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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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8日。
淀山湖畔,寒冷冬夜。
看着窗外一片虚无的黑色,小麦抹去脸上的泪花。
耳边,却仍回响十年前炎热的夏夜,那首少年用吉他弹唱的歌。
许多年后,她才知道这首歌是《美丽新世界》,原唱是位摇滚诗人,他的名字叫伍佰。
独坐到十点钟,忽然有人敲门,她小心地在猫眼里一看,却是男朋友的爸爸。
他来干什么?
小麦整理了一下头发,才缓缓地打开了房门。
“伯父,有什么事吗?”
眼前高大魁梧的男人,先露出周润发似的微笑,又皱起浓密的眉头问:“小麦,你和盛赞是不是出了些问题?”
“哦。没什么,只是一些过去的事。”她赶紧让开一步,“请进来说话吧。”
盛先生很有礼貌地走进来,像慈父那样坐下:“如果,盛赞做了什么错事,请你告诉我。”
“没有——”小麦踌躇了几秒钟,看到盛先生亲和有力的眼神,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还是咬咬牙决定说出来,“几天前,我在好朋友钱灵的葬礼上,看到了伯父你和盛赞。”
“嗯,你也知道,钱灵是我公司的重要员工,我应该去参加她的葬礼——至于盛赞嘛。我可以向你坦白,从前他和钱灵谈过恋爱。”
她没想到盛先生如此坦率地承认了:“谢谢。”
“你一定觉得很伤心,为什么如此重要的事情,钱灵和盛赞都没有告诉过你?你觉得自己被关系最好的两个人欺骗了?”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父亲,小麦悲伤地点头:“是的,伯父。”
“两年多以前,我就知道钱灵和盛赞在谈恋爱,当时我既不支持也补反对。但是一年多以前,钱灵主动提出要跟他分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我知道自从他和你谈恋爱以后,就再也没提到过钱灵半个字,我相信我的儿子不是那种轻浮子弟。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教育他为人不能欺骗,无论对他爱的人还是爱他的人——当然,他不该对你隐瞒,但至少他没有背叛过你。”
他说了一长串为儿子辩护的话,也可看出这个父亲的良苦用心,不希望儿子因为这种原因,再次失去最喜欢的女子——而这个女子也深得他们夫妇的欢心,似乎已注定是他们理想中的儿媳。
“好吧,我也知道他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们能够幸福。”
盛先生微笑了一下,即便到了这把年纪,依然有成熟男人难掩的魅力。
“我会耐心听他解释的。”
小麦把盛先生送到门口,他却突然转回头说:“对了,盛赞说你最大的爱好是在网上购物?”
心底不由得一阵紧张,是有钱人瞧不起宅女的兴趣?但以前不就说过了吗?她决定还是继续坦白下去:“是的,因为网上购物又便宜又方便。”
“其实,我也不觉得网购是什么丢脸的事,也请你不要把我想得那么难以接近。小麦,我会支持你的!加油!”
盛先生给了她一个淳厚的微笑,便退出房间下楼去了。
重新关上房门,小麦摸着狂跳的心口,嘴里默念着“魔女区”
只安静了十分钟,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这回从猫眼里看到的是男朋友盛赞。
打开房门放他进来,小麦平静地说:“是你让你老爸来求情的?”
“我父亲从没欺骗过任何人,从小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我想他说的话,别人是不会不相信的。”
看来他还蛮有把握,觉得只要老爸出马,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
“看得出,你父亲是个优秀的男人。”她还是有些失望,“可是,你自己就不能跟我解释吗?”
“我说了啊,可你不信。”
“不是不信,而是感到难过。”
盛赞从背后搂住她,温柔地抚摸她的秀发,鸡啄米似的亲吻她的耳朵,喃喃耳语:“对不起,亲爱的,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害怕失去你。”
恐怕,任何女人都受不了帅哥这样的攻势,小麦也感觉坚硬的心渐渐融化了。
她无力地倒在床上,看着眼前英俊的脸庞,竟像做梦一样,不知还可以麻醉多久?
突然,盛赞从背后拿出一个小盒子。
看到那个玫瑰色的盒子,小麦便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恐惧地蜷缩在床头。
他故作神秘地打开盒子,拿出一枚耀眼的钻石戒指,小麦眼前闪烁着一片光芒。
小麦认出这是卡地亚的最新款,因为淘宝上有类似的仿品——尽管如此,这枚价值数万美元的钻戒,仍然让她感到意外。双眼被刺痛的瞬间,却已怦然心动。
盛赞的双手不住颤抖,似已排练过好几次,但说话还是结结巴巴——
“小麦虽然我知道知道这有些突突然但我我不想再再等待了嫁嫁嫁给我吧!”
