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风 尤四姐
2016-06-15 阅读 : 次
有些爱情像枝头的花蕾,还未绽放,迎面风霜。
然后凋谢,跌落进尘埃里。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怅然若失
主角:同裳 ┃ 配角: ┃ 其它:
作者的作品:《半城繁华》《寂寞宫花红》《幸毋相忘》
☆.第一章
同泽嫁人的时候,同裳只有八岁。
那时父亲还在任上,天津衙门里的道台。大清将亡不亡那阵,和洋人打交道,空前的忙。家里夫人早年病故,时局不好,也没有续弦。同泽十五岁的那年春天,父亲就做主,把她嫁给了上海纺织厂大股东的三公子。
头一次见到吴恪,是在父亲的六十大寿上。
那天同泽回娘家,还没进后堂,先行迎接的老妈子就在底下议论,“姑爷家真是阔,连给大小姐提箱子的都有专车。那种黑壳子的车一部要好几十万,用来装下人,派头这样大!”
同裳长到十三岁,也知道害羞了,躲在雕花门后不愿意见人。好说歹说劝出来,她拿团扇遮住脸,才怯怯的看了姐夫一眼。
姐夫二十出头,穿着笔挺的西装,五官俊秀,但是眼神冷而硬。看人的时候倒很专注,是个极有教养的年轻人。她不敢开口,还是他先和她搭话。
“你是同裳么?”他留过洋,很西式的作派。向她伸出手一笑,“你好,我叫吴恪。你可以叫我姐夫,也可以直呼我的名字。”
同裳看着那修长的五指,有点不知所措。
同泽在旁边打圆场,“我爹爹家教严,你别这样,没的吓着她。”
吴恪不以为然,“自家人,有什么!”
同泽婉媚的倚在他身旁,两个同样漂亮的人,站在一起就像一张广告画。
吴恪脾气执拗,微笑着看她,一直维持这个动作。天窗上的一抹斜阳正打在他手上,愈发显得干净温暖。同裳很腼腆,但是怕姐夫下不来台,仍旧伸出手同他握了下。姐夫手心绵软,同裳想起来,以前听人说过,这样的人福气好,并且重情义。
彼时吴恪已经接管家族生意,上面两个哥哥不成器,抽鸦片、嫖堂子,因此所有重担都压在他肩上。他们只在衙门住了一夜,第二天就要回上海。
临行他送她一支派克金笔,把她的团扇接过去,提笔在扇面上提了“如濡”二字。飞扬的眉梢,映在温煦的春日里格外意气风发。他说,“什么时候愿意到上海做客,我差人来接你。”
她笑着点点头,“谢谢姐夫,姐夫再会。”
他扶同泽上了车,车窗上覆着绡纱的白帘子,车门关上后,隐约可以看见一点模糊的侧影。她站在廊子下目送他们,等车子驶出去好远才折回去。
☆.第二章
宣统帝被赶出了紫禁城。
父亲是满人,对朝廷忠心耿耿,和一群遗老孤臣们巴巴儿盼着复辟。不肯投靠民国政府,也不肯绞头发。长辫子咬牙切齿的往脖子上盘两圈,穿着他的云雁补服,每天五更照旧在东华门前候着。
终究上了年纪,时间一长精神恍惚。终于有一天被人抬回来,到家的时候连她都不认识了。床上躺了两天,最后撒手去了。
同裳失了主心骨,自己也像死了一大半。同泽从上海赶来穿父亲的孝,同行的是另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据说姐夫人在外国,赶不回来。富察家又没有儿子,就托他朋友帮忙料理丧事。
同泽安慰她,“没有了父亲,你还有我。”她替她擦擦眼泪,“别哭,跟我到上海去吧!”
安葬了父亲,她随姐姐南下。
吴家上年分了家,姐姐和姐夫搬离老宅子,自己另置了产业。新府很气派,三层的花园洋房,有喷泉和落地窗。
她们前脚抵达,后脚一辆沃尔斯利18就从林荫道那头驶来。停稳后下车的是吴恪,同裳叫了声姐夫,他冲她笑了笑。没有看同泽一眼,只道,“路上辛苦,快进去吧!”
