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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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样的职业官僚,却是儒家痛恨的。

儒家痛恨文吏,并不奇怪。文吏的法家倾向、技术特征和职业习惯,都是儒家不喜欢的。儒家认为,忠于君主不等于唯命是从,王道应该大于王侯。所以,儒家出身的文官往往在朝堂据理力争,并不怕皇上的雷霆之怒。

这是儒家的可贵之处。

不过此类人物往往有一个毛病,那就是高谈阔论,不切实际。相反,文吏却是操作能力极强的。所以,文吏是行善还是作恶,全看遇到什么样的皇帝。遇到好皇帝,他们是帮手;遇到坏皇帝,他们是帮凶。

儒生务忠良,文吏趋理事。

一个有理想,一个有能力;一个讲原则,一个办实事;帝国该选谁?

汉武帝的首选,是文吏。

再反封建

号称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更喜欢法家倾向的文吏,看似奇怪,却是事实。他重用的人,卫青、张汤、桑弘羊等等,都不是儒生。大儒董仲舒,则其实被边缘化。

例外的是公孙弘。

公孙弘非同一般。我们知道,武帝朝丞相十三个,罢官免职四人,获罪自杀二人,下狱处死三人。其余,则石庆胆小怕事,田精神失常,车千秋唯唯诺诺。既平安无事又能有所作为的,几乎唯有公孙弘。

然而公孙弘这位儒生却恰恰是狱吏出身,所以他跟张汤情投意合,配合默契。张汤援引儒家经典解释判决,公孙弘则对张汤赞不绝口。其中奥秘,值得深思。

事情恐怕还得从头说起。

先说秦。

大秦帝国是“吏治天下”的,这当然与他们靠法家思想立国有关。在法家看来,一个国家只需要两种人:农民和战士。农民为君主种田,战士为君主打仗,如此便足以富国强兵。其他人,都是多余。

那么,谁来管理农民和战士呢?

文吏。从朝廷大吏,到郡县长吏,再到乡里小吏,都如此。事实上,一个只有农民和战士的国家,是不需要思想文化的。那些种田的“工蜂”,打仗的“兵蚁”,也不需要懂得太多,守纪律听命令就行。

故,秦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刘邦创立的新政权则是另一番景象。高、惠、文、景四朝,一般事务仍沿秦例交由文吏处理。占据要津的则不是功臣勋贵,便是他们的后代,比如曹参之子曹,周勃之子周亚夫。周亚夫还既当过太尉,也做过丞相。

也就是说,政由勋贵,事归文吏。

这并不奇怪。毕竟,勋贵们是刘邦的战友。刘邦及其继承人既需要他们的政治经验、崇高威望、影响力和号召力,也需要用封侯拜相的方式酬谢他们的功劳。这跟当年的分封诸侯建立王国,如出一辙。

同样,这两件事也都是封建残余。

因此,秦始皇未竟之事业,还得由汉武帝来继承。当然,彻底铲除封建残余,要到隋唐以后。但,贵族政治转变为官僚政治,却势在必行。

贵族政治,怎么就要不得?

因为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是共生并存的。在封建制度下,国是诸侯的,家是大夫的。如果国破家亡,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诸侯和大夫。所以在封建前期,诸侯无不治国,大夫无不齐家,这就叫“首长负责制”。

何况封建前期的家和国,都不大。一国则一城,一家则一邑。诸侯和大夫,国君和家君,完全可以直接面对国民和家人,这就叫“直接君主制”。

当然,即便是直接君主,也要有人协助。这些助理、帮办或官员,天子的是公卿,诸侯的是大夫,大夫的是家臣。

后者在理论上都是前者的兄弟子侄,实际上是族人们一起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叫“家族共治制”。

首长负责,直接君主,家族共治,这样的政治当然是贵族的,也只能是贵族的。

很难说这种政治好还是不好,但肯定不适用于帝国时代。帝国不是小国寡民的城市国家,而是幅员辽阔的领土国家。直接君主并不可能,首长负责更不可能。帝国的统治,只能是皇帝授权,政府负责。

那么,由贵族组成政府,不行吗?

不行。因为凡贵族,都有特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权。封建时代,天子不能任命国卿,诸侯不能任命家臣。这些职位甚至是世袭的,叫世卿、世职。结果,天子管不了诸侯的国,诸侯管不了大夫的家。

这当然为帝国所不能接受。

更重要的是,封建时代的君臣关系是逐级效忠的。家臣只效忠大夫,不效忠诸侯;大夫只效忠诸侯,不效忠天子。

大夫一齐造反,则举国皆反;诸侯一齐造反,则天下皆乱。

中央集权的帝国,岂能认可这套逻辑?

