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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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我把死者裤子的口袋翻了出来,说:“里面还有四十多块钱,而且口袋肯定没有被人翻找过。”

“是啊,凶手反复打击死者的面部,造成面部皮肤破裂出血,他的手上肯定黏附了血迹。这时候他若翻找死者的口袋,肯定会在口袋内侧留下擦拭状血痕。”大宝说。

我说:“侵害对象是个贫困的中老年男性,且没有侵财迹象,说明这起案件是一起谋人的案件。可能是仇杀,但我更倾向于激情杀人。”

“是因为工具不顺手吗?”周科长问。

我点点头,说:“为什么用轻质工具,为什么打击面部,为什么不去旷野抛尸反而抛在可能被监控摄像头拍到的小河里,这都是问题,我一时还想不明白。现在只有寄希望于侦查部门,但愿他们通过我们提供的死者生活环境、体态特征可以迅速找到尸源。”

“我觉得希望很大。”周科长说,“厂区附近只有一些散户居住,但他们都因为拆迁变得有钱了。要说生活条件艰苦的住户,就只有一些拾荒者了,他们都住在附近的一些破房子里。如果死者是拾荒者,肯定很快可以找到的。”

我期盼地点了点头。

说话间,林涛走出解剖室外,摘下防毒面具接了个电话,一会儿又返了回来:“云泰市发生了一起命案,现在初步勘查,还没有结果,请求省厅支援。”

我看看面前的解剖台:“我们这不是正忙着吗?肖兵他们组有空吗?”

林涛摇摇头:“肖法医他们组去洋宫了,一个信访事项的核查。”

我说:“那我们也是分身乏术啊,总不能把峰岭这个案子丢了吧。”

林涛说:“云泰市发生的,是一起流浪汉被杀案。”

我叹气:“最近还真是邪门儿了,被害的怎么都是弱势群体?你看那个‘清道夫’的案子,凶手杀的就是智障人员,这一起,死者又很有可能是拾荒者,怎么云泰市也发生了类似的案子?”

“咳咳。”林涛眯着眼睛,说,“峰岭市的这一起案件和‘清道夫’案件显然关系不大,但是云泰市的那起案子,可和‘清道夫’案件很有关系了。”

“哦?”我立马来了精神,说,“什么关系?”

“因为云泰市的那起,凶手也在墙上用死者的血迹写了‘清道夫’三个字。”林涛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一蹦三尺高。

一起半个多月未破、丝毫线索都没有发现的案件,简直太让人牵肠挂肚了。这时候凶手又犯了一起案件,势必留下一些新的线索,也就意味着这可能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丝曙光。

“收拾东西,赶紧去云泰。”我说。

云泰距离峰岭不远,只有六十多公里的路程。

“你刚才不还说自己分身乏术,不能丢下手上的案子不管吗?”林涛嘲笑道。

我脱下解剖服和手套,看了一眼周科长,挠了挠脑袋,尴尬地说:“这起案件不还需要时间找尸源吗?我们先去云泰穿插着多干点儿活,也贯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嘛。”

周科长被我逗乐了,笑着说:“你们赶紧过去吧,尸检的收尾工作,交给我们好了。”

尸臭的黏附能力非常强,加之夏天汗液的分泌蒸发,虽然我们闻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但是对外面的人来说,我们已然成了臭味发散体。为了不把没进解剖室的韩亮给熏倒,我们四人匆匆回到宾馆,洗了个澡,又把衣服换洗了,装进塑料袋里,下楼乘车出发。

整个解剖过程,陈诗羽只干呕过两次。她的表现,让我对自己曾有过的性别歧视,感到愧疚和自责。

警车拉着警报,没多久就赶到了云泰市。

我对云泰还是很熟悉的,问到了现场的具体地址后,就引导韩亮直接把车开到了位于云泰市某偏僻批发市场的一个角落里。

这个批发市场我知道,白天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晚上却门可罗雀。除了晚上七八点钟会有清洁车来这里把垃圾清运走之外,几乎过了下午五点,这个区域就鲜有人迹了。当然,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不在此列。

我沿路看了看那些门店,想象着夜幕降临之后,这些紧闭的店门口的棚子下面,确实是挡风遮雨的好地方。

黄支队长一见我们下车,就匆匆走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问:“师弟,据说,这又是一起跨市的系列杀人案?”

我无奈地点了点头。我知道那一年,黄支队长被“云泰案”折腾了大半年,没睡过一个踏实觉,接着“云泰案”又引出了“六三专案”,让其内疚不已。现在他一听说可能是系列大案,不禁杯弓蛇影了。

“之前的那起是龙番市的那起,对吗?”黄支队长急切地问。

我点点头,说:“师兄少安毋躁。第一起确实发生在省城,而且这案子能不能归为串并案,依据很容易辨认,这三个字就说明了一切。”

我用手机把墙上的字拍摄了下来,通过微信发送给吴老大。

“老大,帮忙看看这三个字和上次那个,能不能确定系一人所写?”

