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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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tán) 传为少昊之后 山东临沂郯城北

(jì) 黄帝之后 北京市西南

鄅(yǔ) 妘姓 山东临沂县北

鄎(xī) 姬姓 河南息县东南

邹(zōu) 曹姓,颛顼之后 山东邹县东南纪王城

(zhuān) 鲁之附庸国 山东郯城县东北

鄘(yōng) 管叔封地 河南新乡西北

(tán) 山东章丘西

鄦(xǔ) 姜姓 河南许昌县东

鄫(zēng) 姒姓,夏禹之后 山东枣庄市东

鄩(xún) 姒姓 山东潍县西南

鄧(dèng) 曼姓 河南邓县

鄶(kuài) 妘姓,祝融之后 河南密县东南

周,也是邦国吗?

也是。只不过,是最大也最高级的。周的国君称“王”,因此是“王国”。而且,也只有周君可以称王。其他邦国的国君,或为公(如宋),或为侯(如齐),或为伯、子、男,不等。但他们可以统称为“侯”。因为侯是“有国者”,或“封藩守疆之殊爵”,也就是在边疆保卫天子的人,所以又叫“侯卫”。侯是很多的,所以叫“诸侯”。等到战国,诸侯们纷纷称王,邦国制度就解体了。

由周王国和诸邦国组成的世界,叫“周天下”。这个天下,跟秦汉以后的大不一样。秦汉以后,是“一个天下,一个国家,一个天子,一个元首”。秦帝国和秦天下是合一的,秦天子也就是秦皇帝。这,就叫“帝国制度”。

邦国制度则不同,是“一个天下,许多邦国,一个天子,许多元首”。天下只有一个,即“周天下”;天子也只有一个,即“周天王”。但在这个天下里面,有许多邦国,比如宋公国、齐侯国、郑伯国、楚子国、许男国这些邦国,都有自己的元首,而且不一定同姓。

这样的天下,怎么能叫“王朝”?

也只能叫“国家联盟”,而且或多或少有点像英联邦。只不过,英国不是联邦的“宗主国”,女王也不“封建诸侯”。英联邦的成员国,包括英国与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都是平等的,是“松散的联合体”。周王国与诸侯国却不平等,是“君臣关系”。周天子则不但“封”,而且“建”。

我们的田野

什么是“建”?

建,就是“建国”。它包括三个内容:授土、授民、授爵。

册封仪式是隆重的。祭坛由青白红黑黄五色土筑成,象征着东西南北中。诸侯封到哪一方,就取哪一方的土,再掺和代表中央的黄土,用白茅包裹交到诸侯手里。这就叫“授土”,表示诸侯拥有对那片土地的使用权。

赐给诸侯的人民则包括三部分:本族臣僚、殷商遗民,以及封地上的原住民。当然,这主要是指鲁、卫、晋、燕之类。其他邦国不一定有殷商遗民,原住民则一定有的,领导班子也一定是他自己的。这就叫“授民”,表示诸侯拥有对那些人民的统治权。这也是周人的一大发明。因为像这样土地和人民并赐,殷商卜辞中没有记录。由此可见,只有周的封建,才是“真封建”。

第三件事是指定国君,包括命名国号(比如宋、齐、鲁、卫),发表训示(比如《康诰》),赐予受封的象征物(比如冠冕、礼器、仪仗)。这就叫“授爵”,表示诸侯相对独立,权力合法,并拥有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的世袭权。

这三个程序意义重大。

事实上,封邦建国必须授土、授民、授爵,表现出来的正是周人对“国家概念”的理解。尽管这个时候的邦国,还只是初级阶段的“国家”,甚至不能叫做“国家”。但从此,土地、人民和领袖,就成为我们民族的“国家三要素”。比如新中国的赞美诗《歌唱祖国》,就是第一段唱土地,第二段唱人民,第三段唱领袖。这是周制度的深远影响。

现实意义也很明显。授土和授民,表示周王才是全世界土地和人民的唯一产权人和法人;授爵,则表示他是所有邦国的最高统治者。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主权和产权都是周王的,诸侯只有财权和治权。

