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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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少年在旁边看了一会,没出声,心里嘀咕了一声:这小家伙能活么?
他默不作声地留下自己的肉干,转身走进了林子里。
一开始,哲言还以为他已经走了,毕竟留下食物就已经是个非常善良的了,可是过了一会,他听到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哲言吓了一跳,慌忙回过头去,发现是刚才那个默默走开的兽人孩子又回来了,还“噗通”一声,扔下了一只成年的角鹿。
这种动物肉质非常鲜美,而且少有腥味,无论是烤熟还是生吃都算美味。
可角鹿非常善战,行动敏捷,即使很强大的猎人也不一定能捕捉得到。
兽人少年面无表情地抬手擦掉自己脸颊上沾染的血迹,然后单膝跪在地上,解下腰间的匕首,利索地把角鹿给大卸八块了,然后推到了哲言面前,轻声道:“吃吧。”
哲言愣愣地看着他。
少年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个金属的小碗,接了满满的一碗血递给哲言,用下巴点了点他怀里的婴儿:“给他喝这个,我阿爹说喝了血长大的小孩,以后会变成最强悍的勇士。”
然后他大概也是觉得也没什么别的话好说了,就把行囊解了下来,把里面的肉干全部倒出来,一股脑地放在哲言怀里:“拿着吧,我走了。”
“等等!”哲言突然开口叫住他,“等等孩子!都给了我,你自己呢?你不能不带吃的上路,你阿爹难道没有告诉你……”
“哦,我再去打。”少年把匕首在树干上蹭干净,收回腰间,毫不在意地说。
哲言张着嘴看了这个古怪的小兽人一会,终于放轻了声音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会报答你的——即使我活不到那时候,将来这孩子长大了,我也会让他记得报答你的。”
少年没当回事,一个残废的亚兽男人和一个不如他小臂长的小东西,能有什么用呢?但人家那么说了,算是好意,他也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屑,只是笑了一下,露出两颗小虎牙,以及还属于孩童的纯真。
“华沂。”他跺了跺脚上的泥,继续沿着他的路往前走去,“那我走啦,你们保重。”
3、第三章 木匠
当长安磕磕绊绊地长到了六岁多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场奇迹。
他实在不像是那种能健康地活下来的孩子,不说兽人,就是亚兽人的孩子也要比他大一号,连女孩子看起来都比他健壮不少。不知道他生了什么病,住的小木屋里每天都会传出浓浓的草药味,张嘴咳嗽比他说话的时候多得多。
幼儿一般血气充足,脸颊和嘴唇通常会比成年人红润不少,可是这孩子实在太不健康了,总是看不出他有什么血色,嘴唇的颜色也淡,整张脸上,只有唇瓣相接的一条线和眼角上,奇异地带了那么一点珍贵的红晕。
他是一岁多的时候被一个名叫哲言的亚兽男人带到部落里来的,一大一小已经流浪了一年多,才找到了一个愿意接纳他们的部落。
一开始别人看见长安,总是要说几句诸如“这孩子能活下来么”之类的话,长安略微懂事以后,被人这样说得多了,连自己也要怀疑了,可是后来就没有人这样说了,因为哲言有一次听见,像条发了疯的野狗一样跟人家玩了命。
哲言缺了一条胳膊,可依然是个眉清目秀的男人。
他总是在对别人解释,说长安不是他亲生的,好像唯恐别人忘记这一点似的。
长安三四岁的时候,总是听见别的孩子叫自己家里那个成年男人做阿爹,十分羡慕,也学着这叫哲言。
哲言的回答是一个巴掌。
听那天带着采来的藤条回家编筐的女人说,哲言正对那小家伙大喊大叫。
“你叫我什么?再让我听见一遍,就打烂你的嘴!谁是你阿爹?部落里最勇敢的勇士才是你阿爹!当年大长老临死前亲自拿他的骨牌给你命名,你看看你在干什么?”那个独臂的男人当时这样吼道,“你怎么能……怎么能叫我这样的人阿爹,你这是自甘堕落,你还有廉耻么!”
可是女人没听见男孩的哭声,一声也没有。
即使他后来出门,顶着肿了一半的小脸整整十多天。
女人把这件事说出来,是非常同情那孩子的。
或许哲言在颠沛流离和艰难的生活的逼迫下,变得真的有些容易歇斯底里,或许他只是觉得自己不配有这么一个孩子叫他阿爹,可是这么复杂的事,一个那么小的小东西,怎么可能明白得了呢?
