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正传》(刘墉)读书笔记

2016-03-31 作者 : LeviD536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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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界看似和谐的外表下,实际上隐藏着许多令人不安的东西,但这才是现实,也是“生命的美丽与哀愁”。】

★《关于杀手》

她的出生很苦,心很毒。/她没见过她的父母,/她杀死了她的手足。/她曾经流离失所,伤重垂危,/所幸,遇到了贵人。/贵人为她诊治,给她教育,/使她脱胎换骨,/成为“美少女战士”。/靠她先天的天赋和后天的训练,/她成为所向无敌的“超级杀手”。/她出手没有声音,/她也不让“目标”发出声音。/除了目标,/她还杀了她的邻居和朋友。/当然,她也有温柔的一面。/她也谈恋爱,上了床。/在床上,她很激情,/一边享受被“进入”的快感,/一边杀死她的情人。/她很长寿,/长寿到所有的对手都死光。/她留下许多子嗣,/只是没有一个孩子为她送终。/活的时候,她常祈祷,/因为她不心安,/死的时候,她没有祈祷,/因为她终于平静。/她的棺环以鲜花,/她的丧礼充满哀歌;/她的贵人为她的逝去而伤怀。/她得到勋章,/且尸身经过特殊处理,/将永远被保存,供奉,/成为另一种不朽……

★英雄最伟大的结束是死在战场上,其次是寿终正寝在任上,再其次是退休之后好好地死去,最糟糕的莫过于死在敌人的刑场上。

英雄理当死得像英雄,就算进了竞技场,能肝脑涂地、肚破肠流地被杀死,也是好的。如果被绑着,乖乖上了绞刑台,就有失广大群众的殷望与拥戴了。

对的!广大群众。英雄本来就是为广大群众景仰面产生的。你作英雄时有多被拥护,你作狗熊时就有多被唾弃,如同一位武术宗师,自己创造一套武学、编织许多神话,再在一群弟子的吹捧之下,拥有无数景仰的群众;大家天没亮,就集合,一起聆听教诲,如醍醐灌顶般,被抑注、被充满。然后一起练那金刚不坏之功。

当有一天,这宗帅,这应该不可能死的"神人"居然得了病,且病得无法再"临朝"。消息传来,会是怎样的场面?这点小病,神人就倒下了,我们这些凡人跟着他,还有什么前途和保障?于是,神人还没死,神话已经破灭,徒从已经四散。

你说,这"神人"能倒下吗?就像楚汉相争时,汉王明明中了箭,受以重伤,躺在床上。还要被张良勉强拖起来,出去劳军,以安士卒。

神人死了,最惨的是下面的大弟子,神人的神话一半是他们编的,神话破灭了,幻想破灭了,失望的群众就要拿这些当年帮助妖言惑众的人开刀,原先辅佐的名将全成了帮凶。

所以神人甚至没有死的权利。死了,消息也可能被压着,不敢发丧。

★吃同志有什么稀奇?这世界上最容易吃到的就是身边的人,同志正是身边的人,兄弟总是阋墙,朋友总是争执,朋友之妻常被戏,甚至乱伦和性骚扰都总是发生在熟人的身上。如果统计一下,被陌生人抢的、骗的,只怕远比被"同志、朋友"坑的少得多。黑道花多大力量才能弄到一点钱,白道小小动一下,就是十几亿,道理很简单,白道看来像百姓的同志,大家不盯着他看,就算看也不怀疑,于是可以明目张胆地贪。这世上有什么比吃小老百姓同志更容易的事?

同样的光下,可以有不同"目的"的虫。同样的神坛下,也可以有不同目的的人。有人是虔诚地去拜神,有人是虔诚地去交朋友、搞直销、拉保险、卖房地产。有什么地方比神坛下更安静、更同志、更没有戒心、更容易推心置腹、更富有同情心、更像是兄弟姐妹?

★现在,我就是用晋文公的方法,但不放火,而喷水,把我要找的螳螂喷出来。如果喷不出来,喷死也可以。当主子看得起你,要拔擢你出来,你居然不识相,当然只有死路一条。人才是要给主子用的,尤其旷世奇才,更非主子莫属,就算主子不用,也不能留给别人用。"怀才"就是"怀壁",没罪也是有罪。

你以为你有几个臭钱吗?主子可以天天查你的税。你以为你有几个臭朋友吗?主子可以把你朋友全部买通。你以为你有个臭名吗,主子可以造你的谣。你以为你甘于平淡,可以隐居田园吗?主子可以扰得你鸡犬不宁,甚至没人敢买你的庄稼。

你觉得不平,觉得气愤,想要报复吗?你正中了主子的下怀。

你要报小仇吗?来!主子帮你,把那些欺侮你的小鬼全宰了。

你要报大仇吗?来,主子找人帮你,你的小辫子正落在主子手上。

你居然想找主子麻烦吗?你太大胆了,早看你有谋反之相,大家看到了吧!不是我主子迫害贤良,是他要造反,谁同情他就是与他同党。来来来!大家作个见证,不是主子爱杀,是不得不杀,一边杀,一边痛,心痛这个人才,落得这个下场。

★求人在嘴里塞一块面包容易,求人为自己擦屁股可是最难启齿的。问题是,只剩下半截手臂,他们怎么擦屁股?

