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刘邦不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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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 三张脸谱很靠谱
历史是一条长河,我们在河边驻足观望。
历史是一首长诗,我们在诗中追逐篇章。
历史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古人的得失与兴衰,也照出了今人的厚薄和进退。
历史是一份答卷,充满了无数迷离的选择,爱与恨只在一瞬之间,对与错只隔着一扇门。
作为一名历史爱好者,我钟情历史已经很多年了,在《百家讲坛》讲解历史的时间也不短了。细细回顾自己近年来的讲座和所出的历史书籍,我心里常常感到莫名的惶恐,因为我常常在思索这样一个问题:历史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有人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女孩,每个人口味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理解;每个人视角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历史如此浓妆艳抹,是不是就偏离轨道了呢?是不是就变成虚无了呢?
我想,未必。
不信,你打开手中这本书,让飘雪楼主带你去领略历史的另一种魅力。
我热衷历史,虽然一直不敢以“学者”自居,但却在这条路上苦苦追寻。爱屋及乌之下,我对历史爱好者和写作同仁也很关注。结识飘雪楼主是因为一次偶然,得知他是一个执着的人,《汉朝那些事儿》写了整整四年,但还是坚持把作品完成了。我被他的韧劲和执着感动了。
当我看到“大汉王朝的三张脸谱”系列时,不由得惊疑交加。惊的是飘雪楼主写的还是汉朝,写了八卷汉朝通史还觉得不够,又整出了三个人物篇,看来他对汉朝真是情有独钟啊!再看书名,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心里不由得疑惑,飘雪楼主这次该不会又在跟风吧。但是,当读了书稿后,我的看法改变了。
大汉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盛世王朝,这四百年演绎出了一幕幕精彩的故事。汉朝的皇帝很多,但最有代表性的却是汉高祖刘邦、汉武帝刘彻、光武帝刘秀三个皇帝。
诚然,写汉朝的书很多,写汉朝皇帝传记的书也很多,但对比飘雪楼主的这套书,我感触颇深。这些看似熟悉的历史在飘雪楼主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如此活灵活现,既是作者扎实写作功底的体现,也是其乐于钻研的成果。
个人认为,飘雪楼主这套书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故事的真实性。虽然现在流行趣说歪解历史,不再拘泥于那些条条框框的限制,不再局限于那些千篇一律的束缚,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下很多历史书都偏离了历史真实发展的轨迹,历史这个小姑娘也变得面目全非。
但是,历史毕竟是严肃的,改变了历史的真实性,就意味着改变了老祖宗的命脉和足迹,这是对先祖的不尊重,更是对后代的不负责。为了尊重史实,飘雪楼主查阅了大量的历史书籍,几乎每天都忙碌到深夜,这种认真的态度令人敬佩。
第二,故事的连贯性。一个故事怎样才能感染人,我认为关键在于一个“讲”字。一个故事如何才能波澜起伏、引人入胜,就是要把主线和支线讲清楚,运用好。要围绕主线,把错综复杂的支线贯穿于其中,让整个故事始终如同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这套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笔法细腻、犀利,故事情节一环紧扣一环,一气呵成,让人仿佛身临其境。
第三,故事的可读性。我们讲历史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历史的真相,是为了让我们的一代代人以史为鉴,砥砺前行。因此,历史不能故作高深,更不能无病呻吟。历史原本就是简单的,是每个人都能看得懂、听得懂的。
飘雪楼主在讲故事上很有控制力,层次分明,错落有致,既通俗易懂,又具有极强的可读性。
历史不是千人一面的,历史中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脸谱,特别是帝王。他们的脸谱更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因为他们拥有至高无上的身份和权力,因为他们万众瞩目,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被人评头论足,都会被史学家融入笔墨之中。
历史究竟是啥玩意儿?历史就是千万张脸谱交织组合而成的。
历史究竟是啥玩意儿?历史就是千万个微小故事汇集而成的。
大汉王朝的三张脸谱,这个历史很靠谱!
是为序。
袁腾飞
2016年1月于北京
引子 刘老三起死回生的“三重门”
时间回放到汉元年(公元前206年)十一月,地点是函谷关。
这一年的冬天比以往时来得更晚一些。对长达数月西征的项羽来说,却迎来了冬日暖阳。看着近在咫尺的函谷关,他白玉般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的确,过了函谷关,便是西征的终点站——暴秦的都城咸阳所在地了。只要到了咸阳,项羽便可以实现自己当年立下的“取而代之”的远大人生目标了。想到这种种美好,他的心情自然喜唰唰,好得不能再好,美得不能再美。
“报告……”突然,一名神色慌张的卫士急匆匆地闯进营帐,如风般的脚步声、如狼般的叫喊声,打乱了项羽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遐想。
“天塌下来了吗?这么大惊小怪的!”项羽眉头微蹙,正要发作,但见卫士脸上冷汗如雨,心知不妙,于是强压着怒火问道。
