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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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秋审”一事,虽一度从严,也不尽然。[62]金埴《不下带编》卷5论“重民命”:

  (我朝)自太祖至圣祖,历朝积德累仁,轻刑薄罚,今圣天子尤不嗜杀,西曹所决罪,每岁不过三四十人或二三十人不等。上一狱则必宸虑详审,求其可生。诏曰:某情犹可矜也,某决尚可缓也。所谓胜残去杀者,惟我朝为然。

  因此,与其说他“严”了,不如说是在政治上更加老练、成熟了而已。

  但是问题并没有就这样过去。乾隆十五年五月,上谕:

  当御极之初,如从宽好名之习,不能去诸怀。……比年阅事既多,深知为治必出于大公至正,斯久而无弊。……十五年来,无时不以敬天法祖为心,无时不以勤政爱民为念,无时不思得贤才以共图政理,此可无渐衾影者。人苦不自知,惟工作过多、巡幸时举二事,朕侧身内省,时耿耿于怀。[63]

  追述往事,对“从宽好名之习”,仍“不能去诸怀”,并征引“工作过多”、“巡幸时举”几事,予以自责。虽其中也不无一二自我辩护,及归罪臣下之意。

  这一种想法可谓由来已久,乾隆元年正月丁酉谕:

  朕思我皇考世宗宪皇帝诚求保赤,有孚惠心,蠲免额征,宽减浮粮,……而民生犹不得宽裕者,大率由督抚大臣不能承宣德意。

  按说,在这样的“体制”之下,皇上有了过失,不是不可以下“罪己诏”的。乾隆十三年就粮政问题,上谕“朕既知初意之失”云云,已与“罪己诏”相去无多。但这乃与国家政体有关,在一般情况之下,也只有怪罪臣下“奉行不实”了。从许多事例来看,这也近于当日实情,尽管其中也不免存在一些错怪之处。

  御史欧堪善在乾隆十二年十二月的奏摺中说,政令行之善则民享其利,倘而奉行不善,则法立弊生,恤民者每为病民之具。[64]在粮政方面,最明显的就是地方官员不愿采买,不愿存粮,并不愿劝谕捐监——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说来好笑,其一竟出在政府组织之内,甚至在于执行过程中的一些“技术细节”之上——难怪皇上想起了就不高兴,那些个“失败”,不归罪他们,该怪谁呢!

  而“奉行不善”,正是官僚的一种沉默的“抵制”。“下治上”,恐怕是任何皇帝都不能不面对的现象,历史上不知多少帝王都“栽”在了这个上面。

  因此乾隆皇帝对粮政及其它方面的种种“失败”,就不能不抱有某种“若有所憾”的心情,后来他在《御批纲鉴》(卷六)里写道:

  孔子以子产为古之遗爱,而称其使民则曰义。今观其初政,固非以煦煦为爱者矣。惟能行其义,所以卒成其爱,不然民之不慢者几何?

  颇有点后悔自己当日的行为,致为人所“欺”似的。所以他常常就不给那些大臣好脸子看,其后又屡兴大狱,据说“乾隆六十年中大学士尚伺供奉诸大员,无一人不遭黜辱”。[65]

  其后,皇帝开始不断地“整饬”官吏。在乾隆十六年第一次南巡中发生的“伪稿案”等“风波”中,[66]皇帝即迁怒地方官员,如乾隆十六年八月,将山东巡抚准泰革职拏问;山东按察使和其衷一度也革职拏问;十一月,令将江西巡抚鄂昌、江西按察使丁廷让解职。皇上批评一些督抚说:

  外省督抚,养尊处优,牢不可破之恶习,无所惩戒,何由更改?既明知其办理背谬,而复为姑容,国家任用封疆大臣,安用有此?外省吏治,尚可问乎?[67]

  并指斥一大批能臣:

  近日督抚办事,有所谓上和下睦,两面见好之秘钥。貌为勇往任事,以求取信,而阴市私惠,谓有旋乾转坤之力,使属员心感。尹继善惯用此术,方观承及巡抚中一二能事者,趋而效之……[68]