我看到一对母子的照片,都是这样,没了双手。两张照片给我不同的感觉。一个中年人,没了双手,靠人接济下半辈子,不同于一个孩子没了双手,准备乞食一生。一个辛苦了大半辈子的母亲,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孩子接济;但是对个还不曾贡献社会的孩子而言,就真是只能求取悲怜了。这好比晚上喝得满脸通红的人,大不了是放松、放荡。一大早就喝酒的人,却要叫人瞧不起,认为那是"自暴自弃"和"作践自己"。

我的螳螂,不曾娱乐我一天,现在却要我供养它,喂它吃。喂它喝、为它擦屁股(清理粪便)。如果它有知,究竟会怎么想?

不过它毕竟是活过来了,它如果挨不了饿,早死了,也就没有下面的偷生。所以,一切"偷生"的人,先决条件是"求生",没有成功的求生,就没有下面的偷生。如此说来,那偷生就值得尊敬,毕竟他是求生的胜利者。在废墟里、在产道里、在手术台上,他虽没得到全胜,但得到了半胜,于是能被救,能活下去。这世界上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的事?

想起二次大战,纳粹犹太人集中营,进营之前先经过体检,看你还健康,可以当奴工,叫你到一边,让你多活几天。看你已经差不多了,活着只能耗口粮,就叫你到另一边,排队、脱衣服、进去大屋子洗澡、消毒。然后从淋浴的喷头里喷出毒气,再一车车运去烧掉。

也想起一位外科名医对我说,分割"连体婴",最困难的是如果两个孩子只有三条腿,到底把中间那条腿给谁。

"给那比较弱的。"我猜。

"错了!给比较强壮的。"他说:"比较强的比较可能存活下去,不如让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至于另一个,就看造化了。这样总比两个都死了,来得好,不是吗?"甚至连移植器官,美国医学界都有个趋势,不是移给最病危的,而是移给病较轻、较能救的。免得移植之后,还是死,浪费了有限的"器官"。

这就叫"天助自助者"。要人救你,你先得自己救自己,让人觉得你比较可以救。

★我也想到"种马"。对那稀世的宝马,即使它伤了脚,也好好养着,等待配种。一个受伤的英雄,虽不能动,生下的孩子,可还能成为会动的英雄。

想到在儿子毕业典礼上,遇到一位来自乌干达的医生,黑得发亮,亮得令人尊敬。他说:你知道吗,在旧时乌干达的部落间发生战事,如果掳获了敌人的大将,并不把他杀掉。相反地,还把自己部落里最强健聪明的女人嫁给他。等他们生了女儿,就鼓励继续生,如果生出了儿子,则立刻把那父亲杀掉。

道理很简单,他们要"强种",而强种常不是自己圈子能孕育的,必须"远交",取远处的种。

也想到最近纽约州罗彻斯特的一个奇案——

一位一九八五年车祸后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住在疗养院里,居然在十年之后,发现肚子大了起来。检查才发现,她怀了孕。她的父母是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反对堕胎,于是继续让她怀孕,居然生下一个两磅十一盎斯的孩子。还是自然分娩的呢!

这到底是悲剧还是喜剧?就悲剧而言,她被强暴,而且怀了野种,甚至一时不知父亲是谁。就喜剧而言,一个已经没有希望的女子,居然生个健康的娃娃,如果她有知,到底该哭还是该笑?

★我这话是"良有以也",因为当年我在中视跑新闻的时候,特别作过一个专题报志,把到各餐馆收来的"卫生毛巾"送去化验,结果十家有七家不卫生。采访车的司机老林说得露骨:"当然不卫生了,有些毛巾从黄色咖啡馆收来,马马虎虎洗洗,又进了餐馆。你要知道在黄色咖啡馆有不少吹奏的小姐。那茶不能喝,是小姐漱口的;那毛巾更不能擦,是用来擦更脏的东西的。"

从那以后,我绝不用外面的毛巾。我想"他正跟前一位或前许多位使用者,交换一种过瘾。"

★我很喜欢克林伊斯威特编导的那部西部电影"杀无赦(Unforgiven)",也很欣赏描写美军打越战的电影"前进高棉(Platoon)"。这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英雄、没有天生的"义师",更没有天生的"杀手"。过去西部片描写的都是快枪侠,枪出套、人倒地,一人能对付几十人。其实大部分的快枪侠,都可能由"窝囊废"出身,一辈子没杀过几个人,只因为下手毒、比人狠,就成了神话中的英雄。

二十年前也很少有美国电影,对越战作负面的描写。那是"仁义之师",就如同"皇后的贞操",不容人们置疑。岂知一群毛头小伙子,突然拿起杀人的武器,离乡背井,带着种族和武力的优越感,到地球的另一边。面对一群黄色皮肤的人,面对时时刻刻的死亡,可能做出多么不正常,且丧尽天良的事!

