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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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义

高昌亡国的第二年,文成公主走进了青藏高原。

青藏高原是平均海拔四千多米的世界屋脊,也是世人眼里遥不可及的神秘世界。在那里,喜马拉雅巍然屹立,雅鲁藏布奔腾不息,纳木错和羊卓雍错湖水清澈。当格桑花漫山遍野盛开的时候,一个民族和王朝在雅砻河谷勃然兴起。[23]

他们的名字叫吐蕃(读如播)。[24]

吐蕃王朝的建立大约与李唐同时。公元七世纪初,王朝的建立者用武力降服了古代羌人的苏毗(毗读如皮,苏毗在今西藏北部及青海省西南部)和羊同(即象雄,在今西藏北部)诸部落,并将自己的首邑迁到了逻些(今西藏拉萨)。一个神奇的王国,从此屹立在雪域高原。[25]

迁都的人叫松赞干布。

松赞干布的身份是赞普,即吐蕃王。在吐蕃语中,赞的意思是雄强,普的意思是汉子,干布的意思是深沉,松赞则是他自己的名字。因此,松赞干布赞普这个称谓,翻译过来就是:深沉的松赞,雄强的汉子,吐蕃人民的王。[26]

这是吐蕃历史的真正缔造者。事实上在他之前,恐怕很少会有人知道这个民族的存在。是啊,彪悍的突厥,优雅的龟兹,近处的高丽,远方的波斯,个个都更加吸引中华的目光和注意力。吐蕃?对不起,闻所未闻。

不过,松赞干布很快就让世人刮目相看。

事情是由求婚引起的。我们知道,从汉高祖开始,中华帝国就有“和亲”的传统,唐太宗即位之后更是大力推行这一政策,嫁给外族豪酋的公主和宗女不知凡几,那位英勇善战的突厥王子阿史那社尔便娶了李世民的皇妹。松赞干布听说有这种事,便认为自己也应该同享这样的荣耀。

不幸的是,太宗皇帝低估了吐蕃的战斗力和侵略性。他草率地拒绝了松赞干布的请求,而且让赞普的使者认为自己受到了怠慢。深沉的松赞决定给大唐一点颜色看看,只不过他的兵锋却是指向吐谷浑(谷读如欲)的。

这件事意味深长。

吐谷浑是鲜卑慕容部的政权,位于今天的青海、甘南和川北一带,建国于西晋时期。吐谷浑建国后,中华大地虽有连年的战乱,这个王国却远离风暴中心,在各种强大势力的夹缝中生存下来,一直存活到大唐贞观年间。

那么,松赞干布为什么要打吐谷浑?

表面上的原因是吐蕃使者的一番话。这位使者回到拉萨以后向松赞干布哭诉:大唐对臣等原本礼遇甚隆。然而吐谷浑的使团一到,待遇马上就变了,答应的婚事也告吹。

但,事情真有那么简单吗?

当然不是。

看看时间表就知道。吐蕃出兵吐谷浑,是在贞观十一年或十二年。而在此前的贞观九年(635),大唐已经通过战争把吐谷浑变成了自己羁縻之下的傀儡。所以,吐蕃这次出兵就不仅是捏软柿子,也是打狗给主人看。

更重要的是,从柴达木盆地通往西域的交通要道正在吐谷浑境内,这可是连大唐也垂涎已久的,更何况吐谷浑的治下还有不少藏民。因此,吐蕃迟早要下手。他们最终在公元663年灭亡吐谷浑,就是证明。这一次,不过是小试牛刀。

如此一箭三雕,这位赞普确实深沉。

早已沦为大唐附庸的吐谷浑根本不是吐蕃的对手,只能狼狈逃窜到青海以北。松赞干布却打得兴起,顺手牵羊又征服了吐谷浑旁边的两个羌人部族——党项和白兰。

遗憾的是,大唐似乎仍未觉醒。

未来的女婿只好向他的准岳父宣战。贞观十二年(638)七月,松赞干布率军二十万屯兵大唐边镇松州(约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境内,扬言前来迎娶公主。这位求婚者甚至宣称,如果见不到公主,他只好带着厚重的聘礼继续大踏步前进,以表示自己的一番诚意。