家里的佣人上来接行李,殷勤往楼里引。天津衙门内的家具都是老式的,和这里西洋的摆设大不一样。她左右看看,觉得新奇。
原本一切都好,一切都是鲜焕的。可是说不出来,总感到莫名压抑。姐姐姐夫相处很冷淡,和三年前天差地别。她不敢问,闷头跟佣人上楼。刚走到拐角的地方,就听见他们起了争执。
同泽的声音有点阴阳怪气,“三少怎么舍得回来了?想是小公馆那头招呼不周?还是邵小姐攀上了别的恩客,怠慢了三少?”
吴恪不愿意和她兜搭,冷声道,“你少胡说八道,如今不像从前,也忌讳些。”
同裳脚下踯躅,心里惶惶的跳。暗想着姐夫大约外头有了人,不待见姐姐了。那她到这里来,身份岂不尴尬透了么!
同泽又尖又利的哟了声,“怎么?你还知道装面子,要在妹妹面前扮演好人?”
“你别不知好歹,我不说,是顾全你的脸面。”吴恪截了她的话,“打量我不知道你和秋启的事么?老爷子出殡是谁一手操办的?可要叫同裳过来问问?”
同泽倒缄默下来,半天没言语。边上的阿妈一脸为难,不住催促着,“小姐别耽搁了,这一路风尘仆仆,先洗个澡休息会儿吧!”
二楼房间很多,走廊两边对开门。清一色的柚木刻花门板,要是没有人带路,真的要辨不清南北的。阿妈领她进了左手第一间,她跟进去,人还是木木的。
“小姐坐一下,我去准备洗澡水。”阿妈放下皮箱,很快旋进卫生间里。
同裳环顾房间,地上铺着厚厚的土耳其地毯,床占据了一半地方。床头有金属管子扭成的花纹,雪白的褥子高高隆起,很考究。
她看着阿妈忙碌,其实很想打听刚才他们的对话是什么情况,到底还是忍住了。即便问,只怕也不会说。下人有下人的规矩,何况她是客人,装聋作哑要摆在头一条。
☆.第三章
同裳下楼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大堂里吊着巨大精美的水晶灯,一室辉煌,却没有半个人影。
她站在那里进退维谷,正好有丫头经过,她叫住她,“请问少奶奶在哪里?”
丫头说,“少奶奶出去了,先生在书房里。”一手托着托盘道,“我正要去送茶,小姐跟我来吧!”
书房在尽东头,门开着,进去便看见书架上数不清的书籍。吴恪坐在窗前的单人沙发里看报纸,身后有高高的落地灯。灯光洒下来,他就在那片温暖的光影里。
她还戴着孝,长长的发束着,鬓角别一朵白花。穿一件半新旧的倭缎旗袍,上面罩鹅黄的毛衣。伶仃立在门前,虽然过去了三年,脸上仍旧留有当初怯怯的神情。
他合上报纸站起来,“饿了么?今天才到,晚饭就在家里用。等歇了一夜,明日我看看能不能抽出时间来,再领你外头逛逛去。”
她嗯了声,迟疑的问,“姐姐呢?”
吴恪眼里闪过一丝鄙薄,“大约到百乐门跳舞去了吧!别管她,咱们两个吃饭。”
餐厅里也是标准上流社会的作派,鎏金蜡烛台、银红撒花餐垫。只是餐桌那样长,足够八个人进餐,还可以很宽绰。
吴恪替她搬了椅子,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同裳有点心不在焉。父亲新丧,同泽还有心情跳舞……她也瞧见了,她一进门就迫不及待摘了白花。原本她以为是忌讳戴孝进门,怕不吉利。可是现在看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自己的姐姐办事是这样,姐夫又是外人,她一下子掉到了海心里,四面够不着边。
吴恪给她布菜,“父亲过世我没能参加,实在是因为太忙,赶不过去,你别怪罪才好。”
同裳年纪虽小,却是世事洞明的。忙是借口,大抵还是因为同泽的所作所为,他已经不愿意再以半子的身份出席了。
“以后你在这里,就像自己家里一样。”他又说,“我和同泽虽然到了这个地步,与你并没有什么影响。我一天没和她离婚,对你就有照顾的责任。你不要拘着,有什么需要就吩咐下人。若是她们办不了,你再来找我。”
这些话本来应该是姐姐说的,现在却要姐夫来叮嘱她。她低下头道,“谢谢姐夫,我到这里来,要给姐夫添麻烦了。”
他笑了笑,“没有,你来我很高兴。家里人口少,多个人才热闹。有时候说说话,比独自看书强些。”他是真的高兴,添副碗筷对他来说不是负担。外面忙碌整天,回家后面对清锅冷灶,便是个男人也有寂寞的时候。
她笑靥浅生,“姐夫喜欢读书么?”
