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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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在台北市开车的事情,在我们家中,不太赞成的有八个人,热切盼望的只有一个,我们一共是九个成人的家庭。
当然,如果我自己不发心买车,那九个人就想法一致了。
这几年来,海外的日子虽然过下来了,房子总觉得大到没有人气。一到夜间,阳光退去,黑暗里总有奇异的声音在一个角落里轻轻的响。
有时候天气不好,海浪就如巨兽般的绕住房子怒吼。这种夜晚,我必是不能再睡,悄悄开了车房的门,将汽车倒出来,跑到高速公路上去慢慢的驶到天亮。再回家的时候,心中便很舒坦了。
所以说,相依为命的东西,一直是那匹马。我的白马。
回到台湾来之后,发觉我突然属于许多人。这当然增加了说话的对象,也缩减了长长的光阴,可是我的情况仍是相同的;没有一个人或物是完全属于我的。这一回,难道唯一的马也没有了吗?
坚持要一匹马,而且它必须是白色的。
白马是一辆喜美,报纸上找到它的,要它的人相当的多。它先前的主人是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子。我恳求这一位老主人——这匹马和我一见钟情,请让我来驯养它吧。那个女孩子依依不舍的将它过给了我。
马来我家的时候,是下午五点,我跟着它跑进了台北最混乱的交通时刻里去,一直跑到深夜十二点半才回家。
台北是这么美丽的城市,尤其在落着微雨的深夜。以前不认识它,因为马和我没有在这里共同生活过。于是,我属于了一匹马,彼此驯养着。
那时候,我还没有搬到阳明山的学校宿舍中去住,我常常藉着种种的理由,将我的父母手足和下一代的孩子们装进白马里,一同出去跑路。这件事情就有如请亲人来我自己的家中坐坐一样,他们进车来,我便开车招待他们,心中十分欣慰。
开车的时候,不太镇静的弟弟总是忍不住大叫,这件事情使我有些抱歉。他们很怕。
事实上我自己也是心虚的,每次在街上一看见警察,就会煞车,口里也会轻轻的喊出来。
“一个警察!”
“警察总是有的,叫什么嘛!”坐在旁边的人总是奇怪。“怕他捉我,不如先慢下来,表示我没有逃走的意念。”“为什么要抓你?”
“就是不知道呀!不知道做了什么就更怕了,想想看,随时随地会被抓。”
“可是你没有犯规——”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犯规,才那么紧张的。”
这么一说,将同座的人也弄成怕警察了,坐一趟车大家都很费力。
当我住在西班牙那个海岛上的时候,小城的交通也到了饱和点,停车当然是极大的难题。只因为警察们心肠软,我常常派他们看守我随便停着的车,自己跑去快速的办事,办好出来,不但没有被罚,反而有人吹哨子将交通挡住,让我上路。在那边,警察是一群卡通片里的熊,碰到他们,总是喜剧——华德狄斯奈的那种。
台北是不是卡通片?我猜不是。
那天夜里,我的弟弟和他们的小女儿回到父母家中来探望之后,要回家去了。
我当然热心的要送他们。彼此客气了一会儿之后,我们上车了。
“你就穿这个样子跑出去啦?”弟弟问我。
我的百慕达式牛仔裤是旧的长裤剪成一半的,没有缝边,上身一件软得如同豆腐皮一般的恤衫,并没有穿袜子,踏着一双带子断了的白球鞋。乱发分叉盘在头顶,一丛芦花也似的。
当然,这个样子是不好看,可是只是坐在车内开一趟,十多分钟便又回来,谁会看得见呢?更何况天也是黑黑的,还下着雨。
送完了弟弟全家,彼此有礼貌的挥手晚安了一大场,我快快乐乐的往仁爱路财神酒店的方向开,要绕过圆环到敦化南路去。
那时候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车辆和行人了,雨地的反光将都市衬得更加凉快而空寂。
进入圆环之前,看到一盏红灯,接着看见不远处又是一盏红灯。我想了一下;好,开到远的红灯停下来就对了,那一盏对左转的人是要的。
四周看不到一辆车,我慢慢的过去了,收音机里正在放“环游世界八十天”的曲子。
正在漫游呢,一辆车子飞也似的由黑暗中向我直冲而来,鬼魅也似的突然出现在我左前方,我吓住了,一个紧急煞车——那辆车里,居然全是警察。
“小姐,你闯红灯了!”
