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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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么能干,那为什么你们的父亲这么早就病故了?”夏春荣假装糊涂地仰头道,“他去世的时候应该是……”

“七十五。如果他不吃我哥哥的药,大概早五年就不在了。”夏英奇道。

“那他妻子呢?”

“她是难产死的。我哥哥想给她剖腹,但丈人不同意,硬是请来一个说是有经验的接生婆,结果……”

夏英奇轻轻摇头。

她记得嫂子落葬后,哥哥半夜挖坟,把尸体偷出来,之后的两年,他每天都跟尸体睡在一起。虽然他给尸体涂抹了他所说的“南国香油”,但还是有一股奇怪的气味在家里飘散。她记得那天,她趁哥哥不在,偷偷摸进他房间。当她来到床边,拉开被子,看见那具黑褐色的干尸时,顿时脚一软,栽倒在床边。当时父亲还在,这事自然瞒不过去,在父亲的干预下,哥哥最终很不情愿地把尸体运回了叛道”

“坟地,但自那以后,父亲就对他另眼相看。‘怪胎’、‘鬼附身’、‘不正常’、离经,父亲提起哥哥时,言语中总少不了类似的字眼。她明白,对于这个长子,除了希望他快点传宗接代外,父亲早就没了别的奢望。可现在,连这也不可能了。”

“我认识一些在医药局工作的人,也许可以替他找份工作。”夏秋宜道。

夏英奇心想,除非工作的地方只有哥哥一个医生。否则,干不了三天他就得被赶回家。这种事过去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

“过几天,我可以先带他去拜访我在医药局的两个朋友。”夏秋宜道。

她正想说几句客套话谢谢他,却见哥哥夏漠突然站起身,径直朝他们走来。

“哥……?”她用眼神问他是怎么回事,夏英奇知道哥哥能看明白她的意思。

夏漠没理她,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个信封。

“这是什么?”夏太太问。

“从她包里掉出来的。”夏漠的眼神扫过夏春荣。

“从我包里?”夏春荣一脸怀疑,随即一把抢过那封信。

扯去封口,拿出信只看了一眼,夏春荣就随手将信纸丢在了桌上,“什么玩意儿!”

夏英奇低头一看,不由得地吃了一惊。那居然是一封恐吓信。

“你丈夫周子安骗我钱财,害我破产,今日落在我手里,是他活该。三天内交齐10万元来赎人。若不然,你跟你丈夫永诀吧!”

署名是“一个可怜人”。

恐吓信用钢笔写成,字歪歪扭扭的。

夏秋宜脸色凝重,抬头问夏漠:“你说这封信是从她包里掉出来的?”

“对。就在你们坐下的时候。”

“那已经有半小时了。”夏太太讶异地看着夏漠。

夏漠耸耸肩。“我以为你们自己会发现。”他又转头问他妹妹,“我们真的要搬过去住吗?那好像是一个很可能会发生绑架事件的地方。”

她瞪了哥哥一眼。心道:如果我们有钱,我们当然不用寄人篱下!

“好吧,随便你。”哥哥看懂了她的眼神,马上让步了。

“我还是先打个电话给子安吧。马上回来。”

夏秋宜站起来抱歉地笑笑,起身离去。

“希望是一场虚惊。”夏太太道。

夏春荣冷哼一声:“我才不怕!不瞒你说,子安这工作,三天两头有人上门来找麻烦。这些穷鬼!赚了钱也不见他们说一个好字,亏了一点点就好像天塌下来似的,做生意哪有永远赚钱的?哼!”她发现夏漠在朝她笑,便冲着夏英奇嚷道,“你最好让他别笑了,要不然我可不客气了!”

夏英奇不想跟这蛮横的侄女发生正面冲突,连忙将哥哥拉到一边。

“得罪她没好处!”她小声道。

等哥哥坐回原来的座位,重新拿起之前看了一半的书,夏英奇才折返回来。

“对不起,他脾气有点怪。”她道。

夏太太回头看看夏漠,又看看她:“你哥哥平时都是你在照顾?”

“是啊。”

“那你父亲去世后,是谁在经营当铺?是你母亲?”