“刘邦已入咸阳,子婴已经投降,秦朝已经灭亡。刘邦已安排重兵把守函谷关,这分明是想阻止我们入关中啊……”卫士一口气说完,便瘫倒在地。
项羽闻言呆若木鸡,良久,才回过神来,以怒吼的方式发布了军令:“立即攻克函谷关,马上征伐刘邦!”
军令如山,楚军如狼似虎地冲向函谷关。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是以险峻著称的函谷关享有的美誉。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这是以强悍著称的楚军作战风格的写照。
结果没有悬念,很快,项羽便攻破了刘邦最为倚重的函谷关。接下来,项羽把目标瞄准了屯兵于灞上的刘邦。楚军很快推进至戏水之西,距离刘邦所在的灞上仅十里之遥。此时项羽和刘邦的兵力分别是四十万和十万,刘邦明显落下风。更为不妙的是,对项羽的“斩首行动”,刘邦毫不知情。
危机,前所未有的危机,灭顶之灾的危机。
转机,柳暗花明的转机,枯木逢春的转机。
关键时刻,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项羽的行军路线。他便是项羽的叔父项伯。
项伯仅仅为了对张良感恩,不但把项羽进军的消息及时告诉了刘邦,还为刘邦献上了良策——谈判。
谈判的地点便是咸阳郊外的鸿门(今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鸿门堡村)。
一场各怀心事的鸿门宴就这样匆匆上演了。宴会的主人是项羽,被邀请的客人是刘邦。双方的作陪人员,项羽方面是范增、项伯、项庄,刘邦方面是张良、樊哙、夏侯婴。
宴会比的不是饭量,而是政治智慧。
入席前,刘邦以“忽悠”的方式向项羽解释了自己派兵驻守函谷关是出于防贼的需要,并且送出了空头支票:关中欢迎您——我把关中地盘全送给您。对此,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项羽不但马上以“无知者无罪”原谅了刘邦,而且还出卖了自己的内线曹无伤。
席间,早有预谋的范增率先出招,他频频举起身上的玉玦向项羽示意——马上下杀手!但项羽却置若罔闻,频频向刘邦举起酒杯……
范增眼看“抛玉引板砖”这一暗招不灵了,便马上使出“借刀杀人”这一明招。
具体实施这一明招的是项庄。正当项羽和刘邦两人豪饮时,他以“助剑为乐”的名义登场了。
一声龙吟虎啸,一剑惊鸿而出,剑光如一泓秋水流转,剑芒如瀑源源不绝,剑影如江海凝清波,剑气卷起尘沙低酒案。顿时,帐篷内剑气如虹,寒气逼人,直叫人睁不开眼睛。说时迟那时快,项庄眼见时机已到,手腕一翻,剑快如闪电,朝呆若木鸡的刘邦直刺而去……
电光石火之间,只听“咣当”一声,项庄手中的剑被挡开,他的虎口被震得隐隐作痛,退了两步才站稳身子,惊然回首,发现挡住自己“夺命一剑”的不是别人,而是项伯,不由得呆住了。
虽然是虚惊一场,但刘邦面如死灰,心如铁铅——他分明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张良不干了。他借机离席,叫来一直候在营外的樊哙。樊哙以“闯席”的方式直奔鸿门宴现场,吸引了项羽的全部注意力。这给了早就如坐针毡的刘邦开溜的机会,他以“如厕”为由走出营帐,来了个不辞而别,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回了自己的大本营。
“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樊哙的话道出了刘邦的心声。
刘邦脱离虎口后,老到的张良来收拾残局。他送上一对白璧和一对玉斗,为这场有惊无险的鸿门宴埋了单。
此时,一点儿都不懂政治的项羽还被蒙在鼓里,说出了一句令人喷饭的话:“沛公去哪儿了?”
对此,不用张良来作答了,因为范增给项羽泼了一盆冷水:“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
入笼的老虎就这样跑了,对项羽来说,留下的仅仅是遗憾和感叹吗?
时间推移到汉三年(公元前204年)十二月,地点是荥阳。
这一年的春天比以往来得早一些。阳光明媚,万物生辉。项羽站在荥阳城下,手持宝剑,剑光直指城里的刘邦,嘴里叫道:“给我打,给我往死里打,打死刘邦赏千金!”
日映宝剑,熠熠生辉。城下项羽高昂着头,他长长的身影显得无比高大,而城上的刘邦却低垂着头,他瘦弱的身影显得无比渺小。
“主公,信写好了,请指示。”不知什么时候,陈平出现在了刘邦的身前。
“给我射到城下去。”刘邦抬起头,接过信笺,看了一眼,原本灰暗的眼睛突然闪出一丝光亮。那是希望之火、燎原之火!项羽已经破坏了汉军的粮食补给线,导致汉军人心不稳。为了摆脱困局,刘邦不得不派人去请和。
“愿意以荥阳为界,以西归汉,以东归楚。”看到刘邦射下来的求和信,项羽心动了。是啊,楚汉之争已近四个年头,项羽累了,厌倦了,也需要休息休息,过几天太平日子了。眼看项羽就要答应了,这时候,一个人站了出来。
此人便是项羽手下第一谋士范增。他说了这样一句话:“如今刘邦只剩最后一口气了,拿下荥阳只差最后一哆嗦了,距离夺取天下也只剩最后一里路了,怎么能半途而废呢?”
范增一发话,项羽就发飙。于是,楚军又加强了对荥阳的攻势。
刘邦这下没办法了,问经常能出奇谋妙计的陈平是否有什么好办法,能让项羽消停消停。陈平说:“项羽所依靠的人不过是范增、钟离眛、龙且和周殷等人。而项羽为人爱猜忌,如果咱们使用反间计,定有奇效。”
刘邦一听这话,立刻给了陈平黄金四万斤,让他拿去离间项羽和部属的关系。陈平手握重金,先搞定了钟离眛,然后把目光放在了范增身上。
为此,汉军首先派了一位使者到楚军中去“探营”。本着来而无往非礼也的原则,项羽马上也派了位使者回访。汉军为楚使举行了隆重的接待仪式,并准备了丰盛的接风宴。
关键时刻,好戏上演了。汉军的侍者刚要把准备好的好酒好菜端上来时,特意看了眼使者,然后故作惊愕地说:“我们还以为是亚父的使者呢,没想到却是项王的。”然后马上把好酒好菜全部端走,换上了难吃的饭菜。
使者受了此等侮辱,回去便一五一十地把情况禀报了项王。项羽听后,开始怀疑范增和刘邦有私情,渐渐地把范增的权力弱化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范老头一生气撂下一句“愿赐骸骨归伍”,不想干了。
范增要告老还乡,项羽也没有阻拦。范增原本使的是“以退为进”的策略,结果却让自己找不到台阶可下。没辙了,百般心痛、千般心悔、万般心碎的他只能一步三回头地“耻归故里”,结果没走多久就“疽发背而死”。