“真的?”我伸出头去大喊了一句,不信似的。“是闯了嘛!”
对嘛,原来是闯了嘛!对啦!我的心扑扑的狂跳起来,脸一下全热了。四周突然好安静。什么也听不见了。“我们开到边上去说话好不好?”我赶紧说。
我不敢快开,怕警察误会我想逃。我慢慢的开,开出了圆环停在一排高楼大厦冷冷黑黑的边上。
没有什么办法了,这批警察不说西班牙话,我不知怎么对付他们。
我只有穿着那条有流苏的牛仔裤,慢吞吞的挨下了车。服装先就代表了身分,这种样子警察不喜欢的。
“驾照借看一下。”一个警察上来了,口气平淡。我太紧张了,拿错了,出来的是一张保险卡。
“我——才开没有几天,不太明白台湾的交通规则。而且,也没有开过圆环的街道,我以为前面这盏红灯才是给我的——”我交缠着手,将十指扭来扭去,不自在极了。“不懂交通规则怎么开车呢?”警察将我给他的保险卡翻来覆去的看,我发觉拿错了,赶紧又递上去一张,结果却是行车执照。我的驾照呢?
“是真的,不是说谎,实在不太懂台北的灯,请你了解,我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虽然做错了,绝对不是故意的——”
警察先生看了我一眼,这时候我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散了一撮,一半就被风吹到脸上来,更不讨人喜欢了。你说不说西班牙文?求求你。
警察瘦瘦的,一口白牙在夜里闪烁。他不是熊,是一种狼——台北市之夜狼。
好!要说的话已经说过了,我还站着,狼坐在车子里,狼也在我面前,等吧!没有希望逃了。
“请您原谅我,给我改过的机会,这是第一次,以后绝对不再错了——”我的声音怎么好像生病了。
警察又看了我一眼。谁叫你随随便便就出门了,什么怪样子来给警察看到,我恨死自己了。
“请你不要罚我——”
“不是要罚你,这是你自己的安全,要当心的呀!”“那你罚不罚?”
他也不说到底要将我怎么样,微微一笑,将我的什么证都还给了我,还了以后并没有再掏出笔来写字。他的笔掉了?没有罚单好写了?
“以后要当心哦!”警察说。
大概是可以走了,在全车的狼没有后悔之前赶快走。
这一场吓之后,我不认识方向了,不知道要怎么走。四周没有什么行人,我只有再跑上去问警察:“现在我要去南京东路四段,要怎么走?”
警察指了一条大路要我走,我腿软软的跑去开车,头也不太敢回。
那一次之后,我得到了一个证明:狼的牙齿虽然很白,而且来去如风,可是它们不一定撕咬人。黄卡其布做的那种除了颜色吓人之外,其实是不错的。
“小姐你讲这种话实在很不公平,我们受警察的气不是一天了,凭你一次的接触,怎么说他们是讲理的?交通警察只有我们计程车最明白——”
“你不犯规他会抓你?”
“抓是没有错,抓的时候就没有商量了。”
“你自己被抓的时候是不是也死样怪气的呢?”“倒楣啦!给他罚还会好脸色给他看?”
其实,跟计程车司机先生们说话是十二分有趣的,他们在某方面识人多,见到的社会现象也广,长长的路程一路说话,往往下车时都成了朋友,我喜欢跟他们接触。
当我的白马进医院去住院看内科的时候,我偶尔也会坐计程车。这一回因为讲到警察,彼此不大谈得拢,最后的结论是警察只有一个讲理的,就是那天晚上被我碰到的那一个。司机说他相信我没有说不老实的话。
可是,如果那天晚上他罚了我,难道便是不讲理的吗?“你不要太大意哦!我那天开车,有一个斑马线上的人要过不过的,我给他搞得烦了,开过去也没压死他,警察竟然跑上来罚我钱,还抓我去上课,班都不能上了。”
女友阿珠长得比我美,汽车比我大,居然也被交通警察收去了,没有放她。活该,人又不是饺子皮,怎么能去压的?太大胆了。应该多上几堂课再放出来。
“什么活该?你怎么跟警察那么好?”
