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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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1361年3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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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尔夫里克四十岁的时候,在格温达眼里仍然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他那黄褐色的头发中已夹杂起些许银丝,但这使他不仅显得强壮,也显得睿智了。他年轻的时候肩膀很宽,到了腰部却急剧变窄,现在腰不那么细了,反差也不那么大了——不过他干起活儿来仍然可以一个人当两个人使。而且他永远比她年轻两岁。
她觉得自己变化不那么大。她那头黑发恐怕到了晚年也不会变白。她的体重也不比二十年前重,尽管生了孩子后她的乳房和肚子都比以前松弛了许多。
只有当她看到自己的儿子戴夫,看到他光滑的皮肤和健步如飞的活力时,她才会想起自己的年龄。戴夫今年二十岁,简直跟她在那个年龄时一模一样,只不过他是个男的。那时候她也像他一样,脸上没有一丝皱纹,走路时快活地迈着大步。不分寒暑地终日在地里劳作,使得她现在手上布满了皱纹,面颊也变得很红很粗糙,这些提醒着她走路时要慢一些,要保存体力了。
戴夫像她一样是个小个子,也一样头脑精明,总给人一种猜不透的感觉:由于他是老小,她从来摸不清他究竟在想什么。萨姆则正相反:又高又壮,呆头呆脑,连一句谎都不会撒,可又有那么一点野性难驯,格温达把这点归咎于他的生父:拉尔夫·菲茨杰拉德。
已经有好几年了,两个孩子都跟着伍尔夫里克一起在地里干活儿——直到两个星期前,萨姆突然不见了。
他们知道他为什么走。整个冬天他一直在说要离开韦格利,到能挣更多工钱的村子去。春耕一开始,他就失踪了。
格温达明白他想挣更多的工钱是无可厚非的。虽说离开自己的村庄,或者接受高于1347年标准的工钱,都是非法的,但全国各地不安分的年轻人都无视这条法律,而急需人手的农夫们也愿意雇他们。像拉尔夫伯爵这样的地主,除了咬牙切齿外,对此也无可奈何。
萨姆没说过他要去哪里,走时连一声招呼也没打。如果戴夫这么做,格温达会相信他一定经过了深思熟虑,认定了这是最好的选择。但她敢说萨姆只不过是一时冲动。有人跟他提起了一个村庄,第二天一早他醒来,就立刻动身去了。
她一再劝说自己不必担心。他都二十二岁了,长得身材高大,没人敢剥削他,也没人敢欺负他。但她毕竟是他的母亲,她的心在隐隐作痛。
她寻思着,如果她找不着他,别人也休想找着他,这样也好。但她仍然渴望知道他在哪里过活,有没有找到一个好东家,别人待他好不好。
那年冬天,伍尔夫里克为他那些越发多沙的地新做了一张轻型犁。春天的一天,格温达和他一起去诺斯伍德买铁犁头,那是他们没法自己做的零件。像往常一样,一小伙韦格利村的乡亲们结伴去赶集。为玛奇·韦伯操作漂洗机的杰克和伊莱要添置给养:他们没有自己的地,因而所有吃的都得买。安妮特和她十八岁的女儿阿玛贝尔用板条箱装了十几只母鸡去卖。内森乡长也和他儿子乔诺一起去。萨姆儿时的对头乔诺这会儿也已经长大了。
安妮特依然向迎面而来的所有漂亮男人抛着媚眼,而他们大多傻傻地一笑,也回个媚眼。在去诺斯伍德的一路上,她都在和戴夫搭话。虽然他还不到她年龄的一半,她却不时地假笑着,把头甩来甩去,还假装嗔怪地拍打着他的胳膊,就仿佛她才二十二岁而不是四十二岁。格温达心中不快地想到,她已经不是姑娘家了,可她好像一点儿也不明白。安妮特的女儿阿玛贝尔像安妮特以前一样漂亮。她故意和她妈妈拉开一段距离,好像因为她而尴尬。
上午过了一半时,他们到了诺斯伍德。伍尔夫里克和格温达买好东西后,就去老橡树酒馆吃午饭。
就格温达记忆所及,酒馆外一直有一棵古老的橡树,一棵枝干很难看的、低矮、茂密的树,冬天像个弯腰驼背的老人,夏天却投下宜人的浓浓荫翳。她的儿子们小时候就围着树追逐嬉闹。但树一定是死了或者摇晃不稳了,因为它已被砍掉,现在只剩下了树桩,直径竟和伍尔夫里克的身高差不多。顾客们拿它来当椅子或桌子,还有一位筋疲力尽的车夫,竟把它当床,躺在了上面。