“怎么?又发案了?”

“嗯。”

“稍等。”

我转头和黄支队长说:“开始我也没有想到,这起案件会跨市,而且距离这么远。”

“唉,你看龙番,去年刚发生了系列案,今年又来了一个。”黄支队长摇摇头,说,“我得让他们的胡科长去九华山烧烧香了。”

“你们前年发生了一个系列案,今年也被龙番的这个给拖进去了,我看你也得烧烧香了吧?”大宝在一旁嬉笑着。

“请注意你的表情。”我环顾了四周围观的群众,对大宝正色道。

“尸体是被一个店主发现的。”黄支队长重新戴上手套,把我们引到一家店铺门口的大棚下面,说,“早晨六点,这家店的店主来开门,发现门口的棚子下面躺着一个人。今天天气不好,当时光线比较暗,因为经常有流浪汉在附近寄居,所以他也没在意,就绕过躺着的人去开门。但是总觉得有一股血腥味,凑近那人一看,周围全是血,就大喊了起来。”

“然后周围的店主就全跑过来围观,把现场踩得一塌糊涂,是吧?”林涛皱着眉头看了看地面上凌乱的血足迹。

“是啊。”黄支队长说,“现场大量不同的血足迹,估计都是周围的人踩踏的,没什么价值了。唉,刑侦剧播了这么多,还是没有培养起市民们的现场保护意识。”

大棚下的墙角处,有一床铺开的棉被,显然是死者睡的。棉被上方的墙壁上,有几束喷溅状血迹,地面有一大摊血泊,那床棉被也已经被血泊浸湿了。

“尸体已经运走了。”黄支队长说,“我们看到墙上那‘清道夫’三个字,就觉得这案子不同寻常,立即通报省厅了。这才知道,你们半个月前,刚出过一个现场,也是写了这三个字。更要命的是,你们还没把那起案子给破了。”

“唉!”我叹了口气,说,“要是破了,就没这起了。那起案子,凶手动作简单,下手狠毒,一刀致命。因为戴了手套和鞋套,所以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物证。”

“这一起案件,凶手也是戴了乳胶手套!”大宝蹲在“清道夫”三个血字下面叫道。

根据傻四被杀案,我们归纳出了乳胶手套蘸血在墙上写字的特点,所以大宝在细细观察后,断定这一起命案的凶手也是戴了乳胶手套。

“哦?怎么看出来是乳胶手套?”黄支队长也凑过来看。

大宝指着墙上的三个字,逐点给黄支队长讲解,黄支队长在一边频繁地点着头。

我摘下手套,掏出手机,见吴老大的微信已经发了过来。

“经比对,确定是一种书写习惯,应该是一人所写。”

“能不能联合两案现场留下的字迹,找出凶手的特异性书写习惯?”

特异性书写习惯是一个人不同于其他人的书写习惯,有的是习惯性连笔,有的是习惯性倒笔画,有的是习惯性的错字。总之,只要能找出特异性书写习惯,就能通过笔迹来比对嫌疑人的笔迹,从而认定凶手。

“有一点儿感觉,但是不能确定。我再看看,你们回来详说。”

听吴老大的意思,笔迹鉴定上仿佛有了突破的可能。但是,这并不能让我们兴奋。因为笔迹鉴定虽然可以作为甄别犯罪嫌疑人的依据,但是却不能作为排查范围的依据。如果我们无法缩小侦查范围,全省七千万人口,如何去逐一比对笔迹?

现场虽然血迹凌乱,但林涛并没有放弃对现场的勘查工作。他蹲在地上,仔细地观察着每一处的足迹,仿佛想找出那枚与众不同的足迹来。云泰市的女痕检员张嫣蹲在林涛旁边,按照林涛的指点对每一枚足迹拍照。很显然,这个小女孩有些心猿意马。可能是因为林涛的外表,也可能是因为我们身上还没有散去的尸臭吧。我这样想着。

因为尸体已经运走,中心现场也经过了勘查,我一时不知道我在现场还应该干些什么。于是,就在大棚下东看看、西看看。

突然,我看见墙角中心现场棉被的一端,有一顶安全帽。我赶紧快步走了过去,拿起来翻来覆去地看。

黄支队长看我对这顶安全帽产生了兴趣,就走到我身边,介绍说:“死者是个流浪汉,五十岁,本地人,精神时好时坏,周围的人都喊他老李头。因为死者是秃顶,所以他生前被别人看到的时候,总是戴着这顶安全帽的。估计睡觉的时候就扔在一边了。这顶安全帽我们家痕检员张嫣已经看过了,帽顶有喷溅状血迹,说明凶手杀人的时候,帽子是放在尸体附近的。帽子上没有新鲜指纹,也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哦。”我点点头,一脸兴奋,说,“即便它对侦破本案没有什么意义,我也很开心哪。”

“为什么?”陈诗羽一脸茫然。

“保密,哈哈。”我卖了个关子,说,“至少这个老李头没白死,死了,也算做了件好事。”

“快看!”林涛突然叫了起来,把正蹲在他身边出神的张嫣吓了一跳。

我没理睬陈诗羽的疑问,跑到林涛旁边,问:“怎么了?”

