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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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要学。”年轻的霍去病跃跃欲试。

“现在没法学,得在战场上一边杀敌一边学习,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的艺术。”刘彦直道,“为师这里有两样东西,你拿去给刘彻看,他自会明白。”

说着拿出一卷帛书,一块玉佩,帛书是昨天请司马相如写的对匈奴的军事策略,玉佩是当年刘邦送给他的,希望汉高祖将报恩的誓言留给了后代。

“我这就去!”霍去病兴奋起来,没留意师父竟然敢直呼皇帝的名讳。

刘彦直微笑着点头。

霍去病是皇帝的外甥,也是侍从官,可以自由出入未央宫,他直接从陈府出来,骑上一匹白马,直奔未央宫而去,守卫的南军都认识他,不敢阻拦,白马少年直达御前,内侍通禀后,觐见皇帝。

此时的刘彻还没得到武帝的谥号,他只是一个精力旺盛的年轻皇帝,登基十余年来,政权渐渐稳固,国力也蒸蒸日上,盐铁酿酒收归国有,禁止诸侯私铸铜钱,鼓励民间养马,已经积蓄起足够的力量来对外进行征伐。

霍去病突然觐见,皇帝欣然接见,他喜欢用卫家人,卫氏一族都是姐姐平阳公主的奴仆,属于信得过的自己人,而且卫家人个个生的漂亮,皇后卫子夫自不用说,如果不是因为风华绝代也不会被收入宫中了,小舅子卫青也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外甥霍去病继承了卫家的血脉,长得酷似舅舅卫青年少之时,再过几年,少不得也要封他一个侍中。

外甥今天的表情有些奇怪,恭恭敬敬的将一卷帛书,一块玉佩呈给皇帝小姨夫,刘彻狐疑不已,先打开帛书看了看,上面写的竟然是对付匈奴的策略,建议轻骑长途奔袭,实行毁灭性打击,同时对西域诸国采取和平手段拉拢分化,这一切都暗合刘彻和他的幕僚班子制定的作战计划,但是能分析判断出这些并不难,这算是公开的秘密。

刘彻又拿起玉佩,只见上面两个古朴篆字:昆吾。

“此物从何而来?”刘彻震惊了。

第十章 轻骑

见皇帝神情剧变,霍去病有些担忧,他毕竟是生长在侯府中的孩子,自小耳濡目染惯了,虽然不敢欺君罔上,但是话里可以避重就轻,只说是府里来的异人,并不说是母亲给自己找的老师。

刘彻又问帛书是何人所写,得到同样的答案后忽然仰天大笑,笑的忘乎所以,内侍们闻声而来,交头接耳,不知皇帝因何发笑,霍去病尴尬的跪坐着,如在针毡之上,他虽然是外戚,但龙颜喜怒无常,谁知道下一秒会不会翻脸。

母亲肯定不会害自己,老师也不会故意触怒天子,皇帝是真的因为开心而笑,帛书加上玉佩,一定传达了一个巨大的好消息,霍去病快速分析过后,心中大定。

他猜的没错,刘彻是真的欣喜若狂,皇家密档中有高祖皇帝留下的许多交代,其中有一条是关于神仙的,刘邦在和项羽的交战中,可谓屡败屡战,有一次打得丢盔卸甲,孤身逃亡,若不是神仙搭救,早成了楚军刀下之鬼,这天下自然也就是项羽的了,为了报答神仙的救命之恩,刘邦以羊脂白玉相赠,神仙笑纳之后在白玉上刻了昆吾二字,与高祖相约若干年后子孙拿着玉佩相见换取封赏。

区区封赏,刘彻根本不会放在眼里,哪怕是封万户侯也舍得,他高兴的是神仙再现,并且将玉佩与帛书一并献上,意思已经非常明白,有神仙助战,此番北伐匈奴原本胜算只在五五之间,现在就有十成把握。

