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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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谷仓里的干草着起了大火,迫使四个人撤到顶棚边缘,此刻雪片已像鹅毛般大,借着风势铺天盖地的降下,仓内烟火升腾起来,又被风雪压住,还威胁不到趴在墙围顶端的白旗等人,反倒暂时挡住了狼群的猛扑。

白旗身上沾染的狼血都冻住了,衣服也被撕开了几条口子,身体因寒冷变得麻木僵硬了,感觉不出自己身上有没有伤,正要低头察看,却见尖果要攀着木梯到屯谷仓下面去,赶紧将她拽了回来。风雪一阵紧似一阵,向站在身边的人大声喊叫,对方也完全听不到了,不过白旗知道尖果想做什么,那只小狗还留在屯谷仓里,这大火一起,必然难以幸免,但底下火势太大,冒死下去不但救不了那只小狗,连自己的命也得搭上。

尖果不想让那条小狗被活活烧死,白旗狠心阻拦,两个人一个拽一个挣,趴在夯土墙另一侧的陆军和小地主声嘶力竭地大声呼叫,可叫喊声都被暴风雪淹没了。正在这乱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就看那只老狐狸嘴里衔着小黑狗,顺着木梯冒烟突火逃上顶棚,身上的狐狸毛都被火烧着了。

白旗这四个人都看得呆了,根本不敢相信眼前所见。狐狸和狗本是天敌,狐狸连狗的气味都难以接受,但或许是这老狐狸的崽子不久前死了,母性的本能让它不忍心看小黑狗命丧火窟,又或许是要依靠众人抵御狼群,总之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拼命把小狗叼到了高处。

第22节:北大荒狼灾记(14)

漫天风雪之中,这只老狐狸和小黑狗,还有白旗小地主等四个人,伏在屯谷仓的夯土墙上,身后是烈火浓烟,周围是多得数不清的饿狼,四个人心里明白已经到穷途末路,都做好死的打算了,就在这么个时候,围困屯谷仓的狼群忽然一阵大乱,白旗等人在高处看下去,只见茫茫风雪中跑来一群野狗,当前一条大黑犬,正是此前跑走的乌兰,它身后是几只与它种类相似的巨犬,最大的跟驴差不多,再往后跟着百余条普通的野狗,闯进狼群里到处乱咬,由于是从下风方向迂回过来,群狼并未发现,等回过神来,已经有一大片狼被野狗咬死了,其余的纷纷龇出獠牙,扑上去同那些野狗厮咬在一处。

白旗等人在屯谷仓的高处借着火光,能看到这场突如其来的恶战,他们曾经听说过北大荒边缘的林海中,有成群出没的野狗,大多是以前猎人或牧民丢弃的狗,随着兵团开荒,这些野狗退进了森林深处,很少能再看到了,牧区的黑狗乌兰似乎与野狗的首领相识,它察觉到狼群逼近17号农场,明知自己抵挡不了,也无法及时搬来援兵,竟到林海深处找来了这群野狗,在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赶了回来。

为首那条巨犬猛如虎豹,身上被几头恶狼死死咬住了不撒嘴,身上鲜血淋漓,依然在狼群中纵横来去,每一口咬出,那锋利的牙刀就能切断一头恶狼的喉咙,那只不能行走的狈和群狼的首领也让它一口咬死了,直到身上的血流尽了才倒下。

狼群虽然凶恶,但一来猝不及防乱了阵脚,二来狈让那巨犬给咬死了,顷刻间死伤无数,其余的几百头饿狼吓破了胆,只得四散退去,眨眼间消失在了暴风雪中,野狗也几乎都死光了,这一场血战残酷至极,黑犬乌兰也与一头恶狼同归于尽,一狼一犬咬住对方至死也不肯放松,荒原上横七竖八的死狼死狗,这些尸体和鲜血很快就让雪片掩埋住了。风雪呼啸的北大荒17号农场里,只剩下四个人以及一只老狐狸一条小黑狗还活着,老狐狸身上的毛被烧掉了好大一片,它头也不回,拖着受伤的躯体消失在了茫茫风雪之中。

