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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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家不远的一块草坪上,我看到我的儿子。他一脸汗水,头发都湿透了,和其他几个小孩一块儿踢球,没有球门,也不知道究竟有几个队,最有可能是每个小孩各自为政,混战在一起。我饶有趣味地看着这场没什么名堂的比赛。我的儿子身体单薄,跑不过人家,撞不过人家,更抢不过人家,完全处于一众孩童里边的最下风。我伤感地想到,自己小时候在类似这样的游戏中也是基本相同的处境。
但他很投入,过了好半天,他才发现我在旁边看,此后他踢得更来劲了,大概是想在我面前表现出他全部的水平与英勇,可惜收效甚微。我几乎潸然泪下。
依然看不出以什么为依据,其中一个身强体壮的孩子突然宣布比赛结束,这应该是孩子们的头儿,说话很有威信,大家随后就停了下来,有些散去了,有些仍然聚在一块儿不知道商量些什么。
我和儿子一块儿往家走,儿子夸张地抹着汗说:“爸爸,给我买个蛋筒。”我在旁边一个小店里给他买了一个,拿给他说:“你妈不让吃饭前吃冷饮,回去别告诉她。”“妈妈规矩真多。”
我一只手牵着儿子的手一只手拿着那张影碟,继续往前走,我想起第一次看到这个动画片是在我十岁的时候。学校包场去看电影,影院里坐得满满当当,开始大家都还很规矩,特别是灯还亮着的时候,但是后来电影刚放了没一会儿,一些孩子就不安分了,发出各种声响来。班主任在前面喊道:“不要以为现在关了灯老师就看不见,哪几个捣蛋的我都记着呢。”此话一出果然安静了一会儿,但之后不久又开始有嬉闹声,并且很快有更多的学生加入其中,人一多大家也就更加肆无忌惮,班主任只能无奈又不解地说:“这不是你们最爱看的动画片吗?”
当年可能有半数同学都在电影院里玩闹,后来连班主任也似乎无心看电影,跟他身边的老师侧着身子交头接耳。在一片愉快的嬉笑声中,我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其间没有跟任何人说话,哪怕旁边的同学们在不停地引诱我,他们不是完全没有分散我的注意力,从那些笑声中我能知道,他们的确在黑暗中也同样玩得特别欢实,但我真的无暇参与,我完全被《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吸引了,甚至可以说被震住了。
多好看啊,简直太好看了!
电影散场,我激动得不知道要怎么样才好,我觉得自己因为看了这个电影之后瘦小的身体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能量。我听到班主任从我身旁走过时跟别的老师议论:“这都拍的什么呀,乱七八糟的,连小孩都不爱看。”我很想告诉他,这是一个非常棒的电影,但想想还是算了,我是没法说服一个大人的,更何况现在你连遣词造句都还是这个大人教的,于是我怀揣着那股不可思议的能量默默前行。
三十年后,我和儿子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开始放碟,影片主创名单按分工慢慢逐一闪过,当出现“作曲林鹤踪”的时候,我按下暂停,告诉坐在旁边一张小椅子里的儿子说:“这个人是你外公。”
《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内容极其荒诞,但完全可以说是我钟爱一生的一部动画片,虽然在买到那张碟片之前,我只不过有机会看过它两遍,严格一点来说,两遍这个说法都不够确切,小时候在电影院看过一次之后,一直到三十岁的时候我才重又看到,但那次并未看完整部。
影片所说的故事发生在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间,在一个虚构的城市里,有一个疯狂的科学家发明了一种可怕的化学物质,并将其使用在了一群蚊子身上。蚊子的身体随之迅速膨胀,直到每只蚊子都变得像一架直升机那么大,然后它们就开始攻击人畜肆虐全城。
这个科学家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坏事呢?