范增死了,项羽醒了。痛定思痛的他明白了这一切都是刘邦使的反间计。虽然有点迟了,但好歹还算悬崖勒马了。一向心高气傲的项羽用很真诚的语气向钟离眛等人道歉,以真心换回了军心。
霸王伤我千百遍,我待霸王如初恋,选择霸王,一生无悔。这是钟离眛等人对项羽的心声。
冰释前嫌后,项羽变成了一头发怒的狮子。他立即化悲愤为力量,带着如饿狼般的楚军,对荥阳发起了疯狂的进攻。
刘邦站在城墙上看着这一幕,心情异常沉重——他再次闻到了死亡的气味。此时,楚军里三层外三层,把荥阳城围得水泄不通。城内已是山穷水尽,除非长了翅膀,否则毫无逃生的可能。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一个人站了出来。他主动找到刘邦,献上了一条妙计。
献计的人叫纪信,是刘邦的老乡,据说也是最早跟随刘邦的人,当年还亲眼看见过刘邦斩白蛇的义举。他献出的是“李代桃僵”之计,并且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愿意当那个“僵尸”。
纪信以自己的死换回了刘邦的一条命。与其说是纪信的思想觉悟高,不如说是刘邦的政治手段高,能让手下甘愿为自己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是何等的人格魅力,又是何等的政治智慧!
纪信假扮刘邦,带着老弱残兵和美女家眷向项羽投降,成功迷惑了楚军。刘邦趁机带着张良、陈平等亲信从侧门溜之大吉。
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了。对项羽来说,留下的仅仅是遗憾和感叹吗?
时间再推移到汉四年(公元前203年)九月,地点是广武山。
这一年的秋天秋意更浓,天地万物金黄一片,丰收的果实发出炫目的光芒。
这一年的项羽三十岁,正值壮年。这一年的刘邦五十四岁,已是年过半百的老头。意气风发的项羽主动对已是“糟老头”的刘邦伸出手指:“老不死的,有种你就过来,咱们两个单挑,看看是你骨头硬还是我身子硬。”
革命者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但对智者来说,啃硬骨头、涉险滩用的不是蛮力,而是巧力。
峥嵘岁月,何惧风流?项羽的蛮力举世无双,连杀猪出身的樊哙也自叹不如。对手无缚鸡之力且年过半百的刘邦来说,他肯定不会答应这样的要求。
项羽之所以在此时提出这个要求,其实也有自己的苦衷。这时候天下大势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他被刘邦拖在广武山这个地方进退不得,与此同时,他的后院还起火了——彭越、英布等人捅了娄子,烧毁了楚军的粮道,致使楚军前线出现了粮草危机。屋漏偏逢连夜雨,刘邦的亲信韩信、曹参等人东征西伐,把归顺项羽的诸侯王一锅端了……
形势迫人,形势逼人,形势压人。对身边已无谋士的项羽来说,解困只能靠自己了,因此,他才会使出拿刘邦的老爹做要挟的办法,想让刘邦俯首称臣。
老到的刘邦却不吃这一套。“我俩曾同侍义帝,并且还是拜把子的兄弟,所以,我爹就是你爹。如果你真要煮杀你爹,那就分一杯肉汤给我喝吧。”这番话让项羽心中残留的最后一丝侥幸也烟消云散。
打不能打,退不能退,山穷水尽的项羽向刘邦提出“比武论箭”的幼稚建议也就情有可原了。
面对这个体力达到巅峰状态,智力却停滞在孩童阶段的可爱对手,早已修炼得炉火纯青的刘邦报之一哂:“吾宁斗智,不能斗力。”
斗智就斗智,走投无路的项羽也只有答应的份儿。
其实,所谓的“斗智”,不是比刘邦和项羽谁更有才华,谁更会吟诗作对,而是比谁拥有的人才更多。
于是,刘邦花重金请来了一个楼烦的大力神射手,和项羽比射箭。
过程很烦琐,结果无悬念,项羽取得了完胜。让刘邦感到羞辱的是,他请的大力神射手在项羽的威慑下,居然连箭都没射就主动认输了。项羽一声狮子吼,大力士就吓得丢盔弃甲,屁滚尿流。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为了争回面子,刘邦像泼妇一样张口大骂起来,把项羽的罪状一条条如数家珍地罗列出来,历数他负约、忘义、擅劫、虐俘、贪婪、裸封、弑君、恶霸等“罪十条”。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最了解自己的人,不是亲人,不是亲信,不是队友,而是死对头,是大冤家!
刘邦这一通大骂彻底激怒了项羽,他恨不得把刘邦千刀万剐、五马分尸才能解恨。他决定不跟刘邦“谈政治”,而是直接“上手腕”。
项羽屏息、上弓、拉箭一气呵成,只听“嗖”的一响,刘邦中箭而倒……
刘邦只觉胸中传来一阵剧痛——这是他第三次闻到了死亡的气息。残留的理智告诉他此时一定要“站直了,别趴下”,否则,自己可能永远都无法站起来了。
他强忍着伤痛说道:“项羽,你这个竖子,你卑鄙无耻,暗箭伤人,居然射中我的脚趾了,不愧为神箭手,果然厉害啊!”
项羽擦了擦眼睛,心里很纳闷:明明看见正中刘邦胸口,怎么只射中了他的脚趾呢?
众人把刘邦扶着躺下,接下来该御医登场了。拔箭、敷药、裹伤、留观……一口气完成这些工序后,御医说话了:“大王福大命大。幸好箭偏离心脏几分,不然神仙也难救了。您现在需要足够的静养,否则会留下后遗症。”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汉王重伤的消息很快如瘟疫般传播开来。汉军士兵们听了个个垂头丧气,萎靡不振;楚军士兵听了则人人振奋,斗志昂扬。
正值楚汉争霸的关键时刻,此消彼长,可是大大不妙啊。
项羽是拿青春赌江山,刘邦却是拿生命赌明天。为此,刘邦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
是夜,他强忍伤痛,让医官裹好自己的伤口,穿上整洁的衣服,坐上车辇,到军中巡逻。
汉军士兵们看见汉王满面春风,笑容可掬,一切都正常不过,无不欢欣鼓舞,认为他果然只是受了点轻微的脚伤;而涧那边的楚军士兵看到这一幕后,无不大失所望。
就这样,刘邦以自己的隐忍和自信麻痹了项羽,使项羽没有趁自己重伤期间发起总攻,从而赢得了养病的机会,使形势转危为安。
掉进嘴里的猎物就这样跑掉了。对项羽来说,留下的仅仅是遗憾和感叹吗?
九死一生,未足悔恨。刘邦,你这六十二年的人生之路,究竟是如何逢凶化吉、修炼成魔的呢?“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孟子》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公元前256年,本书的主人公刘邦在沛县丰邑中阳里村诞生了。

