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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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暮色重生 作者:(美)斯蒂芬妮·梅尔著;龚萍等译

出版社:南宁接力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7

原文:Twilight Tenth Anniversary/Life and Death Dual Edition

ISBN 978-7-5448-4465-9

所属分类:图书>小说>情感 >言情

图书>小说>外国小说>美国

编辑推荐

斯蒂芬妮·梅尔说:虽然这本书有两个故事,但你大可不必把他们划分得泾渭分明,实际上它们只是同一个故事,同一本爱情小说而已,谁是男、谁是女根本不重要。创作这个新版本的过程真是我*棒的写作经历。我希望你们也有这种体验,如果你们能够从中获得我感受到的喜悦的十分之一,这么做就值了。

十年之后,贝拉与爱德华以全新的自己再次重遇在福克斯小镇,沉默害羞、不爱运动、脸色苍白的男孩遇见娇俏可人、身手敏捷、永远不会在深夜睡去的女生,他们的改变不止是性别,更是一整个世界,但总有一些是时间、性别或整个世界都无法轻易言说或改变的,那就是相信自己值得爱,是获得爱之奇迹的终极秘密。

生命由大大小小的选择构成,大到你是相信奇迹还是相信自己内心的恐惧,小到如何阅读这本双向而生的书,全然在于你自己。作为全球统一的推荐阅读顺序,梅尔希望读者先尝过红苹果的甜美,再去品味青苹果的滋味。然而,也许你却偏爱少有人走的路,更喜欢先来点儿青苹果的刺激再说,总之,相信你自己。

也许你曾千百次试想,

若贝拉不是贝拉,

爱德华不是爱德华,

当初一切不一样,

他们是会交错而去,

还是依旧被命运之绳拴在一起?

爱里的卑微与确信,

将如何得到安放?

《暮色重生》,给你答案。

内容推荐

作为《暮色》十周年纪念版,《暮色重生》将开启一个全新的暮光之城的故事。梅尔说:虽然这本书有两个故事,但你大可不必把他们划分得泾渭分明,实际上它们只是同一个故事,同一本爱情小说而已,谁是男、谁是女根本不重要。本书将为读者带来一种双向阅读体验——封面两侧,一面是红苹果的故事,另一面是青苹果的故事,阅读者可以任选一面开始阅读。

在红苹果开启的《暮色》之中,贝拉将自己流放到了偏僻且终年阴雨的福克斯小镇上。她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个抉择,让她与爱德华相遇在命运的十字路口。眼神交会的那一瞬,彼此之间已经明白,等待他们的,除了幸福的诱惑,还有危险的深渊。互相倾心的两个人,在爱情与危险之间摆荡,一起度过新鲜而刺激的每一天,就像久违的阳光一样,洒落在浪漫的暮光之城。

而在青苹果开启的全新故事里,十年之后,福克斯小镇,阴雨连绵的天气,永远的十七岁,时间仿佛也会停滞。只是这一次,相遇的两个人却变成了沉默害羞、不爱运动、脸色苍白的男孩波,以及娇俏可人、身手敏捷、永远不会在深夜睡去的伊迪斯……

由“英雄救美”到“美救英雄”,不同的起点,相同的旅程,结局却全然不同。世界每天都在改变,十年之后,暮光之城发生了哪些变与不变?《暮色重生》给你答案。

作者简介

斯蒂芬妮?梅尔,1973年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毕业于杨伯翰大学,主修英国文学。她本是一位有三个孩子的全职主妇,没有丝毫的写作经验。2003年的一天,她做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梦:一位少女和一个英俊迷人的男子坐在阳光明媚的草地上谈情说爱。这个梦最终成了她第一部小说《暮色》中的一个章节。

《暮色》出版后,梅尔又写了《新月》、《月食》、《破晓》,被称为“暮光之城”系列。目前该系列全球销量已超1.5亿册,被译为五十多种文字。其后,她还创作了销量超过百万册的小说《宿主》。2008年5月,斯蒂芬妮?梅尔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百名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