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目光里闪烁的激动,再看他手上闪烁的钻石,仿佛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只是一场太过真实的幻觉。
三个月前,盛赞向她求过一次婚,记得那时他拿的是另外一款卡地亚。当时,小麦泪流满面地答应了,没想到他不久后却提出了分手,而她立即将那枚钻戒还给了他。
这一次,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就在她沉默不言的时候,盛赞却再次坚定地大声说:“田小麦,你愿意嫁给我吗?”
田小麦几乎就要投降了,慌忙中却想到了一条理由:“可是,我身上带着重孝,过几天还要去给父亲下葬。”
“没关系,我可以等!”他似乎早已预料到小麦会这么说,不慌不忙地抓住她的手,“小麦,我们可以一年后再结婚,但希望你现在答应我!”
他求婚的样子真的很帅,就像传说中得白马王子,也像一个无情的职业杀手,哪个女人都逃不过他手心。瞬间,小麦被他的眼神刺中要害,深深钻入心底,似乎已没得选择。
终于,她投降了,缓缓伸出了手指。
盛赞牢牢握紧她的左手无名指,小心翼翼地将戒指带上去。
就像为她定做似的,尺寸居然一分不差!小麦在心底叹息一声,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意”。
“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男友热烈地抱住了她,不停吻着她的脸和嘴唇,她却是默默的承受。
他像个孩子似的跳起来,由忠地笑着说:“明天上午,我们全家要去看松江的独栋别墅,那将是我们的新房——放心,父亲只会给我出首付的钱,以后的贷款全部由我自己来还。我会加倍努力地工作,让那套房子真正属于我们两个。”
“其实,等你爸爸退休以后,他的整个公司不都归你了吗?”
“话是这么说,不过我也不能守株待兔吧?”他压根就没听出讽刺的意思:“何况,至少现在我仍是一个外科医生。”
“好吧。”
她淡淡地笑了一声,又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真是要了命的漂亮啊。
盛赞又吻了她的额头,刚想要继续吻下去,却被她温柔地推开了。
“今晚,我还想一个人独处。”
明显是赶他出去的意思,但她都戴上了婚戒,盛赞也不再担心什么了。
他规矩地退出房间,临出门给了她一个飞吻:“晚安。”
田小麦再次靠在门后,将戒指放到嘴里轻轻咬着,难道自己就要嫁给他了?
可是,她又极度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十年前。
2000年的记忆,第十章
2000年,夏天。
周五,高考前留在学校的最后一天。
凌晨时分,整个女生宿舍都能听到墙外的吉他弹唱,小麦流着眼泪趴在窗口,直到秋收的歌声越来越微弱。
忽然,管理员闯入寝室,命令所有人回床睡觉,又把窗户重新关紧。
钱灵搂着不住战栗的小麦,两个人一同流泪到天明。
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小麦听到几个男生聊天——
“昨晚,那个鬼嚎得我没法睡觉!”
“你不知道吧?后来,那小子想要翻墙进来,结果被值班的门卫痛打了一顿。”
“打得好!我也想揍他一顿呢!”
几个男生说话特别大声,似是故意要让小麦听到。
她愤怒地抓起书包冲出去,却被班主任老师在门口拦住。
“老师,求求你了!我只想去看他一眼,只要五分钟,好不好?”
“不行!”班主任像典狱长,板下面孔命令道:“哪也不准去,给我回教室!”
小麦却怎么也听不进去,她绕过老师跑出教学楼,向着学校大门狂奔而去。
身后响起班主任的尖叫:“快抓住她!抓住她!别让她跑出去!”
就像在公交车上丢了钱包,狂喊群众们要抓住小偷。
小麦穿过开满鲜花的园林,爬过空旷无人的足球场,袜子和裙摆上沾满泥土,扎马尾的皮筋也掉了,头发如瀑布倾泻在脑后,像一个公开越狱的囚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住她。
然后,就在她冲到校门口的时候,却被魁梧的门卫紧紧地抱住,如同抱住一只小鸡,任凭她如何拼命地挣扎叫骂,都再也不能前进一步。
好几个老师冲了过来,两个抓手两个抓脚,小麦的身体完全横了过来,像被绑在十字架上,硬生生地抬回了教室。
回到原来的座位上,小麦披头散发地沉默着,衣服和裙子早已弄脏,像古井里爬出来的贞子,她双目凶狠地低沉下来。老师们上课也感到害怕。连钱灵都不敢和她说话,同学们纷纷远离她,似乎谁靠近都会惹上一股怨念。
下午,最后一堂课上完,所有高三学生都要回家——他们将在家里复习一个星期,迎接决定命运的高考。
田跃进坐着警车来到学校,从老师们手里接过女儿,看到她那副可怕的样子,班主任抢先解释道:“这孩子还想着对面的小流氓,老田你回家可要继续管好她,千万别再让她溜出来了!”
