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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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身份高贵的人们终于如愿以偿了,一代稀世魔女死去了。不过,不管是把她封闭在这面墙里,或是把尸体抬出来葬在别处,已经到了必须作出决断的时候了。于是乔治·图尔索下令打开墙壁,抬出伊丽莎白的尸体,放进棺木里葬进墓地。为了不让民众看见,以免早年的流言重新被人提起,图尔索特别选在一个深夜里,从部下里挑选出两名嘴巴紧的士兵执行这项使命。

图尔索不许任何人把该计划泄漏出去,因此等待城内的人全都熟睡了后才开始砸毁墙壁。盛放伊莉莎白尸体的棺木,三年前就已经准备完毕。他们先把棺材运到地下室,在几个地方点上火把,拿起铁制工具开始拆起墙来。当时还没有什么有效的隔音方法,只要一停下手,地下室里便充满了震撼这座石块堆砌成的城堡的,地动山摇似的暴风雪的声音。拆毁墙壁的声音被最大限度地掩盖了。因此可以说,找不到任何时候比今晚更适合实施这项工程。

施工时图尔索并没有到场。指挥官的一举一动容易引人注目,极易产生流言。为了保密起见,他只委派手下亲信秘密采取行动。

他们先扩开传递食物的小孔。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水泥和石头已经牢固地粘结在一起,拆开砖墙所花的工夫比预想的要长得多。但是拆了近一个小时,也只敲开了一个可供一个人弯腰进入的洞。如果想完全拆毁墙壁再进去,可能天就要亮了。他们奉命务必在当晚必须把尸体装进棺木,他们也想早点干完活后睡觉去。

他们举着火把,等待因拆墙时腾起的灰尘落地。对他们而言,墙壁上的黑黑的洞口无疑就像通向一个未知世界的入口,虽然从洞口不时飘出一股股臭味,但里头并没有其他任何动静。地下室里只能隐约听到从外面传来的暴风雪的呼啸声。

一名士兵觉得等待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就弯下身子,慢慢从石头的缺口钻了进去,另一名士兵也紧跟在他后头进去了。两个人在墙壁后面刚站直身子,一个奇异的世界便呈现在他们眼前。他们看到了一幅完全想象不到的景象。

这里简直是个岩石缝隙里构筑的蛇窝,在火把的照明下,整面墙壁呈现出一片铁锈色,湿漉漉地闪闪发亮。墙面并不平整,像是个巨大的空腔动物的内脏,滑溜溜地高低起伏,散发着一股湿滑的消化液般的恶臭,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

两位士兵不解地互相对视了一眼。墙上为什么湿漉漉的?难道下水道里的水渗到这里来了?地板上也是一样,好像已经四年之久完全不流通的空气黏糊糊地粘在地板上。仔细一看,大部分地板上也都湿漉漉地闪着光。

“噢!”两人异口同声地发出低声的惊呼。湿漉漉的地板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小字。他们拿起火把读了一小段,但是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含意,写的都是反反复复的诅咒的话语。也许是在黑暗中写的,好多地方的文字重迭在一起,让人很难看得懂。最令人感到恶心的是,这些文字上还盖着一些黑黑的像是头发的东西。

“伯爵夫人呢? ”其中一人小声地说道。这时外面暴风雪的声音也传进这个潮湿的空间,但比想象中的要暖和点儿。另一个士兵没有回答,他只是举着火把,用眼睛仔细把里面的每个角落搜索了一遍。

火把发出淡淡的松脂的清香,还有一股煤烟的气味。平常这种气味并不让人感觉舒服,现在却庆幸有它缓和了臭气。室内空无一物,连化妆台或摆放小东西的柜子都没有,这里也没有一件换洗的衣服,但伊丽莎白却在这里生活了四年之久。

“那是什么?”一个士兵举着火把照着墙角问道。墙角放着一个很大的四方形的东西。俩人靠近一看,原来是竖在墙边的破烂不堪的床,床底朝着外面。俩人走近床边用手一摸,发现整张床也湿漉漉的。这张床怎么能睡人呢?难道是伯爵夫人把床竖起来放在墙角?