“去病,此人在何处,朕要召见他,对了,让东方朔也来。”刘彻兴致勃勃之余心思依然缜密,叫东方朔来是辨别神仙的真伪,这年头江湖术士可不少。

“遵旨!”少年霍去病喜气洋洋,飞一般奔出去,策马驰出未央宫。

可是老师却踪迹全无,不在府里,也没留下任何地址,把未央宫北阙找遍了也不见人影,少年醒悟过来,看老师的装束乃市井中人,应该去坊间寻找才是,于是策马去市集转悠,果然在人群中找到了正在耍猴卖艺的老师。

霍去病觉得脸上发烫,老师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卖艺,传出去岂不丢死人了,他硬生生忍着脾气,太阳穴上的血管一跳一跳的,拨转马头走了,刘彦直隔着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者已经看到了儿子尴尬羞怒的表情,不以为然,继续敲着手中的小铜锣,猴子卖力的表演着翻跟头的杂技,周围铜钱如雨点般洒下,叫好声一片,但在霍去病听来如同针刺一般。

少年先回未央宫复旨,只说那人不辞而别,再也寻不见了,皇帝并未雷霆震怒,真神仙嘛,都是有性格的,又不是东方朔那样的弄臣,他沉吟片刻,下了一道旨意,封霍去病为骠姚校尉,随卫青远征匈奴。

这次征伐匈奴是早已定好的,军马粮秣早已准备就绪,只等良辰吉日出征,本来没打算让霍去病这么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参战,但皇帝临时改变了主意,不但让他随同大军征战漠南,还封他一个仅低于将军的校尉。

霍去病惊喜万分,再三拜谢,皇帝风轻云淡,将案上的玉佩让内侍交给外甥。

“这个你戴着吧。”皇帝说,“朕用不着。”

一头雾水的霍去病回到了陈府,向母亲禀告今天发生的事情,卫少儿虽然担忧,但想想弟弟卫青是领军主帅,再苦也苦不到外甥,而且卫家出身卑微,需要军功来夯实基础,再说,还有一个神仙生父罩着呢。

“儿啊,此番出战要听你舅舅的话,做个督粮官就好。”卫少儿不懂行军打仗,只知道督粮官这个职务是最安全的。

“我要做就做大将军。”霍去病傲然道,他从小没有父亲,是在脂粉堆里长大的,宠溺的无法无天,弓马勉强还算娴熟,但是相比马背上长大的匈奴人还是不够看,这份野心引起了母亲深深的忧虑,但皇帝金口玉言,一切都无法改变了。

“那个什么老师,就是个骗子。”霍去病愤愤道,“儿子看到他在市井卖艺。”

卫少儿温柔的笑笑,她并不在意,是该让那家伙尝尝被自己儿子鄙视的滋味,谁让他抛下这娘俩呢。

数日后,霍去病带着二百轻骑,从长安出发直奔河东定襄,他的舅父,皇帝的小舅子,大将军卫青率领十万大军在定襄驻扎,正在等待出征的圣旨。

霍去病驻足山坡上,眺望定襄汉军大营,连绵十里,旌旗招展,二月寒风如刀,貂裘下少年一腔热血滚烫,执掌帅印,横扫匈奴,豪情壮志就要变成现实了。

但是进了大营之后,现实给了他残酷一击,军中生活实在是太艰苦了,就算是将军也只能住帐篷,寒夜里裹紧被子依然瑟瑟发抖,大将军卫青很照顾这个来镀金的外甥,给他安排了二十个亲兵随身伺候,早上不用升帐,也不用操练,连吃饭都是小灶。

但霍去病是个倔强的少年,他不希望被人看成躲在舅舅羽翼下的雏鸟,每天带着一帮亲兵纵马射猎,苦练杀敌本领,但那些老兵看了,依然只是摇头嗤笑。

卫青今年只有三十岁,但已经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了,大将军的军职不是凭借皇帝姐夫的关系,而是一刀一枪杀出来的,作为奴仆的儿子,又是卑贱的私生子,自幼生活环境极为恶劣,被人当成畜生一般对待,十五岁时,因姐姐卫子夫被皇帝宠幸,一夜之间从养马的奴仆成为皇帝的近臣侍中,换别人早就得意忘形,惹来杀身之祸了,但卫青并没有忘乎所以,他依然保持着低调谨慎的作风,于是更加得到皇帝信任,再加上军功显赫,年纪轻轻成为大汉朝最高军事长官就在情理之中了。

