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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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我的生活挺乱
那篇闹剧般的失败之作被我投到火炉中,我想这样的话那种说不出的失落就会随之消散,直到一年之后我坐电车路过这里,我才意识到忘掉这个是不可能的。原先一条街的小房子现在已被推倒,一层灰雪覆盖上面,附近的居民像美国特工一样在废墟搜寻着整块的红砖。那一刻我就明白,这种失落掉的文化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像冬眠后的动物在蛰伏了一年之久又不断地缠绕着我。我知道失落将永远存在于我的心底,我从不向人轻易讲述,就仿佛忘不掉的梦是无法说清楚的。惟一的一次是在晚场和魏宁说起,那是学校为了马上到来的会考在四点到八点组织的补课教室,我们把它叫做晚场。空旷的大厅里闪烁着不定的昏暗灯光成了同学们谈恋爱和聊天的美妙天堂。每天都有不同的老师要在讲台上声嘶力竭地喊上三个小时,以使自己的声音压过数百人山盟海誓般的爱情表白。我和魏宁在第一天按照年代和国籍在笔记纸上写满了五百三十一位作家的名字。第二天我们靠猜拳来预测世界杯,两个小时以一个令人沮丧的结果--突尼斯夺冠承认了竞猜的失败。第三天我们一边嗑瓜子一边谈论骄傲的福克纳,福克纳是那种只适合阅读的作家,读者对他说得越多,对他了解就越少。等瓜子皮铺满长桌的时候,我们都想到了这一点,然后我们就不说话,作出听课的样子,两个人重新回到各自孤独的荒原上。寒风从外层的窗户吹进来,发现内层的窗户关得死死的,于是风在夹层中伤心地哭泣,这种"十一中式"的哭声像无法愈合的伤口伴随了我们三年之久。老师在那块仿佛涂过面粉的黑板上写着看不清的公式。为了不使我们在失落中迷失方向,我向他讲起有关拍AV片意义的笑话。"假如你没有从中发现生活的意义,至少也该学会诡辩的艺术。"他听后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三秒或是五秒,老师或多或少地写了几个字,又一些风吹进夹层明白受骗后低声地哭着。接着魏宁以他特有的口吃将他要说的第一个字延长了三五秒,而这句话使我决心,即使是为了幽默我也不会再讲起这些了。他是这么说的:"你看的是<<露水鸳鸯>>第五集吧?"
我的生活挺乱的,就像我自己
文/小饭
去年我在一个文化公司供职几乎一年,这一年让我更加了解自己。无论是夏天还是严冬,上班总是让我无所适从,各种细枝末节我完全不得要领。我是最有可能被炒鱿鱼的一名员工,我更适合摆一个地摊。我的幸运之处是老板对我非常好,他有一种让人难以理解的宽容和大气,我希望那个公司在他的带领下多多赚钱。公司的同事相处也很愉快,这我同样不能不提到,那是一些非常好的人。要知道这世界没有多少好人。但我已经犯了错,去公司就是犯错,媒体那儿我都有这样的念头。在上班的路上不停的摇摆:去还是不去?我不能荒废自己,而且一年之内我几乎没有再写小说,我不能宽容我自己。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情,在媒体上也得到了一些宣扬。前几年的积累在某种程度上还维持着我的"写小说"这样一个名声。"80后",是啊,这糟糕的概念已经约定俗成。大家既然已经习惯了这个称谓,那么我也无所谓。这个群体,简单的说,就是一帮年轻人,是当下最年轻和最有活力的。走在大街上你就能看到一大批80后。如果这个称谓是特指写东西的,那就更了不得。就是他们,让中国的出版业产生了巨大的活力,也让更多的年轻人重新热爱上阅读。这也许真不是一件特别坏的事情。
这一年我还上了一次电视,目前最盛大的媒体样式,不少人都说我成名了。我一直都不觉得自己出名,不过生活上倒是有一些变化。我想让这些变化更大一些,我想走我选择的那条道路。当写作和阅读成为我生活的主要部分,我就觉得生活挺美好的。当然我不会放弃我的追求。但我真的成名了么?以写作的名义?实不相瞒,我渴望拥有这样的名声,可总得问问有多少人知道我?看过我写的东西?我写作一直是为了自己,说得好听一点,是为了荣誉;再说得好听一点,是为了永生--我死了之后仍然希望有人记得我,不光是我的子孙后代,还有那些愿意读我小说的人。说得难听一点,我写作也是为了赚钱养活自己。除了写作我好像赚不了钱,即便依赖写作,在这样的时代,我也赚不了钱,这实在没办法。
