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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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师父告诉有莘?:“据传说,在很遥远的南方,有一个毒火雀池,在毒火中洗炼过以后,可以脱却兽皮,但赖九尾妖气得以延续的生命也将会随之而结束。”
“你知道的,”少年说,“你的力量未必能够制住它,而且这畜生的力量其实还没有完全觉醒。一旦觉醒,可能就没有人能够再靠近它了,它甚至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魔兽!”
少年的话有莘?早已了然,但他仍想试试。“我一时捉不到它,但也要把它一步步往南方逼过去。力量不足,就用我的智慧。”
“可你知道,就算你侥幸成功了,她也会死。”
“我知道!”有莘?抬起头来。这是一道磨难洗过的眼光,异常的明亮,异常的坚定。“可我希望让她作为一个女人,作为我的妻子死去,而不是作为一头畜生离开这个世界。”
少年茫然。他看不懂这个男人,但却能感受到这个男人身子里的一种难以掩抑的东西。
“直到那天我才知道,死亡原来也是那么严肃的一件事情。丧父,亡国,几次死亡的拜访,几次情感的劫难,竟可以把一个男人的精神境界磨洗得如此干净利落!”
在这个世界上,他最崇拜的人原本是他师父。他师父那种深不可测的眼神底下藏着他愿意毕生追求的神韵。但他在这个男人面前慢慢地变了。师父就像一个大海,容纳了无穷的力量和智慧,却叫谁也看不见;而这个男人则像一个没有爆发的火山,那随时随地会溢出来的火焰虽然没有喷发,但却常常令他热血沸腾。师父也许更加高远,但这个男人却更加可亲。
于是,少年也开始思考了。也许,这个男人的这种生命形态和精神境界比师父的更加吸引他。
“看!这是它的足迹。看来它发现我们的企图了。这场仗很难打啊!”有莘?有点怅然,但马上又精神奕奕起来。他果断地毁掉了所有的陷阱,蹑着狐踪追寻下去。他的动作依然利索,眼神依然清澈如水。
年轻人突然想起师父的话:“有莘能有这样强烈的执着,是由于他心中有一种强烈的信念和一份深厚的情感。他虽然真挚,但太过痴心,因此不免有偏,否则定能领悟无上的中正之道。不过,对他来说,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嘿!你看!”
循着有莘?的欢呼声,少年掠了过去。这一去,太一正师失去了他的徒弟。这个少年,这个男人,和九尾狐一块消失在现实的世界里,只在口口相传中留下一个越传越美的爱情传说。
楔子三那一箭没有射出的情愫 [2867 2006041115:07:57.0]
在这个世界亿万武者当中,有三个传说中的人物登上了武道的颠峰。排在第一位的,是虚无飘渺的血剑宗。他的人和他的剑,只存在于传说当中。如果不是那一座荒弃了数十年的十方城,如果不是那一堆高耸如山的枯骨,也许现在不会有人相信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这样一柄剑的存在。
能和他并驾齐驱的,是号称防守力最强的大侠客季丹雒明,和攻击力最强的箭神有穷饶乌。混迹于江湖中的人很少有人见过这两个传说中的大高手,但他们越是神秘,传闻越多。特别是有穷饶乌,更被传颂得出离常理之外。月亮缺了一角,就有人说月亮被有穷饶乌拿去试箭了;星星少了几颗,又有人说让有穷饶乌射下来下酒了。
在那个弓马纵横的年代,能够和有穷门下扯上一点关系,就可以混个神箭手的声名。
于公之斯是神箭手中的神箭手,有人说,他的箭术就是有穷饶乌的亲传。于公孺婴是于公之斯的长子。他的脾气就像火,他的性子就像风。整个陶函国没有任何人敢碰他的弦,因为他的弦就像刀锋一样锋利;整个大荒原没有妖兽不害怕他的箭,因为他的箭就像闪电一样迅疾。
这一天,他在陶函国南边境的荒原中,射杀了一头怪兽。怪兽轰然倒下后,他看见了一个少女绸缎一般的肌肤,听见了一个少女幽咽的呻吟。
女人挺着一个大肚子。一个月前,丈夫说好是七天就回来的。“天神地祗啊,请保佑他。孩子就快出生了。我不要他为我带来什么珍禽异兽,我只要他平平安安地回来。”
于公孺婴抱着银环。怀里这个的身体和妻子完全不一样。他有点不安地望着北方,但当银环柔若无骨的手腕盘住他的脖子,火热的双唇沿着胸膛、脖子、耳根一直滑到了他的唇齿之间,在一种昏热之中,他的思绪又开始迷然。这个他在兽吻下救下来的少女所给他的销魂感觉,即使是怀孕前的妻子也远远不能相比。水草间的翻滚,迷雾中的风流,让他觉得在家里的床上简直就是在按章办事。
“你在惦念她?”
