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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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那只握在我手掌里的手出了汗,变得烫烫的,我看看他,低声安慰他,“不用理他们。没什么。”这时一辆空的士适时开过来,我招了招手,车子停下来。我们钻了进去。

在车里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他吻着我,我说不出任何话。我沉默地贴着他的脸,他的手温暖地放在我肚子上,从他的手而来的热融化了我子宫里的紧张融化了那些淤血。

“我爱你。”天天轻轻地说,“不要离开我,不要不管我,你是世上最美最好的女孩。我爱的全部就是你。”

半夜里我迷迷糊糊地听到几声猫叫声,细若游丝。我打开灯,果然看见了线团。我连忙下了床,把晚上吃剩的半碟椒盐烤肉放在地板上,它走过去,低头吃起来,吃得很快,显然真是饿坏了。

它看上去十分丑陋,毛皮脏得辨不出颜色,而且猫脸瘦了,显出一股野猫的凶悍劲。

我抽着烟,坐在床上看它吃,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回来的,也许它在街上某个角落看到了我,如同看到了救星,知道它又能回到我们在上海的那个家。我想着,突然把自己给感动了。

我跳下床,抱起线团走进浴室,用沐浴露和温水给它洗澡。它温顺地在我手指揉擦下一动不动,乖得像一个孩子,然后我擦干了它,抱起它走向床,天天还在昏睡之中,线团就睡在我和天天的脚边。

一夜平安无事。

第二大阳光很好,我们在线团的舔吻中醒来,脚底心都是它的口水,痒酥酥的。

我和天天对视片刻,然后他开始动手脱我的睡衣,在上午明亮的光线中我睁大了眼睛。温熙的空气托起了我的裸体,我看到粉红色的乳头像潮汐上的浮标一样轻盈地涨上来,而爱人的唇就像一尾小鱼一样,温柔可爱地在水中嬉戏。我闭上眼睛,接受这一切。他的手指抚慰着我正在流血的伤处,在血的润滑下我迸发了,耳边隐约能听到线团的叫声,同时还能感受到它舔在我脚底的湿舌头。

我和爱人和一只猫做爱的清晨就这样留存在我的头脑中。有一点点疯狂。鼻子里永远都粘着毒品白色的、甜腥的恐怖气味。是的,以后我一直摆脱不了。无论和一个又一个男人约会,和女人逛街,独自写作,还是走在柏林的Gierkezeile街上,我都没有办法忘却那样带着死亡和爱的清晨,那样甜而恐怖的气味。

经过机场复杂的托运手续,“线团”被终于允许带上飞机,我们飞回了上海。

二十气泡里的男孩

二十 气泡里的男孩

不要哭孩子,不要哭。

——保罗·西蒙

窗外阴转雨,电视里在播放郭富城的百事可乐广告,没完没了。今天是星期三,我看过米奇老鼠的故事,从那些故事里我知道星期三是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日子。

一早起来,天天突然改变了主意,他不想今天就去戒毒所。

“为什么?”我盯着他问。

“我想跟你多呆一段时间。”

“可这不是生离死别,好吧…不要担心,我知道你的感觉,可你难受起来怎么办?”

他从鞋帮里取出一个小包,晃了晃。

“天天!”我呻吟了一声,“你居然还带着这东西回来。”

他破天荒地走进了厨房为我做早餐,我躺在浴缸里发了一会儿呆,听到煎鸡蛋在锅子里滋滋地叫,还有锅盖咣当一下掉在地上的声音,真是手忙脚乱,可一顿早餐贿赂不了我,我不能原谅他故态复萌。

我没有吃他做的早餐,他一声不响地缩在沙发里喂线团吃一盘猫食。我面对稿纸干坐了一会儿,渐渐就有了一种恐慌,就像魔法师突然发现自身魔力消失殆尽。可我现在无法投入到距离之外的文字世界里去,身边就有活生生的变化在随时发生,像水面上激起阵阵涟漪。我总想成功突然降临,像阿里巴巴只需念咒语就打开了宝藏之门,比尔· 盖茨一夜之间成了亿万富翁,巩俐在我这年纪不需会说英文也征服千万白种男人惊艳的眼睛。

