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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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修炼成精也不容易,自然也是怕死的。当时封魂师四大家族在凡间可是名声响亮,哪像现在都快被人忘得差不多了,就算有人知道也当是说书人杜撰的传说,没几个人信,尤其是白氏封魂师,虽然门下人数少,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连神仙妖魔都避让三分的。我慕名去见了主人的师祖白孔雀,然后他就拿出了九尾狐,但是要我答应,以后要助他的后人。”竹仙说着说着就忘了形,摇头道,“说起白孔雀啊,那可真像一只开屏的孔雀,整天嚷嚷着要找个美人成亲,你说他一个封魂师一碰到女人的眼泪就像舔了鹤顶红,成哪门子的亲呐…”

若是旁人说起这等被同族差点坑死的事,多半都义愤填膺,哪像他都当成笑谈。

万事如烟尘落衣袖,跺跺脚纤尘不沾身,好个洒脱竹君子。

突然,白寒露兽瞳眯成一条金线,手中的鹤骨笛尖厉地鸣叫一声从他的袖中飞出,几只优雅的白鹤展翅飞出,冲着不远处的土丘后乱啄一气。

那藏在土丘后的人捂着头“呜哩哇啦”地跑出来,手都被啄红了。

“…小胖?!”竹仙冲老板耳边喊,“是我家小胖!”

白寒露召回法器。解忧发现自己偷跟着的事被拆穿,双颊发红,低着头揉着自己被啄红的手背,一步步地蹭过来,看起来是个老实孩子,不如他哥哥泼皮。

长溪打量他一眼:“怎么,还是不肯让我们挖走玉竹青的竹根?”

解忧一副心灰意冷的样子,没什么气力地摇摇头,宿醉和难过把他折磨得心力交瘁了。

“不是,哥哥既然决定了,我没有权利阻拦,只是我想送哥哥走。”

“即使他不认你?”

解忧想了想,然后重重地点了一下头,略天真地道:“他不认我也是应该的,可是他不认我也是我哥哥。我哥哥从一开始就没有放弃我,我知道他不会轻易丢掉我的。”

长溪坏心眼地道:“你现在不就是被他丢掉了?”

“他只是需要时间而已。”解忧答得很快,然后走到他们前面道,“我陪你们找,我送哥哥走。”

“你个小胖,倒是有趣。”长溪随口嘲笑他。

小狐狸背影一顿,回过头,对长溪绽放出一个比山涧中怒放的白茶花还要灿烂的笑容,仿佛一瞬间喝足了水般鲜活了起来,接着迈着欢快的步伐往前走。

白寒露听到竹仙在耳边长叹一口气,于是也跟着长叹一口气。果真是猪一样的伙伴啊。

长溪莫名问:“把本座搞糊涂了,他笑成这样是什么意思?”

跑在前面的少年突然回过头,把双手聚拢到唇边,笑嘻嘻地大声喊:“嘿,再喊我一声小胖啊!”

长溪:“…”

第十二章

【第十一节】

竹根是在三日后找到的,一大片林地里,拳头大小的竹根像婴儿一般脆弱,白寒露用一只雪瓷罐子将它装了起来。

离开时玉龙莲把他们送到翠竹谷外的山道旁,他几次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一直到白寒露他们走远,他长久地立在路口,却最终也没有说什么。 

“那人真有趣。”长溪慢悠悠地溜达着,“想让我们捎一句‘保重’竟那么难说出口?”

走在前头扑蝴蝶的游儿转回来,叉着腰鼻孔仰到天上去,抢白道:“算他识相,他哪有资格跟臭竹子说‘保重’,他以为他是谁呀?!”

游儿说话一向不经过什么大脑,却也没说错。

白寒露离开时的心绪却与他们都不大相同,来时知道这是个薄情的地方,离开时却觉得知薄情才知情浓。此时他想起了一个人,少年时白衣金靴,浮华人世间的风花雪月,都华美不过他凤眼下的一粒朱砂。只是后来,他伤了他,无意中也弄丢了他。

沿着去凤鸣都城的官道上,落满了紫星花的花瓣,他们少年时也曾相约,一同来紫国看花。

“好不容易出来玩儿,不如我们去一趟北国吧。”长溪仰头看着星星落花,突然说,“你的师弟上回来瑶仙岛,还邀请我去赏雪。”

白寒露一怔:“赏雪要冬日。”

“那我们冬日再去。”长溪回头,冲他一笑,纵是紫色的花雪也映照得没了颜色,“来而不往非礼也。”

久久的,白寒露停住脚,仰头看着天空,好似回到了少年时在炽日城渡魂时。万里的荻花荡中,一叶轻舟飘在水上,他们看着天空从清晨到日落,漫天火烧的云霞,直到耳边都是虫鸣声,繁星盈满双眼。

长溪没听到回答,也停住脚,玄衣猎猎浮在风里,也久久地看着他。

——师兄,下次我们去南国看花吧。

——好。

“好。”

如一点花瓣落在池塘里,没有声音,涟漪却荡漾了起来。

第七卷【九国夜雪·飞凤楼】

【题记:这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操纵者他们的命运,她只能日复一日年复年地镇守在这里,不知何时到头。】

第一章

【楔子】

那个小孩第六十八次把箭射在靶心外时,终于停了下来,露出了失落的表情。

人类哎,真是笨。

“你站得远一点嘛。”我趴在游廊上,打着羽扇闲闲地笑,“越近越是瞄不准的哟。”

那小孩乌溜溜的大眼睛看过来,炎炎烈日下,脸颊像熟透的苹果,脆生生地问:“你是谁?”

