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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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切事物都井然有序而且干干净净。”法伦夫人说,“干净而体面就会显得很漂亮,如果被保养得很好,即使是没有生机的事物也能焕发出可爱的气息。你不这样认为吗?”
“毫无疑问,法伦夫人,毫无疑问。夫人,你的车和你丈夫的车是同时买的吗?”
“哦,不是——他的比这辆新。”
“……嗯。”达尔齐尔失望地说,“哦,毫无疑问,法伦先生肯定不久就会回家了。我想你还没有收到他的消息吧?”
“没有,但这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他有时就会这样,一连几天没有消息。你知道男人都会这样——特别是艺术家和渔夫。”
“哦,是的,”达尔齐尔安慰她说,“如果我们在任何地方遇到他,一定会告诉他你在等他回家。我能跟女佣说两句话吗?她或许知道自行车是什么样子的。”
“珍妮?哦,当然——尽管我很怀疑她能告诉你些什么。我总是告诉她要多些观察力——尽管我想我自己可能是一个坏榜样。警官先生,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
她停了下来,将手放在喉咙上,仿佛说不出话来,又好像她觉得自己有必要问一下这个问题,但是又很不情愿听到答案。
“什么为什么?你想说什么?”
“为什么要对我丈夫的自行车打听得这么详细?”
警官使劲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将眼睛转开,佯装愉快地回答:“哦,这没什么。只不过最近有几辆自行车丢了,而我们在道格拉斯城堡发现一个经销商有两三辆车子说不清来源。所以我们要彻底调查一下这个区,看是否能得到确认。你确定法伦先生是骑着自行车出去的吗?”
“就我所知,是的。为什么这么问?他——骑着车出去了。但是——我也不知道——他也有可能将车子丢在某个地方——我怎么能知道呢?也有可能从周一之后车子就被偷了,在任何地方,被任何人偷走。我——你们在某个地方发现它了吗?”
在达尔齐尔坚如磐石的目光下,她有些笨嘴拙舌,说话口吃起来。
“我相信,”达尔齐尔对自己说,“她肯定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与自行车有关,而且她不知道应该说她男人骑走了还是没骑走。谁告诉她的?不是温西勋爵,他很聪明,不会乱说;也不是麦克弗森,他是个闷葫芦,一个字都不会说。肯定有个人希望那辆自行车在某个奇怪的地方被找到。”
珍妮就像法伦夫人所说的那样,对这辆车知之甚少。她只知道法伦先生习惯自己清洗两辆自行车,而且车子有“一些小问题”。尽管他是个画家,但还是会照管自己的出行工具,尤其在某些事情上很挑剔。
镇里的一家自行车铺却提供了一些有帮助的信息。这是一辆罗利牌自行车,不是全新的,但车况良好。车身为黑色,车把被电镀过。几周之前车铺还给后轮安装了新的邓洛普轮胎,前胎是同一牌子,六个月前换的。车铃、车闸、车灯还有托架功能完好。
有了这些细节,警官动身前往格文火车站。在这里,他找到当时的行李搬运工,一位叫做麦克斯金明的中年男人。他已经将相关情节报告给了站长,现在又向警官详细复述了一遍。