这下子轮到唐太宗大跌眼镜了,他付出了沉重代价才把松赞干布赶出边境。不过,大唐皇帝也清醒地意识到,绝不能小看这可怕的邻居。因此,当松赞干布再次求婚时,唐太宗马上就表示同意,尽管嫁出的并不是他的亲女儿。

深沉的松赞也给足了太宗面子。他派出自己的得力助手大宰相禄东赞(噶尔·东赞)前往长安,用实实在在的巨款和厚礼表达对大唐公主的仰慕。精明能干的禄东赞也不辱使命,不卑不亢地与帝国君臣进行交涉。结果是太宗皇帝对他另眼相看,希望这位使节娶皇族的女孩为妻。[27]

禄东赞礼貌地谢绝了皇帝陛下“买一送一”的好意。他回答说:臣在国内已有发妻,父母所聘岂能抛弃?何况我们赞普还没有见到公主,陪臣又岂敢先行一步?

皇帝闻言大为嘉许,同时也更加坚定了笼络的决心。于是唐太宗不管不顾,强制性地将自己姐姐的外孙女嫁给了禄东赞。这在帝国的和亲史上,恐怕是没有先例的。

答应松赞干布的婚事,当然更没问题。

贞观十五年(641)正月,文成公主进藏。

婚礼隆重而排场。大唐方面派出担任礼部尚书的一位王爷持节护送公主,并主持婚礼;松赞干布则从拉萨来到今天的青海省境内,在被他们吞并的吐谷浑故地亲迎殿下。他甚至在拉萨为文成公主专门修建了一座宫殿,自己则脱下藏袍换上唐装,完全是一副大唐皇帝好女婿的样子。[28]

现在看来,这钱花得值。

事实上,大唐与吐蕃的联姻为两地人民赢得了至少二十年的和平,两位君主也得以各忙各的。太宗皇帝成功地遏制了西突厥的进犯,并把西域各国收入囊中;松赞干布则将其扩张征服事业做到极致,还不失时机地教训了印度人。

更重要的,是文化交流。

据记载,文成公主进藏时,不但有释迦牟尼佛像和奇珍异宝、服装家具、烹饪食材等等作为嫁妆,更有携带着诗书礼乐、医疗器械、农具良种的学者、乐师、医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简直就是庞大的文化代表团和扶贫工作队。[29]

松赞干布也向大唐派去了留学生,他们多半是吐蕃的王室成员和豪酋子弟。不过,深沉的赞普并没有把自己吊死在大唐这一棵树上,反倒跟方方面面都保持平衡。他从尼泊尔迎娶了公主,从印度引进了文化。而且,也正是在松赞干布的时代,这个聪慧的民族创造了自己的文字。[30]

吐蕃和平崛起,尽管同时也伴随着武力。

毫无疑问,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邻居的强盛对于大唐也未必总是福音。事实上吐蕃的后继者并没有松赞干布那么好说话。唐高宗咸亨元年(670),吐蕃与西突厥联手大举攻唐,先后攻陷于阗、疏勒和龟兹,安西四镇因此被废,太宗皇帝创下的家当被赔得一干二净。

吐蕃得手之后却没有就此住手。相反,安史之乱时,他们又乘势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占领长安,并将甘肃一带的陇右、河西等地区划归己有。之后,他们还占领了吐鲁番等战略要地,并把敦煌置于其治下六十年之久。

崛起的吐蕃终于成为让人头疼的地方。

结果,是有了大唐与吐蕃的两次会盟,用汉藏两种文字书写的和平纪念碑也至今仍然耸立在拉萨市。只不过,这时的唐蕃双方都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到公元9世纪中,大唐的皇帝终于沦为宦官手中的傀儡,吐蕃王朝则在内乱中四分五裂彻底崩溃,往日的繁荣全都变成了美好的回忆。[31]

