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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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眼睛一亮,随即面带微笑伸出手来。“你想必就是来帮亨利整理家族史的麦可·布隆维斯特,对吧?”

他们互相握了手。看来范耶尔已经开始散播布隆维斯特为何来此的“官方”说法了。那人相当肥胖——无疑是长坐办公室与会议室的结果——但布隆维斯特一眼就看出相似之处,他的脸和海莉十分相像。

“我是马丁·范耶尔,”那人说道。“欢迎来到赫德史塔。”

“谢谢。”

“前不久我在电视上看过你。”

“好像每个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我。”

“温纳斯壮……在这屋里不太受欢迎。”

“亨利提起过。我还等着听后半段的故事。”

“他几天前跟我说聘请了你。”马丁笑着说:“他说你很可能是因为温纳斯壮才接下这份工作。”

布隆维斯特略一犹豫后决定说出实情。“那是一个重要原因。不过老实说,我需要暂时离开斯德哥尔摩,而赫德史塔就在适当时机跳出来了。至少我是这么想。我无法假装那件官司没有发生过。而且无论如何,我都得入狱服刑。”

马丁点点头,表情忽然转为严肃。“你能上诉吗?”

“这么做一点好处也没有。”

马丁瞄一眼手表。

“我今晚得到斯德哥尔摩,所以非快点走不行。我过几天就回来,到时候再请你过来吃饭。我真的很想听听那场官司究竟是怎么回事。亨利在楼上,你就进去吧。”

范耶尔坐在工作室的沙发上,茶几上摆了《赫德史塔快报》《工商日报》《瑞典日报》和两份全国性的晚报。

“我在外头遇见马丁了。”

“他正赶着去拯救帝国。”范耶尔说:“要咖啡吗?”

“好的,谢谢。”布隆维斯特坐下来,一面狐疑范耶尔似乎很开心。

“报上提到你了。”

范耶尔将其中一份晚报推过来,翻开那一页的标题是“媒体短路”。执笔的是一名专栏作家,曾任职于《财经杂志》,一向以幸灾乐祸地嘲笑每个热衷于某议题或是惹祸上身者而闻名。女权主义者、反种族主义者和环保斗士,一个也跑不了。这位作家似乎并没有自己拥护的单一信念。如今在温纳斯壮案结束几个星期后,他开始向布隆维斯特开炮,将他形容成一个大白痴,而爱莉卡则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媒体花瓶。

有谣言传闻:尽管《千禧年》的总编辑是个穿迷你裙、会在电视上闹别扭的女权主义者,杂志社却已濒临瓦解。几年来,该杂志的存续全仰赖编辑们成功营销的形象——年轻记者采取调查式的报道,揭露商界丑闻。这套宣传伎俩对于信仰无政府主义、一心想听到这类讯息的年轻人或许有效,上了地方法院却靠不住。小侦探布隆维斯特最近已经体会到了。

布隆维斯特打开手机,看爱莉卡有没有来电。没有留言。范耶尔一言不发地等着。布隆维斯特察觉到老人是想让他打破沉默。

“他是个笨蛋。”布隆维斯特说。

范耶尔笑了,却又说:“也许吧,但他却没有被法院判刑。”

“没错,而且永远不会。他从未说过什么有创意的话,老是搭着顺风车,然后用最苛刻又不至于惹祸上身的言词对人落井下石。”

“这些年来我树立了不少敌人。要说真正学到什么教训,就是绝不打必败无疑的仗。不过,也绝不能让任何侮辱你的人逍遥自在。等待时机,等你有力量的时候加以反击——即使你已无须反击也一样。”

“谢谢你分享你的智慧,亨利。现在我想听你谈谈你的家族。”他将录音机放在两人中间的桌上,按下录音键。

“你想知道什么?”

