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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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 总结
你的鼻子在哪儿?”桑丘见他没有化妆,问道。“就在我的口袋里装着呢。”说着,他掏出了消失的厚纸板面具鼻子,正如先前所述……“圣母马利亚!”桑丘说道,“这是谁?这还是我的邻居和朋友托马斯·塞西尔吗?”“都一样,桑丘,我的朋友,”那位乡绅说道,“我稍后会告诉你他是被怎样的诡计骗到这里来的。”
——《堂吉诃德:望族的生活与成就》
17
榆树林掩映下的石头小房子就在碎石路旁边,门大开着。如今雾气已经退去,天色晴朗。一阵清风吹拂着榆树的新叶,绿蕾丝一般翻飞着。在路的尽头,坐落着荒废的小礼拜堂,礼拜堂的门掩着。不远处堆着沙砾和碎石,覆盖网球场的防水帆布遮着地穴入口,四角用石头压着免得被风吹走。
亨德森就躺在自己房子的客厅里的皮沙发上,半眯着眼盯着天花板,昨晚众人曾在此落座。他脸上又是那种闷闷不乐的挑衅表情,大概真的身体不适。他深陷的左边太阳穴有明显的淤青,稀稀疏疏的头发比任何时候更像蜘蛛网。他穿戴整齐,和昨晚一样,看起来也没梳洗过。齐胸盖着一床毯子,他双手放在毯子上——抖动着。当他听到外面的脚步声时,突然扭过头,身子却动也没动,然后又躺了回去。
马克、布伦南和史蒂文斯站在门口,看着他。
“早上好,乔。”马克讽刺地说。
亨德森脸上一阵抽搐,出现了某些让人羞愧的改变。不过总体而言,他的表情明确地表示出目前承受的痛苦超出了人类极限。他继续闷闷不乐地死盯着天花板。
“放松点,老家伙。”马克不带同情地说。他走过去,把手放在亨德森的肩头,“你太过操劳了,这么大年纪,昨晚还忙得像条狗——你说看到了迈尔斯叔叔,这是什么废话?”
“听着,德斯帕德先生,”布伦南低声道,“你这种两面派的做法算什么?什么叫废话?五分钟前你还相信鬼魂、永生之类。为何现在又是这种态度?”
“我不知道,”马克困扰地瞪着眼,说,“除了……我知道你会怎么想。特德的推理给你印象太深。而且除此之外,这儿又是一位声称见了鬼的亨德森家人。我知道你会怎么想:听起来也太巧合了点。”他转过头对着亨德森先生,厉声道,“打起精神来,乔!不管你现在感觉如何,你得振作起来。警察
亨德森猛地张开眼,从表情来看他受够了,这是最后一根稻草。他一瞬间露出快要哭出来的表情,然后打起精神半坐起来,用湿润的眼睛看着众人。
“警察,”他说,“谁把警察找来的?”
“你太太。”布伦南飞快说道。
“她才没有!你别想骗我,我不信。”
“别争了,“布伦南说,“我想知道的是,你刚刚对奥戈登·德斯帕德先生说看到他叔叔鬼魂的事……“
“不是鬼魂。”亨德森喉咙嘶哑地抗议道。史蒂文斯看到眼前的男人几乎是真的吓破了胆,一阵不安,“至少,看起来不像鬼魂。如果真是鬼,我不至于吓成这样。那是——那是——”
“活生生的?“
“我也不知道。”亨德森惨兮兮地说。
“不管你看到的是什么,”马克说,“说出来。别紧张,乔。你是在哪儿看到的?”
“就在这栋房子的卧室里。”他指着门说,“就在那边。容我略略回忆一下。昨晚,你们还记得吗,我们正在这儿——你们知道——的时候,爱迪丝小姐和露西来了。你们结伴返回大宅,爱迪丝小姐让我把壁炉的火弄旺,我照办了。然后你们就在前厅坐着聊天,直到凌晨三点各自回房。还记得吗?”