里头空间极其狭窄。原来曾经是地牢,后来就作为关闭伯爵夫人的地方。也许这就是因果报应吧。由于它曾经是牢房,所以不可能太宽敞。俩人把这个狭窄空间里的每个角落都做了仔细检查,连厕所也看过了,然而不知为什么,到处都找不到伯爵夫人的尸体。

他们面面相觑,呼出的气都是白的。刚才这里面还觉得有些暖和,但转眼间却开始冷下来了。因为使劲敲破墙壁而汗流浃背的身体现在感觉渐渐冷了起来。而那具伯爵夫人的尸体就像溶化在墙上的湿气中似的,完全找不到了。

他们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上面只有水珠滴下来,除此以外便没有任何东西。啊!其中一个士兵惊叫起来。因为他看见了天花板上爬着许多不知名的小虫。已经到了冬天,到底是什么虫还这么不怕冷?

这是个空无一物的小房间。如果房间数量多,或者里头有家具的话,那找不到人倒还情有可原,但是这里一目了然,根本藏不下人。

于是其中的一个向同伴提议,是不是该把情况先向图尔索伯爵报告一声?这里当然不能放着不管,但我们无法判断对这种异常的事态该怎么处理。伯爵应该已经睡了,但把他叫起来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一个士兵转身朝洞口方向走去,正好背对着他的同伴。另一个士兵还想再找一遍,就在这潮湿的空间里边走边寻找起来,连床与墙之间极其狭窄的缝隙里都仔细瞧了一遍,虽然人决不可能钻进这么小的缝隙去。突然他有了一个奇怪的发现,床上像是有一道被虫啃出的裂口,看起来就像是蛇住的洞穴。就在他把火把凑近前去想看个清楚时,从洞口里飞出一个什么小东西来扑到他的手腕上。

“哇!”他不由得大叫起来,手里的火把也掉落在地上。火把滚到石板地上继续燃烧着。

他的手腕感觉一阵刺痛,他以为是被蛇咬了,十分惊慌,一直甩着手。如果咬他的真是毒蛇的话,毒液很快会流遍全身,得赶紧想办法!就在他转身大喊着同伴的名字时,脖子却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一股巨大的力量紧紧勒住了他的脖子。他在痛苦的挣扎中往床上看了一眼,只见一个巨大的怪物正从布的裂口处滑出来。

“哇!喂!喂!快来啊!赶快!”就在他大声喊叫的同时,被什么东西用力刺中了他的脖子。

已经到了洞外的另一个士兵在走廊里听到了同伴的叫声。他手上举着火把,完全猜不到里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里头什么都没有,到底能出什么事情呢?他弯腰又爬了进去,因为太慌张而被石头剐到了肩膀和背部。回到潮漉漉的小屋子里站直身子一看,他竟然看见了奇怪的情景。

同伴的脖子上不停地流着血,躺在地板上痛苦万状地挣扎着,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那东西身上裹着一层发黑的破布,那竟是一具木乃伊! 木乃伊身上的破布底下竟然伸出两只瘦骨嶙峋的手,就像是一层黝黑的皱巴巴的皮肤包在骨头上似的。

“伯爵夫人?您还活着?”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害怕得低声惊叫起来,这个是活的东西吗?

最奇怪的是它的脸,哦,不,是脑袋,上面连一根头发也没有。它的头就像一颗光秃秃的被压扁的黑球,不仅看不清是男还是女,甚至连是人还是别的什么动物都无法分清。他举着火把靠近了一点,鼓起勇气想照一照这个怪物的脸,想看清楚这个怪物到底是不是伊丽莎白·巴托里夫人。

只见他吓得尖声大叫起来。这个怪物的脸并不是人脸,连鼻子、眼睛和嘴巴在哪儿都分辨不出,五官好像完全陷入在鼓起来或者凹下去的贴在骸骨上的皮肤皱褶里。而最让他吓得魂飞魄散的,是整张脸上流满了红色的鲜血。它的脸被血染得通红,和周围铁锈色的墙壁一样,红得像一团酱紫色。他一下子僵在那里,几乎无法动弹。而那个一动也不动的缠着破布的怪物却突然动了起来,像猎豹似的敏捷地扑向他,一口咬住了他的喉咙。