但当时似乎没人想那么多。程序结束后,受封的诸侯个个峨冠博带,珠光宝气,焕然一新。他们率领部属、族人、庶众、臣妾,欢天喜地奔赴封区,定疆域,建社稷,封子弟,收赋税,分田分地真忙。

当然,最重要的是建立宗庙和社稷。宗庙祭祀列祖列宗,社稷则祭祀土地和谷神。这个祭坛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有土有谷就有民。所以,“社稷”便成为国家政权的代名词。由此还诞生了一种建筑制度,即国都的中央是宫殿,宫殿左边是宗庙,右边是社稷坛,叫“左祖右社”。

分到的土地和人民也要整合。具体方案,是人民编组,土地分块。先把一大片土地分成均等的九块,中间一块是“公田”,周边八块是“私田”。私田由按照血缘关系重新编组的农民“包产到户”,但八户农民必须先耕种中间的公田,才能再耕种私田。公田的收入,用于公共事务,这就叫“井田制”。

◎关于井田制,历来有争议。有人认为确有其事,有人认为纯属想象,也有学者作出各种解释,请参看杨宽《西周史》、许倬云《西周史》。

我们的田野,是这样的吗?

不钻牛角尖就是。整整齐齐规划成井字形,周边“封疆”,中间“阡陌”,每块田地刚好百亩,当然并非所有地方都能做到。但“平均地权,公私两利”,则是可能的。大夫和诸侯从公田获利,更是可能。

从象征的意义讲,井田制甚至也是一种“封建”。或者反过来把封建看作井田。天下之中的周王,封国之中的诸侯,就是当中那块公田。

但,为什么说这种制度“本身就有维稳功能”呢?

因为封建是一种秩序。

封建是一种秩序

封建制,把世界分成了三个层次。

最高也最大的,叫“天下”。按照当时的观念,它就是“全世界”,所以又叫“普天之下”。天下的最高领袖叫“天子”,即周王,也叫“周天王”。他是天底所有人共同的君主,叫“天下共主”。他的邦国是“王国”,他的族人是“王族”,他的家庭是“王室”,他的社稷则叫“王社”。

次一级的叫“国”,也就是“封国”。封国的君主叫“国君”,其爵位细分应有五等,统称则为“公侯”。[5]所以,他们的族人是“公族”,他们的家庭是“公室”。他们的社稷,为人民立的叫“国社”,为自己立的叫“侯社”。6

再次一级的叫“家”,也就是“采邑”。采邑的君主叫“家君”,也就是“大夫”。大夫也是世袭的,叫“某某氏”,比如春秋时鲁国的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这也是“家”与“国”的区别:国君称姓(姬姓、姜姓、姒姓、嬴姓),大夫称氏。所以,大夫的族人是“氏族”,他们的家庭是“氏室”。

天下、国、家,层次分明吧?

这就是所谓“封建”。封,就是“划分势力范围”;建,就是“厘定君臣关系”。为什么是“君臣”?因为诸侯是天子所封,大夫是诸侯所立。前者叫“封邦建国”,后者叫“封土立家”。后一种“封建”,也是有青铜器铭文为证的。

所以,诸侯是天子之臣,大夫是诸侯之臣。大夫对诸侯,要尽力辅佐,并承担从征、纳贡等义务。诸侯的义务,则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缴纳贡物、朝觐述职等。当然,如果受到其他诸侯欺侮,也可以向天子投诉,天子则应出面为他主持公道。这是天子的义务。

同样,权利和权力也很明确。

天子有封建之权,诸侯有再封之权,大夫没有。也就是说,封到大夫,就不能再封。享有治权的,也只有这三级。不同的是,天子在理论上对周天下,在实际上对周王国,都有统治权。诸侯和大夫则只对自己的封国和采邑有权统治,但他们的治权既是理论上的,也是实际上的。也就是说,大夫的家,诸侯的国,都自治。大夫有权自行管理采邑,叫“齐家”,诸侯不干预;诸侯有权自行治理封国,叫“治国”,天子也不过问。但,大夫除了“齐家”,还有义务协助诸侯“治国”。诸侯也有义务在发生动乱时,奉天子之命摆平江湖,叫“平天下”。

哈,三级所有,层层转包,秩序井然吧?