我嘻嘻的笑,觉得台北市的人相当有趣。阿珠的先生是交通记者,自己太太被罚,居然救不出来,真好。说来说去,不觉开车已经快一个月了。
一般来说,我的行车路线是固定的,由家中上阳明山,由阳明山回父母家,平日有事在学校,周末回来省视父母请安,便是此次回台对生活的安排,并不乱跑。
当然,我一向也只会走民权东路、圆山、士林那几条路,别的就不大会。
听说外双溪自强隧道内有时候会有奇幻的影像出现。例如说明明看见一个小孩躺在隧道地上,开车的人停车探看,就不见了。又说有一个漂亮的小姐招手要上车,上了车过完隧道也消失了。当然,这都是计程车司机先生们说出来娱乐我的事情。
自从知道这些故事之后,我便想改道了,有次下山回家特意开过隧道,经过大直,转松江路回去。
隧道里没有小孩和女人,什么都没有。还好。
松江路上车水马龙,很多地方不许左转,等到有一条大街可以左转时,红灯又亮了,红灯亮了我正好从窗口买一串玉兰花。
红灯灭了,绿灯亮得好清爽,我便一打方向盘,转了过去。奇怪,台北市怎么居然有的地方一排同时挂着五个红绿灯的,不嫌多吗?眼花撩乱的有什么好。
转过去了,警哨划破长空,我本能的煞了车,眼前居然是一个警察在挥手。我连忙回头去看,身后没有车跟上来,心里有些孤单。不好了,难道是我吗?
买了路边的玉兰花有什么错?又不是警察家的。
“请问是吹我吗?有什么事?”我打开车窗来问。
警察叫我靠边停,许多路人开始看我,路边不远就是一个洗车站,我假装并没有什么脸红,假装自己是心血来潮要去洗车,慢慢的停下来了。
那个警察咬住哨子的牙齿又是雪亮的,不过不太尖。“没有看左转灯,抢先转道。驾照借看一下。”
他说这句话,正好应了钟晓阳的小说名字——“停车暂借问”,以前总要念错的书名,这一回脑子里一顺就出来了。警察来了,居然有闲联想到晓阳身上去,自己竟是笑出来了,一面笑一面下车,这回是罚定了。
“你要罚我罗,对不对?”
“驾照呢?”
我双手递上去,那串花拍一下落到地上去了。
我蹲下去捡花,站起来的时候风刮过来了,脸上的红潮也就吹掉了。
“警察先生,你的红灯很特别,怎么有五个的?我挑了一个绿的看,不知道绿灯也不可以转过来,难道红灯才能转吗?请你教教我。”
“你来——”警察往前走,走到路中间,众目睽睽之下我也只好跟过去了。
“交通流量每一个地区都不同,这边车子多,没有左转绿灯就不能走,明白了吗?”
“别的路车子也很多,怎么只有三个灯呢?这一回应该不算,给我学习改过的机会,请你原谅我,好不好?”“你不会看灯怎么开车,奇怪呀?”
“我是乡下人,这种五灯的东西乡下没有,我刚刚才住到城里来的,请你相信我,不是故意的。”
我没有说谎,在国外我是住在市郊。
“那你要去学呀——”
“请你不要捉我去上课——”我叫了起来。
警察看见我那个样子,抿着嘴笑了笑,居然反过来安慰我:“没有抓你去上课,现在不是已经讲解给你听了吗?明白了吗?”
