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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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五年文集

来自海边(1)

初中时在江苏《少年文艺》上发表过一篇《夕阳依旧美丽》,之后两个月收到内蒙古一个学生的来信,信里对我的文章倒是一笔带过忽略不计,对上海这个旧称东方巴黎的城市赞不绝口,尤其对上海的大海发表了一通在我们看来是歪理邪说的言论,说希望在上海一望无际碧蓝的海上看夕阳。我立刻联想到了一个煮鸡蛋放进咖啡里是什么样子。当时我看过苏童的一篇小说叫《来自草原》,对无边的草原和那里套个啤酒瓶子小便的习俗充满向往好奇,只是不懂为何在上海这个“文明”的都市里有那么多“明文”的规定,如不准随地小便,但一些人就是狗性不改,哪里有感觉了便就地解决,而在茫茫的不至于几泡尿就闹水灾的草原上,人们却如此规矩。于是我回了一封信叫对方寄几张草原的照片,同时我也寄去两张上海的海的照片交换。几个星期后收到草原照片,第一张的确美丽,只是旁边站了一个男子,大煞风景。看了下文后,风景几乎被杀光了,那个男子便是寄信人,以为我是个温柔细腻的女孩。第二张照片,乍看以为是陈佩斯脑袋的特写,定睛才认出那居然是一座山。后来我没去过信,他也没回过,我估计他是被上海的海给吓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几年前我在青岛几近透明的海水里摸到一只海星,还把自己埋在了沙里。而在上海的海边,实现这两件事就像登天一样。在我比较熟悉的石化海边,要是给你折腾出一只海星来,那是可以上地区报头条的,要么苍天有眼要么海星无眼,要做第二件事情更是大笑话。石化的海滨浴场,水是灰的,泥是黑的,而且海滩奇硬,真要把自己活埋了,恐怕要操一些像铁铲一类的家伙,一铲一铲地挖几个钟头,只要你不怕旁人认为你在挖坟墓。

尽管石化的海不堪提起,但说实话,我对石化是比较有感情的。我的两个小学同学在石化念高中,常把石化吹得天花乱坠,说爬上了他们学校的最高点后大海一览无遗。记得上次他们为了在我与松江二中面前卖老,把他们的上师大二附中说得像个妖精,什么千年古校都出来了,并大放厥词说学校都是古老的一层楼,由此我想到了他们所谓的“最高点”,说莫非你们为了看大海没事爬旗杆玩?他们摆手说上回是吹牛,这回说真的,每天晚上听着海涛入眠,心旷神怡。毕竟听海涛和海的美丽与否不可混为一谈,我们大可不去看海只听海涛,并想象那是一片美丽的海。这个道理和喜欢一个电台主持人的声音而千万不要去见真人是一样的。朋友又说韩寒啊你凑合着吧,好歹那片汪汪灰水已经符合一望无际的条件了,何必求蓝呢?况且石化这个城市就是填海造田,为了建造一个石油总厂而来的,原意只是厂子里一个生活区,海能好到哪里去。

不过,多去了几次石化后,渐渐有了美感了。其实,那海有一种压抑之美,想必自己是卡夫卡的东西看多了。假使我以后不在松江二中念书,可能的话我会选择石化的上师大二附中或华师大三附中。既然如此,就有必要介绍一下那地方。

先前已经说过,石化那地方远没化石那么古老,年轻得甚至拿不出一个有点名声的人物引为荣耀。由于万事俱新,所以街道也无古迹可供人凭吊。几条街皆以经纬命名,省去了人们绞尽脑汁去想什么戴安娜路、波姬·小丝路的工夫,比如经七路、纬八路,不知道在哪里数着过去也知道。

