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纪事》 第一章 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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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下了三天,时急时缓,大地一直笼着茫茫雾气。所有的村庄都隐入混沌,所有的人都消失得无踪无影。“怪矣人都哪去了?找也找不着。想打个电话吧,又不让……”红脸老健急得骂人,搓手,站起又坐下。这人长得像熊,手掌也像熊掌一样厚壮,往桌上一拍震得满屋响。旁边的人小声说:“我看还是打个电话吧。”这话刚落就有人在角落里说一句:“不行!不能这样……说好了的,这不行。谁也不准用电话找人!”

  我听出说话的是眼镜小白。他京腔细细的,像姑娘。可就是这个人,顽固得像块石头,里面包裹了砸人的主意。他是整个屋子里沉甸甸的心,他的话没有人不听。老健不做声了,急得团团转,抓耳挠腮的,看我一眼,又看小白。我一直没有说话。我也不知该怎么办,我在这帮人当中无足轻重,只是心里有些焦急。我的酒杯被来回走动的老健给斟满了,我抿了一小口。我不想借酒浇愁,因为我没什么酒量。老健已经喝了不少,所以脸更红了,脾气也更暴。我想这个家伙真的急起来,没准会领上人闹出大事的,所以一直担心什么,害怕他被逼无奈时会走得太远。我这会儿特别想提醒眼镜小白一句,因为在这儿只有他说话才管事儿。可是以前小白不止一次听过我的劝阻,总说:“没事儿。这是争取合法权益。跟那些人动武,用得着吗?哪个年头的事儿啦?”可是眼下这一切又太像这么一回事儿了:不准用电话、不准多头联系、不准……小白为他们定的禁忌这么多这么细,让人想到了他们正在准备一场隐秘的、谋划日久的大事。

  矿区和周围的集团就是他们的死对头。两边积怨日深。双方紧张对峙,很多时候简直是一触即发,所以那边的人一直盯着这里。几年来,这些村子已经被一片片的脏水和毒烟、日夜轰鸣的噪声给害苦了,坐卧不安且无处躲藏,大片的土地没法耕种,背井离乡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几年,得恶性病的人突然增多,常常是一个村子一下出现十几个人。不止一家生出了怪胎,这被指认为末世之兆。“妈的,不反不行了!真的不行了!”大街上火暴的汉子一喊,立刻引来满街的村民,大家挽袖子撸胳膊,跳着高儿浑骂。都骂管事的,因为那些人与周边的害人虫明明白白是一伙的。村民们结伙儿去投诉,一开始上边有人还全力搪塞,说做什么事都得有个过程啊,再等等吧之类。再后来谁投诉谁倒霉:集团的人很快就知道是谁干的,结果这个人的日子就算完了,不是蒙面人深夜袭扰,就是其他更大的麻烦。村子开始无声无息……

  “咱得想想办法了!要不咱这村子、咱今后祖祖辈辈全都完了!”这句话是红脸老健说的。他把最要好的几个人招到一块儿议事,这些人都恨不得一股劲儿把集团全砸了。老健沉得住气,他说:“这种事儿蛮不得,有理走遍天下,不‘走’不行哩,这里弄不赢,咱就备个‘万民折’再往上走吧!”老健早年在城里打工,经多见广,胆气也特大:有一天夜里来了几个蒙面汉子,结果被他手持钢叉追出了好几里路。

  几天的时间都在准备上路的事,准备“万民折”和盘缠。老健是领头的,他要带上身边几个汉子——这三五个壮实男人是他的左膀右臂,平时都听他的话,遇上事情总是找他商量。这种信任是血和汗换来的。有一年与邻村争一个百亩苇塘,最后闹到了动武的地步。村头叫独蛋老荒,那会儿事情刚开头就吓得趴下了。因为对方由一个百万富户领头儿,人家有一支棒子队,平时该干活就干活,一有了事情就携上家什动手,棒子抓钩,长刀火枪一齐上。老健对三五个弟兄说:“独蛋老荒是怕啊,怕剩下的一个蛋也让人摘了去,这不怪他。”几个人红着眼,顾不得笑。都知道老荒小时候爬树掏鸟窝出了事故:被一个树杈刺中了下身,结果将一个睾丸搞丢了。老健拉着长脸:“这回也是要流血的事儿,咱们不出头干一家伙,一百多亩大苇塘就归了棒子队——这年头蛮性大的是爷爷,讲斯文的是孙子!”谁都明白他说的是实话,因为独蛋老荒这之前找出了一本老辈的地账,带上它出门跑了一个多月,什么事儿都不顶。“那好,开家伙吧!”就这样,由老健领头,一村人红着眼杀上田野。直打了半个月,硬是把大苇塘给夺了回来,尽管有人负伤,总算没丢一兵一卒。对方重伤好几个人,却不敢吱声,因为这场打斗是棒子队先挑起来的,而且他们是平原一霸,早已臭名远扬。