“记得。”
“我必须说清楚,”亨德森点头道,“你和我打算去网球场边的小屋拿防水帆布,好盖住那地方的入口。不过我觉得你看起来非常疲惫,而且那活儿不需要两个人,所以我让你回房睡觉,我一个人也能做好。你说谢谢,给我倒了杯酒。我从后门离开大宅,直到听见你闩上门的声音,我才意识到要独自走那么一大段夜路,然后一个人在小屋里睡。而且网球场在南边,我得穿过那一小片吓人的树林。
“不过,我还没走到南边就想起其实不必费周折。因为我今年一直在补那块防水布,所以现在就放在我房子里——就在缝纫机底下。我直接回到这儿。然后我看到这个房间的灯熄灭了,我重新试了试开关,灯泡就是不亮。这让我心里不舒服,不过我还有手电筒,借着手电光我从缝纫机底下拿出了防水布,跑出去,盖在入口处。在此期间我越干越快,还捡了几块石头压在四个角。因为我想:万一有东西想从底下爬上来怎么办?
“干完之后我心情轻松。之前我就说过,我从不怕这种东西。就像我告诉你们的那样,巴林格尔先生多年前对我说过。‘乔,’他说,‘别怕死人,你要小心的是活着的那些浑蛋。’不过,我还是不喜欢一个人铺防水布。
“铺好帆布后,我轻松地回来,锁上门。我又开了开灯,还是不亮。我觉得手电筒光线不够,就想点亮蜡烛。不过我肯定搞混了,要不然就是手不听使唤,总之反向拧了拧手电,手电筒就熄灭了。我没功夫去弄手电筒,记得卧室里有灯,就打算锁上门去卧室。
“我走向卧室,一进去,首先听到的是摇椅摇动的嘎吱声。摇椅的嘎吱声一听就听得出来,就在窗边。我定睛一看,椅子上坐着个人,正前后摇晃着。
“房间里有足够的光线,我看得清那就是你叔叔。他坐在那儿来回摇着椅子,就像从前过来看我时一样。我能够看清他的脸,也能看清他的双手,皮肤苍白但不怎么反光,而且看起来很柔软。我能看清楚是因为他伸出手来,想和我握手。
“我吓得撒腿就跑,头晕晕地跑了出去,关上房门。钥匙在门那边。然后,我听到他站起来,穿过房间向门口走来,想追我。
“我绊在什么东西上摔倒了,摔到了头。之后的事我也记不太清了,只记得撞到沙发边,沙发上有张毯子什么的。我记得自己想到过,翻过沙发,躲到它后面藏起来。我记得的就这些了,之后你弟弟奥戈登——他从那边的窗户爬了进来,摇醒了我。”
之后,亨德森趴在手肘上,额头满是汗珠、青筋凸起,又说了几句听不清楚的话。然后他躺了下来,闭上双眼。
其他人面面相觑,马克一直拍着亨德森的肩膀。布伦南踌躇不决。迟疑了一会,他穿过房间走到电灯开关旁试了试,灯亮了。他来来回回试了几次,看看开关又看看亨德森。史蒂文斯从他身边走过,走到屋外去树丛下呼吸点新鲜空气。这时他看到布伦南走向卧室。一两分钟后,他也离开了房子。
“如果你暂时不需要我,”史蒂文斯说,“我想回家去吃个早餐。”
“去吧,”布伦南说,“不过今天我还要见见你和史蒂文斯夫人,所以我希望你别离家太远。她最好在傍晚前逛完街回来。在此期间,我还有得忙。该死,”他慢慢地、大声地说出最后几个字,“有得忙了。”
史蒂文斯转身离开,途中折返回来:“你认为——”他冲房子点点头道。
“这个,实话告诉你。如果他在说谎,那他就是我三十年来所见过的撒谎撒得最溜的。”
“我明白了。好吧,下午见。”
“下午见。你太太届时最好巳经回来了,史蒂文斯先生。”
史蒂文斯穿过庄园,朝山下走去,整个期间脚步并不匆忙。直到看了看表,发现已经过了十一点之后,他才加快脚步。玛丽可能已经回来了。不过回到小屋他才发现,她尚未返回。艾伦已经来过又走了。整栋小屋整理得干干净净,艾伦还留了张字条告诉他早餐在炉子里。
他在厨房里凑合吃着已经变硬的烤蛋和培根,细嚼慢咽。期间,他站起身来,走进前厅。克罗斯的手稿还放在电话桌上,就像他离开时那样,一半撒在文件夹和公文包外面。他抽出来看了看标题。《古往今来毒杀案犯罪动机初探——高登·克罗斯于纽约里弗戴尔①芬丁厅》。他小心展开书页,坐在桌边拿起话筒。
“接线员,接线员吗?请问,能否告诉我,本机昨晚有没有主叫过长途电话?”