“我妈也照看过一阵子,大部分时候是我在管着。”

夏太太怜惜地看着她,“你真不容易,小小年纪,既要管家里的生意,又要照顾哥哥。”

“呵呵,辛苦是辛苦,管是没管好,要不然也不用跑到上海来投奔亲戚了。”

夏春荣拿出一把小扇子来轻轻扇着,“不是我说,当初要是你爹肯听我们子安的话,把钱拿去投资子安的项目,绝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哼,可是你爹啊!哼!”夏春荣阴毒的目光在夏英奇脸上扫来扫去,“听说你妈过去是金陵第一美人,男人想跟你妈喝杯酒,得花大把的银子,我看你也不太像她……”

“大姐!”夏太太道。

“我就是这脾气,想说就说。”

母亲过去是南京名妓,当年父亲为了迎娶比自己小四十岁的母亲,花了一半家产为她赎身。这件事曾遭整个夏氏宗亲的反对,但父亲却坚持这么做。这大概也是夏家的亲戚后来大多不与父亲往来的原因。

夏太太轻声道:“姑姑,大姐脾气直,你别往心里去。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你慢慢就会习惯了。”

夏英奇瞥了一眼夏春荣,后者正得意洋洋朝着她笑。她父亲从小就教过她,在口舌上占上风是最没意思的事。“做人就是做生意,看见你讨厌的人,不妨想想怎么从他身上赚钱。”

谁知道这位势利的大侄女会给她带来什么“利益”?至少现在看来,这女人是个空架子,虽然乍一看穿金戴银,珠光宝气,但有一半首饰都是假货。相比之下,衣着素雅的夏太太完全不同,光她手腕上那个通透的翠玉镯子就价值不菲,那两个翡翠耳坠,虽然有些年头了,也绝对是真货。

“你在南京念什么学校?南京也有女校吧?”夏太太岔开了话题。

“有是有,不过我没去过。”

说起这件事,夏英奇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一直很渴望自己能像别人家女孩一样去上学。唱赞美诗、学英语、跳舞、打网球、弹钢琴,她听说过的所有关于女校的传闻都充满了梦幻色彩,她羡慕那种生活。可是,她从小就只进过私塾,后来父亲虽然也请了一打先生教她各种技能,但她觉得跟那些上学的女学生比,自己还是矮了一截,就是个土包子。

“我女儿叫梅琳,虚岁十九了,现在在圣玛丽亚女校念书,今年夏天就要毕业了。”谈起自己的女儿,夏太太来了精神。这时,夏春荣却在旁边咳嗽起来。夏太太微微皱眉继续道:“我外甥女,也就是大姐的女儿,她比梅琳大二岁,跟你同岁,已经毕业了……”

夏太太不想多谈外甥女,话锋一转,又说起了自己的女儿,“梅琳已经订婚了,婚礼在明年五月举行。接下去的几个月,家里会非常忙,有很多事要做……”

“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做的,请尽管说。”夏英奇立刻接过了话茬,她也不愿意白吃白住,如果有机会做些事来补偿,她非常愿意。

夏太太微笑地拍拍她的手。“有你这句话就行了。”

说话间,夏秋宜快步走了回来。看他脸色,夏英奇就知道是虚惊一场。

“子安不在公司,但朱小姐说,他们刚刚通过电话。子安说晚点会去公司。”

夏太太松了口气。

夏春荣则冷笑:“我早就说了,肯定是哪个穷鬼在虚张声势!”

竺芳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从包里掏出菜单,她打算趁二太太去作身体检查的时候,再温习一遍晚上的菜单。今天是大小姐夏梅琳订婚后,她未婚夫第一次上门的日子,太太关照她,一定要把晚餐安排得像样些。

菜单是太太和她一起定下来的,一共十二道冷菜,二十道热菜,外加一个汤和三道点心。幸亏今晚请了三个帮佣,要不然厨房的刘妈和喜燕就算有三头六臂也忙不过来。

熏鲳鱼、红枣莲心、酱鸭、白切鸡、四喜烤麸、凉拌海蜇……

竺芳一边梳理菜单,一边回想着大小姐的这桩婚事。

半年前,那位章少爷第一次来家里玩,梅琳小姐见过他后,就变得神经兮兮的。后来还病倒了。一开始,没人知道她是怎么回事。后来有一天,章少爷再次光临,大小姐不顾自己发着烧,马上梳妆打扮下来见客,还穿上了她最喜欢的红旗袍。这下子,谁都明白了。

长着一张娃娃脸的章少爷,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能为自己终身大事拿主意的人。况且,他好像更注意表小姐希云。说实话,无论是身材、气质、学识还是为人处世的方式,希云小姐都远远胜过梅琳小姐。站在端庄秀丽,温柔大方,又会说一口流利英语的周希云旁边,夏家大小姐无论怎么打扮都像个傻大姐。

