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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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麦晴决定实话实说。

“这个人不仅窃听了你的电话,还弄到了你的通讯录,袭击你朋友的方式也很干净利落,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所以我认为这个人应该是老手,他的反侦察能力很强,如果不是有前科,就是很了解警方的破案程序,其次,这个人应该跟你很熟悉,可能就是你身边的人,比如你的邻居、朋友、家人,或者你的同事,不然他怎么能窃听到你的电话,又弄到你的通讯录?而且我想,他的工作时间一定比较自由,不然没可能随时跟踪你的朋友,或者随时监视你。我想来想去,你身边只有一种人符合罪犯的特征。”

“哪一种?”

“警察。”

张元安若有所思地望着她,没有说话。

“跟你约会的女性都遭到了袭击,但没有一个遭受重伤或死亡,这说明,他的目的只是威胁或警告。你和他一定有共同认识的人。也许他很喜欢你过去的某个女朋友,所以这个人可能是你的情敌……”麦晴没再说下去,服务员正好送来她的印度酸奶。

张元安看着她喝下一大口酸奶。

“味道怎么样?”

“跟超市的酸奶没什么不同。”

张元安又指着她面前那盘红艳艳的咖喱牛肉问道:“你觉得这个怎么样?这可是这家店的招牌菜,也是这里最贵的一道菜。”

“名不副实。”

“很难吃?

“至少不能算好吃。”她老实回答。

张元安笑了起来。

“麦晴,我请过那么多人吃饭,只有两个人说我点的菜不好吃。一个是你,另一个是我的小外甥女,她才5岁。”

你是在说我幼稚吗?麦晴想,其实我只是懒而已,我懒得说谎,懒得费心思讨好别人,我就是懒,随便你怎么想。

“麦晴,现在要想找到一个像你这么老实的人真的很难,其实这就是我今天找你来的原因。你刚刚分析得不错,这些事的确跟我过去的女朋友有关。——先给你来杯别的饮料怎么样?”张元安把那杯酸奶放到了一边,又给她叫来一杯冰镇可乐。

可乐的味道果然比酸奶爽口多了,张元安看着她喝了几大口,又旁若无人地打了一个嗝,才心满意足地说下去。

“我过去的女朋友叫王显云。她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从大二开始恋爱,本来打算毕业后就结婚的,可是在大学毕业前,她突然失踪了。”

“失踪?”

“对。而且她的失踪非常奇怪。我记得那是四月份,她告诉我,她的父母去加拿大给她哥哥看孩子了,大概要两个月后才回来,那时候我们正好放春假,于是,我就打算去她在F县农村的家玩几天。本来只有我们两个,但是临行前,她的好朋友齐红也要去,齐红和她的男朋友朱子强也是我们的同学,我当然不好反对,后来,朱子强又拉上了他的一个中学同学,那人叫罗明,是S市戏剧学院的学生,长得很帅,他也带了一个女朋友,那个女人你或许认识,她叫沈一菲。”

“沈一菲?”她大吃一惊,“我昨天还在电视里看见她。”

沈一菲是S市电视台一档时尚节目的女主播,出镜率很高。

“对,就是她,当时她还只是个小丫头,看上去没比你强多少。”

怪了,干吗拿我跟她比!她白了他一眼,心想,人家是光彩照人的演员,而我只是一头为国家拼命的母牛。

张元安没在意她的反应,继续说道:“当时,王显云家就我们六个人。本来朱子强和罗明他们四个说好住两天就回去的,可是,就在他们准备出发的那天下午,下起了大雨,他们跑到山下的车站上,准备搭乘公共汽车回市区,可足足等了30分钟,汽车都没到,后来才知道,那一班车在半路上遇到了车祸,来不了了,而下一班车,至少得再等一个小时,因为那场车祸阻断了交通。朱子强和罗明都不愿意等,于是,他们就只能又回到了显云家。事情就发生在那天晚上。他们是四点左右回来的,我们五点开始吃晚饭,7点左右晚饭结束,接着,显云和齐红负责收拾碗筷,我跟罗明、朱子强、沈一菲四个人在他们一楼的一个房间搓麻将。等我们打完牌差不多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们都有点累,于是就各自回房休息。我以为显云会在房间里等我,可是,她不在那里,我跑到楼下的厨房去找她,在下楼的时候碰见了朱子强,他问我有没有看见齐红。”

“就是跟你的女朋友一起洗碗的那个。”

“对,就是她。我们一开始以为她一定是跟显云在一起,可是厨房里只有显云一个人。显云说,齐红本来跟她一起在二楼的房间聊天,9点左右,齐红突然说她肚子疼想上厕所,二楼也有厕所,可显云听到齐红急匆匆奔下了楼,还听到打开大门的声音,当时她也没多想,就自己看电视了。”

“当时外面还在下雨吗?”麦晴问道。

“在下雨。我们根据显云的说法跑出门去找齐红,可根本连个人影都没看到。在山下边,离显云家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有家小旅馆,如果齐红想到公路上去搭车,那家旅馆的老板一定能看见,但他告诉我们,那天晚上,他没看见过任何人从山里走出来。我们没办法,只好回到显云家,又把整个房子里里外外翻了一遍,当然还是没找到,齐红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你们有没有报警?”麦晴问。

“报了。显云家没有电话,最近的警署离她家也有四、五公里,后来是我和朱子强两人步行到那家小旅馆打的电话。可最奇怪的事是,等我和朱子强回来后,发现显云也不见了。”

“啊?”