外甥霍去病同样是奴仆之子,也同样是私通生下的孩子,但他和卫青不同,幼年时期就凭借皇后的关系脱离了苦海,锦衣玉食长大的,根本吃不得苦,此番随军出征,不过是历练一番,将来提拔的时候掩人之口而已,所以卫青压根就没打算让他上战场。

又过了几天,大军如期出征,开拔之前卫青命令霍去病留守后方督运粮草,霍去病虽然不甘心,但是军令如山,不得不从。

十万汉军出塞远征,大营空空如也,只有三千老弱留守,霍去病身披玄甲,在帐篷里生着闷气,忽然门帘一挑,有人不请自入。

“大胆!”霍去病怒喝道,定睛一看,却是“老师”来了,身上还披着汉军衣甲,看起来像个老卒。

刘彦直早就来到了定襄大营,暗地里观察汉军动向,汉武帝时期的西汉军队非常强大,首先是武器上的代差,汉军普遍装备钢铁打造的环首刀,同样是钢铁锻造的箭镞比匈奴人使用的骨镞犀利多了,战马也相对充足,唯一不足的是士兵的素质,中原农家子弟毕竟比不上马背上的民族,但数量优势可以抵消质量上的差距。

没想到的是,卫青行事保守,不敢让外甥以身犯险,所以刘彦直不得不亲自出马,鼓励儿子违反一次军纪。

“你这骗子!”霍去病正一肚子戾气没处发泄呢,拔剑在手,照头就劈。

刘彦直随手一弹,宝剑脱手而出,霍去病捂着崩裂的虎口刚要叫卫兵,却见“老师”指着营帐中央沙盘的一角道:“匈奴王庭在这儿,如果你今夜出发,大概七天抵达此处,赶在卫青之前把他们一锅端。”

霍去病不由自主的走到沙盘前,他并不是一窍不通的军盲,虽然没上过战场,但也听说过很多典故常识,老师所说的长途奔袭并不是不可行,只是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大风沙,比如缺水,迷路,没有合适的向导,孤军深入大漠就等于找死。

仿佛猜到他所想一般,刘彦直用手将沙盘打乱,重新布置:“这地图太不精准,这儿有绿洲没有标出来,这里是流沙区,还有这里,水草肥美…”他重塑的沙盘更加复杂而精确,每一处泉眼和绿洲都标注出来,甚至划出了突袭的线路。

霍去病亢奋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相信老师所说的一切,虽然一刻前他还想拔剑斩了此人。

“可是我手里没有兵符,就算有,也没有精兵可带。”年轻的校尉脸上浮现出激动的红晕,“擅自出战也是抗命,要斩首的。”

“兵符不是问题,大营里还有三千老卒,别小看这些人,经验丰富,吃苦耐劳,你挑出八百人来,每人三匹马,不配重甲,只带刀弓,每人三壶箭,水和干粮带够,轻装急进,歇马不歇人,七天,一定能杀到匈奴王庭。”

“向导呢?”霍去病还不放心,他不在乎吃苦受累,牺牲流血,但对胜败极为重视,只有沙盘没有向导,还是白搭。

刘彦直笑道:“你以为这沙盘地图是怎么来的。”说着将兵符放在案子上。

“干了!”到底是十七岁的少年,热血涌上来,再也不管起来,拿起兵符,让亲兵传令下去,全军集合。

不大工夫,三千老弱在校场列队完毕,霍去病去挑了八百名体格还算过得去的老兵,每人配备三匹战马,轻装出发,连夜北进。

少年将军意气奋发,一马当先,头盔上的白羽被夕阳染红。

第十一章 有如神助

八百骑兵,两千四百匹战马,从账面上看似乎是一股很能拿得出手的突击力量,但是这八百人放在茫茫大漠中如同沧海一粟,没有后援,没有补给,带队的是个十七岁的没上过阵的少年,这场战斗的胜算实在是太小了。

