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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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种文化传统的现代版本,就是所谓“大老粗”和“小白脸”。

似乎很难给“大老粗”和“小白脸”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实际上,它们的文化内涵要远远超过其字面意义。“大老粗”其实并非又老又粗,“小白脸”也不仅仅只是皮肤白嫩、而且姣好。准确地说,这两个词代表的乃是两种不同的文化类型和文化倾向,其中既有传统因素,又有时代特征,既有地域色彩,又有政治缘由,很值得我们细细咀嚼一番。

一般说来,“大老粗”的本意,是指“粗俗而不文雅”的意思。所以它原本是一个带有贬义的词汇,有时也被用来作谦词。但实际上,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人们的自称“大老粗”,早已从“谦虚”变成了“炫耀”。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资格自称“大老粗”。有资格自称“大老粗”的,主要是战争年代和建国革命队伍中的男性成员。他们或者有根红苗正的出身,或者有久经考验的履历,或者有当家作主的豪气,因此有资格把一个原本带有贬义的词改造为褒义,而一个不具备上述资格的人,比方说,一个小资产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又从末参加过革命斗争,如果也来自称“大老粗”,则显然是“自不量力”,只会引起人们的哄笑。

革命队伍中,为什么有人要自称“大老粗”呢?从最表层的原因看,显然因为这支队伍的主要成份,是工人农民和革命军人。工农兵在旧社会,是曾经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并因为受剥削受压迫而失去获得文化知识的机会。在这时,“上流社会”称他们为“大老粗”,无疑带有一种鄙视的意味。但是,现在社会天翻地覆了,被剥削被压迫被鄙视的当家作了主人,而原先高高在上的则被“打翻在地”,这就很自然地会使“大老粗”一词也同时“翻身”,由贬义在则一变为褒义。当然,更重要的原因,也许还在于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主要不是靠书本知识和文化修养来实现的。相反,从满清王朝、北洋军阀到国民党政权,旧营垒旧政权的“文化程度”也许较高,却都不堪一击。这就难免给人一种印象:过去那种评价体系看来并不正确,而当一个“大老粗”也并没有什么不好,甚至反倒更加光荣。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实际上,“大老粗”这个词的盛行一时,表现出的乃是一种新的文化取向。

这种新文化取向无疑是针对旧文化的,而旧制度在革命前夕,表现出来的文化情调则正是一种柔弱、绵软、香糯、甜腻的萎靡之风。这种风气在中唐以后便已开始形成气候,以后甚至成了一种不可救药的文化氛围。其间虽然有蒙满两个民族两次铁马金戈的南下冲击,却仍不能挽狂澜于既倒。反倒是努尔哈赤的子孙们,差不多一个个都由骁勇剽悍的骑兵猎手,变成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只会喝茶溜鸟的八旗子弟。最后,列祖列宗打下的江山,不得不交到一个女人手上;而向以英勇善战著称的绿营兵勇,则成了不堪一击的银样蜡枪头。这个教训无疑是深刻的。

可见,即便从拯救民族危亡、保卫革命成果的角度讲,新中国的建设者和领导者们也必须致力于开创一种富于阳刚之气的文化。要做到这一点,对于他们来说并不困难。因为新政权的建立者们原本就是一些具有阳刚之气的人。没有这种气质,根本就不可能参加革命,即便参加了也会叛变,更何况他们的革命生涯中,又充满了血与火的洗礼?与之相对应,革命文化的气质也是阳刚的。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暴烈的行动,哪里能够文质彬彬、从容不迫、温良恭俭让?所以,当革命者们终于掌握了国家政权时,阳刚文化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主流文化。

其实,只要比较一下1949年后中国大陆的文化和港台文化,就不难看出两者之间在文化特质和文化情调上的明显差异:前者是阳刚的,后者是阴柔的。就拿新闻传媒的情况来说:大陆报刊社论总是写得大气磅礴,义正词严,刚劲十足,而港台报刊的政论则往往小里小气甚至女里女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员一个个嗓音醇厚洪亮,语气庄严肃穆,中气十足,先声夺人,而港台广播则给人一种娇声嗲气的感觉。在八十年代以前,后者曾经是大陆人民嘲笑的对象。当然,“阳刚气”并不等于“大老粗”,但“大老粗”比“小白脸”阳刚,则也是一个事实。这样,当一种刚柔相济、文武兼备的新形象尚未建立,只有“大老粗”和“小白脸”两种模式可供选择时,人们倾心于“大老粗”,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其实,当人们以“大老粗”相标榜时,他们实际上已赋予这一名词以新的内涵。

汉语言文字的一个特点,就是多义。粗这个字也不例外。它既有粗俗、粗鄙、粗野、粗鲁、粗糙、粗暴、粗劣等义,也有粗犷、粗豪、粗壮、粗中有细等义。当人们视为“大老粗”为贬义时,是取前义;而视“大老粗”为褒义时,则是取后义。

因此,当人们视“大老粗”为褒义,并以此相标榜时,其涵义便意味着刚健、朴实、粗犷、豪爽。这里面无疑既具有革命文化和军旅文化的特征,又有北方文化和农村文化的色彩,是一种在北方农村文化土壤上生成的革命军事文化形象。这种文化形象的诞生也是很自然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系由武装斗争夺取胜利。其战略是“农村包围城市”,其根据地则主要在北方农村。中国北方原本有任侠尚武的传统,农村文化原本就比较厚重朴实。这两种文化传统与革命战争的需求可以说是一拍即合,一种新的文化类型也就必然应运而生。

不可否认,这种新的文化类型确实给走向穷途末路的中国文化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直到现在,五六十年代大陆文艺作品中的许多形象,也还没有完全失去其文化魅力。但是,北方文化的传统中,毕竟历来就有一种无性化倾向;而革命军事生涯,也确实顾不上侈谈爱情,更容不得卿卿我我。战争,甚至是必须让女人走开的事情,哪里还能讲什么花前月下,钟情怀春?所以,这种新文化类型也不可避免地具有“无性化”特征。八十年代以前中国大陆文艺作品中的正面形象和英雄形象,差不多都是不谈爱情、没有恋人,甚至没有配偶的,更遑论以其爱情故事为主线了。也许,只有《柳堡的故事》和《冰山上的来客》是例外,但这两部电影后来都受到激烈的批判,被禁止上映。而《林海雪原》中少剑波与白茹的恋爱,则在改编为《智取威虎山》时删去。《红色娘子军》中吴清化(吴琼花)原来据说与党代表有过那么一点意思,后来也被修改得一点意思也没有了。到了七十年代,大陆文艺舞台上已不知爱情为何物,男女主角(李玉和、杨子荣、郭建光、方海珍等)一律无性化,人与人之间好像只是“同志关系”(或“敌我关系”),而不存在“男女关系”。