白旗等人死中得活,但冻得肢体麻木,勉强爬回地窝子,通过电台求援,直到三天后狂风暴雪有所减弱,边防军的骑兵才赶来接应,穿越国境而来的狼群终于被全部剿灭,这四个人里小地主伤得最重,腿部冻伤坏死,不得不做了截肢,好歹这条命是保住了。

西伯利亚平原上的狼群没有天敌,也许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相传蒙古有一种熊头虎躯的巨犬,可以屠灭狼群,其血统极为古老,最初也是生活在西伯利亚,不过几百年前在西伯利亚灭绝了,中国东北在五六十年代还能见到这样的巨犬,这些年也看不到了。记得有本《犬经》,曾详细记载了各种各样的犬

类,其总决为:白犬虎纹主富贵,若然臀白祸先招;浑身黑色全无白,凶邪远逐不相扰;眉黑身白是祸胎,主人破财家道衰;入门不久家大乱,耗散黄金万两财;白犬黄眉宜淡色,逢凶化吉无踪迹;若然两道黄眉现,诸吉不蹈祸自来;遍身白色尾头黄,定主兴隆大昌吉;此犬世间稀少有,兴家发迹入门庭;黄黑原来各异形,白前二足主人旺;黑身本是邪妖怪,黄犬生成家道宁;黄犬黄眉生喜色,白绒狮犬世间多;黑绒乌犬主人富,未审斑狮意如何。古代有《猫经》,也有《犬经》,《猫经》咱们就不提了,单说这本《犬经》里除记载了各种各样的犬类,还提到了有很多与狗相关的奇闻异事。

第23节:北大荒狼灾记(15)

犬类按体型大小分为三类,最大的称獒,中常的是犬,最小的才是狗,后来犬和狗逐渐被人们将称呼混淆了,这三大类里又各分无数品种,獒有獒王,犬有犬王,《犬经》有言:黄身白耳是犬王,能聚金珠万两财;舌上再加三点黑,出自灵山护佛门;此犬从来世间稀,风吹无泪更为奇;登山捕猎似虎狼,下海拎鱼胜蛋拿。

除了好犬,当然也有恶犬,其中有一种败主的妖狗,养之不吉,近之不祥,《犬经》里说:白狗黑眉身带纶,吉去凶来时不息;衣冠盗窃四乡井,变做主人奸主母。聊斋和包公案里都有“妖狗”的故事,情节也差不多。

《犬经》里最后一篇是“义犬”,不是指某种犬叫这个名字,而是收录了古往今来许多忠犬护家救主的传说,比如有一则救主狗:头似葫芦耳似铃,圆珠光亮迥无瑕;蜂腰乍背声如吼,尾若拖纶身若虾;此犬原来得为上,不比村庄守家门;曾随猎户荒郊外,但见狐骚获捉拿;某日登山临旷野,火烧林内起烈焰;主人睡卧半山坡,酒醉不知骨肉焦;此犬世间稀罕有,高声嘹亮喊喧哗;主人沉睡不知晓,四足不停爪乱扒;刨开土沟隔山火,泥浆水土并积砂;终身不惜艰辛力,搭救主人正是它。这是说有条猎犬随主人进山,主人喝醉了酣睡不醒,猎犬发现起了山火,招呼主人不起,此犬颇通灵性,在主人身边挖出一条隔火沟,救主美名流传天下。

再有一则申冤狗:绒毛斑犬尾如球,跟随主人去买油;路遇强徒刀砍死,尸骨埋在荒野丘;咬牙切齿含悲泪,为主申冤要报仇;跟到贼家方驻足,知其下落转回头;一路急走归家内,跪见主母泪双流;主母不明是何意,忙呼仆妇问因由;畜生何事泣悲涕,在我跟前乱磕头;抑或途中遇凶险,定是你主被人谋;狗带主母出家去,寻尸报官找贼门;清官勘问无差错,明正典刑斩贼头;遂料此犬天下少,究明主凶报冤仇。

