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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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今墨嘿嘿一笑,声音极为刺耳,那伙计的耳朵极不舒服:“带我见你老板。”
铺内坐在桌旁喝茶的一位面色黝黑的约六十多岁的老者站起身来,说道:“这位先生,我就是这儿的老板,请问有何指教?”
刘今墨一脚跨入店铺内,手指一屈伸,一道白光“嗖”的闪过,桌子上赫然钉上了一枚指甲……
那老者先是疑惑的望了望刘今墨,然后轻轻从桌子上拔下指甲,细看之下,脸色骤变,忙道:“先生,请后屋细谈。”
刘今墨眼皮没抬的跟着老板走向了后屋。
老者亲自端上一杯热茶,恭恭敬敬道:“江湖上久已失传的无影甲,先生可与当年清宫第一高手梅一影有甚渊源?”
刘今墨颌首道:“梅一影是我师傅。”
老者更加惊讶了,忙道:“原来是我铁家恩人的高足来了,敢问高姓大名?”
刘今墨说道:“负案在身,不必道明了。”
老者道:“也好,也好,您称我铁掌柜即可,今次先生来到湘西,有什么事情尽管说。”
刘今墨点点头,说道:“当年师傅说道,湘西和川东的铁匠铺,凡挂有一朵梅花的,尽可放心请他们帮忙。”
铁掌柜道:“不错,当年梅大侠有恩于我们铁家,我祖父便以一朵梅花为记,凡梅大侠的传人有事可认此记前来,铁家湘西川东一十三家店铺定会全力协助。”
刘今墨说道:“我要在黄狗垭此地等一个人,预计一两天内到,你给我准备个住处,主要有孩子在,不方便露宿。”
“这好办,您就住在镇口那栋青砖房的二楼上即可,这间屋子的窗口就可以望见所有途径此地的人,不知您要等的这个人是仇人么?”铁掌柜小心的问道。
“不,是恩人。”刘今墨淡淡道。
铁掌柜一听松了口气,这样就不会有一场杀戮了,听祖父讲,当年梅子影武功奇高,杀人如麻,尤其是那独门暗器无影甲伤人无声无息,端的是厉害。
刘今墨接着说道:“我的无影甲已经所剩无几,你这里可以帮我用精钢打制一百只,先要说明,出来匆忙,身上并没带钱。”
“没有关系,这正是铁家报恩的机会,我再给您准备一笔钱,带着孩子在外谈何容易。”铁掌柜忙说道。
刘今墨并不推辞,江湖之上应急救难是常有的事。
是夜,秋高月明,刘金墨抱着婴儿溜出了住处,镇上的人家都已经入睡,只有街中心有两盏昏暗的路灯,一个行人也没有。
婴儿沈才华一路之上喝东西十分挑剔,牛奶、羊奶都不喝,刘金墨从来没有带过小孩,简直不知所措。后来,在强烈的母爱下,他裸露出自己的前胸,将米粒大小的乳头塞入婴儿的口中,谁知沈才华一口咬下,竟活生生的咬掉了刘今墨的左乳头……鲜血涌出,孩子如饥似渴的吸食起温热的鲜血来。
刘今墨明白了,这是个饮血的小孩,接下来就容易办了,他领着沈才华专门夜间出来,找到农户家的鸡窝,放婴儿爬进去,他则在门口把风。
奇怪的是,沈才华爬进鸡窝,所有的公鸡母鸡竟然没有一只敢于出声叫的,全部都站在那里像筛糠般的打着哆嗦,沈才华一只只的咬断鸡脖子吸血,一餐吸毙十几只鸡,好在一天只吃一餐。
今夜还得找一家农户,刘金墨摸了摸左乳的伤疤,几个纵越,已然来到了山脚下一大户人家的门前,高高的院墙,朱漆的大门。
刘金墨温柔的低头看看孩子,沈才华瞪着黑黑的瞳孔,舌头不停的舔着嘴唇。
刘金墨飞身上墙,然后像只大黑鸟般的扑进了农家院子里。
院子里没有任何灯光,屋里人都已经熟睡了。
借着月光细瞧,奇怪,院子里干干净净,无比的整洁,鸡窝狗舍之类的统统没有,甚至可以说是一尘不染。
刘金墨与沈才华面面相觑,看来只有再换人家了。
就在这时,沈才华突然鼻子警觉的嗅了嗅,黑色的瞳孔慢慢放大,“嗖”的从刘今墨的怀中窜出,落在了地上,然后蹑手蹑脚的匍匐向正房的门口处爬行。
刘金墨瘁不及防,疑惑的望着光着身子的沈才华在地上爬行着,他要干什么去呢?