“嗯。”
“你要回去?”
“她快临盆了,我……得在她身边。我已经很对不起她了。”
“可是,我不要离开你。”
银环的脸贴着他宽广的胸脯,右手穿过他的腋下,沿着他的背部,摩挲着他的后颈,左手如梳,轻抚他胸口绒绒的体毛。银环的身体慢慢热了起来,于公孺婴的呼吸也渐渐急促。
“你……不要这样。”于公孺婴拒绝着,但声音却如同呻吟。“我一定要回去的。”
“那你就带我回去!”
“不!不行。”
“为什么。我并不是要去和她争夺什么。我只是要和你在一起。你可以把我藏起来。白天、傍晚,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她又开始呻吟,他的呼吸又开始急促。
“不……不行。”
“为什么?”她第二次这样问。
于公孺婴犹豫了一下,终于说:“我知道你不是人,我知道的。我们父子俩,都有一双鹰的眼镜……”
在陶函国和大荒原的边境,满布着伽楼罗的巢穴。数百年来,陶函国的居民对这些巢穴都小心翼翼地供护着,对伽楼罗这种鸟类也敬若神明。这些神鸟是妖虫之类的天敌。五百里大荒原妖兽遍布,如果没有这一线五百里鸟居,陶函国的居民只怕连一天安宁日子都没有。
“别怕,呆在我袍子底下,没事。”
于公孺婴拥着袍下突然变得软弱无比的躯体,在国境上犹豫着。带她回去,到底是对?还是错?
几头伽楼罗突然奋翅而起,向于公孺婴俯冲疾下。
“退开!”于公孺婴双目圆睁,如猛兽,如鬼神。伽楼罗被他这一喝之威所震慑,敛翅退散。于公孺婴双腿一夹,座下风马疾冲而过。在他背后,一种人类听不见的声音在诡笑着。
女人握住婆婆的手。丈夫终于回来了,就在门外。她很欣慰,觉得自己很幸福。这些,多多少少减轻了分娩时的痛楚。
又是一阵剧痛。眼前忽然出现丈夫的眼神。他的眼神好奇怪。虽然温柔,但温柔得和以前很不一样。以前他的眼神总是硬邦邦的,现在却多了有些让人不习惯的柔软感觉。是因为孩子就要出生,他就要做爹爹了吗?一定是的。
她仿佛看到了不久以后那种迷迷离离的幸福未来,她的丈夫,她的子女……
于公孺婴守在门外,七分兴奋当中,夹杂着三分愧疚。他对银环的欲望越强烈,对妻子的愧疚就越深。但这种愧疚越深,他对银环的沉溺也就越深。
不管怎么样,他的儿子,或他的女儿,就快出世了,这份喜悦把多日来多种复杂的情感都压了下去。整个家庭,都期待着那个新生命的出世。
轰隆隆??整个天突然黑了下来,没有风,没有雨,只有乌云和怒雷。于公孺婴有些惊讶,晴天霹雳并不是一件常见的事情。虽然在外边护卫商队时,什么样的怪事也见多了,但在整个安宁的契后国势力范围内,这却是一个异象。
突然一声怒响,九道紫色的闪电一齐劈下,轰在于公府的东南角。于公孺婴变了颜色。那是银环的藏身之处。他突然懂了,这是银环的天劫。他的脚抬了抬,却听见产房中传来的阵阵痛苦呼声,不由得又止住了步。
“着火了!着火了!”