“明白了,可不可以走了?”我没命的点头。
“不要罚了哦?”我一面小跑一面不放心的回头问。“下次不要再犯了——”
“谢谢你,一定不会了。”
上车的时候,心中非常感激那位警察先生,看见手里只有一串香花,很想跑上去送给他,可是又怕路人说我行贿。什么也不敢做,只是坐进车里,斜着头笑了一笑,就走了。两次绝处逢生,对于制服底下的那些人也不再害怕了,交通警察总是站在空气最坏的地方服务,这个职业付出的多,收进去的废气又不健康,看见的脸色大半是坏的,他们实在也有自己的辛酸,毕竟也是血肉之躯的人啊!
“你知道他们住在哪里?北平路一带,我去过,环境不好,宿舍大统舱,外面吃灰淋雨,回到宿舍也不能安静,你以为警察好做吗?不跟你吼就好罗!”
柱国弟弟听说警察两次放了我,十分感概的对我说。我愣了一阵,没有说什么话。在台湾,我知道的事不够深入,没有什么见识。
好,没过几天,我去了北平路,不是故意的,是在巴黎的时候答应了骞骞给他买裱好金边的宣纸,要去中山北路北平路交错的“学校美术社”买了寄出去。
天桥底下停满了车,转来转去找不出一个停车的位置,急得不得了。因为时间很紧,我要赶回阳明山去换衣服上课,眼看车子不能丢,路上都是黄线,四周全是警察地盘,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这一次是明知故犯,如果警察来抓,只有认了。
一咬牙,我就挡在警车前面停住了车。当然不能理直气壮,总是回头看了一下。
就在我车后,一辆红色的警察吊车因为我挡住了一个漆好车号在地上的空位,进不来了。
“我是故意的——”我一摔车门就向车后跑去,那儿一个警察也下车了。
“你这么停,我怎么办?”他说。
我现在知道警察的牙齿为什么全是白的了,他们风吹雨打,皮肤都黑,当然了。
我也说不出任何理由来,只是站在他面前,嘻的一笑。“如果你要罚,我就干脆先去买纸头,两分钟,好不好?
请你看住车,不要叫别的吊车来拖走了,拜托——”
“两分钟就出来,我等你——”吊车就是他嘛!我笑笑,点点头,赶快跑过街去。
两分钟不到,买好了一盒纸,付了钱,抱着盒子飞快的穿过街,再跑去站在警察的面前。
“咦,你不是三毛吗?我是你的读者呀!”他哗一下叫了起来,表情真纯,很教人感动。好家伙,你笑的时候像我弟弟。
“谢谢你护车,对不起,我马上要走了。”我不敢多跟他讲话。跟警察扯自己的书也是不好的,他是我的读者,更不敢提醒他罚不罚了,还是赶快走,趁他没有要抓我之前就走掉,这样他的心里便不会有矛盾了。
我规规矩矩的把车开出去,回头笑了一笑。
经过忠孝东路两排高楼大厦的深谷,交通挤成麦芽糖似的扭成一团。看看那些争先恐后抢道争先的车队,我笑了起来,将玻璃窗摇上,免得吸进太多废气。收音机里播音员说要放一条歌,李珇菁唱的:“到底爱我不爱”。然后,歌声飘了出来——。
躲开一部压上来的大巴士,闪掉一辆硬挤过来的计程车,我在汹涌的车潮里不能脱身。快线道上什么时候来了一辆卖馒头的脚踏车,那个路人为什么在跨越安全岛?这一群乱七八糟的人啊,都和我长着一样的脸孔。
台北,台北,如果你问我,到底爱不爱你,我怎么回答?
