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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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才发现,原来墨镜在我的生活一直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而那款Only的眼镜却在一次买衣服中被我遗失了,为此,老公数落过我多次,而在后来,又不得不帮我买了款更正点的镜子。而我想说的是,我在配饰上所花的银子要远远大于衣服。

第22节:“Beyourself”

尤其是工作了,手里有俩糟钱了以后。我喜欢在上海买一些小首饰,因为相比较来讲,北京这地方要什么没什么。不过,让我很郁闷的是,在上海新天地的mikey店里买回条项链,而在最近我居然发现它也开始掉色了。北京雕刻时光杂货铺里也有些小的配饰,拿来充充场面总是可以的。但是诸如手表、包、鞋子这类可是千万不能马虎的。

我的表不算多,一款正式场合能带出去的浪琴;一款movado,就是我偶像莫文蔚做代言的那款,很亮,适合穿中性衣服的时候戴;还有就是像手链一般的esprit,平时上班的时候带。包通常都是先生出差的时候带回来,基本上都是从上海买过来,当然女朋友们总是喜欢送珠片包,晚上有par的时候带出去可是很靓的。鞋子基本上选定了一个品牌后在几年内就不会有太多的更改,因为每一季都会有新款出来。惟独不会变的就是converse,每次都是买黑色的高帮鞋,穿到底儿快磨掉的时候再说吧。

谈到品牌,我最先认识的便是nike,足球比赛的现场直播,老爹指一个"√"问我,知道这是什么吗?我呆呆的,当然不知道!老爹说,这是耐克。我在心中默念,耐克,耐克……那一年,我只有10岁。后来,我终于拥有了第一顶真正的nike的棒球帽,我才知道原来名牌也就这么回事啊。很多人笑着问我,假的吧?我说,对!

我这人买名牌也是这态度,真的也当成假的使,这样也才心安理得一些。反正咱一个文学青年怎么着也不能变成拜金女不是?而且就经济状况来讲,虽衣食无忧,初为人妇,可还是得抻着点,时尚杂志看看就完,从不能往心里去,要不然,估计我们家就得断粮了……

而且时尚也就这么回事,反正我没把这当回事,时尚杂志新闻看看就完,全当是养眼,如果真的按照那里面的置办行头的话,那就真是应了那句话了,

让我把自己归类的话,我是属于那种波西米亚+乱七八糟式的穿衣风格,也可以作为mix来解释。经常就是裤子外面套条裙子,然后在小吊带外面再加上件小罩衫。冬天的时候,穿短袖毛衫然后搭配羊毛的披肩,当然球鞋或者靴子就随心所欲了,谁让咱就是这么乱七八糟的人呢!

"Beyourself"而不是"Beaslave"

文/Ray

"只有VivianneWestwood才会在80岁的时候还穿她自己设计的衣服。"

初次与在日本留学的Claier见面时,她就惊叹地表现出了对Westwood这位"朋克教母"的无比崇敬。其时,我们正聊起最近东京颁布了一条新的规定:所有想要购买LV、Chanel等等国际一线名牌的女生都必须年满30岁,并需要在购买的时候出示身份证。原因就是实在太多的女孩子为了拥有一个又一个的LV包包而不惜去"援助交际",当地政府不得不采取这种非常手段来限制问题的加剧。

可以想象这完全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一个小小的规定又岂能阻挡得了那些连自己身体和灵魂都可以出卖的狂热少女们?顶多"援助交际"由比较现代的货币交换形式,退回到原始的实物交换形式就好了。这一代的年轻人,已经等不及经过奋斗以后才换来的优质生活,他们现在就要,而且还恨不得能够把以后的也马上透支。他们产生的消费力是惊人的,令各大时尚品牌再也不能忽视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超过一百五十年历史的LV,历来是地位与财富的象征,但也不得不放下其尊贵的形象,与著名漫画家村上隆携手推出了充满童趣的手袋系列,彻底颠覆了它在年轻人心目中古板的传统形象,赢得大批少女和年轻白领的狂热追捧。T台上不再由那些成熟自信的超级模特儿们独霸天下,一大批面容稚嫩、身体尚未发育完全、步姿还略显生涩的未成年男孩、女孩们在各大品牌秀场大放异彩。年轻人在这些绚烂的梦想面前如痴如醉,"我也要变得像他们一样"成了无数年轻人的心声,梦想着自己有一天也能艳光四射,成为众人的焦点。