显然,对方告诉他有。
“打到哪里的?”
“里弗戴尔的三六一号。”对方轻快地答道。
史蒂文斯放下听筒,走回客厅,从书架上拿起一本《陪审团的绅士》。书的腰封封底印着克罗斯的照片,照片中的人瘦削、阴沉而又睿智的面庞上双眼深邃,黑发略有些灰白。史蒂文斯记起在关于克罗斯的争议中,有个资深法官说,克罗斯书中关于尼尔·克利姆的庭审部分,肯定是当时在场的人记录的。这话一时被引为笑谈,因为克罗斯才四十来岁。他把书放回去,和其他书对齐,然后走上楼。在卧室里,他打开玛丽的衣橱,仔细看挂着的每一件衣服。因为她大部分服装都留在纽约的公寓里,所以也没几件好看。
上楼,下楼,时间不断流逝。浴室里滴滴答答的水声、楼梯上吱吱嘎嘎的脚步声。在静悄悄的空房子里,这些声音格外刺耳。他试着看看书,过一会儿又拧开收音机。他琢磨着要不要喝上一杯,不过一想到目前的状态,觉得还是不喝为好。终于,在四点钟时他发现自己烟抽完了,不得不到路那头的杂货店去买,这让他松了口气。他一直神经紧张,唯恐听到布伦南走近的脚步声。一切都太安静了,德斯帕德庄园附近多半恶魔聚集。
离开小屋时,几滴雨打在他脸上。他穿过国王大道,沿小路向火车站走去。高大的树木随风摆动,周围一切都灰扑扑的。他就快走到杂货店了,都能看见红红绿绿的玻璃桶后面闪耀的灯光。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昨晚听见过的声音,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两扇窗户之间的门开了,上面贴着了J.阿特金斯,殡葬管理人字样。门口站着个人对他挥手。
他穿过小街。向他挥手的是个神情欢快、生意人模样的中年人,稍微有点发福了,穿着一身质地良好的正装。他一头黑发已经稀薄了,从中间分开,梳得整整齐齐就像鱼骨一般。他面容真诚可爱,姿态宜人。
“是史蒂文斯先生吗?”他说,“我们没见过,不过我认得你。我是阿特金斯先生——小约拿·阿特金斯。家父退休了。请你进来一下好吗?我有样东西给你。”
殡葬馆窗后挂着的黑色窗帘把房子内部和外面隔离开来,史蒂文斯发现这些帘子比他想象中要挂得高。窗帘后面是光线阴暗的小等候室,铺着软软的地毯,塞得满满当当,看起来有种奇特的梦幻感。房间内有种平静的氛围,大概本该如此。除了后门两边各放置的一个大理石花瓶(和地穴中的花瓶看起来差不多)外,看不出房间的用途。约拿·阿特金斯一举一动都彬彬有礼,他走到房间一侧的桌子边。即使说他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丝好奇,但看得出他在尽量克制自己。
他走回来,递给史蒂文斯玛丽·德·奥布里的照片,就是一八六一年被砍头的那位女士。
“有人让我把它还给你,”他说,“上帝啊!出什么事了吗?”