沿着一条我不晓得是纬几路的大街一路往前,可直达大海。街很宽敞,可以包容下一大片落日余辉,两个人走十分温馨,一个人走万分凄凉。沿路有个大公园,其标志性建筑便是一个猴山,往往有一大帮人围住猴山观赏。有的人捐助灾区一毛不拔,一到猴山,见猴子一团团簇拥在一起毛茸茸的,终于懂得了一毛不拔的后果,吓得什么奇珍异果都往里扔。猴山边上,一天到晚有表演,像两个脑袋的女人云云,也有人去看。其实,我们看猴子的目光和猴子看我们的目光是一样的。说不准猴子在猴山顶上看见大海,也会用猴语写诗,或者并不排除一只猴材正在写诸如《来自海边》之类游戏的文字。

那公园的名字,我一直叫海滨公园,几年后才知道原来叫滨海公园。虽然两者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就仿佛《水浒传》的英译名叫《发生在水边的故事》,《西游记》的英译名更是简单明了一个《猴》字。但倘若用愚者才用的语文语法分析,便有微妙的不可更换的天壤之别。

出猴园继续循海声而去,可以看见一个坝一样的东西。拾级而上,便是一片灰蒙蒙无论晴天阴天都让人胸口发闷的海。这片海叫丁字坝,传言是个危险之地。许多不明海力无穷的人常常误以为丁字坝这里汹涌的海可以作戏水用,便真的宽衣解带下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家人哭哭泣泣地赶来把衣服抱回去。丁字坝也造就了一个英雄,叫张鲜军,前几年全上海中小学生都在向张鲜军学习,不是学习他的游泳技术,而是学习他舍身救人的精神。

石化的海边是个休闲的好地方,放风筝不必担心像富兰克林一样险些被雷劈死或缠住电线。我曾见过一个放风筝高手,一开始双手平举马步于海边,一副练功的派头。问其干甚,大吃一惊,原来他在放风筝。抬头去看风筝,只见一片灰天,风筝怕是早就放到外太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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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海边(2)

于是,我也约几个哥们来放风筝。放风筝是一门艺术,要真像那老先生把风筝放到九霄云外也不容易。然而纵情在海边奔跑,也是种情趣。这让我忆起初三那年的全区男子三千米长跑比赛。这是我第一次参赛,但赛前一些以前拿过二三十名的过来人,把对手描述成飞禽走兽,令人毛骨悚然。结果是我拿了第一名。在海边跑一点都不累。

在我这近20年里,和海交情最深的莫过于一次在海边过夜。听说1999年末那一天有许多人在海边搭起帐篷过夜,而那一个瞬间我是在复兴中路过的。海边的人点燃篝火时,我正在衡山路一棵法国梧桐下。如果千年有两次,第二次我定会选择在海边过。

其实那天是被迫的,并不是三毛情结发作。石化街头缺少的是可以坐的地方,全是卖吃的,全石化的人夜以继日都吃不了那么多。惟一一家可以聊以小歇的地方是距海千米之遥的大江鸡快餐厅。那家餐厅散香有方,据说鸡的香味可以一路飘至海边。许多次我去那里时,生意奇好,只好在路边啃馒头。最近有人传谣言说那鸡里放了激素,吃了会得一个什么氏症,死得很难看。没了能坐下来透过落地玻璃窗看风景的地方,只好径直去海边。那一夜躺在海边一个高地上,排除发海啸的可能性,那里是绝对安全的。那个高地旁边有更高的地掩护,吹不到风,八九点钟就躺在上面,一动不动看星星。海涛的声音是巨大的,这时我才明白自然之声和人造之声的区别,比如海涛能催人入眠,呼——哗,一阵一阵,只恨自己知道的拟声词太少,恨不得要生造几个来形容。和海涛的声音差不多的还有呼噜声。呼噜声是极度惹人讨厌的——至少惹我讨厌。夜睡寝室,呼噜声不绝于耳,而且还一呼百应,使我精神几近崩溃。当初睡在海边,第一感觉就是回归寝室,然后才渐渐品出味道。睁眼就是一片黑漆漆、壮丽的海,人生快事。