与之相对应,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都一律无性化,不是“同志”,但是“师傅”,连夫妻关系也被代之以无性别差异的“爱人”。而恋人、情人则被代之以同样无性别差异的“朋友”。从动机上讲,这大约是要提倡新社会男女之间的平等,但从效果上讲,这些称谓又无意中抹煞了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不利于男人和女人塑造自己的社会性别角色,造成了人的无性化和中性化。这大概又是倡导者们始料所不及的。

当全新意义的“大老粗”以其刚健、朴实、粗犷、豪爽而一新中国的文化氛围时,柔弱、绵软、香糯、甜腻的男性形象——“小白脸”,显然是吃不开了。他们往往只能被当作嘲笑或改造的对象,而出现在革命文艺作品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小白脸们在现实生活中,也已经销声匿迹。事实上,小白脸的形成,也有历史与现实、地域与政治等多方面的原因。

“小白脸”好像是一句上海话,或者是流行于江浙一带的词语,主要指那些皮肤白皙、面目姣好、温柔多情、小巧细腻,类似于越剧小生那样的男性青年,北方人则鄙夷地称之为“奶油小生”。不难看出,与“大老粗”代表着一种北方的、农村的、军旅的和革命的文化不同,“小白脸”则似乎代表着一种南方的、都市的、市民的和世俗的文化。这种文化有着自己的审美观,那就是爱清洁、讲卫生、尚修饰、重衣冠,注意文明礼貌和文化修养等。所以,这种文化熏陶出来的男子,大都皮肉细嫩,眉目清秀,头发整齐,下巴光洁,全身上下香喷喷的,说起话来轻声细语,温柔文雅,甚至“娇声嗲气”。所有这些,在北方的汉子们看来,就是“小白脸”、“娘娘腔”,甚至是“不像男人”。

这当然未免有些冤枉,但也不无道理。前些时,甚至连某些上海和江南一带的男子,也觉得自己“不像男人”,并摹仿北方汉子们,也留起头发和胡子。但结果,正如杨东平的《城市季风》所说,却往往令人有“不像”之感。这就未免令人尴尬了。事实上,北方的汉子或“大老粗”们视江南的小生为“不像男人”,还不完全因为他们的相貌(小白脸)和语音(娘娘腔),也许更在于他们的“不问政治”和“擅长家务”。由于江南一带长期偏离政治中心,较少受到政治风浪的波及和革命战争的洗礼,加上现代化都市生活更加注重经济实惠等因素,这个地区也确有远离政治过小日子的文化传统。我们并不认为只有从事整治军事斗争才是男人,也不认为作家务就只能是女人的事。但毕竟,政治总是“大事”,家务总是“小事”,而且是一种琐碎、平庸、不大摆得上桌面的事。一个男人,如果“太会”做家务,或“迷恋”做家务,把它当做一天当中甚至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事来对待,便不免会变得婆婆妈妈起来。我们实在很难设想,一个一面摇着摇篮,一面打着毛衣,一面琐琐碎碎地唠叨着市场的菜价,或絮絮叨叨地翻弄着张家长李家短之类的闲话,竟会是一个“男人”。

于是,南方的、都市的、市民的和世俗的文化,较之北方的、农村的、军旅的和革命的文化,就未免有阴柔和小气之嫌。事实上,从“大老粗”和“小白脸”这两个称呼上,也不难看出它们的“小大之别”,而流行于上海等城市的小来来、小弄弄、小乐惠等词汇,似乎也“不打自招”地承认了自己不过只是会过小日子、耍小心眼、占小便宜和做小动作的小市民、小职员、小丈夫、小男人。这当然既不准确,也不正常。说它不准确,是因为江南一带在历史上,也同样出过“大人物”;说它不正常,则是因为现代化大都市,原本应该比小农经济的农村更有大手笔(事实也是如此),岂有农村文化比都市文化更“大气”之理?

事实上,正如大老粗代表不了全体北方人或革命者,小白脸也代表不了全体南方人或市民们。这两个词,不过只是对两种文化类型的一种比较形象的说法,而且多少也掺杂了一些文化偏见。由于人只能是文化的存在物,一定的文化环境必然造就一定的文化心理,并形成一定的心理定势。所以,文化偏见也往往是难以避免的,甚至有时很难说谁是谁非。比方说,北方人的“大方”,在南方人眼里也许只能叫做“粗放”;而上海人的“精细”,在北京人看来没准就是“小气”。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大老粗和小白脸,确乎曾经一度是中国男性的两种典型形象。同样的,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无性化和女性化,是中国男性形象塑造中的两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而且,相比较而言,女性化的问题似乎又更严重一点。因为它更容易使男人“不像男人”,或者只能造就贾宝玉那样长像和人品都和女孩儿似的男孩。这样的男孩没有经过风雨见过世面,对政治斗争和经济建设几乎一无所知,对开拓进取和建功立业也毫无兴趣,但对讨好女孩子却相当在行。宝玉曾这样教平儿化妆:“这是上好的胭脂拧出汁子来,淘澄净了,配了花露蒸成的。这只细簪子挑一点儿,抹在唇上,足够了;用一点水化开,抹在手心里,就够拍脸的了。”这难道还不够“女人气”么?当然,这也许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在现实生活中,在我们自己身边、周围,难道就没有贾宝玉式的“男小囡”和各式各样柔嫩甜嗲的“化妆品先生”、“菜篮子丈夫”吗?

于是,一个口号近几年来便在神州大地悄然响起,这就是:“寻找男子汉”。

(五)寻找男子汉

也许不能不承认,这几年“寻找男子汉”的结果,多少有点让人尴尬。

上海人首先表现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他们苦笑着对自己的男同胞进行了自嘲。1991年,上海电视台制作了《海派丈夫变奏曲》的节目,其主题歌可以视为上海人“寻找男子汉”的答案:“男子汉哪里有?大丈夫满街走。小李拎菜篮呀,老王买煤球;小张拿牛奶呀,老赵买酱油。妻子吼一吼呀,丈夫抖三抖!工资奖金全上交,残汤剩饭归己有;重活脏活一人干,任打任骂不还手。”这可真是令人哭笑不得。你们不是要寻找男子汉吗?对不起,没有!