想到这儿,酸楚和幸福的感觉同时涌了上来,滋味很复杂。十字路口到了,那儿站着的,明显的两个卡其制服的黄警察。
一定去海边
就是那样的,回来不过二十四天,棕色的皮肤开始慢慢褪色,阳光一下子已是遥远的事情了。
总不能就那样晒太阳过一辈子呀,毕竟夏天是要过去的。回台的那天,胃痛得钝钝的,并不太尖锐。
就是在松江路和长春路的交会口,开车开到一半,绿灯转成了红灯,想冲过去,松江路那边的车队却无视于卡在路中间的我,狼群一样的噬上来。拦腰切上来的一辆计程车好似要将人劈成两半似的往我的车右侧杀过来,那一刹间,我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那是这三个月中第一次又在台北开车。
很累,累得想睡觉,狂鸣的喇叭非常遥远而不真实,比梦境里的一切还要来得朦胧,后来,前面绿灯亮了,本能的往前开,要去南京东路的,后来发觉人在松山机场,也不知这是怎么开去的,一切都是机械性的反应。
父母家的日光灯总也开得惨白白的,电视机不肯停,橄榄绿的沙发使人觉得眼皮沉涩,母亲除了永无宁日的叫人吃吃吃之外,好似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表达她的爱。
菜总是丰盛,眼睛是满的,四周永远有人和声音,餐厅里那张土黄色的地毯是闷热黄昏午睡时醒来的沉,在温水里慢慢溺死的那种闷。
学校是好的,有风没风的日子,都是清朗,大学生的脸,就不是那张地毯的样子。吃便当,也是好的,简单而安静,如果不吃,也没有关系,因为母亲的爱和它真是一点也没有关系。
于是,教课之前,去吃一个冰淇淋,它冷,不复杂,一个小小的冰淇淋,也是因为它简单。
世界上的事情,周而复始的轮转着,这有它的一份安然,倦淡的祥和,还有凡事意料得到的安全。
慢读《红楼梦》,慢慢的看,当心的看,仍是日新又新,第三十年了,三十年的梦,怎么不能醒呢?也许,它是生活里唯一的惊喜和迷幻,这一点,又使人有些不安;那本书,拿在手中,是活的,灵魂附进去的活,老觉得它在手里动来动去,鬼魅一般美,刀片轻轻割肤的微痛,很轻。
网球拍在书架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斜斜的搁着,溜冰鞋不知道在哪里,脚踏车听说在弟弟家的阳台上风吹雨打,下飞机时的那双红球鞋回家后就不见了;它走掉了。
总是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夜里是灯和梦,白天,不大存在,阳光其实一样照着,只是被冷气和四面墙取代了。书本,又回来了,还有格子格子和一切四四方方的东西,包括那个便当,都是大盒子里的小盒子;摩登便当的里面又有小格子,很周到的。
才过了六天这样的日子,也是为了盒子去的杂货店,买方方的火柴盒和烟,出来的时候,看见卷着卖的草席子,很粗糙的那种,闻到了枯草的气味,它卷着,不是方的,一动心,买了下来,五十块台币,一张平平的东西,心里很欢喜,软软的可以卷来卷去。
这种草席给人的联想是用来盖突然死掉的人的。几次见到它的用途,两次是车祸现场,人被席子盖着,两只脚在外面,大半掉了一只鞋,赤脚露在草席的外面,没有什么血迹之类的现场,只那露出来的光脚静静的朝天竖着。还有一次在海边,野柳那边,溺死的人,也是席子下面看不见,好像死的人都会变成很长,盖住了脸总是盖不住脚。
买下草席,卷放在车子后厢,买了它以后,总是当心的穿上一双紧紧的白袜子,很怕光脚。
就是因为那条席子,一个星期天,开去了淡水。不,我不去翡翠湾,那儿太时髦了,时髦没有什么不好,时髦和太阳伞汽艇比较能够联上关系,我和我的草席,去的是乡镇小调的沙仑海滩。
没有什么游泳衣,在加纳利群岛,海滩上的男女老幼和狗,在阳光下都不穿任何衣服——大自然对大自然。连手提收音机也不许带的,海滩只许有海潮和风的声音,不然,警察要来抓的——如果你放人造音乐和穿衣服。
沙仑的人美,大半接近乡土,穿着短裤,在玩水,头上总也一把小花伞和帽子,没有几个人穿比基尼。可是我最尽心的,也只有一件灰蓝色的比基尼,旧了,布很少,已经七年没有穿了,在大西洋那个久居的岛上,这几块布,也是不用的。这一回,带了回来,才突然觉得它仍然很小,小到海滩上的人,善意的回避了眼光。
后来,便不去沙仑了,仍爱那儿辽阔的沙滩和穿了许多布的同胞。
又经过长春路和松江路,总是午后六点半左右交通最塞住的时候,走到半途而绿灯快速变成红灯,很不好意思挡住了河流一般的来车,等到终于开过去时,警察先生吹了哨子,叫我靠边停,我下车,对他说:“身不由主,请您不要罚我,……”警察先生很和气,看了驾照,温和的说:“下次快些过,当机立断,不要犹豫,你好心让人,结果反而挡在中间,知道了吗?”