而我现在似乎体力不支,在这个城市永远也实现不了梦想了。除了揪自己的头发逃离地球(在诺查·丹玛斯预言证实前),或者和天天一起离开人群,在非洲大陆的森林或南太平洋的某个岛屿种大麻,养小鸡,围着火堆跳土著舞度过余生。

“想出去走走吗?”天天把一只纸飞机扔到我的书桌上。他叠的纸飞机只只漂亮,上面还画有图纹,写满了人生警句和名人名言。比如:“他人即地狱”、“人永远孤独”、 “生活在别处”、“诗意地栖居”等等。

我们坐车来到市中心。车子经过延安路的时候,我们发现那段高架路还没有完工,然后就是一长排带着小花园和围墙的老房子。上海人总是以同时拥有这一新一旧两样东西为做,此起彼伏的市政工程用钢筋铁梁撑起了城市庞大的身躯,而零星的历史遗骸则用迷雨青苔般的温柔点缀着城市的良心。每次坐在出租车里穿越大半个新旧参半的城市,一路上就像在听这座城市喋喋不休的跫音。

我可能一辈子都得记住这种声音,也可能一辈子也听不懂这种声音。马克跟我说过,世界上每个不同的城市都有不同的声音,他在巴黎、伦敦、柏林、威尼斯、维也纳和上海的声音中找到了某种处在共振带中心的东西,那是种气状物,与人心中的感情有关。它们彼此激发,互为存在。

听上去很玄,是不是?我喜欢的男人必定在大脑中有几根神奇的神经。因为性和爱使人变得天才,敏感,有思想的火花。

在斑尼吃上一顿如意的午餐,也许可以使这一天有所起色。斑尼是家被一位比利时古怪设计师摆弄成像一些巨大龙虾模样的餐馆。银色的长窗,沿墙上方装着一圈镜子,食客们愿意的话可以边享用食物边仰头窥视四周人的行状,最令人感到八卦的一点是,从镜子里可以不冒风险地看到穿低胸衣服的女人各式各样,深浅不一的乳沟。据说这里成就了好几对情侣,男士们首先从镜子里惊艳然后堕入情网。

我和天天吃着酸辣汤和烙蛤蜊开始了一场少见的艰巨的讨论:

“你喜欢现在的我吗?”天天苍白的脸上一双眼白发蓝的眼睛像个问号,他似乎已积蓄了一股力气,以备于此次交谈,“当然用不着说谎。”

“——我们认识有多长时间了?…快到一年吧,感觉上好像更长,然后还会继续下去,一百年,一万年,因为我喜欢你,但如果你不赶快好起来…现在我脑子很空。”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不,你不要打断我,我的意思是我死了,在我闭上眼睛永远醒不过来的那一刻,你会认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想再吃任何东西了,舌头瞬间失去感觉,胃部也麻木了。我们的目光隔着盘子,杯子,叉子长时间地粘在一起,他的眼白越来越蓝,直到像美国人霍克斯说的那样, “直到能渗出雾状的液体来”。

“我会恨你。”我一字一句地说。

“死是一种厌烦的表示,是厌烦透顶后的一个合理发展的答案,我想过很长时间,也许已想了一辈子,想透了就觉得我并不羞于一死。——像我这样的人不可能继续无限期地亵读自己,湮灭灵魂。”他把手指顶在左胸,如果不是手指,而是一把匕首顶在胸口,他可能会更从容一点。

“我能预见我的生活阴暗内层的某种冲动,精神医生总是说冲动是危险的,他们不提倡,可它还是会不期而至的。”他的声音清晰冷淡,他的唇苍白而无情,他绝对不是在跟我讨论一个别人的话题,他说的是他自己。

“我的意志越软弱,我的眼睛越明亮,因为我看到了太阳肚子里的大黑洞,看到了宇宙的大行星在空中排列成了十字。”他说。

我因为绝望而愤怒,“不用兜圈子了,一句话,我觉得你很堕落。”

“可能。死者从来不会有机会向生者辩解,其实很多人活着更堕落。”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冰冷的。