当时的沛县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县城,而中阳里村更是一个被世人忽略的地方。刘邦的父亲刘执嘉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母亲王含始是个不折不扣的村妇,家住草房,上无寸瓦。因此,刘邦的出生按理说应该是“静悄悄的”才对。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刘邦的出生却在当地产生了轰动效应,为什么呢?

第一,刘邦他娘的怀孕很不靠谱。

据史书记载,刘邦落入娘胎与其母回了一趟娘家有关。当时交通工具非常落后,出门基本靠走,交流基本靠吼。刘母一介女流,在路上一折腾,自然累得够呛。于是,她坐在大泽边上的一棵大柳树下休息。也许是累极了,微风吹来,她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然后,故事进入了高潮阶段:“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史记·高祖本纪》)

眼看突然下起了大雨,担心妻子的刘执嘉马上去寻妻。当他走到大泽边时,远远地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在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之中,一条巨大的赤色蛟龙伏在妻子身上……

于是,“已而有身,遂产高祖”。也就是说,刘执嘉被这条不见首尾的神龙戴了“绿帽子”,并留下了永远的伤痛——王含始怀孕了,产下的正是刘邦。

史书的记载自然不可靠,但却为刘邦的出生披上了神秘的外衣。

第二,刘邦的相貌很不一般。

翻看中国的史书时,总会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有点名气的人,不管是圣贤还是大恶,出生和长相都离奇得不靠谱,如商汤是玄鸟的后代、刘邦有七十二颗大痣、朱元璋脚踩七星等。

《史记·高祖本纪》中说:“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意思就是高祖刘邦这个人,高鼻子,一副龙的容貌,一脸漂亮的胡须,左大腿上长有七十二颗黑痣。

从相上来看,大腿或脚底痣多是大富大贵的标志。据说,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小时候,曾到舅父家做小童。他的舅父当时任元朝的千总。有一天,朱元璋替舅父洗脚,看见他脚底有一颗黑痣,于是好奇地问:“脚底有痣,有什么作用?”舅父骄傲地说:“脚踏一星,能管千马万军!”他是千总,这句话确实不假。朱元璋一听,脱口而出:“那我脚底有七颗痣,脚踏七星,能管天下太平了。”日后,朱元璋果然成了开国皇帝。

但是,老实巴交的刘执嘉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他看着刘邦腿上密密麻麻、一溜儿排开的小黑痣时,瞬间有种失落感。他已经有了两个儿子,本想来个尾上结大瓜——生个女儿,调节一下家里的阴阳比例,没承想却被蛟龙戴了“绿帽子”,还生了个“丑八怪”。

好在刘执嘉的失落心理随着刘邦的长大逐渐改变了。他发现,刘邦大腿上的黑痣不多不少,正好七十二颗。

古人对七十二这个数字情有独钟。古代奉行阴阳论,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阴阳是我国古代传统哲学和文化思想的基点,笼罩着大千宇宙、细末尘埃。按照阴阳论的推断,“七十二”这个数字相对应的是一个“赤”字,而刘邦母亲又是因赤色蛟龙而怀孕,所以,原本身为平民后代的刘邦一跃成为“赤帝”的化身。这也使他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第三,刘邦的出生不孤单。

在中阳里村,还有一个人与刘邦同一天降生,他就是卢绾。

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看,卢绾很幸运,不但与刘邦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还同地生,这就注定了他极为不平凡的一生。

然而,站在当时“拼爹”的角度来说,情况却截然相反。卢绾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属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是典型的“富爸爸”;而刘邦的父亲却来自贫苦大众,属于一无所有的“小人物”,是典型的“穷爸爸”。

正是因为“阶级地位和身份”不同,卢、刘两家以前是不来往的。但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同一天两家都生了儿子后,卢老爷竟不顾自己“高贵”的身份和地位,提着鸡蛋等礼品主动去了刘家。两家从此成为“莫逆之交”,这让许多人大跌眼镜。

蛟龙缠身而孕,腿上长有七十二颗黑痣,和地主家的儿子同日降生。三管齐下,刘邦的出生让小小的中阳里沸腾了起来。

求学三部曲

唐代的章碣诗中有云:“刘项原来不读书”,对刘邦、项羽的学识进行了否定。其实,他们并非是大字不识的文盲,相反,还都是知识分子,只是两人在战场上的功绩把其学识的光芒遮掩住了。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刘邦求学的三段经历。

第一段:正儿八经的私塾生涯——学生时代。

刘邦的父亲没什么文化,所以,他给几个儿子取的名字都通俗易懂:大儿子叫刘伯,二儿子叫刘仲,三儿子,也就是刘邦叫刘季,四儿子叫刘交。

伯是老大的意思,仲是老二的意思,季是最小的意思。这和朱元璋的父亲给他的儿子们取名一样,朱重一、朱重二、朱重三,直到朱重八、朱重九这样排下去。这种方式很简单,不管最后生了多少个,只要依葫芦画瓢取名就是,一点儿也不费脑筋。

刘邦七八岁以前过得很潇洒、很快乐,而他爹刘执嘉却很伤神、很头疼,原因是刘邦太调皮了,每天都变着花样地出乱子。刘执嘉四处赔礼道歉只是丢面子,遇到要赔钱的情况,那就是要他的命了。

为了让儿子改邪归正,刘执嘉只好把他送到私塾去读书。

刘邦当然不愿意了,好在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卢绾也在,才使他勉强接受了父亲的安排。接下来,便是教书先生饱受“苦难”的日子了。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教书先生念。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生们跟着念。

“学而时玩之,不亦乐乎!”刘邦念。

教书先生怒目而视,几乎气晕。

“老师,刘邦偷了我的课本和书包!”学生甲申诉道。

“老师,刘邦在我的书桌上撒尿!”学生乙控诉道。

“老师,刘邦把虫子塞到了我的头发上!”学生丙哭诉道。

“老师……”学生丁在追诉的路上。

教书先生怒发冲冠,彻底发飙了。他举起手中的戒尺,对着刘邦一顿暴打。

然而,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刘邦依然我行我素,嘴里还唱着:“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教书先生气得瘫倒在地,捶胸顿足地给刘邦定了性——“孺子不可教也!”