幸亏,就在上海的男人们灰溜溜垂头丧气的时候,上海的女人们却对他们表示了支持。女作家王安忆公开坦言,对她的北方朋友大骂“提篮买菜讨价还价的小男人”不以为然。她指出,夫妻生活是很实在又很平凡的事情。“须男人不到虎穴龙潭抢救女人的机会似乎很少,生活越来越被渺小的琐事充满。”所以“男人的责任如将只扮演成一个雄壮的男子汉,让负重的女人欣赏爱戴,那么,男人则是正式的堕落了”(《总是难忘》)。

王安忆的话是值得深思的,这其实也是我们将来要讨论的一个问题:什么是真正的男子汉?真正男子汉的特征,决不仅仅只是高大的身材,宽厚的肩膀,棱角分明的面容和浑厚深沉的嗓音,或者满不在乎、一掷千金的“派”。一个男人,如果仅有这些表面“阳刚”的东西,却把生活中不可承受的一切都交给女人去负担,那才真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

何况上海的女人也确实应该为上海男人被看作或说成“小白脸”负一些责任。正如杨东平在《城市季风》中所指出,上海男人的形象其实有一多半是上海的女人设计和塑造的;而她们在进行这种设计和塑造时,有不少人又总是企图按照小家碧玉的审美理想,以月份牌和裁剪书上那种光洁温柔、甜嗲香喷的男人为模式,把她们的丈夫打扮成“漂亮的大男孩”。她们既然喜欢这样的“大男孩”,那么上海的男人就有理由去继续当他的“大男孩”。因为要嫁给这些“大男孩”的,毕竟是上海的“嗲妹妹”,而不是对此嗤之以鼻的北方“假小子”。

再说,上海的男人又是多么地善解人意和会做家务,多么地体贴温柔和乖巧听话啊!所有这些,北方的“大老粗”有吗?

如果说,上海的男人在“寻找男子汉”的过程中,表现了一种“自嘲”和“无奈”,那么,北京的男人们,便多少有点“做戏”和“造假”。

的确,自古燕赵多悲歌,华北大平原上从来就不乏勇士、壮士和烈士。然而,今天的“北京男子汉”中,也有不少其实是“冒牌货”。他们或者摹仿日本影星高仓健的不苟言笑“玩深沉”,或者摹仿王朔小说中的人物油嘴滑舌“耍无赖”,再不然就是像江湖上卖大力丸的那样“练把式”。根据起来,无非粗、痞、狂、俗、侃五个字。

粗,包括外形的粗犷和言行的粗鄙。具体地说,就是“一米八的个儿,满脸络腮胡,牙缝里夹着韭菜叶,胳肢窝火臭”,或者“剃着光头或板寸,一身狂气或匪气,一开口:‘操’!”为了这份粗,其中甚或有故意不洗澡或贴假胸毛的。

痞,主要指一种大大咧咧、吊儿郎当、满不在乎、玩世不恭的人生态度,以及故意亵渎神圣、挑衅传统的生活态度。他们甚至对自己的活法和事业也进行调侃和贬损,比方说,“玩深沉”、“玩潇洒”、“玩电影”、“侃哲学”、“练一本辞典”等等。

狂,就是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什么出格的话都敢说,什么冒险的事都敢干。比方说,按照他们的逻辑,在某个豪华体面的场合故意不修边幅,不是“掉价”,而是“拔份儿”;又比方说,放肆地嘲笑和耍弄领导,在警察那里招惹是非,也不是“犯混”而是“像条汉子”。相反,胆小怕事的“松货”、不敢抗争的“软蛋”和优柔寡断的“面瓜”,都被视为没有“男人味”。

俗,主要是要扫除“假正经”的“酸气”,因此故意和“雅”作对。所以这个俗,不是市井小民的庸俗,而是江湖好汉的粗俗,是与大雅相对应的大俗,是一种“平民包装的贵族派头”。它不仅意味着可以骂粗话,更意味着用最通俗平常的词汇说出并不简单平庸的内容,而且有一种独特的艺术性。比如“练摊没本,当官没门,出国没钱,走私没胆,想当老板缺心眼儿”等等。可以说既俗得可爱,又俗得高雅。当然,有些创造天分的不多,更多的只是跟着起哄,不过满嘴都是诸如“狂嘬”、“海聊”、“侃爷”、“傍家”之类的词儿,或者也跟着别人,在自己的圆领衫上印一行字:“我们是害虫。”

侃,包括“侃山”和“调侃”。老话说:“京油子,卫嘴子,保定府的狗腿子。”一个不会侃的男人,在北京是不大被当做男子汉看待的。不会侃的“没嘴葫芦”有似于上海的“阿木林”。不过上海人精在心里,北京人油在嘴上;连他们的谈情说爱,也充满“侃味”,谓之“幽默骗取好感,宏观畅谈人生,痛说革命家史,单刀直取目标”。然而还真有因此而成功的。关于这些,杨东平的《城市季风》中多有描写,不妨参看。

把粗、痞、狂、俗、侃当做男子汉的一种标志,虽然未免多少有点“反文化”的味道,但其实是有着它的文化背景的。这类“男子汉”的原型,其实就是前述江湖好汉或绿林英雄一类人物。这类英雄好汉,也差不多都有粗、狂、俗等特征。比方说武松人高马大,史进一身花绣,李逵黑不溜秋,是粗;扬言“一对拳头专打天下硬汉”、“天王老子也不怕”、“便是当朝太尉来了也戳他几个透明的窟窿”,是狂;开口闭口“洒家”、“这斯”、“撮鸟”、“打甚至鸟紧”,是俗。不过他们一般不痞,也不侃。侃是北京的“地方特色”,痞则多少有些“时代特征”。

因此,不管怎么说,这种对“男子汉”的设计,便多少有了试图塑造“有中国特色”男子汉的意味。尽管设计者们未必自觉,也尽管这种设计未必成功,但较之一味崇拜高仓健、史泰龙、施瓦辛格和阿兰德龙等洋影星而言,却似乎更值得肯定一些。因为这毕竟是试图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借鉴和原型,以便塑造咱们中国自己的男子汉形象。