家族共治也不行。共治,就不能独裁,而帝国是一定要走向独裁的,只不过需要时间。

事实上,正如汉初的制度是封国与郡县并存的半封建制,两汉政治也是半贵族政治──先是功臣集团,后是外戚集团,与皇帝共掌朝政,共治天下。这种状态,也要到隋唐以后才发生根本改变。

这样看,公孙弘和张汤的意义,就很不寻常。

公孙弘和张汤都是平民出身,也都是文吏出身。是平民就“非贵族”,是文吏就“专业化”。专业化和平民化的倾向,都是反封建。不难设想,如果满朝都是张汤、公孙弘,贵族政治就必定会转变为官僚政治。

毫无疑问,这是大势所趋。但这个转变由汉帝国来完成,却未尝没有机缘巧合。作为平民建立的王朝,西汉开创了一个“布衣将相之局”,不但“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10而且其后也往往出身卑贱。景帝王皇后是再嫁女,武帝卫皇后卫子夫、成帝赵皇后赵飞燕则是歌妓,照样母仪天下,也没人说三道四。

文吏为官更不足为奇。大秦传统仍在,萧何、曹参也都是文吏出身。何况文吏受过专业训练。事归文吏,便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可谓“专家治国”。

这,就是公孙弘和张汤平步青云的背景。

然而公孙弘和张汤又是不同的。他们代表着两种思想:

儒家和法家;两种官僚:文官和文吏;两种仕途:文学和吏道;甚至两种政治:官治和吏治。

只不过,要弄清楚这些,并回答前面的问题,还必须先讲清楚官僚制度。

中央与地方

官僚制度的第一要素,是机构。

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

中央的是政府机构,地方的是政权机构。

具有政治意义的“中央”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原文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11这说明战国末年集权制已成定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提到了议事日程。

但,中央的真正建立却要到秦汉。

秦汉帝国的中央,结构和层次非常清楚。机构,是皇宫、相府、卿寺;首长,则是皇帝、三公、九卿。皇帝在汉代也被叫做县官,宋代则叫官家。这就是说,皇帝不但是天子,是君主,也是最大的官僚。

帝国的政治,岂非官治天下?

中央首长的分工也很明确。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九卿是政府部长。宰相三公,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三权分列。至于九卿和九寺,则官职与官署同名,其职责是:

太常,负责宗庙礼仪和皇家祭祀;光碌勋,负责宫殿大门和宫中宿卫;卫尉,负责宫城屯兵;太仆,负责皇宫车马和皇帝出行;廷尉,负责刑律;大鸿胪,负责蛮邦事务;宗正,负责皇亲国戚;大司农,负责国家经济;少府,负责工商税务(用作皇帝私房钱),以及皇帝的饮食起居、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中尉,负责京城保卫。

显然,这里面只有大司农(财政部长)、大鸿胪(外交部长)、廷尉(公安部长)和中尉(首都卫戍司令),可以算是中央政府官员。其余,则都是皇帝的家臣:郎中令是门房和侍卫队长,卫尉是近卫军司令,太仆是马车夫,太常、宗正和少府则是皇帝的大管家。

这实在不太像政府。

然而皇帝的家臣,却又同时管国务。比如担任顾问的博士,便隶属于太常;负责议论的大夫,便隶属于郎中令;作为秘书的尚书,则隶属于少府。

家国一体,公私不分,皇家事务和国家政务混为一谈,这些都是典型的封建特色──家天下。

其实就连宰相,也一样。邦国时代,天子、诸侯、大夫的家臣,在内打理家务叫宰,出门担任副官叫相。宰相这个词,也是封建残余。

封建残余的彻底铲除,要到隋唐。那时,三省六部制取代了三公九卿制,帝国中央才像模像样地有了政府。秦汉两代的组织变革,则主要不在中央,而在地方。

秦和西汉的地方政权都是两级:郡和县。县属郡,郡属中央。中央是最高权力机关,郡县是下属机构,其长官则由中央任命,所以叫“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郡县制的根基在县。

汉代县的长官不叫县官(县官是皇帝),叫县令或县长(大县叫令,小县叫长)。县令或县长的佐属,是县丞和县尉。县丞管文书、谷仓和监狱,相当于副县长(丞即副职)。

县尉管治安,捕盗贼,相当于公安局长。

但,县令和县长是官,县丞和县尉是吏,他们的品秩(读如志,俸禄)也不一样:县令六百石到千石(读如但),

县长三百石到五百石。县丞和县尉二百石到四百石,叫长吏(长读如掌)。级别更低的叫少吏(少读如绍),秩百石。

县的上级则是郡。

秦和汉初,郡的主官有三个:郡守(汉景帝时改名为太守)、郡尉(汉景帝时改名为都尉)、郡监(汉武帝时被取消)。郡守管行政,郡尉管军事,郡监管监察,正好对应着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汉代郡的官署称府(郡府),也称朝(郡朝)。县的官署则称廷(县廷),也称寺(县寺)。郡曰朝,县曰廷,合起来就是朝廷。郡曰府,县曰寺,岂非对应着中央的相府和卿寺?