第二段:痛并快乐着的社会大学生涯——游侠时代。

当时还没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原本不好学的刘邦并没有坐在那间古色古香的书堂里熬日子,而是很快就被解放了。

离开了私塾,刘邦踏入了社会大学,开启了自己无拘无束的新时代——游侠时代。

读书时,刘邦没学到什么安身立命的本事,唯一的收获就是友情——他和卢绾的感情日益深厚,已经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在沛县,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山村田野,凡是有刘邦在的地方,卢绾就一定在。也正是因为这样,在这所无拘无束、海阔天空的社会大学里,刘邦带着铁哥们儿卢绾我行我素,放荡不羁。

少年的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幻想与憧憬。此时的刘邦相貌堂堂,身材魁梧,方脸宽额,颇具黑社会大哥的潜质。因此,一些小混混也甘愿当他的小弟。很快,刘邦就在沛县一带闯出了名堂,成了响当当的腕儿。

按理说,在黑道上混的人,日子应该过得很潇洒。然而,刘邦的日子却并不好过,他甚至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为何刘邦会混成这样呢?原因有二。

一是蹭饭伤了自尊。

干黑社会,当时的刘邦毕竟还嫩了点儿,还不够黑,不够狠,不够火候。因此,很多时候,他都只能带着自己的小弟到大哥刘伯家去蹭饭。

当时刘伯家里也不富裕,刘邦总带着一帮人来打牙祭,他也吃不消。但碍于兄弟情深,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刘伯可以忍,刘嫂可忍不了了。除了“横眉冷对”以外,她还想出了一个“大招”。每当刘邦带人来蹭饭时,她都用勺子、筷子使劲敲碗,造出气势汹汹的响动声,用行动直截了当地告诉刘邦:孩子他三叔,对不起,饭菜已经吃完了,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吧。

然而,刘邦也不是吃素的,不能被人随便糊弄。他本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原则,亲自跑到厨房去看个究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发现锅里还有很多没吃完的饭菜。

人都是有自尊的,当时的刘邦只能强忍着屈辱,从此再也不登大哥家的门。

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刘邦却一直铭记于心。若干年后,当他完成了传奇般的奋斗历程,终于登上皇位,大封特封功臣良将、亲朋好友时,唯独漏下了自己大哥的儿子。最后,还是刘老爹拉下面子,亲自去跟刘邦求情,他才给自己这个亲侄子封了个侯,但封号却极具讽刺意味——羹颉侯。

羹是饭的意思,颉是刮的意思,“羹颉侯”说白了就是刮锅底的侯。

这样的封号对人而言,是一种带有污蔑性的嘲讽。不过,当年身为堂堂七尺男儿的刘邦受到的伤害也不可谓不深。他这样做,只不过是以伤害之深还施伤害之深罢了。

二是永远赊欠的酒饭钱。

撕碎了大哥家的长期饭票,刘邦马上又找到了新的“港湾”——村里王媪和武负的两个酒馆。从此,刘邦经常带着小弟到这里蹭吃蹭喝,打下了厚厚一沓白条。

面对一直赊欠的酒饭钱,王媪和武负的表现和刘嫂的截然相反。她们两家非但没有把刘邦拒之门外,还总是笑脸相迎,而且到了年终算总账的时候,两位女老板不但不要刘邦一分钱,还当着他的面把白条全部撕毁,把刘邦从“负翁”的困境里解放出来。她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呢?

首先,刘邦是“财神爷”,无论他到哪家店里吃饭,那家店里的生意都会越来越火。因为刘邦有强大的人脉资源,而且粉丝众多,所以他到哪里,哪里的客源就必定增多。为了生意的需要,王媪和武负自然争先恐后地把刘邦这个财神爷往自家店里请了。

其次,刘邦身带“龙气”。据两位女老板口述,喜欢喝酒的刘邦经常会在酒店的厢房里酣睡。每当这个时候,她们总能看见一条若隐若现的巨龙在他头顶盘旋,久久不离去。龙岂是池中物?这样特别的人物,她们能不敬让三分吗?

第三段:不远千里的追星生涯——求学时代。

也许是长达数年的游侠生涯过得并不如意,也许是一直叛逆的内心不安于现状,而立之年的刘邦终于大彻大悟,高调宣布金盆洗手,挥别了他的小伙伴,带着一颗红心,跋过千层山,涉过万道水,来到了魏国一个叫外黄县的地方,开始了令人咂舌的追星之旅。

以前是别人追他,现在是他追别人,由此可见刘邦对自己的现状还是不满意。而他追的人也非同一般,是当时名震天下的大人物,被誉为战国四君子之一的信陵君魏无忌。而刘邦之所以把他当成偶像,原因有三。

其一,信陵君是魏国国君的亲弟弟,地位显赫,是个不折不扣的“高富帅”。

其二,信陵君人品好,是如假包换的“爱才士”。他求贤若渴,不管身份如何,地位如何,不论是守城门的老夫,还是杀猪的贩子,只要是贤士,他都会放下身份,亲自去向对方请教,甚至还会邀请对方到自己家里来,好酒好饭地招待,只为和人家交朋友。

