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东方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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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窗口看下来,院子里的瓜藤棚子下,走过几头幽异悠闲的狗,而且居然还踱过了一头会叹息的白额虎。
——这白额虎与狗群相遇,居然还互不侵犯,彼此视而不见的走了过去,它们走过之处,蜿蜒游过了几条蛇。
其中还有一条肥大的蟒蛇,它张口吐舌之际,竟有两排像人一般的牙齿,而舌头是灰绿色的。
风雨凄迟。
花落如雨。
远处竹林飒飒。
疏林也萧瑟在雨中。
——那棵细雨浸淫的“火花树”,看不像一场灿烂而华丽的梦,而且还梦得十分激情。
再激情的梦,也只不过是梦、到底还是一场梦。
孙青霞垂首俯视,心里头不由自主忖吟起于情刚才吟的那一句诗:
“……风流总被风吹雨打去……”
于氏不吟这一句,他只觉这妇人是个很爱她丈夫、很帮她丈夫的好妇人,顶多只觉得还有点熟悉,可是刚才听她这一吟,他忽然省觉到一件事:
他是认识这妇人的。
他是见过这妇人的。
难怪要入“紫微厢”说话,因为此处居高临下,一切情况,尽入眼帘。而且紫微厢就在贪狠阁对面,正好可以是照应龙舌兰和小颜。
何况,还有两个人,一个就守在“紫微厢”前,另一个就把守在“贪狼阁”的门前。
这两个人,一高一矮。
高的人并不瘦,肚腹却份外隆起。
矮的穿着短裤,皮肤黝黑,可是腿肌结实,脚毛又多长。
矮小但结实的汉子一见孙青霞,就礼仪周周的到:“我知道你是孙青霞,久闻艳名,风流倜傥,天下皆知,今儿一见,果是人中龙凤,英朗过人。在下姓东陈,草字分长,又名汉思,贱号美公子,别号回龙少侠,小名阿菌,半年以来也有不少风流韵事,多得美女青睐,消受了不少美人之恩,亦有红粉知己无数,惜向不为江湖流传,故而名不见经传,今日得识君,恐萤虫之火,不足以与君并论,只祈孙兄雅量,视小弟这等无名之辈为友,不致嫌弃,弟已感激不尽,荣幸之至……”
他娓娓道来,绵绵不绝,只把“粉肠”这一外号略过不提。
这一轮话,说的孙青霞只一味唯唯诺诺,听到后头,忍不住了,不禁问了一句:
“阁下之意,到底若何?”
陈粉肠一怔,又陪笑道:“小弟别无他意,更无歹意,只是初次拜晤,喜逢知交,仰仪已久,不胜欣喜,便多说了几句,望兄万勿介怀是幸……君名震天下,我等小辈,还真未堪入君法眼——”
那高肥汉子忽然打断,向孙青霞道:“他说你比他有名。他不服气!”
孙青霞侧目视之:“你是?”
突腹高汉道:“王大维。”
孙青霞目光一亮,“大胃王?”
那人答:“是我。”
孙青霞道:“好汉子。”
大胃王道:“我问你。”
孙青霞道:“问。”
大胃王道,“你是不是叫天王派来的?”
孙青霞答:“不是。”
大胃王道:“但你曾是查叫天门下的。”
——他索性连最后一个“人”字都省略了,仿佛要他多说一个字他极不愿意似的,而且他说话,几乎从没有第一句:能一句说完的,他决不说第二句:就说一句说不完,他也不见得就多说一句。
孙青霞笑了一笑,“我确曾人过他们下。”
陈粉肠即紧接着道:“你既曾入其门,算不算得上是他的弟子?而今你受他追杀,算得上是背叛师门么?你曾入其门下,他岂不是你师父?他若曾是你师父,又为何要追击你到这儿来?你叛他,岂非不义?他杀你,可是无情?你们俩师徒为何闹到这样子田地?”
孙青霞道:“我初出道的时候,的确很崇仰查叫天。他的为人、武功、气派,都很叫我仰仪,我出道比他晚了四十年。二十年前,他曾是我的偶像。到今天,尽管我对他有些事不能理解,有些作为难以容忍,但我对他的佩服.就永远不变。”
言尖这回也开了口,他说话依然十分响亮:“你为什么崇拜叫天王?”
孙青霞道:“他当然值得佩服。在江湖上,很少有人能做到这样子:他能文能武。他的丈采可比苏氏三父子,气派、气势、气量都大,所以能容人,座下高手如云,个个都对他心悦诚服,便是佳例。”
他们打开了“紫微厢”的大门,坐下来,斟了杯茶,听孙青霞正娓娓道来
“他的武功高,自无置疑,难得的是,他不仅在武林中地位崇高,在官场中也颇吃揭开,不但深得人心,也颁有名望。旦为天下老百姓做了不少功德事。所以他更吸引了不少人材来报效于他。”
粉肠却语带讽刺地道:“詹通能、巴巴子、陈贵人、李财神、余乐乐、陈路路、马龙、一恼上人、烦恼大师、菩萨和尚……都是各式人材,也是各路恶棍,拥护叫天王。不过,说来我们的言老板也有我们大胃王、宣翼娃、司徒丙还有小弟这些赤胆忠心之土,却不见得孙大侠也对我们言老大崇拜那么一回!莫不是在十八星山荒地里当个义薄云天的老大,就一定及不上在官场上挂名的家伙?”
孙青霞知道这“粉肠”老是想找他的碴,他也不想跟他瞎缠下去,正要分说,却听于情温言道:
“这本来就不能比在一起的事。说实在的,武林人物,多草莽之辈,难盛大事,亦难登大雅之堂。像叫天王这等出身于绿林,不但名满天下,还受到庙堂重用、朝廷招揽,可以说是万中无一,别说孙大侠对之仰仗,外子和我都对他一度十分敬佩。”
她开口说话时,已徐步行入房来,敢情是她(对查某)手边的事,都已安顿好了。
粉肠冷哼道:“老板和老板娘的敬重,只点到为止,但我们孙风流大侠表达敬意的方法,却是报效委身、死尽忠心于叫天王呢!”
孙青霞脸色一沉:“看来,陈兄对我很有点意见。”
粉肠嘿嘿嘿的笑道:“那孙大侠可就有所不知了。投靠我们这儿‘义薄云吞’的朋友,泰半都是给‘叫天王’一伙人迫过来的,如果来历不明、敌友未分,就算在下可以信得过阁下,在下的朋友也不见得——”
孙青霞冷晒道:“说到头来,你们还是信不过我。”
粉肠干笑道:“不是信不过,而是——”
大胃不耐烦:“是信不过。”
孙青霞道:“那我走好了。”
大胃伸手一拦:“不许走。”
孙青霞道:“为什么?”
大胃道:“是朋友就在一起联手。”
孙青霞:“要我是你们的敌人呢?”
大胃道:“是敌就杀了你。”
孙青霞:“那你焉知我是敌是友?”
大胃道:“所以才要你说个清楚。”
孙青霞傲然道:“反正清不清楚,清不清白,我孙某人都不在意,随便你们怎么想,随你们怎么看!”
于情见双方快说僵了,忙圆场道:“我们不是不相信你。而是要了解个中真相——孙大侠刚才不是准备把个中始未和盘托出的吗?而今却因何故又不说了?”
孙青霞道:“刚才我想说,现在忽然又不想了。”
粉肠又来插口了:“难怪孙大侠艳名天下播,不但情常易、爱常变,就连然诺、话语、也变化多端,出尔反尔,无从捉摸,不可当真。出言如此,况乎故友!只惜未能有缘得大侠赐教,不知阁下剑招变化,是否更倏忽莫测!”
孙青霞冷冷的问:“你要跟我动手?我是一向只浪得艳名,但却未对三尺青锋荒疏!”
言尖又气又急:“咱们大敌当前,何必先来内哄。”
孙青霞扫了言尖夫妇一眼,道:“你们还是让我走吧。我去应付外面敌人便是,只请贤伉俪为我照顾龙、颜二位姑娘就好,省得我们自相残示、窝里反,让老板、老板娘左右做人难!”
忽听一个清脆悦耳得有点逼人的语音道,“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孙淫魔!”
孙青霞一听就变了脸色。
他知道发话的是谁!
——除了她还有谁!
所以他转身就走。
他不想再说,也下欲多解释什么。
他从来不喜欢人纠正他的话,也不想让人了解:何况这女子他曾维护过、救过,要是她仍一直都在误会他,他也就无话可说了。
——把她图在这儿,他自己下去一拼,二切都仁至义尽了。
是以他抄起了琴,把剑从琴中连鞘抽了出来,系在腰间,向言氏夫妇一点头,往外就走。
然而一个俏生生的女子却在门口。
就拦在门口。
——她当然就是。
龙舌兰。
龙舌兰仍拦在门口,她冲过凉、洗过澡,甚至还略作休歇过,样子出得像浸在清水上的桃花似得,美得令全场的人眼前一亮,且都同时屏住了呼息。
她挺着胸,拦在那儿,腰身和胸脯,就像一座山是山、水是水、峰是峰、云是云,但又合为一体和谐极了的风景。
她风景。
也很风光。
然而至美的是他那令人不敢冒渎的风采。
孙青霞本来要抢出门口,但两人一贴近了,孙青霞不禁反而退了一步,倒吸了一口气,不望向她,只冷冷的道:“让开。”
龙舌兰道,“不让。”
孙青霞道:“我不想对你动手。”
龙舌兰道,“我只怕你不敢动手。”
孙青霞冷然道:“我从来不向女人先动手。”
龙舌兰哈哈一笑:“好一个名满天下的大淫魔,居然说他从不向女人动手,当真是浪得虚名!”
孙青霞道:“你让不让?”
龙舌兰舌吟吟的道:“说什么都不让。”
孙青霞看了窗口一眼,“我真要出去,你拦在这儿也拦不住我。”说着霍然转过身子。
龙舌兰忽尔一笑:“真没想到,你连这勇气都没有!”
孙青霞一愣,不禁问:“什么勇气?我没有?”
龙舌兰冷笑道:“听我要把你留下来把话说完的理由啊!那也需要点面对的勇气才行!”
孙青霞冷哼道:“那是我和叫天王的事,我不需要任何人的了解与同情。”
龙舌兰反问道:“那为何一听到我声音便要走?是你不喜欢我一出口说指出你说错了?还是你不敢面对现实:或是你不喜欢我叫你做淫魔?抑或是你不敢面对我?要是你连面对我的纠正与批评都不敢,你凭什么独个儿去面对外面的强大的敌人?若是你不喜欢我唤你色魔,那你为何不坐下来跟大家好好澄清一下,包括你和查叫天的恩恩怨怨?”
孙青霞一时为之语塞。
龙舌兰又说话了,这次她的活没那么咄咄迫人了,反而语气温和,语调也温柔了起来了。
“我刚才跟‘西瓜’和司徒丙谈过,才明白他们既的确有理由怀疑你的来路,也真的难免思疑你和叫天王的关系,但他们也确切的十分需要你的相助,以及非常愿意和你共同御敌!”
龙舌兰说到这里,指了指房里可以让大家坐下来的地方(包括椅、凳和床、窗沿):“告诉我们吧,到底你和叫天王的渊源和恩怨如何!查叫天是武林是一等一的大侠,除了诸葛小花,无人可与之齐名。我也想听听大侠的真个和底细,你就当是说书人,为我们小说小说几句吧!你也在武林中给人号称为大淫魔,除了沈虎禅,很少人在江湖上让人这般毁誉参半,但影响力却与日俱增无减。我更想听听色魔的真相和究竟,你就小说几句,让我们透悟透悟吧!”