大多数战争电影和小说,都过度神话其中的英雄,似乎只要成为英雄,也就成了半个圣人,不再有七情六欲的人性、不再有龌龊卑鄙的童年。他是钟灵毓秀、天纵英明,他是万民所仰、社稷所靠。

岂知愈能成为英雄豪杰的人,愈可能在早年受到奇耻大辱,曾经卑微困顿。不然,他怎么能"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呢?

不要冀望英雄有伟大的胸怀,因为英雄常是狭隘环境中逼出来的;也不要冀望英雄有慈悲的心肠,因为英雄常是由打杀中产生的。

英雄是众英雄死光之后,剩下的未死者。那些死去的英雄常死在这位英雄的手里,他们怎么死的?这位英雄不会让你知道。所以,你会崇拜他——这位历劫归来、不死的英雄。

然后,这位英雄死了,又有新的"天降圣哲"出现。重新编织他的英雄神话,且站在上一位英雄的坟上,告诉大家"上一个时代的悲剧与真相"。

于是新的欢呼产生了。远远听去,与上一位英雄的吹呼没什么不同。人心也没什么不同。每个人都需要早上的精神训诲,听英雄的致词;也需要晚上的精神食粮,看八点档的连续剧。

说来说去,人们都是爱听故事、爱听神话的。没有神,人活着就没了目标。

所以,每个时代都要有英雄。

★"春宫"和"搏斗"都是最吸引人的。起码可以说色情和暴力都是最刺激的,你甚至可以把这两件事看成一体的两面,色情和暴力本来就分不开。

曾在一本欧洲的小杂志上看过一篇文章,题目是《道德或色情》,那插图真是惊人,一边放活色生香的图片,一边摆吊死的镜头。似乎死亡能激起性的快感,暴力能增加性的刺激。

这件事大概问日本人最清楚。算算看,日本的成人漫画和春宫电影,有多少不是与性虐待有关?有个日本学生对我说,这是因为日本男人的性能力太弱、性器官也太短小,所以产生反动力。但是据我研究,应该有四个原因:

第一,过于制式、严谨的礼教,日本人有着极大的压抑,一有缺口,就要迸发。想想!那种见面要鞠九十度的躬,对师长要如此尊敬的民族,怎么会在二次大战作出那么残酷的屠杀?德国人也一样啊!平常对人客客气气,多收你一毛钱,都要道歉老半天;盖起哥德式的"科隆大教堂",更好像能够用"塔尖"摸到上帝的脚。但在一次大战,又是多么狠毒!还有,在高棉的波布政权,前后杀了多少人?你知道那些操刀,把人胸膛切开来摘心,又用人头垫锅子烧饭的士兵原来是干什么的吗?他们居然多半是淳朴的农民哪!

所以,愈是礼教严谨、生活平淡的人,一朝失控,干起坏事愈可能"教你难以置信"。

第二,在日本那么男尊女卑,丈夫对太太可以颐指气使,女人对男人要卑躬屈膝的社会,使男性发展出专制和独断的行为模式。不但在日常生活上要役使女性,连在"房事"上也要"强力掌控"。

第三,我猜想日本军人在侵华战争时的残暴经验,固然使很多日本老兵后来反省、惭愧,而自动在中国道歉、认罪。但是也可能在许多人心里留下刺激的记忆。我相信许多那时的老兵还存有他们当年强暴中国女人,用刺刀或高梁秆插入中国女人下体的照片。这种经验,造成他们喜欢"性暴力"的文学和影片。

第四,是日本人的"美学"。日本人的美,属于"樱花式",即开即落、及时行乐,一方面发展出镜花水月、浮生若梦的"浮士绘"的美学。一方面发展出对死亡的美感追寻。在波士顿美术馆藏了一卷日本国宝级的画——"三条殿之火",除了腾空的烈焰、被纵火的房舍,更可怕的是画了一群正在屠杀的军人。在六个人的注视下,一个血淋淋的人头正被砍下;在长廊上,一个军人正拿着武士刀追杀一个跌倒的人。请问,在中国有这样歌颂"杀之美"的作品吗?在中国的书店,又买得到把女人五花大绑,称之为"绳之缚戏"的书吗?

★死,常常代表的不但是战争的结束,也代表死者这方面公理的结束。就像一群人搞斗争,你骂我、我骂你,愈是会骂的人,愈不会被别人骂,因为对方怕你反击。所谓"柿子挑软的吃",挨骂的常是最弱的;更往往是那天缺席,不在现场的。

死就是不在现场,而且可以确定,那死掉的人是永远不会再到现场了。所以兄弟被抓,问"黑枪是哪里弄来的?""是他交给我保管的。""他是谁?""他是刚死的那个人。"

两军交战,一方主帅被杀了,把头砍下来,挂在旗杆上,往往战争就结束了。

在某些时代,人们的公理是用决斗来决定的。如果你赢了,表示上天保佑你,你一定是对的。如果你死了,表示你撒谎、你不义、你该死,甚至你的家小也该杀。

以前在英国议会里,两个人争辩不休,就约好时间出去决斗,各拿一把枪,背对着背前进,数着步子,到同一时候,转身、开枪,你倒了,就输了。而且不止输了生命,还输去了"你争的道理"……

