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晁错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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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说,晁错是颍川(在今河南省境内)人,早年追随轵县人张恢学习申不害、商鞅的“刑名之学”,搁在现在,就是政法学院或政法专业毕业的。学成之后,参加太常寺的博士考试,因为文字功夫好而当上了太常掌故(以文学为太常掌故)。太常掌故是太常寺里的一个小吏。太常也叫奉常,寺就是部。汉代的太常寺相当于隋唐以后的礼部,掌管宗庙祭祀和礼仪,也管教育,负责选试博士。那时的“博士”不是学位,是官职,战国时期就有,秦汉因之,职责是“掌通古今”,也就是掌握古往今来的历史知识,以备皇帝顾问和咨询。太常寺博士考试的结果分为两等,一等的叫甲科,二等的叫乙科。甲科出身的补郎,乙科出身的补吏。郎,就是宫廷侍卫官;吏,就是政府办事员。一个年轻人,在皇帝身边做几年“郎”,便很容易升上去,吏要升官就难一些。所以郎的出身和出路都比吏好。太常掌故就是乙科出身的小吏,级别百石。汉制,副县级的吏员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叫长吏(长字读上声);百石以下的,叫少吏(少字读去声)。太常掌故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主任科员(科级干部)的“少吏”。
这位正科级的少吏时来运转,是因为被朝廷选派出去学《尚书》。我们知道,由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许多学问几乎失传,以至于“孝文帝时,天下无治尚书者”,精通《尚书》的只剩下一个“济南伏生”。可是当朝廷发现他时,这位“故秦博士”已经九十多岁了,“老不可征”,只好诏令太常寺选派可造之材到老先生家里去学。苍天有眼,太常寺选中的年轻人就是晁错。这下子晁错的学问大长,名声也大振,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文帝发现了这个人才,便任命他做太子府的官员。先是做太子舍人,以后做门大夫,最后做到太子家令。太子家令的级别是秩八百石,可以算是“中层干部”了。
家令虽然比不上太子太师、太子太傅或太子太保,晁错对后来的景帝影响却很大。此公“学贯儒法”,口才又好,经常在太子面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太子便对他“有点崇拜”(以其善辩得幸太子),太子的家人也都称他为“智囊”。“智囊”这个词,最早是用在秦惠王的弟弟樗里子的身上(樗音初)。樗里子这个人,大约是足智多谋的,故“秦人号曰智囊”,并有“力则任鄙,智则樗里”的谚语。可见“智囊”是一个很高的评价(颜师古的解释是“言其一身所有皆是智算,若囊橐之盛物也”)。显然,晁错也是个有才华的人。
晁错还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他和同时代的贾谊(二人均诞生于公元前200年),堪称西汉初年最有头脑的政治思想家;他的《论守边疏》、《论贵粟疏》和贾谊的《治安策》、《过秦论》,也都被誉为“西汉鸿文”。一个人有了思想,就总想表达出来。如果这思想是关乎政治的,则还会希望实行。所以,晁错在太子府的时候,便屡屡上书言事,对时政发表意见。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这篇疏文在收入《汉书》时,被分成两个部分。言“守边备塞”的那一部分(即《论守边疏》)收入《晁错传》,言“劝农力本”的那一部分(即《论贵粟疏》)收入《食货志》。我们现在读这些文章,仍然能感觉到晁错是很了不起的。
就说“言守边备塞”。所谓“守边”,当时指防御匈奴。作为北方的游牧民族,匈奴一向是“中国”的大患。用晁错的话说,就是“汉兴以来,胡虏数入边地,小入则小利,大入则大利”。这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晁错也主张对匈奴用兵,还比较了匈奴与“中国”的长短优劣,得出“匈奴之长技三,中国之长技五”的结论。这里要说明一下,就是当时所谓“中国”,和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国”,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当时的“中国”,是“中央之国”的意思。古人认为,天下五方,东西南北中。中央居住华夏民族,四方居住其他民族。其中,住在东方的叫做“夷”,住在南方的叫做“蛮”,住在西方的叫做“戎”,住在北方的叫做“狄”。华夏民族既然住在中央,当然是“中国”。“中国”之“长技”既然多于匈奴,当然可以战而胜之。因此,晁错主张,用“以一击十之术”,“兴数十万之众,以诛数万之匈奴”。
对于这个“纸上谈兵”的建议,文帝表示嘉许,但并未当真采纳。于是晁错又提出新的建议,这就是《论守边疏》的内容。
晁错认为,秦代的戍边失败,在于决策有误;匈奴的难以对付,在于流动不居。秦有什么错误呢?第一个错误,是动机不纯。秦始皇的目的,不是为了保卫边疆救助人民(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而是为了满足贪欲扩大地盘(贪戾而欲广大也),结果“功未立而天下乱”。第二个错误,是方法不对。秦王朝的办法,是调遣内地军民轮流戍边。内地军民千里迢迢赶到边疆,既不熟悉情况,又不服水土,结果是作战则被人俘虏(战则为人擒),驻守则自取灭亡(屯则卒积死),到了边疆的死在边疆(戍者死于边),走在路上的倒在路上(输者偾于道),不过徒然地劳民伤财而已。第三个错误,是政策不好。晁错认为,但凡军民人等甘愿坚守战斗到死也不投降败退的(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都是有原因的(以计为之也):要么是因为“战胜守固”能获得封赏,要么是因为“攻城屠邑”能掠得财物,这才赴汤蹈火视死如归(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生)。可是,秦代的戍卒只有千难万险(有万死之害),没有半点好处(无铢两之报)。一个人战死之后,他的家人连减免一百二十钱赋税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谁还肯前赴后继?所以秦代的军民,无不视疆场如刑场,视戍边为送死(秦民见行,如往弃市),还没走到半路就准备叛变了,陈胜就是例子。这是秦的错误。
匈奴的特点,则是流动性强。他们就像野生动物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大自然(如飞鸟走兽于广野)。条件好就停下(美草甘水则止),条件不好就搬走(草尽水竭则移);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往来转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时至时去)。这是他们的生存方式(此胡人之生业),也是我们难以对付的原因。试想,匈奴人来了,朝廷派不派兵呢?不派,“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派,派少了不管用,多派一点,则我们的部队还没到,匈奴人就跑得无影无踪。还有,派去的部队,是留下呢还是撤走呢?留下,朝廷耗资巨大;撤走,匈奴接踵而来。连年如此,中国就又穷又苦又不安宁了。
因此,晁错主张改革边防军“一岁而更”(一年轮换一次)的制度,用免税、赐爵、赎罪等办法,鼓励那些在内地生存有困难的人向边疆移民,安营扎寨,屯垦戍边。这些内地移民以他乡作故乡,视卫国为保家,必能“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因为国家利益和他们的个人利益已联为一体,而且也没有敌情不明、水土不服的问题。移民解决了生计,国家节约了军费,边防得到了巩固,人民得到了安宁,岂非两全其美?
这是一个好主意,因此被采纳(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言“劝农力本”的主张也被采纳,其他如“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等等则被拒绝(孝文不听)。不过文帝还是很欣赏他的才华(奇其材),调他做了中大夫。中大夫也是郎中令的属官,秩比八百石,和太子家令级别一样,但职责不同,是“掌论议”。
晁错终于如愿以偿,参与朝政了。这也正是他的宿命。他这个人,是不甘寂寞的;而历史选择他来唱削藩这场大戏的主角,也绝非偶然。
可惜,历史选错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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