然而,这种设计却又是大成问题的。首先,所谓江湖好汉或绿林英雄是否果真就是“中国男子汉”的标准类型,就值得商榷。江湖文化毕竟是一种亚文化、俗文化,它既无法代表中国文化的正宗,也无法代表中国文化的主流,何况它自身也有许多不良倾向。以此为原型、为基点、为榜样,先就不妥。

其次,即便这些英雄好汉果真就是中国古代男子汉的标准形象,一味地摹仿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如果自身缺乏足够的文化底蕴,那么,无论是学古英雄,还是学洋明星,学来学去,都只能学点皮毛。不是只学到了高仓健的不苟言笑,便是只学到了黑旋风的满嘴脏话,或者把阿兰德龙的潇洒幽默变成了耍贫嘴,把浪子燕青的机智灵活变成了耍滑头。

事实上,这类“新型男子汉”对“传统男子汉”的仿效是相当表皮的,甚至连一些表面的东西也带有“作伪”嫌疑,比如贴假胸毛之类。这又与他们“玩人生”的态度有关。结果,深沉变成了“玩深沉”,潇洒变成了“玩潇洒”,自然、豪爽、坚毅、刚强、侠义等等,都不免带有“玩”的性质。玩,就是游戏,也就是“假”的。更何况还发明了痞和侃。原本就表皮的阳刚被痞气一冲,还有多少呢?不苟言笑的硬派小生结果被发现原来是侃爷,又有几分可信程度呢?

与北京男性的“痞子化”相对应,上海的男性则向着“绅士化”的方向发展。上海原本就有“绅士传统”。杨东平在《城市季风》中说:“上海的知识男性,或者有教养的上海人,无论是店员、工人,总是衣冠楚楚、彬彬有礼,做事认真可靠,规则有序,具‘绅士风度’。声名赫赫的文化名人,具有海派气质的,则华服革履,头发锃亮,一丝不苟,派头十足。”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随着出国人员、留学人员、三资企业员工和白领阶层人数的增多,这一趋势的势头将有增无减,就连北京也不能免俗。总有一天,雅皮士将取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嬉皮士,成为北京青年的新潮。

那么,未来北京的“绅士们”,会不会也变成上海那种买办型、职员型甚至小市民型的“贫血”的绅士呢?苟如此,岂非北京的男人,也要“女性化”了?

也许,这种担心并无必要。因为上海的“绅士”,基本上是以南方“奶油小生”为底本的;而未来北京的“绅士”,却将以北方的“红脸汉子”为底本。西方的绅士风度毕竟是在骑士精神和体育精神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移植到江南小生的身上,便难免得其表而不得其里,有其形而无其神。那么,移植到北方汉子身上,又如何呢?也许情况会要好一些吧!尽管骑士并不等于侠客,体育并不等于武术,但毕竟总有某些相通或者类似之处。

但是,我们仍不认为北方汉子或江湖英雄的“绅士化”,就是重塑中国“男子汉形象的”出路,正如“痞子化”并非张扬中国男性阳刚之气的正途一样。在国与国之间距离逐渐缩小,地球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村落的今天,学习和借鉴外来文化,已是不可避免和不可阻挡的事情。然而学习并不等于照搬,借鉴也并不等于取代。如果用贴假胸毛的方式去照抄西洋绅士形象,那就充其量只能造就一批同样不伦不类的“假洋鬼子”。

现代中国的男子汉可不该是假洋鬼子。

在“寻找男子汉”和“重塑男子汉”的浪潮中,有一种现象并未引起足够的注意,这就是“新派武侠小说”的风靡全国。

新派武侠小说的风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新派武侠小说不同于旧武侠,其区别也是多方面的。但站在本书的立场上,我以为它们新就新在打破了“有英雄就无爱情,有爱情则无英雄”的旧格局,把英雄传奇和爱情传奇融在了一起。在不少新派武侠小说的“经典之作”中,男女主人公都以既全然不同于旧江湖武侠,又全然不同于旧才子佳人的崭新面目出现。在这些作品中,无论男侠抑或女侠,只要是作者所欲肯定者,都差不多是既侠义果敢,又温柔多情,既武艺高强,又风流潇洒的。正所谓“一个是温柔美婵娟,一个是词翩翩美少年”,一个“拔长剑,跨神雕,心系佳人路迢迢”,一个“挥柔荑,斩情缘,玉洁冰心有谁怜”,真不知倾倒了多少中国当代的读者。

无论这些新派武侠小说的作者当时初衷如何,他们都有意无意地为中国当代男子汉形象的重塑,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模式。至少是,他们都看出了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中那三类男性形象的不足:白面书生太柔弱,江湖好汉太粗野,而忠臣孝子又太虚伪。柔弱让人气闷,粗野让人遗憾,虚伪则让憎恶。于是他们便以真情代其伪善,以刚勇壮其弱骨,以儒雅去其蛮野。一个男子,如果既真诚又刚勇,既英武又儒雅,懂得爱女人也被女人爱,难道不是最完美最理想的男性形象?

因此,我就常常怀疑,新派武侠小说的成功,其原因之一,没准便正是恰好暗合了“寻找男子汉”或“重塑男子汉”的时代潮流。

当然这决不是说,中国未来的男子汉,或中国理想的男子汉,就是郭靖、杨过、楚留香、谢晓峰一类人物。苟如此,也未免太滑稽了。但在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未尝不能得到一点启示,那就是:他们应该是刚柔兼济、文武双全,既有传统美德又有现代风采的新男性。

事实上,如前所述,中国古代的男性,并非果真就像小说、戏剧中描写、表现的那样或窝囊无用,或冷酷无情,或虚伪无骨。比方说,历史上的刘备,就未必那么好哭;现实中的宋江,也未必那么善跪。相反,像模像样、可歌可泣、英气勃勃、令人喜爱的杰出男性和风流人物,可以说是史不绝书。尤其是宋以前,更如此。从先秦至盛唐,我们民族,真可谓英雄辈出。不少杰出男性和风流人物的名字,我们中国人都耳熟能详。他们或多才,或多艺,或多情,或多谋,或英武,或刚烈,或耿直,或侠义,或折冲樽俎,或挥戈反日,或“崛起蓬蒿,布衣而卿相”,或“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真是何等令人神往!可惜,宋以后,这样的人物已日见稀少。即便有些凤毛麟角,也嫌“成色”不足。甚至连带“老前辈”们,在舞台上也越来越“不像样子”。只要将宋以后小说、戏剧中的历史人物和史书上的记载比较一下,就不难看出其中的微妙。要言之,宋以前的中国男人,大体上还是很像男人的。宋以后,对不起,就不大像了。到了明清,简直就每况愈下,作为其缩影的大观园里,不是贾政那样的“僵尸”,就是贾赦那样的“蛆虫”,最好的男人,也只不过是宝玉那样的女性化哥儿。

