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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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接触之后他很快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就南辕北辙。凌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简东平却特别爱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简东平还发现,凌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劲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常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简东平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凌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你又怎么啦?”他懒洋洋地问道。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地盯着简东平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凌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简东平静静地等着。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简东平心里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只要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简东平就会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了过去。到现场后,我们先检查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聊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怎么个惨法?”
“她老公虐待她,把她打得遍体鳞伤,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那个臭男人还用烟头烫她,全身都是,连乳房和别的那些很敏感的地方都烫了,这个畜生!”凌戈愤怒地一捶桌子,把旁边那桌的人吓了一跳。
“哦,那你做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凌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没忘记添上一句,“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她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简东平招手叫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简东平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服务员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简东平说:“请稍等。”接着,服务员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简东平看着凌戈心道。
果然,凌戈的口气缓和了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一会儿去哪儿?”
“我要去找个人。”简东平说。
“谁?”
“周谨,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专栏撰稿人。”
“《我的小旅店游记》?她写得很好,你干吗特意要去找她?你们不是一直在网上联系的吗?”她好奇地问。
“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我想去她家看看。”简东平的脑海里闪过周谨最后留给他的印象:大雨中,她穿着褐色西装,脸上粘着小胡子,声音微微发抖,奔进辛程路深不见底的小巷子……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
自从上次在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通,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地等到封版的最后一天,终于没办法,只能临时撤下她的专栏,上了一则小广告充版面。做报刊的最怕临时缺稿了,他为周谨的不负责任、言而无信而恼火。但一个月过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了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于是,他终于从抽屉里翻出她以前留给他的地址,决定亲自去她家看一看。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凌戈嘟着嘴说。
简东平看看凌戈,心里觉得好笑,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发展,但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他们两个大概都是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简东平笑道。
简东平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周谨给他留下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简东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地点驱车前往,至少需要一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凌戈觉得简东平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抽烟、不喝酒,这让他的外表显得很干净,虽然他算不上美男子,但凌戈觉得,干净实在比高大英俊重要得多。不抽烟的人,身上自然不会有烟味,也不会动不动就咳痰。
他们第一次见面,简东平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穿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见过;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犷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有一只白金戒指,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没有长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才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她没想到,作为本市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主任编辑和记者,每月收入接近万元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变成了失望,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这个节目是希望观众踊跃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凌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她的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
她推推身边的简东平。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他的回答让她吃惊。
“每个月挣那么多钱,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一生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50个孩子,有40个得了白血病,10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救还是不救?想救的话,救得了吗,得花掉多少社会资源?这不是纯粹给社会带来负担吗?所以我不支持这种捐款,她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纵欲承担后果。”他冷冰冰地说。
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似乎颇有道理,虽然他最后还是把钱包交给她叫她随便拿,但他冷冰冰的回答还是让她心寒。她不想跟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相伴终身,所以后来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意思。
“对不起,简东平,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们两个谈恋爱不合适。”她认真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道:“我也正有此意。好吧,既然以后当普通朋友,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来,小凌,我们像兄弟一样亲热一下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给她来了个紧紧的拥抱,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你干什么!简东平!你,你想袭警是不是?!小心我……”当时她气得脸都红了,一时竟想拔枪,却不料发现平时插枪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这时才忽然想到今天出门时,把枪放在桌上就走了,怪不得今天一天都觉得哪里不对劲呢!她正在心里骂自己粗心大意,就听到简东平在那里跟她说话。
“抱歉,我跟朋友之间向来亲密无间,尤其是异性朋友,哈哈哈。我还以为每个警察都会武功呢。”说完,他瞟一眼她平时插枪的地方,便幸灾乐祸地笑着离去。
当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真是恨得牙痒痒。但从那以后,他们才算真的熟悉起来。他隔三差五地来找她,他们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一起外出,有时候他也求她办点事。在不知不觉中,凌戈觉得他们两个真的成了好朋友,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她觉得这种感觉挺舒服。
“金升路254号,我都没听说过这条路,大概是在郊区吧,她怎么住那么远?”在车上,她问简东平。
“不清楚。”
“她是本地人吗?”