来自斯特兰拉尔的车应该在一点零六分到达,周二是正点。就在它刚刚进站的时候,一位先生骑着自行车匆忙赶来。他喊来麦克斯金明——他注意到这位先生有明显的英格兰口音——要求把自行车贴签运往艾尔,于是搬运工骑着自行车来到装有行李标签的小箱子处。在他贴签的时候,这位先生从行李架上解下一个小皮箱,说要随身带着。因为时间很紧,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递给麦克斯金明,让他帮忙买一张三等车厢的车票和一张去艾尔的自行车票。当他带着这些东西回来的时候,那个男人正站在三等吸烟车厢门边。麦克斯金明赶忙把车票递给他,接过他给的小费,然后将自行车放到后面的货车厢。几乎在同时,火车就启动了。
不,他没有仔细看那位先生的脸。他穿着灰色法兰绒外套,戴着格子布帽,还时不时拿出手帕擦脸,好像是在太阳底下骑车流了很多汗。给小费的时候,他说非常高兴能赶上这趟车,从巴兰特里赶过来非常费劲。他戴了一副深色眼镜——避免阳光照射眼睛的那种。下巴如果不是刮得干干净净,那就是蓄着小胡子。麦克斯金明没有精力去注意细节,因为当时他胃部十分不舒服,而且今天更糟了,他认为在这么炎热的天气里搬运重行李对人完全没有好处。
警官表达了自己的同情,然后问他,当他再一次遇到那个人和那辆自行车的时候能否认出他们来。
搬运工也不是特别确定——他想应该不能。自行车很老很旧而且长满铁锈。他没有注意到车的牌子,这不是他的工作,他的工作就是要给它贴上运往艾尔的标签,把标签贴好,把它放进货厢里,他的工作就完成了。
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这辆自行车有一个行李架,不过,许多自行车都有行李架。它看起来很老旧,那么就不大可能是法伦的,但是有可能是另外两辆中的任何一辆。毫无疑问,那个乘客和那辆自行车,不管他是谁,它是谁的,他们都乘坐火车在一点十一分安全抵达了艾尔。
达尔齐尔谢过搬运工,然后回到自己的车里。他看了看列车表,看到这趟车在到达艾尔之前只经停一站——梅博尔站。有必要去那里探查一下,那个乘客放弃去往艾尔而改在那里下车也是有可能的。
他拜访了梅博尔的站长,得知周二只有两个人从来自斯特兰拉尔的列车上下车。两个人都是女人,而且没有携带自行车——这正是警官期望的。站长还说前往艾尔的这趟列车上的乘客的车票将会在梅博尔被收集。共收集了八张三等厢车票——与售票员反馈的信息一致——包括一张在格文售出的三等厢车票。任何在售出车票数量和所收集车票数量之间的差异,都可以在格拉斯哥的进款检查室核查,三天之内就会有报告;因此如果这些车票有什么问题,他们第二天就可以得到消息。而乘客的自行车票则不会在梅博尔收集,他会保留到艾尔,直到他要求取回自行车。
达尔齐尔留下指示,如果车票有问题立刻通知他,然后两位警察就赶往艾尔了。
艾尔是个大型车站,多条交通干线会聚于此。从斯特兰拉尔开往格拉斯哥的列车直接经过这里。铁路干线东侧是主站台,包括售票大厅、书报摊和车站入口,还有几条支线的分隔间。
在这里,达尔齐尔首先问了关于自行车票的问题。记录表明,那张票在格文售出,全部行程二十五英里,这张车票在到达艾尔的时候已经准时交还了。接下来的问题是,这张车票交给了谁,因为所有的乘客车票在梅博尔已经全部收回了,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处应该不会再设置出站检票口。所以,车票应该是交给将自行车从货车厢里搬出来的工人。
达尔齐尔和罗斯接下来依次调查了所有的搬运工,但他们都十分肯定周二没有从来自斯特兰拉尔的列车上取下任何自行车。不过,他们中的一个人还是记起一点关于车票的事情。在看到大部分旅客离开火车之后,他就到后面货厢处理行李。警卫递给他一张自行车票,说一位先生已经自己把自行车取出来骑走了。搬运工开始还以为是逃避给小费的恶作剧,后来又想可能是有急事,因为警卫看着他匆忙骑车驶向出口。这时候那个乘客应该已经离开火车站了。人们总是吝啬给小费,骑自行车的人尤其如此。日子如此艰难而财力如此紧张,以前能得到六便士或者一先令,而现在你连两便士都得不到。还说什么社会主义政府,对一个工人来说生活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艰难,就像吉米·托马斯,他将自己完全卖给资本家。如果他得到自己应有的待遇,那他早就不是一个普通搬运工了,但那时候每个人都会马上指责他——