这就是“邦国制度”,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建”。在这种制度中,周天子名义上是“天下共主”,实际上却“虚君共和”。大夫的家和诸侯的国,则共同组成真正的政治实体,即“家国”。“家国”变成“国家”,要到战国。秦汉以后,国家与天下合二为一,邦国就变成了帝国。从此,天下只设“郡县”,不封“诸侯”,封建制寿终正寝。封建,是战国以前的“国际秩序”。

这样的事,别的地方有吗?

没有。周人的邦国制,不同于大多数文明古国的“君主制”,不同于古希腊的“民主制”、古罗马的“共和制”,也不同于近现代的“联邦制”或“邦联制”,跟欧洲和日本的“封建制”也只有相似之处。与井田、宗法、礼乐相配套的封建制,是我们民族独有的国家体制,也是周人的“制度创新”。

创新是智慧的。井田制是经济基础,封建制是上层建筑,同时也都是巩固政权的手段。封建制把姬周和异姓、中央及地方捆绑在一起,井田制则把民生和民心、人民及土地捆绑在一起。农民不“离乡背井”,豪酋不“犯上作乱”,闲汉们不“无事生非”,可不就“天下太平”?

何况封建也好,井田也罢,都是秩序。有秩序,就不乱。但光有秩序,还不足以“维稳”,因为秩序可以破坏。那么,周公及其继承人“维护封建秩序,防止社会动乱”的办法还有什么呢?

宗法和礼乐。

周人创意的新制度和新秩序,是一盘很大的棋。

一着不慎,也可能满盘皆输。

对士的忽略,就是隐忧。

第四章

天下为家

嫡长子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

嫡,就是正妻。妻与夫相匹敌,所以叫嫡。妻生的儿子,就叫嫡子。嫡子当中,第一个生出来的,叫嫡长子。

与嫡相对的叫庶。

庶,有众多(庶众)、渺小(庶几)、庞杂(庶务)、卑微(庶民)等意思。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庶的本义既然是“众多”,那就意味着“卑贱”。

不过,庶子的地位低于嫡子,却并不因为嫡子的人数一定少,而因为庶子的母亲人数多。嫡子的母亲是妻,只能有一个;庶子的母亲是妾,可以有若干。按照西周婚姻制度,贵族男子都可以有妻有妾。最低一等的一妻一妾,中高级贵族一妻多妾。这就叫“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妻多妾,也是宗法制的内容之一。

那好,妾既然的人数既然众多,当然是“庶”。

事实上,妾这个称谓就带贬义。它的本义,是女奴。[1]最早,是女性战俘。战俘们要保命,只能做奴隶,于是“男为臣,女为妾”。原始的妾,很可能就是被胜利者随便占有的女人,而且仅仅因为她们是俘虏。那时,战俘可是没有什么人权的。

后来的妾,也一样。

依照“一妻多妾制”,妻妾的来历就不同。妻叫娶,妾叫纳。妻,必须门当户对,明媒正娶,才能与夫匹敌,也才能叫嫡。纳妾,则可以偷,可以抢,可以买,可以骗,还可以死缠烂打。因为妾不必有身份和地位。她可以是夫人的陪嫁,父母的丫环,青楼的女子,朋友的歌姬。因此,父母可以赏,朋友可以送,自己可以要,甚至霸王硬上弓。妾既然如此地来路不明,其地位可想而知。

也因此,这样一种制度,只能叫“一妻多妾”,不能叫“一夫多妻”。

结果,是她们的儿子也不平等。

实际上,不但庶子与嫡子不平等,嫡子与嫡子也不平等。地位最高的是“嫡长子”;其次是“次子”,也就是妻的其他儿子;再次是“庶子”,也就是妾的儿子。但他们的父亲却是同一个人,而且是贵族。如果父亲是周王,他们就是王子;父亲是诸侯,他们就是公子。王子和公子,也要分三六九等?

