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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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心理罪 画像》作者:雷米

评《心理罪》:写个老少咸宜的犯罪小说不是件容易的事

雷米是在2006年2月17日以lane_lau为ID,将他的第一篇悬疑小说《第七个读者》发布在天涯社区莲蓬鬼话栏目的。实事求是的说,作为版主,我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注意到这篇文章。直到一周后,著名恐怖小说作家一枚糖果在QQ里告诉我,让我去看看《第七个读者》,她说,这是第一本她看得懂的悬疑小说。

一枚糖果素来以头脑单纯而在圈内闻名,她几乎从来不看网络上的悬疑小说,因为她不喜欢一边看书还要一边动脑子。当我听说她能看懂《第七个读者》时,不由得冒出了两个想法——这篇小说要么是篇小白文,根本不含任何推理逻辑技巧;要么就是一篇行文流畅,将各种复杂的写作技法简化为大家都看得懂的通俗文字。

打开帖子后,我不由得惊喜万分,这确实是一本能让任何人都看得懂的精彩小说。故事发生在校园,但又不局限于校园之中。接二连三的死亡事件揭示小说将会带来无限的惊悚,而生活化的语言更是让作品平易近人,充满了真实感。因此,这篇小说被著名通俗文学杂志《今古传奇故事版》看中,并作为改版后的第一部长篇作品进行连载,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

《第七个读者》是雷米的处女作,尽管在网络上引起了轰动,但在作品整体结构与节奏上的拿捏上,尚存在着一些不足。所以当雷米创作《心理罪》的时候,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写作变得游刃有余,文字的力度也直透纸背,锋芒毕露。

《心理罪》是《第七个读者》的续集,但却又独立成章,即使没有阅读前文,也能毫无障碍地进行阅读。《心理罪》延续了《第七个读者》的写作风格,又引入“犯罪侧写”的概念,以及犯罪心理学与病理心理学的知识,文章变得更加具有吸引力和可读性。

整部作品节奏非常明快,令人目眩的情节设置得很紧密,只要阅读了开头,就吸引着读者想要一口气看完整篇小说。与《第七个读者》一样,《心理罪》全文最早是在《今古传奇故事版》上进行连载的,但限于篇幅与杂志风格,《心理罪》进行了不少删节,文中要表达的许多思想,并没在故事版本中得到体现。此次由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完整版《心理罪》,可以让读者们看到一个更真实的雷米,更完美的《心理罪》。

在网络上,雷米的身份一直是个谜,真实姓名不详,身份不详,年龄不详。作为他的朋友,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是某公安院校主讲法律的教师。他的这个身份更是保证了作品的专业性,绝不会出现胡编乱造与怪力乱神的解释。而作为教师,雷米深谙如何将复杂的法律知识讲解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难怪他的文字总能让任何读者都看得懂,看得过瘾。

在这里,郑重推荐雷米小说《心理罪》,我保证它一定能让你过足侦探的瘾,体验到心跳加速的感觉。

庄秦

2007-9-19

文如其人

说实话,我很少写书评,一来是我不会写书评,于是很少有人向我索书评,二来我这人说话比较直,讨厌捧人臭脚,于是拒绝过一些书评。这两点到了今天,被雷米的《心理罪》破了一例,还是由衷的。

雷米是我的朋友,我结婚的时候,他还一个劲儿要给我异地汇红包,后来被我婉拒。当然,这并不是我要给《心理罪》写书评的原因,我只是在说说我俩的交情。

我之所以答应写这书评,也只是因为《心理罪》确实值得一写。因为他是我朋友,所以我更得说真话,不能捧臭脚。

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我只想说,人如其文,文如其人。

看过很多人的作品,外国的中国的,其中不乏所谓的大师级和领军级的人物。打开书本,自有分晓,当中确有响当当的人物,也有滥竽充数者的南郭先生。雷米从来不去和人家攀这些虚名,对待这些大师级和领军级的人物的名号,他甚至连付之一笑都免了,只是低下头,一心一意、老老实实写自己的小说,宣泄着属于自己的心理暴力。