“不是,她自己说她是广东人,但我听她的口音好像是福建的。”
“你跟她接触也不多吧?”凌戈好奇地问道。
“不多。”
“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很有女人味。”简东平笑着说。
“你笑什么?”凌戈觉得他笑得很坏。
“她第一次来杂志社见我,打扮得像什么你知道吗?”简东平回头看了她一眼。
“像什么?”
“好像《胭脂扣》里的梅艳芳,我差点要说粤语片对白了。”简东平忽然问她一句,“你看过《胭脂扣》吗?”
“你当我是土包子吗?我怎么会连梅艳芳和张国荣的《胭脂扣》都没看过?!”因为她家至今没有DVD机,简东平时不时拿这事来刺她,凌戈很恼火,但想到当时简东平跟周谨见面的情景又不禁笑出来,“她穿旗袍?那也太夸张了吧。那时候是几月份?”
“是二月底,她在旗袍外面套了件裘皮大衣,当然是假裘皮。”简东平说。
凌戈忽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只新的白色运动表,就冲那别致的造型,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这家伙为了追求这种不张扬的时髦,果然是花钱如流水,真是对他无话可说。
“你一共见过她几次啊?”她别过头去,尽量不去想他这令人惋惜的生活陋习。
“两次,不对,如果算上最后一次应该是三次。”
“她每次都穿得那么怪吗?”
“第二次很正常,不过有点土,夹克衫牛仔裤,跟你来相亲时差不多。”他又不动声色地讽刺了她一句。
“我很土吗?”她气呼呼地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他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我见过穿得最土的美女。”
“美女”二字让她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
“她那天也是来杂志社见你?”她问道。
“NO,我在马路上碰见她,她说要去百盛买东西,于是我就送了她一程。”
“她漂亮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也许只能算是五官端正吧。”简东平直视着前方说,“你要知道,凌戈,‘美女’这个称号我不是随便给人的,这需要综合很多因素,长相、身高、气质、修养、谈吐等等,我觉得她的气质稍微差了点。你懂我的意思吗?”
“嗯,我懂。”她道。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懂个屁!但是他没说出来。他是个文雅的人,粗话只用眼神表达。
“那她说话正常吗?”她不理他,继续问道。
“很正常,只是说话时喜欢跟对方有身体接触,喜欢向男人撒娇。我觉得这只是她的习惯,不是真想做什么。”简东平平淡地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就是说,她跟你说话的时候,跟你有身体接触?还向你撒娇?是男人当然求之不得,乐开怀喽。凌戈想到这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想不到他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表情,立刻笑起来。
“你又笑什么?”
他没回答她,却道:“凌戈,帮我个忙如何?”
“什么事?”每当他求她做事时,声音总会变得很低沉,好像他面前突然多了个麦克风,而他本人一瞬间从一个流行歌手变成了个男低音歌唱家,使她不由得注意听。
“帮我查一查周谨的档案资料和我最后一次见到她之前的三天,尤其是最后一天下午5点至7点之间的电话记录,我要知道她最后那段时间跟谁联络过。”
“电话记录没问题,只是档案的话,你现在连她是什么地方的人都不清楚,我怎么查啊?她的名字又那么普通,范围也太大了,再说我也不是档案室的人,我还得求人呢!”
“就查广东汕头和福建南屏两个地方就行了,我猜她是福建人,我曾经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有些与生俱来的语言特点是改不了的。”
他郑重其事的态度让她打消了想调侃他的念头。她隐隐觉得他这么关心周谨未必是因为他对她有意思,而是另有原因。
“那好吧,我试试。”凌戈说。
根据地图的指示,简东平驱车越江又开了将近45分钟,才终于到达冷僻荒凉、两边长满杂草的金升路。
令简东平惊讶的是,这条路从头开到尾都是一片荒地,而且不到5分钟就开到了头。
“不对头啊,简东平。金升路就这一段吗?你会不会记错了?”凌戈四下张望,“是不是你的旗袍小姐给了你个假地址?”
简东平不说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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