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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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常问道:“方大人可有话带给我?”

“有,”那家人恭恭敬敬地回道,“方大人让小人捎给您一句话,说祝您马到成功、万事如意。”

吕常嗤笑一声,摆手让他退下,转身进书房:“方钦这老狐狸,心里鬼主意一箩筐,支使旁人的时候指点江山,临到有事的时候就惯会往后缩,这辈子也就有个狗头军师的能耐——不用管他,如今我们大业已经完成一多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吕侍郎嘴里那位浑身发疹的“狗头军师”前脚烧了自己的衣物被褥出城休养,后脚就乘着一顶貌不惊人的小轿来到了北郊,跟他一样偷偷摸摸出京的沈易恰好就在北大营里,闻听这位尊臀不知坐在哪条板凳上的方大人来访,顿时吃了一惊。

北大营新任统领是原来谭鸿飞的副手参将之一,知道此事非同小可,立刻低声道:“沈将军暂请回避,我见他一见。”

那天方钦在北大营逗留了足有小一个时辰,没人知道他都说了些什么,直到天黑才默不作声地乘着他的小轿走了。

七月底,隆安皇帝的万寿节在即。

自从李丰登基以后,生日就没怎么大办过,宫中太后早逝,先帝死后,他也没有像样的长辈给张罗,一直抠抠索索的活到这么大。

不过这一年万寿节,李丰终于有了点动静。

战时坍塌的起鸢楼旧址重建,李丰认为“摘星台”的模样不祥,“云梦大观”奢靡太过有伤天和,于是下令改制,将“起鸢楼”改建成“祈明坛”,废除原来纸醉金迷的吃喝玩乐功能,变成了一座正经八百的祭天祈福坛,把钦天监也搬了过来。

隆安皇帝不知是自己吃饱了撑的还是被有心人撺掇的,决定上新落成的祈明坛祭天祭祖,下罪己诏来庆祝生辰。

……要说起来,李丰手下一帮贪官佞臣,专门啃他的社稷咬他的江山,自己苦命的小白菜一样没人疼没人爱,过个生日连碗面都没人给下,还要当着天下痛陈自己执政过错。

这么苦闷,朝中除了一群白胡子酸腐,背地里愣是没人说他一声好,实在是一桩人间惨剧。

天子出宫,百官自然随行,御林军一路开道,浩浩荡荡地往祈明坛而去,钦天监华服正装相候,大钟满城轰鸣。

祈明坛上有八百石阶通顶,中间一条窄道为“御道”,只供天子行,两侧是随王伴驾的“王道”,只通四百阶,到祭坛半途而止。

隆安皇帝自御道拾足而上,文武百官阶下相送,一文一武两重臣于左右王道伴驾至四百层高处,拜送皇帝登顶。可是此时顾昀和雁王都不在京城,伴驾之人只好由军机处的江充和恰好在京的西南提督沈易暂代。

李丰素日奔忙,疏于骑射,一身压人的天子正装穿在身上,爬那三千阶实在有点费劲,走着走着,他就出起神来,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的事。

那正是顾昀少时第一次随着老侯爷的旧部南下剿匪,德胜归来,李丰以太子身份跟在先帝旁边,迎接大军班师回朝。

李丰记得那少年将军去时意气风发,脸上多少带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稚气,一番战场归来,整个人却仿佛长大了十岁,眉目未曾经过岁月磨砺,因为看不清而显得有些迷离的眼神却开始沉敛下来,像一把真正的割风刃,隐约现出凛然之气。他下马归来,随众将官一起山呼万岁,身上的甲胄在日光下泛着鱼鳞一般幽幽的波光,鲜少能离京出宫的李丰陪在先帝身边,带着些许艳羡地看着身着甲胄的顾昀,趁着当年的主帅与先帝一问一答,顾昀突然抬起头,冲着未及弱冠的太子挤了挤眼,相视一笑。

如今,李丰身在祈明坛上,想起旧事,嘴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点笑容,他回过神来,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石阶下跪着黑压压的一大群人,放眼一望全是后脑勺,王道伴驾的两位也规规矩矩,谁也不敢抬头冒犯天颜……

世上大概再也没有一个冲他挤眉弄眼的年轻人了,李丰心里陡然生出一股孤家寡人的落寞。

钦天监已经准备好祭天一干事宜,正清了清嗓子要开口,突然,祈明坛下传来一阵骚动。

李丰要发罪己诏,还要沽一个勤政爱民的名头,这天京城没有完全戒严,只用御林军隔开道路两侧百姓,路边人头攒动,看热闹的人颇多,这么一闹就出了事。

只见一小撮行动如风的蒙面人突然从看热闹的人群中冲了出来,个顶个的高手,顷刻将御林军防线撕开一条口子,直奔祈明坛而来。

“小心!”