这里面的原因当然十分复杂,但重要的原因之一,则是封建礼教的制度化、定型化和心理定势化。封建礼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阶级的压迫和性别的压迫。阶级的压迫使男人不再阳刚,性别的压迫则使女人灾难深重。于是,就男性方面而言,一部宋史就是不断地吃败仗、撤防、割地、赔款、送礼、求和、南迁和拿女子做牺牲品的历史。这一历史演到清末,就在鸦片战争中达到“高潮”。就女性方面而言,从宋元到明清,则是贞节观越来越被推向极端、自主权越来越丧失殆尽的历史。这一历史演到民初,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吃人”。要之,宋以后的男人已不大能压迫别的男人,便只好去压迫自己的女人。只会压迫女人的男人当然不算男人。其结果,宋以后的男人并未因其对女人的压迫而更像男人,反倒是,作为现实的“镜像”,他们在文艺作品中成了躲藏于女人羽翼之下的窝囊废,作为宋史演义的《杨门女将》便是最典型的例子。

显然,要重塑中国的男子汉形象,就既有正本清源的工作,又有拨乱反正的任务,关键是如何塑造新中国人。这当然又是一个太大的话题,我们打算留到本书最后一章去讨论。因为在这里,还有一系列作为前提的问题需要讨论,其中就包括女性问题。“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如果女人不像女人,那么男人也很难会像男人的。更何况,在中国,男人不但是女人生育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女人教育和培养出来的。

那么,中国的女人又如何呢?

女人之

(一)贤妻良母

与男人相比,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女性类型要多一点。而在这些类型中,人数最多,最受推崇,同时也最具有女性特征的,便是所谓“贤妻良母”型。

贤妻良母传统的历史相当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以后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对女人最基本同时也是最推崇的道德要求。不但男人们要求自己的妻子是贤妻良母,女人们(只要是一个“好女人”)差不多也会相当自觉地努力去做一个贤妻良母。

从字面上看,贤妻良母并没有什么不好,总不成要求女人都是“坏妻恶母”吧?希望一个女人是“贤妻良母”,正如希望一个男人是“贤夫良父”的要求。至少是,“良父”的要求或许是有的,比方说,“养不教,父之过”什么的。但下面要紧接着又一句“教不严,师之惰”。可见,所谓“父教”,只不过是指当孩子(一般只限于男孩)到了上学的年龄,做父亲的有责任把他送进学堂或为他请一位塾师。其他的事,他可就管不着了。最多,也不过要求他在道德方面,起一种“言传身教”的表率楷模作用罢了。

事实上,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教,一直是做母亲的责任。因此当人们认为一个孩子“缺少家教”时,便会骂他是“没娘养的”或“没娘教的”,决不会骂到他父亲头上。可见一个父亲在家里,其实并不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负什么责任。这类事情无一例外地都应该由那位“良母”去操心费力。所以,一个中年丧妻(或离异)的男子如果独自一人抚养子女,便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认为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真是不容易。相反,如果一个寡妇独自一人把子女拉扯大,当然也会博得同情,但那同情心却决不会在带孩子这一点上,因为那原本是女人的“天职”。

男人没有“良父”的义务,更没有“贤夫”的责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只有贤或不贤的妻,没有贤或不贤的夫。或者说,丈夫们似乎天然就是贤的,有不贤之可能的只是妻子。所以,只有因其不贤而休妻者,却没有因其不贤而休夫者。主动要求与丈夫离异的也有(比如汉代的朱买臣之妻),但那多半是因为丈夫“贫贱”,而非“不贤”。

显然,贤妻良母是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是夫妻之间的一种“不平等条约”。如果不加分析地一味赞美所谓贤妻良母,那就无疑于是在赞美这种不平等关系。正如周恩来在1942年所撰《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一文中所指出,只要保持这个旧的固定名词,便先陷入男权社会的立场。

实际上,中国传统社会的贤妻良母,不但是单方面按照男性的要求来设计的,而且这种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违背女子天性的。

我们先来看所谓“贤妻”。

贤妻的字面意义是“好妻子”,但其实际内容却往往是“好媳妇”。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贤妻的首要标准,不是体贴丈夫,而是孝敬公婆。如果孝敬公婆只是现代意义上的赡养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孝敬公公婆婆,和孝敬岳父岳母一样,都应该提倡。但可惜,传统社会的“孝敬公婆”,却往往是“做牛做马”的同义语;而“好媳妇”的特定内涵,也往往差不多就是“好奴才”。一个好媳妇,必须以公婆的意志为意志,以公婆的感情为感情,以公婆的好恶为好恶,以公婆的是非为是非,甚至连饮食,也要以公婆的口味为口味。“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婆婆)食性,先遣小姑尝。”道理也很简单:一个女人是不是好媳妇,首先要由公婆来裁决。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媳妇都牛马不如。如果她能碰上一位好脾气的公公,一位好说话的婆婆,也可能活得比较轻松自在,甚至享受到家庭的温暖。不过,在中国,婆媳关系从来就是一个永久的难题,何况一个女人能不能摊上个好婆婆,完全要靠她的运气。

更何况,一个“好媳妇”所要处理的人际关系,又不止于婆媳,没准还有姑嫂和妯娌。这些人虽非最高裁判官,但多半也有评委的资格,而且目光的挑剔,也未必亚于婆母。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那个要做“好媳妇”的,便只好“夹起尾巴做人”,压抑自己的天性,扼杀自己的情感,扭曲自己的心灵,努力去讨好和迎合一大批陌生的、隔阂的,甚至可能会是敌意的人。