他点点头,“什么书都看,中外名著,时政要闻,再忙也要腾出点空来。你若是想看书就到书房里去挑,女孩子多阅读有好处,能静下心神来。只可惜同泽不喜欢,她只爱LV的手袋、FERREGAMO的皮鞋、CD的口红……”他说话的时候有些怅惘,这段婚姻曾经给他带来短暂的快乐,后来诸多不如意便接踵而至了。直到现在,令人沮丧。
☆.第四章
“你愿意上学么?我可以安排你进教会女中。”他抿了口红酒,“等学好了英文,还可以出国。到外面的世界看看,眼界宽了,心胸也更宽广。”
她摇摇头,脸上泛红,“父亲古派,我受的是老式教育。现在入学也跟不上人家了,要惹笑话的。”
他倒不强求,女孩子宜室宜家也没什么不好,便道,“由得你吧!先熟悉一下环境,哪天想出去了再说。”她脸上是羞涩的笑意,梨涡浅浅,眼睫低垂。面容身形笼在灯光下,像淡淡几笔勾勒出来的水墨画。他心头一跳,立刻转过脸去。
彼此都不再说话,安静的吃完一顿饭,气氛亲切而松懈。吴恪有个习惯,饭后到花园里散步消食,也算是种养身之道。仲春夜晚空气微凉,走一步,鹅卵石供着脚心,又痛又有些酥麻。她跟在他身后,他回头看看她,“冷么?”
她抬起眼,那眸子像沉在水底的黑曜石,欢乐的时候粼粼泛出波光来。她说,“不冷,我穿得多。”
莫名的,他面对她时心会奇异的平静。他想起才和同泽结婚那会儿,也不过是单纯的满足。仿佛是形单影只的孩子找到了玩伴,以为永远都不会孤独了。可是这个玩伴发现了新乐趣,有了自己的追求,终于弃他于不顾。
“姐夫。”她迟疑的说,“我身上有热孝,犯忌讳么?如果姐夫不高兴……”她的声音渐次低下来,如果不高兴,怎么样呢?父亲亡故不满四十九天,现在脱孝也没到时候。
他是新派的思想,不计较那么多,“你替父亲戴孝是应当的,我怎么会不高兴!”
她很感激他,欠身向他一福。“别见外,也不用动不动道谢。”
他勾起唇角,“以后长住在这里,难道整天‘谢谢’、‘对不起’么?横竖我这姐夫做得名存实亡,就当我是个兄长。我料着同泽很忙,你要找她大不易。倘或我再不管你,你初来乍到,很多地方不方便。”
一个男人有这样细腻的心思,着实非常难得。同裳又想客套,忆起他刚才的提议,到了嘴边的话便囫囵咽了回去。
园子里种了一圈棕榈树,伸展的枝叶在晚风里飒飒作响。他们走出去蛮远,檐角的灯光杳杳的,回望过去很朦胧。映着那雪白的墙皮,仿佛隔了一层薄雾。
她的皮鞋带点跟,倒不高,大概只有两公分吧!不知怎么的,突然绊了下。也不晓得绊在哪里,往前一个趔趄,幸好他及时托了她一把。她难为情得很,讪讪站稳了才道,“我穿不来有跟的鞋子,真是不好意思。”
臂弯还留着那个轻盈的份量,他握了握拳背过手,“散得够了,回去吧!早些休息,明天我带你出去定做鞋子。”
☆.第五章
他也闹不清自己是怎么回事,推掉了应酬,从外滩开车赶回来。家里有人,内心就很充实。已经久违了,简直忘了这种感觉。
他按按喇叭,园丁从小窗上探看,点头哈腰推开厚重的铁皮门。他直接把车开进去,拐个弯,停在喷泉池边。
“先生回来了?”阿妈上来迎接。
他往二楼看看,“少奶奶呢?”
阿妈两手在围裙上不住的擦拭,“少奶奶早上回来的,现在还在休息。”
这样也好,他心里想着,左右环顾,“二小姐人在哪里?”
