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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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如意!林仲杰的脑子好像被什么东西抽了一下。在沈碧云那本又长又啰嗦的自传《淑女之家》里(谢天谢地,他花了三个晚上总算把它看完了)曾经提到过玉如意,那是沈碧云的第二任丈夫方国华的传家宝。

“你把他砸昏后,没去看那东西是什么吗?”

“我进去的时候,他好像正把那东西藏到衣服里去。我当时也没注意,他倒在箱子里后,我只关心他有没有死,我推了他两下,还试了下他的鼻息,他没呼吸了。”向兵颓丧地摇了摇头,“想不到,我这人干什么都不成功,杀人倒那么顺利。我当时没多想就用他的手在箱子的内侧写了‘不是向兵’四个字,然后我就走了。”

最初听说“不是向兵”这四个字出自向兵之手时,林仲杰先是觉得不可思议,继而觉得好笑。他不得不承认,这四字留言,虽然幼稚可笑,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但倒也不能说是个败招,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它迷惑了警方的视线。

林仲杰还不打算告诉他凶手另有其人,于是问道:“你跟苏志文说过些什么?”

“我的脚步声大概惊动了他,他回头看见是我,有些吃惊。我解释说我走错门了,他打断了我的话,说现在外面没人,你赶快走,不然被人看见就不好了。他还说,这里是这个家的禁地,只有得到老佛爷的允许才能进来。他说完话,就把头转了回去。我就是趁这机会用花瓶砸了他的后脑。”

“你说他很吃惊,他是怎么说的,我是指原话。”林仲杰想知道苏志文看见向兵时的第一反应,他觉得这意义重大。

“他的原话是……‘怎么是你?’”向兵皱起眉头想了想,又补充道,“‘向兵,怎么是你?’他的原话是这样的。”

“你们还说过什么?只说了这几句?”

“我……为了迷惑他,也跟他闲扯过几句。”向兵消沉地叹了口气,说道,“我说,那个箱子原来是你的,我下午还看见它在楼梯下面的小过道里。”

“他怎么说?”

“他说我眼睛挺尖的。我说我是搞旅游的,对旅行箱之类的东西比较注意。我说这箱子质量不好,应该是次货。他说,能用就行。然后,他就叫我出去。”

“你真的看见那个箱子在楼道底下吗?”

“那天下午我在走廊上掏手机打电话的时候,口袋里有个硬币滚到了楼道底下,我在那里看见了那个绿色旅行箱,但是它的外面用布和报纸包着。”

“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不奇怪,那里好像就是堆放杂物的。而且我也没看清那个箱子是新是旧。我不知道。”向兵冷漠地说。

“你说你是通过底楼走道的窗口看见苏志文进的储藏室?”

“是的。”

“他有没有提着这个箱子?”

“他没有。”向兵说。

那么就是另一个人把旅行箱推进了储藏室。如果在苏志文之前,没人进过储藏室,那么提箱子的人一定是在苏志文之后进入的。拖着箱子进入储藏室,苏志文不会看不见,箱子如果是在他的脚边,那说明两点,第一,他不仅知道拖箱子的人是谁,他们还是事先商量好的。第二,那个人当时就在现场,她躲在某个地方,目击了向兵对苏志文的袭击,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擀面杖插入了锁孔。她在那里,也许本来就是准备这么干的,但是向兵替她完成了第一步。

“向兵,怎么是你?”也许,苏志文和那个人一开始以为是别人,比如沈碧云。所以,她不得不躲起来,因为她没有理由在那里。

那么她有什么地方可躲呢?林仲杰觉得只有那两幅壁画背后可以藏人。按照体形来说,那个人符合这要求,按照时间点来看,也只有这一个人符合。但是,现在下结论似乎还太早,因为有很多东西还没完全联系起来。他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跟这个人商量好了一起去储藏室。毫无疑问,苏志文是准备用那个绿色旅行箱装点什么走,这不仅包括沈碧云让他拿的画,因为如果光是画,他不用带箱子,夹在腋下就能拿走。

试想,如果苏志文是要拿一件其他的东西,那这跟那个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她要参与其中?难道苏志文非要她的指引才能拿到那件东西吗?也许她有把钥匙,可以打开其中的一个箱子,而箱子里就放着苏志文想要的东西。既然如此,那证明箱子归她所有。但既然如此,她又怎么会甘心把这东西交给他?难道她想委托苏志文变卖?或者说,这其实是敲诈?……

“我只觉得有件事很奇怪。”林仲杰正在凝神思索,他的思路被向兵打断了。

“你说什么?”