也许,这正好说明郡县是中央的分支,也说明秦汉两代重视地方。汉宣帝就说,要保证地方上“政平讼理”,只能靠好的郡守。13实际上郡官的地位不低。比如品秩,九卿“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郡守“二千石”(月谷一百二十斛),郡尉“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而且郡守和郡尉都是银印青绶,跟九卿和御史大夫一样。

因此,郡尉升为郡守,郡守转为九卿,都不困难。直接升为御史大夫的也有,比如上党郡守任敖,淮阳郡守申屠嘉(申屠嘉后来还做了丞相)。同样,九卿转任郡守也不算降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并不隔膜。

更重要的是,中央、郡、县,只有三级。层级少,管理就方便。下情不难上达,政令亦很通畅,可谓效率高而成本低。如果将郡数控制在八十以内,每郡下辖十到二十个县,对于中央集权的大国应该说是最合理的安排。

然而东汉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再简捷,层级也越来越多。东汉,郡之上有州;唐宋,州(府)之上有道或路;元代,路之上有行省;明清,省之上有督、抚。

当然,明清的总督和巡抚,从理论上讲都是中央派驻地方之专员,也都兼有中央政府的官职和官衔,严格地说不算地方官。布政使和按察使,才是省长。唐的道,宋的路,元代的行省,刚开始也不是行政区。但,县的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越来越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这就与汉武帝有关。因为最早成为郡县之上行政区域的州,便正是汉武帝的发明。

那就从州说起。

牧民与牧官

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州官,汉代叫州牧。

牧,是很早就有的官名。尧舜时代有十二牧,其实是大部落的酋长,兼任部落联盟的职务。十二牧之上,还有四岳,其实是小联盟的盟主。后来,牧,慢慢成为治民之官的称谓,叫牧夫、牧令、牧守、牧伯。

管理人民,就像放牧一样吗?

是。被汉武帝树为道德楷模的爱国商人卜式,就是这么认为的。当时卜式捐款甚多,却不肯做官。于是汉武帝便说,你到朕的上林苑去放羊吧!

结果,上林苑的羊被卜式养得肥肥大大。

汉武帝大为赞赏。

卜式却说,管理老百姓,也跟放羊一样啦!

汉武帝听他这么说,便让他做了县令。没想到,卜式先后担任县令的两个县,一派祥和太平。14县令也好,郡守也罢,岂非牧?

实际上,地方官就是帝国的牧羊人,他们的辖区也就是牧区。好一点的牧羊人如卜式,基本上无为而治顺其自然;凶一点如宁成,便被批评为“如狼牧羊”。15这样看,州官叫州牧,并不奇怪。

不过,汉武帝设州之时,派出的官员不叫州牧,叫刺史。刺史的任务也不是牧民,而是牧官。他们要管的,是郡守和郡尉,县令和县长。

汉武帝,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帝国实在太大。据统计,秦郡三十六,汉郡一百多,县则有一千三百个左右,“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16如此庞大的队伍,皇帝一人根本就管不过来,只好让一部分官员去管另一部分官员。

于是,有牧民之官,也有牧官之官。

牧官之官也有两种。一种是上级官员,一种是监察官员。其实上级管下级,原本就有监察的职责。问题是上级官员包括丞相,也需要被监察。结果,相对独立、直接向皇帝负责的监察官员,便应运而生。

这样的官员,就叫御史。

御史也是很早就有的,但到汉代才成为监察官员。此后,中华帝国的监察官员,在中央的都叫御史。其长官和次官,明清以前叫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明清以后叫都御史和副都御史。派往地方的,秦和汉初叫监御史,武帝以后叫刺史,唐代叫观察使,宋代叫监司。

监察官员的地位很崇高,他们的法冠叫獬豸。獬豸(读如谢志)是一种神兽,见了不法分子就会用角去顶。因此但凡重大弹劾案,御史都要头戴獬豸冠,身穿内白外红的法袍,当着皇帝和百官的面在朝堂上宣读起诉书。被弹劾的官员则必须立即站出来等待处分,无一例外。

御史的身份和职权也很特殊。

首先权限大。上至宰辅,下至郡县,包括其他监察官员和自己的顶头上司,都可以弹劾。御史大夫张汤,便差点栽在副手御史中丞李文的手上。

其次责任轻。只要听到风吹草动,甚至流言蜚语,就可以举报,不必负核实的责任,也不受反坐的处分,叫“风闻奏事”,也叫“风闻弹事”。

第三独立性强。御史弹劾官员,不必通知照会有关部门,也不必经长官批准。因为监察机关是直属天子的独立部门,监察官员也只对皇帝负责。因此,不但不受其他官员和部门制约,反倒有权监督一切部门和官员。