孙青霞冷哼道:“你们要是相信我,我们就一块儿御敌,要不相信我,也无所谓,我一个人下去打个痛快。”
龙舌兰喷喷有声:“这算什么!?只能算是匹夫之勇。没想到名震天下的新一代出类拔萃的高手孙纵剑,也不外如是!”
言尖却道:“孙大侠是敌是友,已不必怀疑。他是温老板介绍力荐的人,八元先生是绝对不会看错人的。我绝对信任他。”
粉肠却道:“言老板,我们也不是要怀疑他,只不过,大家既在同一阵线上对付敌人,就应该但诚相见,让我们弄清楚个来龙去脉,才能生死同心,毫无顾碍,全心对敌。他曾在查天王门下呆过,要是一直不肯交待清楚他们之间的实际情由,又教我们怎能信之不疑?温老板对我们有恩有义,且目光如炬,自毋庸置疑。可是问题是。他不在这儿!他交等下来的是‘陈小欠是自己人,要好好照顾他’,但我们却连孙大侠是不是小欠哥儿也弄不准,我们至少现刻还没喝醉、没懵懂、也没变白痴,要我们信他?可以,顶多五成!可是我们会在大敌当前之际让一个只信他一半的人留在身边身后吗!”
言尖正待分说,于情不欲他跟部属的意见有歧,抢先劝孙青霞道:
“孙大侠不原就准备要告诉我们查叫天的事吗?何不趁此一并和说个清楚,让大家释然于情——”
孙青霞往下一望,雨更密了,天更阴了,院子里的犬只和异兽也更多盘踞徘徊于阶前、棚下。
他忽然问了一句:“现在客栈内住着几伙人家?”
于情答:“十一伙。”
孙青霞又问:“会武的有六伙?”
粉肠一听,脸色一变,“如不是卧底,怎么一来便知道咱们的六户人家是会武功的!?”
于情忙道:“是我刚才在谈话时提到过的。”
粉肠“哼”了一声,便不再追问。
孙青霞道:“谁把守在第一线?”
于情道:“是‘西瓜’和司徒丙。”
孙青霞道:“本来不是司徒丙和陈分长上来照顾龙、颜姑娘的吗?怎么现在改为宣翼娃跟司徒丙守在下边呢?”
于情目中已露出佩服之色。她这些人手调度,只在随意中跟她丈大提了一下,当时孙青霞也在现场,却已记个分明清楚,看来此人不但胆大、气骄,也十分心细如发。
“司徒丙善战。他适合守第一线。宣翼娃在院子里的阵式花过大心机,摆他在下面,最扛得起阵脚。”这次是言尖作了回答。
孙青霞这样一听,也知道在这些人里,言尖的确是最信任他的,要不然,他不会答得如此彻底。
——这毕竟都是重大“军情”,要真当他是外人,他还真没“资格”去探听。
孙青霞道:“你们之间都有特殊而且紧急的联络讯号吧?”
言尖答:“有。”
孙青霞疾道:“该联络了。”
言尖问:“为什么?”
“因为,”孙青霞斩钉截铁地道,“敌人已开始要攻打过来了!”
这番话一说,龙舌兰不禁寒了脸色,向孙青霞低声叱道:“你这样张狂,他岂有退路?他若无退路,一仗岂不是非打不可!?”
孙青霞冷然道:“你怕打仗?别怕,仗由我来打便是。”
龙舌兰一听更怒:“你这是逞个人之能!应付这些流氓军姑娘没个怕字,但你这样一搅扰,流氓军和五个当家的一定跟‘义薄云吞’没完没了。你死你事,可不要害人!”
孙青霞这才冷哼道:“我就是要把事体闹大。”
龙舌兰本勃然大怒,正要发作,忽见孙青霞冷漠的脸色出奇的凝重,便蹙颦玩味孙青霞这一句话来。
却听孙青霞又向马队扬声喝道:“知机的你们就立即滚!连叫天王都收拾不了我,就凭你们也来讨打!?”
孙青霞这么一嚷嚷,那百来骑上的汉子,全都变了脸色。
他们全都脸有怒色。
全都怒目瞪着孙青霞,巴不得马上将他撕成碎片似的。
孙青霞依然故我。
他这时脸上的冷、傲、和漫不在乎之色,足以触怒一切在场的人,包括龙舌兰,以及王大维。
大胃王手持二木条,交叉背向孙青霞而立,正面对另一个马上的人。
这人皮肤黝黑得像给烤焦了一样,但眼尾的皱纹很多、很密,也根深刻,简直深如刀刻,却折成自纹。
是以黑白分明。
这人也并不高大,穿的是全身窄衣短打玄黑劲装,神情、身段都十分剽悍。
他跟其他骑士一样,怒目瞪视孙青霞,然后,又望向那脸上仿佛镶了个瓷制咸蛋在额的汉子,好像都要看他指示、只候他一声令下似的,脸上都出现了极为期盼的神情。
——那大概就是渴望放手一战的神色吧!
可是,那“小妖怪”余华月却更加谦逊,甚至可以说,更加的谦卑:
“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风流剑侠’孙青霞孙少侠?久仰大号,闻名遐迩,早欲晋谒左右,但素未谋面,未便唐突,不意能在此地拜谒侠风,实为三生之幸……”
孙青霞听了个半天,怪眼一番:“你虚伪够了没有?”
余华月道:“我这是尽晚辈之礼,仰仪之情,也吐自肺腑,顶多只是客套,决非虚言。”
——这干人说是“流氓军”。但从余华月号称“小妖怪”的三当家看来,谈吐却是札数有加,且亦礼仪周周。
然而孙青霞仍是傲慢不领情。
只听他道:“什么晚辈!你年龄比我还大,假惺惺作态个啥!要打便打,用不着娘娘腔的扮可怜!”
此语一出、“流氓军”的人都发出咆哮和怒骂。
就连龙舌兰和大胃王脸上也露出嫌恶之色。
余华月却更是谦恭:“孙大侠骂的甚是!不过,既然孙大侠在此,旦执意要维护‘义薄云吞’的话,就冲着孙大侠的面子上,我们也不好动手。”
话一出口,马上骑土尽皆哗然。
那黑汉子第一个不服气,扬枪抡棍咆哮道:
“老三!你让这种人作啥!?就凭这么一站出来,说几句话,咱们就摇了尾巴滚回去么!这样在老大面前如何交待!你不敢上,我上!我戳他娘个一百三十二个窟窿!”
众骑士都大声叫好。
余华月持十字枪一浑,大家又静了下来——显得这些马上衣衫褴褛、狞脸狰目的汉子们虽对这“三当家”对待孙青霞的忍让极不服气,但对他却依然十分服从敬重。
只听余华月却向孙青霞一笑表示无奈,道:“无论如何,只要孙大侠在此,我们的确不敢造次。不过,现下情形,孙大侠也是眼见的了:如果只凭一个人站出来说几句,咱们就如此遏兵,不但回去受大当家严责,日后也必让武林同道笑脱大牙,况且,今日来的人家兄弟也必然不服,在下我也不好交差,我与孙大侠素昧平主,坦白说,而今眼前的到底是不是孙青霞孙大侠,我也无从辨别——”
说到这里,他故意顿了一顿,才道:“我一向尊敬孙大侠,名剑风流,非凡作为。在下也极愿看在足下面上,暂不踩平‘义薄云吞’小栈——可是,阁下也理当知道,孙青霞大侠名成之后,假冒他的、顶替他的、充当他的。用他名字招谣撞骗的人,每个城里总有十一二个,在下为审慎起见。也为孙大侠清誉着想,总不能听人说几句话便拍拍屁股撤了军,这对谁都不好交待。万一日后江湖上有识之士,都误以为孙大侠与这黑店的人狼狈为奸,那就更令孙大侠含冤受辱了。”
说到这里,只听那黑汉子领着那一从骑士吆喝道:
“余三当家,跟这种充字号的多说什么!宰了他算了。”
那余华月依然不为所动,只笑眺孙青霞。
孙青霞几次挑衅,见依然不能使余华月对怒,当即敛起嚣张,沉声道:
“我先要知道一件事。”
“知无不告。”余华月答。
“你跟言老板是怎么结的仇?”
“我跟言尖无仇无怨,若说有隙,那是我军和‘义薄云吞’的宿怨。”
“哦?”
“这爱黑店专门包庇罪恶滔天的重犯,目无王法,咱们奉有王命,为民除害,要铲除此等败类久矣。”
“胡说!”只听言尖自“义薄云吞”二楼窗子伸出头来,气极嚷道:“我这儿只收容含冤受屈的义士、烈士,给你们这些鹰犬走狗逼得走投无路的好汉,好人,你少来含血喷人!”
“含血喷人?”余华月眯着眼,忽然一牵马辔,让出一个缺口来,嘴里讥消地道:“我可是有证有据的!”
只见他身后有三四骑,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在“小妖怪”余华月示意之下,一名青年汉子立即戟指言尖怒骂:
“就是他!我们保镖路经此地,投宿此店,这家伙给咱们上了蒙汗药,结果害得我们既失镖银,八九兄弟多丧命于此役中——只我溜得回来,剩半条命,就是将这等伤天害理的畜牲绳之于法!请义军为我出头!请三当家替我镖局申冤!”
言尖气得鼻子都歪了。
他几乎就要穿窗面出。
但于情扯住了他,只扬声回了一句:“我们从没见过你。你这是血口喷人,受人唆使!?
她话未说完,另一马上的少妇就尖叫了起来,哭哭啼啼的道:“——就是她!就是她!我夫妇去年投宿此客栈里,外子就是着了她的道儿,给剁成包馅儿——他就算是化了灰我也认得她!”
另一个断了一臂的汉子则悲愤的说:“我的女人和我这一只手臂,都是因为误投此店,而给毁了的!——我要你还我个公道来!”
还有一个老年汉子,只抢天呼地哭叫了几声:
“儿啊!媳妇呀!孙子哇……你们死的好惨啊!天公无公,恶人当道,感觉敢号称是义薄云天哪!”
他啥也不必说,只那么个呼叫几声,人闻者莫不为之鼻酸。
一时间,马上的汉子尽皆大声吆喝起来,可见群情沸荡已极。
龙舌兰忽然在此时说了话。
在众中谩骂声中,她的语音还是非常清晰。
她在马上一拱手,向那最先发话指骂言尖的汉子。
“敢向兄台贵姓?”
那汉子一愣,一时不知所措,只好求助似的望向余华月。
余华月点了点头。
在一刹间,孙青霞又仿似乍见他额顶似是扑出了一对鸟雀。
酷似鸳鸯的一对乌儿。
这使得孙青霞不禁心中寻思。
一,这是幻觉,还是实境?
二,怎么只要望向这“小妖怪”那镶着似咸蛋壳似的额顶时,就会有的幻觉?
三,这“咸蛋”到底是什么东西?用什么事物制成的?究竟有何用途?
他心中迷惑。
也因迷惑而生提防,且更加警惕。
这时,那黄发汉子回答道。
“我……我姓吴……”
“大名?”龙舌兰追问。
那蓬首汉子嗫嚅子一阵,又偷去瞧余华月的脸色,才豁出去了似的道:
“我叫吴子劲,你是谁?”
龙舌兰也不答理他,只追问下去:“可有外号?”
那汉子又愕了愕,遂而摇首,“没……没有!”
龙舌兰道:“真的没有?”
那汉子挺了挺胸:“没有就没有,有什么好遮瞒的!”
龙舌兰忽又问:“你在镖局中待过多久了?”
满头黄发的汉子计算了一下,昂然道:“大概……也有五年了!你是什么人?为何要我回答你的问题?”
龙舌兰嫣然笑:“这可怪了。谁都知道走镖的喜替人取绰号、叫花名的,看阁下的样子,也有两下子,江湖武林走得去遍,怎会连个外号都没有?”