然而,到后来就吃不消了。平日我衣服穿得极少。严冬也顶多一件衬衫、一件防水外套,这是为以后去西藏作准备。可那夜到12点后,觉得脚趾冰冷,没有一点知觉,被人割去几个恐怕也不知道。雪上加霜的是,旁边五米处一对情侣正在亲热,不顾我浑身寒冷,也不懂得有福同享,三个人一起抱着多暖和。强大的反差使我更冷,兜里几个孔方兄不够住店,又没有通宵的茶坊和咖啡屋可去,只好退缩去坝后边的国际轮滑中心。当我站起来时,那对情侣吓了两跳,原来没发现我,难怪爱情是盲目的。对不住了。

在轮滑中心熬到天微亮,逃夜经验丰富的我也直呼难受,舒服只存在于回忆之中,因为回忆可以删掉一些不必要或者必要但不要的东西。

现在人在松江,同学们经常会策划着去看海爬山。自然景色是上海最缺的。如果说城市的建筑是美丽的、值得欣赏的话,我宁愿成天对着一只火柴盒看。钢筋水泥是最没人情味的。别说山海也没人情味,会吞噬生命,走在高楼下难道就保证不会被从天而降的广告牌子砸死?策划着去看海的同学会问我哪里的海比较耐看?我想,爱看的永远爱看,不爱看的、只为追追潮流跟人家吹牛的人,不必老远跑到海边,大可发扬小中见大的精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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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成长于天蓝年代(1)

之所以称小时候叫天蓝年代,是因为记忆里那时很少下雨,总是蓝天白云。现在的城市孩子都称之为“灰色童年”。5岁被逼去练琴,练到15岁,如果一年一级,也能练出个十级来。前些日子我去听一个从小练琴的小子弹钢琴,才恍然大悟人世间对牛弹琴的事不算恐怖,恐怖的是牛对琴弹。站着听四五秒还没有问题,听十几秒是要苦下决心的。许多自以为好心的家长对此的解释是小时候练练,对将来有好处。至于小时候没玩,可以等事业成功,功成名就后弥补。但是,他们愚昧到了不晓得童年的玩是最纯洁纯粹的玩,等功成名就之后所谓的玩很大程度上是玩麻将,玩扑克。两者能代替吗?就算两者可以代替,你作为一个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还会不会去约一帮跟你一样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一起打弹子、钓龙虾、看《葫芦兄弟》?你们所失去的将一生无法弥补,别以为补个遗憾就跟女娲补天一样容易。

我的小时候在农村度过,农村的确是个好地方,至少可以放声高歌,不像在城市里,高歌一下——除非唱得特好听,否则你很快就会收集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果。我的隔壁邻居晓峰从小就被村里人视为歌王,据说4岁时就已经会自己作词、作曲、演唱歌曲。后来放弃演艺生涯,改做时装模特,有什么衣服就往身上撂,连西装短裤、套鞋都穿得出来。这是他初中的装束,只可惜当时没有人认为他是冲破封建思想的楷模,只觉得没有眼光。当时的人刚有穿名牌的意识,只可惜钱包苗条,只好去地摊上买,耐克10块钱一件,穿了以后顿感大涨身价,管他仿冒与否。那个耐克的勾子是否勾对了方向或者中间又伸出一个小勾子,也可以忽略不计。晓峰显然是纯真得没有此概念的。当时我在县城念初中,几个礼拜回来一次,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他今天展览哪套衣服。后来晓峰展览的衣服越来越正规,和路上小子穿的没什么两样,顿感失望。

因为记忆搜索的习惯,所以还是从他大到小。晓峰现在是职校学生,照他的话说是念不出书。其实这小子挺聪明的,只是苍天捉弄,有些人就是坏坏学习也会天天向上,就属他好好学习,就是天天向下。不过晓峰每次见我,都把职校说得像天堂一样,说得我也产生了一种上天堂的欲望。这小子现在攻读环境保护,常常对我说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说到动情之处,润润口地上吐口痰继续再说,当然,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又是一回事了。