总是让人的,可是人不让我,就变成挡路鬼了,而且总在同样的地方出现。
不能了,想念大海几成乡愁,不要挤了,我有一条草席,可以带了到海边,也不沙仑了,去没有人的地方,一个星期一次,不去任何海水浴场了。
第二次去郊外,发现一条弯弯曲曲的乡间小路,看看地图,是沿海的,一直开下去,房子少了,稻田来了,红瓦黑墙的台湾老厝零零落落的隐在竹林田野的远处。一直开,一个转弯,迎面来了大军车,车上的阿兵哥没命的又喊又叫又挥手,我伸出左手去打招呼,路挤,会车时客气的减速,彼此都有礼让,他们乱喊,听懂了,在喊:“民爱军,军爱民——小姐,小姐,你哪里去?”就在那一刹间,我的心又一次交给了亲爱的亲爱的土地和同胞。海,在会车那一个转弯的地方,突然出现了,没有防波堤的海岸,白浪滚滚而来,风,是凉的,左手边的青山里仍然隐着红瓦的老房子,竹竿上迎风吹着红红绿绿的衣服,没有人迹,有衣服,也就有了生活的说明。阳光下淡淡的愁、寂和安详。岁月,在台北市只一小时半的车程外,就放慢了脚踪。
那条路,又亮又平又曲折,海不离开它,它不离开海,而海边的稻田,怎么吹也吹不枯黄呢?那份夏末初秋的绿,仍然如同春日一般的寂寞。红和绿,在我,都是寂寞的颜色,只因那份鲜艳往往人们对它总也漠然。
沿着路挤着碎石子的边道停了车,不能坐在一个方盒子里,车子也是方方的。
大步向草丛里跨过去,走到卵石遍布的海岸,很大的枯树干在空旷的岸上是枯骨的巨手伸向苍天。阳光明媚,吹来的风仍是凉的,适意的凉,薄荷味的,这儿没有鱼腥——而鱼腥味也是另一种美。
看了一会儿的海,呆呆的,有乡愁。海滩上一堆一堆漂流物,其中最多的是单只的破鞋和瓶子,也有烂木块和洗刷得发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于是,我蹲下来,在这堆宝物里,东翻西拣起来。拣到一只大弹珠,里面有彩色的那种,外面已经磨成毛边的了,也得一付假牙,心中十二分的欢喜。然后,铺平了席子,四边用石头镇住,平躺在它的上面,没有穿袜子。
总是不大懂,为什么破鞋老是被人海葬,而它们却又最喜欢再上岸来,看见那一只又一只的鞋子,总悄悄的在问它们——你们的主人曾经是谁,走过什么样的长路才将你们丢了?另外那一只怎么不一起上来呢?
那是回台的第九天内第二次去海边,回来时,没有走松江路,心里焕然一新,觉得天地仍是那么辽阔,天好高呀,它不是一个大碗盖,它是无边无涯的苍穹,我的心,也是一样。
一定要去海边,常常去,无人的海边,那种只有海防部队守着寂寂的地方。阿兵哥棕黑色的笑脸,是黑人牙膏最好的活动广告——他们是阳光。
于是,又去了,去了第三次海边,相隔一天而已,十一天内的第三次,同样的长路,没有游人的地方,连少数几条鱼船,也在路边用稻草和大石头盖着,好似天葬了它们一样。
这片绝美的台北近郊,再也不写出地名来,越少人知道越好,不要叫塑胶袋汽水瓶和大呼小叫的人群污染了。让它做它自己吧!