影片开始回顾一些往事,若干年以前,这个科学家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工作几乎是他的全部,加上性格古怪谈吐沉闷,没有一个女孩愿意跟他交朋友。而且他的研究项目似乎也成了他恋爱的一块绊脚石,当时他正在致力于寻找一种办法来改变蚊子人所共知的那个习性,即让它们最终不再喜欢吸食血液,从而使得人类在天热的时候可以免受它们的骚扰,还有一个更有意义的效果是一些疾病也将从此少去一条传播途径,为人类控制这些疾病起到有力的帮助。他喜欢这个研究,当他跟刚认识的一些女孩约会,关于时下流行的电影、音乐、小说等等话题很快聊完之后——他对这些方面知之甚少,几乎从不关注——他就开始大谈他的研究以及蚊子的各种生理特征生活习惯之类,他还经常说:“蚊子大概是一种人人都讨厌的动物,没有人会觉得它们可爱,不会像对别的一些动物那样给予爱护,被它咬了的话更是一巴掌拍死它才解恨呢,我的研究成功之后,情形肯定不一样了,也许还会有人把蚊子也当宠物养呢,这多有意思。”说着他就自顾自地“咯咯”怪笑,但很多女孩这时已经听得直打哈欠,也有几个不打哈欠的,那是被他说的话,还有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吓着了。
恋爱的屡次失败当然是不愉快的,但还不至于让他走向疯狂、作恶人间,只要投身工作,他就立即可以把那些不快忘得干干净净。
不久之后他又认识了一个女孩,这次他交了好运,女孩美丽大方,对他的才华很赏识,对他的研究也非常有兴趣,认为他的确是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她会全力支持他。他简直高兴坏了,这次他碰到了一个真正的意中人。
爱情开始了,和她在一起的每天都是那么美好。后来女孩带他去见自己的家人,女孩的父母也很喜欢他,跟他随和地闲聊,当问到他的职业了解到他的研究后,女孩的父亲竟然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就算他的解说中带着很多专业术语,他也听得津津有味,最后还问他:“这个研究现在进行到什么程度了?”年轻人兴奋地告诉他:“快了,现在已经算是收尾阶段,我估计不会超过半年,就能大功告成。”
年轻人走后,女孩的父亲独自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皮鞋踩在地板上的闷响显示出他正在进行复杂的思考。他的身份,其实是一家实力雄厚的蚊香厂的厂长,同时还是一个名为“杀虫剂联合委员会”机构的会长,年轻人的研究一旦成功,无疑也就等于宣布了他事业的彻底死亡,他要想办法阻止他,凭他的手段,整这么一个小年轻倒不是什么难事,但问题是,女儿显然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他怕女儿伤心,如果让她知道是他在背后捣鬼,那恐怕更不得了,她一定会恨他的,想到这些他就头疼不已。
但再三思虑后,他还是选择了事业,他在蚊香业界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对这一行他是有感情的,他的厂可以说就是他的另一个孩子,不能就这样毁在一个愣小子手里。于是他展开了行动,找到了年轻人所在研究机构的一位负责人,一边以杀虫剂联合委员会的名义向对方施压,同时又许以各种好处,在一番威逼利诱之下,那个负责人动摇了,但他们私下的协议是上不了台面的,他们只能玩阴的,负责人利用职权之便将一笔数额巨大的研究资金暗地划入了年轻人名下,然后再诬陷其贪污。
年轻人知道自己是遭人陷害了,但他未被抓获,在警察来到之前,他冲出了实验室保安以及一些同事的围堵逃走了,他没法确定是谁在害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害他,但被人陷害的愤怒以及逃跑中的惶恐总是纠缠心间,他变得越来越乖张可怕,认为很多人都亏欠他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于是他试图发明出一种能让蚊子体形胀大的药品并用它来制造混乱,以泄心头之愤。
三年后,他取得了成功,在将之使用到蚊子身上之前,他对他培养在一个玻璃柜子里作为实验对象的蚊子们说:“来吧,我的朋友们,让我们出去散散心。”他面目狰狞的样子就像一个十足的坏蛋。
于是那个虚构的城市很快遭了殃,更加荒唐的是,蚊子们在那种药物作用下不但体形变大了,而且居然还会说人话,比如每当它们抓到一个人类,就会粗着嗓子怪腔怪调地说:“罐装啤酒,我的最爱。”但它们并不会取人性命,因为科学家在把它们变大的同时,还念念不忘之前的研究,而且同样取得了成功,不过他有意没让蚊子们彻底改变习性,而是将它们变大后每天需要的血液控制在300-400毫升之内,过量后它们会感到不适然后自动放弃。这时它们其实已经主要靠植物为生,科学家不想让它们杀人,只想给这个城市制造麻烦,而人们在被叮咬后,身上会出现一个大包,起码痒上半个月。
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创作者们显然并不希望把影片弄得过于血腥暴力,他们着力追求的是一种滑稽逗乐的效果。