其三,信陵君计谋足,是力挽狂澜的“谋略家”。秦赵两国在长平之战时,赵国四十万大军一夜之间灰飞烟灭,首都也被攻破。因为信陵君的姐姐是赵国国相平原君的妻子,所以平原君自然请魏国出手相助。

当时魏国大王被秦国强大的气势震住了,不敢发兵相助。信陵君在劝说无果后,先是准备亲率手下三千门客前去救援,后又设计说服魏王宠妾如姬夫人为他盗来兵符,从而指挥魏国边防八万精兵前去救援,并在邯郸大败秦军,从而彻底粉碎了秦昭襄王的大一统梦。

总而言之,信陵君在刘邦眼里就是一个值得自己去追的偶像。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很快,刘邦滚烫的心就被泼了一盆冷水,当他不远千里来到魏国时,信陵君已然英年早逝了。原本想求教于他的刘邦,此刻只能缅怀他了。

信陵君虽然死了,但他手下的门客还在。其中较为知名的一位,是正在魏国当公务员的张耳。

人间再无信陵君,人间还有张耳君。刘邦只好退而求其次来找张耳,当张耳的弟子。

在跟随张耳求学的两年多时光中,刘邦不断吸取知识,积累经验。在张耳的言传身教下,刘邦对信陵君的为人处世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他的眼界也变得开阔起来,各方面的修养都发生了本质的改变。

贵人相助

三年后,天下已不是乱成一锅粥的战国时代了,而成了秦始皇一个人的天下。

秦始皇新皇上任三把火,首开思想革命,开始搜杀全国的“外士”。张耳因为名气太大,被秦始皇钦点了人头。为了保命,他开始了并不光彩的逃亡生涯。

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张耳本着爱护弟子的原则,把刘邦打回了原籍——让他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

就这样,刘邦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沛县。沛县还是那个小沛县,街道还是那些旧街道,房屋还是那些破房屋,亲朋还是那些土亲朋……唯有他的心境已然不是那个心境了。

此时的刘邦不再满足于逍遥快活地混日子。他的胸膛里怀着一颗火热的心,心中藏着鸿鹄之志。刘邦的大志如深埋在地下的种子,正破土而出,拔节而长。

但还是那句话,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刘邦眼前的残酷现实涛声依旧——如何生存?如何糊口?因此,再就业成了他面临的第一个尴尬难题。

为此,他做了两件改头换面的事。

第一件事:改名字。

刘邦的父亲因为没文化,在给儿子取名时,为了图方便,分别取名为伯、仲、季、交。对刘邦来说,“季”字太文气,像个姑娘的名字,与自己的形象不符。于是,他索性把名字从“刘季”改成了“刘邦”。

“邦”是他对自己游侠生涯的总结,寓意要讲哥们儿义气,才能独霸一方。同时,改名也代表着刘邦此刻已经下定决心,要洗心革面了。

第二件事:结贤人。

如果说以前的刘邦只满足于召集几个小混混,和“小人物”一起混,那么,此时的他,眼光已经变高了,开始结交起了“大人物”。而这些“大人物”中,最重量级的就是萧何。

萧何是丰邑人,出生于地主之家,自幼饱读诗书,现在在沛县衙门做司法科科长。他为人正直,办事公正,深受沛县人的称赞。

“萧何啊,你才华非凡,我愿意向上举荐你。”县令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他不愿意萧何被埋没。然而,令他感到意外的是,萧何居然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了自己的好意。

“首先,这里是我的故乡,我热爱这里的一切。我想一直在此为父老乡亲服务,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其次,我给衙门跑跑腿还行,不适合做大官,那些官场上的事我可应付不过来。若再生出一些是非,追其源头,可能还会连累到您的头上。”萧何郑重其事地陈述了自己的理由。

县令见萧何如此“淡泊名利”,自然对其更加器重。可他哪里知道,以萧何的慧眼,他早就看出秦王朝有迅速衰败的迹象,倘若在朝廷为官,只怕将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更重要的是,此时的他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很特别的人,一个腿上长着七十二颗黑痣的人。

那是一个天气很热的夏天。萧何和县衙的几个小吏到城外的护城河洗澡。洗完澡躺在河边休息时,萧何不经意间看见了一个躺在草地上的人,他那高高跷起的左腿上还长着几排黑痣。为了弄清他腿上究竟有多少颗黑痣,萧何主动上前和那人聊天。

“啊,这不是萧大人吗?”萧何还没说话,那人便惊叫着坐起身来。

“嗯,你是……”

“在下刘邦!”

就这样,萧何一边和刘邦聊天,一边数他腿上的黑痣,最后确定不多不少正是七十二颗。萧何不由得大吃一惊,一下联想到了熟读百家之书时,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传说:上古时期,五位主持天事的帝王中,赤帝的脸上就有七十二颗黑痣……

“这人难道是赤帝的化身?”萧何想。

偶然的相识后,两人一见如故,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后来据萧何所说,当他看到刘邦腿上那几排奇特的黑痣时,就断定这人一定非同寻常。

论年龄,萧何比刘邦大一岁,论地位,萧何比刘邦高百倍。但在人前,萧何却甘当刘邦的“小弟”,不顾自己的公务员身份,总是跟在刘邦身后,丝毫不顾他人惊讶的眼光。而在人后,萧何却充当着刘邦的“保护伞”,一旦刘邦遇到困难,他便挺身而出,为其化解燃眉之急。

沛县人常在茶余饭后谈论起这对莫逆之交,百思不得其解为何这两人会走在一起。

旁观者迷,当局者清。

萧何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刘邦,后来才能成为大汉的开国丞相。

刘邦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萧何,后来才能成为大汉的开国皇帝。

当时泗水亭正好缺一个亭长,机敏的萧何立即向县长举荐了刘邦。从此,刘邦告别了“无业游民”的身份,得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

秦始皇当初设立郡县制之后,又在县里设立了亭乡制。所谓亭乡制,就是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每亭设亭长,每乡设里正。