那流子看清楚眼前不过是亮丽女子,气势倒壮了起来,昂声道:“谁说我没有外号?说予你们也无妨!我就叫‘狮子摇头’吴子劲是也!”
龙舌兰吐了吐舌尖,“哇,好厉害!”又问:
“那你原来自何地?”
“莱阳。”
“莱阳?”
“便是。”
“那贵镖局的大号是——?”还未等吴子劲反应过来,便抢着猜道:
“我看准是‘金轮镶局,,因为莱阳一带,最著名的就是这家镖局,要不然,就一定是‘扶济镖局’了。因为它威名最盛!”
那汉子简直连肩膊都阔了些,哼哼的道:“我便是那“扶济镖局’的镖师。”
龙笑兰笑了。
笑得丽丽的。
也诡诡的。
然后她道:“是真的么?你没记错吧?是‘扶济’么?‘扶济镖局’的总镖头金倚伦可是跟我有点交情的哟!”
吴子劲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只说:“你去问金总镖头吧?我可是他得意宠将呢!”
龙舌兰促狭地笑了一笑。
她这样笑起来的时候,阳光一照,却很有点狡诈的味道。
像一头狐狸。
可是雨水也微湿了她的前额的刘海和眉鬓,这样看去,她笑得再阳光少女,但眼神还是忧郁的。
——幽幽。
——悠悠。
——也优优。
——且忧忧。
只听她语带惋惜的道:“好可惜,金老总如今就在这客店里,他却从来没听过你这号人物。”
这一回,吴子劲顿时脸色大变。
这次只白不红。
——想不变色也不行了:他怎料到“扶济镖局”的总镖头恰好今回就住在“义薄云吞”里!
这次想不认栽都不行了。
孙青霞斜里看看龙舌兰,笑意里仿佛也有点邪邪的。
——这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子。
——也是一个好玩的女人。
——实在是一个聪明而又好玩的女子!
孙青霞如此寻思。
他看透了龙舌兰的用意。
还有用心。
吴子劲一时对答不上来,余华月却向龙舌兰拱手道:“龙女侠好。”
龙舌半奇道:“你怎么知道我是龙舌兰?”
余华月道:“龙女侠英气迫人,美艳不可方物,又具侠骨丹心,这一番话说了下来,自见机行,妙意巧心的,若不是龙姑娘,却还是谁?近日来,龙女侠和孙大侠一并联袂,千山登遍,万径行尽,成为江湖上所最瞩目的一对鸳鸯剑侣,蝴蝶侠侣,有谁不知?何况,龙捕头的‘一花五叶’箭,这绿色小剑往背上一挂,还有谁认不出龙女神捕的侠踪圣驾呢!余某眼浅识薄,拜会嫌迟哩,要不然,我这位吴小兄弟,也不必装腔作势,到底还是让龙捕头当耗子一样捉弄了。”
吴子劲挣红了脸,跟他的一头黄发正好相得映彰,“你……余三当家……你这算——!”
余华月径自道:“龙姑娘,这不像话的确没能逃得过你的法眼,他不错是姓吴,但名为中奇,不是子劲,外号‘刀笑剑哭’,当然不是什么‘狮子摇头’之类的古怪称号,他其实是咱们的七当家。”
这番话,形同把什么机密都向人给抖出去了,那绰枪黑流第一个就忍不住:“老三,你搞什么鬼,来砸咱们自己兄弟的台!”
余华月依然平心静气
“老五,咱们穿了,别撑了。”
那“老五”自然就是“流氓军”里的五当家程巢皮,但而今却大惑不解:“什么穿了?咱谁也没漏底!”
余华月叹了一口气:“在明人面前,咱们一上阵,就连底都泄了。”
程巢皮忿忿地悻悻地道:“三哥又何必老长他人志气,尽灭自己威风!”
余华月只好微笑向龙舌兰温和的问了一句:
“其实并没有‘扶济镖局’,是不是?”
龙舌兰嫣然笑了。
“我一向喜欢人谈话温和的。”
“所以我回答你:”
“没有。”
余华月道:“当然也没有‘金轮镖局’?”
龙舌兰道:“有,不过不是在莱阳。”
她吃吃地笑道:“况且,他说话也没有山东口音。”
余华月正色道:“就算他身份可疑,但也不见得其他人的话就不可信。”
龙舌兰笑着,像只小狐狸,一般美,一般媚,一般慧黠可人,道,“假如你给我喝的第一杯茶是有毒的,我会不怀疑接下去第二、三、四杯茶是不是也有毒?”
她吃吃地以纤指向吴中奇等人指笑道:“何况,若这儿真是黑店,那这黑店也可真太大意了。每次做案,总有重要活口留下,倒似生怕人不知道:我家开的是黑店似的,你巴不得叫人代为宣传呢!”
余华月一时默然无语。
那吴中奇气得恨声切齿:“你这疯女人,骚蹄子,看我把你大御八块,我宰了你!”
龙舌兰也不动气,只叉腰道:“过来呀,大镖师,我等你宰呢!”
说时,桃花眼儿一瞟,两络长发发稍就含在两片薄荷叶似的樱唇间,美煞也媚煞了。
只听言尖沉声道,“龙女捕头,谢谢你。”他说话一向洪亮,就连这番沉声的几句话,也还是闷鞭炮似的响。
但这闷炮声中充满了诚意和谢意。
他这时已悄没声息的走到龙舌兰身边,轻快得就像一只跳蚤。
他全身躬起,将全力都摆在战斗上,就像一只战蚤。
孙青霞曾见识过他的轻功,故不为奇,但龙舌半却几乎没给他吓了一跳:
他一向步履沉重,声音响亮,予人莽烈的感觉,却不意有这么灵巧的轻功!——可见得世上一切真功夫,都是练出来的,而不是生出来的,更不是看出来的。
此际龙舌兰、孙青霞、王大维,加上言尖等四人,背并而立,正好对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应敌。
只听程巢皮长枪一抖,又喊了一声:“三哥——”
余华月点点头、和声的道:“我知道。”
程巢皮的脸色就像刚给鞭炮炸过一般,黑煞神也似的,瞪住余华月:
“余三哥、咱们总不能给这一男一女的一站出来,才说几句话,就给吓退回去吧?你一声令下,我干他奶奶的三百一十六个对穿洞!”
余华月和气得近乎老气的应了一声,“我明白。”
程巢皮吼了一声:“那你还等个屁?发令啊!?
他愤怒得似连眼边的皱纹都快脱落下来,持枪的手也气得快要拗断了枪——尽管那枪杆子是精铁打铸的,看去沉甸甸的,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但在他手里就像脆枝枯极一般易折。
余华月抬目.这一刹间,孙青霞感觉(抑或是错觉),他抬的不是那眉下的两只眼睛,而是印堂上的那颗“大咸蛋”一仿佛寻颗蛋才是他真正的“眼睛”。
第三只眼。
——只不知他的“第三只眼”是不是也能“通天”?
俗称成佛后即开“天通眼”,眼前这余华月,翻眼望人之际,像一个不知从哪颗星宿莅降的神人异物,多于像一个活在世间的人。
只见那余华月“怪眼”一翻,向孙青霞等人摊了摊手,道:“想必孙大侠、龙捕头已看得出来,我余某人也不好不作交持。”
孙青霞一笑道:“异曲同工。”
大家一时都不明白他此语何所指。
孙青霞道:“不久前我还打了一仗,对方已是先把退路摆好,至少可以自保、免死,他才肯出手一搏——你不是第一位。方式虽然不同,但效果一样。”
余华月听了,居然脸也不红,只问:“有这样的人么,却不知是谁?”
孙青霞也不隐瞒,只道:“任怨。”
余华月倒似真的吃了一惊:“‘任氏双刑’的任怨!?”
孙青霞淡淡地道:“任劳任怨的任怨。”
余华月吐舌道:“你们得罪的人也不少呀。”
孙青霞道:“所以才不在乎再多你一个。”
余华月郑重澄清:“我们不止是一个人。”
孙青霞道:“所以我要给你一个交人。”
程巢皮在后大喝道:“留下你的狗头来,那就是最好的交待。”
余华月额上的咸蛋又似是分裂了一下,这一次,仿佛飘出一对鸳鸯来,但又一闪即没。他举起了十字枪,但枪头向下,左右晃了一晃。
程巢皮的眼睛立刻亮了。
黑而亮的眼睛,眼里好像点燃了一对火炬:黑火。
然后他就出了手。
未出手前,他飞身而起,像一道黑色的旋风。
他自马上一跃即起,一枪刺向大胃王。
大胃王自客栈飞身跃出之后,就一直盯着这黑流子程巢皮。
程巢皮一动,他立即就迎了上去。
他的步子很大。
他一步就迎上了那朵“黑云”。
程巢皮人在半空,如同密云里迸出一道闪电:
他一枪就戳了下去。
枪戳大胃王的胃。
在胃王手里的两支木条一交叉,格住了程巢皮那闪电一枪,巨双手上下一报,前后一扣,已搭架住“天下一般黑”程巢皮手上的枪。
枪在程巢皮手中。
大胃王一招已扣住他的枪,且正发力要把他的枪夺过来。
他用力一扯,枪是拉过来了。
可是枪折了。
枪折为二。
枪也裂而为二。
这一刹间,从枪尾也铮地弹出了一截枪尖!
大胃王手上的两支条一扳一挑,虽然可以夹得住一支快枪,但当然制不住那断为两截的枪。
也阻不了程巢皮的去势。
大胃王一愕之间,巢皮已掠到孙青霞的头顶。
这时,他双枪又驳成一枪,一枪就向孙青霞的头皮扎落。
滚滚乌云中一道激电。
电殛。
孙青霞没有抬头。
他甚至没有举目。
他仍看着余华月。
只看余华月。
他盯着小妖怪,却没理会正飞掠在他头上发出狠命一击的“黑神鸦”程巢皮。
程巢皮正一枪刺下。
枪快。
绝。
且厉。
一枪直扎孙青霞之头顶。
孙青霞没有动。
他没有闪躲。
他甚至没有抬头。
一枪刺下。
眼看要着——
忽然,枪改了向。
枪尖一偏。
枪也改了势。
枪尖仍刺落,但戳向的在眼看刺着孙青霞天灵盖之一刹间,改为刺向龙舌兰脸颊!
这变化极快。
就像程巢皮本来就是要扎向龙舌兰而不是刺向孙青霞一样;然而孙青霞好像也早知道程巢皮这一枪刺的一定是龙舌兰而不是他一样。
程巢废的枪势一偏。
——龙舌兰立即遇险。
这电光火石的刹那,孙青霞这才动了。
他动的是手。
也是剑。
剑在手。
手中有剑。
剑是好剑。
手是名剑手的手。
高手的手。
——这剑术高手已然动手。
动剑。
一剑刺出。
枪影迅即没去。
血光暴现。
这时,天空暴现一蓬血。
“黑云”忽然一折,像一头受伤的黑龙,倏地折翼般的跄踉而去,骤降至余华月的身边。
可是余华月却在这瞬间已不在他身边。
他已冲向孙青霞,快的就像雾雨中的一道鬼影,也像大白日里的一只战蚤。
他手中有枪。
这是一把很特殊的枪:
十字枪!
他一枪便往孙青霞的胸阻扎去!
——由于他的枪型特别,所以每一出手,就等于在同一时间里,他的正枪锋是刺往孙青霞的胸,但上枪尖却是撩向孙青霞的下颌,下枪口却是扎向孙青霞的小腹。
一枪三刺。
一出手,同时攻向三个日标。
而且是要害。
——只用一招。
高手也有松懈的时候。
是人就难免有疏忽。
就算是一流顶级高手。在某些特殊的时候,也会有疏失:例如在得意的时候,伤心的时候,疲倦的时候,胜利的时候……
孙青霞刚刚才一招伤了程巢皮,头向上仰,正是得心应手,这一刹间,余华月认准了:
出手!