达尔齐尔打断他的悲叹,问他那个警卫今天下午是不是在车站巡逻。搬运工说是的,然后达尔齐尔决定在这里等他回来,以便问他一些问题。同时他想,他和罗斯也应该吃点午饭了,之后他们还要去调查是否有人曾经见过骑车人离开车站。
在小吃店草草吃过午饭,两位警察讨论了一下调查计划。寻找他们的追捕目标在离开艾尔车站之后的踪迹可能要花费一些时间,而达尔齐尔最好能尽早赶回牛顿-斯图尔特,与麦克弗森会合。在格拉斯哥也需要做一些例行问讯,而且,他认为最好拿到目前所有嫌疑人的照片,这样骑车人的身份或许就能够被辨别出来。因为这些人都是众所周知的艺术家,似乎到格拉斯哥的主要新闻通讯社寻找他们的照片比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直接向他们要照片方便得多,也不会引起嫌疑人的警觉。因此他们决定,达尔齐尔乘坐来自斯特兰拉尔的列车直接前往格拉斯哥,顺便询问一下那个警卫。而罗斯开车沿路追查线索,并随时向牛顿-斯图尔特汇报。如果获得骑车人的踪迹就沿途追踪,如果看到他,有必要的话就实施扣留。
一点四十八分,火车进站。达尔齐尔上了车,确定车上的警卫确实就是周二执勤的警卫。当火车驶离艾尔的时候,警官看到罗斯正与报摊售货员谈话。罗斯是个精力充沛、热情洋溢的人,达尔齐尔确信他不会在追查过程中有所懈怠。他也希望劝服自己,接受这个更加冒险更加有趣的调查是正确的,但是细想起来,他又觉得这个行踪不定的骑车人未必与整个案件有关,他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这有可能全无用处的调查上。他顺着车厢走向警卫室。
警卫对自行车的事情记忆犹新。那天,火车还没停稳,一位乘客——年轻人,戴着格子布帽,穿着灰色法兰绒外套,戴着克鲁克斯眼镜——就跳下火车沿站台跑向货车车厢。他向警卫致意,并且说他想立刻将自己的自行车拿出来,因为他很着急。搬运工都在前面,警卫只好自己将货车厢打开,将自行车取出来,扫了一眼标签,确定就是他要的那一辆。标签上注明是送往艾尔的,而且他记得货物是在格文上车的。这位先生将车票塞到他手里,同时给了他一先令的小费,然后立刻骑上自行车朝着出口处去了。警卫还记得那位乘客带着一个小手提箱。他没有目视他离开车站,因为他必须把餐车挂接上去——这项工作要在艾尔完成。在离开车站之前,他将自行车票递给一个搬运工,让他按照正常程序交给总部。
达尔齐尔请他对这个人的外貌特征作一下详细描述。这可不大好办,警卫仅仅看到他半分钟。他想这个人应该是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中等身材,要么没有胡子要么蓄着普通的小胡子。不是黑色的胡子——警卫说这一点他很确信。他的头发几乎都包在帽子里,警卫对他的大致印象是健康体面。肤色应该是鼠灰色的或者是黄棕色的。他戴着眼镜,眼睛不是黑色的——有可能是蓝色、灰色或者淡褐色。就像格文的搬运工一样,警卫对那个人浓重的英格兰口音也是记忆深刻。他想如果有照片的话,他应该能够辨别出来,但是他也不十分确定。除了口音和眼镜,警卫对这个人的其他描述几乎没有多大用处。自行车的款式很旧。警卫没有注意到车子的品牌,但是他注意到,轮胎几乎是全新的。
达尔齐尔点点头。他知道不能期望一个在火车站忙碌的工作人员详细描述出一位他仅见过几秒钟的戴着帽子和眼镜的乘客的相貌特征。他走回自己的车厢,剩余的时间都在记录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火车在佩斯利、吉尔默尔大街短暂停留之后驶向圣·伊诺克车站。