"人在人情在",这句话说得真是太好了,你不在,别人何必还为你发言。甚至应该说,你不在,是你对不起我,我当初支持你的时候,实在没想到你会那么早完蛋,而今你死了、败了、逃了、病了,我当然不能再支持你。

你会发现"维持一口气在",是多么要紧的事,那口气一完,什么都变色了——你政治的风向球立刻转向,"位阶的排列"立刻"重组"。你的铜像被泼上油漆、砍了头。你的神话开始被拆穿,你的伟大也开始朽烂。

两雄相争,不仅要看谁的力量大,也要看谁活得长,活得长表示你赢了"这口气",活得长也表示上帝站在你这边。活得长,更可以使你有时间把那"死鬼"当年的跟班,一一收拾掉。你可以毁掉一切对他有利的史料,烧毁他回忆录的稿子,流放为他说话的"臭老九",再安排自己人重新写历史。

所以活得长,能让历史都跟你站在一边,使你流芳千古。

★残酷或反传统的新闻,常是大家爱看的。如同早上在办公室,翻报纸,看到"某妇人一怒之下剪断丈夫的祸根,扔出窗去,正好被过路的野狗当作上天赐予的香肠,一口吞下。"大概很少有人能不"兴奋"地向大家宣读的。

反人性的事,常常也是人性的,它总是浮动在人性的底层。川端康成在〈日本之美与我〉里说"有思想的人,谁不想自杀?"卡缪在《异乡人》里说"每个正常人,多少都曾期望过他们新爱的人死掉。"这些不能被世俗承认的言论,却可能冲击着读者的心灵,甚至获得某种程度的共鸣。

人是一种幸灾乐祸的动物。当自己想做而未敢做的事,别人做了,而且被发现、被惩罚,便能引起自己暗暗的快感——

看吧!幸亏我没做,否则下场也落得如此。

看吧!我都不敢,他居然敢,活该被修理。

看吧!不是只有我想做,许多人已经做了,有一天我做,就不稀奇了。

于是社会在表面呈现高度的礼教,在底层却浮动着离经叛道。也幸亏这离经叛道的东西存在,于是被小说、电影、戏剧、绘画……一一摊开来,且引起人们的共鸣,千万潜藏的快感。

★让我想起前些时看过的一部法国电影"生命不过如此"(LifeandNothingBut)这部被纽约时报影评人评为"滔滔、感人,而且幽美"的电影,描述一次大战后,遗族们纷纷赶往前线认领自己亲人的尸体。

一个衣着考究、美艳无比的少妇也去了,一处处奔波,当最后确定丈夫已经死亡之后,居然说:"原先真怕他还活着,却变成了个废人;现在知道他死了,反而轻松了。"最后竟然爱上带她认尸的一个军官。

"找,只是基于夫妻的情义,不得不找。""找,只是想确定他真的死了。于是我获得完全的自由。"

这只母蛐蛐出来寻夫,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想法呢?

死本来就是不必被同情的。不管怎么样,死者感受不到同情。真正该被同情的,是生者。所谓"逝者己矣,生者何堪。"死的人,是主动离开的人,留下活着的孤儿寡母。怪不得许多未亡人会先"抚尸"痛苦,再"捶尸"大骂:"你好狠的心哪!抛下我们不管……"

既然如此,另结新欢,甚至为新欢演出"大劈棺",又有什么不对呢?

"大劈棺"应该是平剧迷无人不晓的戏码。它演的是什么?演的是奸夫淫妇还是一个"实实在在要活下去的女人"?既然丈夫已经死了,进了棺材。新来的男人便不是"奸夫";为了救新男人,而去劈前夫的棺材,挖前夫的脑子治病,也是一种权衡之后,不得不做的事。

话说回来,这妇人的丈夫,明明没死,却要装死,还化装成另外一个男人试验自己的妻子,又难道是对的吗?

我有个男学生要和太太离婚。原因是他在情人节故意偷偷用"一个仰幕者"的名义送了一大把玫瑰花到他太太办公室。还附封信,约定下班之后,在某餐厅碰面。

那太太下班前先打电话告诉丈夫,她要晚一点回家,接着就好好化了妆、喷了香水赴约。当然,碰到的不是别人,是她的丈夫。

情人节,两个人居然闹离婚。丈夫说太太不忠,时常想着出轨;太太辩说,就猜到是丈夫在恶作剧。

问题是,这男人何必去试探?要知道,试探的不是老婆,是人性。是人性底层的好奇与叛逆。

他跟"大劈棺"里的庄周一样,是混蛋!