婴儿爬到门槛前,耳朵伏到地面上听了听,然后用两只小手在奋力的抠着一块大大的青石板,但是由于力气太小,那石板纹丝不动,他回过头来向刘金墨求援。
刘金墨悄无声息的上前,单手轻轻的掀起石板,那下面埋着一口大缸。
月光下,照见缸内竟有十余条各种类的毒虫,有小青蛇、蜈蚣、蟾蜍、蜥蜴、蚯蚓、蝎子和大绿毛虫等,甚至还有一只红毛老鼠。
沈才华大喜,遂伸出小手到缸里去抓。
刘今墨没想到婴儿会去抓毒虫,未及拦阻,沈才华已经拎着后颈将那只红毛大老鼠抓上来了。
红毛大老鼠呲着大板牙正欲发威,不料却被沈才华一口咬住了颈下,他那两排尖利的小牙瞬间切断了老鼠的颈动脉,鲜血迸出,则全被婴儿吸进了嘴里。
沈才华扔掉了红毛大老鼠的尸体,又伸手捞起一只巨型蟾蜍,从其脖子上一口咬下,红的血,白的浆一古脑儿的往口里吸去。接下来是蜥蜴,那褐皮蜥蜴张嘴吐出红色的长舌头袭向沈才华,不料被沈才华一口咬去了半截,随即其颌下柔软部位被婴儿的利齿咬穿,一会儿就不动了。
沈才华继续捞着,蚯蚓咬了个头,一吸味道不正,有土腥味,被甩在了一边。蜈蚣和蝎子动作机敏,但是沈才华的小手却异常的迅速灵活,还是轻松的逮住并咬去了蜈蚣的头、蝎子的尾,吸了吸,感觉汁水不是很多。
大绿毛虫很受沈才华的青睐,肉汁被吸干,只剩下了两张皮。最后,缸里只剩下那条小青蛇了。
这是一条剧毒的竹叶青,在缸底不停的游动着,不时地抬起头,伸缩着肉色的信子,伺机进攻。
刘今墨正想如何助婴儿一臂之力,那沈才华早已翻身扑到缸里,双手紧紧地卡住那蛇的七寸,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咬去了蛇头,开始吮吸竹叶青的腔体起来。
十分钟的时间,婴儿沈才华干掉了十余条毒虫,刘今墨在一旁看着,惊愕之中满心欢喜,这小家伙既然是杂食性的,以后喂养起来就会方便多了。
屋里的灯亮了,有人发觉了外面有动静,起身来看。
刘金墨一手抄起沈才华,纵身一跃,如同鬼魅一般飘出了高墙。
推门而出的人,惊愕的发现其养的蛊虫都已经直挺挺的死在了地上,月光斜斜的照在了他的脸上,正是铁掌柜。
刘今墨回到了住地,轻手轻脚的将沈才华放到了床上,孩子已经睡了。望着婴儿可爱的小脸庞,刘今墨忍不住上去亲了几口,那孩子的嘴里呼出的气息说不上来是什么味儿。
此地是黄狗垭,再深入进去湘西的腹地,人烟就开始稀少了,匪夷所思的事情将会多起来,寒生如遇危险也一定会是在那里。
正文 第七十八章
次日清晨,刘今墨刚刚睁开了眼睛,就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
铁掌柜低头哈腰的走了进来:“大侠,哦,先生,我是来请您去吃早餐的。”
刘今墨客气道:“太麻烦了吧。”
“不麻烦,已经准备好了,”铁掌柜从怀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大信封,说道,“这是给您准备的五千块钱,请您一定收下,也算是我们铁家微薄的一点心意吧。”