余华月的十字枪这才出手,忽见眼前一花。
“花”的是孙青霞忽然不见了。
但“花”的确是开在自己的前面。
只不过,那是”剑花”。
这一朵“剑花”美极了,灿丽极了,冷冽极了,简亘让人惊艳已极,为这绝倒。
——接近这“花”,如果要付出任何代价,他都是心甘情愿的。
余华月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难怪那么多高手也死在孙青霞的剑下了,他们大概也受不住这一朵“剑花”的诱惑吧?
余华月当然不想死。
他曾经生了一场大病,连他贫穷的父母也觉得他必死无疑,把他扔弃到邻乡路边了,可是,他又死撑着爬回家里来了,使父母亲都大惑震讶,不忍心再丢弃他。
那时,他才不过四岁。
他有一次给数十只恶狗追噬,身上总共有三十一处伤口。几乎是遍体鳞伤,但他就是不死。
之后,他吃了二十七次狗肉。
——其中有四头是给他在那一次负伤中当场杀死的,所以不算。
那时,他才八岁。
到他十二岁的时候,给一群流氓侍凶器的围殴,情形比给狗咬还糟,他简直是体无完肤,然后,再给扔到沟渠里,打他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救他的人,只不过是做善事来埋葬他。
不料,他却在泥土掩盖他半身的时候,悠悠的转醒过来。
——要是那好心人先用泥土覆盖他脸孔,那他就死定了。
他仍然活着。
不死。
他不肯死。
他觉得只有能活下去,才是一切,要不然,一切都是徒然。
所以,这之后,他学武功,是为了保护自己,然后,他又以自己的武力.保护了一大群人,其实他也需要这一大群人来保护他,以壮他的声势。
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加入“流氓军”,“流氓军”的老大要等到他一个人做了三百四十二人合起来都干不成的惨案之后,再候他天涯流亡到头来无处遁身只好逃入十八星山,再直驱“嗟峨山”,“东方蜘蛛”老大这才特别札待、收容他,把他推举为“流氓军”的三当家。
他所做的一切,都为了使自己活下去:不受人欺侮但又能欺侮人的活下去。
因此,乍见“剑花”的余华月,绝对不要做扑火的飞蛾。
他不想死。
他一向都不爱美。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能更愉快的活下去。
为了这一点,他不借“毁容”,在自己脸上装上了许多“竹签”,又镶嵌了一个类近咸蛋壳的事物,都是为了在对敌时可以求存、求胜,乃至让自己更舒舒服服的活下去。
他甚至扬言:自己喜欢的是丑,而不是美。
因为但凡“美”的事物,都不长久。
花如是,女子如是,连家庭也如是……
所以余华月扬言:他不要家庭。
——生孩子做什么?又不便杀了吃了,含辛茹苦养大后又可能叛逆自己,养来做啥?
——娶老婆作什么?不如见到有美丽动人的女子,奸而杀之可也,又何必娶来养在身边,一怕她偷人,二怕她报仇。三怕她这不喜来那不顺,那多烦!
所以他决定终身不成家。
他只愿当强盔。
——只要当了强盗,他所作所为,就一切都可不必负责任了。
就是他的想法。
这只是他的想法,但他的杀法,都在这十字枪的枪尖上!
他本要一枪就戳死孙青霞。——他原早就知道,如果跟前这人真的是孙青霞,可不易斗,决没那么容易将之放倒。
是以,他攻出这一枪之前,早已想好了第二招、第三招、第四招……的应变法。
他总共想好了十招,一招比一招狠,一招比一招绝!
但他就算能想到孙青霞及时避得了,也想不到他会立即反攻。
“剑花”当头而开。
余华月空然用手一拳打在自己的鼻梁上。
“格”的一声,他的鼻梁发出了仿似折断的声响。
——这个要害关头,这人打断自己的鼻子干什么?
鼻梁断了,会疼。
但看余华月的模样,痛的绝对不会是他,而是他的敌人。
他的鼻子就像一个机关。
一个枢纽。
——那就是说,往那儿一按,某种机关就会即时发动。
对余华月的敌人而言,这通常就是他们丧命。丧生的时刻。
因为余华月这往自己鼻上擂一拳,竟把他原镶嵌在耳上、颔下、唇上、眼上的竹签,一股脑儿一蓬银斜雨似的全迸喷出来。
全激射向孙青霞。
这一下遽变,令在旁观战的大胃、言尖、龙舌兰等,莫不为之大惊失色:
大家都知道余华月脸上嵌着银晃晃的竹签。
这是一个事实。
大家也都只以为这只是“小妖怪”镶置的饰物——正如一些保持了远古风俗的民族一样,喜把金银珠宝,乃至避邪助威的“饰品”(甚至是人骨、骷髅)在脸上、脖上、身上佩挂似的。
没想到,这绝非饰物,而是暗器。
而且是极其厉害的暗器。
一发不可收拾。
“小妖怪”余华月就是这个样子,他不怕丑、也不怕难看,更不怕难堪,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要为了存身、活命、夺得胜利、成功。
所以他成功了。
他成功的暗算着了孙青霞。
孙青霞在叫一声,全身一躬,仰天倒下。
“流氓军”的人,顿时齐喝了一声轰天彩来。
——他们都跟随这“余三当家”出征打仗多次、久矣,自然心里清楚他的杀手锏,他们内心也早就期待三当家的能使杀手把那态度嚣张的家伙干掉!
果然得手!
余华月一向是待人态度越是谦逊,下手就越重、越是厉害、毒辣。
他一直以来都认为:要害一个人,就得对他友善;若是待对方不够友善,那就是对敌状态了,那又如何成功的害得好对方?
因此,他常常得到成功。
正如这一次,他也取得了胜利。
孙青霞倒下了。
——他的“飞签一杀”自是支支淬毒。
由于余华月姓“余”,武林中有一个著名的帮派“飞斧队”,队员大多是“余”姓高手,组合而成的,余华月一度加入成为其中一员,在七次战役中夺过功,两次使用过这“夺命飞签”。
但他却受到“飞斧队”副队长“飞斧神幢”余铭铃的责难。
“你怎么在暗哭上淬此厉毒?”
“既然用暗器对付人,那就是旨在杀人了——既要杀人,何不淬毒?”
“就算淬毒,也不必动用这种‘拉柴’之毒。”
“这毒只是够毒,也没啥不好?”
“还说没什么不好!这毒只要沾了,不死的人也得要变成半身不遂,或双手、双脚、四脚都不受人的控制,这样对一个武林高手而言,形同废人,未免残忍!”
“毒药本是残忍的。毒死的最好,毒不死的,至多,我加一枪戳死算了。”
“可是……我们‘飞斧队’的暗器是从不淬毒的。”
“你们用的是斧——我用的才是暗器。”
“你!——你不配用斧!”
终于,余铭铃不知激于义愤,还是实在瞧不顺眼这个心狠手辣而又离经叛道、自私自利但又有过人之能的同宗,到底还是逼余华月退出了“飞斧队”。
这使得余华月到头来还是加入了“流氓军”。
他的方式依然不改。
风格依旧。
他的“飞签一杀”依佯淬毒。
——淬的依然是“拉柴”之毒。
一种专门破坏人的脑神经中枢,使人的心、肌、神智全遭彻底破坏的毒。
恶毒的毒!
好毒!
至少,这毒已毒倒了孙青霞!
问题是,就算余华月的竹签没淬毒,孙青霞也一样不会好过。
因为他已着了余华月的“飞签”——小妖怪发射竹签的方式和手法是直接而了当,竹签自他脸上什么部位射出米,就射打向敌人的同样部位去:
没有比这更直截。
没有比这更具杀伤力。
孙青霞既着了,就一定倒。
余华月一招得手,心中得意,但却丝毫不大意。
他将十字枪一绰,神龙担水式,左右逢源格,左手勒马点兵诀,马上聚神留意。
孙青霞的同党有没有趁此攻来?是不是要乘此迎救他?有没有什么动静——他不想这头跑了个孙青霞,那头则反而受其他敌手所趁。
没有。
没有动静。
许是因为孙青霞明明已占了优势,但却遽变猝然,为他所击倒,言尖、龙舌兰等一时还接受不过来,而不及有所行动。
余华月觉得自己很应该在这场合说一些话,把场面镇下去再说:
“我奉劝大家别打了,这姓孙的是自找——”
话在说。
未说完。
话未说完剑光起。
剑光寒。
如雪。
剑光锋利得雪亮,又雪亮得锋利的剑,已指着他的咽喉。
他先看见剑光。
然后才看到剑:
剑尖。
那时剑尖已抵在他的咽喉上了。
——就真的只轻轻的、带点微痒的点触在他特别突露出来的喉核上。
之后他才看到人。
高、瘦、雪衣
唇薄如剑。眉直如剑;目亮如剑。英挺如剑。整个人就像一把出了鞘的剑。
好一个剑手和他的剑:孙青霞。
余华月只咽了一口唾液,他甚至可以感觉到吞下唾液的过程里还曾滑过孙育霞手里的剑锋上。
——那把剑虽还未刺入他的身体,但仿佛已切割人他的灵魂里,甚至亦跟他的元神混为一体。
这感觉太可怕。
但余华月依然在说话。
他依然能把话说下去——尽管那已不一定就是他原来想说的话:
“——孙大侠找上我的麻烦,那是我的荣幸、所以明知是不自量力,为了要给叫天王和大当家作个交代;只好自取其辱也得要硬着头皮受孙大侠赐教、饶命了。我现在就已经认输了。”
孙青霞没有表情。
“你不是还有法宝没使出来的么?”
“是,”
然后余华月突然做了一件事。
他这件事是既没动手、也没动脚、甚至全身不动——
事实上,只要他一动,孙青霞的剑尖只要往前一送,便可以轻易要了他的命。
他不动,但他的脸却动了。
动的是他的额。
不,其实是他额前的那粒“咸蛋”。
——那颗“咸蛋”好像完全受脸肌控制,就像眩眼.张口、呼息等五官一样。忽然又“裂”了开来。
乍见时,在那“咸蛋”里边飞出的好像是一时“蝴蝶”,后来,再飞出来的似是一双“鸳鸯”:这一次,飞出来的却又是什么?
没有。
在那看来似是瓷器打造的又像有磁性的“蛋形物体”上,开了一开。但没有,没有任何事物自那里飞出米。
可是孙青霞立即好像见了鬼一样,整个人倏然后翻,窜了开去。
他匆忙得连剑势往前一扎就可以要了余华月的命——他也没能顾及。
的确是没有东西自那灰白的蛋形物体内飞出业,要换作别人,稍掉以轻心,早就横死当堂。
但余华月对上的是孙青霞。
孙青霞这一刹间已判定:
一,是没有暗器自“蛋”里打出来。
二,但却有比暗器更可怕的东西自“蛋”里射出来。
三,那是气体。
——毒气!
什么毒气?
孙青霞一时也还是摸不着、弄不清楚,只知道它只是一小口的气,无色无味,也无形无状,但一旦看了,或嗅了一小小口,立即就无命无救。
所以他立即翻了出去。
他才向后弹出,后面却已多了一人。
不。
多了一柄枪。
这个人就在这一刹间持冲杀了过来!
由于他的冲势是那么勇、那么猛,他的枪势是那么锐、那么盛,以致他的人和枪已几乎合成一体了,分不出枪和人。
他的“黑煞枪”已扎了出去——
向着孙青霞的背后!