  对一些大员,始终不给他们好脸子看,甚至侮骂由之。[69]

  到乾隆二十年左右,遂发生了一次次“整饬”官吏的“运动”,如胡中藻案、彭家屏案、庄有恭案、蒋炳案……等等,自那以后,它断断续续,几乎就没有停止过。其高潮可能就是乾隆三十三年的“叫魂案”了。在该案中,皇帝将两江总督、江苏巡抚、前江苏巡抚、安徽巡抚、浙江巡抚、山西巡抚等“俱着交部严加议处”。山东巡抚因刑求逼供、误导上司,被“恼羞成怒”的皇上降职,还有一批低级官员也遭到弹劾。次年,因一相关案件又有一批官员受到处罚,其中计有68个知县、22个知府、14个道台、32个按察使、29个布政使、26个巡抚、以及14个总督。这确像是孔飞力所谓的“政治运动”了。这一系列的事件之中,恐怕都留有乾隆十三年的微妙的影子。[70]

  清朝皇上兼任宰相,又一切“出自朕衷独断”,无人“辅佐”,无大臣“襄赞”,这使他成了一个十分孤独的人物。他身边也几乎没有形成一个“帝党”,在“回向三代”这样的事业上,既很少赞同的声音,也很少有人反对,一片沉默。

  这不是“专制”,也“专制”不起来。何况还有一些基本原则(如道统)要遵奉,有法律条文的限制需要顾及,怎能说“最后为一人决定”(这是儒家最基本的政治主张),就是“专制”或“专制主义”呢?

  今天捧读清代实录或其他档案史料,亦不难发现,皇上谕旨虽非公之于众,但无论面对谁人,他都是在讲理,像是在面对天下苍生,面对历史,不但道理要讲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往往也要交代清楚。“蛮不讲理”,或“没理找理”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但都得说出一套,并非“黑箱作业”。皇帝也常常征求别人意见,或发起廷议、会议予以讨论(特别是在那些专业性很强的社会经济事务,如粮政、矿政和水利上),这也和一般对“专制政治”的理解不符。

  知错能改,且能再三,也不好说是“专制”。[71]

  如果说他是说一不二,政令通行无阻,不受其他任何制约,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似乎又于史实说不过去。

  乾隆四年八月丙子,因张湄奏内有臣工奏疏伏愿宸衷乾断之请,上谕:

  自古设官分职,原以佐理政务。兵农钱谷,各有专司。朕以一身而万几待理,祖宗数百年之章程,国家千百条之规制,不得不咨询于大臣……

  若必欲尽出一人之意,事至即断,不交廷议,无论势不可行,且于古圣人之询于四岳,咨二十二人以亮天工者,大相乖谬……不又将以朕为专任已见,而不博采众论耶?[72]

  当然,这一体制自有其另外一面,即皇帝揽事太多,

  朕临御至今十有四年,事无大小,何一不出自朕衷独断。即月选一县令,未有不详加甄别者。[73]

  纵观乾隆初政十几年时间在政治上的所作所为,其过恐怕并不在所谓“专制”之上。中国文字“专制”二字义不在此,昔日也从未有以之论皇帝是非者。特别是清代皇帝君相合一,一身而兼二职,即是政治领袖,又是行政首脑,就后者而言,一般并无“专制”与不“专制”之说(熟悉现代史事即不难了解这点)。总而言之,清代即使“专制”,其范围也很有限。这也为古今社会的不同所决定。

  如果说儒家的宗旨是“养教兼施”、“先养后教”,那么也可以说,乾隆十三年以前,政治的基本点主要是集中在“养”上,乾隆十三年以后重点就转入到“教”(“文教”、“教化”)上去了。这颇有几分勉强,也有几分无奈。但是要这个古老的帝国一时间拿出什么更新的办法,恐怕也是不切实际。

