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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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兰德取下眉环,到浴室里面上妆,然后穿上暗色牛仔裤、滚了条黄边的暖棕色毛衣,脚上则穿着有跟的登山靴。盒子里还剩下几罐梅西喷雾器,她拿出了一罐。另外还找到一年没用的电击棒,便顺便拿出来充电。最后在背包里放了一套换洗的衣服。命案后第九天,星期五晚上十一点,莎兰德离开摩塞巴克的公寓,走到霍恩斯路上的麦当劳,比起斯鲁森附近或梅波加广场上的麦当劳,来这里比较不会遇见以前的同事。她吃了一个大麦克,喝了一杯大可乐。然后她搭上四号公车穿越西桥前往圣艾瑞克广场,下车后,朝欧登广场走去。来到毕尔曼位於乌普兰路的公寓大楼外时刚过午夜十二点。她预料此时应该没有警员在此监视,但因为看到同一层楼某间公寓还亮着灯,便继续走向瓦纳迪广场。一小时后再回来,灯已经熄了。她没有开楼梯间的灯,蹑手蹑脚地摸黑上楼,用一把锋利的美工刀割断警方贴在公寓门上的封条后,无声无息地打开门。她打开门厅的灯,知道从外面看不见,然后旋开笔式手电筒照路前往卧室。百叶窗帘紧闭着。她让光束对着染了血的床,想起自己曾在这张床上濒临死亡,忽然对毕尔曼从此消失在她的生命中感到深深的满足。

她到犯罪现场来是为了解答两个疑问。第一,她不明白毕尔曼与札拉之间的关系。她深信两人之间一定有关联,却无法从毕尔曼的电脑中找出蛛丝马迹。

第二个问题始终令她困扰不已。几个星期前夜访时,她便注意到毕尔曼已将她的资料从他保存所有监护文件的档案盒中取出。失踪的那几页是监护局给他的简报的一部分,其中非常扼要地简述了莎兰德的精神状态。毕尔曼已经不再需要这些,有可能是清理出来丢掉了。但话说回来,案子尚未了结,律师绝不可能丢弃相关文件。何况这几页原本是放在关于她的档案盒中,但找遍他的办公桌或附近各个角落就是找不到。

她知道警方拿走了关于她的案子和其他一些资料,但仍花了两个多小时地毯式地搜索公寓,也许警方遗漏了些什么,但最后结论是没有。

厨房有个抽屉里装满各式各样的钥匙:一些车钥匙,还有一把大楼住户共用的钥匙和一把挂锁钥匙。她静静地爬上阁楼,试开所有的挂锁,最后找到毕尔曼的储物间,里头有一些旧家俱、一个堆满旧衣的衣橱、滑雪板、一个汽车电池、几个装书的纸箱和其他一些废物。由于没什么重要发现,便下楼去,利用共用钥匙进入车库。她找出他那辆宾士车,只花了几分钟,同样无功而返。

她没有特意再跑一趟他的办公室。因为几星期前,大约就在她上一次造访他的公寓前后,也才刚刚去过,她知道过去两年间,他很少去办公室。

莎兰德回到毕尔曼的公寓,坐在客厅沙发上沉思,几分钟后起身走回厨房,打开放钥匙的抽屉,然后一一检视。有一组是前门的门锁和安全锁钥匙,但另一把却是生锈的旧式钥匙。她略一皱眉,随后抬头望向流理台上方一个橱柜,毕尔曼在那里放了二十包左右的种子,香草园用的种子。他有避暑小屋。或者在什么地方有块田地。这就是我遗漏的。她花了三分钟,在毕尔曼的帐本里找到一张六年前的收据,显示他请人整修过车道。接着一分钟后又发现一份地产保单,地点在玛丽弗雷德外围的史塔勒荷曼附近。

凌晨五点,她顺路到手工艺街最顶端、和平之家广场旁的7-11买了一大堆比利牌厚皮比萨,一些牛奶、面包、奶酪和其他食品。另外也买了一份早报,头条的标题很吸引她。

通缉女子潜逃出国?

这份报纸不知为何没有指名道姓,只称呼她为“二十六岁女子”。文中声称根据警方内部的消息来源指出,她可能已逃出国外,目前人可能在柏林。警方显然是接获密报,有人在克罗伊茨贝格区某间“无政府-女权主义俱乐部”看见她,据描述在这家俱乐部出没的全是与恐怖主义、反全球化主义与撒旦教派等等有关的年轻人。她搭乘四号公车回到索德马尔姆,在罗森伦德街下车,走回摩塞巴克的住处。喝了点咖啡并吃了一份三明治后才上床。她一直睡到傍晚,醒来后评估了一下,决定该换床单了。于是利用星期六晚上打扫公寓,将垃圾清运出去,报纸装进两个塑胶袋后放到楼梯间的纸箱内。她先洗了一堆内衣裤和T恤,接着是一堆牛仔裤。脏碗盘全放进洗碗机后,启动机器。最后吸了地板再用拖把拖过。到了晚上九点,已是满身大汗,便放一缸热水,倒入大量泡泡沐浴精,然后放松地躺着,闭上双眼沉思。午夜醒来时,水都冷了,她才爬起来擦乾身体,回床上去睡,而且几乎头一沾枕就睡着了。星期日早上,莎兰德打开电脑后,看到所有关于米莉安的白痴报导都快气疯了,心里又难过又愧疚。她犯的罪就只是:她是莎兰德的,……旧识?朋友?情人?