有的时候,也曾想,如果《红楼梦》里的那一群人去了海边,就又不对了,他们是该当在大观园里的。那么自己又怎么能同时酷爱大观园又酷爱大海呢?林黛玉说过一句话:“我是为我的心。”我也是为我的心。
台北的日子仍是挤着过,很挤,即使不去西门町,它也一样挤,挤不过去了,有一片随时可去的地方,三小时来回就可以漫游的仙境,就在那条不是高速公路通得过的地方。它不会变,除了山区里晒着的衣服变来变去之外,它在时空之外,一个安详的桃花源,而且可以出出进进的,不会再寻无踪。
去海的事情,成了自己的习惯。
很不忍看到一天到晚生活在四面公寓墙里的家人和手足,尤其是下一代的孩子,星期假日,他们懂得的、能做的,是去挤挤嚷嚷的餐馆,全家人吃一顿,然后对自己说:这一个假日,总算有了交代,对自己,也对孩子。
其实,天伦之乐,有时是累人的,因为不大乐,是喧哗、汤汤水水的菜和一大群人,不能说知心的话,不能松驰,只因我的家人是都市中的居民,寸金寸土大都会里的家族,我们忘了四面墙外面的天空,当然,也因为,吃成了习惯。然而举筷时,我仍然相信父母起码是欣慰的;儿孙满堂,没有一个远离身边,而且小孩子越生越多,何况又有那么多菜啊!父母的要求不多,对他们,这就是生命的珍宝了,他们一生辛劳,要的真是不多。每在这种聚会时,总有些发愣,觉得父母牺牲得已经没有了其他的能力。
一直觉得,三次去海边不带家人同行是不好的行为。说了,弟弟说那么全家都去,三辆车,十七八个男女老幼,大家忙着安排时间。我怕母亲,她第一个想的,必然是这一下,她要带多少饮料、食物加上每一个孙儿孙女的帽子、花伞、防风的衣服、奶瓶、尿布……她会很紧张的担起大批食物和一切的顾虑,郊游对她就是这种照顾家人的代名词。这只是去数小时的海边呀!
母亲的可爱和固执也在这里,将那无边无涯如海一般的母爱,总是实际的用在食物上叫我们“吃下去”。我们家的天伦之乐,已很明白了,不肯安静的,很闹,而一片大好江山,便无人静观自得了。我们一家,除了那个二女儿之外,好似离群索居,总是有些不安全而孤单,非得呼朋引伴不可。每当我几天不回家而确实十分自在时,母亲的心,总以为她主观的幸福判断,为我疼痛,其实,这是不必要的,跟电视机共存而不能交谈的家庭团聚,其实在我,才叫十分孤单而寂寞。
试了一次,只带弟弟全家四口去海边,车上人满了,心里也快活,可是同样的,跟山水的亲近,怎么便消失了,那条寂美的路,也不再是同样的平和、简单又清朗。阳光很好,初生的婴儿怕风,车窗紧闭,只有冷气吹着不自然的风,而我,正跟亲爱的手足在做一次郊游。
不喜欢一大群人去海边,回来的车程上,这种排斥的心情,又使自己十分歉然和自责。
在海边,连家人都要舍弃,难道对海的爱胜于手足之情吗?原因是,大家一直在车内讲话,又不能强迫他人——不许开口,面向窗外。那才叫奇怪了。
有的时候,我又想,别人已经安然满足的生活,何苦以自己主观的看法去改变他们呢,这便跟母亲强迫人吃饭又有什么不同?虽然出发点都是好的。
昨天,又去了同样的地方,这一回,海边大雨如倾。
对我来说,也无风雨也无晴并不十分困难,可是有风有雨的心境,却是更会自然些。
常常跟自己说,一定要去海边,那怕是去一会儿也好。这十分奢侈,就如看红楼梦一样的奢侈。孤独是必要的,它也奢侈,在现今的社会形态里。
晚上和朋友吃饭,他们抱怨老是找不到我,我说,大半是去了海边吧!
“你带我们出——”
“不——要。”
“为什么?”
“不为什么,天下的事,哪有凡事都为什么的?”
话说出来举桌哗然。为了所谓的不够朋友,喝下了一大杯酒,照了照杯子,笑笑。
去海边,会一直去下去,这终于是一个人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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