他虽在第一次动手时已伤在孙青霞的剑下,但他仍没有气馁,他还要等着呼应余华月,前后夹击。
而今他等着了。
他立即出击。
义无返顾!
他一枪扎向孙青霞,孙青霞忽然仰身出剑!
快!
枪快!
突击更快!
——这是程巢皮的狙击!
险!
剑险!
躲避更险!
——那是孙青霞的反击。
孙青霞猛然向后大仰身,程巢皮这一枪已刺了个空。
这刹间,程巢皮有两上变招可以马上作出反应的。
一,追击。
既是一枪刺空,即变招一枪刺落。
二,退守。
既然一枪不着,马上退身移守。
但他什么都来不及应变。
因为他一枪刺空之瞬刹间,孙青霞仰身出剑。一剑已低着他的下颔。
他只觉震愕。
——世上竟有那么快的应变!
以及那么快的剑!
他也觉寒粟。
寒意自剑尖一直寒到他的咽喉,又从他喉头一直寒入他的心底里,且从心上一直寒落他的脚底。
剑意大寒。
剑光太夺目:
这使得程巢皮一时间竟错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中剑死了。
可是没有。
孙青霞这一剑凝住不发。
他没有杀他。
他虽然没有下手杀他,但在这胸门大开的刹那,正是绝世良机,余华月又怎会放过?
他刚才也给孙青霞用剑尖抵过下颔。
孙青霞也没有杀他。
——只要孙青霞的剑一离开他的要害,他就立即反击:
一点也不留余地。
绝不留情。
——尽管现在孙青霞的剑尖也顶在他的结拜兄弟的喉
但他不管。
那不关他的事。
就算程巢皮是因为救他而遇险,但他还是绝不放弃杀死这叫天王恨之入骨早已下令诛杀的对象。
——必要时,纵然牺牲个程老五也不算是啥!
这同一时间,向孙青霞发动攻袭的,还不只是余华月。
还有“刀笑剑哭”吴中奇。
以及那名哭诉在黑店中伏的“老头儿”。
剑光只一刹。
惊雷响千秋。
铁肩担正义。
妙手著文章。
这儿说的能担正义原铁肩膀,只怕得要像是名捕铁手这种人,才有如此足够的分量,胆敢挑起武林的公义和正义,与邪恶势力放明对看干。
份量不是重量,不是买猪肉几斤肥几瘦几斤五花腩就可以衡量得出来。
至于妙手著文章,的确,真正的好文章决不是雕琢、修饰、造作同来的,常常是妙手偶得之,却成传世,惊世之作。
武功也一样。
剑法亦如是。
孙青霞现在就是这样。
余华月全力反扑。
他的十字枪发出了惊人的怒吼:
余华月的人很瘦小,枪却是既沉又重,这还不打紧,没有人会想到他的枪一经荡决,竟会带动了一种极强烈极巨大的旋风、罡气,他一枪扎出,就等于是枪尖、枪杆、枪口、枪柄乃至所带动的罡风、旋锋,全成了灭绝敌人的攻击。
他的人虽瘦、虽小,但适成的破坏力极大,所制造的旋风也极巨大的可怕。
巨大的可怕。
而且不可思议。
这时才显出他的实力。
他真正的实力。
也显示他刚才实未尽全力。
他保留了实力。
他刚才未尽全力是因为他还未到全力一搏的关头。
他要敌手不知道他的实力。
——敌人对他了解愈少,他就越有机可趁。
——敌人若是轻视他,对他而言就越有利。
他希望人瞧不起他。
他故意让人没把他瞧上眼。
他常表现得很谦让、很惶恐、甚至故意显得很无能。
惟有在敌人以为他弱小、不起眼的时候,才会疏忽。
敌人一疏忽,他就可以制胜。
甚至将对方置之于死地。
他现在就认为时机已至。
他一面利用程巢皮吸住孙青霞的注意力,一面向他的两名手下发出了决杀令和攻击令:
所以“刀笑剑哭”吴中奇马上动了手。
那名“老人”也立刻出手。
这“老人”其实不老:他只是样子长得老,他现在才四十五岁。他才二十五岁的时候,人已多说他样貌“慈祥”了,到了三十岁,年轻人见到他,多叫他做“公公”。
不过他的心可一点也不老。
他光是抢回来的女人当他的老婆、妾侍、押寨夫人的,就有十六个之多。
他的外号就叫“杀千刀”。
——太多人恨他了,所以就称之为“杀千刀”。
——然而他也不怕人恨,愈多人恨他,他就愈高兴,且愈觉得有成就感,所以他也喜欢人称之为“杀千刀”。
何况他真的用刀。
他是用刀好手。
他对付他的敌人,有时真不惜杀人千刀、宰人千次。
他狠。
他出手狠。
心也狠。
如今出手更狠更辣。
主要是因为:他知道既然余老三下令了。他就得全力以赴。
因为他心知肚明:
三当家是个不好惹的人。
——甚至比大当家更不好惹。
晒来“流氓军”就是只有五名当家,他是第三当家,吴中奇是第七当家,连同八、九家,其实都是余华月力荐上去的。
——在“流氓军”内,对余华月忠心、效忠的人才有立足之地,要不然,就算有大当家力保也不见得就可以安枕无忧平安到永久。
所以他若要保住地位,或想扶摇直上,就得在这余三哥面前有表现。
他要邀动。
他可不能让吴老六独得大功。
他绝不落后。
不执输。
他是“杀千刀”。
——“杀千刀”辛不老!
余华月是保留了实力。
不过保持实力的当然不只是他一人。
孙青霞也保持了实力。
实力,是要到真正重要关头才展现的。
未到要害关头,对方让你知道的,不一定是他的实力:看来财雄势大的,在真正交锋时,往往不堪一击;看来荏弱低能的,到最后关头,往往能出示强大的力量来。
不是人人都有强大的实力,有的人只在虚张声势。
人也不能一辈子都拥有实力,但真正有实力的人一定懂得如何保存他的实力。
余华月故意示弱,为的是保住了他足以令比他更强大的敌手致命之实力。
孙青霞看来嚣张、跋扈、骄横、傲慢。
但他其实并不冒躁、疏忽、轻浮、自大。
那一切浮夸的态度,也许只是他横眉冷对世间人的一种我行我素。
他也是个懂得潜藏实力的人。
真正有实力的人必善用实力。
“杀千刀”辛不老样子很老,可是他一向精力充沛,他也觉得自己一向人老心不老。
——他当然不老,要不然,他也不会有十六个老婆,而且,他还想多要五至六个呢!
但这一刹间,他突然觉得自己老了。
老得还几乎要垮了、毁了、死了。
他奋身一刀就向孙青霞砍了过去,但就在这时候,他着了一剑。
不过孙青霞的确没有向他出剑。
然而辛不老的确是着了剑。
孙青霞的剑。
辛不老全身都似给抽空了、抽了筋、连灵魂也抽掉了。
他看了孙青霞一“剑”。
那是孙青霞的“肘”。
——以肘作剑。
“肘剑”!
辛不老翻身而倒。
同时倒下的不止是辛不老一个。
吴中奇刀剑齐发。
他左手刀。
右手剑。
出刀的时候,刀会发出啸声。
啸声如笑声。
他的刀仿似在长笑。
发剑的时候,剑会炸出哮声。
哮声作泣声。
他每一剑都鬼哭神号。
他拦腰分斫孙青霞,同时剑斩孙青霞的人头。
由于他刚才假冒“黑店的受害者”一事遭龙知兰三言两语攻破,他是在三当家和众兄弟前翻了个大斤斗,所以他也不得马上能领一个大功,以补救他的失手和失利。
他刀风强。
剑势悍。
但没有用。
他刀将砍至、剑未斩到孙青霞的头项腰肋,他已着了一“剑”。
他飞了出去。
中剑,他本来是应该是受伤或流血的,可是他没有。
他只是如遭重击。
他也确遭重击。
孙青霞用“剑”击中了他。
那“剑”不是“剑”。
而是腿。
孙青霞在他的笑刀哭剑未攻到之前,已一脚把他踹飞出去。
那不是“脚”,而是剑。
踢出的居然是剑。但攻出的绝对是剑法:“脚剑”。
吴中奇着了这一剑,没有流血,只流泪,甚至也没有受伤。但十分受惊。
因为他只觉全身忽然酸软,而且瘫痪。
他飞了出去。
软倒于地。
“飞”出去的不是吴中奇。
而是程巢皮。
程巢皮这个人很凶。
极悍。
——在“流氓军”里头,他一直认为:排在前面的五大当家,是真材实料的,是实至名归的。
至于后面的四名当家,则是来路不正,只靠人事关系“混”上来的。
对于老大“东方蜘蛛”,他没话说——没有老大詹奏文,他就没有今天,当不成老五!
至于老二“好久不见”,他也没话说——因为现在“流氓军”已分不清楚到底谁才是老大,谁才是老二了,甚至有许多新进的子弟,还以为老二才是老大,老大只不过是个老二。
不过,老二曾救过他,救了他一向——就是因为这样,他发现老二已跟老三余华月结联,抵制老大,他也不好说话,不敢抗议,不想表态。
——因为他欠了二当家的恩情。
至于老四詹同莱,他还不放在眼里:这公子哥儿,除了一味好色,造作虚浮之外,他实在瞧不起这种靠他老爸窜起来的小把式。
他这人就是这样,瞧不顺眼的便是瞧不顺眼。
不过,他也不致于招惹这“四当家”,尽管这粉头儿还担当不起“老四”的架势,不过,他支持老大,又受过大当家的识重,加上这“食色公子”詹同荣对自己总算还不敢轻忽,常称他为“五叔”,听了气也就消了:这好色公子虽然未建殊功,但在外边贪食好色、风流快活,蹂躏糟塌了不少好人家的女子,致使“流氓军”因之而身名大噪,这也是不失为一种“以壮势威”的作用。
所以,詹同荣还是可以“名副其实”的——至少他够衰,够坏,够声名狼藉。
对于老三余华月,加入比他早,建勋比他多,而且他一向认为余老三心机深沉、心计多端。他一向不敢去挑战这号“阴阳怪气”的人物。
至于在他之后的四个当家,不管是“刀笑剑哭”吴中奇,还是“杀千刀”辛不老、仰或“独臂煞垦”雷越鼓,他那一个都看不上眼,看不入眼。
他觉得自己功劳最大。
最厉害。
最凶。
最悍。
也最勇。
——那些人跟他程老五怎么比!
怎么能比!?
他就是有这种心态。
这样少的想法。
所以他现在就算是身遇凶险,但一见是吴中奇和辛不老都全力扑击,他也不甘心。
他不管了。
死就死吧!
他连剑尖抵在他咽喉也不理了:刺就刺吧!
他反攻。
他的“黑煞抢”突然“软”了。
软得就像一条软皮蛇。
——枪本该就是硬的。
所以枪硬并不可怕。
可怕在枪软。
尤其像程巢皮这种人,武功一向走刚猛厉烈的路线,忽然之间,他的枪却软得像面条。霍地缠住了孙青霞的剑身,就像一只地动的黑色八爪鱼。
——好一柄黑枪!
——好一个变招!
这连孙青霞也意想不到。
可是更意想不到的是程巢皮。
因为他整个人忽然“飞”了出去。
“飞”出去的理由是。
他的“黑蛇枪”确是缠住了孙青霞的剑尖和剑锋,可是孙青霞一反肘、一回事,剑愕一旋,已把他打飞出去!