“果然你还活着!”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这么想道。

暴风雪好像停了。在这茫茫大雪覆盖大地的深夜里,所有的声音好像都被积雪吸收了,窗外是个无声的世界,只能听见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犬吠声。

弗洛伦斯和卢迪结婚后,在瓦拉几亚郊外盖了一间小房子住了下来。小房子里生着一个暖炉,有两间卧室和一间起居室,这还是全村的村民们一起帮他们盖的。他们结婚后已经过了四个年头了,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孩两岁了,女孩还在喂奶,躺在卢迪亲手做的摇篮里睡得正香。

弗洛伦斯在暖炉旁为婴儿织毛衣,卢迪在她旁边修理农具。弗洛伦斯织了很久毛衣后手累了,眼睛也有点乏,于是把毛线和织到一半的毛衣放在摇椅上站了起来。她把手放在腰和脖子上揉了揉,走到窗户旁,撩起窗帘往外看。窗框上堆着一层厚厚的积雪,玻璃窗也雾蒙蒙的。她用手指擦了擦玻璃,看到山上一片皑皑的白雪,天空中高挂着一轮圆月。月光映照在雪地上,外头比想象中要亮得多。

但是外面的空气很冷,感觉好像什么都冻得硬邦邦的,如果现在到户外去,脸上手上和脚会冻得生痛。弗洛伦斯觉得,能待在这么温暖的屋子里真是太幸福了。

远方传来一阵狗叫的声音,起初还是偶尔叫上几声,渐渐地狗开始叫得越来越急了。出了什么事吗?奇怪!弗洛伦斯想道。她往外一看,只见远方的森林边上,有一个人影踩着厚厚的积雪,艰难地朝这边走来,眼看着越来越近了。

到底是谁?要是附近的村民,不大可能在这个时候还踩着积雪在外面走动,但其他村子来的人更不会在这时候在外面走。明知一个晚上待在外面,天亮就会冻死,还不赶紧找户人家进去暖暖身子?但他在这个村子里认识人吗?弗洛伦斯不禁为他担心起来。

不管他是谁,反正自己并不认识,她想。于是,她放下窗帘。窗帘垂下后还像原来一样遮住了窗户。因为窗帘很薄,月光可以穿透布帘照进屋里,窗框也依稀可以看见。

弗洛伦斯又坐回摇椅上,她拿不定主意是再织会儿女儿的毛衣,还是把摇篮搬回卧室睡觉去。最后她打算继续织毛衣。也许因为月光太亮的缘故,今晚不太想睡。卢迪站起来吻了吻弗洛伦斯,先回卧室睡了。她一个人又织了一会儿。忽然,一种异样的感觉袭来,她停下手抬起头来。

月光淡淡地透过窗帘,窗框上出现一个人影。有人站在窗外,他能是谁呢?

她正想着的瞬间,一声猛烈的撞击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玻璃窗被砸破了。咚的一声,一颗脏兮兮的大石头滚到地板上。接下来,玻璃碎片四处乱飞,散落了一地。窗帘也被撕开了。弗洛伦斯大声尖叫起来。一个奇怪的东西从窗户爬了进来。

那东西全身裹着破布,从破布之中伸出的双手瘦得像黑色的枯枝。那东西站在月光照耀着的房间里,脸也被暖炉的火光照亮了。它的头上一根头发也没有,脸上沾满鲜红的血,张开嘴像要喘气似的,不住地吐着白雾,因为外头的空气进入屋里来了。它不是人,简直像是地狱深处坟墓里爬出来的死人!它是幽灵!