  其后,皇上几乎闭口不谈他的粮政努力,多年以后,反而把“西师”和“南巡”当作了毕生两大事,这一段“伤心事”就这样半被掩盖起来。

  从此,再没了以前的那一股锐气,没有了那一种理想主义,没有了对经济对策的追求。倒有几分显得“乏”了,多了许多花架子,少了若干实在的东西。所以朝鲜使臣才说清廷“外似升平,内实蛊坏”,“大臣庸碌,而廷臣轻佻,甚可忧也”。[74]乾隆十六年以后的几次南巡,也没有发现什么新的东西。相对而言,朝廷进入了一个“无策”的时期,“乾隆之治”最光彩的一幕,已经悄然落下。

  虽然如此,今上却是一个极为要强的人,决不甘心做一位庸庸碌碌的君王,古人所谓“庸主”。他仍以为大任在肩,也断然作出了若干努力,——举凡“十全武功”、“六次南巡”、“搜书编书”、“文字狱”,大体上都发生在这一时期,——尽管评价不一,却也颇有可观之处。

  * * *

  [1] 以上参见戴逸:《乾隆帝及其时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刘凤云:《乾纲独断》,《乾隆皇帝全传》,学苑出版社,1994;郭成康:《乾隆大帝》,中国华侨出版社,2003;说到“心理变态”,当有一种“懊恼”、“悔恨”,以致“自责”的成分在内,就事论事,仅仅妻子之丧,似还不至于此,因此还应从别的地方,或更深远因素去查找。

  [2] 以上参见周远廉:《乾隆皇帝大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成崇德:《十全武功》,《乾隆皇帝全传》,学苑出版社,1994。

  [3] 钦天监正刘松龄的私人信件,此外他还谈到了这场战争的许多问题,如它的目的和起因等,皆与众说不同(乾隆四十一年,皇上也称两次金川起衅,皆由地方官酿成);他特别质疑清朝的军事能力,包括几年之后的准噶尔之役,参见高王凌《刘松龄笔下的乾隆十三年》,《清史研究》2008:3。

  [4] 《高宗实录》,卷263,乾隆十一年闰三月谕。

  [5] 《高宗实录》,卷332,乾隆十四年正月壬子谕。

  [6] 《高宗实录》,卷332,乾隆十四年正月甲子谕;此外,皇上还说了一些关于改过的话:朕思之甚熟,看之甚透。上年办理,实属错误。……朕改过不吝,……朕自思天定之事。人力不能自由(《高宗实录》,卷333,乾隆十四年正月乙丑谕);知难而退,知过而改,乃所谓不远之复(《高宗实录》,卷333,乾隆十四年正月辛未谕)。

  [7] 多年以后,皇上在《御批纲鉴》中借汉代历史解释说:“汉文帝即位之初,善政累累,顾有地震山崩之异,殆所谓天心仁爱,而示之以时保之义耶”?

  [8] 乾隆八年四月己亥谕:朕御极以来,重农贵粟薄赋轻徭,诸如筹积贮、蠲米税,凡所以为民食计者,既周且悉。直省地方宜乎糗粱充裕,价值平减,闾阎无艰食之虞矣。乃体察各处情形,米价非惟不减,且日见昂贵,……以为生齿日繁耶?则十数年之间岂遂众多至此?若以为年岁不登,则康熙雍正年间何尝无歉收之岁?细求其故,实系各省添补仓储,争先籴买之所致,《高宗实录》卷189。

  [9] 江南道监察御史欧堪善奏陈积贮事宜:皇上旰食宵衣,保民如子,御极以来,加增常平仓额俾赈恤之需有备无患,尧舜爱民之心何以逾此,……其米价之不平者,必有致病之由。议者或以为生齿繁滋户口日众,或以为岁时旱涝收成歉薄,或以为小民巧诈囤积居奇。臣愚以为此数者势所必有,然米价之贵似不尽由此也。康熙雍正年间去今未远,生齿之繁固不如是之甚速,且我国家气运与天无极,岂再数百年而养民无善策乎?若旱涝灾祲何时蔑有,顾此丰彼啬,原可相济,查迩年各省虽有偏灾,而报丰稔者亦复不少;至囤积居奇久经严禁,地方官自当实力奉行,何至积弊连年,听其垄断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存档案,1140-035。比较之下,不难发现欧堪善所言多不出乾隆八年上谕之范围。

