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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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隆维斯特於六点半醒来,没有设闹钟却也只睡了三个小时。起床后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启“莉丝·莎兰德”文件夹看看有无回覆。
谢谢你愿意当我的朋友。
他顿时感觉到脊背上一股寒意窜了上来。这绝非他所期待的答案,看起来像诀别信。莎兰德独力对抗全世界。他先到厨房煮咖啡,然后冲澡,换上一件破旧的牛仔裤时才发现已经好几星期没时间洗衣服了,没有乾净的衬衫可穿,便在灰色夹克底下套上一件酒红色运动衫。在厨房准备早餐时,忽然瞅见微波炉后面的流理台上似乎有金属在闪闪发光。他拿叉子勾出一个钥匙圈。
是莎兰德的钥匙。伦达路攻击事件发生当天找到以后,便连同她的肩背包放在微波炉上面。当初忘了把钥匙和袋子一起交给茉迪巡官,肯定是无意间掉落在后面。
他瞪着这串钥匙,大小各有三把,三把大的应该分别是入口大门与两把公寓门钥匙。她的公寓。显然不是伦达路那间。那么她到底住在哪里?
他更加仔细地检视三把小钥匙,一把很可能是她川崎摩托车的,一把看似保险箱或储藏柜的钥匙,接着拿起第三把,上头盖了一个号码:二四九一四。他忽然想通了。
邮政信箱。莎兰德有邮政信箱。
他拿出电话簿查看索德马尔姆地区的邮局所在。她曾住过伦达路,环城大道太远。也许在霍恩斯路,或是罗森伦德街。他关掉咖啡壶,丢下早餐,立刻开着爱莉卡的宝马到罗森伦德街去。钥匙不符。接着开到霍恩斯路,钥匙对着二四九一四号信箱一插就进。打开以后,里头有二十二封邮件,他随手塞进手提电脑袋的外侧口袋。
他继续沿着霍恩斯路开,将车停在街区戏院旁,然后到贝松斯特兰路上的科帕小馆吃早餐。等店家准备拿铁的时候,他一一检视那些信。全部都是寄给黄蜂企业的,其中九封来自瑞士、八封来自开曼群岛、一封来自海峡群岛、四封来自直布罗陀。随后他毫不愧疚地撕开信封。前二十一封是关于各个帐户与基金的银行明细与报告,莎兰德简直富甲一方。
第二十二封稍厚一些。收件人地址是手写的,信封上印着“布坎南房屋”的标志以及直布罗陀皇后道码头的回邮地址,里面的信则是用麦米伦律师的信纸写的。律师的字迹工整。
莎兰德女士惠鉴:
谨此确认阁下购屋尾款已於一月二十日缴清,随信附上所有文件副本,原件则由敝人保留。相信应能满足阁下所望。
另祝愿阁下一切安好。去夏意外来访,敝人甚感惊喜,亦深觉阁下性情清新宜人。并盼日后再有机会为阁下效劳。敬颂时祺。
杰瑞米·麦米伦谨上
寄信日期是一月二十四日,莎兰德显然不常开信箱。布隆维斯特看着信中所附,有关购买摩塞巴克区菲斯卡街九号一间公寓的文件。他边看边喝咖啡,差点呛着了。成交价是两千五百万克朗,分两期缴款,其间相隔一年。
※※※
莎兰德在埃斯基尔斯蒂纳看着一个身材结实、发色深暗的男子打开了“汽车专家”租车中心的侧门,那里除了出租汽车,还提供维修服务,是间典型的车厂。此时是早上六点五十分,挂在店门口的手写招牌上注明七点半才开门。她过街跟着那名男子从侧门进入店内,那人听见声响转过身来。
“是雷菲克·奥巴吗?”她问道。
“我是,请问你是哪位?我们还没开门。”
她举起尼米南那把波兰制八三式瓦纳德,双手握住,瞄准他的脸。
“我不想和你多说废话,只想看看你们的租车客户名单,现在就要看,我给你十秒钟的时间准备。”
奥巴现年四十二岁,是出生在土耳其迪亚巴克尔的库德人,对枪支早已生腻。他僵立不动,紧接着便寻思道,这个女疯子持枪闯进车厂来,应该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
“在电脑里面。”他说。
“打开。”
他乖乖地照做。
“那扇门后面是什么?”电脑启动后,见萤幕开始闪动,她问道。
“只是一个柜子。”
“打开。”
里面放了几件工作服。
“好,你到柜子里面去,别出声,我就不会伤害你。”他毫无异议地遵从。