要说打篮球的水平,那晓峰可算顶尖选手。这厮在足球上差我几截,便苦练篮球。我儿时村庄里有一个小学,里面有一块篮板,属儿童级,低了好几厘米,晓峰没事就去抓篮框,对其摧残不已。就冲着这一点,他就是党和人民和广大篮球爱好者的公敌。后来这小子终于改了劣性,不抓篮框了,专练投篮。由于在这块场地上投惯了,一到正式场地就明显用力不够。后来卧薪尝胆,强身健体,球技大有长进了。

晓峰有个哥哥,长他3岁,现在同济大学。以前也是职校生,后来所谓迷途知返,以“三校生”的名义考进大学。果然不愧是“吃在同济”,那厮进去一年后,再见面时已经油头肥耳,大呼同济没有白去。而且那小子已经在思想上有飞跃,开始认为自己的名字难听——春峰。小时候,我们常拿《小草》这首歌嘲他——“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然后就是春峰觉得我等孩童思想幼稚,并对我的文章不屑一顾,仿佛觉得用我的文章擦屁股他的屁股都会觉得丢脸——丢屁股。

春峰是一个刻苦学习的好大学生,不沾烟酒,没有女友。去年喜讯传来,他喜得奖学金3000元,震动全村。于是全村人都立其为榜样,恨不能为其打个雕塑放在村头。晓峰、春峰的父亲是村长,属于权威人物。他教育儿子,一般不打,舍不得打,等憋到一定的程度后什么家伙都操出来了,打起来全村都砰然作响。

在村长父亲的教育之下,两个儿子没有沾染什么恶习。要知道,在农村,把儿子调养得如此之乖也十分不容易,所以村长的威严大为提高,村民有事都去找他,大到老母亲被杀,小到老母鸡被偷。

在小时候的玩伴里,还有一个头大体壮的小子叫春平。这小子今年刚念初二,发育尚未开始,三年前看见是什么样,现在仍是什么样。春平这小子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三年前大人曾预言他长大以后一定会艳惊神州,不想三年后还没长大,只好推迟再议。

论在我们村里,最疼爱孩子的家人当属春平的奶奶,该老不幸一眼失明,照理来说对春平的管教应该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事实不是。她老了,走不远,所以采取的办法是千里传声,出门大吼——“春平——”,语气中有将他大卸八块的悲愤。春平回家后,她一把揪住孙子抚摸不止,令我们虚惊一场。

我们的观点是春平长大了就不可爱了。狗就是因为小人们才把它抱在怀里,从来就不会见到有个妙龄女郎手里抱只一米多高的狼狗。

春平有一个和他一样大的邻居,已经开始发育,说话声音开始沙哑。对此春平的父母十分羡慕,常去讨教有什么独门绝招。

这两个小子差不多要进入青春期,因此已经有了要表现的念头,所以在晓峰门下学习篮球,双双变成走步大仙。晓峰对此的解释是,年纪轻轻,走几步没有关系,裁判是不会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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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成长于天蓝年代(2)

还有一个非常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是伟弟。这小子比我小3天,然而岁数这东西一天也不能缺 ,就是这3天使我在心里造成一种成熟的形象。倘若一念之差,我比他小3天,那么在于我,就只好称他伟哥。我们村的房子是平行站位的,只有伟弟家的房子体现出一种独立思想,孤零零耸在前面,独占龙脉。这房子的位置可谓是得天独厚,三面田地包围,后面是一条小河蜿蜒流过。一只相貌凶恶的大狗被拴在竹林里,想天下大多数武林高手常在竹林里窜来窜去,突然冒出一只武林高狗,配上一个武林高手,倒有《神雕侠侣》中杨过身后那只雕的风范,只可惜在气势上还差一点。这只狗乃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嗅觉灵敏到过了头,凡有人在500米范围内出现都会狂吠不止,然而更奇怪的是,一旦这个人进了5米范围,那只狗猛然变得乖顺无比,躺在地上呜呜呻吟。所以我们替贼苦心设计了一个安全方案,地面上作战是不行,但空投还是可以的。不过天知道人在狗上空500米处,狗是否也会嗅察。因为嗅觉太灵敏,所以伟弟家难得安静,而伟弟又是远近有名的新世纪好学生,是要去建设祖国“四化”的,胸怀大志,所以风声雨声狗声声声不入耳。