她不太确定用哪个字眼形容她和米莉安的关系最恰当,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现在恐怕都结束了。认识的人的名单正快速缩减,如今又得删掉一个。被媒体报导了这么多,她不敢想像她的朋友怎会想和莎兰德这个神经病女人再有任何牵连。

想到这里她便愤怒不已。

她背下记者的名字:东尼·史卡拉,这个始作俑者。另外她也下定决心,有一天要去找某个可恶的专栏作家算帐,照片中的他穿着格纹夹克,文章里则不断以戏谑的口吻称呼米莉安是“施虐受虐狂女同志”。莎兰德将来要处置的人数不断增加,但首先得找出札拉。找到他之后要如何,她也不知道。

※※※

布隆维斯特在星期日早上七点半被电话铃声吵醒,伸手接起来,带着睡意喂了一声。

“早啊。”是爱莉卡。

“嗯。”麦可回答。

“你一个人吗?”

“很不幸,是的。”

“那么我建议你去冲个澡,煮点咖啡。十五分钟后会有个访客。”

“是吗?”

“保罗·罗贝多。”

“那个拳击手?王中之王?”

“他打电话给我,我们谈了半小时。”

“为什么?”

“为什么他打电话给我?其实我们很熟,偶尔会互相问候。他参与希德布兰的电影的演出时①,我访问过他,这几年来我们也碰巧遇见过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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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保罗·罗贝多(Paolo Roberto)曾於一九八七年与瑞典知名导演希德布兰(Hildebrand)合作,拍摄一部关于这位拳王年少时期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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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我不知道。但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他要来找我?”

“因为……我想还是让他自己解释比较好。”

布隆维斯特刚刚冲完澡、穿上长裤,门铃就响了。他开门请拳王到桌边稍坐,他先去找了件乾净的衬衫,然后煮了两杯双份浓缩咖啡,并加入一茶匙牛奶。罗贝多端详着咖啡,颇为感动。

“你想和我谈?”布隆维斯特问道。

“是爱莉卡建议的。”

“原来如此,请说吧。”

“我认识莉丝·莎兰德。”

布隆维斯特一听,扬起双眉,不敢置信。

“真的?”

“听爱莉卡说你也认识她,我十分惊讶。”

“我想你还是从头说起好了。”

“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在纽约待了一个月,前天才回来,却发现城里每份他妈的报纸上都有莉丝的脸。报纸写了一堆他妈的鬼话,那些他妈的烂人好像找不到什么好话可说。”

“你气愤得一连出现了三个他妈。”

罗贝多笑着说:“抱歉,但我真的气坏了。其实我打电话给爱莉卡是因为想找个人谈谈,又不知道还能找谁。既然安斯基德那个记者替《千禧年》工作,而我又刚好认识爱莉卡,就打给她了。”

“所以呢?”

“就算莎兰德真的疯了,犯下警察所说她犯的每件罪行,也得给她一个公平的机会。我们可是个法治国家,对任何人都不该未审先判。”

“我也这么想。”

“爱莉卡就是这么跟我说的。我打给她的时候,原以为你们《千禧年》的人也一心想抓她,因为那个达格是你们的作家。不过爱莉卡说你认为她是无辜的。”

“我认识莉丝,实在无法想像她会是个精神错乱的杀人犯。”

罗贝多放声大笑。

“她这个小妮子真是他妈的怪胎……不过却是好的怪胎之一。我喜欢她。”

“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她十七岁的时候和我一起打过拳。”

布隆维斯特闭上眼睛,十秒后才又张开看着眼前的拳王。

莎兰德一如往常,充满惊奇。

“是啊,莉丝·莎兰德和保罗·罗贝多打拳,你们还属於同一量级呢!”

“我可不是开玩笑。”

“我相信你,她告诉过我,她以前常在某间拳击俱乐部和男生斗拳。”

“我来说说事情的经过吧。十年前我接下一份工作,在辛肯俱乐部负责训练想学拳击的小夥子。当时我已有稳定工作,但俱乐部那个年轻的负责人认为我会很有号召力,就让我下午时间去和他们打拳。结果一待就待了整个夏天,一直到入秋。他们举办拳赛,还张贴海报等等,希望吸引当地的孩子尝试拳击,也的确来了许多十五六岁的青少年,还有一些年纪较大的人。移民的小孩不少。练习拳击总比在市区里晃荡、惹是生非要好得多。这个问我就知道了。”

“我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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