★在丈夫的尸体前面跟另外一个男人作乐,甚至跟一个本来不认识的杀夫的仇人交欢,其实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想想,古今中外,杀了对方的男人、虏了对方的女人,再纳为自己妻室的有多少?看看中国婚姻史,为丈夫殉节的固然有一定的数目,但在那数目之外,依从了杀夫仇人的只怕更多不胜数。

尤其在过去,以男人为主的农业社会,一个女人没了男人,就活不下去。不接受那个"新男人",只怕自己幼小的孩子也活不下去,达个状况下,她能不依从吗?

相反地,愈是能独立,有个性的女人或男人,反而是最不会"变节"的。

变节最快的,往往是那些处处靠丈夫,或事事靠妻子照顾的人。愈是看来温驯的小女人,和听话的小丈夫,愈可能出问题。你不要以为他是那样依赖你,于是认为他会无比地忠实。你要想想,正因为他依赖,没了你就难以生活。所以当你死亡或长期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愈可能去依赖别人。

我看过一个日本的讽刺剧——

丈夫对妻子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妻子乖乖不断点头说"是"地脱了衣服。

丈夫出门了。

进来另一个男人,也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那女人也乖乖点头说"是"地脱下衣服。

这戏很讽刺,也很真实。如同我前面说的,它表现了人性底层的东西。

一个对丈夫或妻子唯唯诺诺的人,也可能对别的男人或女人唯唯诺诺。他们没有气节,因为他们缺了骨头。使他们缺骨头的,可能正是他们的另一半。

★公蛐蛐一死,屋里就静下来了。有时候没声音反而觉得更不安。怪不得有人要在屋里放个流泉,时时听水声;有人养鸟,要听鸟鸣;有人爱钟,一间屋子能挂好几个大钟;还有人喜欢在窗外种芭蕉。连我的空气清净机,明明吵得要死,说明书上却说这种频率不会吵,反而有安神之效。也怪不得有的丈夫爱打鼾,他的枕边人非但不觉其扰,哪一天丈夫不在家,还可能因为太安静而睡不着觉。

这前后两只公蛐蛐,连着叫了好一阵子,我由时时听到,变得时时听不到,也就是"有听没有到"。既然达到这种境界,它们的突然消失,就真有些不习惯了。

或许那些从政的人,也会有同样的感觉吧!由"一言堂",大家不敢说话,到突然的"大鸣大放",当然会不习惯。但是如果这样的局面久了,也适就了,一朝突然又没了反对的声音,会不会也觉得太孤寂呢?

所以,"绝对的权力,造成绝对的腐化"。也可以改成"绝对的安宁,造成绝对的不安。"那不安来自心理的不能"自我肯定",如同一位太成名的作家,写什么烂东西,别人都用,缺少了批评者,反而自己要不安。绝对的安宁也如同许多没有外侮,大家吃饱了、喝足了,无处发泄剩余的精力,于是搞内斗。连这世界的"冷战时期"结束,都非但不见安宁,民族和宗教的战争反而增多。爱斯基摩人,总处在无边的宁静当中,耳朵应该好,却发现聋子特别多。因为耳朵老不接触声音,偶尔打猎开枪,那枪声就造成严重的伤害,应该也是同样的道理。

★说巧也真巧,今年暑假我去花莲演讲,在花莲机场遇到陈维寿,手上拿了三个透明的塑胶盒,你猜里面是什么?居然是三只小螳螂。

"为什么不装在一个盒子里?"我问他。

"怕它们把彼此给吃了。"他说。

"听说有时候还在交尾,母螳螂就会把公螳螂的头咬下来。"我说。

"对!对!对!"他笑着,作出很奇怪的表情:"这样公螳螂才会快乐。"

"头被咬掉才会快乐?"我叫了起来。

"当然,男人没有了头脑去想,就更能充分享受性的快感了。"

"你又不是螳螂,你怎么知道?"我诘问他。

"我看得出来!"他很肯定地说。

★我也想这两只黄蜂,在"别人"都因为天寒,而躲在巢里不出来的时候,它们为什么还要出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那些在半夜三更,最不安全时刻受害的人,常是最可怜,或最勤快的人。可能是白天上课,晚上打工的女生,也可能是为了给孩子多存点钱的父母。

落魄的强盗抢落魄的人;苍凉的时代向苍凉的人下手;可怜人欺侮可怜人。不知道这些"施害"的人,是不是都发展出他们的"存在主义"。

记得以前在仁爱路的中视上班,紧邻的违章建筑区失火,我们站在中视的楼顶,看到有人抱着电视机从火场跑出来。后来才知道,原来那电视是我同事的,他住在里面,急着救火,没想到电视被人先"救"走了。

也记得我母亲说,当年逃难的时候,专有人出来抢。"这时候抢最好了!平常没人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走,逃难时就有了。平常身上不带太多值钱的东西,逃难时宝贝全带在了身上。平常有警察,这时候警察不但管不了,只怕自己有家伙,先变成了强盗。"