“我觉得有件事很奇怪。”向兵说。

“什么事?”林仲杰最喜欢听奇怪的事。

“我的手机失而复得了。”向兵眼神涣散地说。

“怎么回事?具体说说。”林仲杰催促道。

“可能是因为太紧张,或者,嗯,拿手套的时候太慌张,我离开储藏室回到园子后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到。但是后来,等我洗完澡准备睡觉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它就在我的衣服口袋里。我可以肯定我离开储藏室的时候翻遍了所有的口袋,它肯定不在。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干的?”向兵用求助的眼神盯着林仲杰看。

那肯定是你太太曾雨杉帮你拿回来的,她在你之后进了储藏室,也只有她能把手机放回到你的衣服口袋里。林仲杰想,这大概就是10点过后,方琪再遇到曾雨杉时曾雨杉痛哭流涕的原因。

也许她当时并不知道向兵袭击了苏志文,只知道她的新婚丈夫偷偷溜进了储藏室。她认为他想偷东西,她为自己嫁了这么个猥琐的男人而难过,但她又不能明说,因为家人都不看好她的婚姻。但那时候她还只是普通的烦心,当她得知苏志文死在储藏室里之后,她对向兵的怀疑和厌恶进一步加深了,她没办法说自己在现场捡到过他的手机,因为那就证明她也去过储藏室。她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审问中把矛头引向他。她认为就是向兵杀死了苏志文。

林仲杰花了一个小时完成了对向兵的再次审讯,便立刻前往同华路45号。几分钟前,简东平给他打电话,神秘兮兮地说,他已经找到了苏志文一案的关键证人,请他务必立刻去一趟。

林仲杰知道简东平如果不是掌握了重要的证据,是不会轻易跟他联系的。所以,这一趟他非去不可。

“嗨,林叔叔。”一见面,简东平就热情地走上来跟他打招呼,跟过去一样,他看上去朝气蓬勃充满活力。今天他穿着件蓝色汗衫,下面配了条白色中裤,一个咖啡色尼龙包斜背在肩上。

“你要我见什么关键证人?”林仲杰开门见山地问道。

“小戈没跟您报告周谨的事吗?”简东平不答反问。

原来是那个失踪女人的事。林仲杰已经让手下的小郑对其作了基本的调查,到目前为止,基本可以肯定的是,周谨跟苏志文认识,两人曾通过两次电话,一次是5月7日傍晚,另一次是在3月份。根据判断,周谨的失踪可能跟苏志文之死有关,但具体有哪些关联,目前尚未查明。

“你说的那个女人应该叫周谨吧。她在5月7日5点多给苏志文去过一个电话,然后把两个箱子丢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人就失踪了。你说的关键证人就是她?”林仲杰斜睨着简东平问道。虽然无法肯定,但他一直觉得这个丢下箱子离奇失踪的女人应该早已遭遇不测了。自从看到她留下的箱子后,他就一直在等待她的尸体出现,难道……她还活着?这可真是个大突破!他诧异地回头看着简东平,禁不住停下了脚步。

“是的。她还活着。但只剩下半条命了!”简东平的口气不容置疑,他一边说,一边加快了脚步,“快走吧!林叔叔。我不敢破坏现场,所以没动她,我想这还是由你们来处理比较妥当。”

被简东平这么一说,林仲杰的心骤然紧缩起来。难道,她真的活着?!虽然他曾经亲临过无数凶案现场,但是预料中的尸体忽然变成活人的情况并不多见。法医固然能让死尸开口说话,但一个活人显然能比死尸说的多得多。他为这个年轻姑娘的“死而复生”由衷地感到高兴。但是……只剩下半条命是什么意思?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开口说话?她的身体器官还能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吗?如果能维持,还能维持多久?想到这里,他禁不住加快了脚步。