部队前行十余里,队伍中就开始窃窃私语了,老兵们都是在疆场上混了几十年的老油条了,岂能分不出任务的性质,轻装急进,每人三匹战马,怎么看都是千里奔袭的节奏,可是如此重大任务应该派遣精兵才是,这算什么配置,没有经验和威信的小将军,几百个四五十岁的老卒,这不是奔袭,是送死吧。

渐渐地,杂音越来越大,整支队伍都陷入了悲观和怀疑的情绪中去,边疆戍卒的生还率极低,这些老兵经历了无数次生与死的考验,个个都是尸山血海里出来的,好不容易退居二线,充当大营留守,现在又被大将军的外甥假传将令带出去送死,他们岂能轻易就范。

霍去病毫无察觉,在他印象中,士兵就是毫无自主意识的一群木偶,听令而行,军令如山,动辄斩首,没有人胆敢违抗和怀疑上司的命令,所以当手下几个军侯提出质疑的时候,他勃然大怒,手按住了剑柄。

“练兵而已,诸位都是百战老将,连练兵都怕成这样?”旁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老师在说话,刘彦直一身皮甲,头顶铁盔,眼睛在盔沿的阴影下,他是作为霍去病的贴身卫兵出现的,旁人也不怀疑。

“对,练兵。”霍去病道。

听了这话方才放心,各自散了,队伍继续前行。

“应该让我斩了他们!”霍去病恨恨道,毕竟是十七岁的少年,对于如何管理部下的理解非常简单粗暴。

“杀了这几个军侯,谁给你带兵?”刘彦直轻轻说道,“为将者,恩威并施,最主要是给部下希望。”

霍去病似懂非懂,这一次小挫折让他不大开心,挥鞭抽在马屁股上,纵马疾驰,骑术这东西不在于天赋,完全是熟能生巧,匈奴人自幼长在马背上,五六岁就能用小型弓箭射兔子了,但汉家儿郎哪有这个条件,骑兵们都是入伍之后才接触到战马,骑术能比得过匈奴人才怪,而霍去病的生活环境非常优越,男孩子从小就跟着舅舅学骑马,马上功夫倒也不差,士兵们见主将弓马娴熟,不是想象中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公子,此行又只是拉练而已,一颗心放回肚子里了。

一夜过去了,霍去病的新鲜劲也过去了,长时间骑在马背上的后遗症出来了,他娇弱的屁股被马鞍子磨出了血泡,大腿两侧也红肿了,而且行军途中极其艰苦,风沙大不说,吃的也差劲,仅仅是管饱而已。

戍卒们的生活很苦,即便驻扎在营地里也不过是吃些粟米稀饭,面饼咸菜而已,偶尔有些瓜果副食,只有出征之前和大胜之后才有酒肉犒赏,平日里极少摄入动物蛋白,行军打仗的时候连热饭都吃不上,只有干硬耐储存的死面饼子和咸菜。

军用咸菜制作复杂,拿一尺粗布,用一升老陈醋浸泡,曝干,剪成一寸寸长的尺度,进食的时候就将醋布片放在嘴里干嚼,以此增加食欲,或者用三升豆豉捣成膏状,加五升盐捻成饼子,晒干,一顿饭吃枣核那么大一块就够了。

这样粗陋的食物,锦衣玉食长大的霍去病实在难以下咽,他推说不饿,一口干粮也不吃,可是肚子里咕咕的声音出卖了他。

亲兵递上水囊,霍去病喝了一口就吐了:“这是什么水?”