该怎么形容噩梦成真的感觉?甚至连约拿·阿特金斯宜人的个性,他额头上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也成为噩梦的一部分。不光是因为那张照片。不过,史蒂文斯看向阿特金斯拿起照片的那张桌子时,发现桌上放着几本不打眼的杂志,其中―本杂志中间露出一截弯弯的绳子,绳子上不规则地打着几个结。
“不,哦不。不。没什么。”史蒂文斯说道,他突然想起自己曾以这家店为背景编出的侦探故事来,“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阿特金斯微笑道:“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不过,你昨晚搭七点三十五分的火车来到克里斯彭。我当时正在这间等候室里忙着什么,凑巧往窗外看了一眼,看到你——”
“是的,是的,我就知道有人!”
阿特金斯有些不解:“外面有辆车接你。就在那辆车转弯时,我听到有人在大街上叫唤。我好像看到有人站在通往月台的阶梯上挥手大喊着。我打开门,看看出了什么事。我发现你们驾车离开的时候,在售票厅兼职的男人急匆匆跑下阶梯。好像你在火车上的时候,把照片什么的从手稿里掉了出来。列车长发现后,趁火车开动之前扔给了售票厅的人——当时他正要下班。”
史蒂文斯思绪一下回到火车上。为了看清楚照片,他把它从稿纸上取了下来。然后韦尔登突然出现,他不得不赶快塞到手稿下藏起来……
“那人,”阿特金斯略显不快地说,“看到你开走之后,就走向敝处,当时我还站在门口。他说他快下班了,问我能不能下次看到你的时候转交给你。他觉得这很有趣,他真这么觉得。他把照片给我看,说这玩意儿更合我的胃口。”阿特金斯指着照片下方的字迹,“杀——无论如何,给你吧,我觉得你肯定需要找回它。”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史蒂文斯慢慢道,“对此的感激。真希望所有问题都能这么简单地解决。听着,我想问你点事,不过请别认为我疯了。这很重要。”他指了指桌子,“那条绳子是哪儿来的,就是打着结的那条?”
阿特金斯的好奇显然都集中在照片上,这时站起身来回头看了看。他咕哝着抓起绳子塞进口袋。
“哪个?哦,那是我父亲做的。他的老习惯了,总是随手乱放。他脑子有点——你明白吧。不过他经常这么干,拿起一截绳子,打上结。就是个习惯而已,有些人习惯抽烟,有些人习惯拧纽扣或者拨弄钥匙让手不闲着一样。人们以前管他叫角落里的老头。你看侦探小说吗?记得奥希兹女男爵那些小说吗,老头安静地坐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在自己那‘无可挑剔的茶馆’中,不停地在绳子上打着结?”阿特金斯锐利地看了看他,“他一直这么干,不过以前记得收拾起来。为何这么问?”
过去的几分钟对史蒂文斯来说,就像一段回忆。他想起帕丁顿昨晚提到老约拿·阿特金斯时所说的话,他当时还以为帕丁顿醉了。他说:“马克过世的老爹很喜欢乔纳,他有个自得其乐的玩笑,就是问老乔纳是不是还在他的‘无可挑剔的茶馆’或者他的‘小角落’里;我不明白这有何好笑。”
“我希望你帮我个忙,”阿特金斯坚持道,“告诉我,你为何要问起绳子。这对我也许很重要。是不是有——”他停了停,“我知道你是德斯帕德家的老友。而敝店负责操办德斯帕德先生的葬礼。是不是有——”
“麻烦?哦,没有,”他考虑自己能不能透露,能透露到什么程度,“不过,有没有可能某条这样的绳子,碰巧被放进迈尔斯·德斯帕德的棺材里?”