《犬经》里此类记载非常多,关于犬的品种也很全面,几乎囊括了古代中

国所有的名犬,不过东北这种近似怪兽的巨犬,却在《犬经》里找不到半个

字,显然是来自异域,自古被荒原上的猎人视为“魔犬”。

第24节:表哥捡到的宝物(1)

三、表哥捡到的宝物

这次给大伙说说我家表哥的事,我这位表哥,小时候除了学习不好什么都好,长大了除了不会赚钱什么都会,先后捡到过几样稀奇古怪的东西,经历颇有些传奇色彩,说出来竟也抵得过一回评书。

表哥是我的远房亲戚,比我大十几岁,我们平时接触不多,逢年过节才偶尔走动。小时候我倒是常到他家玩,印象中表哥一直没找着合适的工作,从年轻时就待业,那时还叫“待业青年”,拿现在的词来说也算是“啃老族”,做梦都想发财。

据说我表舅妈生他的时候,曾梦见一个黑脸大汉,穿得破破烂烂,看模样似乎是个要饭的,那大汉手里端着破碗,莽莽撞撞地闯进门来,舅妈吃了一惊,随即从梦中醒转生下了这个孩子。不免疑心是前世欠了勾心债,如今有讨债之鬼上门投胎,可终究是亲生骨肉,因此仍是非常溺爱,跟我表舅老两口一辈子省吃俭用,把从牙缝儿里省下来的钱,都花在他身上了。

表哥家以前住在海光寺附近,现在海光寺家乐福那个路口,十字路口整天堵车,是数得着的CBD(车倍儿堵)地段。明清两朝时这地方属于南门外,不算城里,出了城门就是殿宇巍峨宝刹庄严的普陀寺,民间俗称“葡萄寺”,康熙爷御笔亲题给更名为“海光寺”,经历过好几百年的沧桑岁月。

如今再去,可见不着海光寺了,也只剩下个地名。清末海光寺的原址就没了,后来日军侵华,海光寺一带是天津驻军的中枢,盖了好几栋大楼,那建筑多少都带着点大唐遗风,大楼具体是什么用途我不清楚,似乎是宪兵队营房或军医院一类的设施,反正楼盖得很结实,地基也深。解放后经过数次改造和翻修,原貌至今还得以保留,到地下室还能看见日军留下的无电线屏蔽墙,以及储存弹药的防空洞。

1976年唐山大地震,这边也受了影响,那座大楼需要翻修。当时表哥还在上学,家里让他推着小车到工地上捡废砖头,留着用来盖小房。据他说施工的地方,挖开了一条很深的大沟,两边堆着很多翻上来的烂砖头,随手捡了不少。那会儿天气正热,出了满身的臭汗,无意中摸到一块大砖,冰凉冰凉的,抱了一阵觉得很舒服,身上的暑热消了大半,也没想太多,扔到车上之后就回家吃饭去了。夜晚屋里闷得难受,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想起那块特别凉的砖,于是拣出来放到床上搂着,拿他的话来形容,感觉像下火的天吃了冰镇西瓜一样,我表舅和表舅妈也觉得挺奇怪,所以这块砖头就一直放在屋里。

表舅经常吸烟,一天两包最便宜的劣质香烟,晚上连咳嗽带喘。有时贪图凉快,也把这块大砖头放到枕头底下垫着,转天醒来不能说咳嗽好了,但是痰却明显少多了,呼吸也觉畅快。逐渐想到是表哥捡来的砖头不太寻常,仔细端详那形状,也有几分古怪,还是表舅妈最先发现这块砖很像一样东西,吓得我表舅赶紧把砖头给扔了。