而长安也真的是个非常奇特的小孩。
谁也没见他哭过,他也从不和别的孩子一起玩,整天整天地不知道跑到哪里去,到了饭点又神出鬼没地回来,也不爱说话,别人善意地摸他的头逗逗他,他就一声不吭地站在那,也不笑,默默地忍耐着对方的抚摸,等着别人把话说完,就点点头或者摇摇头离开。
只有偶尔有人可怜他,偷偷从家里拿吃的东西送给他的时候,小男孩才会用那双孩子特有的、清澈黑亮的眼睛深深地看对方一眼,好像要把人家记到自己心里似的,然后鞠一躬表示感谢。
而他竟然就这么活了下来,看起来还活成了一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
回家的时候,他看见木屋的门上插着几根长草,长安的脚步一顿,停了下来——他知道,这是哲言叫他走开的意思。
屋里传来粗重的喘息声和粘腻的呻/吟,长安其实并不是很明白哲言在干什么,只是隐隐约约地从别人鄙夷的态度里,知道这是不好的事。
从他懂事以来,家里每次来“客人”,长安都会被哲言赶出去,而慢慢地,孩子也明白,这仿佛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
哲言身体不好,别说少了一条胳膊,就是再多长一条胳膊,也难以像别人的阿爹那样出门打猎,亚兽男人天生缺乏战斗力,所以很多亚兽长大以后,通常会成为某种手艺人,有时候这些技艺也会为他们赢得别人的尊重。
当然,如果既不会手艺也不会战斗,亚兽通常还可以通过替人做粗活换取食物,即使收入微薄,好歹也能维持贫穷的生活。
然而粗活,现在的哲言是已经做不了了,他也没学过什么手艺——就算可以,那些精细的事情,也不是一只手能完成的。
哲言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废人。
北方没有南方那样,人们聚居的城邦,通常都是分布在丛林中或者草原上的零散部落,在这种地方讨生活,就必须要遵守丛林的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没有用处的人是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的。
当然,想要活下去,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依附于某个强者,比如出卖自己的身体。
哲言和长安之所以能在这个小部落里留下来,也就是族长的一句话……和一夜而已。
可这个名叫做“秃鹰”的部落,实在比不上哲言他们原来的那个,物资并不是很丰富,族长已经有三个妻子,实在没有余力再把一个不能繁衍后代的亚兽带回家里。
而且两三年以后,族长也慢慢地对哲言失去了兴趣,从那时候开始,家里来的“客人”就不固定了。
长安习以为常地转身离开,背着自己的小背篓走到河边,坐下来把光着的小脚丫浸在河水里。
“长安,长安,快过来!”一个经过的女人看见他,面露喜色地招了招手。
女人名叫阿妍,住在不远处,丈夫在一次打猎中死了,她没有孩子,独自孀居。一般而言,北方部落里的女人死了丈夫很难生活下去,会再嫁,可是也有特例——比如阿妍,没有人愿意娶她,不是因为她很丑,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她不能生小孩。
不能生小孩的女人是不能名正言顺地做人家妻子的,如果她愿意,或许可以像哲言一样用自己交换别人的垂怜——当然,什么时候被丢弃,就说不定了。
比起这样没有尊严的日子,她宁可靠自己艰难地过活。
阿妍擅长从做馍的芽麦里面提炼糖,谁也没有她那样的手艺,炼出的糖又晶莹又香甜——如果她生活在南方,说不定日子会好过一点,荒凉贫穷充满战争的北地,芽麦是重要的粮食,只有极少数家庭才拿得出多余的,给孩子和女人们做糖吃。
她只得在制糖之外,替人做粗活和重活。
长安拾起自己的草鞋,啪嗒啪嗒地跑了过去,阿妍小心地扫了周围一眼,发现没有人,这才半蹲下,放下背后重重一背篓皮子——冬天就要来了,她要帮族长夫人们把这些生皮子打理好——然后把手伸进怀里,摸出一个小纸包塞给长安:“拿着。”
长安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三颗指甲盖大的芽糖块,圆润而呈半透明状。
阿妍小声对他说道:“拿去吃,别让别人看见。”
这些是她帮人制糖的时候剩下的,她不敢多拿,会被别人发现。长安捏起一块,踮起脚,把糖块递到她嘴边。
阿妍轻轻地抓住他细得吓人的小手按下,柔声道:“长安吃,我吃过了。”
长安这才极珍惜地把糖放在自己嘴里,毕竟是孩子,吃了甜的,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阿妍看着他的笑脸——这孩子的眼睛漂亮,但看人的眼神总显得有些冷冷的,唯有笑起来的时候,眼角那一点泛起微微的粉红,就好像是春天飞起的桃花瓣一样。阿妍摸着他的头发叹了口气:“长安长得比部落里所有的小孩都好看,是我的孩子就好了……”
她的目光无意落在长安的脖子上,突然脸色一变,扒开小孩的粗布衣服,那被衣服掩住的地方竟然有一条像被什么东西抽出来的血痕。
“这是怎么弄的?”她脸色沉下来,突然站起来,愤怒地看着不远处的木屋,“那个贱人……他竟然打你?”
长安飞快地摇摇头,细声细气地开了口:“哲言不是贱人,他对我很好。”
他捡起自己的小背篓,打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一束花,那花一串一串地长着,像一个个的小铃铛,即使被摘下来,也能十天半月地一直保持新鲜,透着一股幽静的芳香,叫做“彩铃花”,女人们都喜欢挂在家里当装饰,可是很稀有,只有林子深处才有,那是猎人们才能涉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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