弗洛伦斯不断尖叫着。持续的尖叫使她几乎失去意识。我的孩子!她靠近摇篮,趴在上面就这么昏了过去,她模模糊糊地听见丈夫从卧室慌忙赶来的脚步声。

弗洛伦斯昏过去的时间大约只有短短一分钟,清醒后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坚硬的地板上。

暖炉旁边有个小镜子,挂在墙壁上。怪物还在屋子里,它微微弯着腰,正照着那面镜子。弗洛伦斯躺在地上又尖叫起来,因为就在她眼前,卢迪正躺在地上,鲜血不断地从他的喉咙流出来。在她的尖叫声中,怪物慢慢地扭头看着她,嘴里还挂着那个躺在摇篮里的小女儿。婴儿的头颅已经被吃光了,小小的身子和脖子从怪物的嘴角两边垂了下来。地板上躺着另一个孩子,也已经被杀死了,孩子的头也被啃掉,头和身子已经断开了。

怪物慢慢把嘴巴张得越来越大,已经气绝身亡的婴儿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绝望和眼泪让弗洛伦斯什么也看不见。怪物像野兽般敏捷地向躺倒在地的弗洛伦斯扑了过来,她只闻到一股野兽般的异样臭味,两手连推开怪物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悲声尖叫。怪物的牙已经狠狠咬住了她的脖子。

2

“接下来呢?”酒保波尔向麦克·巴克雷问道。巴克雷微笑着答道:“伊丽莎白·巴托里露出她的本性,变成一个真正的吸血鬼了,一个货真价实的怪物,谁也无法阻止她,因为她就是幽灵。”

“那么,她就不会死了?”

“是的。谁也没法杀她了。”

“拿刀枪也不行?”

“绝对不行。”

“那你的故事后来怎么结尾?”

“老也没个头,故事会变成很长很长。十七世纪的巴托里死了,但死去的只是她的肉体。她生命已经变成吸血鬼,附在深山老林中的千年古树上继续活下去,静静地等待着新的、适合自己托生的肉体在这个世界上出现,她可够有耐性。”

“托生的肉体出现后,她就会附身吗?”

“会一刻也不耽误,马上就附上去。因此,十七世纪伊丽莎白·巴托里死后变成的吸血鬼会永远存在下去。”

“如果世界全都变成曼哈顿那样的大都会,那会怎么样?”

“没什么两样,波尔。即使电车能在透明的管道里跑,我们的道奇和丰田汽车能在空中飞了,那也一样,吸血鬼绝对不会消失。就像我们这个世界的疑难杂症一样。人类克服了《旧约·圣经》时代的麻风病、用盘尼西林[4]治好了梅毒和结核病,不是又有了一种艾滋病吗。吸血鬼这种怪物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也许这间鸡尾酒吧的柜台前头就坐着呢。我和你肯定不是,波尔,但别人是不是吸血鬼就难说了。”

“你可别吓唬人,我可是你的崇拜者。我们这些人比别人更胆小,所以你的书才能那么畅销。”

“是啊,托你们这些胆小鬼的福,我才能坐在这里喝酒,才能在格里菲斯买上房子。”

“你们家可是豪宅啊!你厕所的门把也许就是我替你买的呢,因为我足足掏了购买十一本书的钱。”

“下面的第十二本也请捧捧场。”

“你是说《比佛利山的吸血鬼》那本书吗?嗯,我得好好想想。因为已经听过你的故事了。对了,巴克雷先生,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就算对你替我买了厕所门把的答谢,请尽管问。”

“弗洛伦斯后来怎么了?该不会被吸血鬼杀死了吧。”

“波尔,”巴克雷装模作样地露出一副不屑的神情,“对你的浪漫我常常保持敬意。你的性格即使在这座曾为繁华之都的城市里,还是能让这家酒店生意兴旺不少,这点我不否认。人生是残酷的,即使我的作品里偶尔出现性格不错的女孩,身为作者,我也不能对她投入太多的私人情感。”

“你的意思是,最后她还是被吸血鬼杀掉了?”

“你想,吸血鬼进了她家,接连杀了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她哪能轻易逃过一死?”

“作为你的书迷让我多说一句,这不正是你这个作者该好好考虑的事,我说的难道不对吗?”

“我可不能只给一个人物以特殊的待遇。”

“如果你作品中的主人公是畅销恐怖小说作家麦克·巴克雷,你该怎么写?还是见死不救吗?”