要的。原因,在继承权。

天子、诸侯、大夫,遗产很多。爵位、领地、财产、权力,这些都要有人继承。有权继承的,当然是他的儿子。因为天子的王族,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跟全社会一样,都实行“父家长制”。这也是宗法制的又一个内容。但所有的儿子都来继承,却不行。有些东西比如财产,可以分。爵位和权力,就分不了,只能传给一个儿子。

这就必须立个规矩。

没有规矩,儿子们打起来,可就无法维稳了。

宗法制,就是立规矩的。

周人立的规矩,叫“嫡长子继承制”。说白了,它就是当时的“继承法”,只不过不是“民法”,是“礼法”。这是宗法制的核心和关键。按照这个制度,不但父亲的爵位和权力,就连父系家族的血统,都只能由嫡长子来继承。这就叫“宗法”。为什么叫“宗法”?因为族的第一代叫祖,第二代叫宗。决定谁是第二代(宗)的礼法,当然叫“宗法”。

宗法制规定,祖是什么人,可以不管。但从第二代开始,原则上就只能由嫡长子继承,除非没有。如果是嫡长子传嫡长子,一路传下来,不曾中断,那么,这样的传承就叫“嫡传”,这样的体系就叫“嫡系”,这样的血统就叫“正统”,这样的宗派就叫“正宗”。

这就是宗法三要素——

一、父家长制;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

三、嫡长子继承制。

但,这跟封建又有什么关系呢?

好大一个家

关系就在所有的贵族都是世袭。

世袭,就有继承权的问题。爵位,却只有一个。所以贵族比任何人都重视宗法。依照宗法制,天子、诸侯、大夫,都只能传位于嫡长子。其他儿子,包括其他嫡子,连血统都不能继承。但这些公子王孙,毕竟都是“贵二代”,总不能撒手不管,让他们流离失所吧?

也只有一个办法:分封。

分封也简单。天子的嫡长子做了天子,他嫡出的弟弟和庶出的哥哥,就分出去做诸侯,或者留在王国做公卿。同样,诸侯的嫡长子做了诸侯,他的弟兄们就分出去做大夫。宗法制与封建制,严丝合缝,合二为一了。

结果是什么呢?

天下为家。

这也是必然的。首先,天子是“天”的嫡长子,所以叫“天子”。诸侯则是天子的兄弟,大夫又是诸侯的兄弟。虽有嫡庶之分,却总归是兄弟。大夫和诸侯,跟天子既然是这种关系,岂能不“四海之内皆兄弟”?

当然,这里说的是姬姓诸侯。但天子与异姓诸侯,以及姬姓诸侯和异姓诸侯之间,却有婚姻关系。比如姬姓与姜姓,秦国与晋国,就长期通婚,所以婚姻也叫“秦晋之好”。这样一来,天子、诸侯、大夫,不是兄弟就是叔侄,要不就是翁婿、郎舅、连襟、亲家。说到底,还是“一家子”。

这真是“好大一个家”。子女,就是广大民众;父家长,则是各级君主。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被分别叫做“子民”和“君父”。这种称谓的起源已无从查考,但可以肯定直到明清还在使用,思想源头则在周。

不过,周天下这个“家”,是有层级的。周天子,是皇天上帝的“嫡长子”,也是天下子民的“总爸爸”。诸侯,是“二级爸爸”;大夫,是“三级爸爸”。小民则是“子女”,所以叫“子民”。子女也要“成家立业”。他们成的家,是“家庭”,一夫一妻,无妾。这些家庭也都有祖宗。以祖宗为统绪,家庭构成“家族”,“家族”构成“宗族”。这些宗族,从属和依附于大夫,构成“氏族”,大夫是氏族的族长。氏族从属和依附于诸侯,构成“国族”,诸侯是国族的族长。国族从属和依附于天子,这就构成了“民族”。这个民族在西周叫“夏”,春秋叫“华”,后来合称“华夏”。周天子,就是华夏民族的“总族长”。

难怪学术界普遍认为,华夏国家和华夏民族的正式形成是在周,只不过这国家和民族被说成或看成一个“巨型家族”。

同时,它也是“好大一个公司”。

周天下这个公司是“家族型”的,也有总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叫“天下”,总经理是天子,董事长是天。因为天子的治权是天授的,天下的产权也是上天的。子公司叫“国”,董事长是天子,总经理是诸侯。国是天下的子公司,同时又有自己的子公司叫“家”。家这个子公司的子公司,董事长是诸侯,总经理是大夫。因为大夫之“有家”,来自诸侯的授权;诸侯之“有国”,来自天子的授权。上天授权天子,叫“天命”;天子授权诸侯,诸侯授权大夫,则叫“封建”,包括“封邦建国”和“封土立家”。