同时,媒体的煽风点火,比如什么他月收入五千但是依然会买一副四千元的GUCCI太阳眼镜,好样的!我们的时尚编辑几个月省吃俭用(还好没说不吃不喝)终于攒够了钱去买一个LV的包包,实在是我们的楷模。仿佛戴上了一副GUCCI的太阳眼镜可以掩盖住你空洞的眼神,踩着一双Chanel的高跟鞋便能让你高人一等,拎着一个LV的包包就意味着你已经进入富人行列。然而这也仅仅是年轻人一个美好的梦而已,他们一方面强调自我意识和个性,一方面又卷入到各类名牌或种种生活情调当中而迷失了自我。

作为日本最成功的街头品牌之一"abathingape"的创办人NIGO,他说当初创立这个牌子名字的灵感,来自于一个古老的民间故事,而品牌的意思是"泡在温泉中的猿"。他借此来表达时下日本年轻人生活过于安逸,就像泡在温泉中的猿一样,只顾着享受而忘记了自我的存在。他将自己的思想表现在他设计的T恤衫上,并对每款时装以超限量的方式发卖,让年轻人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款式同时又保持跟其他人不一样。有意思的是,当abathingape越来越成功,产品从T恤衫、鞋、手袋、时装到唱片、电视等等,渗透到了年轻人生活的每一个部分,甚至还冲出本土将分店开到伦敦和纽约的时候,年轻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NIGO所提出的概念,只要见到那个猩猩头logo,大家都会为之疯狂,不再去思考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这件产品。NIGO一方面想要告诫年轻人要打破名牌的盲目崇拜,一方面又将年轻人套牢在自己的时尚王国里面,是他有心为之,还是年轻人本性本就如此,他们需要崇拜偶像和象征,去支撑他们精神的空虚和掩盖他们在社会中的不自信?没人想得清这个问题,就如Nirvana乐队的Kurt,他由一个打破偶像崇拜的叛逆者,变成了众人心中的神。当他再也无法忍受这种人格分裂般的压力时,他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23节:最有气质的

或许大多数人都是群居动物,不能忍受离群索居的孤独感,因此他们尽力与身边的环境保持一致,不太前卫也不太落伍。当整个社会都沉浸在品牌崇拜的风气之下,有多少人还能理智挑选出适合自己的时尚,而不是跟随所谓的潮流风向疲于奔命呢?之前提到的VivianneWestwood,在1972年时她的店名为"toofasttolive,tooyoungtodie",似乎更能反映我们现在的生活状态。一切都在飞速发展,我们追完了一个潮流,还没来得及歇会,下一个潮就已经逼在眼前。换了彩屏手机,发现有摄像头才能发挥彩屏的作用,当有了摄像头,又发现要能放mp3才叫酷。我们已经忘了最初的目的,买来一套套的娱乐设备,却不曾想自己有多少的空闲时间可以支配,我们希望能用这些设备来消遣,却为了塞满ipod的空间而日夜坐在电脑面前下歌、拷碟,最后就连自己都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歌。就是这样,我们为了追求更优质的生活而劳劳碌碌,失去了享受闲暇时光的权利;为了追逐时尚而狂热崇拜名牌,却忘记了时尚的本质其实是对美的追求。我们渐渐沦为生活的奴隶,潮流的奴隶,却又如吸食海洛因一般不能自拔。

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说:"幸福在于平静",时尚的重点在于挑选那些能使自己变得更美的服饰。没有人能比你更加了解自己,也没有人能比你更清楚自己喜欢什么,除了你自己。

合适的,就是最有气质的

文/宁小雪

我高中时吃得白白胖胖,而那个年代又开始疯狂流行骨感美,于是我一直生活在小小的自卑中。黑色显瘦,我于是买黑衣黑裤黑鞋黑裙子,整个一黑人。周末回家,妈妈看到我裹着一身黑进门,就说我把钱不当钱。然而每次跟她逛街,她总要我试这个看那个。而我总以"眼光不同"为由一次次拒绝了她为我挑的那些色彩鲜艳的衣服。我才明白她不是嫌我乱花钱,只是希望我穿得靓丽一些。

上了大一,第一天到寝室,我一看,好像每个人看上去都比我瘦。这不行,得减肥。可是减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没减之前,我还得穿黑的。不过,只穿了两天就不穿了,因为第三天就开始军训,穿迷彩服。

