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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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衣少女炸了锅,“嘭…”我面前的桌子被踢翻,盛酸梅汤的碗碎片齐飞,一块碎片擦着额头过去。
血不要命地淌下来。
店花怔了一下,立刻暴跳如雷:“绿意,老子看你是活腻歪了!”
「我有些怕了,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善的孩童。」
那日后,我便住进了锦棺坊。
大约是因为我告诉白老板,我是从瑶仙岛过来的旅人,过了盛夏便离开。
他狭长的眸子含笑说:“真好,那岛上可有我一个故人呢,只是我从来没去过。”
锦棺坊并不像那些人说的那样阴森可怖,在幽深的巷子,抬头能望见高墙外参天古树,朱红的大门便笼罩在重重绿荫之下。我告诉白清明,这里与我在瑶仙岛住的地方很像,只是这里没有那种开白花的叫伽罗的树。
“伽罗树没有叶子,花朵簇拥在枝头,像落满了雪。听闻那花是千年不败的,不过谁知道,那些个老人们说的,反正他们祖祖辈辈都没见过那花凋谢过。”
“真是奇花。”白清明笑语盈盈,“有机会一定看看才是。”
那日刚下过雨,碧空如洗。
我扭头看他,他执一颗晶莹饱满的紫葡萄在唇边,却没咬下去,只是看着天发愣,面上是有几分温柔的。我想,他一定是在想那瑶仙岛上的故人,便问:“岛上的是你什么人?”
他顿了一会儿才说:“是我师兄。”
“你们相处得不太愉快?”
他有些惊讶,却笑了:“何出此言?”
“直觉。”我就是老实,“你提起他时眼睛发暗。”
白清明笑得更浓了,不知是哪来的风吹起他紫灰色的长发。有檐下的麻雀蹦到他的脚边,他便抓了瓦钵里的小米伸出手,让那雀儿来啄食。那雀儿啄食完,扑棱棱翅膀,便没心没肺地飞到枝头呼朋引伴。在我看来,白老板那温柔的眼神却透过麻雀看见了其他的东西。
“他忘记我了。”白清明说,“有些东西,能留住的自然能留住,留不住的也不能强求啊。”
这话平平常常,却擂在我的胸口上。
凡事莫强求。
我笑了笑,杯中碧绿的茶水映出我漆黑如墨的眼,不知不觉也染上了暗色。白清明突然露出一笑,用让人心尖儿发颤的诱惑声音问:“那么,在下此番也算掏心掏肺,作为公平,你是否也该坦诚相见——可爱的小麻雀,你千里迢迢跑到这风临城,到底是来干什么呢?”
小麻雀,小麻雀。
我吓傻了,茶水洒了一身。
原本以为这城内的人都是肉眼凡胎,哪能瞧出我的真身。说起来惭愧,虽然名字取得雄心壮志的,其实我只是个妄想便凤凰的麻雀。以前还做麻雀时,跟着一大群族鸟在房檐嘴碎,争地盘,偷食,吃软怕硬,见风使舵。如今成了精,有了人形,骨子里的鸟性却是改不了的。
我有些怕了,我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装的孩童。
“你不必怕,我不是柳非银,没那么爱多管闲事。”
白老板说起他咬牙切齿面露凶光。在锦棺坊呆的日子不久,却知道那个柳非银名义上是棺材铺的伙计,私下却是惹是生非完还要自家老板帮忙擦屁股的人物。正说着,那人便领着那个鹅黄衫的女娃小荻来了,桃花眼里含着水,对谁都亲热。
不过他们再和气,这锦棺坊也成了我的心病。
我就这一条命,即使苟延残喘,也想好好的活着。
对我来说,凉茶铺子很安生,有烟火气息,还有我喜欢喝的酸梅汤。
“喂!”
无比冷清又便扭的打招呼声,我扭头看着店花。
他没看我,板着脸:“你现在夜里是睡在城外的老离树上,还是去白大哥的棺材铺那里?”
其实比起那黄鼠狼和野猫出没的野外,锦棺坊的确很舒坦。不过,我可不敢以身试法,告诉那个总是用打量食物的眼光看着我的绿意,麻雀肉真的很不好吃。
“其实现在城外的树上挺凉快,总不好叨扰人家。”
“嗯。”店花总算把高贵的脸转过来,“凤彩,你来风临城干什么?”
白老板这么问,店花也这么问。
现在的男人真是无理,怎么爱打听人家姑娘的隐私呢?
但是我有些疲惫了,店花如碧波般的眼一瞬间让我叹气了:“我来找人。”
“情人么?”