现在他的工作是调查周二收集的火车票是否已经被送往进款检查室。如果确认车票已经送去了,他就去那里和总站长详谈。
他在这里的工作完全是例行公事,就是核对一下周二从门城到圣·伊诺克,从科尔库布里郡到圣·伊诺克的列车,售出的车票与收集到的车票数目是否一致。他发现这个工作已经完成了,而且数字完全吻合。温西提出的沃特斯买了格拉斯哥的车票从科尔库布里郡出发,然后在中途消失的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他既没有被工作人员看到也没有被塞尔比小姐和科克伦小姐看到,而且他又确实是八点四十五分从科尔库布里郡出发,那么他肯定是买的中间站的票。但是这样看起来,似乎没有必要假设他是搭乘火车出发的——沃特斯只是骑着自行车消失了。那么这辆自行车是运往艾尔的那辆自行车吗?警官记得小安德鲁不久前才装了新轮胎,那么看起来这个自行车应该是安沃斯旅馆的那辆,但是他现在还不知道沃特斯的轮胎是什么情况。
他要求检查弗格森的车票,他的车票很快就被确认了,因为这是那天售出的唯一一张从门城去往格拉斯哥的头等厢车票。他的车票在门城与邓弗里斯之间的马克斯韦尔敦打过一次孔;在邓弗里斯与圣·伊诺克之间的赫尔福德和莫赫林又打了孔,这就毋庸置疑地证明了弗格森像他说的那样完成了自己的全部旅程。
达尔齐尔对这个结果并不是特别满意,他要求检查一下周二售出的牛顿-斯图尔特五十英里范围内的所有车票,以防某个地方出现差异,然后出发前往格拉斯哥中央警察局。
现在,他着手询问是否有人在周二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一点十一分之间看到有人骑车经过巴格勒南和格文,周二下午是否有人在艾尔周边看到骑车人,周二下午或周三是否看到有人骑车离开艾尔车站或者附近车站。因为他刚想到,这个骑车人有可能将外表稍做伪装,然后从艾尔骑车去往附近车站,在那里再订票。然后他又想到很可能连凶手的自行车也被随手扔在某个地方,所以他又打电话让他们仔细搜查车站行李暂存处是否有未被领取的自行车,并且说如果在艾尔及其附近区域发现被遗弃的自行车要及时汇报。他对三辆自行车作了大体描述,然后又说明,报告不限于这两个品牌的自行车,只要在指定区域内发现有被遗弃的自行车都要汇报。
让警察机关展开有序的工作之后,他开始着手寻找照片。不费吹灰之力,他就在市报社找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六点钟的时候他收集到了六位艺术家的清晰照片。然后他发现自己错过了回牛顿-斯图尔特的最后一班火车,现在他仅有的希望就是前往格文或者洛克比,然后驱车回家。
他自己的车当然是在艾尔。疲惫万分的警官找到电话,打到艾尔警察局询问罗斯治安官是否还在镇上,但是幸运之神似乎抛弃了他。罗斯确实去过那里,留下信息说他沿着基尔马诺克方向追踪一条线索,有情况会再来汇报。
达尔齐尔诅咒了自己的坏运气——尽管线索这两个字多少让他感到一丝兴奋——他给科尔库布里郡打了一个电话。麦克弗森巡官接了电话。是的,他们今天又得到了大量新证据。是的,巡官认为如果可能的话他最好今天晚上赶回去。很可惜他刚刚错过了六点二十分去往格文的火车。(达尔齐尔警官气得咬了咬牙。)可是没办法。巡官让他乘坐七点三十分出发,九点五十一分到达的那趟车,他会派车去接他。
警官愉快地回答说九点五十一分的车只有周六有,九点五十六的车只有周三有,而今天是周四,他们不得不在八点五十五分的时候到艾尔去接他。巡官反驳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最好在艾尔自己租车回来。发现一切都毫无帮助之后,达尔齐尔警官放弃了在格拉斯哥享受一顿舒适晚餐、欣赏一部有声电影和一张温暖床铺的所有希望,非常不情愿地去小吃店草草吃了一顿,准备搭乘七点半的火车。