表哥捡到的砖头,我并没有见过,听他家里人的描述,这块砖头的大小,与寻常的窑砖接近,形状不太规则,一头厚一头窄,外部裹着很厚的灰浆,里面质地滑腻,除去泥污看那形状轮廓,很像是一只大手,厚的那端是断开的手腕,窄的那端则是合拢的手指。

表舅和表舅妈心里直犯嘀咕,哪是什么砖头,分明是石俑的手,带着股阴气,又是从地里挖出来的,没准是哪座大坟里陪葬的东西,积年累月放到死人旁边,这么晦气谁敢留在家里?所以让我表舅趁着天黑,远远地扔到卫津河里去了。

1976年大地震那会儿,“文化大革命”都没结束,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有什么古董之类的概念,看见了也当四旧,最主要的是不想惹麻烦。

直到很多年以后,得知这么一条消息。前清时英法联军打北京,屯兵在海光寺,当时寺庙还在。寺里有两件宝物,一个是千斤大铜钟,还有一个是康熙爷御赐供养的玉佛,打外邦进贡来的佛像,被视作镇寺之宝,许多年来香火极盛。寺里的和尚担心洋兵把玉佛抢走,狠下心将玉佛砸碎,埋到了地底下,从此就下落不明了。

第25节:表哥捡到的宝物(2)

海光寺一带没有古墓,表哥捡到的那只断手,很可能即是当年那尊玉佛的手。此后他从学校出来,先在糕点厂当学徒工,工作了没多长时间就不想干了,认为家里给找的工作不理想,又苦又累,工资也低,总有点自命不凡的感觉,奈何志大才疏,要文化没文化,要本钱没本钱,又没掌握任何技术,社会上那套东西却都学会了,整天指望着空手套白狼,最不愿意当工人,胳肢窝底下夹个包,假装到处谈业务。他每次提起这件事,便怪我表舅和舅妈没有眼光,如果把那东西留到现在,也不至于为了钱发愁,哪怕是留不住献给国家,你还能得个奖状光荣光荣,这可好,扔河里瞪眼看个水花。

表哥上的是技工学校,学钳工,80年代工人是相当不错的职业,工资铁杆庄稼似的按月发放,不迟到不旷工便有奖金,福利补贴之类的待遇也好,混够了岁数一退休,国家还管养老送终。

当时有句话评价厂子里的各个工种,说是“车钳铣没人比,铆电焊对付干,要翻砂就回家”,这话怎么讲呢?当工人最好的是干钳工、车工或铣工,钳工保全都是技术活,晃晃悠悠到处走,比较自在,而且那手艺荒废不了,什么时候都用得上;车工铣工则是整天守着车床铣床,耗时间却不用走脑子,有活就干没活也是随便歇着,在车间里看报纸打扑克喝茶,所以这三个工种最舒服,厂里的人都想做。

至于铆工焊工需要吃些辛苦,赶上有活了,工作量比旁人都大。电工同样是技术工种,居家过日子也不乏用武之地,哪家电表灯管坏了,免不了要麻烦懂电的师傅,所以电工很吃得开。不过以前的人们大多认为,带电就有危险,你虽然有防护措施绝缘手套什么的,可万里还有个一呢,万一哪天出了点差错,那就是要命的事。这不像别的活,胳膊碾进车床了大不了截肢,至少还能留下条命,电工一出事都是大事,因此电工也给列为二等了。

“要翻砂就回家”,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厂子里最苦最累的活就是翻砂,干这个工种还不如直接回家待着。我表哥学的钳工,初时本想混一辈子大锅饭,无奈家里没关系没路子,厂子不看专业,硬给安排了翻砂工。凑合干了几个月,差点没累吐血,实在吃不住那份辛苦,又托人转到了面粉厂。工作了也没多长时间,嫌那地方粉尘太大,容易得肺结核,索性蹲在家里当了待业青年。

那时有青年点,相当于小便利店,卖些杂货之类的商品,待业青年可以去那实习,但不算正式职工,什么时候找着工作了什么时候走人。表哥连青年点也不愿意去,怕被人笑话,把我表舅气得拿了铁锹追着他满街打。

