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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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魂师,用扇和剑做法器,扇舞镇魂,剑舞渡魂,扇剑双舞那便是灭魂。

刹那间紫灰色的发丝在第一缕晨光里闪闪发亮,他的身姿犹如彩蝶起舞,足尖离地,袍脚的花生出了香气,落满了月华的剑影劈开我的灵台。

一根长长的七彩流光的尾羽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地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昨昔的我,是没什么奢求的。

麻雀嘛,顶多是做做梦,妄想着有一日能变成凤凰,翱翔于九重天之上。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世上还没听说过几只麻雀能修炼成精的,机缘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我每天在一个叫醉梦轩的店铺屋檐下,日子过得寡淡却安生。

店铺老板叫白寒露,身上有危险兽类的气息,样子也太冷了些,其他鸟兽便不敢靠近。原本我也是惜命得紧,大约是有一日与他四目相对,他突然歪头一笑,将手中的饭团举起来。

如云般洁白的是他的发,琥珀般坚韧是他的眼,伽罗花瓣般柔软的是他的唇。

我不知是哪根神经断了线,于是飞到他袖口,啄食了他手上的饭团。而从那以后便没有去觅食过,他不吝啬食物,还喜欢给乱七八糟的东西取名字。而像我这么一只乱七八糟的麻雀,他却取了个雄心壮志的名字,他说:凤彩这个名字好,你便叫凤彩罢。

偶尔会有从风临城来的书信,是他的师弟。

他不太喜欢那个师弟,他身边的那个跟进跟出无比忠心的伙计游儿也不喜欢他那个师弟。其实我看过他师弟来过的信,每次都是寥寥数语,关怀如冲淡了的香茗,偶尔遇见麻烦事需要帮忙也很客气,像两个陌生人。

我蹲在老板的肩上,有次听他落了霜似的声音:凤彩,我师弟好像也没这么讨厌,是不是?

我当然不会回答他,只是赞同地扑棱棱翅膀。他伸出长指摸摸我的脑袋,结了霜的眼微微回暖,有些薄薄的孩子气。

我想我短暂的一生便要这样匆匆而过了。

——直到某个清晨有个眉眼含翠的少年人敲开醉梦轩的门问:寻找失物的生意这里接不接?

那天我在檐下舒舒服服地梳理羽毛,檐下支了竹塌,生意也谈得极其顺利。那少年人要找的是一根凤凰尾羽。我那时才知道少年是多么了不得的人物,他是当今天界最尊贵的女人天妃伽蓝的仆从,而天妃伽蓝的真身是一只七彩凤凰。凤凰惜羽。那根羽尾是天妃让他送给他未婚妻的见面礼。这么重的礼,却被他一不留神丢在凡间。

他的报酬是一颗火红的却冒着寒气的珠子,那定然不是凡间之物。

白寒露瞧着那珠子眼波荡了荡,却没接:“凡间飞禽众多,那尾羽八成也找不到了,这寒火珠你先收着,若能找到再交换也不迟。”

年轻人倒也没什么着急,看似比白寒露还冷淡,只是说:“嗯,找不到也没办法,天意如此。”

“听闻你们比翼鸟族只与同族通婚,一雄一雌比翼双飞,恩爱无双。”

年轻人嫌他话多似的,起身拍了拍袍子上的褶子,模样挺轻松。

他继续问:“反正找不到尾羽我父亲也不会允许我回去了,你跟我说说这凡间九国内,哪个地方好?”

这九国之内好地方不少,现下是四月云国炽日城的灯笼树已经结出灯笼,入夜全城便陷入柔软的光源里。只不过云国现下不太平,而紫国凤鸣城最美的时光是仲秋佳节前后紫星花盛放之时。可是白寒露想了想说:“东离国最西边有个叫风临城的小城,我师弟在那里待了几年,他总夸那里民风淳朴景色也美,你还不如去那里也好有个照应。”

对我来说,这些个大人物的生活与我遥不可及,丢了多么贵重的东西,也是不痛不痒。只是这一生若能看看凤凰羽长什么样,也就知足了。

后来白寒露送他去坐船,我凑热闹便蹲在老板肩上去送。少年人那晚爹脸露出来岛上后第一个笑容,好似有竹林的气息,他说:“他们说这凡间的百姓的宅子里有两害,一种是打洞的灰鼠,一种是枝头灰不溜丢吵闹不休的家雀了。”

我挺生气,若没有我们灰不溜丢的普通模样,怎么能衬托那些个没羞没臊的鸟儿们的羽翼丰满美丽?!