可那天章少爷根本没注意到梅琳的精心打扮。这让她非常失望。章少爷回家后,她开始乱发脾气,摔摔打打,还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拒绝出门,无论谁路过她的房门口,都能听见她在里面低声哭泣。谁都知道,她在为什么事烦恼。最后,还是太太敲开了女儿的房门。母女俩在屋里谈了一个多小时,后来老爷和大少爷也加入进去。他们一家四口在梅琳的房间商量了一上午。

第二天,少爷带着一封信去了章家。三天后,章家老爷携儿子登门拜访。两个当家人在书房密谈了两个多小时。当天晚上,老爷在饭桌上向所有人宣布了梅琳跟章少爷定亲的喜讯。这桩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蟹粉狮子头、火腿鱼翅羹、蜜制火方、野鸭炖芋艿扁尖……

蓦然,竺芳发现菜单的背后好像有字。她把菜单翻了过来,迅速扫了一眼,立即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知道你的秘密。明早10点新新戏院门口详谈。”

她的心狂蓦然跳起来。

我的秘密?我的秘密?这是指什么?难道是那件事?

除了他,还有谁知道这件事?

二太太王银娣正从内室出来。

“哎哟,芳姑,你是怎么啦?一个人傻站在这里。”银娣讶异地看着她。

她这时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站在了医院的走廊上。

“孩子怎么样……”

她缓过一口气来,低声问。

“没事!医生说宝宝一切都好。”

这是谁写的?他要干什么?我一个下人,他能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好处?

“你怎么啦?芳姑?”银娣关切地看着她。

她只觉得头晕目眩,眼冒金星。她过去曾是身材强壮的粗使女佣,可现在,她只要稍有些事,就会觉得心慌气短,浑身乏力。

“没什么,年纪大了……”

她掏出手绢擦拭着额头的冷汗,同时摸索着回到她之前坐过的长椅上重新坐下。

这是恶作剧吗?到底是谁?还有谁知道这些事?她心惊胆颤地问自己。

中午十二点,红磨坊西餐厅,阿泰正焦急地等着他的妹妹。

梅琳虽然常常迟到,但关于吃的邀请,她从来没有爽过约。两个小时前,他打电话到家政老师家,请那里的娘姨转告梅琳,他中午会在红磨坊西餐厅等她。

他相信他已经说得够清楚了。而且,他也不是第一次请这个苏州娘姨带话,过去,她每次都能把他的话带到,这次应该也会不例外。但现在,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快希云!半小时了,梅琳却仍未现身。他又等了五分钟,西餐厅的门突然开了,两个女孩一前一后走了进来。他一看,是梅琳和希云。进门之后,梅琳径直朝他冲了过来。

“饿死我了!”她一屁股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又回头向表姐招手,“快点,”周希云提着蓝布包,不情不愿地走了过来。希云是大姑夏春荣的女儿,说实话,母女两人无论在哪方面都没有丝毫相像之处。大姑长了一张长长的马脸,听说她二十岁就长皱纹了,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她眼角、额头的皱纹的确深得像刀刻上去一般,她又总在脸上扑满白粉,试图遮掩。外加她的个子比父亲还高,肩宽膀阔,从背后看,有时候会让人误会她是个男人,所以佣人们在背后给她取了个绰号——“粉墙”。

而女儿希云呢?典型的美人。气质优雅、温柔大方,据说还是圣玛丽亚女校的校花。无论希云到哪里,都会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就像现在,西餐馆的男人们都忍不住回头看她。他相信,如果她再刻意打扮一下,容貌风姿绝不会输给任何一个女明星。

“你们怎么会一起来?”他问道。

“先来杯咖啡吧,哥哥。”梅琳嚷道。

“我已经点好了,只不过没想到希云也会来。”他招手叫来了侍应,“再来一份罗宋大餐。”

“不,我只要咖啡和面包就行了。”希云道,“一会儿我还得回去。”

“回去?你不跟我们一起回家吗?”梅琳问道。

“我,我还有事……”

希云回答得吞吞吐吐。

“啊,看来有男朋友了。”他打趣道。

希云胀红了脸。

“你胡说什么呀。我只是答应张嬷嬷要把事情做完!”

“你们还没回答我,你们怎么会一起来的?”他又引出了之前的话题。

“你问她吧。”希云朝梅琳努努嘴。

梅琳从包里取出一张纸递给哥哥。

“我上完课,在包里发现了这个。所以,我马上让他们开车送我去修道院,我好像听希云说,她今天会去那里。——对了,你今天去那儿干吗?”她问希云。

“有个病人,我每天要念书给她听。她已经八十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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