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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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浓烈的玫瑰花香涌入我敏感的鼻子。
我从猫窝里跳起来,往后退了三步,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穿西装打领带的狗。
“生日快乐。”他在旁边似乎等了很久,手里拿着朵玫瑰,露出一个比平时更灿烂的笑容。我给他逼得快贴到墙上了,警惕地看着眼前这只有外星变异可能的妖怪狗:“不是说过,我没生日吗?”
威廉一板正经道:“红羽说,妖怪可以把最值得纪念的日子当生日,所以是今天。”
我愣了:“今天是什么纪念日?”
红羽慢悠悠地出现在楼梯口解释:“是你改邪归正,拜入师门的重生日子。”
我想起了,今天好像是我在大牢里关了几百年,被师父保释出来重见天日的日子。毎年这个时候,师父都会把我抓去教训一番,叫我谨记教训,遵守承诺,千万别犯大错,离开师父后,这个教育工作由红羽接替。负责看管保释妖怪的蓝凌也会打电话来念“紧箍咒”,提醒我现在不是战乱年间,杀人越货很难找到合适理由瞒下来,天界出台的最新法规明文规定,杀人越货的妖怪要取消保释资格,丢回大牢继续蹲。
三界的规矩越来越多。
出狱后,已是工业时代,待短暂的战乱过后,改革日新月异,发展一日千里,社会变化快得跟不上脚步,擅长咒术、法器制作、招运,甚至是织布、手工艺、制药、骗人的妖怪,比如蜘蛛精、狐狸精等等,现在都很吃香。而我这种只专长战斗、杀戮、盗窃的妖怪,除了能得到几声尊敬,收拾收拾几个不长眼的小妖怪外,在生活中几乎无英雄用武之地。
熟悉的青山绿柳,盛唐长安,早已布满高楼大厦。
西湖畔的悠悠水乡,变成旅游景区,游人如织。
是好?是坏?我也说不清。
活了太久,有时候怀念过去的人和事,心里会有些压抑。
威廉凑上来,将玫瑰塞入我手心:“生日快乐。”他明亮的眼睛,没有沾染任何尘埃。
我再次想起遥远的记忆。
漫长岁月里的短暂时光中,好像有过这样一个人在身边陪伴,无论我如何发脾气、闹别扭、耍任性,他都笑着陪在身边,哄我高兴。
几年的欢乐相伴,然后被抛弃,换来世上最残酷的结局。
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抹平了这段刻骨铭心的回忆,忘记了他的面孔,将故事藏入心里,可是怎么也忘不了他那双和威廉同样不染尘埃的眼睛,不停勾起往事,惹人厌恶。我憎恨所有和他相似的东西。
明明知道威廉是无辜的,可我……
“讨……讨厌……”我拿着玫瑰,垂下头,压抑着,低声说,“最讨厌了。”
威廉担心地问:“怎么了?”
我几爪子撕碎了玫瑰,丢回他身上,痛骂:“白痴!出狱的日子有什么好庆祝?庆祝生日什么的是人类的骗局,我才不需要!而且……而且不知道也就算了,你明明从红羽口中知道我鼻子对花粉敏感,还送花来做礼物?!这算什么喜欢?这算什么礼物?根本就是没脑子的行为!智商再低也要有个程度吧?!”
威廉默默捡起地上碎的花瓣,丢去垃圾桶,再次道歉:“对不起。”
我愤愤然推开他,冲出房间门,想离家出走。
楼下,挂着许多漂亮的彩带,饭桌上有个用切片金枪鱼拼成的小蛋糕,上面插着几根小蜡烛,旁边放着个绢花做的花篮,上面有卡片,写着“夜瞳生日快乐”。鹦哥带着彩色帽子,手持拉炮,似乎被我的怒气吓呆了,愣愣地看着我。
我也愣住了。
“那个……”威廉追上来,结结巴巴地解释,“周思思说生日吃蛋糕收礼物是每个人最快乐的回忆,最好要给惊喜对方,所以我策划了很久,打工是因为礼物不能用你的钱送给你,可是我实在太笨了,把工资全部赔了,女孩子喜欢的钻石黄金名牌包包统统买不起,只买得起一朵玫瑰和这么小的金枪鱼,我……对不起……是我自作主张了,总是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就乱来,我马上就把东西收走。”他一边道歉一边手忙脚乱地去收拾屋子,然后看了我一眼,把生鱼片蛋糕放进冰箱。
红羽在背后敲敲我肩膀:“满意了?”