格桑花凋谢了,尽管它还会开放。

生意人回纥

与吐蕃在安史之乱后乘虚而入相反,有一个北方的少数民族在动乱中成了大唐的同盟军。至德二年(757),他们帮助唐肃宗收复了西京长安;宝应元年(762),他们又帮唐代宗收复了东京洛阳。当然,也有学者认为,这支部队其实应该算作雇佣军,而且要价之高与趁火打劫无异。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民族曾经大显身手却毋庸置疑。[32]

是的,这里说的是回纥(Ouigours)。

回纥(读如何)原本是铁勒的一支,隋炀帝大业年间从西突厥泥撅处罗可汗的统治下独立出来,正式宣布其族名为回纥。唐德宗贞元四年(788),他们又行文大唐,宣布自己改称回鹘(读如胡),意思是回旋轻捷有如鹘鸟。[33]

没错,回纥确实善于周旋。

跟之前的匈奴和突厥一样,回纥起先也是游牧民族。不同的是,他们与中原地区基本上相处甚安。而且,尽管与突厥有着千丝万缕的种种关系,他们在历次战争中却都站在大唐一边。贞观四年(630),回纥助唐攻灭了东突厥;显庆二年(657),又助唐攻灭了西突厥。[34]

这样看,他们还真是大唐的同盟军。

不过,天底下从来就没有什么免费的午餐,回纥助唐也绝非行侠仗义。说白了,他们每次都是有利可图的。灭亡西突厥之后,东西突厥的土地就归了回纥。之后回纥推翻后突厥统治,大唐也投桃报李给予帮助。在此基础上,这个民族建立起自己的汗国,并得到了大唐的承认和册封。

大唐与回纥,不过互相利用。

相互利用的规律从来就是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当大唐国破家亡两京沦陷时,有资格开价的便是回纥,名为各族人民之天可汗的大唐皇帝则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宁国公主就是这样嫁给回纥可汗的。

与文成公主不过宗室之女不同,宁国公主可是唐肃宗最为疼爱的亲生小女儿。临行之前,皇帝亲自设宴饯行,父女二人依依惜别,席间笼罩着生离死别的凄凉之情。最后还是公主含泪宽慰父皇:为了国家安危,女儿何辞一死!

肃宗皇帝潸然泪下。

回纥可汗却全无当年松赞干布的恭敬和感恩。他不但不出境亲迎,反倒身穿黄袍头戴胡帽,大大咧咧地坐在牙帐里接见护送公主的汉中王李瑀(读如禹)一行。

可汗问:王爷是天可汗的什么人?

李瑀答:大唐天子堂弟。

可汗又问:站在你上首的是谁?

李瑀答:宫中宦官某某。

可汗说:宦官是奴才,怎么能居王爷之上?

那个宦官吓得马上后退。

可汗又说:你们见了本汗,为什么不拜?

李瑀答:宁国公主是大唐天子亲女儿,可汗则是大唐天子亲女婿,岂有高踞胡床受此恩典之理?

回纥可汗这才起身受诏。[35]

不过李瑀的交涉只是为王朝挽回了面子,在实惠方面回纥却寸步不让。据正史记载,依照当年的约定,大唐帝国每年付给回纥的雇佣军酬金,仅仅绢帛就多达两万匹,这还不包括他们抢劫、勒索和以各种名义追加的。[36]

贪得无厌的回纥却还要强买强卖,价钱是一匹马换绢帛数十匹。有一次,回纥自说自话地将两万匹马运往大唐,开价绢帛五十万匹。大唐实在用不了这么多马,也实在拿不出那么多绢。经过反复交涉,才以半价成交了事。

奇怪,回纥索要如此之多的绢帛干什么呢?

