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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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之后,我和读者的关系也是这样,新书出来,出版方搞活动,只要我到现场,一定是向读者签赠,而不是签售。

现在,我收到了一个女读者寄来的礼物,我觉得我不能只通过私信致谢了,应该给她打个电话。

电话还没打呢,我就收到了她三封私信,她在其中一封私信里说:哥哥,我给你买的手机你一定要自己用,我希望以后哥哥发微博的时候显示是来自iphone4S客户端!

老实说,我并不想用这部手机。

我是个男人,我只用自己买的手机,虽然它很便宜,就像我喜欢抽大前门一样,2.5元一包,民工都不抽它了,那却是我的风格。

但是你听出来了,她在提示我——必须用她给我买的这部手机,没有选择。

另外两封私信都是网址,指导我如何使用这部手机。

我把电话拨了过去。

刚响了一声,电话就被接起来。

我说:“喂,你好。”

过了半天,对方才说话:“你是…哥哥?”

我说:“是我。你真名叫什么?”

她轻轻地说:“你就叫我小甜吧。”

我说:“小甜,嗯,谢谢你给我买了这么多礼物。我发现每个人都有一颗孩子心,我也一样,收到这些礼物之后,我特别开心。我已经把那包食物打开了,牛肉很辣,很好吃。”

听得出来,她非常开心,不过她的话不多:“哇,哥哥…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聊了几句之后,她说:“哥哥,你有没有看我给你发过去的那些网址?一定要认真阅读啊。”

我实话实说:“我没看。”

她低声说:“哥哥,为什么?”

我说:“小甜,你的心意我领了,你的礼物我收了,剩下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好吗?”

她迟疑了一下,又说:“可是哥哥,这部手机你一定要自己用啊…”

我突然不懂事起来:“我要是告诉你,我只喜欢我原来的手机呢?”

她马上难过起来:“那我会非常不开心,哥哥…”

我说:“小甜,我现在把你当妹妹,如果换了我是你,我不会在送给一个人礼物之后,提出任何要求。比如我刚给我姐姐寄了一条项链,她给我打电话,说,收到了,很漂亮。我说,你喜欢就好。我不会叮嘱她,应该在什么场合戴,不应该在什么场合戴;穿什么衣服能戴,穿什么衣服不能戴。”

她想了想,说:“嗯…哥哥,你别批评我了,我不说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自己用…”

我说:“好了,再次谢谢你,拜拜。”

很快,她又在微博上发来了私信,说:跟哥哥通话真开心!刚才忘了说,哥哥的声音真好听!请原谅我这个爱操心的劳碌命,我还是要请求、恳求、跪求哥哥能亲自用上我花费了最多心血的iphone4s,不然我会哭死的…晚安!

从此,我很少和这个甜××××联系了。我没有用那部iphone4s,它一直放在我的书柜里。

几天之后,我又收到了她一封私信,她说:哥哥,你没有用我给你的iphone4s…我哭了。

我愣了一下,她怎么知道的?难道她悄悄来过兰城,来过我家小区,跟踪观察过我?还是因为我从来没用手机发过微博?

她在第二封私信里发来了一张图片,那是两天前拍的,某网站搞了个活动,我去当嘉宾,当时我坐在一个角落打电话,被工作人员拍了现场花絮,在网站发了出来,不知道怎么被她搜到了。

是的,我用的还是我那部上不了网的手机。

我有些尴尬,也有些恼怒——她在改变我的生活。虽然手机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物件,用哪部都一样,但是,我最不喜欢被人控制。

我不想再给这个女孩回复了。

又一想,她的性格有问题,我的性格也有问题。既然她希望你用她买的手机,你就用呗!

最后我给她回复了:好吧,我从明天开始用你给我买的手机。谢谢谢谢谢谢。

她马上又写来了几封私信,看得出来,她高兴得不得了。她讲起了她的生活,我能感觉到,她从小到大很内向,几乎不怎么和外界打交道。她的性格单纯、善良、执着,她信奉佛缘,她希望全世界每个人都快乐。

挺好的。

她问我喜欢什么?

我本能地想说,喜欢女人。忽然生出一种噩梦般的恐惧——如果我说喜欢女人,她不会寄来一个女人吧?虽然荒诞,但是这个想法提醒了我,千万不能再说喜欢什么了,不然她肯定会买来寄给我。

我说:我喜欢水。在南方的山里,躺在一条河边,听流淌了亿万斯年的水声,那是最大的享受。

嗯,她总不可能给我寄一条河来。

她回私信说:哥哥是个情种,肯定喜欢水。女人就是水做的。

瞧,她把水和女人扯上了关系,我没有再给她回私信。

又过了几天,物业公司打电话通知我:有我一张包裹单。

我一下敏感起来,除了她,甜××××,没人知道我的住址。难道又是她?

