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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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
“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
“会用吗?”
“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
“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
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
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的眼皮底下,两道目光如炬。他直勾勾地盯着逃犯,像回到冬至第二天早上的命案现场。
“那天晚上,在监牢里,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亲眼看到狼吃人的,就是我。”
眼前年轻的逃犯,编号19077的越狱者,是那桩案子唯一的目击证人。他害怕晚上睡在监狱里,会不知不觉被狼吃了。
“逃到山上就不会被狼吃掉吗?”
“我宁愿醒着的时候死,也不愿睡着以后,死得不明不白。”
“这里没有死得不明不白的人!”老狱警用枪口顶了顶他后脑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久,迟迟不见监狱与农场的灯火。老狱警计算路程和时间,从潜出营房到上山再到逮住逃犯,花了不到一个钟头。下山又耗去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但眼前景物却截然不同,干枯的树丛越发密集。他们本能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到底了却又得上坡,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同志,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老狱警环视一圈,将手电筒照得更远些,那是另一片无比陌生的山岭。没错,他们迷路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仍在白茅岭。
耳膜突然被什么震了一下,死寂的雪地深处,狼嚎四起。三个月来,每晚都会响起的狼嚎,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在彼此述说震耳欲聋的悄悄话。这声音的刺耳程度,完全超出人类听觉所能承受的极限,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何谓“鬼哭狼嚎”。
他命令逃犯原地别动,再将麻绳放长绑在自己腰上,两人拴在一起。手电扫过四周每一寸空间,跳出一对幽幽的绿灯——母狼的眼睛。灰色身体,渐从雪地露出。它从未走远,跟在身后,无声无息,耐心等候咬断两个男人喉咙的机会。
虽然穿着厚棉袄,臃肿得像团绿色毛球,但老狱警还是眨眼间打开自动步枪保险,对准暗绿色目光,扣下扳机,三颗子弹连发。枪声压倒了狼嚎。
狼消失了。前头还是雪地。黑夜里,白茫茫,远方山峦剪影模糊不清,荡起三段枪声的回音…间隔愈来愈长,更像打了三次单发。子弹继续飞。
手电所到之处,没有血迹,连根狼毛都没落下。难道是幻觉?
他问逃犯:“喂,你看到狼了吗?”
“看 到了,但你没打中。”
在雪夜丛林,面对狼这种幽灵般的动物,失手也并非绝无可能。看不到那双绿色的眼睛,但能感觉到它,也许已绕到背后?老狱警不敢多想,喘着粗气,转了几个圈,绑在腰间的麻绳,缠绕好几圈,像流出来的肚肠。逃犯跟着他转圈,雪里连跌两个跟头,差点也把老头带倒。
“王八蛋,坐稳了!”
逃犯应声坐在雪地上。这也是喊给母狼听的,让它一样乖乖坐下,不要轻举妄动。但他看不到狼,狼看得到他。毕竟,人的视力有限,尤其在黑夜,怎比得过野兽的眼睛?
两个人行走,一个人被反手捆着,另一个身上系着绳子,还得防范对方随时会逃跑,甚至反过来攻击他。在这种情况下,要预防狼的突袭,简直太困难了。何况又迷路了,可能离山下监狱越走越远。假如朝天鸣枪,山下能否听到?无法判断,算了吧,还是节省点子弹要紧。老狱警暗自思忖。
这么坐在雪地里,恐怕到不了后半夜,就得活活冻死。还好四周有枯枝和干草,兜里还有盒火柴。他清理积雪,点燃几绺白茅草。火种,像难产的婴儿,总算亮起来了。太冷了,又潮湿,眼看火苗又要熄灭。他命令囚犯用身体挡风,同时往柴堆里吹气。火苗点着枯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为了活命,哪怕烧掉整座白茅岭也在所不惜。逃犯跪着凑近取暖,死人般的脸,稍微有了血色。在火光映衬下,脸颊的伤痕更为鲜艳,竟生出一种俊俏来。
篝火让野兽不敢靠近,人类才有幸在远古生存下来。地下的雪水渐渐融化,后背心都被烤热了。老狱警又起身去收集树枝,以免燃料殆尽,但跟逃犯一块儿绑着麻绳,活动范围仅是个半径两米的圆圈。
“犯了什么进来的?”
“我没犯罪。”
老狱警一脚踢开他,却因麻绳连着他俩,自己也被顺势带倒,趔趄几下,仍端起枪。
逃犯把头埋入膝盖,反捆在背后的双手,如临刑前的死囚。火堆噼啪作响,不断有枯枝烧裂。
“他们说我是强奸犯,但我不是。”年轻的脸庞在火光中抬起。
“19077,我在医务室见过你,你以前做过大夫吧?给人看病,还是给牲口看病?”