“我想有可能。毕竟表面上看我父亲还是负责人。”阿特金斯答道。然后,他又用不那么职业的声音补充道,“丧钟敲响!真是不可饶恕!我希望——”
能否假设老阿特金斯利用方便条件在绳子上打了九个结?不过,事实如此,要怎么解释在迈尔斯·德斯帕德死的那晚,在他接受J.阿特金斯的服务之前,枕头底下就放上了一条九结绳子?对史蒂文斯而言,小阿特金斯说的每句话都可信,却没能释清疑团。
他说的话从某一方面是澄清了某些问题,但从其他方面而言,又把问题弄得更复杂了。比方说关于照片,如果阿特金斯昨晚把照片还给他,他没准还觉得疑团顿消。不过现在……至少他得肯定棺材下葬时,迈尔斯的尸体还在里面。他顾不得保密这档子事,拣了些事实告诉殡葬人,然后直接提出了问题。阿特金斯格外肯定。
“我就知道,“他轻轻用手敲打着桌面,说,“我就知道庄园里出事了!到处都在传。哦对,当然我们要保守秘密。不过我能肯定地告诉你。毫无疑问,迈尔斯先生的尸体放进了棺材。我亲自帮的手。紧跟着抬棺人就抬了出去。我的助手们可以作证。而且你应该知道,抬棺人直接把棺木抬进了地穴。”
等候室的前门静悄悄地打开来,一个男人从街上走了进来。
街上光线昏暗,雨丝在窗上划下痕迹。新来者背光站着,个头很小,尽管穿着一件大毛皮外套,整个人还是干巴巴地缩成一团。毛皮外套颇为时髦,压得低低的棕色软帽也流露出潇洒感,这一切都显示出来者可能是迈尔斯·德斯帕德,让人毛骨悚然。不过死人不可能有豪华轿车,而现在街边就停着一辆梅塞德斯,还配有司机。最重要的是,来者上前两步,让人看清他并不是迈尔斯。
毛皮外套不算过分时髦,有点像三十年前保守人士穿的那种古董。来者看起来七十多岁了,容貌相当丑陋,敏纹遍布的脸有点像猴子,鼻梁倒是很挺。不过尽管如此,来者看起来倒有几分吸引力。史蒂文斯隐约觉得这张面孔有些熟悉,好像见过多次,然而他想不起到底在什么场合下见过——像图画一样模模糊糊。来者猴子一样明亮的眼睛里含着讥色,凶狠地环视房间,然后视线落在史蒂文斯身上。
“请原谅我的打扰,”他说,“我可以和你聊两句吗,先生?我跟着你进来的,为了见你跑了很远。我的名字叫克罗斯——高登·克罗斯。”
①Riverdale,位于美国纽约市布窿克斯区东北部地区。
18
“是的,完全正确。”来者镇定地说。他伸手从外套里掏出一张卡片。然后,他不耐烦地审视着史蒂文斯。“你肯定在想,我这张脸,”他指了指自己的面部,“比我坚持印在书籍腰封上的照片看起来要老得多,魅力也差很多。当然了。要不然我才不要你们印出来呢。不过,要是你仔细看,肯定看得出我三十年前差不多就该长那样。照片是我进监狱前拍的。”
他再次举起一只戴着手套的手。
“你又想,”他说,“我版税收入虽然不少,但远不够支付——”他指指外面停着的汽车,“没错。我进监狱时就颇有点钱了。因为进了监狱不需要花钱,利息累积起来等我出狱的时候就变成了一大笔财富,而且我在监狱里从事的文字工作也作了小小贡献。你看,这就是金融家和作家的区别。金融家赚钱,然后进监狱。作家们进监狱,然后赚钱。阿特金斯先生,请容许我们告退。史蒂文斯先生,请跟我来。”
他开着门,在惊讶的麻木中,史蒂文斯依言而行。司机开了车门。
“上车。”克罗斯说。
“去哪儿?”
“我也不知道,”克罗斯说,“随便转转,亨利。”
汽车轻快地发动了。豪车的后座是灰色软垫,舒适温暖。克罗斯坐在一角专注地盯着他的客人,脸上再次出现那种又是锐利又是嘲讽的表情,同时还混杂了一点史蒂文斯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他郑重地取出雪茄盒,递向客人。史蒂文斯迫切需要抽上一口,接受了对方的邀请。
“好吧?”克罗斯说。
他戴着郑重或者说嘲讽的神色脱下了帽子,举在头顶。虽然两边的头发还很茂密,但他脑门中间巳经秃了,脱下帽子露出皱巴巴的头皮,一绺头发翘起来随风飘扬。奇怪的是这模样看起来并不惹人发笑,没准是因为他那双猴子般明亮的眼睛里露着凶光。
“什么好吧?”