伟弟的成绩只要不遇上重大考试就出奇地稳,想平日他还没考好人家就已经知道他考几分了。两年前中考,伟弟发挥不佳,只考到4715分,但是那一年区重点的录取线也是这个分数,所以伟弟可谓考得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一点也不浪费。

在我的儿童时代,伟弟热爱读书的盛名比我大多了,因为我读的是野书。在农村,野书不登大雅之堂,而伟弟读的是正书,天天叽叽哇哇什么“个位不够向十位借,十位不够向百位借”,借来借去人家都以为伟弟在外边欠了一笔巨债。伟弟之热爱读书,可以体现在每次他来下棋,衣服里都暗藏一本图书,一旦有空时常诵读。

他的高中在区中念,这里离我家不远。一次我去看望,找半天不见人,原来他正缩在角落里做题目。

天蓝年代里一共这么几个人物,之所以不说童年往事,而说他们长大后的样子,是因为我们可从他们现在的样子里看见童年。并不是不愿分享快乐,因为我始终自私地认为,快乐是不能分享的,痛苦是不能分担的。这些东西最终还要靠自己去消化。这些写下来只为让大家看看。现在兄弟们星散上海四方,以后会星散全国各地。冒犯他们的名誉权写下来只为纪念纪念,现在纪念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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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啊足球(1)

小学时我们不知那东西叫足球,管那叫皮球,玩起来倒是现在正宗的橄榄球玩法。现在年纪过了60岁的人,脑子里基本上没有足球的概念。每次我回老家和儿时的伙伴踢球时,旁边总会走来一个老太张开满口漏风的嘴说:“韩寒,在拍皮球啊!”听完这句话,总是令我兴致大减,你说中国国家队在拍皮球想必不会有多少人反对,可面对我们这群对足球痴热的孩子未免……

我跟足球结缘是在初一时。当时我们学校机构庞大,我在初一(14)班,听了令人喷饭。初一的课程比较宽松,每天傍晚一下课就去踢球。那时我球技很差,往往沦为替补。我不甘心,于是每日苦练。初一时我逢周末回老家,家里有块空旷的水泥地,特别适合我这种一带球会撞出20米的初学者。我就在地上放一些可乐瓶练盘带。由于无人传球,只好一个人带球,所以造成了我以后盘球过多的毛病。我家原来有一只小黑狗,拴在门口,狗房子门的大小正巧符合我的心意。尽管我平时爱狗如命,但为了球技的长进只好不要命了,于是我选择了大义灭狗。一开始,我脚法奇臭,那只小黑狗相对比较安全,只觉狗窝附近四面开花。直到有一天,一脚力射洞穿狗窝,可怜那只狗没想到我进步神速,竟有射中的那一天,猝不及防,惨叫一声逃了出来。以后由于我的脚法日益长进,那只狗只好长期飘泊在外,有家回不了。我脚法的进步多亏那只狗的无私帮助,可惜现在它已经因为误食毒药而谢世。时隔5年,虽然厮狗已去,但我常会想起在老家昏然欲灭的橘红灯光下练射门的情形。

由于我的技术飞快进步,在初二(14)班时我已经属于班里足球出众者。每逢放学早,我们就会携一只真皮足球去篮球场踢球,直到夕阳西下。班里一些有特点的人至今记忆犹新,几年后跟旧友聊起还会畅笑。

其一是我班的队长郁宗萍,他现在复旦附中。此人技术比较全面,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头大,更方便于处理各种信息。此君踢球冷静异常,中场组织尤善。由于头大,所以目标明显,我们在底线传中时往往会瞄准他的头开炮。此君过人技术不精,每次要过人都像一场持久战,而且拼脚总无法避免,拼起脚来全中学都听得见。他带球时,我们才会懂得为什么足球是残酷的。