无欲则刚,这种淡然的心态,让《心理罪》从一开始的创作就动力十足。

当《心理罪》(当初命名《画像》)在天涯社区点击过百万的时候,我已经知道,雷米和他的作品已经距离成功很接近了。

公允地说,《心理罪》是目前中国难得一见的一本犯罪小说,如果你嫌福尔摩斯的推理太牵强,或者江户川乱步的推理太夸张,你不妨来看看《心理罪》,它有资格代表现今中国犯罪推理小说的最高水平。关于作品的情节我不想在这里细说,打动我的是其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从《心理罪》的前传《第七个读者》中,我记住了方木这个人物,正义、勇敢、重情义、工作专注、责任心强、情绪波动中略带神经质、对待爱情木讷无方,他并不是一个完人,而是一个逐渐成长的年轻人,他身边的师友的生死经历让他迅速成熟,与此同时,他的情感和形象也逐渐丰满和高大起来。成功塑造方木这一形象,是雷米及《心理罪》的极为可贵之处。

雷米在现实中是个温和的人,心宽体胖,风趣幽默,善于插科打诨,同时他喜欢冰冷的枪械,喜欢与学生一起打篮球,作为警官和教师的双重身份,他又熟悉刑警工作和校园生活。这一切,都可以在《心理罪》中一一找到投影——娓娓道来的似乎带有体温的文字,却写就一串串冰冷的杀人事件;对警察事业的尊重和对传统师德的敬仰,始终通过主人公方木来一一传达。每一个作者的作品,都跳脱不开自己的生活,可以说,《心理罪》正是脱胎于雷米的内心生活,他写出这样的作品来也是再合适不过。

心理不是罪,但心理驱使了行为,就构成了罪。当我合上这本深蓝色封面的小说时,内心却在求证着罪以外的东西。那是一些关于道德的东西。我们需要以什么样的内心和姿态,来写一本书,来做一个人,来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也许罪离我们并不远,只有从心理上让位于道德,我们才能真正摆脱行为上的罪孽。

画像,实际画出的是人内心的道德世界。

谢飞

2007年11月27日凌晨

与怪兽搏斗的人要谨防自己因此而变成怪兽。如果阁下长时间的盯着深渊,那么,深渊也会同样回望着阁下。

——尼采

序 怪物

昨天晚上,他们又来找我了。

他们还是照例不说话,默默地站在我的床前。而我,照例还是僵在床上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那些烧焦的、无头的躯体围在我的周围。而他,依然在我的耳边轻轻说出: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我已经习惯了和他们在夜里相遇,可是,仍然大汗淋漓。

直到他们一言不发的离去,我才重新听见杜宇在对面那张床上平静的呼吸。

窗外清冷的月光静静地泼洒进来,宿舍里的火焰早就消失不见了,有点冷。

我费力地翻了个身,手摸到枕头下那把军刀,感觉到粗糙、略有起伏的刀柄,呼吸慢慢平静。

我又重新沉沉睡去。

偶尔我也会回到师大看看。我会坐在男生二宿舍门前的花坛上,那里曾经有一株很老的槐树,现在是各种五颜六色,叫不出名字的鲜花,在微风中轻薄无知的搔首弄姿。我常常凝望着眼前这栋七层高的现代化学生公寓,竭力回想它曾经的样子。颜色褪尽的红砖,摇摇欲坠的木质窗户,油漆斑驳的铁皮大门。

以及那些曾经在这栋楼里进出的年轻面孔。

突然间,我会感到深深的伤感,就好像被一种脆弱的情绪猛然击中。而记忆的闸门,也会在不经意间悄悄打开,绵绵不绝,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你认识我,你会感到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大多数时候,我都尽可能独处。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连听课,都避免跟其他人坐在一起。

不要靠近我。我常常用眼神阻止那些试图了解我的人。所有人都对我敬而远之,而我,却熟悉身边所有人的脾气、秉性、生活习惯。如果你在教室里、食堂里、校园的路上,看到一个面色苍白,看似漫不经心,却在不住的打量别人的人,那个人,就是我。

我住在J大南苑五舍B座313房间。我的室友叫杜宇,法理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大概是因为同住一室的原因,在法学院里,他是为数不多的经常跟我说话的人。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看得出他处心积虑的想和我搞好关系,也让我在法学院里显得不那么孤独——尽管我并不在乎这一点——不过,我并不拒绝和他偶尔聊聊天,包括他那个娇气得有点夸张的女朋友。

“喏,一起吃吧。”