一时间,他几乎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他连手上的黑枪都脱了手。
他这把“黑枪”在刹间,已到了孙青霞手里,这一条活着的黑色“多头蛇”,却迅疾旦神奇似的飞去缠在余华月来势汹汹、力沉气劲的十字枪上。
一下子,余华月手上的枪,势消、劲灭,力量也完全给软化了,折断了。
余华月一发现不对劲,即退。
他退得炔。
飞快。
但当他双脚落地之际,他忽然又发现他的咽喉多了一事物:
剑。
剑尖又抵着他的喉咙。
余华月当然在疾退,但也认清了他退身之地。
他一直退到他那紫骝马旁。
他正要蹬身上马,但剑已指住他的咽喉。
没有机会了。
——这把见鬼的剑!
——这个魔鬼般的人!
他仍杀不了他。
他的剑仍威胁住他的性命。
他已无能为力。
他只有认输。
但他还没输。
因为他有:
——紫马。
余华月虽然还没上马,但他那匹紫马好像通灵似的,长嘶一声,一脚向他蹬来。
这一下,要是踢出的是人脚,无论是谁的脚,孙青霞必走已加以提防。
不过,他纵再精警,也断料不到,向他偷袭的是一只马脚。
一匹紫马的脚。
这马仿佛会武功。
这一蹄竟往孙青霞的脸部踹去!
这一回,孙青霞也吃了一惊。
这一脚来得好快!
他持剑的手往脸上一横一格,啪的一声,这一蹄就正着在他的横肘上!
这一刹间,孙青霞可以立时运功震断马脚。
可是他没有这样做。
他无意要伤害任何动物,更从不会动去伤害这么一头有灵性的马。
所以他只接下这一脚。
软接。
——而不是硬接。
“波”,尘土飞扬。
马脚之力,出奇的在。
孙青霞借力忽退。
他连退三步。
他惟有退,才不致震断马蹄。
——马,毕竟是无辜的。
它只是有灵性。
它只因忠于它的主人。
他不想弄断它的腿,尽管它攻击了他。
他却借这一蹄之力,退,手上的软枪借力一扯,余华月的十字枪立时握不住了。
脱手。
但同一时间,为了接下这一马蹄,孙青霞的剑尖也离开了余华月的咽喉一下,移开了大约三尺。
移开了一下下便够了。
离开了三尺那就十分足够了。
余华月立时反击。
那匹马踢出一脚,同时展现了腰鞍上的一截枪。
金色的枪。
余华月一手抄着。
枪在手里。
金枪。
他手法之快,真像只妖怪。
他这****可有个名堂,就叫做:
紫马金枪!
紫色的马。
金色的枪!
他的枪法很特别。
他一共连攻孙青霞五招。
五招都用枪尖。
他的枪尖——最尖最锐的部分,疾点飞刺。
那是枪法中的“点安决”。
他的枪法也正是:
点枪诀。
点点点点点。
每枪都点刺孙青霞。
金光灿烂。
枪花耀眼。
可惜无功。
因为他遇上了孙青霞。
只因他的枪对上了孙青霞的剑。
如果说有功,那便是:他凌厉的枪法终于逼出了孙青霞的剑法——
孙青霞的剑法有二种功法和一种杀法。
“功法”常用,“杀招”却极少施展,因为用不着。“功法”有二:
一是“心猿功。”
一是“意马法”。
他一向很少使出他这两种独门绝技。
他几乎不需要使用这种独家的剑法。
但而今他用上了。
他先使的是“意马剑法。”
只见他东刺一剑、西刺一剑。
这一剑不是刺向余华月什么要害、任何部位。
而是刺向虚。
攻向空。
——剑击虚空之处。
然而他第三剑才刺向余华月。
余华月以“点枪诀”反刺孙青霞的剑。
枪尖剑尖齐相遇。
枪比剑沉,劲猛力大,一般而言,两兵相击,剑必折。
但剑尖还未触及枪尖之前,枪尖已然歪了。
因为剑之尖已发出了一通锐劲。
这股锐劲破剑而出,甚至比剑还利,比剑尖更尖。
这当然就是:
剑气!
剑未到。
剑气先至!
“波”的一声,剑气打在枪尖上。
枪尖一歪。
——尽管枪尖之力远比剑尖强大,但枪尖却远比不上剑气强劲。
枪尖为剑气所激歪。剑尖却趁隙直取余华月之咽喉。
余华月马上应变。
他一向应变奇急。
奇和急。
——奇与急其实是两回事:
奇是出人意表。
急是快。
余华月绝对具备这两种能力。
他欲退。
但背有紫骝马。
他只好向左急闪。
他一闪,忽大叫一声。
他左耳突然喷出一道血雾,奇迹地出现了一道血口子。
他一痛,却临危不乱,而反应更奇。
更急。
更随机。
他马上向右挪。
他不明白他为何会受伤,但既然左边中伏,他立即便向右腾。
他闪得快。
所以他左耳只一道轻伤,入肉不深。
他的身法极敏捷,只一扭身,已避到了左边。
他快,可是,没有用。
他左肩膊又炸起了一道血雨。
他吃痛,且不明,只叫了一声。
他已连受二剑。
更可怕的是:
那一把发青的剑已回来了。
——就像魔鬼来重访他的灵魂。
不过,他宁愿遇上魔鬼也不愿意遇上这把剑。
以及这个持剑的人。
剑狂。
人魔。
剑又重行抵住他的咽喉。
无论他怎么躲、如何逃,都没有用。
这把剑好像天生就要搁在他喉核上,就看他自己是不是天生就是要死于这把剑下。
他可不愿死。
他现在可明白过来、
孙青霞东划是一剑、西划一剑,剑招虽过,剑刺个空,可是剑劲、剑意还留在那儿,剑锋虽去,剑势不改。
当第三攻来,不管他往左闪、还是向右避,都得撞上这就留在空中的剑气。
他一旦撞上去,就形同引爆了这两记在空中酝酿的剑劲。
是以他受了伤。
溅了血。
到底还是投避开那追命、要命的一剑。
——但究竟这一剑仍只指着他喉咙,没刺进去。
(他在等什么?)
余华月看进孙青霞的眼睛里,在那深寒碧澈的瞳仁里他见到两个正在恐惧中的自己。
他再次受制于孙青霞的剑下。
这时际,给打飞出去的程巢皮又翻身爬起。飞身上马,策骑飞奔而至。
他向孙青霞撞来。
——他一再受挫,仍要采取攻势。
仍要拯救余三当家!
黑骑。
黑枪。
以及黑汉子!
黑汉子不怕挫。
不怕折。
他好像也不怕死。
他一次一次的向孙青霞发出攻击,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对方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放过了他。
但他还是不认输。
不认命。
他还是冲上来。
杀过来。
——仿佛生死已不足惜。
其实当然不是的。
程巢皮也怕死。
——十分的怕死。
但他最怕人不理他,不睬他,瞧不起他,对他而言,这些无疑都比死更难受。
他最怕人瞧不起他。
他现在也不是不怕死。
更不是觉得余老三的命比他更贵重。
他绝对不是想为救余华月而牺牲自己之性命。
绝不是。
只不过,每一次,只要有人在旁看着他,他就忍不住表现他的勇气、胆色与豪情。
看的人越多,他就越忍不住要表现。
——要表现给旁人看。
尤其有女人在场的时候。
他要说明自己是一条汉子。
除此以外,除他之外,更无一人是汉子。
——龙舌兰当然是个女人,而且更无疑是个美丽的女子。
他也不明白他为何会这样子。
但一遇上大场面,只要有人看着,甚至越是多人围观,他越是禁不住要表达他的勇者无惧!
因此,“流氓军”的子弟们都很怕他、很佩服他、也对他很畏惧。
但他依然仍在“流氓军”中屹立不倒,乃至扶摇直上。
不过,再怎么上,爬到“五当家”这关卡上,仍是得停顿下来。
因为再上一线,就是老四。
老四由詹同荣担当。
他再悍,也没有像“食色公子”那样的老爸。
他没有靠山。
——一个人若没有背景靠山,再努力,也只事倍功半。
他也不像余华月。
他没有余老三那么精明的头脑,过人的手段,以及左右逢源的本事。
——这些本事,在江湖上,似乎要比真材实料、武功高强还重要。
而且像还是越来越重要了。
所以他只有屈居老五。
一直都是个五当家。
不过,而今,却似有机会、
“食色公子”詹同荣死了。
——四当家的交椅空了下来。
这是好时机。
——只要在这时际有好表现,哪怕不得到迁升。
一升,就是升为老四了。
这位子,他觉得自己实至名曰,并垂涎已久。
——在“流氓军”里,除了他,还有谁担待得起?
他不敢坐第一把交椅。
因为他自知坐不起。
他想都没想过要坐上去。
他也不敢妄想当老二。
因为他看到“好久不见”就知道自己今生今世都斗不起这个人。
他绝不是对手。
对于余华月,他倒不见得服气。
可是无论怎么说,他都得坐上第四把交椅,才有可能跟余老三别一别瞒头。
所以他要表现。
他急于表现。
可是他却忘了一点:
——要擢升为三当家,不一定要勇救余华月才能办到。
只要余华月死了,他也一样要以“熄妇熬成婆”。
依现在的情势,只要他撤手不管,说不定余老三就真的会丧命在孙青霞手中。
可是他还是忍不住。
他甚至不肯稍歇。
他赶去阻截孙青霞击杀余华月,简直有点奋不顾身。
他这样做,马上换得了“流氓军”诸兄弟们的彩声。
他们为他喝彩。
——也许,程巢皮为的,就是这个。
有些人,为了彩声和掌声,赞美与褒辞,真固不惜身,不惜死、乃至不惜一切。
也许程巢皮看去粗鲁不文,但事实上他就是这种人。
这样子的人。
他是这样子的人,拼起来的时候,有把狠劲,仿佛除他以外,更无一个是男儿。
可是他是这样想,但是有人不让他这样拼。
至少是不愿意他这样拼命。
所以发出了阻止。
能在此情此境、此时此势中发出阻截程巢皮营救余华月的人,只有一个。
余华月自己。
余华月大喝一声:“停手!”
“小妖怪”毕竟是“流氓军”的三当家,他喊停手,程巢皮不敢不住手。
余华月的耳、肩都在淌血。
可是他的神态倒很镇定。
他望着孙青霞,然后说了一句话。
“谢谢你。”
——他居然向孙青霞致谢,而不是求饶!
孙青霞冷冷地道:“谢我什么?”
余华月道:“我谢谢你不杀我。”
孙青霞的剑依然抵住余华月喉咙,正在蒙蒙细雨微微阳光中发寒发亮。
孙青霞的话音一点笑意也没有:“我没有说过我会饶恕你。”
余华月道:“如果你要下手,恐怕这儿谁也拦不住你。”
孙青霞道:“我现在杀你还不迟。”
余华月道,“如果你要杀我,早就下手了。”
孙青霞沉吟了一下,道:“你知道我为问不杀你?”
余华月道,“你要我带话回去。”
孙青霞道:“带给谁?”
余华月道:“大当家和大家。”
孙青霞道:“什么话?”
余华月道:“叫他们不要再试图攻袭‘义薄云吞’,因为有你在这儿。”
孙青霞道:“我事我是揽上了,我人在不在这儿都一样。”
余华月说:“我会把话转给詹老大。”
孙青霞道:“听说你们的二当家也很是个人物。”
余华月道:“确是个很难惹的人物。”
孙青霞道,“那也请把我的话带给你们的老二知悉。”
余华月道:“你已在众兄弟面前露了一手,我也挂了彩,这下已尽了力,回去跟老大、老二,都算有交代了,便没啥不可以转告的了。”
孙青霞道:“你有交持就好。我只怕你兄弟们还不服气,非逼我开杀戒不可。”
余华月道:“你阁下要真的大开杀戒,我们这里谁也不是你对手。”
说的时候,他一双小眉小目,还瞪了程巢皮一眼。
孙青霞道:“你两次都说‘我们这儿’——言下之意,是指‘这里之外的就有人制得住我,治得了我’?”