★哈哈!记起一个老同学从陕西回来说的笑话。

有一天他在朋友家做客,看到门口许多狗跑来跑去。就问朋友"都是你的狗啊!""是啊!""很漂亮!""你最欣赏哪一只?"我这老朋友就指了指其中一只。

没过多久,朋友斟上了酒,又端来一锅下酒的好菜,香极了!就是刚才指的那条狗。

哈哈!让我又记起一件更好笑的事。

当年我播新闻,前面一条新闻是某国际保护动物团体的负责人来台湾访问。后面接着就是一条专题,报导台北近郊的"狗农场"。

一大群狗在笼子里对人吠,一黑、二黄、三花、四白。据说在狗农场里工作,最重要的是不可跟狗建立感情,要使狗对你吠,使它恨你。然后有一天你杀它,才不会不安。你可以自我安慰:谁让你对我吼?使我先杀你。

★多麻烦哪!搞都搞不清。一个进了一个肚子,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全送作了堆,化成一堆屎,如同所有的丑闻、绯闻,到后来全是"落花都上燕巢泥"。伟大的人物,像法国前总统密特朗,在生前要瞒着大家有"私生女"的事实。但是才死,私生女就成立基金会,掌管了老爸的"智慧财"。

活着时候的"绯闻",死后就成为浪漫的"韵史",甚至被人传诵的故事。说"这个伟人也有平凡人的缺点,使他更令人觉得亲和、可爱而真实。"

只是如果那个闹绯闻的是女人,即使死后才被发现,似乎在历史上,无论中外,都难得到这"可爱而真实"的称诵。反而被冠上一大堆难听的封号。想想,提到武则天,有几个人知道她也曾知人善任,有一番政绩?只怕先想到张宗昌、张易之这些"面首"。

大概因为写史的多半是男人吧!我常想,如果把全部人类史由女人重新写过,会是怎么样的一番景象?

★肚子被咬开了,流出许多白白的汁液,像是肥肥的油脂。突然使我想起前些时在台湾,一位计程车驾驶对我说的——

"刚才有个女人坐我的车。这女人真大胆。她居然主动告诉我,说她才去找了牛郎。"那位驾驶兴高采烈地大笑着:"你知道她怎么说吗?她说她是要报复她丈夫,她丈夫既然敢出去找女人,她就去找男人。还说……"驾驶忍不住笑得没办法说下去,等了好几秒钟才出口长气:她居然说回去都不洗,就要找她丈夫办事,大家一起来,在里面碰面!"

"会写历史和出去玩的男人要小心了。"看着母蛐蛐一点一点进入派蒂的肚子,也是两个公的,在里面碰面,我心里有些悸动……

★太多事情没能解决。虫子抓不到,几天也抓不到一只小虫,眼看我的派蒂就要饿死。饿死倒也罢了,问题是能找到一个也就不能产卵,完成她生命循环的责任。对!当然有太多人一辈子也找不到男朋友、女朋友,一辈子没有夫妻缘。但是因为派蒂由我管,每天把它关在笼子里,没有机会像外面的"豪放女",常有跟异性眉来眼去的机会,所以它的不嫁,就仿佛把女儿成天关在家里,训以"人生大义、男女礼教和子孙教道"的父母,当孩子因此磋跎了青春,错过了姻缘父母是难辞其咎的。

记得儿子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开玩笑地说:"你应该还是个处男吧",他居然大为光火好像我瞧不起他。我当时一惊,心想,是不是如果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我这样问她,她也要生气?

"守贞"不是一种光荣吗?一个男孩能不轻易尝试肉体的媾合,把他的第一次给自己的伴侣,不也应该自许吗?抑或年轻一代已经另有想法,如同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一开头说的——"一朵被提炼过的玫瑰花,总比自生自灭地萎在枝头,多些生的情趣吧?"他们居然把"对自己身体的开发",视为成熟的一项指标,认为一个只知道探索外在世界,却不能解放自体的人,是青涩的呆子。

★想起我在台北住的大厦,以前二楼开了一家赌博电玩店。大概怕警察,而在大楼门厅里装了一架闭路摄影机。后来电玩店关了,摄影机也拆了,好多住户居然怀念"当年"。因为那一阵子,大楼住户很少失窃,窃贼都怕被拍下来。

也想起纽约的小意大利区,居然是曼哈顿唯一能够夜半三更带着女朋友散步的地方。因为它是"黑手党"的地盘,谁敢在那儿作案,就可能躺在某个高速公路的旁边,或被绞肉机绞成狗饲料。

小意大利区开了许多雅致的餐厅、酒吧,保留了最原味的"爵士乐",还开了一大堆画廊。

每次半夜,走在小意大利的街头,都觉得很像世外桃源,很幽静、很讽刺!