居民们被转移到另一个安全的地方,警方和军队投入了剿灭这些蚊子的战斗,但它们太灵活了,就像平时你想拍到一只蚊子也得费些劲儿一样,它们察觉到一点细微的动静就会立即逃开,而且速度又快,有时你的眼睛都跟不上,一眨眼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它们变大以后灵活度一点儿都没有减弱,枪炮很少能击中它们,而用战斗机进行追踪也屡屡跟丢,它们的飞行轨迹实在太诡异了。总之一番忙碌下来,不但没什么大的收效,反而在这些蚊子疯狂的反击下损失惨重。
而科学家找到了一家已经人去楼空的电视台,用那里的设备向外界表达自己的仇恨以及看到全城陷入混乱自己报复计划实施后的得意。这家电视台的外面有数只蚊子为他做保护,它们对他忠心耿耿,所以他敢这样直接面对公众。
当年女友的父亲觉得该是他大展身手的时候了,现在这个局面也可以说是他间接造成的,他更害怕当年的罪行被揭露,所以他决定尽早来个了断。他用厂里的原料制造了数盘大型蚊香,直径有五层楼那么高,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点燃,然后又和杀虫剂联合委员会的一些兄弟企业通力合作,免费向警方和军方提供高效灭蚊的各类试剂,但这些办法很快被证实毫无效果,科学家在电视里叫嚣着告诉大家,这些都在他意料之内,所以他早就给他的蚊子培养出顽强的抗药性。
此后,影片的另一个重要角色,一个在事发后一直进行追踪调查的记者,将三年前的那些旧事全都弄清楚了,蚊香厂厂长的丑行终被曝光,警方立即将此事告知科学家,而且他们已将厂长收押,他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个人之间的恩怨不要再伤及无辜,希望他能合作,提供一些可行的灭蚊办法,让这件事情尽快收场。
但科学家不肯就此罢手,他说他的一切都被毁了,他现在就是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别想跟他谈什么道理和条件。后来,当年的女友来到那家电视台,两人再次见面,一番哭诉后,科学家的柔情被唤醒了,一同前来的警察将他带走,他手下的那些蚊子看着他们离去,喃喃地说道:“他不管我们了,他不管我们了……”
随后伤心的蚊子们变本加厉地在这个城市里为非作歹。科学家交出了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那种化学物质的详尽资料,一群专家被召集过来进行研究,很快他们配制出能让其失效的另一种药物来,注入蚊子体内就能让它们恢复到原来的体形,但蚊子们是不会乖乖就范的,在用战斗机进行发射的时候,很难击中目标。一位飞行员说:“我们连盯住它们都难,想打中它们就更不容易了。”后来又采用喷洒的办法,但蚊子们逃得很快,哪里喷了药就避开,而且不是直接注射,药效也得不到有效发挥,再等风一吹散,蚊子们照样在那闹腾。
专家们头疼了一阵子后,又想到了一个主意,他们对科学家的配方略作改动后又制造出分别适用于青蛙和壁虎的两种药物,把它们也变大,于是一群巨型青蛙和壁虎展开了对蚊子的捕猎行动,虽然蚊子可以飞到高处躲避,但它们总有降落的时候,一旦进入天敌的可控范围就难逃沦为食物的命运。一个月后,这些大蚊子终于被全部消灭,而青蛙和壁虎是两种比较安静的动物,没事喜欢趴在那里不动弹,再对它们注射恢复的药物就很容易了。
风波终于过去。
我五十岁的时候,跟我的大学同学方燕描述《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的主要情节,她没有看过这个电影,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对她来说,这个世界上就似乎根本没有过这么一部动画片,加上内容十分荒诞,她几乎怀疑是我随便杜撰了这个故事。
回忆往昔,如梦似幻。我跟方燕说我现在每次回想起第一次在电影院里看到此片时的情景,真觉得像一个梦境一样。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是时间隔得那么久,四十多年前,想一下就有很多感慨,但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这个记忆对我来说太美好了,简直就给你一种梦幻般的感觉。
我如此喜欢这个电影,一生不变。方燕听过之后却说,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精彩,有些地方似乎还有些俗套,比如最后女友前去劝说科学家,这样的情节也太老掉牙了。
我说最好亲自看了才知道,听我说当然没有那样的效果,这个片子其实就是一出闹剧,我喜欢的就是它的热闹,人物造型、台词、情节都夸张得不得了,有些地方的俗套明显也是故意为之,同样透着一股夸张感,因为整个电影的基调就是这样的,当然我小时候看肯定还总结不出这些,就是觉得太好玩了,热闹极了。
而在我十岁的时候,还不会去关注一部电影片头的创作人员,所以也就没有注意到影片的作曲是谁,更何况我那时还根本不知道林鹤踪这个人,当然更不可能想到将来他的女儿会成为我的妻子,等你现在回头一想,一切显得特别奇妙。
后来方燕突然皱着眉头问我:“这故事跟眼药水有什么关系?好像根本没听到有眼药水什么事啊?”
