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食人部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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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清正迫不及待地拆开了木箱,其中一箱是个人装备,另外一箱是武器弹药。王浦元为我们配备的是越战时期美军步兵专用的装备,包括热带野战服、业林靴、M17A1防毒面、具包,等等,不过老头把M1956型军兵装备换成了轻型单兵多用途装备,简称LC1,这一套背包里包括了L型塑料手电、土工器具、水壶、M9刺刀和轻武器弹药袋。这套LC1比越战时候的M1956更加轻便,减轻了我们的负重。看来老头这次是下了血本,要让我们在硬件配备上远远地超出对手。我和胖子脱下军装多年,想不到再回首往事,穿的却是美国大兵的装备,这都不打紧,最重要的是,我们把衣服套上身之后才发现,每个人的袖章上都绣着一个大大的”王”字。王浦元这个老东西,到最后都不忘提醒我们谁才是这次行动的出资人。真是奸商本质想改都改不了。

  装备一新之后,我们告别了提他玛村的印第安土著,向着眼前辽阔的亚马孙丛林深入,小卡迪隆一直站在人群的最前面不住地向我们挥手,我们都明白,这个孩子已经把全部的希望托付在了我们这群异乡人身上,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肩上的行李一下子重了许多。

  进入到丛林之后,我才真正认识到这片雨林的广阔与神奇。秦四眼介绍说:“亚马孙河和安第斯山脉,被拉丁美洲人称做是他们的’矛’和’盾’,是当地人最骄傲的世界第一长河。因为在赤道附近,这里十分适合热带植物生长,光目前发现的植物就有五万多种,人类能够分辨的不超过三千种。这里的动物种类也很丰富,有不少珍禽异兽。攻击性比较强的有美洲豹、貘、犰狳。其中美洲豹又被印加人叫做’绿宝石之眼’,传说印加神曾经受到过美洲豹的恩惠,于是赐予了它丛林中的王位,可以享用雨林里所有的动物。人类如果想捕杀美洲豹取它们的皮毛,就必须在豹子的眼窝里放置两颗绿宝石,否则就会受到神灵的惩罚。很多当地人虽然觊觎美洲豹华丽的外衣,但是因为无处寻觅更加珍贵的绿宝石,最终只能放弃捕杀的念头。这个传说其实在无形中对美洲豹起到了保护作用。不过近代西方的捕猎者根本不理会古老的传说,在亚马孙流域大肆捕杀,有很多动植物正在以我们想象不到的速度锐减。”

  常言说得好,贪心不足蛇吞象。我想起以前当摸金校尉的时候,遇到过不少穷凶极恶的盗墓贼,他们又何尝不是像偷猎者那样被贪婪蒙蔽了眼睛,极尽奇巧之能事,只求把墓中的明器顺光挖绝,拿不走的宁可毁掉也不愿给后人留一点儿甜头。长此以往,天下墓葬再多,也经不起他们这样折腾,到头来无墓可挖的时候,他们又当如何应对?这样一想,他们岂不是和贪图一时之快的偷猎者,不是一样愚蠢?

  我们靠着地图和指南针,在雨林中缓慢地前进,这里气候酷热,到处都有巨大的昆虫,和色彩斑斓奇形怪状的植物。我们从河边经过的时候,甚至看见河面上盘旋着一大片拳头大的蚊子,胖子哆嗦了一下,问:“这个大个头的蚊子,被它叮一口,还不直接失血过多晕死过去。”我胡八一天不怕地不怕,最烦就是这种嗡嗡乱飞的大花蚊子,以前要么点蚊香,要么一巴掌拍死,可眼前的蚊子比麻雀还大,毛茸茸的口器和巨大的翅膀,看得人心惊胆战,我情愿去和美洲豹搏斗,也不愿意被这种怪物叮上一口。为了避免被巨型蚊子叮咬,我们偏离了河岸,改走树林深处的小道,这些道路都是被林子里的野兽们踩踏出来的,虽然免不了蛇虫蚂怪的骚扰,可总比我们自己开一条道要轻松许多。

  雨林里的气温比外面还要高出不少,走了一整天,大家身上的汗不用挤,已经如同瀑布一样直往下淌。整个人像闷在热水壶里面,透不上气。我和胖子还有秃瓢都是当过兵的人,身体素质相对好一些,小王八跟秦四眼两个人早就累得气喘吁吁,用枪当拐杖,在后面一路拖着。我看了看日头,对秃瓢说:“今天还是早点儿找个地方,把窝子安下来休息,雨林不比其他地区,想找一片安全的地方扎营不容易。”

  雨林的植被覆盖率高,无论是野兽还是蛇蚁都很容易找到藏身的地方,我们想在这里过夜,选择扎营地点就成了头等重要的大事。首先不能选择下游,然后不能离河岸太近。亚马孙河在汛期随时有涨潮的危险,到时候大水一来,想跑都来不及;其次安营的地点不宜靠山傍谷,这是为了防止山体滑坡时被活埋。不过我们所处的位置处于冲击平原,不存在泥石流的危险。倒是雨林里的流沙地需要小心提防。我把选窝的标准大致给两个新手讲了一遍,大家以我们目前所在的阔叶树为中心,分头寻找扎营的地方,约定半个小时后汇众集中。安全起见,我把王清正和胖子放在了一组,让秃瓢照顾秦四眼,我自己单成一队。这样的分组,一来对新手有个照应,二来,王家的人和我们的人可以相互牵制,免得有人背着大家搞小团体主义。