不过人总是有那么一点念想,那些东西折磨着我,要摆脱那种生活。也不能因为任何理由损害自己。最后我鼓起勇气还是选择从文化公司滚蛋。我在一个更宽松的环境下找到了栖身之处,这得感谢厚爱我的长辈们。我不能忘记你们那些可爱的脸蛋。之后我再也没有理由倦怠,我开始像马达一样启动,是一个高速运转的引擎。通宵达旦地,也许还能用上废寝忘食。我的确瘦了,有时候一天只吃一顿饭。大部分时间我显得没有胃口。在家里翻书看,通过手机和电脑维持与一些好友的联系。如果可以不出门,我宁愿选择躺在沙发上。即使有人约我,我也会一再地盘算这次出门的"成本"。一些很久都没有翻开的书慢慢被翻烂了。为什么没有音乐?有时候我就这样问自己。看着墙壁上的时钟发呆,到门口蹲下来抽烟。我假模假样地思考我的人生问题。看书、发呆的时候我都会莫名其妙的激动,我有时候会突然明白我得干什么,但是也会很快忘记。总之我是在冒傻气,我踩着我的运气臆想我的未来。我很多次告诉我的朋友们我能看到自己将来的某一天,站在那里。就是那里!
第11节:不是沈从文
我经常感到孤独,这也不能改变我不经常主动去跟朋友打打电话的坏毛病。但我想念我的朋友们,我希望他们生活无忧。有时候我简直不能忍受我的生活。
好在,即便在这样的生活下,《我的三部曲》还是完工了。我带着极度夸张的喜悦神情开始出现在早晨的阳光里。有时候我还会去附近的便利店买一份早饭吃。吃完就睡觉。写作的乐趣能治疗一些毛病。《我的三部曲》是什么玩意儿?她们分别是《我的秃头老师(修改版)》、《我年轻时候的女朋友》还有《蚂蚁》。这三部小说都是十万字左右的小长篇,互相之间多少有一点关联,几乎统统关于感情。可说完这些实在也让我汗颜。我想我以后会很少再用第一人称写作品,也不会再以感情为主线,至少近两年内不会。我现在脑子里还有三个长篇准备写,我已经知道她们的大概模样,而且,在写《蚂蚁》的过程中,我吸取了一些外部的经验。比如说我实在不习惯用电脑写长篇。我说的是长篇。我最好的短篇却都是用电脑写的。有了这些经验,对之后三个长篇的写作我就更有信心一点。我不能写得太快,但也不能拖延。那一股劲一旦放松,就很难找回来。同时这一段时间的阅读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动力,阅读还真需要一个过程。从当代的,回到19世纪;从中国的,来到世界。以我目前的状况,我有信心在阅读上做好功课。我在享受小说的同时不会忘记这是我的功课,当然这也是我的休闲。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通常在夜晚我会思考关于写作的事情,这当然也拜赐于我的失眠。我相信之后我的那几个长篇都将更加扎实。福克纳给我上了重要一课。接下来我得重新读一读海明威,我不能忽视他。马尔克斯不是我的偶像,我也没有把他当作竞争对手,虽然他的《百年孤独》确实很棒,几乎震撼了整个世界。
可以透露一下下面几个我准备动笔的长篇的名字,当然这都是暂时的名字:《嘉年华》、《臆想中国村庄(特洛伊)》、《他们二十二岁,在宁波》,我也希望这三部小说能构成一个三部曲。但这之前我希望《我的三部曲》能尽快出版,这已经是在议事日程之上的事情。
我知道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挡我了,这感觉一次比一次更强烈。即使是庸俗的生活,始终处于孤独状态中,也无法让我调转方向。
李傻傻,你并不是沈从文
文/高小胖
我们已经熟悉了现在青年的写作习惯以及被包装以后的文字出版。我们为此而感到一种被滑稽的笑,这许多人之中,在80后,春树,李傻傻,甚至包括最早期的韩寒,还有被抄袭困缚的郭敬明。当我们越来越多地被这些事情所包围,炒作变为世界上最为平常的事了。没有人超越炒作,也没有人忘记炒作。只要炒作来临到自身,那么都是让人欢欣鼓舞的事。