当时的年代,五千块钱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刘今墨乃是江湖人物,也不推辞,只是点了点头,接过来直接就揣入了怀里。
“请。”铁掌柜耐心的候在了门外,一直等到刘今墨抱着孩子出来。
早餐十分的讲究,除稀饭外都是一些小点和山野小菜。
“孩子要喝奶么?”铁掌柜小心翼翼的问道,他虽然奇怪一个老男人带着数月大的婴儿外出,但却不敢多问,江湖上的事情还是少知道的为好。
刘今墨淡淡说道:“他不喝奶。”
“先生,我们铺子里已经连夜加工了几枚无影甲,您先看看是否合用,满意的话,今天一天就可完工。”铁掌柜说道。
铁掌柜从口袋里拿出几枚精钢锻造的指甲放到了桌子上,刘金墨拿起一只看了看淬火的硬度,然后套在了自己的指甲上,感觉活动自如并和自己的指甲颜色相同,外人若不仔细瞧,是绝对难以分辨的。
“不错,就照这样加工吧。”刘今墨满意的说道。
“先生,有一件小事,想请您出手帮个忙,这在先生来说是举手之劳而已。”铁掌柜支支吾吾道。
“说。”刘今墨皱了皱眉头,他最反感人家办事附加条件。
铁掌柜陪着笑脸,说道:“此地西行十里,有一苗寨,寨中的巫师麻都素来与我铁家不和,此人养有一条血虱,专门吸食婴儿的血,是害虫,想请先生您把它除去,为民除害。”
刘今墨淡淡一笑,道:“即是害虫,政府怎么不管呢?还需要百姓出头?”
“政府去过了,但是找不到那血虱的踪影,我们老百姓又哪里是它的对手啊。”铁掌柜说道。
“血虱?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刘今墨感到疑惑。
“那是一种很厉害的蛊虫,长得有一只猫大小,肚子特别大,里面装满了血,嘴里有一个尖尖的吸盘,一次能喝一小碗婴儿的鲜血。晚上出来活动,而且会飞,很难抓住,我想,先生的无影甲一定能射杀它的。”铁掌柜说道。
“今晚。”刘今墨说道。
“您同意出手相助啦?”铁掌柜高兴的说道。
刘今墨点点头,心想,沈才华今夜的晚餐有着落了。
月上东山,刘今墨怀抱婴儿骑着马出发了,沈才华的两只小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匹红色鬃毛的大马看,口水都流出来了。
铁掌柜和那个伙计各骑一匹青马,一路踏着月色西行。
铁掌柜骑在马上,想自己与苗寨的巫师麻都斗了好多年了,麻都若不是倚仗着他那条血虱,自己何尝惧他?昨天晚上,自己养的蛊虫全部死于非命,肯定又是那条血虱干的,否则怎会一古脑儿的被吸干体液,全军覆没?这仇一定要报,一定要宰了那条血虱。
“血虱究竟是什么东西?”刘今墨问道。
铁掌柜回过神儿来,说道:“血虱也是一种蛊虫,一般的不会超过手指甲大小,扁平的肚子,口中有刺,吸食人与猫狗身上的血液,吸饱以后肚子就圆鼓起来。”
刘今墨嘿嘿尖笑了起来,说道:“不就是人身上生的虱子嘛?我身上现在就有,喏,这就是一只。”刘今墨随手探进内衣里,摸索一番,捏出一支灰白色小如米粒大小的寄生虫来,在月光下晃了晃,然后扔进嘴里“嘎嘣”一声响,将其咬死。
铁掌柜看的直咂舌,恭维道:“古人清客以齿毙虱有声,真乃江湖豪杰本色啊。”
刘今墨说道:“你说那血虱有小猫般大小?”