我表舅妈担心表哥跟那些不三不四的社会小青年混,也是为了不让表舅整天跟他发脾气,便让他到乡下亲戚家帮农,等家里给找着合适工作再回来。

表哥到农村是投奔他大伯,夏天帮着守瓜田,晚上都住在野地间的瓜棚里。乡下人烟稀少,河网纵横,不过也没什么凶残的野兽和贼偷,夜里啃瓜的都是些小动物,比如獾、刺猬、鼬、狸、田鼠之类的。别看是些小家伙,却极不好对付,用毒下套时间长了就不管用了,最可恨的是到处乱啃,遇上一个瓜啃一口,一圈转下来会有很多瓜秧被啃断,你告诉它们偷着啃瓜犯法它们也听不懂,给吓唬跑了转头又溜回来,防得住东边防不住西边,十分让人头痛。

第26节:表哥捡到的宝物(3)

所以看瓜的人往往备下若干爆竹,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到瓜田里传来牙齿喀嚓的细微声响,就点个炮仗,远远地扔过去,砰的一响,那偷着啃瓜的小动物便给吓跑了。倘若没有鞭炮,则需握着猎叉跑过去驱赶,这是最折腾人的。

我听表哥讲这段经历的时候,脑海里每每都会浮现出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闰土,闰土提着猎叉,在月光下的瓜田里追逐某种小动物的身影,好像与表哥十分相似,不过我表哥在瓜田里的遭遇却和少年闰土大为不同。

表哥天生胆大,那年夏天,守看瓜田的时候,意外逮着只蛤蟆。两条腿的活人好找,三条腿的蛤蟆难寻,这蛤蟆就有三条腿,后面那条腿拖在当中,并不是掉了一条后腿,也不会蹦,只能爬。以往有个刘海戏金蟾的传说,那金蟾就有三条腿,俗传可招财聚宝,见了便有好事。

其实三条腿的蛤蟆并不是没有,人也不都是两条腿的,或许只是蛤蟆中的畸形而已,表哥又非物种学家,是不是蛤蟆尚且还说着。不过据表哥所言,他开始觉得好玩,就把蛤蟆养在瓜棚里,每天喂些虫子,倒也养得住。几天之后,发现三条腿的蛤蟆还有个怪异之处,每逢子午两个时辰,这蛤蟆就咕咕而叫,与电匣子里所报的时间一毫不差。平时怎么捅它也是一声不吭,如若整天都没动静,那就是要下雨了。问村里人村里人无不称奇,都说住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玩意儿。

表哥合计得挺好,打算等有车来村里拉瓜的时候,就搭车把蛤蟆带回家去,那时已经有经济意识了,知道这玩意儿没准能换钱,没想到当天夜里出事了。

那天晚上表哥还如往常一样守着瓜田,夜深月明之际,又听远处有小动物啃瓜的声音。他白天光顾着端详那只蛤蟆,忘了预备爆竹。没办法只好拿着手电和猎叉,先随手将蛤蟆压在瓦罐底下,然后骂骂咧咧地跑到瓜田深处去赶。离近了用手电筒照到一个小动物,是田鼠是猫鼬他也说不清楚,反正毛茸茸的,瞪着绿幽幽的两只小眼,根本不知道怕人,就在那跟手电光对视。

表哥拿叉子去打,那东西躲得机灵,嗖一下就蹿到田埂上去了,表哥在后边紧追。趁着月色明亮,追出好一段距离,就看它顺着田埂钻进了一个土窟窿,表哥当时是受扰心烦,想把那洞挖开来个斩草除根,弄死了落个清静,不料想土窟窿越挖越深,刨了半天还不见底,却隐隐约约瞅见深处似乎有道暗红色的光雾。