半个月的军训,我每天只吃三个卤蛋和一个苹果。如此魔鬼减肥导致我军训时多次差点晕倒。军训结束第二天,我花了一块五,坐公交车到市中心的商城,又花了一块钱,用那种同时量身高的电脑秤(后来才知道学校食堂有免费的磅秤)称体重,结果吓我一大跳:我半个月瘦了5公斤!10斤哪!我不敢相信,跑到试衣镜前照。镜子里映出一个苗条得不得了的身影,只是瘦了好几圈的脸看上去有点尖嘴猴腮。我顿时觉得有点头重脚轻低血糖。

我又放心大胆地吃喝,没几天体重又蹦回去了。我说糟了又胖了,又只能穿深色(瘦身后我买了两套浅色衣服穿)了。室友莉说,啥,你这叫胖?我102斤都没说胖。又谁说胖一点就不能穿浅色了?我看着最多比我高出二公分的她,开始相信她最后一句话说的是真的。

开始跟莉一起逛街。当我穿着一套淑女装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莉盯着我看了好久,眼珠都不动了。我很担心她会说出让我崩溃的话。过了好长时间,她才说:估计再也找不到比这更适合你的衣服了。我才知道她在夸我。她是衣架子身材,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惟独淑女风格的衣服,她穿没我穿漂亮。

莉是购衣狂。我们混在一起,没多久我也成狂了。我清楚自己适合淑女风格,却偏偏对那些另类的玩意情有独钟。可是跟莉一起逛街,她老压制我买那类衣服,说不好看,自己却掏钱把那不好看的衣服给买了下来。我明白她是怕我买的跟她一样。其实,以我那么臭美的个性,是最忌讳撞衫的。倘若在我视力范围内看见一样的衣服,我下次就不穿了。

有次我一个人逛街,看中了一双Converse帆布鞋和一副墨镜。因为脸小,不适合大墨镜,就选了副小的,架着它回校。

到寝室,莉一见我这模样,大吃一惊:呀,你怎么戴这么难看的墨镜,搞得跟个特务似的。另一死党直接把我的墨镜摘去架在她自己的鼻梁上:乖乖,你还是做你的淑女吧,这玩意不适合你,送给我吧!

没多久,夏天来临。满大街流行起我买过的那种墨镜。后来,莉也买了一副特务墨镜。而我从专卖店买的那双Converse鞋,在第二年小地摊上出现很多逼真的仿冒品后就不再穿了。

在买不起品牌的学生时代,我可以少买品牌服装,但绝不买那种看上去就很没品位很粗糙的服饰。这和买香水一样,我要买就买好点的,买五六百块的CD、真爱,不然我宁愿不要,绝不用廉价的乱七八糟的香水来污染自己。所以在还买不起好香水的年纪里,我没用过香水。

毕业后,我不减肥都越来越瘦。穿衣服也更大胆了。吊带是小case,大一时我第一个在校园里穿。趁还年轻,可以穿点露的,低胸露脐露背甚至肚兜装。只是,我从来不穿露胸。一直觉得露背是前卫是时尚,露胸则是低俗。至于肚兜装,我只敢在商场的试衣间里穿,真要买下来,是需要勇气的--不是我不敢穿,是家人朋友没法接受,他们没勇气认我。

第24节:宁小雪征婚

现在,我一改过去喜欢穿素色的习惯,才明白自己那么白的皮肤穿艳丽的颜色有多么好看。也穿白色的,显得很清纯。想起自己的高中时期,青春被掩盖在黑色之中,终于体会到当年妈妈不喜欢我穿黑色的心情。

懂得穿衣的人都喜欢在配饰上下功夫。穿同一件衣服,我喜欢换不同的发型、包包或手袋,系不同的丝巾或围巾或披肩,下身可以不要穿原来那条裤子,配条裙子,再配上一双靴子,又是不同往日的新形象。我每年都买很多包包,光黑眼睛的包就有四个。围巾和帽子,我自己都不知道近三年买了多少,一找一大堆。再有就是,我喜欢买很多耳环,多数是不成对的,有时只戴一只,有时左边一只耳钉,右边一只吊坠。这些不一定买品牌(因为戴一阵就扔了),好看就行。这方面,会一点混搭技巧很重要,因为混搭和乱穿只一线之隔,一不小心把混搭变成了"乱搭"可就不好看了。

还有就是,我不会只穿一个品牌的衣服。同一品牌的衣服风格都是固定的,尽管每年每季都有新品,但终归没有多大突破。不过我还是比较钟爱艾格这个牌子。

碰到一个高中同学,她说:你比过去更漂亮了,也更有气质了。

气质是什么?我想,只要是穿着合适的,就算是气质了吧。而且每个人对气质的看法都不尽相同,你说呢?

独家专访:宁小雪征婚启示

文/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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