★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或许正是描写这种人的心理。两个抢匪,连手出击,抢到了金银财宝;当天晚上,虽然四野无人,敌人全都死光、跑光了。两个人相对,反而睡不着——各自防着对方。

那些超级强国也一样,唯恐敌方先发动核子攻击。便联合盟国,处心积虑地冷战,用尽办法分裂敌人。拆掉他的核子弹头、移开他瞄准的同标、甚至降下他的旗子、害死他的人民。只是,当这目标达成,原来的盟友又可能成为了新的"令我寝食难安的敌人"。

所以这世上的武器永远禁不了。国要与国斗、族要与族斗、人要与人斗、一家人也要争斗。各种动物、昆虫,更在进化中不断改进防御和攻击的能力。防御自己被别人猎杀,也攻击别人、猎杀别人。就算人类,原来强大的"犬齿"退化了,不再能狠狠地咬,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人是用大脑改进猎杀和防循的技巧。不再当面斗刀斗剑,并不表示变温柔了,而是避免了正面的肉搏,却在按钮时,能更狠毒地置对方于死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什么是"适者"?适者是禁得起被杀,又懂得去杀的生物。

与世隔绝的"乌托邦",只怕非但不能造成物种的进步,而且会造成退化。

原产模里斯的"渡渡(Dodo)",因为生活在没有天敌的小岛上,明明可以是会飞的鸽子,却长得又大又胖,胖得飞不起来,胖得被后去的欧洲人一一杀死,杀得绝种。多少原始民族,原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好好地生活,当文明人跟他们接触,他们就大量死亡,只因为接触到过去从来不会面对的疾病。如此说来,生物的进化应该感谢竞争;更露骨地说——应该感谢"杀"与"被杀"。

★狗对人吠,不是因为它强大,而是因为它怯懦,(可以手摸地,免得它以为你要捡石头打它。)轻轻对它说话,它八成就会摇尾巴了。

提到"蹲下来",大概养狗的人都会发现,狗很喜欢看人蹲。因为人蹲下来,变矮了,就成了与它平起平坐,在它眼里,也变成了一条狗。

"狗眼看人低"。最起码,它们希望看你"低"。

当然也可以反过来说,狗其实自以为跟人是一样的。它们是"狗眼自视高"。它一方面有一种自卑,又一方面有自大,是"自卑的自大"。

以前在报上常看到在某温泉区,有"狗与女人"的表演。那种狗被抓之后,多半被拉到空旷处,被一枪正法。大家都说这种狗经过训练,或喂了"春药"。其实我看,狗本来就会对人有邪念。当我少年时,亲眼见到邻居家四、五岁的小女孩蹲在地上玩,她家的狗居然从后面攀上她,露出一副丑态。你说,它如果不自以为与人同类,可能如此做吗?

派蒂显然也如此。我发现与其说她是天生"嗜杀",不如说她是天生的没有安全感,当你在她前面飞来飞去,给了她威胁,她要杀你。相反地,当你不动,让她安心,她也就不会动。

"主动的杀"、"不安的攻击"与"怯懦的防卫",常常是一件事。如同"杀是为了吃"与"杀是为了免得被对方杀",是一体两面的事。

当我小时候,常听家里的长辈骂人"蔫土匪"。有一天我问我老娘,那是什么意思。她举了个例子说:"在土匪当中,杀人最狠的常不是看来最壮的,而是那种有点像大姑娘,很害羞,不太说话的男人。平常在土匪窝里总拿这种人开玩笑,但是到出去抢劫的时候,最杀人不眨眼的,反而常是这种人,这种看来像蔫花的土匪,就叫蔫土匪。"

我开始怀疑"杀虫不眨眼"的派蒂,正是"蔫土匪"。她不是因为强,而是因为弱。在内心深处的自卑与怯懦,以及怕被人瞧不起的一种特殊心态,使她受不得一点气、留不得人在她身边。她唯恐别人半夜取她性命,于是先下手为强,杀尽能与她为敌的一切对手。包括她的朋友、她的亲人……

★小丫头扔下书包就坐在沙发上看螳螂的书,书名是《祈祷螳螂》(PrayingMantis)大概螳螂的种类很多,对于平常看到的这种会把两个前肢屈起来,像是祈祷的螳螂,洋人就管它叫"祈祷螳螂"。

多有意思啊!明明那祈祷的手势,是为了准备猎杀;那祈祷用的手,正是杀的利器;又明明是只阴狠毒辣的虫子,却称它为"祈祷螳螂",不是太讽刺了吗?

不过想想,哪一只祈祷的手,不是杀生的手呢?就算真不杀生,也可能拿起刀枪打一场"圣战"。每一场大屠杀的战争,在自己的眼里都可以是"圣战",最起码那是冒生命危险,来保护自己家小和理念的一场战争。

心里有"圣",外面有"战",就是"圣战"。两军对峙,各自磨刀霍霍,各自慷慨誓师,各自祈祷自己的神祗,保佑自己成功,以彰显神的公义。

只是,那两边祈祷的可能是同样的神。

还是《老子》说得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老子的观念里,"仁"不像儒家想的那么重要,甚至可以说那"仁"反而是"不仁"。既然"仁",就"爱";既然"爱",就会"偏私"。对于整个宇宙而言,偏私是不好的,反而不如让万物按照它们的自然去成长、云杀戮、去物化。

所以从老子的观点,违反自然的一切作为都是不对的。只是进一步想,人既然活在自然之中,违反自然这件事,不也是一种自然吗?你可以破坏水土、乱垦乱伐,然后河川变短,一雨成灾,把你毁灭。你也可以破坏臭氧层,然后温室效应、冰川融解、土地缩小、庄稼荒芜,把你摧毁,或使你反省、改正。到头来,宇宙还是宇宙。只是盈虚消长而已,根本没什么大的变化。

前些日子《纽约时报》报导,美国中西部的"橡树平原"严重退化,造成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生态改变。你知道最后归咎给谁吗?归咎于人们太努力防火了。由于没有天然的火灭作"定期清理",使生态系统被外来的物种霸占,使原来当地的自然景观整个改变了。

这不也证明了人们"强加的力量",也就是人们的"仁",反而对大自然,成为了不仁吗?