少年人伸出长指在我脑袋上点了一下,说:“小家雀你莫生气,其实你这样多好多自由。不过,我这么说,你怕是要啄我了罢。”

我仗着有老板给我撑腰使劲啄了他一下,扑棱棱翅膀。

那少年人走后,白寒露也出了门,铺子里只剩下那个怪里怪气的游儿。他没事就在屋檐下对着我流口水,我吓得精神失常便把那金贵的比翼鸟给忘了些日子——直到白寒露某天黄昏回来,袍袖里七彩光华流转,刺得我睁不开眼。

那天晚上游儿那个泼皮扯着白寒露一起去海边看焰火。

我藏在屋梁上,看见游儿在门口一挥袖子加了一道妖障,那根伽蓝之羽供奉梧桐木的香案上。

昨昔,我是当真没什么奢求的。

在我鬼使神差地张嘴吸尽那尾羽的光华之前。

——腹内像是着了火,接着便是刺骨之痛,身体被撕裂又被黏合,有股清澈的仙气将我包裹,轻盈无比,我落在地上化成了人形。

这醉梦轩的老板白寒露不是普通人,我见过他在月圆之夜变成一头白狼窝在榻上熟睡的模样。他变成狼还是很英俊,可是也嗜血。我毫不怀疑那些仅有的善意会因为我的背叛,而让他毫不犹豫的撕裂我。

那夜最后的记忆是海边的风的腥味和头顶炸开的焰火。

我逃走了。

从瑶仙去流苍的货船,我双脚站在甲板上,那一刻觉得无比幸福。

我去了风临城,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

我只是想去看看那只比翼鸟还在不在,若他不在,我便不还他了。

只是没想到,在凉茶铺子里,那只比翼鸟穿着粗布衣挽着裤腿,豆腐捏的身子骨,碧波做的双眸。见我打量他,以为又遇见了女登徒子,冷冰冰地看过来。

“喂,看什么看?!不进来喝茶就别堵着门!”

掌柜微微一笑,手下的算盘噼里啪啦,无比得意。

让我一瞬间想起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的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我认命地敛下眼,虔诚得像个教徒:“我要碗酸梅汤。”

【都是我惦记她,当初她拒绝我可拒绝得利索。我也不指望她能对我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举动来,只要她来瞧我一眼,就一眼,就好。】

其实早就应该还了。

不过是对凡间多了一丝贪念,反正白寒露总会找来的,多过一天便赚一天,死也值了。于是就这么一天天地捱下去,每天都去凉茶铺子看那比翼鸟来来回回招呼人,好像看着他便能踏实些。我自以为挺高明,算计了个透彻,却单单忽视了人心。

他看上我大约也是因为我每日都在他面前晃,丑女三天看惯?其实我也不丑的,只是有些普通,只有眼睛还算黑得漂亮。可是比翼鸟只和同族通婚,我想朱雀看上我,大约也是知道回不去了,所以才绝望得自暴自弃罢。

反正做回麻雀以后,我还是想不太明白。

不过我想着想着便不愿去想了,如今在锦棺坊檐下做了个窝,日子又回到最初的悠闲寡淡。只不过喂我吃食的人,从白寒露变成了白清明。我跟白氏封魂师还真是有缘。

听白清明细细碎碎地跟我说,他把尾羽给了店花,可是店花没问什么也没说什么。

我想他应该快离开这座城了,回到他该去的地方,皆大欢喜。那颗寒火珠落进柳非银的囊中,每日都拿在手里用来避暑,惹得绿意直骂他不识货糟蹋东西。

又过了几日天气稍凉快些,落几场雨。

这日我正在屋檐下梳毛,却见那碧波双眸雪白的肤色,板着后爹脸的人来了。

他貌似不经意地抬了下头,我差点从屋檐上跌下来。

柳非银没个正经:“呦,小朱伙计,你还没回去呀,连聘礼艘找着了,不回去八抬大轿娶你的新娘子吗?”

店花一撩袍角潇洒地坐下:“我想好了,我不会回去的。”

白清明稍稍抬了抬眼:“这是为何?”

店花哼了一声,开始磨牙:“那尾羽原本就是故意弄丢的。我去那醉梦轩不过是做样子给我父母看的,哪知道你那师兄神通广大真能找到?这凡间想得道的飞禽数不胜数,谁得了还能还?没想到,还真有笨到让人吐血的笨蛋。”

他说的那笨蛋就是我了,我又差点从檐上跌下来。

“天妃赐婚的那个姑娘是整个比翼鸟族数一数二的美人,可是我不喜欢。我们族生来便是一目一翼,以往是被其他仙禽嫌弃,所以只能本族嫁娶,几千年来倒成了美德。可我自愿放弃一切来到这凡间当个小伙计勉强度日,在别人看来或许是没出息得紧,可是我偏偏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所以我决定不走。”垂眼兀自说了半晌,店花忽然朝檐下望了一眼,“而如今,我更不能走了。我相中了个姑娘,模样说不上坏也挑不出好,性子挺沉稳老实,而且连个妖都算不上。听她笨嘴笨舌我就生气,可是她不理我,我就更生气。她那么多不好。我偏偏喜欢。”

我什么都没听清,直听他说“喜欢”,心尖儿还来不及颤,想起自己如今的身份便深深暗了下去。

在旁边始终不吭声的绿意翻了个白眼:“既然喜欢,先前我家公子去送那尾羽你便要跟来了,何苦现在还来?好不容易水清了,非要再来搅一搅,你们男人真没几个好东西!”