“刚才已经说过,不能给任何人以特殊的待遇。好了……”他站起身来,掏出信用卡递到波尔手里。波尔拿着走向收银台结账去。

“要看我的驾驶证吗?”巴克雷故意开个小玩笑。最近窃盗案件多发,仅洛杉矶去年就发生了三万九千多起盗窃案,相当于每天一百起。这还是警察破获了的案件数,没被破获的总有几倍、几十倍吧。信用卡盗用案也很多,据说好莱坞就是信用卡盗用犯的天堂。因此光凭信用卡,好莱坞没有一家商店肯把东西卖出去,店家一定会要求消费者提交信用卡的同时出示驾驶证,以便核对持卡者是否与驾驶证上的姓名相符。同时还得看驾驶证上的照片是否就是消费者本人。这就是电影之都好莱坞以及洛杉矶通行的做法。

“谢谢,巴克雷先生。”波尔把信用卡还给巴克雷,请他在签单上签名。

波尔看着低头挥笔签名的巴克雷说:“可以帮我个忙吗?巴克雷先生。”

“什么事?”

“我太太也是你的小说迷。你在《坐在我身旁》这本书里,描写了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就像这本书里的弗洛伦斯一样。”

“是吗?我都忘了。”

“是个正义感十足的男子汉,面对强敌绝不胆怯。”

“哦,我想起来了!”

“书里写着,后来他被一个毒贩一刀割断喉咙死了。这让我太太看了很生气。”

“是吗,这可太抱歉了。”

“不少读者的看法与我太太相近。你的每本书里都会出现一个让人喜欢的主人公,但在书的结尾,你都会毫不留情地让他被人杀死。所以拜托了,能不能想点办法变一变?”

“请转告你太太,波尔。问她是否只肯喝带甜味的可乐?还有不加姜汁的蒜味面包?缺了咖啡因的咖啡?要是没了坏蛋的蝙蝠侠、没了布鲁托的大力水手,这种书谁肯买?这道理日本人一定明白,没人肯向不加芥末酱的寿司伸手的。晚安,波尔。”麦克·巴克雷说完转过身去,挥了挥手。

“晚安,巴克雷先生。真希望你小说里死去的那些善良的人不想找你算账去。”

听到波尔的话,巴克雷没有回头,只是稍稍举了举右手作为回答。

他推开酒吧的门来到马路上。六月的洛杉矶已经是夏天了,但是一到夜里,因为空气潮湿,还是有点儿凉。

“夜晚真迷人啊……”巴克雷喃喃自语道,脸上浮现出一丝刻薄的微笑。

是的,夜晚的确十分迷人,但对于那些出没在这座曾经的繁华之都各个角落里的毒品贩子们来说,就更迷人了。他们一个个白天养足了精神,一到这个时间就纷纷出来向寻找毒品的瘾君子们招徕生意。

向右拐进好莱坞大道一直往前走。前面电线杆下有个黑人像蝉粘在树上似的一动不动地靠着。巴克雷以为他睡着了,但走近时黑人又慢慢动了动,也许吸食过什么莫名其妙的毒品吧。

大多数店家都关灯打烊了,为了防止有人砸碎玻璃进去盗窃,铁制的卷帘门也拉了下来。还亮着灯的几乎全是成人表演的秀场和性用品商店。每家店门前都脏得发黑,门前的人行道上总是挤满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他们手里的纸袋中装着的不是杜松子酒就是威士忌。一旦警察发现他们的酒瓶或者易拉罐的话,就会强迫他们倒进下水道,于是他们宁可改为吸毒。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条街就像个垃圾桶,就连没见过什么世面,只被好莱坞这个虚名吸引来的日本游客,晚上也不想到这里走动。因此,专门练过拦路抢劫的强盗们也因找不到猎物而伤透了脑筋。在只有流浪汉、瘾君子和醉汉的好莱坞大道的人行道上,只有报纸里夹着的广告被风刮得到处飞舞。世界闻名的好莱坞为什么沦落到这种地步?如果拍出《乱世佳人》、《一夜风流》那种电影的时代,有人就把现在的样子真实地表现出来,告诉那些评论家们,这就是未来的好莱坞,那么一定会被嘲笑为过于伤感的科幻电影。但这还是有所改善过的,数年前的情况还要糟得多。