几分钟后,简东平把他带到一幢旧楼前停下。林仲杰看见灰色的砖墙上,有个画着红圈的大字——“拆”。

“她就在二楼03室。您上去吧,我在下面等着。”简东平识趣地说。

林仲杰向他点了点头,走了上去。

不一会儿,他就来到03室门口,房门虚掩着。按照进入现场的规定,他戴上手套,套完鞋套才推门进去。

这是一套只有一间卧室的旧式公房。厨房、卫生间和卧室呈直线分布,他顺着阴暗的走道径直向房间走去。屋子里黑魆魆的,散发着一股刺鼻的尿臊味。一进卧室,他就看见床上躺着一个裸体女人。她的双手双脚被捆绑在床栏上,身上搭着条薄薄的毯子,屁股下面则垫着成人纸尿裤,上面有一片黄色的污渍,她的枕头边还放着一个婴儿用的水壶,吸管正对着她的嘴。难道这就是周谨?林仲杰走到床边,发现她双目紧闭,对他的进入没有任何反应。

他摸了摸她的额头,发现她的身子还是热的,又试了试她的鼻息,不错,还有呼吸,只是比较微弱。他没仔细看过周谨的照片,但是不管她是谁,事不宜迟,赶紧叫救护车!他迅速掏出手机,拨通了120。

10分钟后,救护车呼啸而去,拉走了奄奄一息的周谨。望着远去的救护车,林仲杰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不是周谨那张惨白消瘦的脸和鸡爪般瘦的手,而是垫在她手腕上被捆位置下面的棉布,凶手这么做也许是为了模糊捆绑的痕迹

在楼下,他碰到了正等着他的简东平。

“她为什么不叫?”他问道,她的嘴里并没有塞任何填充物。

“开始肯定是没让她叫,后来她是叫不动了。”简东平指指自己的头,说,“我看到她头上有个伤疤。凶手肯定是先袭击了她,然后把她绑在了床上,可能还给她吃过安眠药,床边的垃圾桶里有个装安眠药的空药瓶。”

周谨头上的伤疤和垃圾桶里的空药瓶,林仲杰都注意到了,但是有一点他不明白。

“凶手为什么不杀她?”林仲杰问道。

“现在是夏天,如果杀了她,尸体很容易被发现,对她来说,杀人容易,但处理尸体却很难。因为她既没体力,又没技巧。所以她在等一个好的时机。”

“好的时机?”

“因为要拆迁,这幢楼里的很多居民都已经搬走了,但是二楼03室隔壁的居民要在这个星期搬走,这是我刚刚打听到的。”简东平指指这幢楼外墙面上的那个鲜明的红色“拆”字,“所以,我想她是想等隔壁邻居搬走后再杀周谨,这样杀完人后,她就可以把尸体移到隔壁,然后一走了之。”

“把尸体移到隔壁去?”林仲杰可不觉得这是处理尸体的好办法。

“林叔叔,在你来之前,我把这栋楼上上下下都看了一遍,发现大部分人搬走后,房子都没锁门,因为他们把锁拆了一起带走了。三楼和四楼就有没锁的空房子,但是以她的体力只能把尸体搬到隔壁,搬不上楼。所以她在等邻居搬家。”简东平笑笑说,“夜深人静的时候,做这事并不难。她可以提着周谨的手臂拖过去,一会儿就完成了。”

“但尸体终究还是要被发现的,而且还是那么近。”

“所以她并没有用暴力杀死周谨。她的方法是,不给她吃饭,活活把她饿死。我查过了,房间里没留下食物残渣,她肯定一开始就只给她吃很少的东西,这几天根本就没给她吃饭。她这么做,一方面,可以让周谨逐渐丧失抵抗能力。另一方面,如果周谨是被饿死的,没穿衣服或衣衫褴褛地躺在一间即将被拆迁的空房子里,她很可能会被警方当做走投无路的流浪汉来处理。您注意到了吗,周谨手脚被捆的位置下面垫了棉布,这样,捆绑的痕迹就会相对模糊一点,至少凶手是这么想的。”

那倒也是,林仲杰想,目前来本市讨生活的外地人很多,因找不到工作或遭遇别的挫折,最后沦为乞丐,穷途末路甚至横死街头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这房子应该是租的吧,如果房主接触过凶手……”

“这房子是周谨租的。”简东平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的话,接着又补充了一句,“苏志文经常到这儿来跟周谨约会。”

林仲杰记得方晓曦曾经说,苏志文每周二下午都会外出,难道他是到这儿来跟周谨约会?

“你怎么知道?”林仲杰禁不住问道。

“如果不是周谨租的,我就不可能根据周谨的口诀找到这里。”简东平没有给林仲杰思考的余地就说了下去,“还记得向兵的口供吗?他在辛程路上曾经遇到过苏志文,苏志文当时拿着一张纸条茫然失措,不知道该怎么走。”

“什么‘左拐三,右拐四’的……”林仲杰还记得这个细节。

“这条口诀是周谨给苏志文的。”简东平说。

“你怎么知道?”