“正是,铁某曾亲眼所见,菱形的脑袋,身上泛着红光,口里伸出一根白色的尖刺,两边长着触角,还有六条大腿,从空中俯冲下来,还带着呼啸声,十分可怕。”铁掌柜绘形绘色的说道。
“这么说,就是虱蛊了。”刘今墨听说过苗疆蛊虫中有一种少见的蛊就叫虱蛊。
铁掌柜忙说:“就是虱蛊,不过麻都的这只血虱格外的巨大,我想不培养个十年以上是不可能这样子的,而且绝对是经过了变异。”
刘今墨心想,沈才华看来还对付不了这只血虱,自己非要助上一臂之力了。
前面不远处出现了一座高山,在月色下,显得朦朦胧胧的,山形狰狞。
“就是那里,山中有一苗寨,寨前是一个广场,还有一株粗大的黄桷树,血虱通常就栖息在树顶上。”铁掌柜指着前方说道。
刘今墨拍马前行,深夜里“得得”的马蹄声格外的清脆。
已经远远的望见那株高大的黄桷树了。
铁掌柜勒住马缰,说道:“先生,铁某不方便露面,还望体谅。”
刘今墨道:“那好,你俩就等在此处吧。”说罢,双腿一夹马腹,直奔那株参天大树而去。
不多时,已经来到了那座广场,抬头望去,黄桷树顶黑漆漆的一片,密不透光,山寨中苗人都已睡了,四下里寂寥一片。
刘今墨跳下马来,走到广场中间,轻轻地放下沈才华坐在地上,自己则牵着马隐入大树的阴影里。
月光下,光着小身子的沈才华白嘟嘟的,瞪着黑黑的小眼睛,鼻子嗅啊嗅的,他知道,晚餐的时间到了。
月影西移,躲在树下阴影里的刘今墨活动了一下手指,目不转睛的望着月光下面的沈才华,凝神贯气,准备随时出手一击。
沈才华慢慢地站起来了,听见“哗哗”的水声,刘今墨定睛细瞧,原来婴儿在小便,他不仅心中一热,爱意拳拳,真想冲出去抱上一抱。
这时,他的耳鼓感受到了轻微的“簌簌”声,听音辨位,那是在树顶上传出的。
月光下,一个粉红色的物体自树顶盘旋而下,身上发出“嗤喇喇”的声音,那东西一圈圈的缩小着范围,中心点正是沈才华……
好一个刘今墨,手一扬,五道白光如闪电般射出,月光下,那血虱感觉到了风声已经近前,急忙伸出腿足来拨挡。刘今墨的无影甲何等了得,在当今武林暗器当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只听得“噗噗噗”连续五声闷响,钢甲竟硬生生将血虱的五根足切了下来,血虱如断线风筝般垂直跌落了下来,“啪”的一声摔在了婴儿的脚边。
沈才华大喜,如饿虎捕食般的扑了上去,一口咬住血虱柔软的腹部,尖利的小牙已经洞穿血虱的肚皮,那满满的鲜血灌入了他的口中。
眼瞅着血虱胖胖的身子逐渐干瘪了下去,沈才华的小肚子则渐渐的圆鼓了起来,月光下的这一幕,看得人是胆战心惊。
刘金墨靠在树干上,慢慢欣赏着,孩子在用餐,当母亲的心里自是欢喜之极。
血虱终于被吸干,剩下了空空的皮囊,沈才华的肚皮已经胀得圆圆的,他尝试着爬起来,但没有成功,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刘今墨笑眯眯的走了过去,摸摸小肚皮,感觉快要撑爆了样。
“你们是何方神圣,竟敢害我血虱?”月光下站着一瘦高之人,负手而立,冷冷的说道。
刘今墨吃了一惊,方才满脑子的怜爱,竟没注意到有人近前,霎时额头上渗出冷汗,忙视之。
此人一身灰色长袍,头上缠头,面色枯黄,鹰鼻隼目,深陷的眼珠炯炯有神。
刘今墨乃是老江湖了,随即淡淡一笑,说道:“先生所言谬矣,一个刚刚满月的婴儿被一怪物袭击,几乎丧命,老夫为救孩子出手,难道不理所应当么?”