“我忘了说了,影片最后有一对父子经过那家电视台外面,儿子捡到了一个透明的塑料瓶,跟装眼药水的那种瓶子差不多,上面还贴着一个标签,观众从标签上的代码可以知道那就是科学家发明的那种药物,所以有可能是从他身上掉下来的,但那对父子并不知道这些,儿子就跟爸爸说:‘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然后黑幕,电影结束了。不看到最后,这个片名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也是很多电影都用的招啊,没什么出奇,留个小尾巴,似乎在告诉观众可能会拍续集。它有续集吗?”
“没有。”
我二十岁的时候,还在上大学,那年的暑假,一群朋友应一个同学之邀,一起去他家玩,这个同学的家在长江入海口,听他介绍那里景色无限,但这并非我们前去的主要原因。那时我们还是一群活蹦乱跳的青年,美景对我们的吸引力肯定不是最大的,同学告诉我们,他们那里住着一位绝代佳人。
方燕是我们中唯一的女生,我们说你就别去看了,没什么必要,但她一定要跟着去,她说要满足一下好奇心,看看人家到底美成什么样。
但到同学家后,我们没有立刻见到那个引人遐想的美人,因为天气不好,雨下个不停。我们站在同学家的阳台上,遥望恢弘的江面,视线穿过清亮的雨幕,在同学的指点下,落在一个灰黑色的隆起上,那个名叫林鹤踪的音乐家就住在那里,我们对他基本上一无所知,这没有关系,我们只想一睹他女儿的风采。
三天后天气放晴,我们搭乘一条渔船往那座小岛出发。我至今记得,小渔船上的柴油发动机发出的噪音震耳欲聋,我们说话的时候都提高嗓门好让别人听清自己,大家都嘻嘻哈哈,大概觉得这样说话很有喜剧感,江面上风平浪静,远近船只都在缓缓前行,天地间充满了明亮的光线……
同学知道林鹤踪女儿的名字,虽然只是见过为数不多的几次面,但他们确实是认识的,这样我们的来访也就不算十分突兀。林鹤踪让我们进门,一边告诉大家他女儿不在家,她和我们一样也放暑假了,但她有事留在学校还没回来。
我们不禁有些失望。后来在一架钢琴旁边我注意到了一张照片,大概是一张全家福,不难推断其中那个年轻女孩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照片上一共三个人,左边是林鹤踪,她在中间,右边一个妇人应该是她的母亲,年长者的微笑必然带着岁月的沧桑,不必读解他们曾经的故事,皱纹虽是外在同时却也是最直观的体现,他们女儿的笑容则在这样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生动了。
看到这张照片后我加倍地感到没有见到本人是多么的遗憾。
林鹤踪虽然住在这么一个宁静悠闲的地方,但还不是一个清高到有架子的人,当年他已经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对我们这些不相识的小青年却很客气,完全可以用“和蔼”来形容,还颇有兴致地给我们弹了一曲,虽然我们这几个人连五线谱都看不懂,对于某一段旋律只能简单地给予好听不好听这类比较业余的评价。
林鹤踪弹的那首曲子在我当时听来十分怪异,怪异在哪里呢——我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过完这个暑假回到学校后,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的那个动画片《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虽然我知道自己从未淡忘过它,但因为之后再也没看过重播,甚至连某个片段的回放都没在任何地方再见到,这样我就不是经常会无缘无故地想起它来。
市面上任何形式的音像制品里边你都找不到它,虽然不同年代的很多老片都在若干年后再次受到欢迎与追捧,但它看来显然是不在其列的。电视里边一些回顾老电影的节目也连一个字都未曾提及,注意到这些后我开始耿耿于怀,难道它当年的反响弱到人们看过后就即刻忘得一干二净,以至于此后很少有人能再想起它来?如此精彩的电影不应该是这样的待遇啊。
同时,对我来说,这个电影也因此越显神秘了,想想看,你那么喜欢它,但除了很早之前看过一遍外你还对它知道些什么呢?