  从那以后,红脸老健成了大家心中的头儿。

  我听了许多老健的故事,就对眼镜小白讲过这个人。小白是我的朋友,他每次来平原上都要住进我们园子里的茅屋,即便去四周的城乡转上一圈,也还是要回到那里。他的职业换过多次,先在京城机关上干,后来又去了一个基金会——这个基金会是以一个历史人物命名的,工作十分宽松,而且常常要与这个平原东部那个著名的葡萄酒城打交道。这一来他就与我的另一个好朋友——酿酒师武早结识了,两人形影不离。大约一年前武早因为精神失常失踪了,这让小白懊恼不堪,简直是难以忍受的打击。我们一起陷入了深深的痛楚之中……如果我离开了,小白在茅屋也待不下,他就把更多的时光用在村子里。日子长了,他与红脸老健成为无话不谈的挚友,两人的友谊似乎变得深刻而神秘。我终于发现小白已经深深地卷进了几个村子的事情,不得不给予提醒——他却对其中隐含的巨大危险浑然不察。

  这段时间,红脸老健一直在实施那件大事。一切开头还算顺利,可是没有几天,集团的保安就出现了。老健十二分纳闷的是,那些家伙是怎么知道的?而且行动又如此迅速?老健认为自己身边没有一个是孬种。他心里装下种种疑惑,做起来倍加小心。可是刚刚与邻村几个最好的朋友商量过,一两天刚过,其中的一个就遭了黑手:深夜里有一伙人把他扭着胳膊押到了野地里,狠狠地折磨了一番,临走丢下一句:老实点,再跟上红脸老健干就等于找死。

  老健不怕死。他挓挲着大手问眼镜小白:“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就走漏了消息?”

  小白皱着眉头思忖,前前后后问了许多,最后认定是集团那一伙备下了特别设备。他指指电话机说:“再不要用它吧。”

  2

  雨还是下个不停。红脸老健让人为我和小白准备了一壶老酒:“喝吧,阴雨天里就是喝这东西好。”我一直陪着小白,宿在村里一个废弃的牲口棚改成的客房里。这儿没有床,只有一个长长的地铺,有点像日本人的榻榻米。我和眼镜小白各睡地铺的一端,讲到高兴时就往一块儿凑,结果最后发现两人已经相邻而居。这样说话就方便了。老酒由当地人自酿,一开始喝没什么滋味,可是喝得多了就觉得有一股内劲泛上来,而且越来越大。我和小白不知不觉都喝得有点多,都觉得对方的脸有点红。

  “老兄,事情快要发展到了一个临界点上。”

  “你是说村里和集团?”

  “许多,当然包括村里和他们……”

  小白躺在那儿,因为要不停地转头,眼镜摘了又戴。他咕哝:“嗯,红脸老健说得对,这回要摊牌了。”

  “我担心流血。小白,我们得想法稳住他们。如果动了手,后果不堪设想。”

  “嗯,看看吧,我也担心。”

  “你得担保别让他们闹起来。”

  “怎么会!这事谁左右得了。你都看到了——你也是受害者,你其实应该比我更急、更明白。”

  我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他,没有说话。他在说我那片园子的处境,那儿也同样悲惨。一方是绝对的强势,另一方是弱小的一群,分布在无边的田野上……雨时大时小,我听着屋檐的滴水声。

  眼镜小白又坐起来饮了一大口酒。他看看黑乎乎的窗子,再次仰脸躺卧,长叹一声:“唉,这个年头,像我们这些失恋的人……”

  我想说“我和你可不一样,我没有失恋啊”,但没有说出口。接下去听他的自言自语:

  “人这一辈子啊,常说‘上半生下半生’、‘结婚前结婚后’……其实最好的划分法儿应该是‘失恋前失恋后’——这对人的一辈子才是最大的事,对所有人,概无例外……”

  我屏住呼吸听他说下去。

  “老兄真的没有失恋过吗?”

  我摇头。这种事儿可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得完的。

  “你该说话。黑影里摇头我又看不见。”

  我还是摇头,说:“现在没有……”

  “可我总觉得你也是一个失恋的人,真的。以前我也这样想过,只是没有问。”

  我不想在这种事上与他争论,也不想讨论。

  小白伸手顶一下眼镜:“你看过京剧《锁麟囊》没有?没有?真可惜!那可是最棒的艺术了!我不知看了多少遍。当然,我一开始也不太迷京剧,那是因为后来……她是青年京剧院的一个演员,我到剧院是看她的。现在我能背得上那出戏的每一句。她是主角,她叫——喏,她的演出录像我一直带在身上。我第一次去剧院给惊呆了。怎么说呢?那会儿我觉得这个人和角色完全融合在一块儿了,谁是谁都无法分开。真让人疼怜——疼爱。后来……老天爷,我见到了卸妆的她。瞧啊,我觉得她压根就不是为浑浑浊浊的人世间生出来的!她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直到现在,我都没遇见一个能与她般配的男人!你遇见过?”