“给人看病——女人。”
“妇科?你就每天坐在医院的小房间里看女人的下面?”
老头用衣角擦拭对方满脸的鼻涕。逃犯猛烈甩头,避开他的手。
“判了多少年?”
“十年。”
“来几年了?”
“四年一个月零九天。”
老狱警是明知故问,关于19077的一切,他清清楚楚——包括为什么会来到白茅岭。干了一辈子的警察,从旧社会到新中国,哪样奇怪的故事没见过?各种各样的冤枉官司多了去了,而因妇产科医生的
职业无端引来强奸的罪名,也不是第一次听说。
作为强奸犯来到监狱,地位还不如贼骨头和杀人犯。倒粪便洗厕所这类脏活,通常是留给他的。何况,他长得文弱秀气,洗干净了像个小白脸…
一九七六年过去了,白茅岭上升起一九七七年的月亮。白雪映着熊熊火堆。逃犯的脸颊越发绯红,那道渗血的伤痕更加刺目。干枯的嘴唇也湿润起来。
火苗眼看要熄灭。老头命令逃犯在原地不动,他去再捡些干枯的树枝。逃犯说:“要是你去捡树枝,那头狼下来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捡吧,能不能帮我把绳子解开?反正你手里有枪,不管是我还是狼,一旦轻举妄动,你都可以开枪。”这是合理的建议。否则,两人势必一块儿被狼吃了。老狱警为他松开双手,但没有解开腰上的绳子。逃犯活动活动手腕,猫下腰去捡树枝。
来不及了。
月光透过张牙舞爪的枝丫,照亮一头硕大的动物,居高临下站在大石头上。狼眼斜斜地上翘,仿佛从蒙古归来。冬天的灰毛尤其厚长,从胸口拖到四条腿肚子上,而在宽阔的胸膛之下,还荡着一堆臃肿的奶头。它像发作时的哮喘病人,或像多年的痨病鬼,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带着血腥味和热烘烘的狼臊气。虽说狗也是这样吓唬人,但狼那尖细开裂的嘴巴,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垂于地面的扫帚尾,提醒生人勿近。
白茅岭的雪,还没融化。狱警与逃犯生的火,刚好熄灭。最后一粒火星,似夏日的萤火虫,冻死在突如其来的寒流中。
狼,暴露獠牙,呼之欲出。
哒…哒…哒…没听到子弹的穿透声或狼的哀嚎声,却有一阵腥风扑面而来。老狱警顺势往后跌倒,第二次扣下扳机。子弹射出瞬间,有双爪子不可抗拒地扑到肩上。超过十个成年男人的力量,将他踩倒在熄灭的火堆里,几乎要压碎他的骨骼和内脏。眼前一团黑灰,自动步枪飞了出去。浓浓的腥臭味再次袭来,冰冷的狼牙刚好擦过脖子。哪怕多停顿一刹那,就会被咬断喉咙。老头转过身,把狼压在身下,狂吼着,同样龇牙咧嘴,像要去咬狼的脖子。人的力气到底不比野兽。母狼瞪出凶狠的绿光,又挣脱转身,踩上他的后背。冰凉的异物,侵入他左后肩膀,深深嵌进肌肉。他被狼咬了。第二口,即将咬断他的后脖子。某个冰凉的金属,突然插进母狼的右前腿与胸口的连接处。
那把56式三棱刺刀。他脸朝下俯卧在地,被狼咬到肩膀的同时,反手抽出左腰间下的刺刀,举至头顶,手心向内侧一转,擦着自己脖子右侧边缘猛向上戳。母狼的血,似滚烫的开水,溅满半边脸。刺刀还在左手。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可毫不费力地刺透两个男人的胸膛。即便不能当场致命,三棱形的军刺也能通过血槽将空气引入,在血管内形成泡沫。只要刺入八厘米,就可让人痛苦而缓慢地死去。刀身加热时掺入过砷元素,仅仅擦伤皮肤也能导致砷中毒。
老头晃晃悠悠站起,缓缓贴近地上的母狼,决定送出最后一刀,仁慈地解决它的痛苦。
狼却一个急挺身,亡命地钻入边上的树丛,被绵延如大肠般的黑夜消化。好厉害的对手,虽然是母的!他找回手电筒,庆幸没被拌坏,这才想起逃犯。
又不见了。
老狱警的腰间还捆着绳子,却在数米开外中断——56式自动步枪也失踪了。
19077号犯人第二次偷走了老狱警的枪,也是老头这辈子第二次被人偷枪。