我试图能够找到有关它的一些资料,最起码导演是谁一定要弄清楚。我去了学校图书馆的“过刊室”,查找十年前的一些影视类期刊,“过刊室”这个地方还是我上大学后第一次去,虽然打扫得也很干净,但连这里的空气似乎都是又老又旧的,给人一种动作大一点灰尘就要扑出来的错觉。管理员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坐在门口的一张桌子后面,专心地看着什么,半天一动都不动,来这儿的学生也很少,悄无声息地各忙各的,我想如果在这样的环境里找到一部老片的相关信息倒也再合适不过了。连着几个夜晚的苦寻之后,我打开了一本书页发黄潮湿还有霉斑的杂志,在第34页上终于看到了那个片名,那是一篇电影还未上映前的采访报道。
“导演:刘竞。”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名字。再往下看,当看到作曲是林鹤踪的时候,我惊了一下,然后立刻想起不久前的暑假里他弹过的那首曲子,它会不会就是《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中的音乐呢?
若干年后,这个猜测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并且我还知道了它的名字,很逗,叫《这不是一瓶眼药水》。
我三十岁的时候,和林晓梦结婚。在认识她之前,每次回想起当年去那座小岛,我都觉得有些荒唐,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在我印象中逐渐面容模糊,只剩一种抽象的美好记忆,说不出具体来,我几乎没有想过自己将来是否会有机会见到她这样的问题。
毕业多年后,一部电视剧的导演宴请他的一些朋友和工作人员,于是参与编剧的我和为该剧负责音乐的林晓梦就此相识,这似乎很简单,但对我来说,与她这样不期而遇的惊喜简直不可想象。
我们结婚后的那年夏天,一起去看她的父亲。这是我第二次来到那座小岛,我之前一直都以为自己不大可能再来这里了。
差不多整个夏天我们都在岛上度过,而在这段日子里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经历是,有一天我从外面散步回来,在厨房里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小老头,他正站在冰箱前找喝的,当他拿出一罐啤酒的时候,笑着说了一句:“罐装啤酒,我的最爱。”他旁边的墙壁上挂着刀铲之类厨房用具,身侧桌子上的一个篮子里堆满了番茄,头顶靠后有一台抽油烟机,他站在这些东西之间,差不多和那个冰箱等高,看起来小巧玲珑。
这个人竟然就是刘竞。
然后关于《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我从它的导演那里知道了更多,刘竞告诉我当年影片上映后反响的确不佳,评论也没几篇,而且主要都是在说片子拍得过度夸张离奇,几乎是纯粹的胡说八道,电影的票房最终也不是特别理想,之后无人再去关注甚至根本记不得也就不难理解了。
如果不论评论、票房这些外在,刘竞自己对这个电影却是极其满意的,他把它评为自己所有作品中最好的一部,他一共拍过九部电影,《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是他的第七部作品,他的所有创作初衷基本上都得到了实现。他还说,自己前面六部片子的拍摄以及参与其他一些电影的制作,似乎都是在为最终拍出《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做必要的磨练与准备,他把当时所有的热情、才华与精力都尽其所能地发挥了出来,这是他导演生涯的一个高峰,而且之后看来是不可逾越的,在后面的两部电影中他就感觉不到那样的创作激情与状态了,投入市场后反响也确实不大。
关于片名,还有一些故事,当初投资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莫名其妙,描述的是电影最后一幕,而且与前面剧情也没多大关系,完全没必要这么叫啊,他们的建议是改成《巨蚊》、《疯蚊》之类,听着就是一个火爆的猛片,但刘竞坚持用他起的这个名字,其实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在里面,就是这么叫很好玩。
我问他:“从最后一幕来看,可能还会有续集,你只是玩这么一个噱头,还是真想将来再拍个续集?”