第十一章
巡官麦克弗森
在达尔齐尔警官展开调查的同时,总部的调查取证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就像温西对警察局局长描述的那样,还没有全面进展。
第一个令人兴奋的证据是由一位年轻农民提供的,他费了很大劲才来到科尔库布里郡警察局,求见麦克弗森巡官。
据陈述,他周一晚上九点钟在门城的默里·阿姆斯酒吧喝酒,就在这时,法伦先生忽然闯进酒吧,看起来非常野蛮非常奇怪,他用巨雷般蛮横的声音问道:“那个禽——坎贝尔在哪里?”大家告诉他坎贝尔不在这里之后,他看起来稍微平静了一点,坐下来接连喝了两三杯威士忌。目击证人们试图问明是什么情况,但是除了些模糊的威胁话语,什么也没有问出来。之后,法伦又开始询问坎贝尔在哪里,有一个目击证人很晚从科尔库布里郡过来,他知道坎贝尔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但他看到法伦现在的情绪很危险,为了避免他们两个发生冲突,他就撒了谎,说他好像看到坎贝尔先生开车去克里镇了。法伦咕哝着“要去堵住他”,然后又嘟囔了些污言秽语,从他的话中证人得知他们的争吵应该是因为法伦夫人。法伦匆忙出了酒吧,证人看到他骑上车就走了,然而却不是前往克里镇的方向,而是通向科尔库布里郡。证人怕出什么危险,所以跟着他跑了出来。但是,当法伦走到战争纪念碑的时候,他向左拐到高尔夫球场那条路上去了。证人耸耸肩,就离开了。
因为警察们的行动,到了周三,事件已经传开,人们大体推测出坎贝尔是被谋杀的,证人想那晚的事情或许有某些不祥的意味。他询问了酒吧服务员和两三个在默里·阿姆斯酒吧见过法伦的人,他们都觉得有必要将这件事情报告给警察局。目击证人们推举他做发言人,所以他就过来了。证人很不愿意法伦先生陷入麻烦当中,但谋杀就是谋杀,这可不是儿戏。
麦克弗森谢过这位农民,然后立刻在克里镇展开了调查,查证法伦是否沿着被告知的错误方向前行。但是,让人迷惑的是他又转向了高尔夫球场的方向。法伦是三个小时前在科尔库布里郡离开坎贝尔的,从时间上看,很有可能是他在门城寻找坎贝尔未果,便在返回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沿途寻找他。但为什么是高尔夫球场呢?除非——
除非他是要去找斯特罗恩。众所周知,斯特罗恩和法伦是特别要好的朋友。难道他们是同谋吗?周一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斯特罗恩在家吗?这一点比较容易确认。巡官致电门城调查并等待着结果。
这一天第二个让人兴奋的线索——更加明确和鼓舞人心。证人是一个矮小胆怯的十岁小女孩,被她下定了决心的母亲强拖过来的。
“我很明白,”母亲说,“她肯定是看见了可怕的事情,我听她一说就坐不住了。(擤擤鼻涕,把那些告诉警察,否则他就会把你关起来。)她是个淘气鬼,应该上床睡觉的时候,她却和一群小孩子满村子乱跑。现在的孩子都不听家长的话,你简直拿他们没辙。”
巡官表达了自己的同情之意,然后询问这位夫人的名字。
“麦格雷戈。我们的房子位于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你应该知道那个地方——靠近奥琛海耶。上周一晚上我和我男人去科尔库布里郡有点事情,海伦独自在家。我们离开不久她就跑出去了,而且敞着大门,好像任何人都不会进来——”
“明白了。”巡官打断她,“我想这位小女孩就是海伦。”