  我没法回答,只是听。

  “我这一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爱上了她。我们不久结婚了——你瞧我的胆子多大啊!所以今后我受什么苦都是自然的,这是报应……不说别的了,只告诉你吧,我后来就一直陪她,宁可扔下自己的工作。两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可怕的第三年来到了……有一天,我记得那是一个雨天,她回家对我抱怨说,这样的天气也要排练,就因为一个大人物要来看戏,这个人是数一数二的大官商,一开口就给了剧院一大笔钱。我陪她去剧院,出门时雨变大了……”

  3

  眼镜小白说到大雨之后就不讲了。可是我差不多猜到了结局。大概是为了验证一下自己的判断吧,我请他讲下去。小白摇头。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人,把别人的胃口吊起来了,他自己却闷住了。

  “为什么不说了?”

  “下边的不好听了。”

  我坐起来,心里充满怜悯。我看着他突然变得芜乱的头发,想着他这几年在东部平原的奔波。是的,一个真正的失恋者……他长长叹息一声,咬咬牙关。“这雨慢一阵急一阵的,不想停了……”我不知他在说今夜的雨还是那一天的雨,“简直一模一样,有雾,”小白看我一眼,又望着窗外,“那一天刚出门她就阻止了我,说有车来接。我不放心,就在窗前看着:她在哭呢,雨伞掉在了地上……一辆豪华轿车,一个穿制服戴白手套的小伙子,他殷勤地撑伞……这不过是她认识那个狗娘养的十几天之后的事。你敢相信吗?”

  我明白了大概。

  “问题简单明了,她跟上了那个官商。这是真的。那个家伙胖胖的,看上去就像一个做坏了的雕塑。十几天的时间,就这么短,一个比我的生命都要宝贵的人就……就没了——你能相信?”

  我默默不语。雨变小了,淅淅沥沥。

  “我的胆子太大了,所以也就……遭了报应……这以后怎么办?活着还是死去?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个人一样,突然觉得‘这是一个问题’!那个雨夜才让我明白,原来一大笔钱会有这样大的力量,毁灭的力量……”

  我这时想到了另一个人,他就是我们共同的好朋友武早。是的,像小白一样,他苦苦相恋的女人后来也离开了,让他痛不欲生,先是像小白一样四处游荡,最后从人间蒸发了……男人哪,如果跋涉不停,那就十有*是一个失恋者——想到这里我心里一怔,赶紧把脸转开。

  眼镜小白大口呼气,缓缓摇头:“真的,我这一辈子就是被那个雨夜一分为二的。在我这儿爱情就是人生的全部内容,一切都是爱情——只不过它会以不同的方式出现而已。一个人失恋了也就失去了一切,不过这常常是他不愿承认的。我倒要直接把话说出来。”

  我在想他的话。他却在黑影里紧紧盯过来:“你也是一个失恋者,你的眼神告诉我你是这样的人——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想说。你可能不相信我这人的本事: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失没失恋。因为这是藏不住的!也有人想伪装成失恋的人,可惜那也装不像。他们心里从来就没有铭心刻骨、痛不欲生的爱,又怎么会失恋?我和你,还有武早,咱们是为了爱一直走到死的那种人……”

  我不得不打断他的话:“不,我和梅子,我们感情深笃……”

  他闭上了眼睛。他大概不想多看我一眼。这样许久,他站起来搬弄酒壶,轻轻呷着。他喝得太多了。

  “今夜武早会在哪里?”我像自语一样。

  “不知道——他的那个疯浪娘儿们叫什么?”

  “象兰。”

  “哦,书上叫她们这一类人为‘*’……”

  雨又变得大了。我们都知道它不会停。

  4

  天刚刚亮,有人嘭嘭砸门。是红脸老健,他一进门就冲着小白说:“昨夜我没睡,穿着蓑衣串了一夜。那些家伙都被我一个个揪着耳朵拉起来。都什么时候啦,还是死睡。咱得把那些王八羔子收拾了才睡得香甜。这会儿是拼着老命护窝的时候。咱不能让老辈留下的好窝被土狼就这么连根掘了!”

  他们两人凑近了小声说着什么,刚说了几句老健就大声嚷道:“这到最后是保不住的密——那么多人一齐干,那帮人还能嗅不到一点味儿?”