我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浑身有点发烫。
红羽从垃圾筒里捡回揉碎的玫瑰塞进我手里:“带太多偏见看事情,是不好的。”
我慢慢地拿起玫瑰,靠近看了眼。
没有想象中的过敏,没有喷嚏。
这是一朵被细心除去所有花粉的玫瑰花。
支离破碎。
我是全世界最惹人讨厌的猫。
我是夜瞳,一只到处惹人讨厌的中华田园猫妖。
他是威廉,一只到处讨人喜欢的金毛寻回犬妖。
对此产生恶感!
狗是全天下最讨厌的生物!
我带着满心对狗的偏见,用最傲慢的态度,最刻薄的话语毁了他费心心思为我准备的生日宴,他却第一千零一次低头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道歉,然后黯然收拾离开,不敢再来打扰。我在难堪中愣愣站了半晌,始终说不出道歉的话语,扭头而去,撕碎的玫瑰静悄悄躺在垃圾桶里,仿佛没了光泽。
师姐红羽没有揍我,师妹鹦哥也懒得抱怨,她们和狗是一伙的,不约而同,集体对我进行冷暴力。我孤零零地躺在猫窝里,抱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心里阵阵难受。
明明知道,这样做很讨厌,明明知道,不在乎有没有人喜欢自己,明明知道,狗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可是威廉受伤的眼神,环绕在眼前,散不去,忘不了。
应该道歉,却没有道歉的勇气。
大概,我全世界最讨厌的东西是自己?
在没有人理会的阴暗角落舔毛,我认真琢磨了一整天,终于想出个聪明的好主意。
先去冰箱把威廉准备的金枪鱼蛋糕吃掉,然后离家出走去没人知道的地方,住个十天半个月,等尴尬气氛消除得差不多,大家没那么生气后,去宠物店买一打高档狗饼干和罐头,里面夹杂一个猫罐头,偷偷放去威廉的床上,他看见后,就应该会明白我的诚意了。
反正威廉是个笨蛋,他收到礼物肯定会兴高采烈,然后会忘掉我做的白痴事。只要他高兴了,红羽和鹦哥就不怪我了。
说干就干。
猫对离家出走很拿手,我趁大家没注意,偷出金枪鱼蛋糕打包,然后简单收拾行李,鬼鬼祟祟地跳下阳台,迅速离开。直到走到大街上,才开始琢磨该去哪里躲避?
如果出国,妖怪假释官蓝凌会查到我的行踪。如果走在大街上,容易泄露味道给威廉找到,城市里娇养惯了,深山老林我不太想呆,如果去其他妖怪家。。。。。。他们可能会不耐折磨,把我的行踪透露给红羽知道,用不了几天,红羽就会带着满身怒火,把我抓回去。
有环境舒服,带空调,又有仆人服侍的好地方吗?
我抱着IPAD研究了半天,很快确定了完美的目标地。
“答案就是我家?”周思思坐在电脑椅上,用生不如死的表情看我。
“宾果!”我用中大奖的表情恭喜她。
周思思的母亲是高级白领,事业心强,整天出差,到处飞,顾不上女儿,平时连话都难得说几句,所以母女关系很恶劣。幸好有我帮她们安排了一场脑残穿越活动,终于让两母女认清了对彼此的感情,重归于好。为此周思思欠了我二十亿元的活动经费,我怕她逃跑或自杀,留了她的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今天倒是第一次登门拜访。
我左右打量,周思思的母亲去美国出差,周思思正在放寒假,家里装修得挺豪华,有四个房间,铺木地板,冷暖空调齐全,按摩浴缸,恒温厕所,还有三部电脑和各种好吃的,这样的居住环境,虽比不上五星级酒店,也能勉强令人满意,我决定给她面子,在这里住半个月,于是霸占了主卧室。
周思思极不情愿地问:“为什么?”表情好像想赶我走。
我顺手打开IPAD,翻出一个文档,轻快地丢给她,嚼着零食道:“前阵子我摔坏了自己的IPAD,重买了是黑色的,结果出门拿错了威廉的,不小心看到了一些不该看的东西,你也看看。”
周思思凑过脑袋去看了一眼。
威廉的文档里几排大标题写着《绝密!周思思超完美恋爱讲座》《周思思如何泡到傲娇猫教程》《周思思讲述穷狗追富猫的诀窍》《周思思教导扑到猫咪的一百种方法》。。。。。。
周思思石化了。
“哎呀,你说这事的罪魁祸首是谁呢?”我低头欣赏自己的右手食指,然后轻轻勾动,弹出一根七八厘米的利爪,闪耀着血色光芒,然后又弹出了一根,再一根。。。。。。
周思思缓缓抬头,看着我的爪子,瞬间猛虎落地式扑到,用额头抵着木地板,高呼:“小的有罪,小的认罪,请夜瞳大人恕罪。”
我伸出指甲,撩过她鬓边的长发,几根柔软卷曲的头发在锋利爪尖轻轻切断,滑落在地,我附耳过去,暧昧问:“你说。。。。。。我在你这里住应该吗?”