暮色重生

献给我的大姐艾米莉

她的热情

是促成我完成本书的

最大动力

感谢我的双亲斯蒂芬和凯恩蒂一生给予我的爱与支持,在我年少时为我朗读许多经典名著,在我紧张时永远握住我的手。

感谢我的丈夫潘乔以及我的儿子们——加布、塞斯及艾利,不时和我讨论故事中的虚构人物。

感谢美国作家书屋(Writers House)的朋友们:吉纳维芙·盖勒-霍斯,给我这个新手机会;我的代理朱蒂·瑞迈尔,让我最不可能的美梦成真。

感谢我的编辑梅甘·丁莉,在《暮色》编辑加工过程中所给予我的所有帮助。

感谢我的兄弟保罗及雅各,他们俩的专业为我解答了无数疑问。

感谢我的网络部族——fansofrealitytv.com网站上最有才华的成员和作家,特别是金伯利·萨朗和柯林·曼特拉给我的鼓励、忠告和鼓舞。

致读者

我的了不起的读者朋友们:

《暮色》出版十周年快乐!很难相信这一切从开始到现在已经过了那么久。然而,我的小宝贝们已经长成身材高大的少年,所以,我也无法逃避这样一个现实。

感谢你们十年来一路相随,陪伴着我冒险,所遇之事超越了对自己这一生最狂野的期待。我是那种非常平凡随性的人,但与读者群体交流的体验使我相信——哪所只有一点点——奇迹的确存在。

为了庆祝这一里程碑式事件,我创作了一部新作,希望为你们在《暮光之城》世界中徜徉时增添一份乐趣。(新作的内容沿袭了斯蒂芬妮·梅尔的风格,篇幅实际上比《暮色》长)你们只要把这本书翻过来,从后往前读就可以发现这部新作。我非常享受重游福克斯的这段经历,我希望你们也会跟我一样享受这一过程。

你们非常棒,我爱你们!

感谢你们!

斯蒂芬妮

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你不可吃,

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创世记》第二章第十七节

序幕

我从未想过我会怎样死去,虽然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有足够的理由去思考这个问题,但就算我想过,我也万万想不到,死亡将如此降临。

我屏息静气地望着房间的另一头,远远地凝视着猎人那深邃的眼眸,而他则以愉快的目光回应我。

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死法,死在别人——我所钟爱的人的家里,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这应该算是死得其所。

我知道,如果我没有来福克斯的话,此刻也就不必面对死亡,但是,尽管很害怕,但我并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当生活给了你一个远远超过你期望的美梦,那么,当这一切结束时,也就没有理由再去伤心。

猎人带着友好的微笑,从容不迫地向我走来——来了却我的生命。

初见

妈妈开车送我去的机场,一路上车窗都敞开着。凤凰城[1]当天的气温是七十五华氏度[2],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我穿着自己最喜欢的那件无袖网眼白色蕾丝衬衣,手上拎着一件派克式外套[3]。我之所以穿这件衬衫,是用它来跟凤凰城作别的。

在华盛顿州西北的奥林匹克半岛上,有一座名叫福克斯[4]的小镇,那里几乎常年笼罩着乌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上的雨水比美利坚的任何地方都要多,妈妈就是从这个小镇和它那阴郁而又无处躲藏的阴影之下带着我逃出来的,当时我才几个月大。就是这个小镇,我每年夏天都不得不去待上一个月,直到我年满十四岁。就是在那一年,我终于拿定主意不再去那里,结果最近这三个夏天,爸爸查理只好带我去加利福尼亚度假,在那里过上两个星期。

我这次自我流放的目的地就是福克斯——采取这次行动令我恐惧不已。我憎恶福克斯。

我喜爱凤凰城。我喜爱阳光,喜爱酷热。我喜欢这座活力四射、杂乱无章、不断扩张的大城市。

“贝拉,”上飞机之前,妈妈对我说,“你没有必要这样做。”这话她已经说了九百九十九遍了。

我长得像我妈妈,但她头发较短,而且脸上带有笑纹。看着她那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我内心顿时感到一阵疼痛。我怎么可以撇下我可爱、古怪、率性的母亲,让她独自一人去生活呢?当然,眼下她有菲尔,账单会有人去付,冰箱里会有吃的,汽车没油了会有人去加,迷了路也有人可求,但还是……