“我们在谈什么?——上帝,不要再说下去了,为什么在这里在现在要进行这么一场恐怖的对话,不要告诉我生和死,爱和恨,自我和本我这样令人发疯的字眼。我们活在一起,不是吗?…如果你对我们目前的生活有什么意见,你可以说具体的事,我洗衣服不够勤,我晚上说梦话,正在写的小说让你失望,小说不够深刻,实足像极垃圾,等等,等等,OK!我会改,我会努力做得完美,但是千万不要再说这样恐怖的话…我觉得那些话太不负责任了。打个比方,我一直想和你一起找到及时翅膀向天空飞,而你却总想甩了我的手独自往地狱里跳。——为什么?”

很多人在朝我这边看,我抬起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失魂落魄,表情凶恶,眼里还有泪光点点。我想我真是愚蠢极了。我们明明是那么相爱。

“CoCo。”天天的表情依旧十分冷静,“从一开始我们就知道各自的差异,我说过我们是两种人,虽然这不妨碍我们相爱,你是精力充沛,一心想有所作为的女孩,而我则是无所企求,随波逐流的人,哲学家说‘一切都来自于虚无’,虚无感强调了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让说这话的人去死吧,从今天开始你不要再看那些书了,你要和活生生的人在一起,你要多做体力劳动。我爸经常说:‘劳动使人健康’,你要的是阳光和草地,还要有所有寻欢作乐的幻想。”我飞快地说着,像一架缝纫机在暗夜里挣扎轰鸣。

“比如明天你就该去那该死的戒毒所,在里面参加一些拔草的轻度劳动,和大家一起唱歌,等熬过那段可怕的日子,我会鼓励你和别的女人多多交流,但绝对不许爱上她们,必要的话,我会找妓女,只要你能全面地恢复正常人的健康。”我边说边哭,四周墙上方的镜子都一片模糊。

天天抱住我,“你疯了。”他从口袋掏出手帕给我擦眼泪。

我泪眼蒙胧地看着他,“我是疯了,因为你也疯了。”

一道紧紧盯着我的视线从餐馆一侧映射到我对面的镜子上,在我的注意力被稍许分散的一刻,我看到了马克。他和一个朋友模样的中年洋女人坐在一起。他盯着我看的时间想必已很久。

我假装没有看到他,叫来侍者结账。今天是星期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一天。

马克在朝我看,他脸上有种疑惑而急躁的神情。果然他站了起来,我把头扭开。侍者大步走来,把账单给我看,我掏出钱包,越想快点了事却越是抽不出人民币。

马克终于走到我们面前。他做出吃惊的表情,“哦,这么巧,真是想不到能遇到你们。”他先向天天伸出手。

我突然恨他恨眼前这一幕,恨这个德国人,他没有资格向天天伸出这双伪善的手。这双手曾经抚摸过这个女人的全身每个细节。在这个欺骗的时刻,这双手格外地刺眼。难道他没看出来,天天此刻是多么虚弱无助。上帝,我们刚刚进行了一场残忍的被爱撕裂的谈话。这个年轻男孩明天就要进戒毒所,我们全身都被绝望气息侵袭着,而这个让我看见自己可耻的纵欲的秘密场景的男人,却走过来,礼貌而虚伪地对天天说“你好吗”。

就算他有l00个喜欢我的理由,他也应该忍住,就呆在那儿,离我们远远的,让我们安静地离开。

我的神经崩得紧紧的,拉着天天的手,急速地向门外走去。马克跟上来把我们遗忘在桌上的一本书递给我。我轻声道谢,然后更加轻声地对他说:“走开。”

晚上我们几乎都没合上眼,我们吻了一夜,唾液的苦涩弥漫了整个房间。我们的床就像一个漂浮在茫茫大海上的岌岌可危的孤岛。我们在彼此的爱情里避难。心碎时候会有噼里啪啦的声音,极轻极细的,像家具上的本质纤维裂开来,我向他许诺我会经常去看他,我会照顾好线团和我自己,我会写好小说,发奋地写,绝不会在任何噩梦里自甘沉沦,要相信自己是最美最幸福的,相信奇迹会发生。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我发誓我会用开满紫色日光蓝的双眼,看着他的身影重现。