我匆匆去了物业公司,拿到了包裹单,果然是从凯里寄来的…

第17章 戈壁滩最后的午饭

我们继续朝着罗布泊进发。

天一点点阴了。

这种地方不可能下雨,乌云蔽日,似乎只为了让我们迷失方向。

我确实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下午两点多钟,我们终于远远地看到了山影。

看来帕万的指引没问题,那应该就是鬼背山了。

可是,我举着望远镜朝两旁眺望,并没有看到盐壳地貌。

罗布泊在哪儿?

难道它又一次在地球上消失了?

我用对讲机呼叫,大家停车吃饭。

午饭很简易,每个人泡了一包方便面。

吃完饭,孟小帅又开始拍照了,白欣欣帮她拍。模特就是模特,孟小帅那修长的身体摆出各种造型,确实迷人。

大家原地休息的时候,我一个人朝前探了探路。

无数的传闻,让我分外警惕,走出一段路就回头看看,确定车队还在我的视野中,才继续朝前走。我真怕走着走着就走丢了。

跨上一个高坡,我目瞪口呆——真正的罗布泊就在眼前!

板结的盐壳无边无际,一片灰茫茫,就像大海一样起伏着,卷起层层浪涛,却突然之间就凝固了,呈现着某种远古的死寂。

它是一片已经死去的海,虽然纹丝不动,却呈现着巨大的动感。

我回过头去,大声呼喊着:“罗布泊!——我看到罗布泊了!——”

其他成员隐约听到了我的呼喊,全部站起身,朝我望过来。

我一路狂奔,中间还滑了一跤,不知道是硌在石子上了,还是硌在断裂的贝壳上了,右膝盖生疼。我回到他们跟前,激动地说:“到了!到了!”

大家顿时欢呼起来。

接着,我们纷纷爬到车上,一辆接一辆地朝前冲去。

车队渐渐接近罗布泊了。

魏早的绿色切诺基率先爬上了大坡。

接着,布布的黑色三菱帕杰罗、孟小帅的粉色悍马跟着爬了上去…

对讲机里突然传来号外的声音:“周老大,四眼有些反——反常!…”

我说:“它怎么了?”

号外说:“它好像突——突然吃错药了,疯了一样挠——挠车门,我现在正抱着它呢!”

孟小帅毕竟是个女孩子,她把车保养得很好,进入戈壁滩之前,车身几乎一尘不染,车内飘着一股香水的味道——现在不知道被四眼折腾成什么样子了。

我说:“车窗一直封闭着,它可能想透风。再看看,不行的话,你和它坐到我的车上来。”

号外说:“好…”

我养了条拉布拉多,名叫小鸡蛋。

我深深知道,狗这种动物太神奇了。

小鸡蛋平时从来不叫,对人非常友好,只要家里来了陌生人,它肯定又扑又舔,踢都踢不走,它必须表达完它的热情,才去角落里趴下。

但是,哪怕凌晨三四点钟,只要有人从窗外走过,不管脚步多轻,它肯定警觉地跳起来,冲着窗外那双脚步狂吠,几乎整个楼都听得见。

它的听觉和嗅觉太灵敏了,哪怕在睡梦中。

可以说,它永远是醒着的。

2010年,我在河北省主持一档午夜电视节目。

我带去了三个助手,加上小鸡蛋,我们住在同一套公寓里。

每次我们工作结束回到公寓,拿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小鸡蛋都会来到门口,兴奋地挠门,迎接我们。不管它待在哪个房间里,它都能听到我们的声音,闻到我们的气味。

我们那栋公寓总共8层,我们住在4层。我就想,那个楼梯每天上上下下的人络绎不绝,难道每次有人经过,它都会跑到门口等吗?多累啊。

有一段时间,我录完了几天的节目,闲在家里,三个助手在电视台剪片子。

小鸡蛋和我在家。它静静地趴在地上,打瞌睡。

楼梯上偶尔有人“咚咚咚”经过,它理都不理。

傍晚的时候,小鸡蛋一下就爬起来,跑到了门口,低下脑袋听什么。这时候,我才隐约听见有人在爬楼。

小鸡蛋开始急切地挠门。

那双脚步走到4层,在我们的门口停下来,掏出钥匙开门了。

原来,我一个女助手回来了。

实际上,小鸡蛋在兰城的时候,对她并不熟悉,只是这次出来录制电视节目,它才跟她认识。

我顿时明白了,小鸡蛋完全能分辨出来,走在楼梯上的人是不是我们四个人。

还有一天,下午3点多钟,我躺在家里的沙发上看书。

小鸡蛋突然警惕地竖起了耳朵,然后快步跑到门口,开始使劲嗅,听,这个举动告诉我,门外有人,不是经过,而是站在我家门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门外始终很寂静。

我觉得小鸡蛋在发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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