“我在周谨的自传体小说里找到了这句口诀的全文,全文是‘左拐三,右拐四,一瓶七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在多年前,她曾经跟苏志文说过这个口決。当时苏志文在她所就读的中学附近向她问路,他们就是这样认识的。”简东平看了林仲杰一眼,仿佛在等林仲杰提问。

“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吗?”

“是的,他们6年前就认识了。”简东平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作停留,他很快把话题转向了他想说的部分,“我最后一次看到周谨,是在辛程路45号,这与向兵碰到苏志文的地点不谋而合。当年周谨曾按照这个口诀把苏志文从她所就读的中学门口带到同庆路他想去的地方。于是我就按照我在周谨家乡找到的路线摸索着走了一遍。”

原来这小子去过周谨的家乡了,真没想到!

简东平没注意林仲杰脸上惊讶的表情,他接着说:“所谓左拐三,就是往左转三个小路口。右拐四,自然就是左拐之后再向右拐四个弯。口诀的关键是后面两句,一瓶七喜外加两包红双喜。一瓶七喜,在她家乡的那条路上,其实是个卖伞的小铺子,因为老板叫王七喜,所以叫七喜伞铺。而两包红双喜,指的可不是烟店,而是一个有红包卖的小店,红包上不都有两个‘喜’字吗?我从辛程路45号走来,不仅找到了伞铺,还找到了卖红包的小店。看,两包红双喜,就是这里!”简东平朝旧楼旁边一指,林仲杰发现那是个小小的烟杂店,玻璃柜台里放了很多小小的红包。

“她怎么会想到从辛程路起头设计这条路线?就算苏志文知道口诀的意思,他也顶多只能找到这家店。他怎么找上楼去的?”林仲杰觉得这口诀根本没办法让苏志文找到二楼的那个房间。

“因为辛程路跟大同路交界,其实辛程路离沈家别墅的直线距离不远。周谨知道苏志文是个路盲,她不想让他走太远,所以才从辛程路起头的。我怀疑苏志文根本没办法找到,他后来肯定是打电话让周谨来接他的。”简东平笑着说,“周谨肯定也不指望他能凭借口诀找到真正的地址。她这么做只是想唤醒苏志文的记忆,因为他们已经很多年没见面了。我以后把周谨的小说给您看,您就明白他们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了。”

林仲杰对看小说可没兴趣,他等着简东平继续发表他的高见。果然,简东平见他不说话,便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所以,很明显,房子是周谨租的,凶手是被周谨约来的。您也许会问,为什么房主对这些事一无所知。(林仲杰想,我可没想问这问题)租房子一般开始就得付清几个月的房租,如果周谨事先多付了房租,那房主自然不会找上门来。假如租期到了,凶手代表周谨要求延期一个月,那房主好像也没道理拒绝吧。另外,他们续约,不见面也能完成,凶手只要把钱打到对方的账户就行了。反正对于凶手来说,要不要对方的收条都无所谓。”简东平停顿了一下,见林仲杰没有反驳的意思,便道,“凶手处理完尸体后会很自然地搬走,这里的人本来就少,如果她故意把尸体拉到里屋,就不会很快被发现。等尸体最终被发现说不定已经是好多天以后的事了,到那时,谁也不会怀疑到她。因为这幢楼里搬走的又不是只有她一个。”简东平说到这里深深叹了口气,“我很高兴,我及时找到了周谨。”

“照你这么说,她每天都会来这里?”

“不是每天,至少也是经常。她肯定被人看到过,但就像那时候的雨花石公寓一样(详见《暮眼蝶》,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住在同一幢楼里的人,并不一定关心邻居是谁,也不见得会记住这个人的长相。再说……”简东平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递给林仲杰,“这是我在厕所找到的,上面有篇文章说的是警方在待拆迁的空房子里找到一具尸体,后来经证实死者是个饿死的流浪汉。凶手一定是看到这则报道受到了启发。”

林仲杰接过报纸,狠狠瞪了简东平一眼,心里骂道,你这臭小子,还在口袋里藏证据,干吗不早说?简东平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林仲杰看了一眼那篇豆腐块文章后,便把报纸塞进了口袋。

“您看过周谨行李里的《淑女之家》了吧?”简东平见他不说话,问道。

“看了。”

“周谨在书里留下了很多标记。你应该也注意到了吧,有何感想?”