那时的亭长不但管辖的地盘有十里之多,而且管辖的范围也很广,包括解决各种治安问题、民事纠纷,以及登记和检查本地的流动人口等。当然,亭长还有一项最为重要的职责,就是兼任这十里之地的捕头。

由此可见,亭长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岗位,弄不好还有伤身子掉脑袋的风险。但无论如何,身为亭长的刘邦好歹成了一个正儿八经的“公务员”,可以拿国家俸禄了,这可比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游侠强多了。

而这一切,自然要归功于萧何的举荐。

很多人都感叹刘邦的运气实在太好,遇到了贵人相助,但很少有人往深里去想这事儿。萧何之所以愿意助刘邦一臂之力,必定是看到了他身上的闪光点。刘邦讲道义,讲宽厚,讲感恩,所以三教九流的人都愿意跟他交往。

在沛县,除了萧何这个铁哥们儿,刘邦还结交了两个真兄弟:在监狱看门的狱掾曹参和管公车的司御夏侯婴。

当时夏侯婴担任的司御一职,相当于《西游记》里的弼马温。就跟不能小瞧齐天大圣一样,夏侯婴也不仅仅只有管车马那点儿本事。在日后刘邦与项羽进行楚汉争霸时,正是因为夏侯婴的存在,才使刘邦能逢凶化吉,胜利大逃亡。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在日后的发迹史中,刘邦不断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样一句话:所谓好运气,就是机会正好落在了你努力的时候。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已过了而立之年的刘邦,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通过朋友的帮助和支持,成了泗水亭的亭长,迈出了成功转型的第一步。如果说当亭长之前的刘邦只不过是一条虫,那么当了亭长之后的刘邦,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一条龙了。

龙岂池中物?刘邦,就从这里发迹吧。

少年壮志不言愁

当上亭长后的刘邦,痛并快乐着。痛是因为亭长官虽小,但事情却多而杂,常常让他忙得四脚朝天。快乐是因为他从此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平民身份,可以利用职务之便,结交更多的达官显贵了。

如果说以前的刘邦喜欢广交五湖四海的朋友是天性使然,那么,此时的他已含有鲜明的“政治目的”了。

刘邦“政治觉悟”的开启,是因为一次京城之行。

一天,萧何急匆匆地找到刘邦,语重心长地对他说:“老刘啊,有一件差事需要你去京城一趟。”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县衙里有人犯了法,犯了法按法律办事,也是合乎常理的,但事情难就难在这个犯法之人不一般,他是县里监狱厅的厅长。

管罪犯的领导自己犯了罪,这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他毕竟是个官,怎么判,县令为难了。于是,县令写了封文书,让萧何派人去咸阳,问问最高法院的意见。

萧何想来想去,觉得让县衙里的人去办这件事情有些不妥,于是就找到了刘邦。萧何这么做,也是为了刘邦着想。一来,可以让刘邦提高点威信。再怎么说,刘邦此番也是代表沛县人民去京城的。二来,可以让守在沛县这个巴掌大地方的刘邦,去首都见见世面,顺便也了解下官场人情。

事实上,刘邦也没有辜负萧何的用心。他这一趟京城之行,再次打开了自己的世界。倒不是刘邦又得到了高官重臣的青睐,要提拔他“连升三级”,从此青云直上,而是他有了更远大的理想。

流氓时代的刘邦,理想是有吃有穿,有几个喜欢的姑娘;而官吏时代的刘邦,理想已发生了质的变化,他的目光投向了秦始皇风光背后的本质所在——权力。

刘邦马不停蹄地赶到咸阳城,雷厉风行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后,顺便去闹市逛了逛街。这一逛,竟然碰到了秦始皇出巡。

在擂鼓喧天中,众人迅速分站成两排。无论男女老少,都齐刷刷地看着缓缓而来的一队人马。

头一个映入刘邦眼中的是一面迎风飘展的皇旗,后面跟着训练有素的仪仗队。仪仗队的后面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护卫队,再后面才是秦始皇乘坐的豪华得令人咋舌的“黄金马车”。

皇旗、仪仗队、卫士、黄金……对刘邦来说,只恨没多生几双眼睛来看。

“皇帝陛下!皇帝陛下!”

众人齐刷刷地跪在地上,呼天喊地。

刘邦还没从惊羡中回过神来,双腿就已经不听使唤地跪在了地上。良久,他说了一句话,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大丈夫当如此也!”

刘邦情不自禁发出的这句感言,后来成了他终生的理想。“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从此,刘邦开始了自己不屈不挠的奋斗之旅。

老婆大人

对刘邦来说,好事一件件接踵而至。当上公务员后,他不仅收获了事业,还收获了爱情。

尽管三十好几的刘邦一直单身,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姑娘。相反,他一直都不缺姑娘。

前面提到,刘邦经常光顾王媪和武负的酒店,而且从来不付钱,到了年底还都一笔勾销。究其原因,除了刘邦是“财神爷”、自带“龙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就是王媪、武负与刘邦关系亲密,非同一般。

不仅如此,根据史书记载,刘邦还和一个叫曹予倩的年轻美少女生了个儿子。这个儿子便是后来汉属齐国的开国之君——刘肥。

据说毕竟只是传说,真假我们也无从分辨,因此,刘邦这些“艳史”先按下不多说,下面且让我们来看看他的“正史”,他的老婆大人——吕雉。

吕雉的父亲吕公是齐鲁大地的一个个体老板,富得流油,但在经商时得罪了当地的地头蛇,导致地头蛇对他恨之入骨,总把他往死里整。吕公觉得为了这样的恶霸而拼命不值得,于是本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原则,举家搬迁到了沛县。

沛县县令自然欢迎财神爷吕公的到来。为了拉拢关系,他不顾自己已有三妻四妾,马上派人向吕公提亲,想求吕公把闺女嫁给自己。

然而,县令的热脸贴了冷屁股。生性耿直的吕公竟然斩钉截铁地回拒了县令,并说出这样一句话:“你可以赶我走,但我绝不会把女儿嫁给你。”实际上,他还有半句话没说完——“我不能把女儿往火炕里推!”