“你还妒火中烧吗?”克罗斯问道,“听尊夫人说起来你可很会吃醋。尽管这辈子之前从未有幸认识她,她昨晚倒是开着车长途跋涉,就为了在一个该死的时间把我吵醒,问我几个问题。尊夫人昨晚在敝处下榻。不过我向你保证没有发生不名誉之事。除了我和女管家,摩根诺德夫人一起住之外,我的年龄也是个保证。先生,我希望你猜到尊夫人找我的原因。如果你有点脑子就能猜到,虽然我对此表示怀疑。“
“除了奥戈登·德斯帕德,”史蒂文斯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无礼的家伙。既然要开门见山,我得承认,还真不会把你当成有威胁的竞争对手。”
“啊,这样好多了。”克罗斯笑起来,然后厉声又道,“不过,为什么不?你年轻——没错。健康——也许。不过我有头脑。你那位主编——他叫什么来着,莫莱?——没跟你讲讲我的事吗?”
史蒂文斯回想了一下:“不,他问我见过你没有,仅此而已。玛丽现在在哪儿?“
‘“回你们家了。不,等等!”他用手臂挡住车门,“别走——先别急着走。我们有的是时间。”说着克罗斯靠回去,若有所思地抽着雪茄,脸上的皱纹好像也少了些,“年轻人,我已经七十五岁了。而我研究过的刑事案件比一个一百七十五岁的人可能研究的都要多。其中部分原因在于我有第一手研究机会:我在监狱里待了二十年。我答应给尊夫人帮个忙,到这儿来对你提出忠告。”
“那我谢谢你了,”他的客人用同样严肃的口吻说,“我不该像刚刚那样对你讲话。不过说到这儿,”——他从口袋里掏出玛丽·德·奥布里的照片——“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还有,她为何要去找你?另外,如果你真叫高登·克罗斯,那你姓名的起源,你袓上叫什么?”
克罗斯再次发出一阵轻笑,然后换上严肃表情。
“啊,这么说你动脑子推理了嘛。尊夫人唯恐你这么干。是的,我真叫克罗斯·髙登,这是我的合法姓名。我二十一岁时自行改的名。至于我出生时的姓名嘛,叫艾尔弗莱德·莫斯鲍姆。别误会,我是犹太人,跟其他本民族的伟人一样,我为此感到自豪。如果没有我们犹太人,你们的世界将是无根之木,恕我直言,你们小小的世界将陷入地狱。不过我同样也是个,”克罗斯多余地加了一句,“自大狂。艾尔弗莱德·莫斯鲍姆这名字对我来说不够悦耳,配不上我这个人。你同意吗?”
“你对我有所了解就好了。犯罪是我的爱好,从我年轻时候开始就是。当然,克利姆被捕受审时我人在英格兰。当然,普兰奇尼被捕受审时我人在法国。当然我对博登案的了解胜过世上大多数人。在我快四十岁时,为了表现犯罪其实很简单,我亲自实施了一起。你可能立刻会想到:为了表现犯罪简单,很容易逃脱惩罚,你怎么会进监狱待了二十年?没错,不过我的罪行是通过唯一可能被侦破的途径暴露出来的——我自己暴露的。我喝醉了,自吹自擂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暴露了。”
他吐出一口烟,用手挥散。然后再次转了转贼亮贼亮的眼珠子。
“但那是多好的机会啊!在监狱里我成了典狱长的左膀右臂。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我可以直接接触所有犯罪案件的完整档案。不光是本监狱的,典狱长想要哪个监狱的,就可以要求送来。在某些案件中,我对那些罪犯们的了解胜过了审案的法官,也胜过了将他们定罪的陪审员。我了解将他们逮住的猎手们。因此,我并未申请假释或提前出狱。我还能过更美好的生活吗?自己不用花一分钱,自有人供养。等我出狱时,就能变成有钱人了。”
史蒂文斯说:“当然你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
“不过有一点不好。我想你也会承认,就是在我出狱后名声可能会影响我的社会交往,尤其是在我开始写作后,更是顾虑。我是用不常见的——这点你也承认——高登·克罗斯这个姓名服的刑。虽然很像掩饰过去经历,我冒险没有改回原来的名字,而是坚持使用高登·克罗斯。这名字很好记。我不希望人们把这位新晋的伟大作家高登·克罗斯和那个在一八九五年因谋杀而入狱的高登·克罗斯联系起来。所以我坚持要求自己的公开年龄是四十岁,而且要求在每本书后面印上过去的照片。”
“这么说,你犯下的是杀人罪?”