“老实说,我还没来得及思考这件事。”林仲杰拍拍简东平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东平,警察应该寻找的是最直接的证据,而不是猜字谜。你要明白,一旦我们用铁的证据抓到了人,罪犯自然会老老实实把来龙去脉都说出来的,这不是比看书找证据省力得多?何况,我看她也不是个意志坚定的人。”

“我明白。”简东平点点头,忽然抬头盯住了他的眼睛,“林叔叔,您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我还在等一个关键证据。”林仲杰说到这儿,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他连忙接通了电话。

凌戈穿着新凉鞋啪嗒啪嗒大摇大摆地上了楼梯,今天她觉得特别安心,因为她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走进每个房间寻找证据,而不必担心被人发现了。沈老太太全力支持她,给了她每个房间的钥匙,又支走了所有的人,这可比晚上偷偷摸摸潜入别人的房间安全多了。

她一边走路,一边还不忘低头看看自己的新凉鞋,真漂亮啊,衬得她的脚都变漂亮了,要不是旧凉鞋被简东平扔进了垃圾箱,她还舍不得那么快穿它呢。她想,如果以后在公共汽车上有人踩到她,她很可能会控制不住朝那人大吼:“你可以踩我的脚,但是不能踩我的鞋!”1580元的鞋啊,实在太奢侈,太奢侈了!不过,从这件事上,她至少看出了一点,他心里肯定是有她的,要不然怎么会花那么多钱给她买鞋?以前的那个男朋友,买个奶油面包都会跟她嘀嘀咕咕的,最后她只好把钱还给他了。所以,他心里肯定有她,只是预备夫妻这个提议实在太离谱!他怎么想得出来?!

她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已经走到了雨杉的房门口,她掏出钥匙插入锁孔,开门进去。房间里静悄悄的,她快步走到雨杉的床头柜前,拉开抽屉,那把雨伞还在,那是一把非常普通的折叠伞。她拿起雨伞走出了雨杉的房间。

就在她回到走廊,锁上雨杉房门的一刹那,她耳边隐约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很小,她不清楚那是什么声音,但是她的心却跟着跳了一下,她不安地停下所有的动作,站在原地屏息倾听。到底是什么声音?难道有人回来了?不会啊,今天所有人都有事出去了。

她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没再听到那声音,她仍不放心,蹑手蹑脚地走到楼梯边往下看。楼下悄无声息,一个人影也没有,她这才不太自信地拍拍自己的胸脯,对自己说,别怕别怕,一切正常,刚刚的那个小声音肯定是错觉,要不就是风吹落了什么东西。

她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走到了那个人的房间门口,脑子里却还在想着刚刚的那个小声音,到底是什么声音?她将钥匙插入锁孔,咔嗒一声,门开了。

这是她第一次进入这个人的房间,第一印象是,不够整洁,东西太多。她的雨伞会放在哪里呢?抽屉里?凌戈走到化妆台前,拉开了抽屉,里面有化妆品、电视报、指甲钳、小零碎,但没有雨伞……真奇怪,那到底是什么声音呢?好像还挺熟悉的……

“她居然配了一套钥匙?”这回轮到简东平吃惊了,他完全没料到,方琪的书是被凶手放回到储藏室里去的。想想也对,凶手是最后一个接触储藏室钥匙的人,以她的个性,她肯定会另配一套钥匙。

“人是很贪心的,有掌握钥匙的机会,她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在全市撒网,终于找到了那个给她配钥匙的人,给对方认照片,结果证实就是她。”林仲杰略显得意地说。

简东平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最直接的证据了。

“可是她既然回过储藏室,为什么不拿走那根擀面杖?”简东平问道。

“因为如果拿走了它,就不太像谋杀了,她刻意把现场伪装成盗窃的模样,就是想栽赃给曾雨杉。再说,曾雨杉5月6日下午在沈家,也有机会偷擀面杖。其实方琪也有机会拿到那根擀面杖。这个家几乎人人都有机会,连沈碧云也不例外,所以拿走不拿走根本无所谓。”

这倒也是。

“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抓她?”简东平问道。

“刚刚已经派人去找她了,但她不在,好像是回家了。我现在就准备去沈家跟我们的人碰头,送我一程吧,小子!”林仲杰现在的心情似乎很好。

但他的话却让简东平浑身一震。

“你说什么?!她回家了?”他大声问道。

“是,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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