我爱你,我的爱就是这样的。

第二天一早,我昏昏沉沉地送他到了戒毒所。他们在一个本子上查到了天天的名字,那是我预先登记的。一些在他们看来不必要的行李被退了回来,铁门缓缓地合上,在一晃之间,我们对视了最后一眼。

二十一鸡尾酒

二十一 鸡尾酒

来吧,作家和批评家,用你的笔,写出预言。

——鲍勃·狄伦

爱把我们撕裂。

——伊恩·柯蒂斯

不同类的女郎,有不同类的名声。

——萨莉·斯坦弗

我呆在屋子里披头散发地写了一星期。这期间没有一个电话来打扰,没有人敲门(除了小四川送饭的服务生和一个收扫街费的居委老太)。我恍恍惚惚,像在一片泥浆上滑行,从这扇门到那扇门,从这种真实到那种虚构,我几乎没有付出过多的力气,是我的小说本身在推动我的滑行。

我放弃了修饰和说谎的技巧,我想把自己的生活以百分之百的原来面貌推到公众视线面前。不需要过多的勇气,只需要顺从那股暗中潜行的力量,只要有快感可言就行了。不要扮天真,也不要扮酷。我以这种方式发现自己的真实存在,克服对孤独、贫穷、死亡和其他可能出现的糟糕事的恐惧。

我经常趴在稿纸上睡着,把脸颊睡肿一块,有时在深夜墙上钟的银色针指向12点后,会有幻听出现。那种声音重复出现,像隔壁邻居家的那个中年机修工人发出的呼噜声,也像远处建筑工地上彻夜轰鸣的吊车的声音,又像厨房电冰箱静电器的声音。

有几次我实在忍无可忍,放下笔蹑足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我希望那里面藏了一只老虎,它会向我扑过来,用那身金色的皮毛捂住我的口鼻,使我窒息,然后毫不犹豫地强奸我。

事实上我在这种无可言状的幽闭状态中得道升仙了。我想天堂也不过如此,自由自在,无所顾忌。没有男人会注意你的发型和衣着,没有人挑剔你的胸部是否丰满,眼神是否够飘,没有一个又一个应酬饭局要赶,也没有警察阻止你举止发狂,没有上司监督你的工作进程,没有黑夜白昼之分,也没有人再来榨取你的所有的感情。

我被自己的小说催眠了。为了精妙传神地描写出一个激烈的场面,我尝试着裸体写作,很多人相信身体和头脑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就像美国诗人罗特克住在他的百年祖宅里,对着镜子穿穿脱脱,不断感受自己的裸舞带来的启示。这故事可信与否不得而知,但我一直认为写作与身体有着隐秘的关系。在我体形相对丰满的时候我写下的句子会粒粒都短小精悍,而当我趋于消瘦的时候我的小说里充满长而又长,像深海水草般绵柔悠密的句子。打破自身的极限,尽可能地向天空,甚至是向宇宙发展,写出飘逸广袤的东西。

这也许对我来说犹如一句上帝的口号,但我还是在试着做。小说里一对男女在大火蔓延的屋子里抱作一团,他们知道已无法离开这里,火封堵住了所有的门窗和楼道,于是他们只能做一件事,在大火中心疯狂做爱。这是我众多前男友中的一个告诉我的故事,发生在他家附近。

担架抬出那对恋人的时候,他们赤身裸体拥得很紧,烧焦炭化的身体嵌进了对方的身体,无法分开。男孩与女孩都不到20岁,是本市重点大学的学生,恰巧是个周末的晚上,女孩父母照例去天赡剧院看戏。男孩来到女孩家,他们总是在一起看电视,听音乐,聊天,当然他们会像所有年轻人一样做些温柔缠绵的事,然后那场大火从楼下的公用厨房蔓延开来,火势在木质建构的房子里很容易扩散,当夜的风又特别大,他们一直都没有觉察到危险,直到屋子里的空气突然燃烧起来。他们知道已无法离开这里,火封堵住了所有的门窗和楼道,于是他们只能做一件事,在大火的中心疯狂做爱。然后我的鼻子里真的闻到了那种焦味,还有燥热的绝望的气息。