余华月一笑。
他的眼很眯。
笑起来很奸。
笑意甚狡。
“别忘了我们的老大是‘东方蜘蛛’。”
他说。
且带着洋洋自得。
当然不会忘记。
谁能忘记“东方蜘蛛”!
“东方蜘蛛”这个人很有名。
威名。
但他恶名更盛。
简直是恶名照彰。
大凡武林中名成人物,人在叙述他的成名史时,多半会说:“他几岁打败什么知名人物,几岁又击败什么绝顶高手。几岁又铲除了什么帮会组织,这些辉煌战史,成就了他今日艰苦得来之盛名。”
他就是有这些彪炳战绩,以致能保盛名不衰。
但“东方蜘蛛”不是。
他的盛、威、恶名,大抵都来自战役,而不是他个人的战史。
别人是战斗史。
——一场一场的战斗。
或是杀人史。
——身为武林人,难免杀掉一个又一个的敌人。
可是“东方蜘蛛”建立的是屠杀史。
——他不是一个一个人杀,而是一家人一家人、一族人一族人、一派人一派人、一镇人一镇人、一乡人一乡人,一城人一城人的杀。
屠杀殆尽。
他也不是一个人去杀这么多的人,而是带领他的兄弟子弟兵们,尽情屠杀,不肆杀戮,且带着兽性和欢狂的呼啸。
所以,大多数时候,“东方蜘蛛”不是一个人在杀伐,他几乎没有私人生活,他跟一大群兄弟、子弟、徒弟们混在一起,从这儿杀到那儿,南征北伐,杀得个不亦乐乎。
有时,他们还是“奉旨”屠杀的。
——遇上皇帝上便下旨的,或者连皇帝也不知情,却惹动了权臣像蔡京、豪绅、朱励这些在官场上、地方上都掌待半壁天的人物,他们要清除异己,又不便公然下手,于是便叫“东方蜘蛛”和他的手下“代劳”。
“代劳”就方便得多了,那可以当作江湖仇杀,根本可免审理、判案、杀光了便了事!
有时,他们也“奉令”屠城。
奉什么令?
“军令”。
军令如山。
譬如上将军童贯,奉命出怔,无功而退,铩羽而归,逼不得已,只好虚报军功,找些积弱的小民族、小部落大开杀戒,尽屠烧杀,掠掳殆尽,这样便可捞了个彩,却夺财物,同时也可在朝廷天子面前表示自己曾攻城陷阵,凯旋而归。
可是他手上的军队、积弱不振,连攻杀小部落、小城镇也财力有来逮。
所以他只好向“东方蜘蛛”“下令”,其实“下令”也真是“言重”了,“求助”才比较正确。
“东方蜘蛛”当然乐意效劳。
——一屠一城、灭一族,不但可以示威,又可以为“朝廷”(至少为权贵)建功,而且又大有油水可捞。
是以,“东方蜘蛛”乃以“屠杀”起家、他行动我多是一队人马随他出入,敌久而久之,人多称之为:
“流氓军”。
背底里,也有人称之为。
“禽兽兵”。
原因无他:他们的行为,何异于野兽流氓!
“东方蜘蛛”却一点也不介意这称号,他反而引以为荣,沾沾自喜。
他就是要人怕他。
——既然肯定不能使人敬爱他,不如使人惧之如虎豹,畏之如蛇蝎,这才显路出他的威风来。
不过,要人畏惧,最终也将付出代价。
他和他那一支“军队”,不错是为蔡京、王黼、朱励、童贯这一干宦官权臣做了不少事、屠杀了不少异已、讨了不少功,但到头来,他们声名太臭了,他们只得跟这干“兽兵”划清界限。
这一来,“流氓军”就给孤立了,背景靠山也显得软弱了。
可是,“流氓军”结仇却相当多,要打杀他们的,要缉逮他们的,就包括了:
四大名捕
七大寇
七帮八会九联盟
风云镖局
天机组
——这些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响当当的人物和组织,有的是白道、有的是黑道恶客,得罪和招怨了这些人,“流氓军”也只好吃不了、兜着走。
一路就“走”到嗟峨山一带“落草”。
那儿山高路遥皇帝远,一般人就算除恶杀敌,也犯不着老远的追杀到这穷山恶水的地方来,这一来一回,得耗费多少时候,而且猛兽出没,沼泽荆棘遍途,只怕一路上要解决的障碍险阻,还远超于对敌杀敌,况且“流氓军”既盘踞在这一带自然是熟悉地形险要,行军神出鬼没,沼途伏击,纵武功再高,只怕长途跋涉来到此地,也未必讨得着便宜——所以,绝少人会追击到这儿来。
是以,“流氓军”也就保住了。
扎了根。
他们暂时就“窝”在这儿。
而且,受江湖人追杀、屏弃而“逃亡”过来投靠的人也愈渐多了,势力愈渐壮大。
“小妖怪”余华月便是其中之一。
“天下一般黑”程巢皮倒是早就跟随老大“东方蜘蛛”闯荡多年。
“东方蜘蛛”詹奏文究凶极恶,一般人都不敢批评他谁敢批评他,难道不怕给他杀个抄家灭族、鸡犬不留?
但江湖上还是有不少能人异士的。
詹奏文的“朋友”(且不管是不是真的“交好”),都犯不着批评他,得罪他这个人。但他的敌人可不要买他这个面子。
其中“四大名捕”之三追命的批评最颇为感慨万千:
“这人万死不赎其罪。江湖上人说没有四大名捕抓不到的犯人,但这大好大恶之人我们就没抓着,实在名未副实;武林中人信誓旦旦,寄望我要追缉这个恶灌满盈的罪犯,一旦就逮,绳之以法,可是我到现在抓不着这个人,实在受之有愧。”
——连追命都捉不到这个人,可见詹奏文确有过人之能。
“七大寇”的老大沈虎惮则说的斩钉截铁:
“除恶务尽。但恶是除不尽的。惟詹蜘蛛是元凶,也是首恶。他杀人害人,不是害一人一事,而是杀全家灭全族。此人若除,万恶为之寒胆钦抑。若他未死,罪恶为之嚣张。我到今天仍未杀得了他,这是我的失败。”
——连”战神”沈虎禅也这样认为詹奏文是“首恶”且承认“失败”,可见这“东方蜘蛛”之恶之凶之可怕。
至于观任“鹰盟”盟主林投花则认为:
“詹奏文不肯投身于‘七帮八会九联盟’里,是我们的损失。我们不止少了一个同盟,而是多了一个敌人、一个仇人和一个随时都有足够实力作窝里反的大奸细——这种人,绝不能让他在中原武林立足。”
——林投花是江湖上最有权力的女人之一,她美如天仙,心若蛇蝎,几乎没什么人(尤其男人)不怕她、服她、思慕她、乃至甘心受她利用的。
不过,林投花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是詹蜘蛛已跟“好久不见”房子珠在一起之后的事。
之前她不说这话。
因为她仍有信心。
有信心总有一天詹奏文为她所用。
——毕竟,詹蜘蛛是男人。
只要是男人,林投花就有信心能收服得了他。
但詹奏文跟房子珠在一起后,她就知道不可能了。
同时房子珠也一定不会容让詹奏文接近她。
所以,一定是敌,不会是友。
——友须联络。
——敌必杀。
“风云镖局”则是总局主“九大关刀”龙放啸说了话。
他的话不是针对一个人。
他是对“流氓军”发了话:
“这种组织存在的一天,我们走镖的就没有好吃、好睡、好活的。‘流氓军’有一天未给铲除、仍出没于江湖,我们‘风云镖局’就不算把该做的事做完!”
龙放啸很少放。
他在武林中的地位极尊,只怕还略在“叫天王”之上。
但他不得不说话。
因为詹奏文曾三度劫了他的镖。
三次都镖失人亡。
——一个不剩。
张三爸也代表过“天机组”讲话。
他是“天机”的龙头。
“我们两次狙击‘流氓军’,消灭了他们不少徒儿,但始终未能格杀詹奏文,使他生了防范,反而日益壮大,那确是一种不幸。我若在有生之年,未能把‘东方蜘蛛’这一镖凶徒歼灭,老夫实在有愧当‘天机龙头’。”
——仿佛人人都因詹奏文这一股人马的存在而惴惴不安。
谁都不能忽视他们的存在。
孙青霞当然也不能。
更不会。
他一直都知道有这一彪人。
他也一向都留意詹奏文。
他知道詹蜘蛛是个厉害人物,所以他也明白余华明话中含意。
他同时也有特别留意在“流氓军”中另一号人物:
“洞房之珠”!
“洞房之珠”就是“流氓军”的二当家房子珠。
房子珠的来厉,十分奇怪,她的过去,几乎是:
没有。
她现在声名当然很大——几乎比“东方蜘蛛”还大、还响、还“可怕”。
在场的,连龙舌兰都听过房子珠的盛名,交在她手上要办的案子,房子珠是排在前三名里。
——许是因为龙舌兰是“京城女神捕”,而“洞房之珠”房子珠也是女飞贼、女大盗、女匪首之故。
——让女人来对付女人,似乎较适宜,也较恰当。
——以“毒”攻毒,以“美”治美。”
龙舌兰是美女。
房子珠当然也是美人。
龙舌兰查过房子珠的“底”,结果也是,没有。
这个人,没身世、没来历,没过去,没来龙去脉的就突然好像一平地窜起,凭空乍现似的,成了名、夺了权,成了人所共知的江湖第一流的辣手人物。
大约是两年多、三年前,大家都不知道有房子珠这个人物。
没听说过。
房子珠的成名过程:快速、简单、但也十分特别。
她甫让人触目,注意到她的“存在”,就是因为她:
嫁人。
直至现在,提起房子珠,大家都难免想起她最传奇的一个特点:
嫁。
——她不断的嫁人,两年半来,她一共(正式的)嫁了至少九次!
可以这样说:她是一口气“嫁”了九次,“洞房”了九次!
这女子竟以“嫁人”成名!
——好一个“洞房之珠”!
她第一次嫁的是位武林大豪:
“皓首神君”叶帅儿。
叶帅儿拥有名声地位,仆从无算,妻妾满堂,是冀北武林的一方大豪,也是横跨黑白二道的一代宗主。
他娶了房子珠。
这本来并无出奇之处。
叶帅儿一向好色如命,他要了房子珠之后,却完全不一样了。
他不再花天酒地,贪花好色。
他甚至休掉了所有的妻妾。
他只宠爱房子珠一人。
大家这才对房子珠另眼相看:
——这小妮子有什么能耐,居然能使这似正又邪的叶天王如此宠爱在一身。
武林中当然不止于一个“天王”、“叫天王”是“天王”。“叶天王”也是“天王”,不过,“皓首神君”的实力主要在于绿林,他的势力不似“叫天王”,能延及朝廷。
这种人物,就算未能呼风唤雨,也足以叱咤风云,可是就是看上了房子珠。
而且信任房子珠。
他几乎把他的“虎盟”大业,都交给了房子珠。
之后,他就突然暴毙。
死的十分突兀。
然后房子珠继续嫁人。
她“出道”之后第二个嫁的是“金甲开山”陆大命。
陆大命是龟盟盟主——“七帮八会九联盟”本来就是联结在一起的,房子珠因嫁入“虎盟”继而当上虎盟盟主,她因此而搭上“龟盟”盟主陆大命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久,房子珠又嫁给了陆大命。
于是,“龟”、“虎”二盟合并。
合并不久,房子珠又独揽大权,而且同样的“不幸”又再次发生了。
陆大命死了。
——死于暗杀。
凶手没折抓着。
——甚至谁也不知凶手是谁。
这时候,房子珠的权力更大了。
名声也更响了。
她又嫁人了。
这次,她嫁给“破衣帮”帮兰“摇身一鞭”王坏雨。
——“七帮八会九联盟”,“六帮”本来就跟“九联盟”关系甚为亲密,房子珠一人主持了“虎盟”和“龟盟”,自然跟“七帮”中的“破衣帮”有很多“亲近”的机会。
从种种迹象判断,房子珠都是个很人把握“机会”的人,而且也是个十分“风流”的女子。
不过,玉坏雨的“下场”却比陆大命和帅儿“好”一些。
他没死。
他只是“病”了。
一病不起,谁也不见。
他把“破衣帮”大任,交托给房子珠。
房子珠又是当之不疑,受之无愧的“欣然”接下了这“重担”。
这是房子珠的第三次“出嫁。”
余此类推。
她很快又“嫁”了第四次:
这次她不嫁给武夫。
嫁给文人。
——一位名动朝野的文人(也是闻入):遇衣轻。
于是也她成为一位同流才子的红粉佳人,同时也是元配夫人。
不过,遇衣轻要了她,很快就真的“衣带渐宽终无悔”,到头来还是真的跑去江边“轻”了生。
他投江自尽。
——原因为何?