“是东瀛人!”

百官乱成一团,御林军统领刘崇山大叫一声“护驾”,情急之下直接带人冲上祈明坛御道,跪在李丰两阶之外,飞快地说道:“皇上,此地危险,末将立刻护送皇上离开。”

李丰气不打一处来,一脚踹在刘崇山肩上:“废物!”

刘崇山猛地抬头,目露凶光,几个跟在刘崇山身侧的御林军同时拔剑,李丰心头一震,突然反应过来——根本没什么东瀛刺客,根本就是造反,这一套手段竟与当年先帝纵容蛮妃设计玄铁营一模一样!

李丰惊怒交加,指着刘崇山道:“大胆,你敢!”

刘崇山“嘿嘿”低笑一声,自顾自地站起来,伸手一扫肩上灰尘,迈步逼近李丰:“皇上,为了您好,末将还是护送您离开这是非之地吧。”

第93章 谋反

刘崇山话音没落,一个“东瀛刺客”已经破开御林军,悍然冲向御道。刘崇山见状狞笑着拔出腰间长刀,指向李丰道:“皇上放心,末将必不让这些狗贼碰陛下一根汗毛。”

李丰背后传来一声惨叫,他仓促回头,只见钦天监主持大典的官员被涌上来的刺客一刀杀了,脖颈子上的血顺着石阶泼了下来。

这惨叫仿如一声令下,刘崇山当即一刀砍过来,李丰小时候练过几天功夫,可惜没什么天分,水平实在稀松平常,多年搁置也早就还给师父了,为躲闪慌慌张张地往后退了几步,一不留神被石阶绊了个跟头,伸手一撑就摸了一把热血,祭天礼服顿时污了一片。

此情此景下,要是换个胆小的恐怕已经吓晕过去了,多亏了隆安皇帝那又臭又硬的驴脾气,非但没有晕,这种节骨眼上还敢指着刘崇山怒发冲冠道:“乱臣贼子,你就不怕被满门抄斩吗?”

天子原也没什么三头六臂,身边没人护着,还不是伸着脖子让人砍?刘崇山一刀砍空,心里一点造反的畏惧早已经荡然无存,紧跟着追杀又至,口中道:“那末将为了一家妻儿老小,也只好开弓没有回头箭了!”

刀兵之下,真龙天子也是凡胎肉体,那刀风当头袭来,李丰避无可避,依然不肯失了皇族体统,面上硬是一声没吭,心里却只觉得凄凉——他没死于想要夺权篡位的兄弟,没死于西洋乱军围城之中,如今天下初定,正要休养生息,反而莫名其妙地死在手下乱臣贼子手中……连人家为什么造反都没弄清楚。

就在这时,一道厉风自旁边袭来,堪堪刮过李丰鼻尖,刘崇山手中险些伤了龙体的钢刀被一把两寸半的“袖中丝”撞偏了——半途中伴驾的沈易总算赶来了。

随王伴驾上祈明坛的武将身上不携带刀剑,披甲只是披个样子,谁也没料到沈易的铁腕扣里居然还留了一把袖中丝。

刘崇山眼看着要大功告成,突然被沈易横插一杠,心里不由大骂——来之前吕常分明已经说好了,沈家那边的反应他试探过,万万不会生事,只会跟姓方的一起缩头作壁上观而已,怎么突然节外生枝?

沈易俯身将隆安皇帝扶起来,与提着袍子一路小跑赶来的江充一前一后将隆安皇帝围护在中间,显得十分孤立无援,为难时方见忠奸,李丰心里一时百感交集,狼狈不堪地叹道:“二位卿家有心了。”

江充没有武艺傍身,不免有些紧张,沈将军却是一路带着残兵从西南打回京城的,面不改色道:“皇上不用忧心,今日人多眼杂,为防出错,很多大人家里都派了侍卫混在百姓中间,够和他们周旋了,末将再不中用,也收拾得了这群少爷兵,定会护皇上周全。”

前一阵子方钦秘密前往北大营,身上带了一封自家庶妹写给姨娘的闺中家信,信中提到的事情非常让人心惊胆战。

方氏手下一个刚买来的小丫头因为不熟悉规矩,无意中闯了书房,竟被活活打死,这还不算什么,方氏这明媒正娶的正房夫人居然也因为这么一点事被软禁于内院,不得已向母家诉屈求助。信中提到,那日来的客人很多,有包括御林军统领李崇山等数人在内。

恰好隆安皇帝刚刚宣布万寿节出宫祭天,这个节骨眼上不能不让人多想。

然而这又毕竟只是一封语焉不详的家信,不能上报皇上——否则万一没事,那岂不是成了捕风捉影构陷朝廷重臣吗?