“一开始还是在玩,但后来我倒的确有了一些想法,大体情节我都构思好了。”
“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说出来不精彩,拍出来才精彩。”
但那样的精彩最终没有出现在银幕上。
这次见面后的第二年,我去他家做客,在那里我第二次看到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时隔二十多年,我再次被这部好看的电影打动,同时也感慨着过往,这次看的是一张制片公司内部刻录的碟片,可惜的是,因为时间长了,碟片有问题,放到一大半的时候就放不下去了。
之后又过了两年,刘竞导演离开了人世。又过了一年多,他的老朋友林鹤踪也走了。
他在世的时候,我们一家人经常去看他,那时我的儿子已经出生,老人喜欢孩子,一看见就高兴。林鹤踪曾经说过,在他的专业方面,开始时的自己年轻气盛,左奔右突,想法大胆,能做出些好的来,同时也有不少不着调的连半成品都算不上的东西,但感觉是美好的,那是一根筋的可爱,到后来日趋沉稳,把控得住自我风格的时候,可以享受从容的愉悦,不过惊喜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了,老了以后惜名谨慎,但也不为此所累,出手少一些,活得也更淡泊了,不过其实心里总还有些不甘。他的钢琴,不允许别人随便碰,但可以纵容外孙在那里玩闹,想按哪个键就按哪个键,他会在旁边笑着看,他说,孩子真好。
他去世那年,我儿子只有三岁,对他的外公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记忆。
多年后,一家音像出版公司在推出一批老电影的时候,终于也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放入其列,我后来买到的那张就是那次出版发行的。
我对三十岁时在那座岛上度过的时光一直印象深刻。我遍览全岛,几乎每天都在外面游逛。岛上还有其他一些住户,他们把这里的土地拓为庄稼地,种植各类谷物和果蔬,这个季节正是植物们空前繁茂的时候,站在田边,似乎能看出它们生长时的跃动来。早晨和傍晚,太阳都贴在水上,红光铺开,开阔得动人,白天阳光照着江面,光影反射到岸上,走在水边,晃得人遮眼睛,夜里起风,波涛的声音起伏有致,空气里都是水的清凉;凌晨时分,白雾在微微发亮的天光下聚散、萦绕……
我五十岁的时候跟林晓梦离婚,和大学时的同学方燕走到了一起。我很难说清楚个中原委,有一阵子,很长一阵子,我们为各自的事情忙碌,电话联系都变得少之又少,但似乎这也算不上主要原因,更不能简单地归之为两个人之间越来越没有所谓的共同语言。
也许是从某一刻起,我突然发现林晓梦已经再度成为了一个梦境,而且永远不会再来,不会像年轻时那样与她不期而遇,不过年华虽然老去,但她还不是完全与从前判若两人,事实上,她对自己的容貌保养得也很好,几乎和年轻时没有多少差别,难道仅是那几条皱纹就导致了这一切吗?
我说不上来。
我的儿子因为这件事情恨我,不想见我。他说:“你是一个混蛋,我不想见你!”顺便说一句,当年他看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没一会儿就全然失去了兴趣。这也很正常,这个动画片根本不属于他们的时代。
但我会永远喜欢这部电影,我跟方燕这样说,跟不少人我都这样说过。尽管这电影讲的是一件没边的事情,跟你的生活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方燕说,你爱上的也许只是一些声色。
我想了想,她说的可能也对,但我真的没理由不喜欢,比如刘竞、林鹤踪,他们都已经过世很多年,能够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也就是这些声色,如果还能够让别人记住那就更好了。
林鹤踪去世后,安葬在另一个地方——他的故乡。每年我都会陪着林晓梦去那里祭扫,而那座小岛我们从此再也没去过。
那栋两层小楼已经十几年无人打理,岛上空气潮湿,想必它的四周都已长满了厚厚的青苔,墙上的石灰逐渐剥落,露出里面的砖头,有些地方可能还倒塌下来,屋内木质的家具变得酥软无力,一碰就会散架,到处结满蛛网……总之,这里成了蜘蛛、蜈蚣、四脚蛇等等小动物们的乐园。
漫长午休
文/那可 @那可可那 金融工作者
长久以来我都处于睡眠不足的状态。我每天八点上班,夜里四点才睡觉,一天睁眼二十个小时,比睡八个小时的人多支配四个小时,多了四分之一的时间去学习、工作和玩耍,有时也发呆或者思考。