麦克·巴克雷决定走路回家。他的新作刚刚脱稿,时间还很充裕。他把车停在家里,也没想打辆出租车。加州的法律规定,每百毫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于八毫克的话,开车是允许的。但喝过那些马提尼酒后,酒精浓度显然已经超标了。

路灯下一个黑人流浪汉举着一块:“要工作!要面包!”的纸板站着。巴克雷掏出一张折成四折的五块美元纸钞,塞进黑人脏兮兮的夏威夷衫口袋里。

“谢谢,先生。”黑人讨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洛杉矶的流浪汉非常多。这里只有冬天才会下雨,接下来就是最适宜这些流浪汉们生存的季节了。每到这个时期,许多周边地区失去工作和财产的人,都会成群结队地拥向这里。

美国的社会冷酷无情,成功和失败者泾渭分明,成功者绝对不会救济所有的人。经过加气站就会发现,几乎所有加州的加气站都是自助式的,如果全部改为日本式的人工服务,将会给洛杉矶的无业游民提供不少就业机会,但就是没人愿意把这提出来。如果流通渠道用人太多,只会提高商品价格,这将降低那些成功者的生活水平。

从好莱坞大道左转进入佛蒙特大道后,这里树木明显增多了,越往前走,越能产生森林般的感觉。树木丛中,整齐划一地露出一栋栋玲珑精致的白色洋房。房子之间距离之大,甚至感觉有点浪费。每栋房子都经过精心设计,像是一座西班牙式的小城堡。作家麦克·巴克雷的家就在这里。

这条路不久就变成蜿蜒的坡路,一直通向格里菲斯公园,在那里可以把全美数一数二的洛杉矶夜景尽收眼底。

巴克雷打开面对柏油路的金属防盗门。大门位于一株高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一进大门就是长长的红砖铺成的台阶,一楼车库可以宽宽松松地停下四辆高级轿车。他爬上台阶站在玄关门前。咦?他心里一惊。右边的白色法式飘窗的玻璃微微开着,也许父亲已经回家来了。

巴克雷和父亲两人一起住在这套大房子里。玄关只有一个,但进去后各有专用的浴室和厨房,可以各自独立生活。两人各有三间浴室,以便分别接待三对客人,所以偶尔玄关也会忘了锁上。即使这样,里面两个家庭各有一个独立的大门,那边就会锁上。因此这个两家共用的玄关,充其量只算共同的接待处大门而已。但是麦克·巴克雷的父亲新近丧妻,就是说,麦克的母亲刚死,父亲成了单身,因此对于两个独身男人来说,这座房子显得相当宽敞。

进入玄关后,麦克转身把门关好,顺手从里头插上了锁。没想到的是,大厅里一片漆黑。他一盏盏地过去打开灯,厅里几盏照向天花板和白色墙壁的间接照明灯陆续亮了起来,因为大厅十分宽敞,所以开灯也得花上一点时间。大厅亮了以后,突然感觉一股奇怪的冷气袭来,感觉厅里空荡荡的。父亲好像还没回来,难道玄关旁边的法式飘窗一直都没关上?实在太不小心了。

格里菲斯目前的治安不算太差,不知这种情况还能持续多久。巴克雷走近窗户,把它关紧后拉上了窗帘。

他松开领带,经过沙发和桌子,上了三级楼梯,走到大厅一角的吧台,取出冰镇过的玻璃杯,按下制冰机的把手,往玻璃杯里加进两颗冰块。他想找把冰锥,但是没有找到。他把领带放得更松,解开外套扣子,然后从酒柜上取下一瓶波本酒,往冰块上倒了一些。他把玻璃杯先放在吧台上,脱下上衣搭在左手上,然后右手拿着杯子。下了楼梯往客人用的更衣柜走去。走到一半又停了下来,他把酒杯举到眼睛位置,自言自语地说道:“为了可爱而又可怜的弗洛伦斯!”然后喝了一口酒。因为动作太大,波本酒洒了一些在大理石地板上,他有点儿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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