李丰痛恨党同伐异之风,御史台就是因为每次参雁王参不到点子上,才几次三番被皇上弄个没脸。

谁也不敢贸然担这个风险。

可北大营又非经传召不得入宫,如果皇上离宫这天真的出事,远水解不了近渴。

因此方钦出了个主意,让北大营在九门外候着,一旦有异动,强行进城,一炷香的时间内赶来救援,而在此之前,他们从沈家、安定侯府等武将家里借调了一批战力颇强的家将,当天也混在看热闹的百姓中,万一出事,只需要他们动手拖一会,就能等到北大营救援。

沈易虽然不太喜欢方钦,但也不得不承认这老东西挺有心的。

刘崇山见不得沈易这好整以暇的模样,闻言冷笑道:“那可就要领教大将军的本事了!”

说完,他身后几个御林军叛军与刺客一拥而上,方钦事先安排在下面的家将们也回过神来,从两侧跑上祈明坛,跟叛军交上了手。

沈易将李丰往身后一拽,拉下一个刺客的手腕,一带一别,“喀拉”一下便将那人的胳膊折断了,眨眼夺下刺客手里形状古怪的东瀛刀,随即沉重的东瀛刀在他掌中轻巧地弹了出去,正好削向刘崇山的面门。

“领教我的本事?”沈易老好人似的摇头叹了口气,“刘统领恐怕还不配。”

刘崇山跟沈易都是世家子弟,头顶那块祖荫差不多大,同一年登科,只不过沈易当年从文,刘崇山是正经八百的武举,后来又仗着家世进了御林军,很是风光过,何曾将那出了名不务正业的沈季平放在眼里过?

可是这些年过去,御林军里尽是权贵,刘崇山苦熬资历一直熬到现在,方才混个小小统领,那沈易算什么东西?他不过就是个半路出家的御用长臂师,踩了狗屎运搭上顾家的船,居然也混了个一方提督。

刘崇山怒极而笑,眼睛里几乎闪着红光,嘬唇作哨一声长啸,更多的叛军从祈明坛下涌上来,街边百姓竞相奔逃。

刘崇山:“都传说三十玄甲能平北蛮十八部,不知沈将军肉体凡胎,能捻几颗钉?”

这时,场下传来重型钢甲的呼啸声,只见数架重甲撕开防线围拢上来,扇叶似的将节节后退至的家将与皇帝围在中间,要命的雪白蒸汽向天,弯也不打一个。

自武帝起,举国各地的护卫队所携火机与钢甲都有标准,绝不准僭越,唯独御林军天上地下独一无二可供重甲,而今这条皇家恶犬终于噬了主。

沈易慎重地将抢来的东瀛刀横在胸前,只盼北大营能再快一点。

经这么一打岔,李丰缓过一口气来,他将那沾满血迹的外袍脱下来一扔,上前质问道:“刘崇山,以你多年来无寸功的资历,本难当大任,朕念在你刘家满门忠义,一手将你提上了御林军统领,自问待你不薄,你就吃里扒外勾结外族来报答朕吗?”

刘崇山一直自命不凡,总觉得仕途不顺是父母家族无能,心里怨愤,因此与自家宗族并不亲厚,反倒是和吕家人穿一条裤子,闻听李丰的意思是他连个小小统领都不配做,便尖刻地笑道:“陛下罪己诏上怎么写的?‘无识人之明,无治世之功,为政九年,多有昏聩之举,乃至祸国殃民’——既然您说得那样清楚,为何还不退位让贤?”

李丰险些咬碎一口牙:“你倒来说说,朕要退给谁?让给谁?”

沈易和江充心里同时一紧,沈易横刀震飞了一个刺客,一时紧张,本就不大趁手的东瀛刀居然直接飞了出去。

他就知道姓方的没有那么好心!

刘崇山这话说出来,让人想不联想到雁王身上都不行,这事根本不能往深里想,否则连顾昀也得一起捎上——不然他早不走晚不走,为什么非得这时候走?他和雁王一道,到底有没有合谋?

沈易心里几个念头一闪,冷汗都下来了——最开始沈易想得很简单,他觉得雁王南下就是办杨荣桂去的,于情于理不可能和吕家这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小人搀和到一起,因此无论是于公于私,他都不能让吕常那群乱臣贼子阴谋得逞。

直到这时,沈易才发现自己被人摆了一道。

这事的始作俑者真的是吕常吗?