“是的,她就是海伦,我想最好带她过来,邮递员说可怜的坎贝尔是被谋杀的,她看到了那个过程。我对乔治说,如果周一晚上坎贝尔在路边打架,那么警察应该要知道这件事情,而乔治说——”
警官不得不再一次打断她。
“如果你的小海伦愿意告诉我们一些有关坎贝尔的事情,我们将会非常乐意。现在,麦格雷戈夫人,你能让小女孩从头讲述一遍事情的经过吗?过来,海伦,不要害怕,告诉我们。”
受到鼓励的海伦开始讲述她的故事。她不时会感到不安,母亲还会不时地干扰她,搞得一团糟。但是,经过耐心的哄劝——一位治安官还给了小女孩一袋糖果——巡官终于把这一团乱麻解开了。
麦格雷戈夫妇周一晚上乘坐邻居家的汽车前往科尔库布里郡拜访朋友,走前严厉地告诉小海伦要把门窗锁好,上床睡觉。被遗弃在家的小女孩去找附近农舍的小孩们一起出去玩。他们在野地里乱跑了大约有半英里路,然后男孩们就在那里设置捕野兔的陷阱。
巡官听到这里轻轻摇起头来,但他向小海伦保证不会惩罚这些小违法者们。她似乎认为这样的保证比妈妈的威胁要好得多,因此接下来的故事讲得更连贯了。
他们捕野兔的地方大约是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的中间位置,正好是两道石墙间陡急而危险的S形路段。那是一个很清爽的晚上,月朗星稀,天空不是很黑,只是有些昏暗,一层薄薄的水雾笼罩着四周的山野。男孩子玩得起兴,似乎想玩到很晚,但在大约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海伦想父母应该快要回来了,就离开他们,沿路回家。她知道当时是九点四十五分,因为其中一个小男孩戴了一只新表,是祖父送给他的。
她穿越田野,准备爬过矮墙,进入主路。就在这时,她看到一个男人坐在汽车里,车子停在路边,车头朝向门城,引擎还在轰鸣。就在这时,司机将车横过马路,似乎想要掉头。与此同时,她听到从门城方向开来一辆速度很快的车子。
她非常准确地描述了出事地点:不是S形路段最陡最危险的地方,那里两边的墙都很高;事情发生在S形路段的低弯处,靠近科尔库布里郡。这里的弯度相对比较小,路面很宽,小姑娘站立的地方是一处凹陷的墙面,墙底布满金雀花丛和荆棘灌木。那辆驶近的车子很快就到了S形路段的上拐弯,而第一辆车正要掉转方向,完全挡住了路面。伴随着急促刺耳的刹车声,第二辆车停了下来,车子猛烈地歪向右侧,奇迹般地避免了一场撞击。司机骂了句什么,第一个人回了一句,然后第二辆车的司机恼怒地大声喊道:“坎贝尔!当然!我就知道!除了坎贝尔还会是谁!”——或者其他类似的话。
然后就是相互对骂,接着坎贝尔熄掉引擎,下了车。她看到他猛地一蹿就跳上了另一辆车的脚踏板。随后就是一场争斗,接着,两个人来到路边,相互扭打在一起。他们拳脚相击,嘴里还充满了污言秽语。她不能很清楚地看到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两个人在车子对面。然后他们滚到地上。她描述不出车子的具体模样,只知道坎贝尔的车子是四座的,而另外一辆是大型两座车,晃着明亮的车灯。
小女孩被吓坏了。打斗持续一小段时间之后,一把大扳手飞过来,紧擦着她的脑袋落在她身旁。她爬下来趴在墙根,吓得一动都不敢动,但是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听到一阵恐怖的声音,好像是某个人被重击再被勒死的声音。过了一小会儿,她又偷偷站起来,看到了更令她害怕的一幕。一个男人从路边站起来,肩膀上扛着另一个人的尸体。从那个被扛者四肢垂挂的样子来看,她想那个男人肯定已经死了。她没有喊出来,因为她害怕如果自己喊出来的话,那个可怕的男人会听到然后把她也杀死。他扛着那个人的尸体走向两座车,将他塞进副驾驶座。这辆车靠近门城方向。她没有看到那活人的脸,因为他肩负重担,始终弯着腰。当他经过四座车走向另外一辆车的时候,在车灯的照耀下,她瞥了一眼死者的脸,看起来苍白而恐怖。她没法描述,只知道那个人没有胡子,双眼紧闭。那个可怕的男人坐进驾驶座,把双座车倒挡驶回门城的方向。她听到引擎的变换声,而且车灯前后移动,好像在转向。然后她听到车子再一次被开走了,引擎的咆哮声也渐渐消逝。