阿妈往草坪方向指指,秋千架旁的长椅前站着个人,看见他望过去,微微点了一下头。她穿一套西洋长裙,不带束腰的。别人穿起来像睡衣,她却穿出别样的灵秀。他心情奇好,绕过车子朝她走过去。
她顶着当头的日照,皮肤白得近乎透明。把书合起来夹在腋下,和他打招呼,叫了声“姐夫”。
“去换件衣服,我带你出去。”他说,顺带瞥那书一眼,“看什么呢?”
她把书递给他,是司汤达的《红与黑》。
“姐姐一道去么?”她牵着裙角迈过排水。
吴恪道,“让她去睡,这会子叫她,她脾气大得很,要骂人的。”
他在大厅里点上支烟等她,等得很有耐心。隔了会儿她下楼来,换了件淡湖色泛水纹的旗袍。半寸高的元宝领衬托着粉腮,腰线不紧,恰到好处的裁剪。她是旗人出身,穿旗袍尤其有韵味。
他搀她上车,车子开到静安寺路上,在一家咖啡馆前停下来。他看看表,“时间还早,先陪你荡荡马路。”他孩子气的一笑,“前面新开了家老大昌,据说引进了丹麦的一种酥皮蛋糕。咱们过去看看,买些打包回去吃。”
同裳惊讶他有这样的一面,只是顺从的跟他走。先去面包房,再去了服装店和鞋店。同裳有点不好意思,他替她挑衣服款式,人家店员以为他们是夫妻,左一句“先生”,右一句“太太”。他居然没有解释,或许懒得费那口舌吧!付了钱,叫伙计把东西送到车上交给司机,复带她到餐馆里吃饭。点的东西都是当下时髦的,蟹粉汤包,日本寿司,还有鱼片火锅。她不大习惯在大庭广众下吃饭,只寥寥进几口就撂了筷子。
天擦黑的时候他领她去剧院,买好票又买汽水和爆米花。票没地方摆了,直接叼在嘴上。吴三少在上海滩算赫赫有名的人物,这个模样也不怕遇见熟人。同裳上前帮忙,刚接过来,果然有人和他搭讪。
“三少,长远不见,又轧新朋友啦?”
吴恪敷衍,“她是内妹。”
那两个人心照不宣的笑起来,“原来是小姨子啊!”
☆.第六章
大荧幕上播一部叫《卡里加里博士》的德国片子,无声电影,靠的的是夸张的表情和肢体动作。
剧场里伸手不见五指,唯剩幕布上幽幽的白光和耳边潮水一样的笑声。吴恪转过眼看同裳,她的脸在镜头转换下忽明忽暗。内心平静的人,笑容都是克己的。
手里抱着满满一兜爆米花没动过,时间久了慢慢冷下去。原本浓厚的奶油香也淡了,一粒粒翻卷的小云朵,变成无甚用处的附庸。
她的胳膊搭在扶手上,看不清,但可以想象得出是怎样如诗的美景。他突然渴望接触,假作无意的覆盖上去。
她吓了一跳,错愕的看他。努力了好几次想抽出来,他不动声色,然而手指紧紧收拢起来,把她包进掌心。
同裳背上起了一层汗,热得恍恍惚惚。她无地自容,要不是在剧院里,早就不管不顾的走了。她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心慌意乱,又觉得受了侮辱。上海再开放,到底还是在中国地面上。姐夫对妻妹怎么可以这样呢!
回去的路上她尽可能坐得离他远些,他启了启唇,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出口。之后的半个月他未再出现,有时候同裳想,是不是那天的一切都是幻觉?她是个思想单纯的人,并不愿意考虑那么多。过去了,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同泽很少有着家的时候,常常晚出早归,回来了也只是睡觉。这天倒例外,晚上没有娱乐,吃过了晚饭到她房间里和她聊天。
“我打算和吴恪离婚。”同泽说。她穿大红的丝质睡袍,坐在梳妆台前的天鹅绒凳子上。叠着二郎腿,露出一截雪白的皮肉。
同裳很意外,“为什么?”
同泽的红唇里吐出细细的烟,“因为没有感情了,再在一起,对大家都不好。”她往随身带来的水晶缸里弹烟灰,“我最近在找房子,等安顿下来接你过去。”
同裳说,“是因为那个叫秋启的人么?”
同泽愣了愣,“你也知道了?”