利用天时地利大发横财。他们从唐帝国那里巧取豪夺来的绢帛,小部分成为回纥贵族的奢侈品,大部分经由回纥商人和粟特商人之手流入了西方。这些绢帛甚至跟波斯的银币和大唐的铜钱一样,成为当时商业贸易的通货。[37]

这并不奇怪。不要忘记,那条沟通东西方两个世界的商贸通道,可是被叫作丝绸之路的。何况绢帛既便于携带又价格高昂,西方人还趋之若鹜,迅速倒手当然红利可观。

回纥汗国财源滚滚。

与此同时,这个民族的社会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大批回纥人从游牧走向了定居和经商,过起了可以称之为“游牧都市生活”的日子。在汗国的全盛时期,他们位于鄂尔浑河(在今蒙古国境内)上游的汗庭金碧辉煌,城中鳞次栉比地矗立着宫殿和寺庙,也走动着各国的商人和僧侣。[38]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应该是摩尼教的法师。

摩尼教(Manichaeism)是公元3世纪兴起于波斯的古老宗教,其教义简单地说就是相信光明终将战胜黑暗,因此又称明教。这种宗教大约是在公元6世纪到7世纪从陆路传入西域,又从西域传到回纥的。回纥人也迅速地放弃了他们原先信仰的萨满教(Shamanism),奉摩尼为国教。

这又是为什么呢?

正史的解释,是进入漠北传教的摩尼法师才高八斗,口若悬河,让回纥可汗和贵族为之倾倒。但,为什么摩尼教在其他地区的影响力却远不及在回纥呢?难道那些地方的传教士们都胸无点墨,笨嘴笨舌?讲不过去吧?[39]

显然,此说可疑。

可以作为反证的是中原的态度。总体上说,大唐皇帝和儒生们是不喜欢摩尼教的,唐玄宗就曾在开元二十年(732)明令严加禁断。只是由于回纥救驾有功,唐代宗才在大历三年(768)特批摩尼教建立寺庙,并赐额大云光明寺。但回纥汗国刚刚灭亡,它又马上成了被禁的邪教。[40]

那么,摩尼教在内地为什么会受冷遇?

原因当然很多。其中之一,恐怕是在许多人眼里,摩尼法师并不清心寡欲。他们进入长安后,最喜欢的就是在市场上出没,与商人们勾搭成奸,这哪里像是出家人?[41]

中国士大夫反感的,却很可能正是回纥喜欢的。这个民族似乎天生就有商业头脑,这才把自己从小小的部落经营成庞大的汗国,把他们的汗庭建设成一座国际色彩浓郁的游牧商贸都市,甚至在长安也刮起了逐利之风。[42]

难怪他们跟摩尼教一拍即合了。因为波斯原本就是商业帝国,长期在丝绸之路上充当中间商,摩尼法师在回纥传教时更有可能投其所好,跟他们大谈生意经。

回纥的道路,将注定与众不同。

唐武宗开成五年(840),已经改名为回鹘的汗国遭到突然袭击,国破城毁宣告灭亡。亡国的回鹘人却并没有退回到游牧时代,而是兵分三路继续挺进。其中一部分人南下融入了中华农耕文明;一部分人进入甘肃成为张掖的甘州回鹘和敦煌的沙州回鹘;更多的族民则迁到了新疆,与西域同族的原住民汇合成为西州回鹘或天山回鹘。

这是一个民族的凤凰涅槃。之前,他们已经有过一次华丽转身,从游牧民族变成了商贸民族。之后,则将定居于我国西北,成为裕固族和维吾尔族的先祖,或先祖之一。[43]

西迁回鹘的宗教信仰也发生了变化。甘南的裕固族信奉喇嘛教格鲁派(黄教),新疆的回鹘则在公元10世纪中建立的喀喇汗王朝时期全面接受了伊斯兰教。其实这丝毫都不奇怪。因为早期伊斯兰正是阿拉伯半岛上贝都因人创造的游牧商贸文明,也是回旋轻捷有如鹘鸟的。

只不过,这是后话。[44]