我放下笔想,如果我和我的爱人在这房子里面会怎么样呢?无疑,我们也会这么做的,因为别无选择。惟有这种入骨入髓的方式可以抵御住对几秒之后就要降临的死亡的极度恐惧,在弗洛伊德的建立起来的形同垃圾的理论体系中,只有他提到的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的神秘关联是我深深信服的。

记得那次草地派对上马当娜当众问了一个问题,“如果1999诺查·丹玛斯的世界末日预言真的被证实的话,那最后你会选择做什么?”然后她大声地自问自答,“当然是 Fuck喽!”

我的右手还握着笔,左手悄悄地伸到了下面,那儿已经湿了,能感觉到那儿像水母一样黏滑而膨胀。放一个手指探进去,再放一个进去,如果手指上长着眼睛或其他别的什么科学精妙仪器,我的手指肯定能发现一片粉红的美丽而肉欲的世界。肿胀的血管紧贴着阴道内壁细柔地跳动,千百年来,女人的神秘园地就是这样等待着异性的入侵,等待着最原始的快乐,等待着一场战争送进来的无数精干,然后在粉红的肥厚的宫殿里就有了延续下去的小生命,是这样的吗?

我用一种略带恶心的热情满足了自己,是的,永远都带着一丝丝的恶心。别的人用家破人亡,颠沛流离,来激励自己写出一部部传世经典之作,而我呢,则是涂着上好的 “鸦片”香水,七天七夜幽闭在Marily Manson毁灭性歌声里自娱着冲向我的胜利。

也许这是我最后的小说,因为我总觉得自己玩来玩去玩不出什么花样,我快要完蛋了,是的,使生我养我的父母蒙耻,使小蝴蝶般纯洁无助的爱人失望。

7天之后,一个电话及时地把我从水底捞了上来。那天窗帘外面的阳光很好,风吹来附近长风公园里三色堇和苍兰散发的清香。编辑邓在电话里告诉我一个意外的消息,我原先那本小说集打算再版发行,同时这次是与别人的小说集放在一起,取名为“城市季风”系列书系。

“那么,印多少?”我缓慢地开口,一字一句,因为七天七夜里是没说一句话有些口舌不利落。

“定下来10,000,当然,这不算太好,但你知道现在市场不景气得很,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嘛。说实话10,000相当不错了,出版社一开始还犹豫,可我告诉他们,你的这本书第一版在不长时间里全卖完了。…”她谦虚地笑着,使得我不得不马上接口向她道谢。

“版税还是稿酬?”我问,我发觉自己脑子渐渐灵活了,好比一扇窗打开,外界的热闹、喧嚣、混乱包括空气中的结核菌,大肠杆菌等也都哗啦一下全进来了。这种乱七八糟的活力激活了我的头脑,我又暂时离开了小说的牢笼,暂时获释。

“这样吧,约个时间你出来一次,有几个书商朋友想见见你。”邓用和蔼的口吻说, “他们从我这儿听说你手头在写一个新长篇小说,很想跟你交流一下,看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我觉得这样的机会多多益善,你认为呢?”她似乎什么都替我考虑周详了,她能做到细致殷勤的,符合逻辑的跟着商品社会流通规律走的安排,我只需要安然接受这份随时随地到来的礼物就行了,我不知道她是真心喜欢我的写作天分还是别的什么,我还是看不出有提高警惕的必要,于是谢了她,答应以后再给她通电话,约具体时间和地点。

接下来我给马当娜打电话,她还在床上,声音听上去含糊苍老,她听清是我打的电话后,使劲清了下嗓子,低声对身边的人(显然是男人)说:“亲爱的,谢谢你给我杯水好吗?”她问。

然后她问我前一阵子在干吗,我原原本本把去海口找天天,天天进戒毒所,我蒙头写作告诉她。她显然大为震惊,“怎么搞的?哦,天哪。”她深深吸了一口烟,长长的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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