“当然,”克罗斯带着那种纯粹的邪恶答道,这让他的客人为之一震,他戴着手套的手拨掉外套上的烟灰,“不过,我希望你理解为何我写的东西总是很权威。你问我尊夫人为何来找我,我会告诉你的。因为,她看了我新书的第一章——每一段都满是注释和引用——就知道我是知情者。而她不了解情况。”
“什么情况?”
“一六七六年玛丽·德·奥布里的情况,还有一八六一年那位玛丽·德·奥布里的情况。关于她袓先的情况,或者应该说是,她以为的袓先。”
“你好像明白,或者说了解,”史蒂文斯慢慢说道,“我的大部分想法。我现在在想……不光是现在,还包括过去,过去的过去……那些有关亡者和永生灵魂的事情,是真的吗?”
“真遗憾,完全不是,”克罗斯厉声道,“至少,跟她有关的不是事实。”
史蒂文斯暗想:我坐在舒适的豪华轿车里,抽着上乘的雪茄,和一个我又信任又不信任,坦白的谋杀犯聊着天。然而比起在殡葬馆了解的那些事实来,这让我更加轻松,让我看事情看得更为清晰。他看向车窗外,灰蒙蒙的雨笼罩了兰切斯特公路。
“听说你结婚三年了,”克罗斯眨眨眼,说,“你了解你妻子吗?不,你不了解。为什么不?女人都是大嘴巴。如果你说起自己的叔叔,她就会提起她的某位叔叔。如果你告诉他某位你尊敬的姨袓母曾经朝一只猫丢过西红柿,结果打中了警察,她也会说起自己家族中某位类似的长辈。为何你从没听
她提起过家里的长辈?因为她隐藏了秘密。为何她说某些东西不正常?因为她害怕这些东西。哈!我十分钟就从她嘴里挖出了全部故事。而且很自然,我既不鼓励也不反对她的想法。
“仔细听我说。在某个叫古堡革的阴沉凄凉的角落里——这地方在加拿大西北,真的住着一家姓德·奥布里的人。他们是德·布利尼维尼亚侯爵夫人那个德·奥布里家族,也是你照片中那位玛丽·德·奥布里家族的远支后裔。这些都是真的。我知道这些,皆因我为了写作新书,不惜亲自去古堡革待了两周,査阅家族史料。我想弄清楚究竟有没有所谓‘永生者’的实例。我不相信传说,而是亲自査阅出生证和教区记录。跟她以为的不同,尊夫人甚至跟这家族毫无关系。她是收养的,三岁时被这个腐朽家族唯一的后人艾德丽安·德·奥布里小姐收养了。她根本就不算德·奥布里家的人,正如我不算克罗斯家的人一样。她母亲是法裔加拿大人,父亲则是个苏格兰工人。”
“我不知道,”史蒂文斯喃喃道,“我们现在是处在魔法的国度还是理智的领域。但看看这张照片,相似的可怕,甚至对——”
克罗斯说:“你觉得她为何会被收养?”
“为何?”