“你这样多伤姐夫的心!”她突然觉得吴恪很可怜,同泽的诸多举动简直不可思议。
“他不爱我。”同泽低下头去,神情落寞。不过一瞬,又挺起了胸膛,“反正我也不爱他,离婚是早晚的事,长痛不如短痛。”
同裳惘惘的,“那姐夫怎么说?他愿意离婚么?”
“他?”同泽一哂,“你不了解他,他最会扮猪吃老虎。要不是上年开始竞选商会会长,你以为他不想离婚?他是怕离婚官司闹上法庭,影响他的仕途罢了。”同裳枯着眉头看她,这就是怨偶么?因为不爱了,所以即便拆对方的台,也是心安理得的。
☆.第七章
同泽依旧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打扮入时的流连于百乐门和大都会。
大概缘分尽了,要遇上都很难。吴恪已经一个月没有见到同泽,有关于她的消息,仅仅是那几页离婚诉状。上海滩还没有他办不成的事,起诉书轻而易举就拿回来了。他掂在手里,心平气和的归归拢,夹在文件夹里。
同裳在房间就听见楼下的琴声,不紧不慢的《致爱丽丝》,每个音符像水一样流淌萦绕。
她料着大概是同泽在家,便开门下楼。寻声而去,走到琴房门前往里看,弹琴的人有双骄矜的眼睛,却是吴恪。
有一霎她很尴尬,大剧场的回忆仿佛兜了个圈,重又填满她的大脑。
曲子弹至尾声,势必有个圆润的收梢。在她怔忡之间,他已经阖上琴盖。
他走过来,低头看她,“你怕我么?”
她乱成一团麻,隔了半晌才道,“我不怕你,你又不是坏人。”
他的嘴角带着寡淡的笑,“我不是坏人……感谢你还能这样看待我。”他越过她往大厅里去,忽然顿住脚踅过身,“同裳,陪我走走好不好?”
她应该对他有戒备的,但是她答应了。
吴恪带她出了公馆,背着手,在林荫道上缓步的踱。外面刚刚下过雨,傍晚的天空是橘黄色的,空气里有泥土的芬芳。夏天来了,间或荡过两三声蝉鸣。
他说,“同泽起诉离婚了,你知道么?”
她虽然听同泽说起过,但没想到会这么快。见她不言声,他又道,“那个秋启是有名的花花公子,同泽跟了他,将来不会有好下场。横竖他们是这样了,我只不放心你。”
同裳听了他的话,隐隐有些不安,调过头望着他。
“你要跟同泽走,就会落到秋启手里。”他显得忧心忡忡,“接下来会怎么样,我不说你也知道。”
其实他颇为惭愧,怕换了别人会打她主意。自己做她的姐夫,结果还不是一样!同裳害怕起来,那个秋启她见过,就是为爹爹操办丧礼的。场面上做得漂亮,到处放交情,但绝不是个靠得住的人。
“不管你信不信,我很担心你。”他也不看她,径自道,“若是她和我离婚,我把你的监护权讨过来,你反对么?”
她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低头绞着手指,衣服上的宝相花纹让人晕眩。
他两只手插在裤袋里,歪着头打量她,“那你讨厌我么?”
同裳慌忙摇摇头,“怎么会呢!”
“上次那件事……”他说得有些艰难,“是我糊涂了,你别放在心上。”
摊开了也好,同裳反而轻松了。她抿嘴笑笑,“姐夫说的是哪件事?我怎么不记得了?”
他微讶,然后沉淀下来,点点头道,“不记得,便不记得吧!”
☆.第八章
吴恪在家的时间多了,每天下了班准时回来。偶尔有应酬,喝多了酒无声无息的,也不露面。
不知道为什么,同泽说要另外找房子的话再没提过。据说秋启的公司经营不景气,办砸了一笔生意,亏了许多钱。手上周转不灵,只好把计划搁置一旁。
但是吴恪和同泽的争吵还在继续,通常会听见同泽歇斯底里的咆哮。吴恪则是隐忍的,他沉默,沉默到令同泽绝望。
同裳想吴恪应该很累吧!这种精神上的折磨最煎熬。只不过她是局外人,旁观则罢,没有她置喙的余地。
夏至了,天气逐渐闷热。同裳不爱吹电扇,二楼的窗户上一律装着绡纱,到晚上开窗睡也很好。同泽的车每天傍晚六点准时出去,第二天□点钟再回来。长期的夜不归宿,已经成了惯例。吴恪手底下管着几千人,却独独管不住她。同裳是很公正的,她也不喜欢姐姐这样。正因为如此,越发同情起吴恪来。
一天半夜下楼喝水,经过小客厅的时候看见灯还亮着。吴恪以一种痛苦的姿势坐在那里,人佝偻着,低垂着头。同裳吓了一跳,走过去看他。头顶上的铜吊扇剌剌转着,他的头发竟都湿了。
“姐夫,这是怎么了?”她蹲下来看他,“是哪里不舒服么?”