我看着他笑得挺无奈的:“一个我永远不想找到的人。”
店花想了一会儿,瞪了我一眼,几天都不理不睬的,不知道那想法到底偏了几里地。
「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
凉茶铺的常客都知道店花不是本地人,听说是离家出走,真是有出息得紧。他在城东租了个小院子,院子里种着韭菜,挺简陋,却也被店花收拾得挺干净。他家屋顶的稻草很软,躺在上头晒太阳很舒服。趁我精神松懈的时,店花也锲而不舍地问我在找什么人,我只能苦笑。
店花问了几次,也就不问了,不过我很感动,因为店花关心我。
于是我也心里热乎乎地关心他:“你什么时候回家去,家里人怕是担心坏了。”
“我家里人才不会担心,父亲说了我不是他的儿子。”
“你做错了事?”
“我弄丢了一样东西,是聘礼,不过我原本也不想去送的。”店花耸耸肩,无所谓的说,“父亲说让我滚,找不到就别回去,所以我就滚啦。”
“家里人都是嘴上骂着你这个小兔崽子走了就别再回来,可是你回去还是揪着你的领子哭着骂,你回来做什么啊,滚出去啊。”我笑嘻嘻地偷吃店花剥好的花生仁,“都是口是心非的,其实比谁都怕你在外面受委屈。”
店花被破衣裳包裹的身子像豆腐捏成的,只有好人家的小孩才能养得这么漂亮,怕是没吃过什么苦。在这凉茶铺子里当伙计,那点微薄的工钱也仅仅够他填肚子。他连剥花生都能磨红手指,却很认真的低着头说:“我没打算回去,也没打算按照我父母亲的安排去光宗耀祖。我在这里挺好的,日子是清贫了些,可是我挺喜欢,这样过下去挺好。”
为茶米油盐发愁的日子,店花还没过厌。若他知道穷人的烦恼就像韭菜,割完一茬还有下一茬时,怕是心里便后悔,有了后悔就心生怨恨。
不过,我心里还是隐约希望没有那一天的。
见我只是笑,店花有些危险的眯眼:“喂,你是不是嫌我穷?”
“没有,我也觉得你说的这种日子很好,清贫些也好,日子太美好也让人觉得不长久。”我说,“我也是很喜欢的。”
店花真是孩子气,立刻就笑了,继续偷吃花生仁他也没生气。我们俩并排坐在门口,那个觊觎他,想讨他做上门女婿的姑娘咬碎了牙齿。
白天我在凉茶铺,晚上便睡在城外的百年老离树上。这天夜里风雨交加,我睡得正熟,被闪电匹醒,刚要骂娘,却见头顶罩了一把油纸伞。有一张脸俯视而下,脸儿红扑扑的瞅着我。我也认真瞅着他,越瞅越觉得他在人类的相貌中是出类拔萃的。
他恶人先告状:“喂,你乱看什么?!”
我忙敛下眼心如止水。
“抬起头来看我,谁准你低头的!”店花更恼怒了,索性拉着我的肩鼻顶着鼻,眼对着眼,“从今后我准你乱看,不过只准看着我,明白了?”
我下意识地点了头,有点昏昏沉沉的。
店花脸更红了,嘴角却抿了起来,眸中的碧绿变得深邃起来,如流光美玉。原本店花是准备吓死我,如今是要迷死我了。我真是瞧傻了,看见店花嫩嫩的唇压下来飞快地亲了一下,又摆出认真的姿态来:“那就说定了。”
娘嗳,人家说电闪雷鸣吓病了的人容易发癔症。发癔症的店花把伞卡在树枝上便溜下树,消失在茫茫雨色里。那夜我失眠了,在树上辗转反侧,又坐起来看着头顶的伞发怔。我这才发觉店花对我是有那种意思的,若有似无追随的目光,空了就会添满的碗,还有空闲时剥好的花生仁,除此以外,愚蠢的我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不过,心下还是为那蜻蜓点水的亲吻乱了方寸。
次日我没有去凉茶铺子,无处可去,就只能去锦棺坊。进门见绿意正跟柳非银斗嘴,白老板在算账,有客人来不分贵贱都好茶好水的招呼上。绿意不待见我,大约是白吃白喝了些日子,替他家老板心疼银子。见她摔摔打打,没个好脸色,恨不得将那香茗泼到我脸上。再厚的脸皮也快兜不住,柳非银招我附耳过去,笑得挺奸诈:“凤彩,那个小朱伙计为了你跟她翻脸,她那是嫉妒你呢。”
我只能当笑话听听,喝过香茗蹭过饭,绿意立刻瞪着眼,挺泼辣挺直接:“你什么时候离开风临城?”