“我和朱子强回到家后,我就直接去找显云,我想在警察到之前单独跟她谈谈,齐红失踪前,是跟她在一起的,我总觉得,她有可能是忽略了某些细节,当然也不排除她隐瞒了一些事。可是——她不见了。罗明告诉我,我和朱子强走后,显云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急着出门来找我们,可我们根本没碰到她,直到第二天早上,她都没出现。我跟朱子强两个人在她家里待了三天,也没等到她,她跟齐红一样,就这样失踪了。”

麦晴觉得事情是够怪的。

“也就是说,那天晚上,失踪了两个人。”

“对。”

“那后来呢?”

“齐红没再回来,显云的失踪案也没有任何进展,直到三个月前……”

“三个月前?”

“我在电影院碰到了显云。”

什么!我本来以为她已经一命呜呼了呢,麦晴心道。

“可是。她说她不是王显云。”

“你认错人了?”

“她是这么说的,可是我叫她名字的时候,她的反应告诉我,我没认错。而且,我还记得她的声音。”

“她是一个人吗?”

“不,她身边带着个五、六岁的小孩。”

“是她的孩子?”

“看起来是。”张元安茫然地望着前方,“我可以肯定就是她。有些小动作是一辈子都改不了的。我记得过去,她每次特别高兴的时候,都会抓头发,就像这样,”张元安抓了下自己的头发作示范,“我看见她陪那个小孩在小卖部前买爆米花,小孩不知道说了什么,她很高兴,她就这样抓了下头发,所以我一下就认出了她。我叫了她的名字,她也立刻回头朝我看过来,从她看我的眼光,我知道她也一下子就认出了我,只不过,她很快就作了掩饰。”

麦晴觉得张元安的故事越来越好玩了。

“她看上去怎么样?我是说穿着打扮什么的。”她知道外在的东西有时候很说明问题。

“好像混得不错,衣服很高级。”

餐桌上出现短暂的沉默。

“你想听听我的看法吗?”隔了一会儿,麦晴道。

“请说。”

“两个人同时失踪,若干年后,一个没有音讯,一个却出现了,而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既没有用她过去的身份,也没有回自己的家,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她当年杀了另一个,然后逃走了。”

“杀人!”张元安叫道。

“开玩笑,你居然会没想到?”麦晴也吃了一惊。

张元安避开了她的目光。“我一直以为……她才是被害人。如果你跟我一样,认识她们两个,你一定会跟我想法相同。其实……齐红比她更像个凶手。”

“可是这个齐红没有回来……这事过去多少年了?”

“16年。”

“16年。”麦晴加重了语气。

张元安没有说话。

“明摆着齐红的失踪跟她有密切关系。齐红失踪前,身边只有她一个,她说她们两个在二楼聊天,可你们中有谁看见?这根本就是她一个人的说辞。”麦晴用小汤匙轻轻敲击桌面,她没想到张元安在这件事上会如此感情用事,“她一定是在厨房跟齐红一起料理餐桌的时候,把她杀了的。然后,她将齐红的尸体拖到她家附近某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那是她家,照你的说法那是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而她肯定对那里的地形了如指掌,想找个地方藏尸体还不容易?她还能估算出这些事会花多少时间,也许还排练过,所以等她处理完尸体,再回到厨房清理现场时,你们仍在打牌。”张元安似乎想反驳,麦晴立刻说了下去,“你别忘了,你跟朱子强去找她的时候,她就在厨房里。请问她当时在干吗?”

“她……她在擦地板。”张元安的声音低了下来。

“夜里十一点钟还在厨房擦地板总得有个理由吧?你们吃饭的时候把地板弄脏了?还是地板本来就很油腻?退一万步,就算地板真的很脏,有什么理由非要半夜三更去擦?第二天不能擦吗?”

张元安笑了笑,“呵呵,我明白你的意思,地板既不脏,也不油。但是,如果你看见她的人,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不相信她会行凶了?”

麦晴很好奇。“难道她像林黛玉一样弱不禁风?”

张元安没说话,从口袋里掏出票夹,翻出一张照片递给她。

照片很旧,已经泛出了白花,但麦晴还是立刻就认出照片中的男人是年轻时代的张元安。那时候的他看上去只不过20出头,穿着白汗衫牛仔裤,肩上背着双肩包,看上去十分阳光,而他身边的女孩则是个标致的美人,身着一件白色镶红边的T恤,体态婀娜,明眸皓齿,一头乌黑的长发垂在一边胸前。

“怎么样?”张元安问道。

“很漂亮。”

张元安皱了下眉,道:“漂亮?还好吧。”

“拜托,她这样还不够漂亮?”麦晴愕然地看着他,心想,你拿照片给我看,不就是为了告诉我你大学时代就是个美女杀手吗?而且如果不漂亮,你会留着这张陈年旧照片吗?