周思思颤抖道:“应该!太应该了!我最喜欢猫了!我会卧冰求鲤,彩衣娱亲,二十四孝服侍猫的!”
“那么。。。。。。”我用爪尖刮过她的脸蛋,再问,“你会背叛猫,投向狗的阵营吗?”
周思思乖觉,立即指天发誓:“就算撕裂我的嘴,我也不会告诉别人,绝对不会和威廉透露你在这里的消息的!”
我满意地收回爪子,“木”字型躺在床上,打了两个滚,又将她收集的漫画统统搬去床上,然后吩咐“我只吃最上等的金枪鱼、北极贝,要喝矿泉水,还要二十个最贵的猫罐头,人类和猫都能用的沐浴乳,再买些人类的零食来,牌子要。。。。。。”
周思思哭丧着脸,打越洋电话问母亲要银行卡密码去了。
整整一个星期,我在周思思家吃了就睡,睡醒就吃,闲暇看漫画小说电影,还有专人二十四小时贴身服侍,耳边没有威廉吵闹,日子过得很逍遥,简直不想回去了。由于不能让钟点工看见我,周思思在这个星期,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迅速蜕变成万能家政保姆,不但打扫衣服做饭有了长足进步,就连刁蛮脾气都有了极大的改善。
我尝了口炸三文鱼骨,夸奖:“再努力几个月,你有嫁出去的本钱了。”
周思思一边收拾一边皮笑肉不笑:“谢谢夸奖。”
“记得把沙发上的猫毛都清理掉。”我打开家庭影院,继续在硬碟柜里翻拣,忽然发现动画片旁边有张名为《倩女幽魂》的DVD,看看介绍,觉得主角名字很眼熟,扭头问周思思,“这个片子。。。。。。主角叫聂小倩?讲什么的?”
周思思头也不抬:“嗯,主角是聂小倩和宁采臣,故事大概讲一个女鬼怎么嫁给一个有为帅哥吧。”
“这两个名字怎那么熟?”我歪着脑袋想了许久,恍然大悟,兴致勃勃地问,“是不是一个女鬼疯狂找男人?里面还有个聪明善良美丽正直、住在黑山的大妖怪的故事?”
周思思漫不经心道:“嗯,很有名,是《聊斋》改编的。”
我若有所思道:“那个穷书生还有两下子啊。”
周思思放下粘猫毛的胶布,困惑:“什么穷书生?”
我乐不可支道:“就是那个姓蒲还是普的书生,在路边卖绿豆汤换故事,说要写书,我心血来潮,就把好姐妹的故事告诉他了,没想到那穷酸真写出名了啊。”
周思思张大嘴巴,不敢置信地看着我:“骗人吧?你认识聂小倩?”