“我真的想去。”我撒了个谎。我一直都不太会说谎话,不过这个谎话最近一直在说,最后连自己都深信不疑了。

“代我向查理问好。”

“我会的。”

“我很快就会来看你的,”她坚持道,“你想回家的话,随时都可以回——你说一声需要我,我马上就会回来。”

不过,从她眼中我能看出,这样的诺言会让她做出怎样的牺牲。

“别为我操心,”我劝她,“一切都会很好的。我爱你,妈妈。”

她紧紧地搂了我一会儿,然后等我登上了飞机,她才离开。

从凤凰城到西雅图要飞四个小时,然后在西雅图换乘小飞机往北飞一个小时到天使港,再南下开一个小时的车就到福克斯了。坐飞机我倒不怕,不过,跟查理在车上相处的那一个小时却令我有些担心。

查理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从头到尾都非常积极。我第一次来跟他一起长住,他似乎真的很高兴,而且已经为我在高中注册了,还打算帮我弄辆车。

跟查理在一起肯定会很别扭。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我们都不是那种很啰唆的人,何况,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我明白,他被我的决定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就像我妈妈在我面前那样,我不喜欢福克斯,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掩饰过。

飞机在天使港着陆时,天空正在下着雨。我没有把它看作某种征兆——下雨在福克斯是不可避免的。我已经跟太阳说过再见了。

查理开着巡逻车来接我,这也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查理·斯旺是善良的福克斯人民的斯旺警长。我尽管手头不宽裕,但还是想买辆车,主要就是因为我不想让一辆顶上有红蓝灯的警车拉着我满街跑。因为在造成交通不畅方面,警察比谁都难辞其咎。

我晃晃悠悠地下了飞机以后,查理笨拙地用单手拥抱了我一下。

“见到你很高兴,贝儿[5],”他不假思索地伸手稳住了我,笑着说,“你变化不大嘛。蕾妮好吗?”

“妈妈还好。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爸爸。”他们不让我当着他的面直呼其名,叫他查理。

我只有几个袋子。我在亚利桑那州穿的衣服,在华盛顿州大都太单薄了。我和妈妈已经把钱凑起来,给我新添了冬天穿的衣服,但还是没多少。巡逻车的后备厢轻轻松松就全装下了。

“我弄到了一辆适合你开的好车,真的很便宜。”我们系好安全带后,他说。

“什么样的车?”他放着简简单单的“好车”不说,偏说“适合你开的好车”,这让我起了疑心。

“噢,实际上是一辆卡车,一辆雪佛兰。”

“从哪儿弄的?”

“你记不记得住在拉普西[6]的比利·布莱克?”拉普西是太平洋岸边的一个很小的印第安人聚居区。

“不记得了。”

“以前夏天他常常跟我们一块儿去钓鱼。”查理提示道。

难怪我不记得了。不让痛苦、多余的东西进入我的记忆,这是我的拿手好戏。

“现在他坐轮椅了,”见我没反应,查理继续说道,“所以开不了车了,他主动提出来要便宜卖给我。”

“哪年的车?”从他脸上表情的变化,我看得出这是个他不希望我问的问题。

“哦,比利已经在发动机上下了大力气了——才几年的车,真的。”

我希望他别太小瞧我了,以为我这么轻易就可以打发:“他什么时候买的?”

“一九八四年买的,我想是。”

“他是买的新车吗?”

“哦,不是新车。我想是一九六五年以前的新车——最早也是一九五五年以后的。”他不好意思地承认道。

“查……爸爸,我对车可真是一窍不通哟。要是出了什么毛病,我自己可不会修,请人修吧,我又请不起……”

“真的,贝拉,那家伙棒着呢。现在再也没人能生产这样的车了。”

那家伙,我思忖道……可能有好几种意思——最起码,也是个绰号。

“多便宜算便宜啊?”说到底,这才是我不能妥协的地方。

“噢,宝贝,作为欢迎你回家的礼物,可以说我已经给你买下了。”查理满怀希望地用眼角余光偷偷瞥了我一眼。

哈,免费的。

“您不必这样破费的,爸爸。我本打算自己买一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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