“狗日的凶手,也戴了鞋套!”林涛说。

林涛指着一个血迹的轮廓,可以看出这个轮廓已经发黑,显然比其他的血足迹要干得早,而这个轮廓中央没有任何花纹,这是现场勘查使用的鞋套留下来的痕迹。

“这…不会是我们勘查的时候留下来的吧?”张嫣说,“在命案现场,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痕迹啊,都是我们的痕检员和法医勘查现场的时候留下来的。”

“不会。”林涛说,“这个痕迹的周围有很多血足迹,都是围观的人留下的。我们可以对比一下看,这个痕迹的颜色明显较周围血足迹的颜色深,是因为它干得早,说明它只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你好厉害啊。”张嫣挑了挑眉毛,“这都能看出来。”

“正常。”我淡淡地说,“这两起案件是一个人做的,吴老大已经确认了。既然是一个人做的,手段方法自然也是一样的,一样的乳胶手套、一样的鞋套、一样的字迹。”

黄支队长张了张嘴,没说话,我知道他心里一定是各种担忧。而大宝则不断地吸着鼻子,甚至拿起死者那血染的棉被放到鼻下闻了闻。

“没啥好看的了,去殡仪馆吧。”现场仍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我垂头丧气地说,心里暗暗鼓劲,希望可以在尸体上发现一点儿什么。

第四章

尸表检验工作有条不紊地在进行着,黄支队长一脸担忧。

老李头确实是个秃顶,但是由于长期戴安全帽的缘故,顶部头皮的颜色很白,和长期暴露在烈日下的面部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尸体全身黝黑黝黑的,由于大量急性出血,造成尸斑浅淡,以至于在他黝黑的皮肤上完全看不到尸斑的存在。

尸体上身穿着一件破旧的衬衫,前袖卷起,胸前的纽扣全部敞开,露出稀疏的胸毛。下身穿着一条解放裤,裤脚还沾着些许泥巴。

“他平时就这么敞怀穿着衣服吗?”陈诗羽问。

黄支队长摇摇头,说:“这个调查中没有反馈,大家对他衣着情况的印象不是很深。毕竟他天天戴着个安全帽,跟刚从工地下来似的,人们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安全帽上去了。”

尸体的前襟敞开,所以整个胸壁、腹壁皮肤都沾满了血迹,已经凝结成血痂。在对尸体进行整体照相的时候,我们粗略地看了看尸体表面的皮肤。

“不会吧!出这么多血,怎么会没有伤?”大宝叫道。

我们确实没有发现尸体表面有明显的外伤。

“别急。”我见照相完毕,找了块毛巾蘸湿,慢慢地清理尸体身上黏附的血痂。

随着血痂一点儿一点儿地被清理干净,尸体胸口的皮肤纹理逐渐清晰起来。可以看出,死者一般是不敞怀穿衣服的,因为他胸口的皮肤颜色和手臂的颜色同样也有天壤之别。

“难道他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敞怀吗?”我低语道。

“哟,这里果真有一处创口。”大宝又叫了一声,“很小。”

果真,尸体的胸骨左侧第三、四肋间,有一处小小的刺切创。所谓的刺切创就是刺器刺入人体后,拔刀的时候有个切的动作。这样的创口难以准确地判断出凶器的刃宽。

这处创口很窄,而且即使有切的动作,也能看出凶器的刃宽很窄。

大家都在低头思考,我拿起手术刀麻利地切开了死者胸部的皮肤,分离开肌肉,切断肋软骨,然后把胸骨和切断的肋软骨取了下来,暴露出了黄色的心包、纵隔和黑黑的肺。

“他生前抽烟吗?”陈诗羽问。

黄支队长摇摇头。

我说:“抽不抽烟很难通过肺脏的颜色看出来,这方面,空气污染的程度比吸烟厉害多了。”

说话间,我们已经取出了尸体的心脏。左心室上有一个破裂的小口,心包对应位置因为刺切,破裂口比心脏上的大得多,所以血液可以直接从这么小的创口里喷溅出来,没有受到心包的阻隔。而滞留在心包里的血液,则造成了心包填塞。

“创口贯穿心室壁,贯穿室间隔,但是并没有贯穿整个心脏。”我说,“这把刀可不短啊。”

“而且你看,”大宝翻过死者胸部的皮肤说,“从皮肤的创口看,凶器很薄,和上一起案件一样。”

傻四被杀案中,凶手是用切颈的方法来杀人的,和刺心有所不同,但是从两起案件中不同的损伤看,似乎可以指向同一种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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