那是东南方向的惊呼!
于公孺婴终于耐不住了,向东南冲过去。背后,是雷声中妻子的苦叫。
洞穿的屋顶,焦黑的地板,小屋内空无一物。
“妖怪啊!妖怪啊!”
那是西北方向的惊呼!
这一年的桃花开得很艳丽。不过,桃花的季节就快结束了。雷声……也歇了。
产房内,是一幅血淋淋的图画。倒在地上的,是于公孺婴的母亲。死在炕上的,是于公孺婴的妻子。一地的鲜血,是他的儿子?还是女儿?
老妇人尸身旁边,一个陶器歪歪撂在地上。那是陶函国的至宝“陶函之海”。一条刚刚躲过雷劫的银环蛇正慢慢地从里面溜出来。刚出来的时候,它的身躯很小,脱离陶函之海以后,身躯慢慢变大,弹指间抒展成为一条长达九丈的大蟒。
于公孺婴哭道:“好,你好……”
银环在陶函国边境乱串,身后是随时袭来的怨恨的眼光。它知道,那个男人还在追。雷声响起以后的事情,它有些不记得了。那一声巨响让它完全回归成为野兽。醒来后,只看见遍地的鲜血和横陈的死人,还有那个男人的箭!它马上明白怎么回事。
“婴咛??”一声声极美妙的声音传来。它的骨头突然开始本能地发软。伽楼罗的巢穴就在前方不远处了。而身后,是整个大荒原都为之慑蠕的落月弓。
一头幼年的伽楼罗鸟从巢穴中探出头来,看见了银环。银环停住了,它知道,只要再往前一步,只要这只幼鸟一声轻叫,将有成年的伽楼罗向它扑来。它回过了头,颤抖着幻化成少女的容貌,怯怯地凝视着于公孺婴的箭尖。
那是一点寒光,所带的怨悔,让银环感到一点淡淡的忧伤。
楔子四有莘不破的犹豫 [1587 2006050417:11:48.0]
荒原,大雪。
有莘不破知道自己在这个荒原中迷路了,当他第四次看见这个被雪覆盖住的土包子时。
这是隔绝陶函国南部边境的大荒原,南北三百里,东西五百里。夏天百毒孳生,魔兽横行;冬天则变成一片寸草不长的死域,一切都笼罩在茫茫苍苍的白雪中。
有莘不破从契后国逃出来一路向南。他知道,陶函国是契后国最南边的附属国,只要越过这片荒原,他就真正脱离了契后国的势力范围,真正自由了!
契后国的国王是世界上八大方伯之一,也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大夏王以外最有势力的人。他强大的力量加上平和的性格,造就了这个国家举世罕有的安宁。对外面的人来说,契后国是一片乐土。但对生长在契后国的有莘不破来说,平静的岁月他早已过得不耐烦了。他梦想中的天地,应该是外面那个血光四起的世界,那个高手争雄的世界,那个充满无数爱情故事和冒险故事的世界。那才是男儿大展雄风的地方,那才是男儿追求梦想的地方!
当他即将踏进这片荒原,一个陶函国的老人试图劝阻他:“除了陶函的鹰眼铜车商队,从来没有人敢单独挑战这个荒原??特别是在冬天。”他的话当然无法阻止雄心勃勃、兴致冲冲的出走少年。
这是有莘不破第四次看到这个被雪覆盖住的土包了。他于是知道自己已经兜了四个圈子。口粮已经耗尽,只剩下半瓶烈酒。他的腿已经开始发软。空中,一只秃鹰在他头上盘旋了半天了,难道是在等待他倒下,好来啄食他的尸体?