当一切都结束之后,她翻过墙面,想要看一下那辆半堵住路面的四座车。车头面向门城,车灯斜照着路面。还没等她仔细研究一下,就听到来自门城方向的脚步声。她希望是某个来找她并带她回家的人,但是,忽然,毫无缘由地,她又想可能是那个坏蛋要回来杀她。她十分惊恐,拔腿便向家里狂奔。然后她又听到引擎发动的声音。她藏在灌木丛中,以为那个坏蛋要开车追赶自己,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又过了一会,她冒险钻出灌木丛,狂奔回家。就在她跨进自己家门的时候,一辆车以迅猛的速度风似的奔向科尔库布里郡的方向。她钻进屋子的时候,厨房里的钟正好敲响十下。小姑娘冲进卧室,跳上床,抓起衣服整个盖在头上。
接下来的故事由麦格雷戈夫人讲述。她和丈夫十点半回到家里,发现他们的孩子穿着衣服趴在床上哭喊发抖。她是那么害怕,因此他们什么都问不出来。他们只能大声斥责她,给她脱下衣服,把她塞进被窝里,然后给了她一杯热牛奶,守在她旁边直到她筋疲力尽之后慢慢入睡。第二天女儿仍然拒绝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当天晚上她在睡梦中惊醒了三次,大声哭喊着有个坏蛋要来杀她。直到周三晚上,父亲亲切地爱抚着女儿,才终于成功地套出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们听到坎贝尔的名字时,就决定要将这件事告诉警察。麦格雷戈夫人回答巡官的提问,并说明她家厨房的钟慢五六分钟。
巡官对她们母女致以诚挚的谢意——而且他也认为实在有理由对她们表示感谢。他告诉海伦她是个勇敢的小女孩,要求她的母亲不要再责备她,鉴于她的故事的重要性,警官再三叮嘱她们不要将这个事情再讲给任何人听。
她们离开之后,巡官将整个事情从头再想了一遍。这个事件与医生报告的时间非常吻合,只不过比预期的案发时间提前了一点。按照他的想法,坎贝尔和另外一个男人不期而遇,并且发生争吵,在争斗中坎贝尔被杀死。凶手将他的尸体塞进两座车中,藏在路边某个地方。然后他又返回案发现场,取得坎贝尔的车,再驱车返回门城,当然他要在那里伪装案发现场。随后某个时间,他又必须返回取走自己的车和车里的尸体——那么,然后呢?驱车返回门城?
巡官恼怒地嘟囔起来。这里有一些疑点。凶手为什么不将尸体直接装在坎贝尔的莫里斯中开走呢?在他开着坎贝尔的莫里斯返回门城的这段时间里,装有尸体的车子就放在路边,他为什么要冒这样大的风险呢?如果他想尽快将自己的车开走,那么他必须要骑车或者走路返回案发地点。很明显,他使用的应该是自行车,并且将它藏在了两座车驾驶座的后面。但问题是:他为什么要将尸体留在身后呢?
有可能,麦克弗森想——事实上,很有可能——凶手当时并没有想好如何建立不在场证明和如何伪装事故现场的一系列计划。或许这能很好地解释他的行为——他当时只是简单地想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样离开,只是后来建立了详细的计划,才又返回将尸体取走。但是不对!这样是解释不通的。他开回门城的是坎贝尔的车。唯一的解释就是当时他脑海中已经想好了要伪装成意外事故现场。但这样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小孩的描述正确,那么很明显,坎贝尔与另外那个人之间的争吵完全是偶然。一个人在谋杀之后的几分钟时间里,怎么会策划出这样一个详细周密的逃脱计划?