张元安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他扬了扬眉毛,颇为自得地说:“我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很多很多。我保留这张照片也不是为了缅怀我跟她的过去,而是为了找到她。”

妈的,是吗?麦晴斜睨了他一眼。

“我让你看这张照片,不是为了让你看她的长相,请看她的脚。”

麦晴把目光重新移到照片上。她的脚,她的脚……蓦然,她觉得好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王显云脚上的鞋竟然有高低,左脚的鞋底比右脚几乎高出一倍。

“她是……”麦晴把“瘸子”两个字硬生生地吞了下去。

张元安点了点头。

“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会爱上她吗?”

“难道不是因为她漂亮,而是因为她自强不息的精神?”她怀疑地看着他。

“也可以这么说。她的脚是小时候从树上摔下来弄坏的,本来应该可以看好,可当时她家里很穷,没钱给她治病,一拖就是几年,等她哥哥上班,有条件送她上医院的时候,已经晚了。对任何女孩来说,这都是很严重的缺陷,可我从来没听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她很乐观,她还说,她得感谢自己的脚,要不是它,她就没机会到大城市来念书。”

“这跟她的脚有什么关系?”

“她们村里的女孩到了十八岁,差不多都定亲了,而她因为脚有残疾,嫁不出去,他父母让她哥哥想办法给她找个工作。她哥哥就想把她介绍到自己公司的老板家去做保姆,那个老板见了她之后,觉得她资质不错,当保姆实在可惜,于是就帮她交了学费,让她到城里来念书了。她在S市上了一年高复班后考上了大学。”

“她上大学的学费都是那个老板替她付的吗?”

“是啊,不过别想歪了,那个老板是女的,我也认识。我还跟显云一起去看过她。她是把显云当女儿看待的,因为她自己的女儿有智障。她跟我说过,她之所以那么喜欢显云,是因为显云懂得珍惜机会,也懂得感恩。那时候,显云最大的梦想就是大学后能找个好工作,报答那个女老板的恩情,她甚至答应将来等那个女老板百年之后照顾那个智障的孩子。”

“嚯,那又能说明什么?她心地善良?”

“一个懂得珍惜机会的人是不会莽撞行事的。那时候已经临近大学毕业,她这么做就等于把她这一生都毁了。而且,她的脚也不方便,她怎么杀人?”

“想了解残疾人在罪犯中的比例,我们可以到档案科去查。”她顿了一顿,“再说,事实上是她的人生没被毁掉,她不是还穿着高级时装,带着孩子在看电影吗?对了,——那个女老板现在还活着吗?”

“你说什么?”张元安被吓了一跳。

“如果王显云答应在女老板死后照顾那个智障儿,那女老板一定会给她某种承诺,也许是部分继承权,也许是财产使用权。——她杀人后潜逃,总得有一笔生活费吧。”

他不说话,她的暗示显然让他不太高兴。

“女老板今年几岁?显云失踪后你见过她吗?”麦晴继续问道。

“70岁。”他不太情愿地回答。

“这种年龄是很脆弱的。”

“你什么意思?!”张元安低吼了一句。

“干吗不打个电话,问候一下?”

张元安抬起眼睛盯着她,她毫不示弱地迎视着他。领导大人,现在后悔请我吃饭了吧?她心道。

“如果你没有她的电话,就当我没说好了。”她向他微微一笑。

张元安横了她一眼,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快速拨了一个电话。

“喂,是刘阿姨吗……哦,对不起,她在吗?……我是她的朋友……对,对……什么?”张元安的脸色骤然变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对,好久不联系了……是1998年?……对,太久了……是的,是的……你是……好,”对方好像是暂时走开了,张元安把目光转向她,轻声说:“她是1998年去世的,接电话的是她的外甥女。”对方似乎又回到了电话机前,他道,“我可能这几天来拜访你,我是王显云的男朋友……当然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对,我知道,你也认识显云?……好,那我们到时候再见。”

挂了电话后,张元安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坐在位子上,一言不发,直到麦晴用钢勺敲击桌面,他才猛然醒悟。

“我……我明天,或者后天会去看她。”他说话有点不流畅,像是还没从刚才得到的坏消息中恢复过来。

麦晴知道,对他来说,真正的打击不是那个老妇人的死亡,而是被她不幸言中的事实中,暗含着某种他不愿意接受的可能。他不相信那个女人杀了人。可是麦晴觉得事情就是那样。一个多年来在底层挣扎的女孩,如果想改变自己的境遇,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努力提高技能,让自己有生存之本,另一种就是牺牲别人,成就自己。王显云选择的就是后一种。这没什么稀奇,大部分人都更乐意走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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