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有子万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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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新衣的孩子在雪地上奔跑跳跃。满耳都是“恭喜发财”声。卖玩具爆竹的小贩,已经摆起摊子,准备赚外婆给孩子的压岁钱了。

这一年的初一是个大晴天。

这时小方已经在路上逛了很久,眼中的红丝已消退,昨夜醉意已渐渐清醒。

这里没有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

他清醒时,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卖玩偶的摊子前面,看着一个矮矮瘦瘦的爸爸,带着三个矮矮胖胖的小孩子在买泥娃娃。

看见孩子们脸上的欢笑,终年省吃俭用的父亲也变得大方起来,缺乏营养的瘦脸上也露出孩子般的笑容。

“有子万事足”,这是中国人的天性,就因为这缘故,中国人才能永远存在。

小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湿的。

──他也有了孩子,他也像别的人一样快做爸爸了。

刚听到这消息时的震惊已过去,现在他已能渐渐感觉到这是件多么奇妙的事──

他感觉到这一点,别的事就变得完全不重要。

他也买了个泥娃娃,笑得像弥陀佛一样的泥娃娃。

等想到孩子还没有出生,还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玩这泥娃娃,他自己也笑了。

他决定回去告诉苏苏,不管怎么样,他都会好好照顾她和他们的孩子。

──孩子一定要生下来,生命必须延续,人类必能永存。

走在回去的路上,手里捧着新买来的泥娃娃,小方只觉得自己的心情从未如此开朗过。但是等他回到那客栈的小屋时,苏苏已经不在了。

屋里一片凌乱,酒壶菜碗都已被摔得破碎。碎片和剩菜四下飞溅,红烧肉的肉汁溅在粉墙上,就像是刚干透的鲜血。

小方的心里也在滴血。

他手里还紧紧捧着那个泥娃娃,就像是一个母亲在抱着自己的初生婴儿。

“噗”的一声响,他手里的泥娃娃也碎了。

希望、理想、意志、所有的一切,也都像这泥娃娃一样碎了。

现在小方应该怎么办?

去找吕三?到哪里去找?

他的母亲,他的朋友,他的情人,他的孩子,现在都已落入吕三手里。

他就算找到吕三又能怎样?

小方慢慢的,慢慢的坐了下去,就坐在他本来站着的那块地上,就坐在那碗肉的残汁和破碗的碎片上。

刀锋般的碎片刺入了他的肉。

他完全没有感觉。

他只觉得两条腿忽然变得很软很软,腿里的血肉精气力量都好像一下子就被抽空了,好像永远再也没法子站起来。

就在这时候,他听见那好心的店主在窗外向他拜年,祝他:“年年平安,事事如意。”

小方笑了,就像一个白痴一样笑了起来。店东却已笑不出。看见了屋里的情况,看见了他的这种样子,还有谁能笑得出?他好像还对小方说了些安慰劝解的话,可是小方连一个字都没有听见。

小方正在对自己说,一直不停的告诉自己。

──一定要保持清醒,一定要忍耐。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忽然发觉自己已经在喝酒。

一直不停的喝。只有一个已经完全被摧毁了的人,才知道“清醒”是种多么可怕的痛苦。

他知道喝酒绝对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也不能解除他的痛苦。

可是他清醒时更是痛苦,痛苦得随时都会发疯。

他一向不愿逃避,无论遭遇到多大的打击,都不愿逃避。可是现在他已无路可走。

──醉乡路隐宜频到,此外不堪行。

自此醉了又醉,醉了又醉,直到他喝得烂醉如泥,无钱付账,被一家小酒店的粗暴主人打断了两根肋骨,踢进一条阴沟。

可是他醒来时并不在阴沟里。

小方醒来时已经躺在床上。

宽大柔软舒服的床,崭新的干净被单,光滑如少女皮肤般的丝被。

一个皮肤光滑如丝缎的少女,正躺在他的身旁,用一个女人能够挑逗男人的所有方法挑逗他。

宿酒将醒未醒,正是情欲最亢奋的时候,什么人能忍受这种挑逗?

小方是人。小方也不能忍受。

他终于做出连自己都不能原谅的事,他甚至连女人是谁都不知道。

可是他刚开始做了没多久,就已经开始呕吐了。

等他吐完了,他才想到应该问她:“你是谁?怎么会睡在我旁边?”

“我叫文雀。”

这个女人并不在乎他呕吐,态度仍然同样缠绵温柔:“是你的朋友要我来陪你的。”

──他的朋友。

──现在他还有朋友?

“我那朋友是谁?”