他唔了声,“有点胃痛。”
他似乎从来不说满话,明明发作得这样厉害了,从他嘴里出来,仅仅还是“有点”。她着急起来,“要不要到医院里去?”
“没关系,已经吃过药了,过一会儿就好。”他说,微抬了抬头,脸上覆着一层汗。
同裳没见过他这副模样,这时才堪堪意识到,他不是无所不能的,他也只是个普通人。自鸣钟敲过一点,家里的佣人都休息了。眼下顾不得避嫌,她去打了手巾把子来给他擦汗,小声道,“我扶你到沙发上躺着,好不好?”
他顺从的站起来,她忙过去搀他,安顿好了跑上楼,取了条毛巾被来给他搭着。他一直蹙着眉,她也不敢离开,就在边上看护他。隔了很久才看他表情放松了些,她长出口气,在他耳边问,“好点了么?要喝水么?”
他摇摇头,又睁开眼看她,“好多了,谢谢你。”
她身上穿着长睡裙,两条藕节子样的胳膊□着。见他缓解了才猛然想起来,难堪的红了脸,“那你好好休息,我回房去了。”才待转身,手腕却被他掣住了。“你别走。”他嗓音嘶哑,“先别走,再陪我一会儿。”
同裳感到心口温柔的牵痛,怎么办呢?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她只知道不能拒绝他这样卑微的请求,他病着,生病的人总归比较脆弱。
“那你稍等,我上去一下。”
她回去加了件长袖,重新下楼的时候他已经坐起来了。毛巾被整齐的叠在一边,他的两肘撑在膝盖上。
☆.第九章
她在茶几旁坐下来,两个人对望着,没有说话,却一再的微笑。
吴恪商界里周旋,算是能言善道的。但是面对她,就变得语言匮乏。搜肠刮肚想了半天才道,“刚才多谢你,这是旧疾,空腹喝酒总会犯病。”
她依旧是恬淡的表情,“你都吃过药了,我也没做什么。”
“你做了很多同泽没有做过的。”他苦笑,“比如照顾我,比如坐下来听我说话。”
她的脸上悲喜难辨,“我姐姐的确有很多地方不足,但是她心眼不坏。也许因为太年轻了吧!如果可以,请你多给她一点时间。”
他很平静的告诉她,“我给了她六年时间,她爱玩,不想要孩子,我都由得她。甚至她和秋启的事,只要他们不公开,我也可以容忍。可是她变本加厉……我最近常常在考虑,这段婚姻究竟有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
同裳肯定不希望他们离婚,同泽的美貌是她的本钱,但美人终有迟暮的一天,将来老了还去凭借什么呢?然而她的离经叛道,是个男人都不能容忍。再去和他求告,分明强人所难。
她讪讪的,“你们这样,我很难过。”
吴恪倚着沙发扶手,白炽灯下的脸上有寒冷的悲哀。他的语速很慢,“现在离婚率高,看开了也没有什么。或许我早就应该从里面挣脱出来,与其浪费生命,不如争取自己想要的。”
他目光灼灼,同裳心里涌起一股凄凉。她有预感,这样下去会越走越偏。对他们来说太奢侈,彼此都消耗不起。她站起来退后一步,“时间太晚了,姐夫还是早点休息吧!”
她又想逃!吴恪索性把她拉进怀里,小小的个子,禁锢住,可以填满他灵魂缺失的那一块。
同裳挣扎不开,鼻子里溢满涕泪的酸楚。不可以的,她心里都明白。即便他和同泽感情不好,退一万步,就算他们将来离婚,她和他也不能够。
“我会尽快和她离婚,前几天我还在犹豫,现在我才想清楚。事业固然重要,我不能因此把一生的幸福葬送掉。”他紧紧抱住她,“同裳,同裳……你看看我的心吧!什么都不用你做,全部交给我。我和同泽到了这步是回天乏术了,你不要自责,不是你造成的。同泽早就递了离婚诉状,我只要签个字就可以了。你容我些时间,很快的。”
她一味的摇头,“她是我姐姐,我不能做这样的事。”
“可是我和她三年前就形同陌路,之所以迟迟没有离婚,刚开始是因为父母的压力。”他切切道,“如今分了家,再不用担心那些了。”
同裳伏在他胸前,有一瞬沉寂。然后才问,“那么竞选会长的事呢?”