其二是张晓枫,现在金山区中。他与台湾一个作家同名,但惟一比他行的就是速度。张晓枫以速度快而闻名,百米十一秒。速度快并不完全是好事,比如张晓枫最大的缺点就是常常跑得比球快。一直看到在茫茫人群里张晓枫像电光一样“唰”一下脱颖而出,和门将成单刀之势。正在众人吃惊之际,张晓枫和门将大眼瞪小眼,众人才回过神来,球还在人堆里。张晓枫又以凶猛见长,队里几个瘦的几乎可以被他捏在手里当牙签用。张晓枫和郁宗萍不同的是,他拼身体而不是拼脚,一般带球离人5米时就不在脚上作文章,挺胸抬头直撞过去。张晓枫用的是某些运动员的踢法,撞得过人家就是踢不过人家。足球的悲哀也就在这里,因为球员没搞清楚到底是踢球还是撞球。

还有一个奇特的人叫施晓波。此君踢球几乎不用脚,全靠手。此人出身后卫,防守时尤善铁砂掌,一掌一个准,球技再好也难逃被其击伤。前些日子,语文老师教到“熊掌,亦吾所欲也”,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施晓波和李铁。施晓波所守的区域人称球场百慕大,抗击打能力弱的人视其为蜀道,宁愿绕道而行也不正面过。另一个让人记住施晓波的理由是,他的大力射门人间罕见。因施晓波一介后卫,平常难得射门,一旦有了射门机会便会用尽力量抽射,只是准度远没我射狗窝的风范。我由于受过特殊训练,所以每次要射门时,对方的球门在我脑海中立即抽象成一个狗洞,于是,我大为亢奋。而施晓波显然没有这个功能,一般而言,被施晓波射中的人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呆立不动变成“植物人”,一种是四脚着地变成“动物人”。健壮如牛的张晓枫,也在一次比赛中被施晓波抽成“动物人”,其威力可想而知。

最后一个是许明,现在就读于交大附中。他是个典型的理论家。他饱读经书,大到球队的战绩,小到球队替补后卫他女朋友的妈的职业都了如指掌。许明身高体壮,一副踢球的好料,只可惜架了一副七八百度的眼镜,摘下以后得“盲人摸象”,更何况射门乎。许明在场边指导之余也会上场实践几脚,一只球慢慢吞吞地滚过来,通常许明会一脚抽空,于是空留虚惊在人间。我们都被许明骂过,许明骂起人来会真正把自己置之度外,指着人的鼻子就骂会不会踢球。许明又精通各种战术,什么3-3-4、3-4-3、2-5-3阵形,遇时变换。一次他甚至排出一个3-5-3阵形。我们琢磨怎么多出一个人,许明解释说,门将在场上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要不满足于守门,要冲出禁区走向中场,要走位飘忽。于是,我班的门将会长期埋伏在对方的禁区里,成为罗星中学足球的一大景观。

初二全校联赛时,我们班几经大喜大悲,终于捧回冠军。那天我们全队一起灿烂地笑,对足球场作暂别。上了初三后,就很少真正地去踢一场球了。

初三中考过后那个暑假,正好是世界杯。我不希望中国足球队冲进世界杯,因为那说明世界足球水平降低了。此文不评论国家男足如何,那是浪费笔墨。1998年夏天的世界杯并不十分精彩,只有从欧文的一个进球里可以依稀感到张晓枫的风范。以往在罗星中学暮色里踢球的朋友都各有去向,从此很少有电话联系,也不曾聚在一起踢过球;以往中学旁钟楼里那只钟敲响5点的钟声时,不再有人大喊“差不多了,别踢了”,5点半整也只有一群陌生的孩子去小卖部买五角钱一瓶的橘子汽水,陌生得像那些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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