“是吕三爷。”

小方几乎又忍不住要开始呕吐。

他没有吐,因为他已经没有东西可吐。

文雀又开始她的动作,只有一个老练的妓女才能做得出的动作。

“这里是我的地方。”

她说:“随便你高兴在这里住多久都行。你的朋友已经替你把所有的账都付过了。”

她的手一直不停。

“这里还有酒。”

文雀说:“花雕、茅台、大曲、竹叶青,随便你要喝什么,这里都有,所以你绝不能走。”

这是温柔乡。

这里有最好的酒,最好的女人。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现在最需要的。

这里所有的一切,也都是他一走出这地方就没法子再得到的。

小方的伤还在疼,一动就疼。

他躺在那里没有动。

文雀笑了。

“我知道你绝不会走的。”

她笑得那么甜:“吕三爷也知道你绝不会走的,他……”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

因为小方已经跳起来冲了出去。他已被摧毁,已沉沦,可是他还有一口气。

烈日。

烈日如烘炉中的火焰,小方正在烘炉里。

嘴唇干裂,囊空如洗,头疼如被针刺,胃里就像是有无数只手在绞拧,身上带着种死鱼般的臭气。

这么样一个人走到哪里会受欢迎呢?

小方自己也不知道应该走到哪里去,只不过一直在走。因为他不能躺下去,不能像野狗般躺下去,不能躺在一个连他死了都没人问的地方。

他想去买杯酒喝。可是他刚走进一个有酒喝的地方,就被人像野狗般轰了出来。

他对自己说:“姓方的,你已经完了,不如死了算了。”

可是他又不甘心。

就在这时候,忽然有只手从后面拉住了他,一只强有力的手。

他回过头,就忍不住叫了起来。

“赵群。”

从后面拉住他的人,赫然竟是赵群,一去无消息的赵群。

──苏苏是赵群的女人,苏苏已有了孩子,苏苏的孩子是他的。

小方几乎忍不住想逃走。

可是赵群已经拉住了他,绝对不会再让他走了。

“你还没有死。”

赵群又惊又喜:“想不到我们居然都没有死。”

他的声音已因惊喜激动而嘶哑:“那天我挨了他们一刀,本来以为已经死定了,想不到那一刀没有砍在我的要害上。可是等到我回去找你们时,你们已经不在了。”

然后他才问出小方最怕他问的那一件事。“苏苏呢?”

他问小方:“苏苏为什么没有跟你在一起?”

小方不能回答这问题,又不能不回答他。他一直想去找赵群,可是现在却只希望永远没有见过这个人。

赵群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他。

“你瘦了,而且好像病了。”

他说:“这些日子来,你一定遭遇到很多很可怕的事。”

小方不能否认。

“不管怎么样,那些事现在都已经过去了。”

赵群道:“今天我刚巧约了很多朋友,那些朋友一定也会认得你。”

他又说:“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你一定要去。”

这里是边陲小城。赵群是个亡命的人,想不到他在这里居然还有朋友。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他的朋友居然都是些在江湖中很有名声、交游很广阔的人。其中有几位威震一方的武林大豪,本来绝不可能到这种边陲小城来的,现在居然都来了。

──他们是不是要在这里商议什么大事?

小方没有问,赵群已经为他引见。

“各位一定听说过,江湖中有个要命的小方。”

赵群显然以他的朋友为荣:“我这朋友就是要命的小方。”

他用力拍小方的肩:“我可以向各位保证,他绝对是个好朋友。”

群豪的反应很热烈,大家都来敬小方的酒。小方不能拒绝,也不想拒绝。

他喝了很多,比平时还多些,但是还没有醉。他忽然听见赵群在说:“现在我不妨让各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好朋友。”

小方的心开始往下沉,因为他已经知道赵群要说什么了。

赵群说的是苏苏和“阳光”。

“卜鹰是他的好朋友,我也是,我们都曾经救过他。”

赵群道:“我们都信任他,甚至将自己未来的妻子都交托给他。”

他的声音充满愤怒悲伤:“可是现在我的妻子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小方听着他说,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好像在听一件和他完全没有关系的事。

他又喝了很多,整个人都已喝得完全麻木。

赵群问他:“我说的是不是真话?”

“是。”

“你承认?”

“我承认。”

小方还在不停的喝,一杯又一杯:“我承认,我承认…”

好像有人把酒泼在他身上、脸上,但是他已经完全没有感觉了。

他们喝酒的地方,是在一家很不错的酒楼上。酒不错,菜不错,设备不错,伙计侍候得也很不错。

在这种边陲小城,能够找到这么一家酒楼,实在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小方就醉在这酒楼内,醉在赵群面前。

他醒来的时候,还在这家酒楼上。赵群还是在他面前,冷冷的看着他。

群豪已散了,烛泪已干了,赵群的脸色,就好像窗外灰暗的穹苍,仿佛很近,又仿佛很远很远。小方在揉眼睛,仿佛很想看清楚这个人,却又偏偏看不清。

──这个人为什么还没有走?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如果他要报复,为什么不把小方一刀割掉?