他的手指捋过她的长发,“已经内定,下月初就公布。但对我来说,是或不是都不重要了。”
她幽幽叹息,驯服的,温柔的。他心里高兴起来,她是愿意的,说不定她也爱他。三年时间没有付诸东流,同泽再不堪,至少为他带来了同裳。
他欢喜极了,捧住她的手,虔诚的亲吻,“谢谢你,我的爱丽丝。”
他新冒出来的胡髭刺中她的手背,她缩了缩,笑靥如花。
☆.第十章
同裳不知不觉坠入爱河,年轻人,又是特殊的关系,避人耳目之下,极具别样的刺激性。
爱情像醇酒,心里装不下就上脸。有时一个动作,一个眼神,自以为控制得法,别人看来却昭然若揭。
公馆里有了流言,二小姐和先生好上了,出双入对,别提多亲密。虽然同泽不常在家,这话最终还是传到了她耳朵里。简直像灵丹妙药一样,同泽再也不出门了。她默默把跳舞时穿的高叉旗袍归置起来,当着同裳的面都扔进壁炉里。
“我决定不离婚了。”同泽说,挑衅的意味掩藏得很好。过来挽她的手,姐妹两个并肩坐在艺术沙发里。同泽把她的理由阐述了一遍,“我算来算去,要是论成就,还是吴恪本事大。今天的报纸头条看了吗?纺织商会会长人选公布了,是吴恪。其实这些年我怪他冷落我,现在想想是我不对。毕竟刚结婚那三年我们还是很恩爱的,后来他在外面那么拼命,也都是为了这个家。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我现在玩也玩够了,该收收心做我的贤妻良母了。要不然到手的会长夫人便宜了别人,岂不是太可惜了么!”
同裳猝不及防,惨白着一张脸,连手脚都变得冰冷。
同泽含笑望着她,“你知道他为什么一直没和我离婚?家族和事业固然是两点原因,但我相信,更多的还是因为他爱我。我是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仗着他的宠溺有恃无恐。这些年荒唐事情办了不少,昨天夜里细琢磨,再这样下去终有一天会后悔的。”她郑重握着她的手,“同裳,你也不希望我们离婚的,对不对?”
同泽就是孩子心性,吴恪以前和那些风月女子纠缠,不过逢场作戏,当不得真。这次不同,这次她感觉到了威胁,结结实实的当头棒喝。原先可有可无的东西,一旦有人争抢,顷刻就变成了宝贝。她发现自己还爱着吴恪,从来没有那么强烈的意识到过。
同裳喉咙里的气直往上堵,叫她说什么好呢?她现在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希望他们和好,还是希望她们离婚。
“同裳,我们名字的出处你晓得吗?”她喃喃,“岂曰无衣?与子同泽。岂曰无衣?与子同裳。我们是嫡嫡亲的姊妹,一笔写不出两个姓氏来的。你不会看着姐姐流落街头吧!”
同裳像挨了一记耳光,耳根子辣辣烧起来。她愧怍至极,是的,她是烧坏了脑子,怎么想起来抢同泽的丈夫?如果和吴恪在一起,那她这辈子再不能心安了。同泽的红唇优雅的上仰,“你和吴恪的事我都知道了。”她看见同裳惊惶得面红耳赤,反过来安抚道,“我不怪你,你年纪小,没有和外界接触过。我打算送你去留洋,到国外去。我有个好友在美国,我和他通过电话,把你托付给他。见了大世面,你就会发现经历的这些都不算什么。同裳,你是个好姑娘,听姐姐的话,今天就走。船票和学费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你放心,姐姐活着一天,就不会断了你的月供。”
同裳的眼睛里一片荒寒,她没有选择的余地。本来就是借居,现在打发她走,不走也得走。
她站起来,沿着旋转的楼梯上去。走到两层交界的地方,那里开着半扇窗户。有凉风穿过她的指间,她下意识想要握住。然而都是空的,就像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梦醒了,终究什么都没能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