  我和其他四人分开之后,一路向东逆着水流前进,想找一处地势比较高的地方先看看周围的环境再说。脚下的灌木林里到处都是小爬虫,好在我们穿的是热带专用的行军靴,要不然被这些小东西顺着裤腿爬上去叮一口,那可有得苦头吃了。穿过一片低矮的灌木,我发现地上有燃烧过的痕迹,走近一看,这一片林子明显有人类活动过的痕迹,地上废弃的篝火堆,周围还有帐篷木桩留下的坑洞都是不可抹灭的证据。我拉开步枪上的保险杠,谨防有敌人埋伏在四周。匍匐在原地观望了一会,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迹象,四周除了鸟兽不停地鸣叫,并没有其他人的踪影。于是我爬起来,捡来一根树枝弄拨起早就熄灭的火堆,可是除了几根烧得发松的骨头之外,一无所获。

  但是,这个营地的存在说明除了我们之外,雨林里还有其他人。从他们行进的速度来看,很有可能是竹竿子的队伍。我觉得事态紧急,为了避免大家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与敌人交火,我决定立即原路返回去宽叶林里等待其他人归队。刚走出营地没几步,就听见不远处的河岸边上传来一声枪响,惊得四周的鸟都飞了起来,随后又是一阵急切的打枪声,我心说不好,看样子他们已经交上手了,立刻弯腰系紧了鞋带,端起步枪向交火的方向跑去。

  我一口气跑了七八百米的距离,沿途的树叶一路打在身上,别提有多疼。快到岸边时,我慢下了脚步,想给敌人来个出其不意。没想到刚在树林中找好一个埋伏点,”唰唰”的一阵摩擦声从我身后传来,来不及回头,我只觉得背上被人重重地锤了一棍子,整个人向前倒去。我心说偷鸡不成蚀把米,胡爷这趟面子可栽大了。我摔倒之后急忙侧滚,避开了随之而来的当头一击。顾不上背部一阵的剧痛,我急忙站了起来,这才看清了偷袭的我家伙是一个身高接近两米的丛林野人,他手里举着巨大的石斧,斧身比我的头还大,木质的斧柄上涂着耀眼的红色涂料。他披散着一头杂乱的长发,身上缠绕着树叶兽皮,表情凶恶,两只眼睛瞪得跟牛似的。见我站起来,立刻挥舞着大斧头迎面劈了上来,我不等他冲到面前,就地一滚将摔在地上的枪抄了起来,当时情况实在过于危机,我连瞄准的时间都没有,照直了连开两枪。凶悍的石斧土著先是被吓了一跳,随后挨了一枪,他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狂吼,将石斧向我甩了过来。我没想到他的战斗意识如此强烈,在近距离吃了我一枪之后,还能反击。急忙侧头躲避,这东西少说也有百来十斤,要是正面挨上一斧子,那不直接见毛主席去了。

  我本来以为他会乘着我分神的瞬间逃跑,没想到这个大野人十分凶悍,肠子都挂在外边了,还迈着大步向我冲来,我光顾着躲他的石斧,怎么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不要命的人。还没来得及回头,已经被他一双雄厚有力的手臂勒住了脖子。这个野人力气极大,我被他勒着脖子按在了腋下,只能靠双手的力量反握住他的手臂,借此为自己留一丝呼吸的机会,我被他掐得喘不上气来,只恨没有多长几只手,一枪毙了这家伙。

  他靠着一股蛮力占据了上风,我渐渐头脑发昏有点儿坚持不住,我知道自己如果在这个时候表现出丝毫松懈,一定会被他乘机扭断脖子。可是肺部的空气正在一点一点地减少,就在我几乎要昏死过去的时候,两声震天的枪响从野人背后响起,他连哼唧一声的机会都没有,两手一松,轰然倒地,我被他连带着压在地上,顿时觉得自己成了五指山下的孙猴子。我一边推开野人的巨臂一边猛烈地咳嗽。等我看清楚放枪的人是谁时,忍不住高喊道:“二师弟,你想害死为兄吗?”

  胖子头上顶着树叶编成的野战帽,两手扛着长枪昂首阔步向我走来,秃瓢、王家大少爷还有秦四眼,也纷纷从树林里钻了出来。刚才那救命的一枪正是胖子朝野人背后打过去的。我艰难地推开野人的尸体,连着咳嗽了好一会儿,这才把气喘匀称了。秦四眼脸上挂了彩,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划出一道又细又长的血口子。

  胖子在野人的尸体上踹了几脚:“他奶奶的,这是个什么怪物,刚才从林子里冒出来的时候,差点儿把胖爷的裤子给吓掉了。太他妈的突然了。”

  小王八挥了挥手里枪说:“不止这一个,我和刘猛在前面也遇到了两个张牙舞爪的野人,我们连放了好几枪,也不知道打中了没有,不过总算是把他们吓退了。”

  秦四眼捂着伤口蹲下来检查了一下,说:“这些人应该就是卡玛雅酋长口中说的亚马孙原住民。从他们的穿戴和武器来看,部落的规模不算很大。刚才那几枪留了活口,我们得赶紧离开这块区域,省得夜长梦多。即使我们手上有再多的军火,可也扛不住几百号野蛮人一起围攻。”

  为了避免和当地原住民再次交火,我们放弃了可以用来休整的营地,选择连夜赶路,争取在下一个日出前赶到魔鬼桥对岸。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就在当天夜里,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彻底打乱了我们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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