嘿嘿,三级所有,层层转包。

因此从理论上讲,天子有权收回诸侯的封国,诸侯也有权收回大夫的采邑。这也是有文献记载和文物证明的。当然,上天更是有权收回天下。只不过,那事儿可就闹大了。它在历史上,就叫“革命”。

革命,会发生吗?

会。

因为“公司”有问题。

姬周株式会社

周天下这家公司,有点像“株式会社”。

日文和韩文所谓“株”,是股权和股份,一股就叫“一株”。所以,株式,就是股份制;株式会社,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显然,株式会社的株,不是守株待兔的株,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把周天下看作一棵“树”。井田,就是叶子;村社,就是花果;庄园,就是枝条;采邑,就是分枝;封国,就是支干;天下,则是主干。

哈哈!有这么一棵树也很好,大树底下好乘凉。

可惜树太大,也麻烦。

比方说,树大招风。

招风也是肯定的。毕竟,周人只是得到了“中国”。周边地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都是“风口”,谁知什么时候“风乍起”?一齐刮起来,更成了“龙卷风”。事实上,后来西周灭亡,平王东迁,就因为“西北风”。

看来,如果树大,那就必须根深。

所以,周代的统治者和思想家,跟日本企业家一样,都主张“和”,只不过中国讲“和谐”,日本讲“和拢”。日本人认为,从老板到员工,都应该把企业看作一个大家庭。为了避免家庭内部发生冲突,每个人都有责任“维稳”,有义务“维和”。这样才能“拢在一起”,长足发展,共同致富。这就叫“和拢经营”。

日本和韩国,是常常被看作“儒家资本主义”之成功范例的。这其实似是而非。没错,中华文明确实影响了日本和韩国,并被成功地应用于企业管理。但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却不是“儒家思想”,而是“资本主义”,包括市场经济、契约精神、法治原则。至少,他们“产权明晰”。株式会社的资本,是股东们一株一株凑起来的。如果不想“血本无归”,那就必须“和衷共济”。

更重要的是,产权明晰,就责任明晰,权利明晰。大家都是公司的股权人,为公司奋斗就是为自己奋斗,谁不努力?

周天下却“产权不清”。

谁都知道,周天子的“资本”,其实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然而按照“君权天授”的理论,却被说成是“天命空降,直接下载”,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样一来,全部股权便都是周王的,只不过分给了大家。分配的结果,是诸侯和大夫得到了“原始股”,士农工商得到了“技术股”。这当然也未尝不可。既然都是股权人,就应该同心同德,才能把自己的股份变成“绩优股”。

可惜这最终只是一厢情愿。

首先,姬周株式会社既不“生产”,更不“分红”。公司总部只知道收“管理费”,生存发展全靠诸侯的国和大夫的家“自力更生”。时间长了,谁干呀?

其次,这家公司也不“上市”。不上市又要分蛋糕,还都想多吃多占,就只有“窝里斗”,结果“外战外行,内战内行”。

更重要的是,你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请问有“授权书”吗?有“产权证”吗?没有。那好,我们打下的地盘,凭什么说是你的资本?我们创造的财富,凭什么说是你的股权?你能从皇天下载,难道我不能?你能把股权人从殷商变成周,难道我不行?不信革一回命试试?

于是到了战国,周天下这家股份有限公司,终于资不抵债彻底破产。

不过在西周初年,却没人想这些。毕竟,公司的破产要到五百年后。周人再有“忧患意识”,也想不到那么远。何况大家都吃了定心丸。嫡长子固然地位无法撼动,次子和庶子也都可以各奔前程。那就“和谐”吧!

但,这里面还是有问题。

什么问题?

天子诸侯的次子庶子可以再分封,大夫的呢?

重大失误

做不了大夫的贵族子弟,就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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