我从2001年开始坚持这个习惯,到今年已经12年了。考虑到每天生活的有效时间,所以当30岁以下的人,尤其是他们当中嗜睡的人嘲笑我阅历不丰的时候,我便对他们嗤之以鼻,说,其实我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饭还多。后来仔细一想,我也并没有因为少睡四个小时加餐吃饭,这一点倒是错的。
除了变相延长生命之外,较少的睡眠可以帮助人游离在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看花不是花,看草不是草。有个朋友在阿姆斯特丹吃迷幻蘑菇,回来跟我描述她服用后的景象,我越听越觉得熟悉,好像在白描我的日常生活。我可以经常看到迷幻的影像栩栩如生地发生,甚至更用心一点,都可以幻觉出女人的温存。
睡眠不足给人一把闯入潜意识的钥匙,你可以打开那扇门,获得灵感,拿出一些充满创见的文艺作品,比如音乐、小说、诗歌、戏剧等,回现实生活中整理并发表。你也可以用意识召唤出想象中的动物,陪伴你孤独的生活,烦它们的时候就用意念把它们关回那个世界。
有时候我早上起来,上班要晚了,看到一只想去拉屎的狗卧在床边,我就想动用意念把它变没,以逃脱必须花时间遛狗的责任和迟到的厄运。可惜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它仍在那里泪眼汪汪。于是我意识到这货是真的,是两年多以前我们去新泽西冰风狗舍抱回来的鲜活的柴犬。
养柴犬是我女朋友的主意,说这样像是生了个孩子,能改善我们勉强维持的感情。她在帕森斯大学读了两年室内设计,毕业了还没工作,压力很大,如果再熬一年混不出个名堂就要弃我而去回台北投靠父母。她说我这种人平时看起来跟游魂一样,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任何正常的姑娘都不会把未来跟我拴在一起,现在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只是她为了省房租而已。
她特别讨厌我不怎么睡觉这个事情,并把性生活的不和谐归咎于我的生活规律。夜里十一点,我们温存一番后,我还要雷打不动地起身直到凌晨4点,她只能非常愤怒地抱着枕头入眠。而早上起床,我就已经没了,消失在清晨赶地铁的人海里。我到家以后,因为睡眠不足,总是浑浑噩噩的样子。她觉得无法与我沟通平日的喜乐,因为我一副反应迟钝并超然世外的傻样,仿佛我完全不在意她的生活。
我非常遗憾她无法感受到我满腔炙热的爱情。我努力工作,跟她游览美景,自己省吃俭用,却带她去这个城市最好的餐厅。我也从来不跟她拌嘴,她获得了几乎每一次争执的胜利。我崇拜她,崇拜她略有稚气的身体,红酒杯大小的乳房,崇拜她出浴以后发梢上的水滴。我崇拜她的激情与沉默,我崇拜她的市井与超脱。我在新闻里看到飞机失事、火车出轨、马拉松爆炸、地震和山洪,整个世界在灾难中旋转,但我看到她在床边阅读的一刻就立刻释然了。
这个世界飞速变化,枯萎繁荣,但是对于我,仿佛都只是这一刻:她在床边清晨的阳光下阅读,十七层向下的中央公园西路上,有冰淇淋车经过,响着那个叮叮当当的调子,她平稳的身姿,好像在宁静地应和着那细微的声响。这一切斑驳如梦,却有幸福的真实感。我想立刻知晓她左手无名指的指围,把这飘渺的幸福感拉进不易轻易摆脱的世俗。
然而她拒绝了我的求婚,她说:“我不能跟没有灵魂的人在一起。”我很伤心,我反驳:“你可能无法设想我的生命有多么丰富。”
我建议她从此以后也尝试每天不怎么睡觉,这样她就可以进入我的世界,那个好像长期吸毒的充满幻象的世界,在幸福的彼岸白头偕老。可她拒绝了我“双修”的提议,然后莫名哭了起来,一不留神我没把她抓住,甩门跑了。
夜里朋友R约我去东九街在地下室的分贝酒吧聊天,我萎靡不振地开始简述求婚失败的经历,可我没有得到丝毫的同情。
R说:“你还真他妈脑子有问题了吧?你什么时候交过女朋友?你不是单身三年了,一个人住在上西区的公寓里吗?”
我觉得这不可能,这是那种傻逼电影情节,若是真事儿,那只能是《搏击俱乐部》、《灵异第六感》、《美丽心灵》等一众好莱坞影片对我生活的拙劣恶搞。她是我活生生的爱情,她是像R你一样真实的人,而她比你青春比你真诚,比你有胸有屁股!
R一脸贱样,“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你想象出来的呢?”我觉得R在玩我,我特想抽他。后来我们都喝大了。
这天我还是四点睡,八点醒来。我去中央公园跑了十公里,回来做了两份蛋包饭,可她还是没回来。我没事干就放些迷幻的歌,召唤幻觉来娱乐自己。后来我又听到了楼下冰淇淋车叮叮咚咚的声音,它破坏了所有的意境,一瞬间我觉得非常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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