没想到刘今墨如此对答,那人竟一时间语塞。
“你是什么人,为何深夜来我苗寨?”片刻后,那人说道。
“在下深夜赶路,误入此地,原想歇息下再走,不料出此变故,实属意外。”刘今墨语气也和缓了些。
那人冷冷一笑道:“实属意外?一个吸血婴儿深夜到访,然后从容不迫的吸干了一只血虱,还说是意外?我看这孩子是个鬼婴吧?”
正文 第七十九章
刘今墨一愣,缓缓说道:“阁下是……”
那人冷笑道:“苗疆走阴巫师麻都。”
湘西苗疆自古以来,巫师的地位极高,分走阴与不走阴两种,走阴巫师不但祭鬼,而且善医人畜疾病,是苗寨中最有学问的人。
“原来是麻都巫师,久仰久仰。”刘今墨早已猜到此人就是麻都,故作寒暄状。
麻都说道:“既入苗寨,便是远客,明日乃甲子日杀鼓社猪,是我苗寨鼓社祭祖大典,今晚就请盘垣舍下如何?”
刘今墨深知苗寨之中,蛊毒无所不在,令人防不胜防,这种地方还是避开为妙。
想到此,于是开口说道:“孩子尚小,偏巧还要赶路,贵寨的大典难以有幸一睹,日后如有机会,定来拜访。”
麻都淡淡一笑:“深夜赶路,多有不妥,况且我要和你秉烛长谈。”
“谈什么?”刘今墨疑惑道。
“谈鬼婴。”麻都意味深长的说道。
刘今墨望了一眼沈才华,那小家伙喝得太饱,又试着站起来,但还是没有成功。
“我的孩子有什么好谈的?”刘今墨冷淡的说道。
麻都也笑了,嘿嘿道:“鬼婴喝了剧毒的血虱的血,最多还能坚持三天,三天之后,将会肠穿肚烂而死。”
刘今墨听罢大惊,他知道苗疆走阴的巫师善医术,万一其所说不虚,沈才华岂不危险之极?
麻都看着刘今墨犹豫之中,遂又加上了一句:“血虱之毒只有我知道,也只有我能解,告辞。”说罢,转身奔寨子里而去。
“且慢,好,我就相信你了,若你骗我,哼,我一定杀光铲平你苗寨!”刘今墨发出了金属般刺耳的嗓音。
麻都耳鼓如针刺般的一震,不由得心中愕然,此人的功力简直闻所未闻,平生仅见。
“先生,请。”麻都客气了许多。
刘今墨走到沈才华身边,俯身轻轻将他抱起,好像重了许多,然后牵着大红马,跟着麻都朝苗寨里走去。
山道上,铁掌柜一直等待着刘今墨的消息,月亮西斜,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了。
“走,我们去打探一下。”铁掌柜说道,拍马上前,两人直奔苗寨而去。
空荡荡的广场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看,那是什么?”年轻的伙计眼尖,发现了地上的血虱皮,遂跳下马来,自地上拾起递与铁掌柜。
铁掌柜拿在了手里,细看之下,不由得轻轻一笑:“麻都啊麻都,你也有今天,你的血虱还是被我铁家干掉了,从今后,黄狗垭就是我铁家的天下了。”
“他们呢?”伙计环顾四周问道。
“不管了,他们地死活对我已经没所谓了,走。”铁掌柜手中拿着血虱皮,两腿一夹,朝黄狗垭疾奔而去。
那伙计叹了口气,紧随其后,两匹马很快的消失在了夜幕中。
巫师麻都的吊脚楼内异常的清洁,屋里一丁点灰尘也没有,刘今墨知道,这是养蛊人家的特征,因为凡是蛊虫都特别爱干净,一些小昆虫如蜘蛛蚊虫之类的早就吓得躲远了,主人家也必须日日打扫卫生,这样蛊虫才愿意居家长住。
“先生可愿与麻都饮酒赏月?”宾主落座后,麻都问道。
刘今墨淡淡道:“在下并无心情饮酒。”蛊毒最容易下入酒中,发作也快,刘金墨自然是要提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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