那么,在这种条件下,最有可能获得好评的是什么样的女人呢?多半是平庸的女人,或者是虽不平庸却善于藏拙的女人,比如《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薛宝钗。王夫人是贾府中最没女人味的女人,薛宝钗则是守活寡的女人,然而偏偏是她们被视为贤妻。王熙凤倒有女人味,也聪明能干,但她虽然有老祖宗宠爱、王夫人偏袒,她的婆婆却并不喜欢她,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人称她为贤妻。

除了“孝敬公婆”外,一个贤妻还必须“顺从丈夫”,也就是以丈夫的好恶为好恶,以丈夫的意志为意志。换言之,无论在公婆面前,还是在丈夫面前,她都必须完全丧失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

这不但无理,而且在事实上做起来也很难。比方说,顺从丈夫,当然包括满足丈夫的性欲在内。但是,一个贤妻,又必须“不淫”。“不淫”不但包括不与丈夫以外的任何男子发生性关系,也包括不与丈夫过多地发生性关系。因为过多地性生活,被认为是有亏男人身体的事情。那么,当丈夫提出性要求时,一个贤妻是应该答应呢,还是应该拒绝呢?拒绝,是“不听话”;答应,则是“不要脸”。总归是女人不好。于是,那些贤妻们只好这样处理:对丈夫的要求尽量予以满足,以免背上“顶撞”的罪名;自己则尽量不在丈夫面前展示女性的魅力,以免背上“淫荡”的罪名。中国历史上的贤妻,多由缺少女性魅力的人来“担纲”,原因之一即在于此。

甚至,当丈夫的要求明显地损害了自己时,贤妻们也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应表示坚决拥护,并“助纣为虐”。比方说,丈夫要纳妾,真正的贤妻便不但必须拥护赞成,而且必须亲自去办。最贤的贤妻,还应该是丈夫还没开口,就把人给他开来了,让他喜出望外,大叫“夫人贤德”。比如《红楼梦》中的贾赦(一个老色鬼)看中了贾母身边的丫环鸳鸯,他的妻子邢夫人便忙不迭地亲自出马张罗:又是找鸳鸯谈话,又是找鸳鸯的哥嫂递话,又是到贾母那里去打探信息,结果碰了老大一个钉子,连贾母也不以为然:“你倒也‘三从四德’的,只是这贤惠也太过了!”“他逼着你杀人,你也杀去?”最后倒霉的,仍是这个女人:既丢了人格又丢了脸,既没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没当上“贤妻”。

我们知道,在两性关系中,无论是男人的嫉妒还是女人的嫉妒,都是人的天性。贤妻的标准既然要求女人不得嫉妒,也就无异于要求女人不像女人。事实上,邢夫人也是贾府中没有女人味的又一典型。不过王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假正经”,邢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没名堂”。她们虽然让人厌恶,却也着实让人可怜。

贤妻不好做,良母呢?也未必好当。有人说,母爱是女人的天性,当个良母总归还是比较容易的。其实不然。事实上也并非所有的母亲都是良母。因为贤妻良母是一个整体,良母必由贤妻升格而来。一个女人如果并未取得贤妻资格,那么,她要想当一个良母,便往往很成问题。

但是,即便是一个贤妻,也未必能成为一个良母。首先她必须能生育。不能生育的女人,往往连贤妻的身份也保不住,除非用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办法来弥补。其次她必须生男孩。只生女孩不生男孩,事情也很麻烦。第三,她生育的儿子还必须成材。倘若儿子不成器,她就不但当不上良母,恐怕还要背上“教子无方”的罪名。

于是,对于这些女人来说,生儿子,便成了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运气好的女人,可能婚后不久即“早生贵子”。这种好运气甚至可能使她不必经历过多的考验便立刻被视为贤妻,因为对于一个几世单传的家庭或盼孙心切的公婆而言,这本身就是贤德。但这决不意味着她就此便可轻松放任,因为还有“养”和“教”的任务在等着她。而且,一直要到她的儿子功成名就,光宗耀祖时,她企盼已久的“良母”的桂冠才算落到她的头上。这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至于那些运气不好,不会生育或尽生女孩的女人,便可能恨不得一辈子都变成生育机器。一个女人为此付出的代价往往是男人难以想象的。过多地生育使她们过早地衰老,所以古有“女子三十而色衰”的说法。其实三十岁的少妇,更具有性成熟感,未必就没有魅力。其所以“色衰”者,恐怕主要因过早生育又过多生育之故。即便是那些生育不多又养尊处优的贵妇人,也会相当早地失去女性的魅力,因为她们必须去做“良母”。这也就同时意味着仪则、风范、榜样、楷模。于是,她们便必须变得“端庄”起来,以免在儿女面前“不像样子”、“不成体统”。比方说,一个二三十岁的少妇,原本满可以在丈夫面前撒撒娇的,而且这也是增加女性魅力的手段之一,但却显然与良母这个形象相悖。世上只有撒娇的孩子,哪有撒娇的妈妈呢?没法子,为了当个“好妈妈”,只好放弃自己的儿女情、儿女态。

所以,那些英雄们的母亲,便往往是皱纹满面、白发飘零。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实在是损失惨重。

事实上,中国的良母虽然按规矩必须由贤妻升格而来,但在实际上,却往往是良母的成分要大大地超过贤妻。甚至,一个女人,只要被公认是良母,则一般都不会有人对她的贤妻身份表示怀疑。

的确,中国的女性大都乐意也更善于做母亲,而不是做妻子。这种心理大概一半来自女人的天性,一半是她们自己母亲的言传身教所使然。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女孩子少有机会外出上学,有的连外出玩耍的机会也不多,她们的天地就是她们的家庭,而中国传统的家庭又实际上是由一位或几位母亲来主持的。所以,她们的母亲就是她们人生课堂的启蒙教师和权威指导者,她们在母亲的身上看到的是自己未来的影子。无疑,她们很少能够看到母亲如何做妻子,更多地是看到母亲如何做妈妈。这就使她们对于做母亲有一种天然的向往和乐趣,至少会认为理当如此。

因此,中国的传统女性往往在做姑娘时就表现出母性来,比如对幼小的弟妹,或者对鳏居的父亲,都会充当起母亲的角色,关怀备至,体贴入微。这样的女孩,结婚以后,往往都会成为标准的贤妻良母,甚至对于自己的丈夫,也往往给予母亲般的关怀和保护,让他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坐享其成,安享其福。如果所嫁的丈夫比自己小,这种溺爱程度还要加码,因此又有“女大三,抱金砖”的说法。妻子比丈夫大两三岁,抱不抱得到金砖很难讲,但她把丈夫一半当弟弟一半当儿子来疼爱,倒完全有可能。