我发天下最毒的毒誓:“骗你是小狗。”
周思思丢下胶布,扑过来,满眼星星问:“说来听听。”
我白吃白喝白差遣她那么久,作为回报,讲个故事也没什么。于是很大方地坐在沙发上,让她倒了两杯新鲜果汁,再次讲起这个被尘封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女孩子都挺胖的,应该是盛唐吧。很多妖怪斗喜欢阴暗潮湿的地方,黑山妖气充足,树木葱郁,没什么人来往,很适合修妖,所以聚集了许多妖怪。当然,我夜瞳绝对是他们的老大!当时有很多小妖怪为了避祸,都依附我讨饭吃,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帮忙看守巢穴,”回首往事,不胜唏嘘,“我经常在外头溜达闹事,听见哪里有厉害妖怪,就去哪里打架,有次挑上了毕方鸟,结果受了伤,呆在人类社会疗伤许久。当时照顾我伤势的仆人是雄性,满肚子酸腐思想,发现我是女妖怪后,也不肯给我的屁股和肚子上药。迫于无奈,我只好让他把我带去黑山,将老相好聂小倩叫来,她是个稍微有些妖骨的鬼妖,有几分姿色,就是脾气不太好。”
周思思永远抓不住话中重点,傻乎乎地念叨:“你让男人给你屁股上药?脱光了上?”
我怒了:“红羽就是烧伤了我屁股!我有什么办法?而且我是猫啊!什么时候猫穿衣服了?那个该死的混账,不知道我是妖怪时,还不是乱摸我屁股上的毛?!结果发现能变成女人后,连给我顺毛都不肯了,虚伪!可耻!窝囊!”
周思思赶紧打岔:“后来呢?”
我顺了顺气,斜眼看着她到:“我不是你这种欠债不还的家伙,她帮了忙,我自然要实现她的愿望。”
周思思怨念:“二十亿。。。。。。”
我没理她,沉浸入往事中。
仆人叫苏仲景,是个乞丐,瘦巴巴的,在肥肉比排骨值钱的时代,看起来就是个赔钱货。他读过很多书,可是因为半个身子和脸都被火严重烧伤,长得有点像妖怪,经常用布条缠着脸,走路也有些瘸,所以在人类社会很受歧视,我因为受伤不太好动弹,所以很好心地收留他做仆人来服侍我,他却喜欢对我指手画脚,说什么“夜瞳这个不行,夜瞳那个不行”。
(周思思举手:“他照顾受伤的你,不是救命恩人吗?为什么你把他叫仆人?”我怒:“听个故事,管那么多细枝末节干什么?”)
总之,看在他对我的些许救命之恩的份上,我没有计较他的啰嗦无礼,还给他取了个好听又好记的绰号叫“粽子”。
聂小倩生前是富家女,从妖怪群的追求者来看,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可惜年纪轻轻就病死了,看着很温顺乖巧,行不动裙,笑不露齿,是大家闺秀类型的美人,就是私下里有点脑残,她生前最喜欢看古古怪怪的书,没事会四十五度角仰望星空,念几句《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故事,没人的时候,还会对着帅哥画像露出诡异笑容。
(周思思再度举手:“《罗密欧与朱丽叶》不是外国的故事吗?你欺负我是初中生不懂啊?!”我恼羞成怒,敲她一个爆栗,“那么多年了,我哪能记得全部细节?大概意思差不多就好了。”)
那个时候,我对男女之情毫无了解,所以不懂脑残的心思。
粽子偷偷看了我一眼,解释:“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我顿悟:“就是发情吧?”
粽子一口气没上来,丑脸涨得比火更红。
我负手向东,喃喃自语:“惊蛰已过,也是万物春心萌动的时候了,”忽然想起身边还有人类雄性,好奇地问,“粽子你发情了吗?”
那么正经的一句问话,粽子的脸居然可以烧鸡蛋了,转身就跑了。
他想什么去了?
万物发情,春心萌动的不止是小倩,还有附近燕山的一条千年蛇妖,长着对金色的眸子,全身冷得像冰,他看上了黑山的聂小倩,用了各种追求手段,今天送花,明天送巧克力,后天送情书,大后天跑楼下唱情歌什么的,扰得人烦不胜烦。聂小倩虽然脑残,却不喜欢有鳞的家伙,可是法力又不是蛇妖对手,于是跑过来,哭着求我庇护。
同住黑山头,我夜瞳那么善良的一只猫,哪能不管她?于是爽快地应了下来,经过商议,决意给她找个夫君,断了那死缠烂打的家伙的心。我问聂小倩喜欢什么样的妖怪。
聂小倩却斩钉截铁地说:“我要嫁给人类!”
我愣愣地看向唯一的人类粽子。
粽子很淡定地说:“小倩姑娘不是要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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