不远处的雪地上,有行深深浅浅的脚印。他走不远的。老狱警忍住肩膀和背后的剧痛,抓紧手电和刺刀,跌跌撞撞往前冲去。枪套里的54式手枪还在。但真正厉害的武器,既可以杀人也足够杀狼的,在逃犯手里。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凌晨一两点,老狱警一路往山上走。山上的雪越发坚硬。好像有白色雪花飞过,随手一抓,非但不融化,反而有些暖和,原来是身上的棉絮。这同样拜母狼所赐,只是可惜了这身好棉袄。尚未凝固的血,从十多处不同的伤口渗透。
一盏清亮的白光,从斜上方投射下来。一只老鼠,窸窸窣窣钻出雪堆,宛如一条毛笔的墨迹,从白色信纸上画过,转眼被水稀释。这家伙那么小,却非等闲之辈,窝里藏着不少过冬的口粮。猫头鹰从天而降,把老鼠逮到了树上。它自老鼠窝里生出来,到被这只猫头鹰吃掉,也许只有几个月。而与之同窝的兄弟姐妹们,恐怕寿命更短暂。想想自己能活到这把年纪,老头就感觉走了狗屎运。大约四十年前,跟他一同考进旧上海警察局的同龄人们,要么死于凶恶罪犯之手,要么作为阶级敌人被镇压枪毙,要么早早病亡在床上,而今健在于世的寥寥无几。
循着逃犯的脚印,雪地里有坨黑色的东西,冒着热气。他认得是
狼粪。新鲜出炉的,小笼包般的狼粪。要是晒干了,用火柴点燃,会冒出浓烈而腥臭的黑烟。古人就是这样用狼烟传递军情的。只不过要葬送很多收集狼粪的士兵性命吧。狼不像老虎或豹子在领地范围潜伏袭击。它们的狩猎方式是长途奔袭,因此具有超乎其他猛兽的耐力。但奇怪的是,为何只有这一头母狼?狼群去哪里了?
他在此地二十年,从未深入过这些角落。严寒时节,狼群会席卷整个农场,把大家准备过年的牛羊拖走,或就地啃得只剩骨架。监狱还没养狼狗,顶多是有农家院里的草狗,学名中华田园犬,冬天还会吊死做狗肉煲。
雪中脚印,越发凌乱,也越发新鲜。手电射向正前方,依稀可辨一个人影。
“站住!”任何人只要回头,看见这么一个浑身鲜血,半人半兽的怪物,都会不由自主停下。虚弱的逃犯正在喘气,瞪大眼睛足足十秒,才确认来者是何人。
老狱警连手枪都没掏,握着带有狼血的刺刀靠近,逃犯本能地举起56式自动步枪,“不要啊!你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白痴,保险都没打开呢!”
逃犯忙乱地检查自动步枪,扳弄各个部位。当他把枪口对准自己,老头及时提醒了一句:“喂,危险!小心走火,把自家脑袋给崩了!”“哦?”
枪口放平,他继续扳弄保险,整张脸由苍白憋到通红,额头流下豆大的汗珠。
老狱警根本不相信他会开枪,大摇大摆走到逃犯面前。
枪响了。
连续三发子弹,从56式自动步枪的枪口射出,擦着耳边飞过。距离太近,根本无从躲闪,他本能地向后摔倒。在他倒地同时,身后闪过一个黑色的影子。
后面有狼的绿光,逃犯只能抓紧时间开枪。还是那头母狼?胸口中了一刺刀,居然还没流血而死?趁着逃犯分心,老头翻身抓住枪口。刺刀本可轻松地出手,瞬间捅进逃犯心窝。就算仅刺中肚子,也会令其在数分钟后丧命。终究,他不想只带回一具尸体,于是冒着逃犯开枪或走火的危险,将逃犯死死压在雪里。他右手像个铁扳手,禁锢住逃犯抖动的手指,阻止他扣下扳机。
与其作为越狱犯耻辱地受死,不如在这狼嚎的雪夜里,被一颗子弹或一把刺刀送命更痛快些。逃犯比老狱警高了大半个头,垂死挣扎,并不比母狼更容易对付。额头被逃犯的指甲抓破,老头热热的人血混着狼血,溅到逃犯碎了一块的镜片上。老头关上枪的保险,重重一拳砸中对方鼻梁。逃犯再无力反抗,像妇产科的女病人,绵软地躺在雪地上,双腿分开。满脸流血的老头,骑在他身上,劈头盖脸,一顿胖揍。
残留着火药味的枪口,顶住逃犯脑门,冰凉的皮肤立刻灼热起来。调整到单发模式,不要浪费子弹,一颗就足够了。从额头进去,后脑勺飞出来。干净利落,不会有太多痛苦。无非是死相难看点,自动步枪的威力巨大,那么近距离开枪,很可能掀掉大半个天灵盖。
“干吗要逃跑?”