小方挣扎着坐起来,还是比赵群矮了半截。

──有些人好像总是要比另外一些人矮半截的。

这个小城虽然在边陲,却是个很繁荣的镇市。这家酒楼当然是在一条很热闹的街道上。

窗外的天色虽然灰黯,现在却已是正午。正是吃饭的时候,不管生意多坏的酒楼饭铺,多少都应该有几个客人。

这家酒楼绝不像是生意坏的酒楼,如果生意坏,这地方早就没法子维持下去。

可是现在酒楼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小方看着赵群,赵群看着小方。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除了他们两个之外,谁也不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

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开口。酒楼上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外面的街道上却有各种声音传了过来。有人声,有车声,有马蹄马嘶声,有小贩的叫卖声。

赵群终于说话了,说的却不是他心里在想的事。

他忽然问小方:“你在想什么?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不是。”小方道。

“不是?”赵群问道。

“不是我有话要对你说。”

小方道:“是你有话要对我说。”

“哦?”

“有件事你早就应该告诉我了。”

“哦。”

“你还记不记得那个穿白衣,饮烈酒,唱悲歌的歌者?”小方问。

“我记得。”

赵群道:“我当然记得。”

“我们埋葬了他之后,在苏苏为“阳光”治伤的时候,在那个山坡上,你是不是对我说过,有件秘密要告诉我?”

“是。”

“但是你一直都没有告诉我。”

“我没有。”

赵群道:“我一直都没有机会说出来。”

小方用一种很奇怪的眼色看着他,过了很久才问:“现在呢?”

“现在……”

赵群还没有说下去,但小方已经打断了他的话:“现在你也已经用不着说出来了。”

“为什么?”

“因为我已经知道你要说的是什么。”

小方眼色奇怪:“因为现在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

赵群在笑:“你知道我是谁?”

他的笑容也同样奇怪:“你说,我是谁?”

小方的回答绝对可以使每个人都大吃一惊──最少可以使除了他们两个人之外的每一个人都大吃一惊。

“你就是吕三。”小方说。

赵群又笑了。

他居然没有否认,连一点否认的意思都没有,他只问小方:“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吕三?”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答案,他问这句话,就等于已经承认自己就是吕三。

所以他自己回答这一问题:“其实我知道你迟早总是会想到的。你并不太笨,现在也是你应该知道的时候。”

有很多的事,有很多关键,如果他不是吕三,就无法解释。

“不错。我就是吕三。”

他居然立刻就承认:“你当然早就知道‘赵群’这个名字是假的,这张脸也是假的。所以你现在虽然知道我就是吕三,但是等到你下次见到吕三时,还是没法子认得出来。”

“还有下次?”

小方冷冷的问道:“这一次还不是最后一次?”

“还不是。”

“是不是因为你还不想让我死得太快了?”

“是。”

吕三微笑:“千古艰难唯一死,谁都不想死,只不过有时候死了反而比活着好得多。”

──死了一了百了,活着才会痛苦。

“我相信你一定也知道这道理。”

吕三又问小方:“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把苏苏留下来给你?”

他自己又替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无论什么人听见都会觉得难受得要命。

“因为你杀了我的儿子。”

吕三说:“所以我也要你还给我一个儿子,你自己亲生的儿子。”

有时候一个人往往会一下子就变成空的。身体、头脑、血管,全部变成空的。连思想、感觉、精神、力量,什么都没有了。

未曾有过这种经验的人,一定不会相信一个人真的会变成这样子。

小方相信。

小方现在就是这样子。

──一刹那间的真空,永无止境的痛苦回忆。

──一刹那间往往就是永恒。

小方仿佛听见吕三在说话。

“你已经完了,彻底完了。”

吕三的声音温和得令人想吐:“你在江湖中的名声已经完了。你的母亲、你的朋友、你的情人、你的儿子,都已经落入我手里。只要我高兴,随便我用什么法子对付他们都行。”

他在笑:“可是你永远都想像不到我会用什么法子对付他们,所以你只有往最坏的地方去想,越想越痛苦,不想又不行的。”

这是真的。

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思想。越不该想的事,偏偏越要去想。

这种痛苦本来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之一。

小方仿佛又听见自己在说:“最少我还没有死,还有一口气。”

“你还没有死,只不过因为我根本已不必杀你。”

吕三道:“因为现在你活着远比死更痛苦得多。”

他的笑容更温和:“如果你认为你还有一口气,还可以跟我拼命的话,你就更错了。”

小方在冷笑,一种连自己听见都会觉得非常虚假的冷笑。

“你不信?”