“因为这种相似。没有其他原因。因为艾德丽安·德·奥布里小姐,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个老巫婆。如果我住在古堡革附近,没准真会相信她真是个巫婆。听着,古堡革总是天色昏暗,终年落雪。你猜古堡革这名字缘何而来?十七世纪时,黑弥撒又称‘古堡革的弥撒’!德·奥布里家族住在靠山的一栋狭长的平房里,屋子周围枞树茂密。树林属于他们,所以他们非常富有。但就算是有机会的时候,德·奥布里家的人也不会外出。在恶劣的天气下,他们只能对着炉火发呆出神。艾德丽安·德·奥布里小姐会收养苏格兰工人的女儿,唯一的目的就是,在女孩的成长过程中,把拥有永生者血统的观念灌输给她,希望有一天那个‘永生者’真能附进她的身体。老太婆给她看图画、给她讲鬼怪故事、把枞树林中的怪物指给她看。惩罚女孩时,她使用的方法和女孩那所谓的袓先一样,都是用漏斗灌水。老太婆还用火烧她,以让她知道那种感觉。我还需要讲下去吗?”
“不。”史蒂文斯用手遮住了脸。
克罗斯讲得栩栩如生,仿佛像欣赏艺术般欣赏这一切。然后他坐回去,淡淡抽起了雪茄。雪茄在他手里显得太大了,破坏了他希望造成的阴险狡猾的形象。
“小伙子,这就是你家姑娘经历的一切。”他讲话温和了些,“她妥善保守了秘密。麻烦的是……据我的分析,麻烦就是她和你结婚了,似乎成功忘记了过去的伤痕。然而,因为你和德斯帕德家族的熟识,因为发生的某些事情,过去的阴影似乎又回来了。马克·德斯帕德夫人在某个星期天的下午,突然当着照顾叔叔的护士,谈起有关毒药的事情——”克罗斯目光敏锐地看着他。
“这我知道。”
“哦哈!你知道?好吧,你太太隐藏了太久的秘密,把心魔收进盒子、盖上盖子,突然间,它们又跑了出来。那场关于毒药的闲聊打开了盒盖。用她不太生动的话来说,就是她感到全身上下不对劲——‘魔咒降临我身,夏洛特姑娘惊呼。’①”克罗斯厌恶地说着,把烟雾喷在玻璃隔断上,“上帝啊!她甚至蠢到追着护士跑出房间,说那些有关毒药的废话。她对我说她也不明白为何要那么说。也许脑科专家能回答这个问题。实际上,事情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从本质而言,她太正常、太理智了,否则艾德丽安婶婶准会把她教育成一个怪人。然而,似乎——在关于毒药的谈话不到三周后,家里的老叔叔死了。再有甚者,你带着我的手稿回了家,还说了些蠢话。更有甚者,马克·德斯帕德带来一个蠢医生,告诉你〈她在门口偷听〕:第一,他有充分理由怀疑他叔叔是被毒死的;第二,有个穿着德·布利尼维尼亚侯爵夫人服饰的女人当时在他叔叔房间里。他没有多作解释,但暗示事情不同寻常。如果你想象不到她此时的心情,那你比我想的还蠢。她必须知道她袓先的真相。”
史蒂文斯依然用手抱着头,瞪着车厢地板的灰色地毯。
“让司机开回去,好吗?”过了一会,他要求道,“我想回到她身边。上帝保佑,在我有生之年,我保证她再不会为过去的悲惨经历所苦。”
克罗斯对着话筒下达了命令。“这真是非常有趣的研究,”他带着猴王般的气派说道,“我还从未扮演过抚慰者的角色,而且我得告诉你,这让我脖子都疼得受不了。不过,我——一位全然的陌生人——受托在你们见面之前,先来告诉你整件事。她不想亲自说出来。因某种我无法理解的缘由,她真的爱着你。你还有别的想问的吗?”
“嗯,我有。她有没有说起……有没有提到吗啡药片的事?”
克罗斯有些恼火:“对,我居然忘了。对,她偷了吗啡。你知道原因吗?不,别回答,你不知道原因。动脑子回忆回忆,你和她某晚在著名的——在我看来,这很不幸——德斯帕德庄园度过。你还记得是哪天吗?”
“清清楚楚。四月八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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