与此相对应,在这种婚姻模式中,丈夫也很难会是什么“贤夫良父”,而多半是“浪子顽童”。在他们看来,婚姻不过是从一个女人的怀抱转向另一个女人的怀抱。那么,在前一个女人的怀里干人才以(比方说吃奶),在后一个女人的怀里也干什么(变相吃奶);对前一种女人是什么态度(比方说又爱又怕),对后一个女人也无妨采取这种态度(所以怕老婆的故事多有流传),而后一个女人也往往吃这一套。正如张铭远在《中国人的人生曲线》一书中所说,中国的不少夫妻关系,“恰如一个骄横的儿子和一个温柔的母亲的关系一样。”

所以,中国的小姐们,一见到落难的公子,便会顿起搭救之心。这时,她们往往身份也不顾了,脸也不要了,门风也不管了,家规也不怕了,一心要承担起保护的义务,把那可怜的男人(在她们眼里只不过是可爱的大男孩)揽进怀里,置于自己的羽翼之下,就像老母鸡呵护小鸡娃子,不让他们被老鹰叼走一样。难怪落难公司被多情小姐搭救的故事,层出不穷,广泛流传,久演不衰,大受欢迎。这些落难公司当然无一例外都是多愁多病的文弱小生,是奶声奶气的漂亮男孩,而这些多情小姐则无一例外地是未来的贤妻良母。一个男人如果能娶上这样的妻子,当然是三生有幸;而一个女人如果能充当这样的角色,也自觉十分满足。因此这种戏男男女女都爱看。男人盼望自己有这样的艳遇和福气,女人们则希望自己也能如此这般地一显身手。

事实上,中国的男人其实往往是要靠女人来保护的。因为他们从小就靠女人保护,也靠女人管束。在家里,孩子靠母亲管教;在外面,孩子也靠母亲维护。学校开家长会,出席的多半是妈妈;孩子在外面受了欺负,出面交涉的也多半是母亲。甚至找对象、娶媳妇的事,也多半由做母亲的通过媒婆(又是一个女人)或自己的姐妹、干姐妹们来张罗。做母亲的总是比做父亲的更关心自己儿子的对象。这不完全是因为母亲更疼爱儿子,也不完全是因为女人对此类事情更感兴趣,还因为这件事意味着母亲要把母爱的接力棒交出去,当然要考察接棒人的可靠程度和人品如何。

于是,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就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似乎互不相容的现象:一方面是“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女人被置于男人的奴役和压迫之下;另方面则是“母爱泛化”、“阴盛阳衰”,男人要由女人来保护和娇宠。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中西文化的差异:西方的英雄救美女,中国的小姐救公子;西方的美女爱英雄,中国的男孩恋母亲。所以西方人喜欢为孩子找“教父”,中国人则喜欢给孩子认“干妈”。

结果呢?结果自然是一部分男人越来越柔弱化,甚至女性化,同时相当一部分女人则用母性代替了妻性,甚至只有母性,没有妻性。

母性当然也是女人性。但如果单单只有母性,就不能算是完全的女性。

(二)弱女子与女强人

应该说,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女人如果能够当上贤妻良母,那么,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便该算是非常幸运的了。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种运气和福气。那么,无此幸运的女人又该若之何呢?也许,她们的出路就只有三条,去当“奴仆”,或者去当“强人”,甚或去当“淫妇”。

当然一般地说,还是去当奴仆的多。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的第二种类型。这里所说的奴仆,不是阶级分析意义上的,而主要是指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而言。比如说《红楼梦》中贾迎春,虽然是名门闺秀,嫁出去当的是官太太,但既然“误嫁中山狼”,也就与奴仆无异,甚至比某些奴仆还不如。所以,这一类女性便无妨称之为“弱女子”。

中国的弱女子不少。

中国历史上究竟有多少女人属于这一类呢?这可统计不出来。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资格被载入史册,只能默默无闻地被奴役、被欺压、被凌辱、被宰割、被屠杀。“有幸”载入史册或被写进文艺作品的女性无非这样几类:良母(如孟子、岳飞之母)、佳丽(如赵飞燕、杨玉环)、才女(如蔡文姬、李清照)、烈妇(如杨贞妇、陈节妇)。这几类女性,人数屈指可数,当然很难说是否有代表性。但即便是这几类有幸“露脸”的女性,其中也不乏弱女子。比如明代弘治皇帝的生母,是给成化皇帝生了唯一一个儿子的。按照封建王朝的规矩,就是“圣母”(诞育圣躬之母)。但这位圣母,不但生前十分凄苦,而且最后连命都保不住。又比如明熹宗天启皇帝朱由校的生母王选侍,竟常遭殴打,因而积郁而死。圣母尚且如此,其余可想而知。

圣母命苦,贵妃命薄。汉高祖刘邦的爱妃戚夫人,在刘邦死后便被吕后砍去手脚,扔在厕所里,求死不得,求生也难。还有那位大名鼎鼎的杨贵妃,竟在宠爱她的唐明皇面前被活活绞死,而那位万岁爷唯有掩面垂泪而已。“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这和多情小姐搭救落难公子,或与西方骑士拔剑保护美人,形成的是何等鲜明的对比!一个大男人,还是什么“至尊天子”,却保护不了一个自己心爱的弱女子,真不知中国的男子,还有什么脸面来说嘴!