吕三道:“那么我不妨就让你试一试。”

他招了招手,他的身边忽然就出现了一个陌生人。

一个短小精悍的黑衣人。酒楼上本来并没有这么一个人,可是吕三一招手,这个人就出现了。连小方都看不出他是怎么来的。

他的手里握着一柄剑,出了鞘的剑。剑气森寒,秋水般的剑光中有一只眼。

魔眼。

“这是你的剑。”

吕三将剑抛在小方脚下:“这柄剑,本来也是我的,现在我还给你。你既然还有一口气,你不妨就用这柄剑来跟我拼一拼。”

小方没有动。

剑光在闪动。魔眼仿佛在向他眨眼,可是他没有动。

他为什么不伸手去握起这柄剑?

吕三在看着自己的手。

小方也在看着自己的手。

吕三的手洁净、干燥、稳定;小方的手在抖。指甲已经变黑了。

这么样一双手,怎么配去握着这样一柄剑?

吕三轻轻叹息。

“其实我早就知道你不会伸手的。”

他说:“因为你自己也知道,只要一伸手抓起这把剑,你就死定了。”

他的叹息声听起来令人想吐。

“现在你活着虽然痛苦,可惜又偏偏不想死。”

吕三道:“死了什么都完了,现在你多多少少还有一点希望。”

──还有希望?一个人到了这种地步,还有什么希望?

吕三道:“你心里说不定还在盼望着,卜鹰、班察巴那他们说不定还会跑来救你。”

他又叹了口气:“可惜就算他们真的来了,也一样没有用的。”

他忽然回头向那捧剑来的黑衣人笑了笑:“你不妨告诉他,你是什么人?”

黑衣人的脸看起来就像一只鸟,不是飞鹰大鹏那种鸟。

他的脸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已经涂上酱油麻油佐料,已经被烘干烤透了的鸟雀。

他静静的看着小方,用一种无论谁听见都会起鸡皮疙瘩的声音告诉小方:“我不是人,我是一只鸟。”

黑衣人道:“我的名字叫麻雀。”

麻雀绝不是一种可怕的鸟。

如果这个人真的是一只鸟,就一点都不可怕。

不管他看起来像什么,不管他说他自己是什么,他都是一个人。

如果一个人的名字叫“麻雀”,这个人就绝对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江湖中以飞禽之名为绰号的高手有很多,“金翅大鹏”,“追魂燕子”,“鹰爪王”,这些人绝对都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

可是,其中最可怕的一个人,却是麻雀。

因为这个“麻雀”不是一只鸟,是一个人。不但轻功绝高,而且会“啄”,啄人的眼,啄人的心脏。

不是用他的嘴啄,也不是用他的手,而是用一对他一伸手就可以抽出的独创外门武器“金刚啄”。

一个人如果能独创出一种武器来,这个人无疑是个有头脑的人。

一个人如果有武功而且还有头脑,这个人就一定是个非常可怕的人了。

吕三用一种极为欣赏的眼色看着麻雀极不值得欣赏的脸。

他又问麻雀,用一种已经明知确定答案所以极放心的态度问:“我交待你做的事,你是不是已经全做好了?”

“是。”

吕三微笑,走到临街的窗口,再回头对小方说:“你也过来看看,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已经做好了。”

他的态度就好像是一位极殷勤的主人请一位客人去看一出极精彩的好戏。

──他交代麻雀做了什么事?

窗外就是这边陲小城中一条最主要的街道。街上有各式各样的店铺,各式各样的小贩,各式各样的行人。

一个摇铃的货郎正停留在一家糕饼店的前面。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正站在货郎的推车前,准备买一点针线。

一个梳着条大辫子的小姑娘,站在老太太身后偷偷的看,看车上的胭脂花粉香油。

糕饼店里的一个年轻的伙计,正站着门口看这个衣服穿得很紧的小姑娘。

旁边一家店铺是卖年货的。现在年已经过了,店里的生意很清淡。店子里的掌柜正在打瞌睡,却被隔壁一家绸缎庄的爆竹声惊醒了。看起来好像有点生气的样子,好像准备要出来骂人。

一个挑着担子卖花的老头子,正在跟另一个卖花的小伙子吵架抢生意。

斜对面一家酒铺的门口,躺着个醉汉,正准备扯起嗓子来唱山歌。

几个要饭的正围住几个穿红戴绿的胖太太讨赏钱。

两条样子一点都不像财神的大汉正在一家米店门口送财神。

那边锣鼓敲响,一队舞狮的人已经敲敲打打的舞了过来。

街上的老太太、小姑娘、胖太太、大姑娘,都扭过头去看。看这些在寒风中赤裸着上身的年轻人,看他们身上一块块凸起的肌肉。

她们在看别人的时候,别人也看着她们。看小姑娘的脸,大姑娘的脚,看老太太的首饰,胖太太的大屁股。

还有几个缺德的小伙子,正在指着这些胖太太的大屁股吃吃的笑,悄悄的说:“那上面最少可以打两桌叶子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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