“快了。”
“要走就快些走,这样拖拖拉拉招猫逗狗的不是讨嫌么。”
我脸皮够厚,倒也不怕被人数落几句就直起地一走了之。柳非银闲时嘴碎跟我说,绿意以前喜欢过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却只是利用她。绿意倒不怕喜欢上别人,却也是格外慎重。柳非银还说,既然是绿意看上的,八成是个不错的家伙。
夜里店花又来了,他爬树挺利索,坐在枝桠上问:“今天怎么不来?”
“我去白老板那里了。”我截住他偷瞟我的眼神说,“对了,朱雀,我快离开了。”
店花立刻瞪大了眼,呼吸都屏住了,有些难以置信似的。
“原本我来这里就是找人的,既然找不到我便要走了。”我赔笑,却怎么也不能做出轻松愉快的模样来。店花的脸上却有了裂纹似的,我当作没看见,继续说,“朱雀啊,你以后好好过罢。捱不住便回家,家才是最好的。”
其实绿意说的也对,这样拖拖拉拉的确害人。
可是我却没有后悔过。
店花那青山绿水的眉眼,生生往心肉里钻,疼得叫人咬紧牙都忍不下。这张脸却开始有了哭意,硬生生的忍住,眼睛瞪得快要裂开,眼白已经红透:“你你…我…我们说定了的…你你…你反悔…”
我淡淡的敛眉:“我并不记得跟你有什么约定,你记错了罢。”
这席话说完,我跳下那株离树,兀自往城里走。
如今我才看清楚自己骨子里那股小家子气的鸟性是改不了的,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而有些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我去了锦棺坊,薄薄的晨曦中,白清明与柳非银支了一个竹塌在门边下棋。
老板没回头,只是问:“凤彩,你可要想明白,这东西你不愿意谁都强迫不了。”
柳非银咬着手中的棋子,有些惋惜似的:“你错过这回可没下回了,现下还有谁这么老实的,还真是笨得可以。”
他们都心如明镜,倒是我觉得天衣无缝,着实雀目寸光。
我有些不好意思:“拿了不是自己的东西,终究心里过不去,患得患失这般难受,还不如还了。”
白清明没再多说,伸手束起发,从袖里拿起法器月华剑。
封魂师,用扇和剑做法器,扇舞镇魂,剑舞渡魂,扇剑双舞那便是灭魂。
刹那间紫灰色的发丝在第一缕晨光里闪闪发亮,他的身姿犹如彩蝶起舞,足尖离地,袍脚的花生出了香气,落满了月华的剑影劈开我的灵台。
一根长长的七彩流光的尾羽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地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昨昔的我,是没什么奢求的。
麻雀嘛,顶多是做做梦,妄想着有一日能变成凤凰,翱翔于九重天之上。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世上还没听说过几只麻雀能修炼成精的,机缘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我每天在一个叫醉梦轩的店铺屋檐下,日子过得寡淡却安生。
店铺老板叫白寒露,身上有危险兽类的气息,样子也太冷了些,其他鸟兽便不敢靠近。原本我也是惜命得紧,大约是有一日与他四目相对,他突然歪头一笑,将手中的饭团举起来。
如云般洁白的是他的发,琥珀般坚韧是他的眼,伽罗花瓣般柔软的是他的唇。
我不知是哪根神经断了线,于是飞到他袖口,啄食了他手上的饭团。而从那以后便没有去觅食过,他不吝啬食物,还喜欢给乱七八糟的东西取名字。而像我这么一只乱七八糟的麻雀,他却取了个雄心壮志的名字,他说:凤彩这个名字好,你便叫凤彩罢。
偶尔会有从风临城来的书信,是他的师弟。
他不太喜欢那个师弟,他身边的那个跟进跟出无比忠心的伙计游儿也不喜欢他那个师弟。其实我看过他师弟来过的信,每次都是寥寥数语,关怀如冲淡了的香茗,偶尔遇见麻烦事需要帮忙也很客气,像两个陌生人。
我蹲在老板的肩上,有次听他落了霜似的声音:凤彩,我师弟好像也没这么讨厌,是不是?
我当然不会回答他,只是赞同地扑棱棱翅膀。他伸出长指摸摸我的脑袋,结了霜的眼微微回暖,有些薄薄的孩子气。
我想我短暂的一生便要这样匆匆而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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