“手机拿出来放在地上,踢到我这边来。”
他又照做不误。
“很好,现在关上你后面的门。”
店里用的是一台老旧的个人电脑,用的是Windows95操作系统,硬碟容量二八○MB,光是打开租车名单的Excel文档就花了好长时间。那辆白色沃尔沃曾出租过两次,第一次在一月为时两星期,第二次在三月一日,至今尚未归还。客户是长期租用,每星期付费。
登记的姓名为罗纳德·尼德曼。
她扫视过电脑上方架子上的文件夹,其中一个卷脊上简洁地印着“身份”两字。她取下文件夹,翻到尼德曼那页。一月租车时,他出示了护照证明身份,奥巴也留下了影本。她一眼就认出是那个金发巨人。根据护照资料,他是德国人,三十五岁,生於汉堡。既然奥巴复印了护照,可见尼德曼只是客户而非朋友。
奥巴在那页底部写了一个手机号码,和一个歌德堡的邮政信箱。莎兰德将文件夹放回原位,关上电脑。四下张望之后,在前门旁边发现一个橡胶门挡,便捡起来走回柜子前面,用枪柄敲敲门。
“你在里面听得到我说话吗?”
“可以。”
“你知道我是谁吗?”
没有作声。
除非是瞎子才会认不得我。
“好,你知道我是谁,那你怕我吗?”
“怕。”
“别害怕,奥巴先生,我不会伤害你。这里的事我办得差不多了,很抱歉造成你的困扰。”
“呃……没关系。”
“在里面呼吸没问题吧?”
“没有……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看看两年前有没有一个女人向你们租过车。”她回答道:“没找到,但不是你的错。再过几分钟我就要走了,我会在柜门这里放个门挡,这门不厚实,你可以撞得出来,只不过需要点时间。你以后再也不会看到我,所以不必报警,今天也可以照常开门营业,就当什么也没发生。”
他不报警的机率微乎其微,但提出另一个选择供他参考无妨。她离开车厂走向停在转角的花冠后,迅速变成奈瑟。没能找到尼德曼在斯德哥尔摩地区的确切地址,却只有一个位於瑞典另一端的邮政信箱,实在令人气恼。但这是唯一查到的线索。所以呢,上歌德堡去。
她开上E20公路,转往西边的阿尔博加方向。打开收音机时,刚好播完新闻,只听到一些广告。她听着大卫·鲍伊唱到“以汽油灭火”(putting out fire with gasoline),虽然不知道歌名,却觉得这句歌词未卜先知。
第三十章
四月七日星期四
布隆维斯特凝神看着菲斯卡街九号的大门口,这是斯德哥尔摩最高级的地盘之一。他将钥匙插入门锁一转,全无障碍。门厅里的住户名单并无帮助。布隆维斯特以为这里多半是供公司租用的饭店式高级公寓,但似乎也有一两间私人住宅。名单上没有莎兰德的名字,他一点也不惊讶,只不过这种地方再怎么看都不像她的藏身之处。他一楼一楼往上爬,边看门牌上的姓名,没有一个能激起联想。最后来到顶楼,看见门牌上写着“V·库拉”。
布隆维斯特拍了一下额头,忍不住微笑。选择这个名字应该不是为了取笑他个人,反倒比较像是反映出莎兰德内心某种具有讽刺意味的想法--不过以林格伦小说中的主角为绰号的“小侦探布隆维斯特”,要寻找另一名主角长袜皮皮,还有什么地方比“维库拉屋”①更适当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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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长袜皮皮居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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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按了门铃等候片刻,才掏出钥匙打开安全锁和下方的锁。门一打开,立刻启动了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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