有莘不破突然扑到在土包子上,准备装死,企图把这头秃鹰诱下来。鹰肉粗糙,但鹰血却能带来热量和力气。但慢慢陷进积雪的他马上感到“土包子”的异样。积雪之下,本应该是一?泥土或石块,但他却挖出一个人来。淡青色的绸缎,裹着一个水晶一样的人。契后国数十年承平,教化普衍,人物俊秀,但有莘不破却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隽美的男人。他想探一下这个人是否还有心跳,却摸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事物??这个人的胸膛上,睡着一头娇小的银狐。有莘又伸出食指,探了一下他太阳穴下的大动脉。良久,才感觉到一次细微的跳动:这个人还活着!也许正是那头银狐,护住了这个陌生人的心脉。
“我要不要救他呢?”
他已经迷路了,一个人能否走出这个荒原,已经很成问题了。如果再加上一个负担,生存的几率将会降到很低很低。
“如果我把他背上,一天以后,不过是让这个荒原多出一个比这个‘雪包子’高一倍的‘雪包子’罢了。我才没那么傻呢。”
有莘不破甩甩手,走了。
一刻钟以后,他又绕到这个晕死的人面前,不过这次不是迷路,而是回来了。
“阿衡老师和我讲的做人道理,我当时应对如流,难道一到生死关头就全抛开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道理又不能当饭吃。”他喝了一口酒,再一次大踏步走开了。
头顶上白色的太阳移过了一个指头大的位置,有莘不破又回到了这里。他挠挠头,自言自语:“我要是不理他,还算个男人么!要是让爷爷知道,非给他老人家打死不可!……不过,究竟是孙子的命重要,还是一个陌生人的命重要?”经过一番犹豫,这个年轻人第三次掉头而去。
当有莘不破第四次面对这个不知死活的人的时候,他已经分不清楚自己是迷路,还是刻意绕回来了。这一次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想,背起人就走。
两天后,在荒原的边缘,有莘不破倒下了。如果他知道再走四五里,就能望见荒原边缘的枯桃树,这也许能鼓舞年轻人继续走下去。如果那半瓶酒没有灌进陌生人的口中,而是他自己喝了,也许他现在已经在荒原外面逍遥了。当然更可能的情况是:他抛下了陌生人,却一辈子绕着那个土包子打转。
尽管有莘不破把这个人背上以后就再没把他抛弃,但倒下前嘴里仍在嘟哝着:“阿衡老师,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我他妈的真是太傻了!”
楔子一饮血的剑鸣 [2608 2006072618:02:19.0]
“若不出降,城破之日,便是屠城之时。”
干虎的话在二十八日之前出口,在今天开始兑现。
“杀!”两万五千装甲精良的贲士对十七万手无寸铁的平民。
屠城。
子莫首的剑又开始跳动了,他一路踩着死人横卧的躯干和微温的鲜血走进了干虎的大帐。
“已经杀了三万人,大概。弟兄们的刀剑都已经砍钝了。”
“那就叫他们把自己的守护兽放出来,把人一个个吃了!”干虎咆哮着,对他的副手说。
“可是屠杀这些没有力量和装备的平民,不算英雄!”
“英雄?谁让你去做英雄!我只是叫你们把我一个月前说过的话变成现实。去!你也去!”
“是。”
子莫首走出营帐,拔出他的剑,刺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的喉颈之中。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剑有些滞窒。
“疯了!莫首将军疯了!……见人就杀,他疯了!”