我表哥以为这地方有宝,不顾浑身是汗气喘吁吁,又使劲往下挖,据他描述,挖开那窟窿的一瞬间,看到里面密密麻麻,有上百双冒绿光的小眼睛,都是先前逃进去的那种小动物,什么东西多了也是吓人,吓得他两腿都软了,随即感到洞中有股黑烟冒出来,脸上如被铁锤击打,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顿时便躺到地上人事不省了。

天亮后表哥被村民发现,找来土郎中用了草药,他全身浮肿,高烧昏迷了好几天才恢复意识,跟别人说夜里的遭遇却没人信,听当地人说他先前看见窟窿里有暗红的雾,很可能是那小动物放出的臭气,会使人神志不清,此后看到的情形也许是被迷了,而表哥捉到的那只蛤蟆,由于被他随手压在瓦罐底下,醒来再去看早就死了多时,又赶上夏天酷热,都已经腐烂发臭了。

第27节:表哥捡到的宝物(4)

按说书的话来讲,到此为止,前两个宝物的故事就此结束,往下我再说说表哥捡到的第三个宝物,这次更为古怪,看着可能像小说,其实也是真人真事。

表哥从农村回来之后,一直没找到合适工作,一来二去变成了家里和社会上最让人瞧不起的待业青年,我表舅为他的事没少着急上火,但是表哥志气不小,国营工厂里的职业他根本看不上眼,当领导的野心他倒是没有,只是羡慕那些整天坐着火车往全国各地跑业务的人。

跑业务的业务员隔三差五经常出差,一来可以见见世面,二来那个年代没有淘宝网购这类事物,物流行业还很落后,如果谁往上海广州出趟差,便会有许多人托他捎东西,每件东西多收点钱,加起了就很可观了,虽然这种事被单位知道了有可能归为投机倒把,也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但好处更多,赚的都是活钱,总比拿死工资吃大锅饭强太多了。

表哥想归想,家里却没那么硬的路子,他到车间里当工人的门路,都是表舅求爷爷告奶奶,把好话说尽人情送到了,才勉强挤出来的名额,这小子还死活不愿意去,最后表舅没脾气了,告诉表哥说:“你不愿意去工厂上班也行,那就在家待业,但是咱这是普通劳动人民家庭,不养白吃饭不干活的少爷羔子,每月月头,你得给家里交一份伙食费。”

表哥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只要不到厂里上班,怎么着都行,他寻思自己不傻不蔫的,干点什么赚不来那几个钱?不过想着容易做着难,梦里有千条大道,醒来却处处碰壁,一点儿本钱没有,想当个体户也当不成。

那时邻居还有个小年轻的,外号叫“白糖”,年岁与表哥相仿,也是胡同里出了名的浑球,别看外号叫“白糖”,本人却特别不讲卫生,长得黑不溜秋,洗脸不洗脖的这么个主儿,同样不务正业。

白糖算是表哥身边头一号“狐朋狗友”,哥俩打从穿开裆裤那会儿就在一起玩,表哥蹲在家里当了待业青年,就想起白糖来了,原来这白糖喜欢看小人儿书,那时候家里条件不错,攒了几大箱子小人儿书,好多成套的,像什么《呼家将》《杨家将》《岳家将》《封神》《水浒》《三国》《西游》《聊斋》等等,这是传统题材,一套少则二十几本,多则四五十本,此外还有不少国外的名篇,更有反映抗日战争以及解放战争大兵团作战的《红日》《平原游击队》之类,单本的更是五花八门不计其数。

白糖这爱好大致等同与现在学生们喜欢看漫画,那个年代没有漫画,全是小人儿书,学名称为“连环画”,比如《丁丁历险记》,在国外是漫画,到国内就给做成了连环画,区别在于每页一幅图,都是一般大小。

我曾亲眼见过白糖收集的小人儿书,真有大开眼界的感觉,印象最深的是《洋葱头历险记》。白糖把这些小人儿书看得跟宝贝一样,舍不得让别人看,因为他跟我表哥关系铁,我才有机会看《洋葱头历险记》,回到学校跟同学们吹了好久。

第28节:表哥捡到的宝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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