我正端着饭盆,一边吃着里面拌着辣酱的刀削面,一边聚精会神的看着电脑上的一张图片和下面的文字说明,没有留意杜宇和他女朋友是什么时候走进宿舍的。

那是一串刚刚烤好的羊肉串,上面洒着辣椒面和孜然粉,黄色的油流淌下来,散发出一股焦糊的味道。

我想当时我的脸一定比身后的墙还要白,我直愣愣地看着伸到我面前的这串烤羊肉,喉咙里咕噜噜的响了几声后,就把刚刚吃了一半的午饭,吐回了手中的饭盆里。

我捂着嘴,端着盛满还在冒着热气的呕吐物的饭盆夺门而出,身后是张瑶诧异的声音:“他怎么了?”

我无力的斜靠在卫生间的水池边,草草的用水撸了把脸。抬起头,墙上污渍斑驳的镜子里映出一张被水和冷汗浸湿的、苍白的脸,眼神呆滞,嘴角还残留着一点没有洗去的呕吐物。

我弯下身子又干呕了几声,感到胃里空荡荡的,实在没有什么可吐的了,就颤抖着勉强站起来,凑近水龙头喝了几口凉水,在口腔里转了转,吐了出去。

把饭盆扔进垃圾桶,我摇摇晃晃的走回了寝室。

寝室里一片慌乱,张瑶弓着腰坐在杜宇的床上,地上是一大滩呕吐物,屋里弥漫着一股酸腐的味道。杜宇正捏着鼻子,把一只脸盆扔在她的面前。

看到我进来,张瑶抬起满是冷汗、泪水的脸,用手指指我,想说什么,却被又一阵剧烈的呕吐把话压了回去。

杜宇尴尬的看着我:“刚才瑶瑶也不知你怎么了,看到你正在电脑上看什么东西,很好奇,就过去看了一眼,结果就…”

我没有理会他,径直走到电脑桌前。那是我正在浏览的一个网页,上面有几张图片。其中一张是一个已经腐败的头颅,头面部及脖子上的皮肤已经被剥掉。另外三张分别是被害人被砍掉四肢的躯干和左右臂。这是2000年美国威斯康星州发生的一起杀人案的现场图片。我把这几张图片下载到硬盘上的“过度损毁”文件夹中。

我站起身,走到张瑶身边,弯下腰说:“你没事吧。”

张瑶已经吐得虚弱不堪,看见我,惊恐地挣扎着往后缩,“你别靠近我!”

她抖抖索索地抬起一只手,指指电脑,又指指我,嘴唇颤抖了几下,终于在牙缝中蹦出两个字:“怪物!”

“瑶瑶!”杜宇大声喝止道,一边不安的看了看我。

我对他笑笑,表示不介意。

我真的不介意。我是怪物,我知道。

我叫方木,在两年前的一场灾难中,我是唯一的幸存者。

第一章 强奸城市

J城的春天闷热不堪。尽管树枝上仍旧空空荡荡的,连点绿芽都看不见,可是气温已经上升到了十七、八度。邰伟坐在飞驰的吉普车中,不耐烦地又解开了一个扣子。

他很烦躁,却并不仅仅是为了这个过分热烈的春日,作为一个警察,邰伟遇到了从警十年来最棘手的案子。

2002年3月14日,J市红园区台北大街83号明珠小区32号楼402号居民陈某(女性,汉族,31周岁)被杀死在家中。根据尸检的结果,死亡时间为下午14时至15时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在死者的脖子上发现了两处明显的掐痕,可以肯定死者是被凶手用手掐死的。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室内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财物也没有丢失,初步排除了入室抢劫杀人的可能。死者上身赤裸,下身衣物完整,但没有性侵犯的痕迹,也不像是入室强奸杀人。不过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死者在死后被凶手开膛,所用的刀具遗留在现场,经被害人丈夫辨认是死者家中的一把菜刀。现场惨不忍睹,到处是死者的内脏和血。警方在厨房里发现一个杯子,里面的物质经检验后认定为是死者的血液和牛奶的混合物。

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一种传说中的怪物——吸血鬼。

之后一个多月的时间,J市又连续发生两起入室杀人案,被害人都为25岁至35岁之间的女性。死者都被开膛,并且在现场都发现了被害人的血液和其他物质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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