半盘胡化

灭亡回鹘的是黠戛斯。

黠戛斯(读如侠加斯)在名义上是铁勒的一支,实际上却是白种人。他们身材高大,头发火红,皮肤白皙,眼珠则是碧绿的。人类学家认为,这是条顿民族(Teuton)的体质特征。换言之,活跃在大唐帝国的还有日耳曼蛮族。

蛮族是能够改写历史的,黠戛斯也一样。

不过,黠戛斯把回鹘打得七零八落以后,自己居然也不知去向,直到蒙古人兴起之时才重返历史舞台。至于他们的后裔,在俄罗斯叫哥萨克(Cossack),是骁勇的骑兵;在中国则叫哈萨克(Kazak),是勤劳的牧民。

黠戛斯人进入中国的时间已不可考,只知道他们在汉代被称为坚昆。坚昆的习俗是:孩子生下来如果是黑头发,便会视为不祥;如果是黑眼珠,则被看作汉将李陵的后裔。可见他们其实早已混血,但又坚持白人的身份。[45]

其实黠戛斯人不必在意,因为混血是大趋势。

趋势在五胡十六国时期就开始了,到隋唐两代更是愈演愈烈。之前还只是通婚造成的种族变异,后来就从自然发展到了文化。胡人的生活方式影响到衣食住行方方面面,仿效胡人习俗则蔚然成风,甚至引领着时尚的潮流。

这就叫胡化,也叫胡风。

胡化是从长安波及全国的。这固然因为首都总是开风气之先,也因为那里聚集着大量的侨民。安史之乱后,回纥在长安的常住人口总在千人左右,冒充回纥的粟特人数又要加倍。贞观年间的突厥侨民更多达万户,至少占到当时长安总人口的三十分之一以上,数量可谓惊人。[46]

更重要的是,侨民当中不乏非富即贵的头面人物。波斯的王子,突厥的将军,吐蕃的使节,西域的高僧,粟特的大鳄,回纥的商人,是这个特殊群体的中坚和主流。他们在长安和洛阳买豪宅,建高楼,置田产,任要职,娶妻生子乐不思蜀,俨然中华帝国首都之一员。

与之交往的则是大唐的上流社会,包括皇亲国戚、达官贵人和文人墨客。他们流连忘返于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长安西市,纸醉金迷于胡人开设的高档会所,乐此不疲地参加各种派对,因为那里不但有好听的龟兹乐,好看的胡旋舞,好喝的葡萄酒,更有如花似玉的胡姬充当陪酒女郎。

对此,诗人李白曾直言不讳: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哈!难怪他会“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了。[47]

名流带头,追星族岂会无动于衷?

何况胡人的生活方式也确实很够刺激。打马球展示着雄性的力量,着胡服则体现出女人的性感。前者是波斯人的发明,所以叫波罗球(polo)。后者的特点则是衣袖窄小剪裁贴身,尽可能地凸显女性的身材和曲线,其风采可以概括为这样两句诗:回鹘衣装回鹘马,就中偏称小腰身。[48]

呵呵,小蛮腰。

所有这些,都让长安少年的肾上腺受到刺激,荷尔蒙分泌增多。早就被李世民立为太子的李承乾,甚至一心一意要做突厥人。他不但说突厥话,穿突厥衣,还在东宫院内搭起帐篷竖起狼头旗,一本正经地扮演起突厥可汗来。

演出极其认真。李承乾找来一批长得像突厥的人,让他们披着羊皮编着辫子扮作突厥武士,自己则假装可汗死在了牙帐里,然后命令这些群众演员按照突厥习俗割面流血号啕大哭,骑着马围绕牙帐默哀。直到这时,李承乾才忽地一下坐起来说:如果真能这样,岂不快哉![49]

