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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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之后的事,怕玷污了你的耳朵,就不细细道来了。结果就是,我在那间厕所里被他侵犯了。被一个从未蒙面,浑身散发令人恶心体臭的男人侵犯了。
我简直可以看到你皱眉的表情。
你一定会想,如果我像你一样聪明的话,一定能巧妙地逃离那里吧。不,如果是你的话,绝对不会落到那般田地。
然而,我却连一丁点像样的抵抗都没有做——完全没有想过要按下厕所的紧急按钮——而我自己本身也无法解释自己当时的行为。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我也许是想受到惩罚的吧。对这可以称之为业障的恶癖,或许我打心底里期待着惩罚。
而那样的苦痛,真可谓名副其实的“惩罚”——女人的身体就是这么的脆弱,由于这个惩罚,我怀孕了。
人生啊,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
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总认为我这一辈子都会待在那个海边的小城。毕业上班后也会留在父母身边,一直活在他们的掌控之中。结婚对象也会从教会的信徒中选择,生下孩子后,和父母一样每逢周日就去教会。
我从来就没有反抗父母的心思。细节无法多说,但那个教会就是这样规定的。
对孩子而言,父母就是神的代言人,反抗他们的教诲就等于违背神的意志。诚然,父母也有义务引导孩子正确的信仰,但人无完人,他们或多或少还是会有将自己的愿望与神的意志混淆的时候。
特别是母亲,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会引用神的话来教育我,因此,不管遇到什么不合常理的事,我都不会反抗。
比方说,不知你是否注意到,上初中时,我在教室里是绝不会和男生说话的。那是因为一到青春期,母亲就开始禁止我和男生的一切交往。不要说是亲近了,连日常的对话也是绝不可以的。
那是因为青春期的男生正是对“性”饶有兴致的时候,很容易有这方面的胡思乱想。而依据我们教会的教义,只要被男生联想,我就会被玷污。不过,我自己都很奇怪,是否真会有男生会对我有那样的想法?
那样的母亲发现我怀孕后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你很容易想象吧。
或许我说的这事,有点让人难以置信,在我家,每次月经的时候都是要向妈妈报告的。在这种情况下,是无论如何都无法隐藏身体的巨大变化的。
“R,到底怎么回事?”
生理期稍稍迟了一点,妈妈就马上发现了我的异样。她问我是否有数,我只得回答“知道”。那是在厕所受到惩罚刚好两个月后,暑假快结束的时候。
你能想到妈妈听完我的回答后,接下来对我做了什么吗?
这可不是打巴掌这么简单的事情。她顺手抓起旁边的花瓶,用力砸到了我脑袋上。花瓶粉身碎骨,我的额头——正好是发际线那里——裂了好大一道口子,血迅速喷涌而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解释清楚!”
我倒在地上,她抓起我的头发把我拖了起来,表情狰狞得像一只发狂的野兽。但无论她如何追问,我都无法坦白说出自己的恶癖。
当然我也知道,即便在普通的家庭里,这样的事也会引起一场风波。但这事在我家的严重程度,和普通家庭相比,却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在我们的教义中,夫妻以外的性生活是极大的罪恶。如果有孩子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就会毁灭整个家庭(这仅只是我们教会的教义,与一般常识差之甚远,请不要介意)。
除此之外,堕胎也是一项大罪。堕胎的人、认可堕胎的人、帮助堕胎的人,无论有什么理由,死后都会下地狱。
这样的教义,多少也能起点预防作用吧。诚然,如果事前警告,会这样做的人一定会减少。不过,如果真发生了这种事,教义中就没有任何拯救那母子的条款了。
妈妈对头上血流不止,精神萎靡的我说:“我不能再把你留在这个家里……你要是留下来,全家都会跟着你下地狱的。”
把孩子生下就会给全家带来灭门之祸;但要是劝我堕胎的话,自那刻起妈妈她自己又会堕入地狱;为堕胎出钱更是同罪。
遗憾的是,我并没有那样的家人,可以牺牲自己去地狱拯救我。
“R,你离开这个家吧!在我们一家落入地狱之前,离开这个家。”父亲对倒在地上的我说,“你虽然可怜,但我们不能给你钱,也不能帮助你。因为不管我们给你什么,都会被视为不义。”
总而言之,正如爸爸所说的,从怀孕那一刻起,对父母和哥哥而言,我的存在就只是一个祸害。
我只得听爸爸的话,别无选择地离开那个家。
“R,事到如今,我真的很遗憾……你是一个好妹妹,”我正想拿一块毛巾敷在额头上止血时,哥哥说,“但这个家的任何一样东西,你都不能带走。现在帮助你的行为,都是不义……如果你拿走毛巾,会让我们很为难的呢。”
听他这么说,我也只能把毛巾放回到柜子里。这就意味着,我不能带走家里任何一样物品,只能穿着身上的衣服净身出户。
“还有一件事要交代你……你不要自杀,自杀的话会堕入永劫无法转生的。”
哥哥对着正要走出玄关的我又补了这么一句。如此冷酷的话,让我不禁泪如雨下。
我所说的这一切,你一定觉得难以理解吧。
无法想象普通家庭的父母会与孩子就此断绝关系再不相见。虽然会费些时间,但一般总会有重修旧好的机会吧。
然而,我家的情况并非如此。比起亲子的缘分,教会的教义更为重要。当违背信仰的人是家人,更是无法饶恕。
以前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某宗教信徒家的孩子因为交通事故受了重伤,父母因为受到教义的影响,顽固地拒绝给孩子输血。如果接受正常的治疗,孩子是能得救的。然而在那个家庭信奉的教义中,是绝对禁止他人的血进入自己体内的。为此,那个孩子最终不治身亡。
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是怎样也无法理解那对父母的心情的吧,然而我却十分清楚。就算那个孩子因为输血而得救,只因为违反了教义,他对父母来说也形同死人了(不过以我现在的想法,好死不如赖活——应该输血救人才对。)。
我家也是如此。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种家庭的。
05
之后五年中所发生的事,都是一些不堪入耳的经历。
年仅十六岁的女孩,只穿着一身的衣服被赶出家门,又能做些什么呢?没人依靠,也没有钱,更不用说还怀有身孕。
被赶出家门的那天,我在海堤边过了一夜,随后搭上与学校方向相反的车去了东京。正巧口袋里还有前几天拿到的零花钱,实在是不幸中之大幸。
选择东京的理由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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