倘若方氏真的因为丫鬟听到了不该听的话而被禁足,她一个从小在深宅大院里长大的闺秀,是怎么把信送出去的?

一般人会觉得各大世家同气连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倘若吕家被抄家,他家里那些姻亲也好不到哪去……但是倘若有人大义灭亲呢?

方钦拿着自己妹妹一封家信悄然送到北大营,关键时刻站稳立场,皇上有惊无险,便是他立了大功,就冲这个,方氏若是肯和离,哪怕吕家满门抄斩,她也能把自己摘出来。

方钦看似无奈,其实是弃卒保车,将吕家当个一次性的炸膛炮,针对的是雁王!

沈易在乱军之中护驾护了一半,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收场了。

他应该是接着护驾,等北大营来了铲除叛军,然后害死雁王和顾昀,还是立刻徇私,回手倒戈,送李丰去见阎王,干脆坐实了雁王谋反之名?

沈老妈子这辈子没有这么进退维谷过。

他手中东瀛刀一脱手,刘崇山立刻抓住机会,抢上几步,一连三刀砍过来,沈易脚下一乱,险些被他开膛破肚,狼狈地躲开,胸前的朝服给划开了一条口子。

叛军重甲逼近过来,一炮炸得祈明坛乌烟瘴气,身后江充大叫道:“沈将军!”

沈易勉强站定,蓦地一回头,只见一个叛军重甲连杀三个家将,短炮已经对准了李丰,就要把皇帝炸上天——

突然,空中传来一声尖锐的鹰唳,扎得人耳朵生疼,随后一支铁箭当空而下,几乎擦着李丰的臂膀洞穿了重甲胸前的金匣子,重甲在几丈以外炸成了烟花,江充将李丰扑倒在地。

沈易倒抽了一口凉气,手脚都是麻木的,下一刻,他突然回过味来——自从祈明坛建成之后,京城的禁飞网已经恢复了,除非皇上手谕或是玄铁虎符传令灵枢院,否则那鹰是怎么飞进来的?

顾昀回来了?!

三架鹰甲自空中直掠而下,空中优势明显,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隆安皇帝身边的刺客,为首的鹰甲落地,他带着铁面罩,看不出是谁,落在不远处,半跪在石阶上,将李丰扶起来。

这时,久候的北大营终于到了。

祈明坛上下混乱成一团,北大营和叛军战在一处,有那些企图浑水摸鱼的都被李丰身侧的几只鹰甲拿下了。

一得知顾昀回来——至少是玄铁虎符回来了,安定侯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沈易出于对顾昀毫无理由的信任,心里立刻就被安定了,接住一只鹰扔给他的割风刃,直接绞了刘崇山一条胳膊,活捉到御前。

御林军不敌北大营,不过一时三刻,尘埃落定,叛军首领被擒。

李丰也没那么傻,知道刘崇山背后必有人指使,立刻令人封锁城门,准备彻查。

他身上血迹未干,脸色却并未因为脱险而好看多少,李丰一眼扫过横尸遍地的叛军身上分外讽刺的御林军装束,想到自己手下那脱不了干系的一干重臣,还有方才刘崇山那句“退位让贤”,更是如冰刺横亘在他胸中……

李丰胸中一时容不下“鹰甲是怎么进京的”这么细枝末节的问题,他满脑子都是“背叛”两个字。

世受皇恩的簪缨世家结党背叛他,当心腹养在身边的御林军背叛他,他方才怀念过的、与他一起长大的顾昀背叛他,甚至是他的亲弟弟——

雁王入朝以后做了多少惊世骇俗的事,自军机处成立伊始,弹劾雁王的折子就跟例行请安一样没断过,都是他一手压下来的。

对这个过分能干的弟弟,李丰确实不放心过、疑虑过、甚至嫉妒过,但他没有动过李旻一根汗毛,自认为已经仁至义尽,难道就养出了一条想要他命的中山狼吗?

江充眼见李丰脸色不对,忙低声道:“皇上,这里人多眼杂,且先回宫。”

李丰茫然地看了他一眼,走了两步,突然一弯腰,手指痉挛在空中抓了几把,呕出了一口血来。

周围大呼 “皇上”的声音连成了一片,李丰耳畔嗡嗡作响,良久才发现自己正抓着方才那救驾鹰甲的胳膊,指缝里的血迹将那鹰甲的铁臂染红了一片。

而这事显然还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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