  [10] 《高宗实录》卷304。

  [11] 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存档,可以查找到的有关奏摺已有二十六份,除一份外(山东),所有的原件差不多都找到了;参见邓海伦(Dunstan):《政府还是商人——十八世纪中国的政治经济学与政治过程》、魏淑民:“乾隆朝粮政事件的再探讨”。

  [12] 参见乾隆三年十二月庚辰谕。

  [13] 参见魏淑民:“乾隆朝粮政事件的再探讨”。

  [14] 参见高王凌:“另类的金川”(2010,未刊文稿)。

  [15] 《高宗实录》,卷332,乾隆十四年正月辛亥谕。

  [16] 《高宗实录》,卷332,乾隆十四年正月己未谕。

  [17] 乾隆十三年七月辛丑,《高宗实录》卷319。

  [18] 乾隆十三年十二月壬辰,《高宗实录》卷330;按:不少学者以为仓库真的多存有1400万石粮食,其实它是不存在的,只是就那4800万石拟议存额而言的一个假设。

  [19] 乾隆十七年七月丙寅,《高宗实录》卷396。

  [20] 高王凌与王业键、白彬菊的分别谈话,1987,美国。

  [21] 乾隆二十八年九月己卯,《高宗实录》卷695。

  [22] 乾隆九年三月辛丑,《高宗实录》卷213。

  [23] 乾隆十三年五月乙酉,《高宗实录》卷314。

  [24] 《清史稿·王亶望传》。

  [25]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甲申,《高宗实录》卷1281。

  [26] 袁枚:“上两江制府请停资送流民书”,《袁枚全集》二,240。

  [27] 乾隆十五年正月辛未谕:至去岁所颁谕旨,原因外省修理工程,未能酌量缓急,所当留有用之经费,以资调剂,初不为减省钱粮起见。……上年军务告竣,岁值丰登,库帑储备,尽已宽裕,无事鳃鳃过计,《高宗实录》卷357。如果说在乾隆十三年前后曾有过财政上的考虑,那也是一时的,不是长远的,是行政性的,不是政治性的,何况在那几年正在实施全国普免,所免税额在三千万以上呢。

  [28] 参见和卫国:“乾隆前期纳谷捐监研究”,《明清论丛》第七辑,2006,页384400。

  [29] 参见邓海伦:“试论留养资送制度的废除”,荒政会议论文,2005年,北京。在会上就这一问题的定位,几位国外学者,如李明珠、魏丕信与邓海伦之间还发生了有益的争论。显然,所谓留养资送制度的兴废,是远不足以概括这一问题的。

  [30] 参见乾隆十四年二月庚子,三月己酉,四月乙酉,丙午,五月癸亥等。

  [31] 乾隆十四年三月乙卯。

  [32] 乾隆十四年七月壬子:与准噶尔交易之事,若在官承办,赀本价值,亦必不能如商人之斟酌减省。应仍令商办,而官为总摄照看,庶为妥协。

  [33] 参见孙喆:“清前期蒙古地区的人口迁入及清政府的封禁政策”,《清史研究》1998:2。

  [34] 在伯克利和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之后,魏斐德教授(F·Wakeman)和曾小萍教授(M·Zelin)分别向高王凌指出了这点,认为它也应该划入这一“收敛”之内,1987年1月,伯克利,1989年5月,北京;又见曾小萍:《The Magistrate's Tael:Rationallizing FiscalReform in Eighteenth-CenturyCh'ingChina》(《知县的银两:十八世纪清朝中国的财政合理化改革》),Berkeley,University ofCalifornia press,1984。

  [35] 乾隆十四年六月壬午谕。

  [36] 乾隆十一年十一月癸巳谕。

  [37] 乾隆十四年正月乙亥;因其“行之十余载,渐成故套”。

  [38] 《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三,引自史媛媛:《清代前中期新闻传播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页43。

  [39] 乾隆十四年十一月庚申谕。

  [40] 乾隆十四年五月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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