包装等于炒作,包装就是为了炒作。这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似乎原本如此,似乎一定如此,非如此反觉得不太正常。我在阅读李傻傻的文字之后,对这样的感触越来越多。李傻傻的《被当作鬼的人》、《红X》。这些是他炒作的资本。我深信,在网络中,他的文集,以及他被包装后的书,乃至在包装中,他的文字显露出来对沈从文行文风格的包容。所以他说:我写得比沈从文好。
这在网上已经不是新闻,是一件正常的事。当越来越多的人结束了评价李傻傻,如同在更早的时候,人们也结束了评价韩寒,只有郭敬明因为官司未了被人们依然记得,其他人,包括整个80后,已经不是一种文学的代名词,变成一种年轻人急功近利好高骛远的变种。我得说到李傻傻,从而要结束在整个80后炒作之风。
《被当作鬼的人》无疑是李文字中最为好的一种。这是一个行文诡异,意念模糊,能给一部分人带来快感的文本。我的阅读在他的文字中,虽然没有获得快感,甚至被他乱七八糟地转来转去搞昏了头脑,我依然试图解释他的文字。这是一个关于童年的梦的文字,很大篇幅地描写了一个少年的心理。这无疑是成功的。李傻傻的成功,只能是这一点,对少年时期心理的记忆。如果不是这样的记忆,单纯是他的文字带给人们的一种朦胧,他做得不够。
少年心理,在文学领域是一种最常见的题材。很多很伟大的作家,如杜拉斯《情人》,在作者老去,回忆起童年走过的路,从而认识到自己的本身。我认为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谁都有过最为快乐的童年,无忧虑无感叹,只有对生活懵懂的未知的快乐。作家把他写了出来,带给很多人更多的回忆。这就够了。李傻傻显然也是如此。他记起自己的童年,然后描写出来,对心理描写尤其出色。
但他真诚的一面被否定了,我在炎热的天里读到这样的文本,甚至感到一阵阵冷汗。文本本身带给人的幽暗冷清、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等等,好像不是我们曾经的生活。80后也没有完全超越生活,我们的童年在红领巾,在国歌--伟大的祖国的歌声,还有学雷峰,拾金不昧,这才是我们真正的生活。农村也是如是,美好的确实是一面红旗,不是阴暗的、带有鬼魅之气的、李傻傻给我们的印象。
第12节:国家地理杂志
还有就是他的长篇《红X》。这本身的题目,在评论界,在文学界,在很多只要与书有关的场面上,被反复问起。我不认为一个读者,买书完全是因为一个伟大的题目。《红X》给人的快乐,不是一个简单的题目,所以李傻傻的反驳变成了一种最为虚弱的回答:题目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老师批改作业的常用符号。这我们当然知道,这句话甚至在撇清的时候,印在了书的首页,我很快想到,李为什么要如此对待这样的题目,是不是因为害怕人们打击文本的自身,而对题目的一种放纵?我对80后的青春文学,尤其是郭敬明后的青春文学评价不高。我记得《幻城》中主人公的血液是白色的,后来所有的玄幻题材小说,任何人的血液都将不是红色。这是我对青春,以及青年遗忘甚至忽略的一个例证。我读了《红X》,完全是因为作者带给我们不同于一般的感受。
性情节是这个文本给人的另一个遗憾。在流畅的心理过后,性心理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主人公在很多时候,流露出对异性的兴趣,甚至简单的性的兴趣,代表了作者本身的少年的心态。性心理是一种粗野但又恰恰是不可忽略的心理活动,占据了人生的很大一部分。这是简单的常识,说得很对,很到位。但人并不是为爱所活。这在我阅读很多女性作者的文字,尤其是网上现在以脱为名的作者的文字,对此感触良多。文学似乎是变质了,无味了,琼瑶的接班人上岗了。人简单了,爱复杂了。
相比之下,《红X》还算不错。对文学的要求似乎是高了一些。这我们都很能看得出来,说得很清楚反而没有了意思。所以李傻傻的带有骄傲的口气,说:我和沈从文一样伟大。
他的西行的散记,是他散文的一种常见形态。乡村题材,妇女心态,心理的状态在行动中表达出来,对文学的一种简单固执的要求。李傻傻在形式的追求上,已经达到了对沈从文的一种模仿,我们毫无疑问地这样看待着他,完全是出自于自己对沈从文的热爱,还是对他的鄙薄,无从知晓。年轻时对自己景仰的人的一种崇拜,从而学习他的风格,是一种好的表现,是好学的另一种方式。无可指责。但要超越一个已故的人,是一种已经不成为时髦的学习。不大可能。