县令毕竟是老江湖了,不会为了求亲不成而把财神爷拒之门外。不仅如此,他还极力挽留吕公在沛县安身。

吕公到了沛县后,马上花大手笔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盖别墅。

吕公为了在新地方扎根,花巨资建了一座豪宅。他原本就不差钱,再加上县长对他的征地、纳税等事情开了一路绿灯,因此这座豪宅很快便拔地而起了。

据说这豪宅很是气派,无论建筑面积还是装修的豪华程度在沛县都名列前茅,成功树立起了吕公的土豪形象。毕竟,他也是富甲一方的大人物,到了新地方更不能跌份儿。

第二件事:搞盛宴。

豪宅建成后,吕公马上搞了一次盛宴,邀请当地官吏和富豪参加,并美其名曰感谢以县长为首的沛县父母官对他的关照和厚爱。

县令在沛县是权力的代表,吕公在沛县是财富的象征。县令都唯吕公马首是瞻了,其他人更不敢怠慢。于是,宴会这一天,沛县的达官显贵、富豪名流纷纷提箱带包往吕公家里赶,生怕落后了。

箱子和包裹里装的自然是金银钱帛。吕公的盛宴变成了敛财的豪宴。据负责收礼的萧何事后回忆,当时席上有条不成文的规矩:送一千钱以上的坐上堂,一千钱以下的坐下堂。

总而言之,对吕公和县令来说,礼多人不怪,礼多好办事,以后在沛县抬头不见低头见,今日你给我个桃,明日我还你个李,谁也不亏,是双赢的钱权交易。

按理说这本是有权人和有钱人的游戏,与一贫如洗且地位低下的刘邦没有一丝关系。他虽然也是公务员,但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亭长,芝麻大的官根本不值一提。然而,盛宴这天,他不仅来了,而且来得很高调——别人都提箱带包,他却只带来了一颗红心、两袖清风。

“刘邦,一万文!”刘邦一到吕公家,就用洪亮的嗓音报出了自己的贺礼数,惊得众人纷纷回头。

吕公正在招待客人,忙得不亦乐乎。一听“财神爷”来了,赶紧迎了出来,把刘邦请到了上座。两个素未相识的人像一对认识多年的老朋友,热情地攀谈起来,天之南,地之北,天也蓝,地也绿……

贵宾们震惊了,纷纷打探刘邦是何许人也。连萧何都被震呆了,心想这小子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同时也不得不感叹,真是真人不露相啊。

但是,只有刘邦心里清楚,他还是原来那个一无所有的他,那份厚礼,也只不过是他随口一报罢了,空头支票一张。他的这种做法,正是传说中的空手套白狼。

事实证明,刘邦这一套很顺利,大家都被那张空头支票给镇住了,几乎没人怀疑他,所有的达官显贵都把他当成了一匹从深谷里杀出来的黑马。

好戏还在后头。

“黑马王子”刘邦风光无限地白吃白喝了一顿,正当他要拍拍屁股走人时,吕公却对他挤眉弄眼,暗示他留下来。

刘邦眼见主人盛情相留,自然没有走的道理,于是端坐在那,做洗耳恭听状。

“小伙子,你结婚了没有?”眼看客人走得差不多了,吕公问道。

刘邦摇了摇头,说:“没有,我还是光棍一条。”

“你可知道自己长了一张富贵脸?”吕公又问。

刘邦笑了笑:“是吗?”

“我有一个女儿,我想把她嫁给你,让她每天执箕持帚地伺候你,不知你意下如何?”吕公的第三问当真是送惊喜。

面对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刘邦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他二话不说,马上认领了这门“倒贴”的婚事。

其实,吕公之所以青睐刘邦,原因有二:

一是他的女儿吕雉已经不是芳龄十八的小姑娘了,而是二十八的老姑娘,资深剩女一枚。这只能怪吕公家太有钱,高不成低不就,结果养在闺中人未识的闺女一不留神就成了剩女。富豪的女儿也愁嫁,个中苦衷或许只有吕公心里最清楚。

二是他凭借一双火眼金睛看出了刘邦非凡的气势,认定他是一只极具潜力的绩优股。做生意出生的吕公是个投资高手,他相信自己的眼光。

事实证明,吕公的豪赌是成功的。日后,这只眼前的垃圾股成了主宰天下的绩优股,他的投资也获得了巨大的回报。虽然他个人无福多享,但他的女儿却成了中国历史上名垂千古的吕后。

据说,吕公为了把宝贝女儿许配给刘邦,还和自己的夫人干了一架。吕母认为吕公的行为毫无理智,坚决要求悔婚。最后两人争执不下,只好询问女儿的意见。

吕雉红着脸,低着头,半晌说了一句话:“全凭父亲做主。”

吕雉之所以会同意这场门不当户不对的婚事,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她信任自己的父亲。吕公白手起家,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能有现在的身价和地位实属不易。她相信父亲的眼光,为自己选的人一定不会错。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吕雉嫁给刘邦后,便死心塌地为刘家服务。做小姐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干,升级为人妻后,她还得下地干农活。

一日,吕雉在田里做农活。这时,一名鹤发童颜的老者走了过来,问道:“能否借口水喝?”

吕雉拿出水壶递给他。

“能否借口饭吃?”

吕雉又拿出自己的饭给他吃。

吃饱喝足后,老者说话了,不是“谢谢”,而是一句“天哪,夫人是贵人”。

吕雉一听,很是开心。她对老者说:“您再帮我相一相这两个孩子吧。”吕雉指着坐在田埂上的儿子刘盈和女儿刘鲁元说。

“您之所以富贵,是因为这个男孩。”老者指着刘盈说。“这个女孩日后也跟你一样富贵无比。”老者又指着刘鲁元说。

老者刚走,刘邦就来了,于是吕雉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刘邦一听大惊,撒腿就追,追上了老者,请老者为他也看上一相。

老者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直把刘邦看得如芒在背时,才发话道:“你岂止富贵,你的权势将不可限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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