太子殿下如此,风气可想而知。

大唐的女人也不甘落伍,她们的服饰则始终如一地“崇洋媚外”——戴耳环是跟波斯人学的,叫步摇;搭披肩是跟印度人学的,叫巾帔(读如配) ;发型是跟中亚人学的,叫髻堆 ;脸妆是跟吐蕃人学的,叫面赭。当然,她们绝不会只有一种装饰风格,但长安肯定是时尚的风向标。

她们的帽子更是与时俱进。唐高宗以前,女人帽檐有布帛下垂,长可过膝;后来就只有丝网,垂到脖子;再后来改戴胡帽,露出脸蛋;最后干脆不戴帽子,露髻出行。[50]

总之,大唐的女人是衣服越穿越小,身体越露越多,参加活动越来越频繁。她们甚至会身着男装骑着马去踏青或者打球。球场上,英姿飒爽的女人纵横驰骋娇声呐喊,围观的男人们则报之以一阵又一阵的叫好声。[51]

看来,大唐的男男女女都有了“胡心”。[52]

这当然有问题。因此,唐高宗咸亨二年(671),朝廷下令治理整顿,可惜收效甚微。这个混血王朝的臣民似乎已经拿定主意,要在文化上也变成混血儿。唯一的变化是随着吐蕃和回鹘的兴起,女人的妆扮改成了回鹘发型吐蕃脸,尽管她们被告知这绝不是一个中华儿女应有的模样。[53]

请问,这该算是半盘胡化呢,还是全盘?

姑且算半盘吧!

但即便只有半盘,也足以让大唐的世界五彩斑斓。也许很少有人能够想到,当时的长安已能吃到通行于中亚、印度和伊斯兰国家的抓饭,开元以后更是以胡食为时尚。长安城里“西餐厅”之多,恐怕不亚于今天的上海。[54]

当然,不可或缺的还有葡萄酒。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葡萄酒与唐人的关系实在太密切。尽管它在汉魏就已经传入中国,自己酿造却是在征服高昌之后。太宗皇帝甚至亲任酿酒师,在原来配方的基础上加以改造,监制出了八个新的品种。[55]

这样的皇帝,也属罕见。

事实上唐代胡风之盛,与皇帝关系很大。有唐一代长安盛行打球,就因为唐太宗开风气之先。唐玄宗李隆基更是个中高手,曾经让吐蕃的球星自愧不如。此后的宣宗、僖宗都是球员,穆宗、敬宗都是球迷,打球岂能不成风气?[56]

此外还有建筑。

盛唐时期的建筑流行西亚的材料和风格,并且采用了在酷暑天降温的技术。设计师巧妙地让水从屋檐流下,形成水帘隔断室外的热浪,同时用流水推动风扇在室内送风,当然十分凉快。唐玄宗曾经在这种凉殿接待了一位爱提意见的言谏官员,结果该官员因着凉而腹泻,狼狈不堪。[57]

那么,这种技术又是哪个国家的?

东罗马帝国。[58]

呵呵,倒是不远万里。

实际上隋唐所谓胡,并非只指中国境内北方和西北的少数民族,更包括波斯人、印度人、阿拉伯人和罗马人。他们在两《唐书》中跟高昌、焉耆、龟兹、疏勒、于阗一样被看作西域的一部分,重要性仅次于突厥、回鹘和吐蕃。

也许,这是一种世界眼光。

世界眼光是隋唐特有的,因为他们都是混血王朝。自己是混血儿,就不会太在意别人的种族,尽管他们都以中华自居,都认为中华是世界的中心,还都雄心勃勃和自以为是地要把其他国家和民族纳入中华的体系。唐太宗甚至不无得意地说:朕提三尺龙泉一统四海,不比秦皇汉武差吧?[59]

当然。

事实上,秦汉文明虽然已经具有世界性,隋唐却更是世界性的超级大帝国,影响力之广远超其版图。唯一需要补充的是:大唐固然影响了世界,世界同样影响了大唐,影响是双向的。而且,我们能创造出世界性文明,也并非只有太宗和大唐之力,至少还有隋炀帝一份功劳。

第五章

世界帝国

高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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