那么——这场相遇真的是偶然的吗?仔细想想坎贝尔的行为,情况完全是相反的。他将自己的车正好停在两辆车难以同时通过的路段,而且当他听到另外一辆车来的时候,还进一步用车子横堵住整个路口。这样疯狂的行为,明显是想要引发一场致命的车祸而不仅仅是争斗。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坎贝尔当时喝醉了,有可能是酒精麻醉了他对车祸危险的判断能力。
但是,如果证人是可信的(当然,他不能挑挑拣拣,选择相信一些证据或反对另一些证据来契合自己的理论),那么很明显的是,期待这场会面的人,不是凶手。如果凶手没有预期到这场相遇,他就不可能事先筹划这场谋杀,那么他也不可能事先策划好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是的,”巡官自言自语道,“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能。他可能很早就谋划好了,只不过是在其他的时间或地点下手。然后,他和坎贝尔又在这个合适的地方相遇了,他就将原来设计好的方案付诸实施。”
汽车仍然有一个疑点。案发之后不久就有人快速开着车前往科尔库布里郡。这个人是凶手吗?如果凶手开着坎贝尔的车去了门城,那么不可能是他。如果是其他的人,那么是谁呢?他肯定在路上遇到了凶手——所以必须要找到他,但是……仔细考虑之后,巡官决定放弃这个目前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转而考虑事情的另一方面。
这件事情是否与法伦的情况吻合?巡官忽然拍案而起。当然!时间上完全吻合,而且这也解释了法伦为什么要转向高尔夫球场。很明显,他看穿了那个农民关于克里镇的善意谎言。他在门城搜索坎贝尔,没有找到,然后得出结论,坎贝尔肯定还在科尔库布里郡。他匆忙赶去找斯特罗恩,希望能借到斯特罗恩的车。斯特罗恩是不是从犯还未可知。有可能不是。不。巡官又兴奋地拍了一下桌子。这样整件事情就能解释得通了——被开错的车,被遗弃的尸体以及所有的事情。法伦原来的想法是嫁祸给斯特罗恩。如果尸体在斯特罗恩的车里被发现,那么大家就会很自然地认为是斯特罗恩诱骗坎贝尔出来并杀死了他。
当然,这是一个糟糕透顶的计划。斯特罗恩立刻就会告诉大家他是如何把车借给法伦的。或许他还能提供人证物证。事实本身也不可信,谁会把尸体放在自己的车里呢?事实上,这一点巡官马上就能想到,而法伦呢,事后一想,也不难想到自己的第一设计是行不通的。在开着坎贝尔的车回门城的时候,他有时间将整件事情考虑清楚。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计划——在米诺奇伪装意外事故现场。那么,然后呢?接下来他应该干什么?
当然,首先他要将坎贝尔的车开回去,把它放在车库里。然后他从斯特罗恩的房中取回自己的自行车。到了深夜,他就可以在悄无人知的黑暗中进行所有的活动。假设,他将车子就近停在某个地方——例如,就在花园门内。
巡官难抑兴奋激动之情,列出了一张简单的时间表,并标注了粗体标题:“休·法伦案件”
星期一:
晚上六点:法伦返回家中,发现坎贝尔在那里。将他赶出去。(珍妮的嫂子可以作证。)
晚上七点:与妻子发生争吵之后,法伦骑自行车离开,假设争吵中法伦夫人说了一些关于坎贝尔的不中听的话。
晚上九点:法伦进入默里·阿姆斯酒吧,寻找坎贝尔。(来自农民的证据。)
晚上九点十五分(大约):法伦去斯特罗恩家里借车。
晚上九点四十五分(大约):在科尔库布里郡路上遇到坎贝尔,并谋杀了他。(海伦·麦格雷戈可以作证。)
晚上九点五十五分:法伦将尸体装进斯特罗恩车中。
晚上十点(大约):法伦回来取走坎贝尔的车。
晚上十点十分:法伦回到门城(大约五英里),将坎贝尔的车放进车库中。
晚上十点三十分:法伦徒步返回斯特罗恩家中取回自己的自行车。
晚上十一点:法伦骑车返回案发现场。
晚上十一点十分:法伦带着坎贝尔的尸体返回坎贝尔家,将尸体藏于屋中或者车库中。
晚上十一点二十分:法伦到斯特罗恩家中还车。
晚上十一点四十分:法伦回到坎贝尔家中,伪装坎贝尔在家过夜并吃了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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