店花又开始磨牙:“那、那是我等她去找我!都是我惦记她,当初她拒绝我可拒绝得利索。我也不指望她能对我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举动来,只要她来瞧我一眼,就一眼,就好。”说到最后已经都是委屈了。

绿意听得一怔:“那你今天怎么又来了?”

已经整整二十一日,这二十一日,下了四场雨,锦棺坊门口的老离树的新芽又长了一茬。

“因为等不到她,所以便来找她了。”店花从袖子里拿出那根七彩流光的尾羽,微微一笑,“聘礼我都带来了,哪能容她反悔的?”

这世间什么都挡不住个“喜欢”,“喜欢”了便没救了,失了心,丢了魂,还觉得心甘情愿。那些斤斤计较分毫不让的是心和魂都在的人,既然都在,还有脸叫嚣什么“喜欢”?!

这下我真的一个跟头从屋檐上跌下来。

我怕我成为古往今来第一个被摔死的麻雀,闭上眼,却落进软绵绵的掌心里。

店花瞪着眼,凶相毕露:“再有下回,你来找我!听见了没?!”

我被吼得发昏,四仰八叉躺在朱雀的手心里,看着高墙之上纯净柔软的云和天。麻雀总想攀高枝,攀上了哪有下来的道理?

再也没下回了,我笨了第一次,总不会笨第二次。

凤羽的光华慢慢敛入体内。

我想,下回若再有姑娘家没羞没臊的来提亲,领着板凳追两条街的便要换我了。

门外艳阳肆虐,绿荫鸣蝉,真是个好夏。

花的名字叫相思引,异香扑鼻。若是误食,便要睡上个十天半月,想见的人能在梦中相逢,醒来却是一场空。

九国夜雪·但为君故

文/水阡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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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兰芷小姐抛绣球招亲,连脸皮这么厚的柳蝴蝶都吓得花容失色,干脆去赤松避风头。」

不知是哪家欢场酒楼传出的谣言:东离国要出大事儿了!

各位看官肯定要问了,流苍国皇子争权愈演愈烈,赤松国六大杀手频频在北夜国现身,云国的国巫病危,个个都是焦头烂额。而我东离国正值国运昌隆,高山长青,流水依旧,到底是哪个嘴巴生疮烂舌头的王八羔子说的?

此刻这个街头巷尾都在骂的王八羔子就坐在锦棺坊的大堂里,一双手规矩地放在膝盖上,大眼睛转来转去,白白净净的挺乖巧。他不是别人,正是本城城主家的小公子兰汀,今年刚满十六,年前在都城澜沧讨了个管理史书的闲差。

“小汀,请假回来怎么不提前让人捎个信,也真不巧,非银陪他娘亲去了赤松,怕是聚不成了。”白清明仔细打量着兰汀,挺欣慰地说,“半年不见,小汀又长个儿了。”

兰汀立刻张大眼:“咦?柳兄没跟你说吗?半月前我托人捎信给他,跟他说近日会跟家姐一同回城。家姐要在城中的绣楼抛绣球招亲,除了他,还特意写了帖子给你和秦毓兄的。”

白清明嘴角抽了抽,终于知道柳非银那个好逸恶劳的家伙怎么会突然那么孝顺,跟着他天女下凡般的娘亲去那种是非之地。

原来……是这样……

兰汀的家姐兰芷比他年长两岁,既然是城主家的千金,自应当说亲的踏破门槛。可是兰芷小姐今年芳龄十八,却无人问津。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普通,鼻子眼睛都挑不出特别之处,而是因为,这位兰芷小姐的名声不好。

整座风临城的人都知道,兰芷小姐十四岁时就在灯会上,当着全城人的面对沈家的大公子表达爱慕之情,把人家公子羞得扭头就跑。从此兰芷小姐一发不可收拾,见了貌美的男子就拔不动脚。两年前每天泡在望乡楼,包了全场的酒请大伙儿喝,就为了博得酒楼老板秦毓的一笑。一年前又没事就在锦棺坊订棺材。如今城主家的西跨院还有十几副百年老离木棺材,全家百年后的藏身之处是不用愁了,也只为了喝白清明的一杯香茶。

这次兰芷小姐抛绣球招亲,连脸皮这么厚的柳蝴蝶都吓得花容失色,干脆去赤松避风头。可见兰汀说得没错,果真是东离国的大事。

家姐要抛绣球,离下个月初八也没几天,定然有许多准备事宜,他也闲不住。兰汀把帖子送到白清明手上,又约了一起吃酒的日子,这才甩着袖子蹦蹦跳跳地跑去望乡楼找秦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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