有一个坐在树桩边缘的人,正用大杯子喝着淡啤酒,是扶犁手哈里,奥特罕比的乡长。
格温达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十二年前。那强烈地刺激着她的头脑,竟使她热泪盈眶的,是希望,是那天早晨她们全家从诺斯伍德出发,穿过森林前往奥特罕比迎接新生活时,从她心底涌起的希望。然而还不到两个星期,那希望就粉碎了,伍尔夫里克被用绳子套着脖子牵回了韦格利村——一想起那情景,她至今仍怒火中烧。
但自那以后,拉尔夫也不能为所欲为了。形势逼迫他把伍尔夫里克父亲的土地归还了他,尽管伍尔夫里克不够机灵,没有像他的一些邻居那样赢得自由佃农的身份,但这对格温达来说,是个虽说代价惨重可还算满意的结果。格温达很高兴他们现在毕竟是佃农而不再是雇农了,伍尔夫里克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她仍然渴望着更多的独立性——一个免除了封建义务的佃农身份,只须用现金交租,全部协议都写入采邑卷宗,任何老爷也别想反悔。这是大多数农奴都向往的,而且许多人自黑死病以后也得到了。
哈里热情地向他们打招呼,并坚持为他们买了淡啤酒。伍尔夫里克和格温达在奥特罕比短暂居留后不久,哈里就被凯瑞丝嬷嬷提升为乡长,他现在仍然担任着这一职务,尽管凯瑞丝嬷嬷早已还了俗,琼嬷嬷现在担任着副院长。从哈里的双下巴和啤酒肚来看,奥特罕比现在仍然很富裕。
他们正准备同韦格利村的乡亲们一起离去,哈里压低声音对格温达说道:“有个叫萨姆的小伙子正在给我干活儿。”
格温达的心里咯噔一声。“我儿子萨姆?”
“这怎么可能呢?不是。”
格温达糊涂了。那你提他干什么?
但哈里敲了敲自己的酒糟鼻,格温达意识到他在故作神秘。“这个萨姆向我保证说,他的主人是一位我从来没听说过的汉普郡的骑士,他准许他离开自己的村庄到别处干活儿,而你儿子的主人是拉尔夫伯爵,从来不准手下的雇农离开。我当然不能雇你们家的萨姆了。”
格温达明白了。如果有人正儿八经地问起,这便是哈里的托词。“哦,他在奥特罕比。”
“在‘老教堂’,山谷里的一个小村子。”
“他好吗?”她急切地问道。
“好极了。”
“谢天谢地。”
“他是个棒小伙儿、好劳力,不过他挺爱跟人吵架。”
她了解这一点。“他住的房子暖和吗?”
“他住在一对好心肠的老夫妇家。老夫妇的儿子到王桥给皮匠当学徒去了。”
格温达还有一打问题想问,但她突然发现驼背的内森乡长正倚着酒馆的门柱打量着她。她强忍着才没骂出声来。她有那么多事情想知道,但她不敢让内特知晓哪怕一点点萨姆在哪里的线索。她应当对自己已经了解到的情况知足了。让她兴奋的是,至少她知道了可以在哪里找到他。
她转过身去背对着哈里,努力装作漫不经心地结束了一场无关紧要的谈话。但在转身的一刹那,她又从嘴角里挤出一句话来:“别让他跟人打架。”
“我尽力而为吧。”
她马马虎虎地挥了下手,就跟在伍尔夫里克后面走了。
大家一起步行回家的路上,伍尔夫里克把沉重的犁头扛在肩上,并不显得怎么费力。格温达急切地想告诉他这个消息,但不得不等到大家在路上散开,她和她丈夫与别人拉开了几码距离之后,她小声地讲述了与哈里的谈话。
伍尔夫里克放下了心。“至少咱们知道这孩子去哪儿了。”他说,尽管肩扛重负,却呼吸自如。
“我想去一趟奥特罕比。”格温达说。
伍尔夫里克点了点头。“我猜你就会去的,”他很少顶撞她,但这时还是表达了担心,“不过,这很危险。你必须确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你去哪儿了。”
“没错。尤其是不能让内特知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
“他肯定会注意到我有几天不在村里。咱们得想个说法。”
“咱们可以说你病了。”
“那太冒险了。他可能会来家里看的。”
“要么说你回娘家了。”
“内特不会相信的。他知道我从来不在那儿多待一会儿。”她咬着指甲上的逆刺,绞尽脑汁地想着。在冬天漫漫的长夜里,人们围坐在炉火旁讲着寓言神话,故事里的人物总是不假思索地相信别人的谎话,但现实中的人们不那么容易受骗。“咱们可以说我去王桥了。”她最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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