“我是厨房里刚来的烧水丫鬟呀。”

“为什么你说越近越瞄不准呢?”

“我婆婆说,人都是这样的,往往离得越近越看不清对方。”

小孩走到我面前,在我身旁的阴凉处坐下,拧着眉头像个小老头儿一样:“你错啦,我射不中是因为力气小。”

隔着一堵墙,将军府其他的小公子和小姐们都在由乳娘带着玩,咯咯的笑声远远地传来。大晌午荷塘边的练功场里只有他一个小孩子,伴着“知了”“知了”的焦灼叫声。

“你还是孩子呢,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去玩才对嘛。”

“业精于勤,荒于嬉。”说完想了想,又骄傲地说,“我长大了是要像我爹那样上战场杀敌的。”

孩子讲起道理来一点也不像个孩子,从此每当孩子在练武场里练箭,我都在游廊里坐着,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有趣。

人类短短的生命中,这样努力地去活着,而后自相残杀,实在是好笑,也实在是有趣。

慢慢的,我跟这孩子熟稔起来,他经常会带点心给我吃,我侧趴在栏杆上喂荷塘中的锦鲤。

人类从孩子长成英武的少年只需短短几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叫我银罗,我叫他阿简。他自打出生后就没离开过流苍国,我看他可怜每日与兵器为伍,心情好的时候,我就给他讲故事:从雁丘沙漠深处纸醉金迷的夜留宫,到西临国美不胜收的青山绿水,再到隔着海域的瑶仙岛上伽罗木花开千年不败。

世上美好的事情那么多,人类却总是为了一点小事就打打杀杀的。每次想起来,我都要笑一回。

“银罗,你笑什么?”

“我笑你射靶心射得准,将来到了战场上,手会不会也这么稳呢?”

一直笃定的少年却犹豫了,坐在我身边,把手垂到荷塘里,望着头顶荡漾着水纹的廊柱。

“银罗,在你们妖怪看来,我们人类真是愚蠢透顶是不是?其实说真的,我也不想杀人,也想跟你一样,去踏遍河山看山水看花,纵酒当歌。你们有漫长的生命,错了可以再来,而我们生命短暂,一步都不能走错,尤其生在武将之家看似光鲜,可家中几百口的性命有时也只在君王的一念之间。”

我右手握拳一敲手心,恍然大悟:“就是皇帝捏着你们全家的小命,你们只能乖乖上战场呀。”

阿简一下子捂住了我的嘴。

阿简十六岁的时候定了亲,六王爷家还不满十四岁的小郡主,皇帝赐婚,天大的荣宠。

将军府道喜的门客络绎不绝,新郎官不去迎客,炎炎夏日还在烈日下射箭,每一箭都正中靶心。日头将他的筋肉均匀的皮肤舔成麦色,汗珠从额头滚到眉间再一路滚到喉结,如雨般流淌下来。

“让我尝一尝好不好呀?”

阿简乌漆漆的眸斜过来:“尝什么?”

我轻轻俯身过去,在阿简突然放大的惊诧眼神中,舔了舔他脸上的汗珠。

我喜欢水,你们人类真神奇,为什么会身上冒出水呢?

“咸的。”

阿简面如红纸,捂着脸,看着我好半天没说出话来。

过了一年,边疆有了战事,阿简请战出征。

离开前的那夜,阿简请我去游湖,他亲自划船带我去湖深处的小岛上,小岛上开满了野山茶花,累累繁花压弯了枝头。阿简摘了朵茶花帮我簪在头发上,手却没有离开,捧起我的脸,深潭般的眼眸里融进了水光一样。

“银罗,等我打了胜仗回来就去王府退婚好不好?”

我虽没经历过情事,却也知道阿简对我动了情。人类哎,真是笨。我若是不喜欢他,也不会无论寒冬酷暑都陪着他。只是喜欢他,也只要陪着他就好。我们妖怪知道聚散总有时,所以并不贪心。

“只要你高兴的话,当然好。”

阿简用力地抱住我,微微颤抖着:“如果我回不来了,你就忘了我。”

这种事我当然知道啊,人类哎,真是笨。

边疆的战事持续了将近半年,天气渐渐冷下来了,寒风刺骨大雪飘飞,阿简音讯全无。我猜他可能是死了。

边疆苦寒,我想去看看他埋在哪里。

我去了边疆,正是两军交战时,阿简冲在最前头,他脸上多了一道疤,眼中都是戾气,挥舞起长矛犹如魔神下凡。

我看着他奋勇杀敌的身姿,血溅了他满身,我笑了,可脸上却是湿的。

原来我的脸上也是可以冒出水的,就是那一瞬间,我的隐身术消失了。兵荒马乱的战场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哭成了二百五的女人,无疑比出现铁面獠牙的厉鬼还要恐怖。

当时我哭成了二百五,不知哪来的那么多委屈和快乐让我哭。

犹记得血的腥味,战马的嘶吼,耳边铿锵有力的心跳,将我牢牢抱紧的臂膀,这是我的阿简。

我不该去战场的,在妖怪中我的样貌算不上极美,可在人类眼中这皮相已是倾城之色。

战场上匆匆一瞥,赤松人将我绘成了美人图呈给了赤松王。

半年的征战,寒冬兵乏马疲,军中缺衣缺凉,流苍国边疆百姓也苦不堪言,真是一个难过的凛冽寒冬。此时赤松王向流苍皇帝提出和议,只要流苍国的一个美人便停战五年。

一个美人换来五年的和平,真是天大的划算的买卖。

“不行!”流苍皇帝震怒,摔了茶盏,“这等行径简直是藐视我流苍国威!要战!要死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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