  小白耐心劝导:“我是说尽可能人多一点才行——我们不过是要个说法,并不想动武动粗。关键是到时候几个村的人全要出来,那样力量就大了。人数才是关键。”

  红脸老健咬着嘴唇:“嗯,我琢磨这几个村子想的都一样,怕的是到了节骨眼上人心不齐——狗上狼不上,什么事都办不成。这和打日本时村里总出汉奸是一个理儿,那些暗中得了集团好处的人个个都是孬货。他们表面上随你骂娘,暗地里却给人家送信。有的村头儿最坏,他们私下里得了不干不净的钱,嘴巴全是歪的。我知道一个村头一年里换了两辆小汽车,都是集团白给的,条件就是把那个村里的地拿走。你遇上这样的村头儿,最后只剩下了一个办法,就是让那些有血性的小伙子把他掐死!就这样。”他说着两手合着一对,做了个掐人的姿势。

  “独蛋老荒还不至于吧?”我问了一句。

  “他嘛,”老健看了小白一眼,“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白说:“老荒不至于走得太远。他当然也占了集团的便宜,再加上胆子小……”

  “他女婿苇子不错。这小伙子别看长得像根苇子,可就是有根犟筋哪!有一回我和他掰腕子,结果被他胜了。嘿,想不到。你猜怎么?我把他的袖撸开一看,老天,全身都是筋疙瘩襻着!苇子心性艮呢,他跟我说,总有一天把那些糟蹋庄稼人的畜牲脖子全拧断,一个也不留!当年他和独蛋老荒的闺女好上了,独蛋不干,他喝了一瓶白酒,进门扛起人就跑。这一跑就是整整两年,一口气让她怀上了孩子,这才回到村里,把刚生下的孩子噗啦一声放到独蛋老荒的炕头上……”

  老健说着哈哈大笑。

  小白听得神往。过一会儿他才皱起眉头,问:“你估计到时候能出来多少人?”

  “嗯,少说一千吧!”

  小白拍手:“成,只要有一千人,那就成!现在剩下的问题是把各村领头的找准,关键还是保密,不然那些混蛋会用各种法儿把事情摆平,一切又得从头来过……”

  老健想起了什么,恨得咬牙切齿:“我有一个朋友夜里遭了恶手,就是前几天的事。那些人真狠,他们进门后二话不说,先把他的嘴堵上,然后硬揍,一口气打断了三根肋骨。我那朋友气盛啊,他躺在炕上,说只要有一口气就得拼命!他说要自制一杆土枪,再把刀子磨快。另一个朋友老冬子……”

  小白不语。我看小白一眼,转向老健:“你得劝劝他啊,这事不能冲动……”

  “都说不能冲动,可那边全是一伙儿;咱们呢,死不了又活不成。这就指望老天爷发个滚雷把他们劈了——可这样的滚雷又没有!”老健甩着巴掌,眼白上充满血丝。

  小白:“一切都按计划来吧。只有这样了。我们只能以人数来取胜。在最吵的年头,一般的大声他们是听不到的,一千个嗓子一齐大喊,大概他们总能听得到吧!我们现在不过是在找这一千个嗓子!”

  老健往小白身边凑了凑,压低声音说:“我们村应该是领头的。我如果是独蛋老荒就好了,可不到最后一刻是不能跟他说的。我原想让苇子找他,谁知苇子一提岳父就骂。他们合不到一块儿。我们村最少也得出来四百!这里才是集团的对头冤家,死的人最多,被糟蹋的地也最多……我今夜再串通一些人吧,找靠得住的做牵头人!”

  小白说这样最好,并一再叮嘱老健。

  老健走了。我看着小白:这人在我眼里突然高大起来。他本来是个文弱书生,一口京腔细声细气的,可这些天里一直像在部署一个战役。我还是提醒他:无论如何要想得周到一些,悠着点儿,因为事态一旦哄起来是无法控制的,老百姓也难以承受。

  小白眼角似乎有什么东西,因为他擦了一下才转过脸来。奇怪的是他并不接答我的问题,而是说起了别的:“你不想知道她现在的情况吗?”

  “谁的情况?”

  “《锁麟囊》的录像就在我包里,你不想看看吗?”

  “当然。这得有录像机才行。等等吧。”

  “我想看了,”小白抿抿嘴,“就像跟她在一块儿似的,就像她刚刚出门去了——不同的是再也等不回这个人了。”

  我想说一句:快把她忘掉算了。说不出口。我问:“你们后来联系过吗?”

  “哦,怎么能不联系。那个混蛋并没有跟她结婚,理由是他已经‘没有结婚的习惯’——她一直被他带在身边,已经不怎么演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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