“谢谢!”
他像抓犯人一样,把倔头倔脑的女儿关进警车。
驶出校门的刹那,小麦转脸看着马路对面,小超市里只有店主大叔一人,没看到秋收。
她再也看不到他了。
车子飞快地远离学校,远离空旷的南明路,远离这片郊外的荒野。
回到市区家里的时候,她的眼泪差不多也流干了。
田跃进一句话都不想再跟她说,他能做的只有老本行——看管犯人!
第二天,上海下起多年罕见的暴雨。
在这高考前复习的关键一周,老田向局里请了事假,这也是十几年来破天荒第一次。领导爽快地批准了这个请求,反正女儿高考一辈子就一次,慕容老师的命案暂由其他人负责。
老田在家里多装了好几把锁,从里面把大门反锁起来,钥匙都在他手中,没有钥匙就没办法出门——学校是监狱,家里仍然是监狱,这是比死刑更要命的惩罚。
父亲二十四小时守候在家,一切吃的喝的全由亲戚送来,整个家族出动为她的高考服务。小麦却是心乱如麻,几乎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想不了——想到秋收就忍不住大哭起来,索性逼迫自己不要再想,打开书本复习功课。
她天真地以为,只要高考成绩没问题,收到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她就可以再回去找秋收,他们仍然可以好好地在一起。
于是,她有两个星期没有再见秋收。
直到高考结束的那天。
酷热的七月。
重获自由的小麦,虽然不知道分数多少,但预感成绩还不错,父亲重新投入了案件,不会再像对待罪犯一样看着她了。她再次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像个女大学生那样,忐忑不安地坐上了公交车。
回到南明高级中学,学校已彻底放假,大门紧闭宛如坟墓。
小麦不想再走进这道门,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独自穿过寂静的南明路——那是她魂牵梦萦的地方,就像茫茫沙漠中的绿洲,辽阔大洋上的岛屿。
可是,小超市的铁门同样紧闭。
大概是因为暑期的缘故,没有学生因此也没有生意了——她在外面用力拍打着喊道:“喂,有人吗?秋收!秋收!”
几分钟后,店里没有任何的动静。
她把眼睛贴着玻璃向内看去,却发现所有货架都是空的!收银台上也是什么都没有!好像整个小超市一下子被搬空了。
小麦焦急地站在店门口,一个钟头过去,却见不到半个人影,烈日暴晒下她几乎中暑晕倒。
她知道附近还有居民区,便带着浑身汗水走过去,总算找到了居委会。
秋收家的小超市,也是这里唯一能买到东西的地方,居委会阿姨们都认识店主大叔。
听说小麦要寻找秋收父子,阿姨们长吁短叹起来:“小姑娘,你不知道?他们家破人亡了啊!”
“啊?”
居委会阿姨娓娓道来——就在小麦离开学校不久,秋收悄无声息地失踪了。店主大叔焦急地四处寻找儿子,几天后的暴雨之夜,他在南门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少年至今仍然无影无踪,店里遭到一伙流氓洗劫,还是居委会帮忙给小超市关的门。
小麦一句话都没再说,顶着烈日回到小店门口,站在树荫下等待她的秋收。
从上午等到傍晚,不知流了多少汗水,直到夜幕完全笼罩了她,泪水才汩汩地流下来。
深夜,她回到家里,又抱着枕头哭到天明。
2000年的暑假,田小麦再也没有见到过秋收。
后来,她又去过几次南明路,发现小超市已被其他人盘下,人们已忘了那对来自西部乡村的父子,似乎他们从没来过这里。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她无聊地闲在家里,等来了大学第一志愿的录取通知书。她也学会了用电脑上网,第一次在“榕树下”网站读到了今何在的《悟空传》,就像电影《大话西游》一样,再次让她泪流满面。
两个月后,小麦成为了大学生。
虽在不同的学校,钱灵依旧是她的死党,两人却始终未能恢复到高中时代的亲密。
田跃进头上增添了许多白发,他仍未破获慕容老师的凶杀案,第二条致命的紫色丝巾,还躺在公安局的物证库里。
四年后,田小麦顺利地度过大学时代,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外企OL。
至于,那个叫秋收的少年,却在残酷的时间洗刷下,从她的记忆中消失了。
时间,人世间最残酷的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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