无人知。
不可解。
房子珠接着“嫁”给了一位皇亲国戚:
——“石舅公”石唱唱。
石唱唱外号人称“石敢当”。
他敢担当。
他也担当得起。
他跟“叫天王”旗下大将陈贵人有十分相似的背景:既跟权臣蔡京、王黼等人交好,同时也能在皇帝、太子面前,说得了几句话。”
他也宠爱房子珠。
他也没有“好下场”。
他失踪了。
在他之后,房子珠的第六次“出嫁”,是嫁给“独眼独臂独行大侠”一日大盗江带衣。
江带衣这人在江湖上很有名望,但却跟“七帮八会九联盟”全无关系。
她的第七任“丈夫”是“风云镖局”的副总镖头之一的:
“一指定中原”朱一点。
这两人的运气又更“好”一点。
只是一点点。
一个摆明了“金盆洗手”,退出江湖。
另一个则进了牢。
坐牢的是江带衣。
——只剩下一只手一只眼的人给关进牢里当然滋味不好受。
听说,亲手把他们逮放监牢里的还是“四大名捕”中的老三:追命之杰作。
也就是说,房子珠嫁了七个丈夫,七个都是名人(尽管有的有权、有的有钱、有的有地位、大部份的都有武功,但全都很有名),但七个都没好下场,而且都是这几年间发生的事。
到了第八个,却不很有名。
但却很有权。
——暗权。
有些人看来很权力,实际上并不怎么;有些人外表不如何,职份也不算大高,其实才是掌实权、有实力的人。
孙收皮就是这样的人。
他是“相爷府”的总管,也是蔡京身边所最信任的人之一。
他的名头虽不大。但能在蔡京手边捞得这样的职位,已算非同小可。
他也一向不喜炫耀,不爱出风头,甚至不肯认功。
因为他知道他的主子不会喜欢。
他若要自己有一天还能“暗权在握”,就得尽量不做他主人不喜欢的事。
他当然愿意常不做下去。
——像蔡京那么一个巨贪极婪,已经富可敌国的人物。替他“管家”,油水丰厚,可想而知。
但他见了房子珠,一样色授魂销。
他娶了房子珠。
房子珠也嫁了给他。
结果是,两人异离。
——他们很快便分了手。
孙收皮是房子珠“下嫁”的男人中,唯一还算有“好收场”的人。
但在那段时候,他也形销骨立,骨瘦如柴。
事后,他那一群猪朋友狗友、狐群狗党,半打趣的问起他和房子珠的“婚姻生活”、“闺房之乐”,他只脸色惨变,摇手用头不已的央求:
“咱们不提这事了可好?我是收手得快,不然——嘿!”
大家都知道孙收皮是个老奸巨滑,狡似狐狸的人,但这人提起房子珠都谈虎色变,看来,房子珠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女子,而是。
妖!
于是,大家也背后滤称她为:
“洞房之珠”。
——“珠”是她的名字。
——“洞房”是她的本领。
——“洞房之珠”正好是“洞房蜘蛛”的谐音。
雌蜘蛛中雄蜘蛛交配了之后,通常都会吃掉雄蛛的,而雄蛛居然也甘情愿不挣扎的任由它吞噬。
——而且是越毒的蜘蛛如是。
当然,房子珠这个“绰号”起在她逃入嗟峨山之后。
那时候,她已跟“流氓军”的领袖“东方蜘蛛”詹奏文混在一起了。
而“东方蜘蛛”和“洞房之珠”正好配搭成一双。
一个够悍。
一个够妖!
“东方蜘蛛”詹奏文是“洞房之珠”的第九任大夫,也是她第九次结婚的对象。
两入一拍即合。
“蛛”、“珠”旨一之后,气势更壮,声威更响。
也不知是不是詹奏文命大硬之故,还是他“御妻有术”,他跟房子珠合在一起后,“流氓军”本身的力量,加上房子珠注入的“生力军”以欠她足以富甲一方的财力,“东方蜘蛛”在江湖上的地位可更高了。
——若不是他声名也太狼藉的话,几乎已足以跟“叫天王”分庭抗礼了。
——就算他名声太败坏,以此声威,他也足能与“一线王”别别瞄头了。
房子珠是“投奔”嗟峨山的“流氓军”,主动向詹奏文“投怀送抱”的。
她没有办法不逃亡。
原因很简单:
在“鹰盟”新任盟主林投花号召和设计之下:“虎盟”的子弟首先“起义”,要起来推翻房子珠。
然后是“龟盟”亲信,声言是房子珠狙杀陆大命,誓言要为旧盟主报这血海深仇!
在这要害关头“破衣帮”失踪帮主王环雨突然出现了。
他重现江湖,主要是为丐帮另一大分支“素衣帮”帮主白开心所救。
他原来一直让房子珠幽禁。
——房子珠一直不杀他,是还要借之号召,让她可以逐一并吞“污衣帮”,“锦衣帮”和“素衣帮”。
这几个丐帮重大支柱一旦纵控在伊之手,房子珠就可以只手遮天,甚至可以号令当时天下第一大帮,丐帮了。
可惜事与愿违。
这“危机”唤省了“素衣帮”。
“一笑倾城”白开心出了手。
也插了手。
白开心当然不会卖房子珠的账——正如“鹰盟”现任盟主林投花也无视于这“洞房之珠”之“诱惑”的道理是一样的:
一,她们都是女子。
二,她们都很漂亮。
三,他们都很有才干。
——这样的人物,天生便是房子珠这种女子相克互制的。
王坏雨一旦脱困,已下复人形,但却力指房子珠的阴谋诡计。
这时候,房子珠已兵败如山例,也四面楚歌。
偏生是遇衣轻的“自尽”和石唱唱的“失踪””也引起公愤,有人要为他们翻案。
要翻案的自然是十分“有力”的人士。
——据说背后策动这次“必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的,是源自孙收皮孙大总管的授意。
就连她的第六任丈夫“独眼独臂独行大盗”江带衣,也越押逃狱,同言要找她复仇!
他要“报仇”的原因是:
他之所以失手遭掠,东窗事发,全因房子珠告的密!
房子珠剩下的,大概只有第七任大夫:“一指定中原”朱一点在金盆洗手后,全无动静,既不出面指责他,亦不出力支持她。
朱一点没有动作,然而朱一点的大“背景靠山”,“风云镖局”却有,而且还是大却作。
总局主“九大关刀”龙放啸决定要剿灭房子珠这等丧德败行的淫妇。
以龙放啸在武林中之声威,登高一呼,谁人不听?何人不从?何况房子珠所作所为,早已让人切齿、齿冷,所以一时间,反的反,叛的叛,都对房子珠喊打喊杀,落井下石、谁都以诛杀这“洞房之珠”为职志。
房子珠撑不住局面。
她只有逃。
逃。
逃向远远的嗟峨山,找“风云镖局”的敌人、敢与龙放啸做对头的詹奏文、跟他联手一起,齐心对抗“风云镖局”、“虎盟”、“龟盟”、“破衣帮”和武林其他各门备派、各帮各会联结声讨他们的势力。
房子珠知道詹奏文必然有诚意帮她抗敌:因为她的敌人原就是他的敌人——更何况,有她人力、物力、财力的加盟,“流氓军”的战力就算不敢加倍,也添加了不少实力。
以策安全,以防万一,她一入“流氓军”,也尽可能去纠合她的势力——效忠于她个人的势力。
其中,“小妖怪”余华月就是她力争、拉拔的对象之一。
其他从第六名当家开始,都是她一刀提拔、擢升上去的。
很快的,“流氓军”中都知道房子珠掌有实权,亦相当得宠、还十分得势。
詹奏文很宠她。
很顾借她。
是以,“东方蜘蛛”在军中管的事,渐渐少了,享受却日渐多了,人也闲适、疏懒了下来。
反而是房子珠更忙了。
——“流氓军”中的事,已多由她来料理。
她是迅速晋升为“二当家”的“原来的“老二”:“屠夫”黎崩因攻打“感情用事帮”而丧生,她就完全“飞跃式”的升上了“第二把交椅”的“大位”。
她也受之不疑,不逞多让。
——所以,许多新加入“流氓军”的徒众,其至只知的“二当家”:洞房之珠,而来见“大当家”东方蜘蛛其人。
这就是“东方蜘蛛”和“洞房之珠”的来历。
孙青霞当然下会忘记:“流氓军”里有这样的人物。
——甚至可以说,他就是为了有这样的“幕后人物”,他才在此时此际做出这些行为来的。
所以他说:“有一日,我想会会东方蜘蛛詹大当家。”
余华月道,“可惜,我们的大头领一向不大喜欢接见客人的——许多名人高乎都找他,也没找着。”
孙青霞道:“我知道,不过,有一天,我总会会你们的东方蜘蛛和洞房之珠。”
余华月没有再辩驳下去,他只是笑笑:“有那么一天吧。”
他眯着眼观察孙青霞。他的眼睛本来就小,这样眯着眼睛看人,更加小得像眼皮上下都给缝合起来似的,只剩一点精光毕现。
他那么细微、用力且针锋相对的盯着孙青霞,仿佛要把对方就锁在他几乎缝合的眼睛里,留存起来,夹得平平扁扁死死牢牢的,一动也不能再动似的。
孙青霞道,“你现在已可以作出交待了没?”
——他问的当然是:余华月是不是已可以把军队徒众撤走了。
余华月倒也答得干净俐底:“你不只是几次击败了找,也一并击败我的弟兄,并都饶而不杀,大家就算不致于就此服了你,但都领受了你的不杀之德——我回去也足以向头几作出交代了。我已认命,技不如人,没话说。”
的确,孙青霞虽在短短的时间内一连击败他几次,但他不服气、也不服输,用计用强的反扑了几次,最终辽是仍受制于孙青霞。
所以他这次向程巢皮说:“你也没话说了吧?”
程巢皮什么也没说。
只一翻身,就上了马。
余华月向孙青霞一抱拳,并用他一双精明的小目向四周一瞄,道:
“青山不改,绿不水流,咱哥儿们今儿有孙大侠在,冒犯了也不敢得罪,这就承让,告退,但望他时他日再相见,看看到头来谁还谁的义,谁欠谁的命!”
话一说完,他就下令:
“撤!”
只一字。
马上上马。
马上撤。
退。
一下子,风卷残云,百余骑“流氓军”徒众,尽走一空,只留下孙青霞、龙舌兰、王大胃、言尖等仍留在“义薄云”客栈之前,且看如狼似虎来袭的敌军如何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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