然而女人并非天生是弱者。

诚然,一般地说,女人的体格较男人娇小,女人的性格较男人温柔,女人的心理较男人内向,女人的情感较男人脆弱,女人的体验较男人细腻,但这决不意味着女人就胆小怕事、软弱无能、优柔寡断、无所作为,只能由着男人来摆布和宰割。

女人的不幸是社会的不幸。

告别原始时代以后,中国传统社会就一直是一个男性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为了维护这样一个社会秩序和统治模式,中国的男人编造了一整套哲学伦理学原理,来维护他们压迫统治女人的“合法性”。

这套理论大致是这样:首先,从男女关系中抽象出两个哲学范畴——阴与阳;并根据男人和女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派定阳的性质是刚,阴的性质是柔;阳的特征是动,阴的特征是静。这当然未尝没有一定的道理。比方说,男性暴烈,是为刚;女性温和,是为柔;男性好斗,是为动;女性内向,是为静。所以阳刚而动,阴柔为静,这就叫“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第二步,把阴阳范畴泛化,推广到一切领域中去。比方说,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因为天降阳光雨露有如男授精,地生动植万物有如女分娩;日光强烈故属阳,月光柔和故属阴。于是这一比附,也能为人们所接受。

第三步,便是把哲学范畴转化为伦理学范畴。天不是在上吗?地不是在下吗?所以“天尊地卑”。天地关系尚且如此,况乎人类?因此,和天一样属阳、刚、动的男人就尊贵,和地一样属阴、柔、静的女人就卑贱,这就叫“男尊女卑”。刚而动者,可以在广阔世界纵横驰骋,柔而静者只能在自己家里洗衣做饭,这就叫“男主外,女主内”。当然,卑贱者只能受高贵者统治,柔顺者理应受刚健者摆布,也就不在话下。

无疑,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男女不平等,归根结蒂并不是这种理论造成的,但这种理论对人们心理的影响,却也不可低估。至少,它造成了这样一种错觉:女人天生柔弱,女人就该逆来顺受。

不同的弱女子当然各有其不同的不幸遭遇,但也不乏其共同之处。

首先她们的出生,就被认为是不幸、不祥,甚至有罪。这个观念大约可以追溯到商代。据专家们考证,殷商卜辞中即有“贞,有子”和“不嘉,有女”的内容。商人重鬼神,事事都要占卜,妻子怀孕当然也不例外。结果,占卜到“有子”,便是“贞”(吉利),占卜到“有女”,便是“不嘉”。可见,重男轻女的观念,大约自商代起便已经有了。

到了周代,便有了“弄璋”、“弄瓦”之别。《诗.小雅.斯干》说:如果生了儿子,就让他睡在床上,给他一块玉璋;如果生了女儿,就让她睡在地下,给她一块瓦片。所以,后人又把生儿生女,分别称为“弄璋之喜”和“弄瓦之喜”。虽说同是“喜”,但分量大不一样。

不一样的原因似乎也很简单:就做母亲的而言,生儿子可以提高或加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生女儿却可能会坏事;就做父亲的来说,生儿子可以做自己的接班人,可以增强家族的实力,至少可以增加一个劳动力或战斗力,生女儿则只是多添了一个“赔钱货”。结果是,无论父亲抑或母亲,都不希望生女儿。

甚至在我国某些地区,还有这样的奇怪风俗:如果头胎生的是女儿,那么,便不准她管自己的父亲叫爸爸,除非后来有了弟弟,才可以解禁。当然,这还是客气的。一些时代和地区,甚至还有杀婴和弃婴的事发生。“男曰儿,女曰婴”,杀婴和弃婴当然是杀死或遗弃初生的女儿。这种恶俗,至少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韩非子就曾说当时的人“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但直到现在,某些地区也仍有这类惨无人道的事发生。

这些女孩的出世既然如此地不受欢迎,那么,她们即便活下来,日子也不会有多好过。对于被视为“赔钱货”的她,家庭和家族将尽量减少在她身上的投入,比方说不让上学,吃较差的饭菜,穿较差的衣服等;同时又尽量利用她的价值,以期捞回一点成本,补回一点亏损;比方说很小时就让她带弟妹,做家务,甚至下地干活。最后,她将在适当的时候被打发出去,嫁到一个陌生的家庭,去当别人的“媳妇”。

别人的媳妇并不好当。

首先,她将在新婚之夜被一个陌生的男人以丈夫的名义实施强奸。这不但意味着她已失去童贞,同时也意味着人权、人格、自尊和羞耻感的被剥夺。从此,她将成为丈夫的附庸和奴仆,白天干牛马活,晚上当泄欲器。受苦受累是她的责任,挨打挨骂是她的义务,权利则是没有的。能不挨打骂便是她们的福气,能不被休弃便是她们的造化。

其次,她不但要充当丈夫的奴仆,而且要充当大家所有人的奴仆:她不但要看丈夫的脸色,而且要看其他人尤其是婆婆的脸色。这不但使她战战兢兢,而且会使她无所适从,因为丈夫和婆婆的要求、愿望、意志并不完全相同,结果很可能是“起晚了得罪公婆,起早了又得罪丈夫”,犹如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试想,身处如此逆境之中,哪里还能产生和展示女性的魅力?不过“行尸走肉”罢了。也许,只有当她升格为婆婆以后,情况才会有所改观,但那时她早已变成更无魅力的老太婆了。

所以,在娘家是“赔钱货”,在婆家是“受气包”的弱女子,往往是相当无性化的。又岂止是“无性”,简直就“非人”。

在中国传统社会,既无性又非人的弱女子,还远远不止于此。比方说,还应该包括那些真正的奴仆,——被卖到地主、豪门、官宦人家当丫环的女孩,以及选进宫里当宫女的女孩,都如此。她们往往是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的。东晋石崇家就有不少这样任人宰割的弱女子。石崇每次请客吃饭,便要这些女子去劝酒。如果客人不喝,就把劝酒的女子杀掉。丞相王导于心不忍,每每只好喝得大醉。大将军王敦却满不在乎,结果一连杀了三人,王敦还是不喝。王导看不下去,劝王敦多少喝一点。王敦说,他杀他家里的人,关你什么事?于是那些无辜的女孩子,便只好莫名其妙地去做刀下之鬼。

总之,这类弱女子,往往是连基本人权也没有的。因此,我们很难说她们究竟像不像女人。即使像,也没有意义的。因为她们根本就不被当人看,毋宁说也是无性。这类“无性化的女人”和前述“无性化的男人”正好一弱一强,倒是“对立统一”。所以,在描写江湖行为的故事中,她们不是被侠客们无意中搭救,恨不能变牛变马来谢恩的“羔羊”,便是被坏人或好汉们无端杀害,死得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草木”,比如在鸳鸯楼被武松胡乱砍杀的丫环使女便是。

与弱女子正好相反的是所谓女强人。

严格意义上的女强人,大概应该是《水浒传》中的顾大嫂、孙二娘等人。因为所谓“强人”者,出没绿林、闯荡江湖,专一杀人越货、打家劫舍者也。既如此,则“正宗”的女强人,自然也就非顾、孙二位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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