“同志,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被那头狼吃掉了!如果,我不快点弄断绳子逃跑,也会被狼咬死的。我必须拿走你的枪,万一那头狼追上来,还可以靠这支枪自卫。你也不想看到,今晚我们两个都被狼吃掉吧?”
这番话貌似有些道理,但也可以往更险恶的方向揣测,老狱警犹豫着把枪收回。
逃犯说:“你还在流血呢!”
“你以为你是医生?”老头忘了,他真是医生。
“伤口很深,没做任何包扎处理,还能一路追到这里…”逃犯摇头说,“快把衣服脱下来。”
“冷。”
“快点脱,听医生话!”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就像在关照女病人:快脱裤子,在医生面前别不好意思。老头脱掉衣服。血肉和棉毛衫连在一块儿,冻得硬邦邦,几乎撕下几块皮。但他咬着牙,死都不肯叫一声。
手电照出后背数条伤痕,全是狼爪留下的,最深有一二厘米。左后肩膀,两个深深的洞眼,狼牙的标记。还好右肩膀没受伤,否则连枪的扳机都扣不动。老狱警个头不高,体重不超过一百二十斤,但有精壮紧密的肌肉。前妇产科医生现逃犯,撕碎老家伙的衬衣,反复缠绕包扎背后被狼咬伤的部分,一包上去就渗出鲜血。不一会儿,赤裸的后背,已包成了木乃伊。逃犯帮他穿好衣服,但后背的无数破口处,不断钻入寒风。
没有止痛药,但低温令人头脑清醒,不断刺激分泌肾上腺素,获取并透支能量。包扎穿衣的整个过程,他始终牢牢握着枪,不肯腾出双手,以至于系纽扣这种事,也得逃犯一粒粒帮他系上,从最底下到脖子上的风纪扣。逃犯抓起几把雪,擦拭老头黑乎乎的脸。冰凉刺骨的雪团,好似冬天没拧干的毛巾,擦掉厚厚的泥土与污垢,在皮肤上融化,变成水,带走人与狼的血。
老头的脸露出原色,不深不浅的肤色,眉毛与眼睛还算端正,如果戴上眼镜,穿上中山装,很像处级干部或小学教员,也像被打倒的知识分子。但他只看到雪月下自己的影子,模糊得像一团动物内脏。
“谢谢。”他第一次向劳改犯道谢。
整夜没有喝过水的喉咙,像燃烧的煤球炉,简直可以喷火取暖。上山之前,他本想带上行军水壶,但怕累赘,加上水壶的铝质外壳很容易跟自动步枪碰撞,怕半夜里动静太大,惊动了逃犯或狼。他半蹲下来,清理出一团干净的雪,捧在手心。眼睛一闭,吞入嘴中。
前医生现逃犯提醒,冰冷的雪水不能直接下到肠胃。提防一边在雪里拉稀,一边被母狼咬掉屁股。
老狱警不蠢。他没有马上咽下去,而是先含在口腔。两边腮帮鼓着,等冰水变成温水,才缓缓吞下,这口水经过咽喉、食道,胃…虽缀然牙齿连同舌头冻得麻木,身体却像一盆快要枯死的花,哪怕撒泡尿浇了都能活命。
他又抓了一大把雪,塞到逃犯手里。逃犯往后缩了几下,硬着头皮吞下一口雪。
“小子,别说你想要逃走,刚来白茅岭那几年,我有好几个同事,解放前就在一块儿的老警察兄弟,都被冬天的狼吃了,连我想要逃走都不敢,何况你?”
逃犯斜眼看他,不回答,怕被这老家伙套话。
一九五三年,前名侦探来到白茅岭,自此遥望整片荒芜的山头,听黑夜此起彼伏的狼嚎。他住在漏风的茅草房子里,腰眼里别着手枪,监督犯人们修造监狱和农场。有时候,他想,自己还不如那些只判了几年的,要么三年劳教结束就能回城的犯人。从上海被放逐来的干警们,白茅岭就是终老与葬身之地。包括安置来的无业游民,大家都要为农场生儿育女,以便一代代人就地扎根,永远繁衍生息。像他这种一辈子没结婚,被批准退休后还能回上海养老的,真是风毛麟角。
“但是,狼窜到监狱里来吃人的事情,我却是一辈子都没遇见过。”老头说。
白茅岭,下半夜。冷月下的雪地,两个男人踩出四行近乎笔直的脚印。逃犯的眼泪,扑簌扑簌,滚烫的,顺着眼角,砸入雪地,像烧开的水,融化微小的,一片白。
“同志,你说,我们要是回到监狱,我还有可能活吗?”逃犯无力地倒在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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