其实在李傻傻的文字背后,隐藏着自己对文学的一种偏见,他认为好的一定是好的,不好就简单否定。沈从文的文字是好的,鲁迅就不好。一言以蔽之,如同《圣经》所说上帝:要有光,所以就有了光。简单的主观代替客观存在。
还有他狂妄的无知,他的文字带给一部分人快乐之后,给另一些人带来震撼。他所以说:我比沈从文伟大。
从这一点看来,李傻傻要走的路还很长。他并不比沈从文伟大,这一点也可以肯定。甚至连学习了沈从文,也将成为不了沈从文。
国家地理杂志
逃之夭夭
上海这几天的太阳实在很大。
要不是实习得去上班,我也懒得出门。我坐轻轨去单位。同节车厢有个男的,手里卷着一本杂志。到上海站的时候,下去不少人,于是我有了座位。他也有了座位,在我对面的靠左的位置。因为他的座位是靠边的,透不进太阳,于是他把手里的杂志摊开,开始翻。我眼睛一向很尖,可以看到他看的杂志的名字。不过,在此没必要告诉你。如果你侥幸和我和他同节车厢,那么你自然知道那是本什么杂志。如果正常情况下,你不在现场,那么知道与否对你没什么影响。就是说,这杂志叫什么名字和你没关系,你说是不是?
要不是东宝兴路站到了,我也懒得起身。轻轨里空调很舒服,一出去就是火炉一样。我化了妆去上班的,天气一热肯定冒细汗,妆很容易化的。脸上油脂分泌会翻4、5倍旺盛,画好的眉毛尖很容易糊掉。蓝绿眼影受到油脂的侵蚀,会慢慢陷到双眼皮的眼皮缝里,眼睛张着还看不到,一耷拉下来就泾渭分明地两截,眼皮线像用水彩画过一样,很夸张。幸好我从来不用粉底,否则这鬼天气哟,粉底一定要我好看,很好看。广告上介绍得再好,遇到实际情况,粉底照样变形走调,什么12小时妆容不变之类的鬼话,千万不要信。因为你和模特不是一个人呀,她脸上的东西到你脸上,怎么可能一样嘛!
要不是上班实在无聊,我也懒得同你说这些废话。我经常同人说的,生活就是扯谈。我经常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反正牵扯不到什么法律问题。我上午依样画葫芦地做了几个民事诉状和担保合同。下午要回几封法律咨询的信件。回那些信就不能扯谈了。写信来的多是生活不怎么富裕的打工者。人家正在受着这样那样的压迫,心里委屈,现在知道法律可以保护自己了,但又不晓得如何运用。听广播听到一个节目叫东方大律师的,就动笔写了信,问这问那。那些信上的字,真的很糟糕,但我知道它们很真实。比我写的东西真实。我挑了三封准备回,房屋动迁问题、劳务合同问题、退工经济补偿问题。回信比文学难,因为我要对人家负责,我不能瞎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地严肃不起来,多么地自由散漫天马行空不负责任随性而为。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动笔回一个字。
第13节:追车的男人
要不是憋得慌回信回不出字,我也懒得去瞧别人写的字。在朋克MM春树的文章里看到她和狗子。狗子是丁天的好朋友,丁天是我的好朋友,于是我知道有狗子这么个人。狗子说:"我们还来不及虚构,眼皮底下的还写不完呢。"坦白说,我一直都在虚构,好像很不好意思了。我眼皮底下的事情都被我打发到哪里去了?譬如回复这三封信吧,就至少被我打发到这个短文之后去了。我没看过春树的小说,只看了她的几首诗,实在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现在我想起来觉得很好解释了,因为她的眼皮不是我的眼皮,所以我们眼皮底下的事情是不一样的。我拿她的诗开过玩笑,我觉得自己很不好,那些玩笑非常硬。我对朋克很麻木,甚至超过我对大众疾苦的麻木。残酷呀青春呀疼痛呀愤怒呀好像生来和我没关系。
现在你知道轻轨上那男人看的杂志叫什么名字了吧?
对,实在和你没关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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