“池塘水。”亲兵答道,从大营里带出来的井水已经喝光,现在水囊里装的是从绿洲池塘里打来的水,这池塘平日里是野马野驴野骆驼们喝水的场所,水质浑浊,还飘着骆驼粪,能好喝才怪。

“这种水人怎么能喝,洗脸都不配!”霍去病质问道,此言一出,周围无数目光投射过来,士兵们一个个嘴唇干裂,面色漆黑,肮脏的手上拿着面饼子,小心翼翼的喝着珍贵的水,这个小水塘无力供应八百骑兵,两千多匹马的饮用,能喝上一口水已经很难得了。

“赏给他们吧。”霍去病有气无力道,他终于知道打仗的艰辛了,这还只是行军,没遇到匈奴人的兵锋呢。

但他宁愿渴死,也不想喝带着骆驼粪味道的水。

一个大葫芦递到了面前,霍去病抬眼看去,是老师温和的眼神。

“说过了,不喝。”霍去病道。

葫芦拔开了塞子,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是米酒。

“哪来的米酒?”霍去病大喜,接过葫芦咣咣咣喝了一大口,意犹未尽,又喝了几口,这才想起老师。

“老师,请。”霍去病将葫芦双手献给刘彦直。

“与士卒同甘共苦,可得军心。”刘彦直说道。

霍去病一点就透,让亲兵拿葫芦赏给那些老兵们一人一口,果然收获一片欢腾,虽然酒很少,能沾光的人也就那么十几个,但一个愿意和部下分享美酒的将军总是受欢迎的。

刘彦直又从袍袖子里拿出一只金灿灿的烤羊腿来,霍去病馋涎欲滴,接过羊腿大快朵颐,总算是填饱了肚子。

八百骑兵饱餐战饭后继续北进,士兵们满腹狐疑,在往前走可就是匈奴人的地界了,万一遇上匈奴斥候,再引来敌人大军,这八百条命就得留下这儿。

几匹战马凑近了霍去病,军侯们苦口婆心的规劝:“校尉大人,再往前就没有路了,深入沙漠,找不到水源,渴都渴死了。”

霍去病信手用马鞭一指:“五十里外有伏泉。”

军侯们面面相觑,这也太随意了吧,大漠中的泉眼绿洲非常稀少,而且地表的参照物很少,只有最富经验的向导才能准确的找到路途中的水源地,但那也仅限于已经探索出来的道路,可是霍去病走的这条路完全是一条没有放牧者痕迹的新路,试想一下,连牧羊人都不敢深入的区域,怎么可能有水源。

可是校尉大人信誓旦旦,说找不到水源就收兵回营,军侯们无奈,硬着头皮说服士兵们,队伍向前又走了五十里,人困马乏之际,果然远远看到了一处绿洲。

绿洲很小,只有十几棵树,一丛绿草和方圆不过三十步的池塘,好在这池塘连着地下暗河,怎么喝都不干涸,八百士兵喝饱了水,牲口也饮饱了,连水囊也装的满满的,夜晚来临,再次出发之前,大家在马背上把晚饭解决了。

刘彦直变戏法一般又拿出一壶米酒,一只烤羊腿,霍去病终于意识到老师确实有仙术,不但能准确的找到水源,还能凭空变出酒肉来。

“师父,能不能多变出一些来,让全军将士都吃上肉,喝上酒。”霍去病期望满满,得到的答案却是否定的。

“为师法力有限,只能管你一个人的吃喝。”刘彦直道。

酒肉并不是他变出来的,而是从千里遥远之外的河东郡城市里买来的,数量少还行,让他带八百只羊腿就难了,至于寻找水源就更简单了,只要飞到高空中眺望,方圆百里之内的绿洲尽收眼底,绝无迷路的可能。

这回霍去病学聪明了,把酒肉和众将士分享了,又来问老师,下一步该怎么办。

“是时候告诉大伙了。”刘彦直道,“你的威信已经建立,现在说正是最佳时机。”

于是霍去病召集中下级军官,向他们宣布此行的真正目的,千里奔袭匈奴王庭,大伙儿都露出“我早知道”的表情,事已至此,想反对也不行了,队伍已经深入大漠,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谨遵校尉大人将令。”军官们齐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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