干虎听到呼喊,走出了大帐。大帐外,一个男人手持一柄被染红的剑,非常优雅地在月下挥舞着,每一次挥动,便有一条生命完全释放出他的全部精华,在飞溅的血花中死亡。
一剑,一条命,绝不会多,也绝不会少。
没有人能靠近子莫首一丈七尺之内,因为那是他的血剑光荡漾开来的距离。
一时间,干虎呆呆地看着这个他以为很熟悉,但却突然变得很陌生的男人,离他三十三丈三尺的这个男人。他突然有种错觉,似乎那柄血剑不是在杀人,而是把每一个人——无论是士兵还是平民——的生命转移到剑上去——一种奇异的红色光彩倏然绽放,在一瞬间依附在剑上,成为空中一朵剑花,血红的剑花。
“这是什么剑法?”干虎问自己。他从来不知道子莫首会这样一路剑法,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一路剑法。
子莫首的剑圈越来越大,和干虎的距离也越来越近。干虎突然感到一股凉意逼近,他知道自己没有时间发呆了。
这个大将军的眉毛突然竖了起来,旁边的八大虎贲将一看,纷纷闪避,因为他们知道祸事要来了。
“呜啊——”在干虎的嚎声中,月色下的云片出现了扭曲——不!整个天空都出现了扭曲。在扭曲中一头六脚的虎形怪兽探出头来,并慢慢显出整个身形。轰隆一声,六脚虎的六只脚就像六跟大柱一样砸在干虎与子莫首之间。它的八十八个倒钩齿间喷出一股熏热的绿雾,一霎那间连干虎的大帐都被腐蚀得七零八落。除了干虎和直辖的八大虎贲将,方圆九十丈之内所有的生命都停止了活动。仍然在舞动的,只有那一团血色的光华。
六脚虎慢慢向红色的光团靠近。干虎知道,没有人能够以人的躯体低档来自天外的幻兽的袭击,除非子莫首自己也召唤来能与之抗衡的幻兽。不过,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何况,据他所知,他的这个副手只会用剑。
当别人以为子莫首沉浸在杀人的狂热中时,其实这个男人正陷入冥想当中。他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平静了。血剑的每一次舞动,其实都不过是他思绪每一次跳动自内而外的表现而已。
“我为什么来这里?为什么干这样的事情?”
当初他离家出走,并不是为了世俗眼中的权力、财富或者地位。他仅仅觉得,自己的追求和父兄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十年来,他踏遍名山,希望找到传说中的昆仑与死神,希望找到“子虚乌有境界”,希望找到“天外天,洞内洞”,找到那些可能给他答案的人。后来,他遇见了血祖,又遇见了大夏王。在他们身上,他看到了一种可以媲美他父兄的气度和深邃广博的力量;更找到了一种在他父兄身上没有嗅到的共鸣。或者,蹑着血祖的足迹,依循大夏王的命令,他子莫首可以一步步接近自己的追求。
他一直是这样想的,直到刚才他拔剑杀了那个少年的时候。
以前他不是这样的。他不吝于用非自然的手段结束一个生命,但每一次挥剑都契合了他内心深处所认同的理念,每一剑都贯穿着他的精神、他的力量和他的气。所以,他的每一剑刺出,都像刺入毫无波澜的静水之中。无论面对的生命是生命,如何强大,都将在这一剑之下瓦解。
但他刚才刺入那少年的颈项的时候却稍觉滞窒。他突然想起,那是因为他的剑、他的精神、他的力量和他的气产生了歧异。于是他突然明白了:大夏王和他所共鸣的,仅仅是对强者的推崇。他们共同的认知是:只有成为强者,才能登上心目中的颠峰。但大夏王所要实现的,是现世的终极武功,而他子莫首所追寻的,则是一种反求诸己的武道。在大夏王眼中,天之所覆,地之所载,都必须依循他的命令,所有犯逆者都会如同这十方城一样,如腐木般予以摧朽;在子莫首眼中,世界上一切可以被剑刺穿的生命,都没有拒绝在他剑下死亡的理由。这种霸气,是他离开父兄,走近大夏王的理由。但现在看来,他需要重新思考了。
“啊……莫首将军疯了!”
夜色下是一片凄美的红色。周围的人,无论是引颈待戮的陷城百姓,还是与子莫首共属一军的下属,都被这血红色的圆晕震慑得几乎失去了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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