这三条,从秦汉到明清,一贯到底。帝国中央的监察部门也一直存在,只不过西汉叫御史府,东汉到元叫御史台,明清叫都察院。

但,仅有中央监察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还必须往地方派遣巡视员,这就是刺史。只不过,汉武帝在派遣刺史的同时,还设置了监察区。

监察区共十三个,十二个在地方,即冀州、并州、幽州、兖州、徐州、青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

京师所在的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内郡、河东郡、河南郡),则与弘农郡合为司隶部。一部加十二州,合起来叫十三州部。

这是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的事。

司隶部的监察官员叫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犀印青绶。他不但负责监察本部地方官员,也负责监察朝廷,因此地位崇高。东汉时期,司隶校尉出席中央会议时,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一起专席而坐,号称“三独坐”。

派往十二州的刺史秩六百石,监察对象是二千石到六百石的官吏。监察事项则有六种,叫“六条问事”,超过范围就不能过问,也不能问小吏。

也就是说,刺史治官不治民,查大不查小,问事不干政,巡视不长驻。他们在州里也没有治所,每年八月出京,

岁末回朝。刺史的主要佐属则叫别驾,意思是另外驾一辆车,跟着刺史到处巡视。

由此可见,刺史不是地方官,而是中央特派监察巡视员。州也不是行政区,而是监察区。可惜后来刺史的权力越来越大,管事越来越多,也有了固定的治所。牧官之官同时也牧民,州作为监察区便慢慢向行政区过渡。

西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刺史改为州牧,职掌与刺史相同,官阶却高得多,秩二千石,位次九卿。以后反反复复,一会儿叫州牧,一会儿叫刺史。到东汉末年,汉灵帝再改刺史为州牧,并赋予军政大权。汉帝国的地方建制,就由郡、县两级,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以后的唐、宋、元、明、清,也如此。一方面,帝国中央不断派出监察官员和监察机关(比如元代的行御史台);另一方面,监察区和特派员,也不断变成行政区和地方官。

比如清代的总督和巡抚,就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监察部部长)和右副都御史(监察部副部长)。这时,与汉武帝的设置州部和派遣刺史,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仕途广阔

跟牧官同样重要的,是选官。

汉代官吏的选拔和任命,途径有三:察举、征辟(读如避)、杂途。察举是选举的一种,选举即选择和举荐。这也是历朝历代最主要的仕途,号称正途。

中华帝国的选举制度也有三种:汉代察举,魏晋荐举,隋唐以后科举。三举之不同,在于科举通过考试,荐举通过考量,察举通过考察。考察而后选举,叫察举。

察举是帝国中央极其重视的一件事。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十一月,汉武帝下诏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因此,郡守、九卿、礼官、博士,如果不向中央政府举荐人才,就算有罪。

有关部门则定出罪名:大不敬和不称职。

从此,各地人才源源不断涌向中央。

察举也是有科目的,比如孝廉、贤良、秀才。孝廉就是孝子和廉吏,贤良有贤良方正和贤良文学,秀才则叫秀才异等,后来避光武帝刘秀的讳改称茂才。

顾名思义,孝廉重德,秀才重才,贤良则方正重德、文学重才。但总体上说,汉武帝的方针是德才兼备。

举孝廉和举秀才,有规定的时间、名额和制度,属于常科。举贤良则是根据皇帝的诏书,是特科。但不论常科特科,都由官员举荐,被举荐者甚至还要参加考试。这是一般吏民走上仕途的常规方式。

非常规的,是征辟。

征辟就是征和辟。征即皇帝征召,辟即官员辟用。三公、九卿、太守、刺史,都有权辟用吏员(属于官员副职的则必须由朝廷任命)。所以,辟的范围,远大于征。

不过,物以稀为贵,位以帝为尊。被皇帝征召,面子当然比被官员辟用大。面子最大的,朝廷还要派专车恭迎进京,沿途地方也要提供食宿。皇帝为了表示诚意,有时还要一请再请。后来刘备的三顾茅庐,就是遗风。

这就是选举和征辟的不同。选举是乡选里举,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征辟则是高层看中,自上而下,一步到位。

所以后来那些自视甚高的名士,都热衷于征辟。

征辟靠名气,选举靠德才,这是大多数人向往的。如果名气和德才都不够,就只能靠杂途。

杂途的名目也很多,比如荫袭。荫就是荫子,袭就是袭爵。袭爵仅限于王侯,其他爵位不能世袭。荫子则是级别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只要任满三年,就可以推荐子弟一人为官,所以又叫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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