总之,你保护了可爱的"海獭",就保护不了稀有的"鲍鱼",因为海獭平均一天要吃七只鲍鱼。你保护了麋鹿,就保护不了草原,麋鹿吃光了草,到了冬天,还是一群群饿死。

都市里的鸽子,是"和平"与"仁爱"的象征,但是连梵蒂冈都发现不能再让鸽子这样繁殖下去,而采取了"节育"的手段。乡村里的大雁,是过境的候鸟,但是美国最近竟也有地方不得不有计划地射杀,还把雁肉拿去济助穷人。

你说什么叫"仁",什么叫"不仁"?什么叫"战争",什么又叫"和平"呢?

天杀万物,天也养万物;万物杀万物,万物也养万物。如此说来,这螳螂作祈祷状,且在你虔诚礼拜的时候,出手抓你、出言骗你、为你"开眼",要你"供养";然后将你吞下,不也是一种仁吗?

★交合,是一切生命的起点,也是最见不到物种差异的地方。没有错!人类的交媾早期和其他动物一样,都是由"后面"进入。因为两个都站着,而且雄性站得高、看得远,才能随时警戒、随时逃跑。只有到了晚期,才发展出面对面拥抱的交媾动作。眼睛能对着眼睛,胸部对着胸部,下面又紧紧相连,灵魂之窗和所有的"性感带"都相对。又因为拥抱而有安全感、从属感,多美啊!这是人类最值得向其他动物炫耀的一项特长。只是,这种做爱的动作,也最危险。

我没见过螳螂交尾,相信也脱不了那种雄性从后面进入的形式。似乎大多数的动物,在交配之前都会经过一番追逐,甚至打斗,打得头破血流,再半推半就地搞在一起,这种暴烈的动作,对某些人有特别的刺激。因为"性"常是征服的"目的",也总是征服后的"战利品"。有些人甚至喜欢"三人行"。前几年,美国有个警察,就常教老婆勾引别的男人上床,自己躲在衣柜里观赏。此事上了电视,连播好几个礼拜,两个人因此大出风头。但据心理学家分析,许多动物在性交时,如果同时有其他竞争者,会射出更多数目的精虫,以提高自己"后代"受孕的可能性。或许这也是对某些人而言,"三人行"更能产生刺激的原因。

★为吃而杀的杀,还情有可原;不为吃,也不为保护物种,或生态平衡而杀,则是一种罪恶。

同样的道理,对于那为了救丈夫的帕金森症,而设法怀胎,再堕胎,用胎儿的脑组织为丈夫治病,在我认为,更与“预谋杀人”没什么差异!

当然,你骂她是“为杀而生”的同时,她也可以辩说“这是为生而杀”——为了她丈夫的生而杀!

每个战争和每次屠宰,都是“为生而杀”。

每个繁殖的牧场,都是“为杀而生”。

甚至可以说,每个生物都在为生而杀,为杀而生。他们要活下去,所以杀;他们要与“总有一天会杀他们的上天”对抗,既然打不过,必须死,只好不断地生。

想到后来,我发现这宇宙间最大的杀戮者,竟然是“生我、育我、载我、覆我”的“天”!

★死本来就是只能自己面对的事,没有人能够帮你接受死亡,更不会有人能真正告诉你以后是什么样子。死是我们从出生就每时每刻"走向"的,也是我们经常思想、好奇,并恐惧的一件事。死是一扇门,望着、望着,望了一辈子,只见别人进去,不见人出来,终于有一天轮到我们自己。它多像一个谜底揭晓或彩券开奖、真相大白的时刻!只是,当我们知道死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我们已经死了。

所以我们可以说,死是"最大的痛苦",也是"所有痛苦的结束"。我们一生的痛苦,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如果死后有另一个世界,死就没什么好恐惧,因为那只是进入另一个空间。如果死后就完全消失了,也不会造成什么痛苦,因为已经没有了感觉痛苦的生命。

我很欣赏罗素(BertrandRussell,1872一1970)说的——

"一个老年人,已经了解了人生的喜乐与悲哀,也已经达成了他分内的工作,如果还存在对死亡的恐惧,是相当卑贱的事。"《如何过老年人的生活》

罗素用"卑贱"这个词,是有些过分。因为人难免恐惧死亡,我相信罗素自己也会。所以我认为那句话应该改为"人不应该在享有一切年轻的生命之后,到老年来怨老。因为老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包括恐惧与病痛,你必须独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