“我已经看过第一本讲义夹,关于失踪与搜索的资料,但里头提到太多范耶尔家的人,我需要你帮忙一一介绍说明。”

莎兰德站在空荡荡的走廊,眼睛直盯着“毕尔曼律师”的铜制门牌将近十分钟后,才按了门铃。大门的锁“咔嗒”一声开了。

今天是星期二。他们第二次会面,她有不好的感觉。

她并不怕毕尔曼——莎兰德几乎没有怕过任何人、任何事。但话说回来,这个新监护人令她感到不安。他前一任的潘格兰律师温文有礼又和善,和他完全不同类型。但三个月前,潘格兰中风,尼斯·艾瑞克·毕尔曼便根据某种官僚作业顺序接收了她。

莎兰德接受社会与精神病监护十二年,其中两年在儿童诊所时,光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你今天好吗?”她就从未给过相同答案。

她满十三岁时,法院根据少年保护法,判决将她关进乌普萨拉的圣史蒂芬儿童精神病院。这项判决主要是基于她情绪不稳,可能对同学甚至她自己施暴产生危险。

每当老师或任何相关工作人员试图和这个女孩谈论她的感觉、感情生活或健康状况,她总是沉着脸不说话,眼睛死盯着地板、天花板和墙壁,令人备感受挫。她会交叉手臂,拒绝接受任何心理测验。她对于一切针对她所进行的评估、衡量、制图、分析或教育的反抗也反映在学校功课上——校方可以将她带进教室,也可以把她绑在椅子上,却无法阻止她不听课、不拿笔作笔记。她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却没有拿到证书。

正因如此,就连要诊断她的精神缺陷都有莫大困难。总而言之,莉丝·莎兰德就是个难应付的人。

她满十三岁那年,法院也决定指派一名受托人来维护她的利益与资产、直到她成年为止。这名受托人便是潘格兰律师,尽管一开始相当艰难,他却做到了精神科医师与其他医师办不到的事。渐渐地,他不但赢得女孩一定程度的信任,也获得些许温暖。

十五岁时,医师们多少认同了她没有危险的暴力倾向,也没有急切伤害自己的迹象。她的家庭被归类为不健全家庭,又没有其他亲戚可以照料她,因此法院判决莎兰德理应从乌普萨拉的儿童精神病院释放,并透过寄养家庭慢慢重返社会。

这段历程并不轻松。她在第一个寄养家庭只待了两星期就逃走了,接下来第二个、第三个也很快便半途而废。那个时候,潘格兰把她找来严肃地谈话,他直言不讳地说,如果她再继续这样,就会再度被送进精神病院。这个威胁奏效了,于是她接受了第四个寄养家庭——一对住在斯德哥尔摩郊区米索玛克兰森的老夫妻。

然而这并不表示她行为收敛了。十七岁时,莎兰德曾四次遭警方逮捕,两次因烂醉而被送到急诊室,还有一次很明显地嗑药。其中有一次她被发现衣冠不整、烂醉如泥地倒在车后座,车子停在梅拉斯特兰南路上,车上还有个年纪大她许多,但同样醉得不省人事的男人。

她最后一次被捕是在十八岁生日的三星期前,当时她完全清醒地在旧城区地铁站内踢一名男乘客的头。她被指控伤害他人。莎兰德声称那个人摸她,并有目击者证实她的说词,检察官便决定不予起诉。但鉴于她的背景,地方法院下令执行精神评鉴。由于她仍依惯例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也不配合检验,国家健康福利部咨询的医师们只得根据“对患者的观察”作出评断。倘若面对的是一个交叉双手、嘟出下唇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的年轻女子,又能观察出什么结果来呢?因此唯一作出的判断就是她肯定有某种情绪障碍,而且不能置之不理。这份医疗/法律报告建议患者接受封闭的精神疗养院照护。社会福利部门某副部长也表示支持精神病学专家们的结论。

至于她的个人记录,专家们最后的诊断是滥用酒精与药物风险极高,且缺乏自觉。当时她的档案记录簿里充斥着内向、受社会压抑、缺乏同情心、自我依恋、病态与反社会行为、合作困难、无法同化学习等等字眼。凡是看过莎兰德档案记录簿的人都可能认定她有严重的智障。还有另一个事实也对她不利,社会福利部门的街头巡逻人员有几次看见她“和不同的男人”在玛利亚广场附近厮混。有一回,她在丹托伦登公园被拦下搜身,当时也是和一个年纪大上许多的男人在一起。社会福利人员担心莎兰德可能是或者有可能成为妓女。

当地方法院——决定她未来的机构——开庭判决此案时,结果似乎早成定论。她明显是个问题儿童,法院除了接受精神病专家与社工人员的建议之外,不太可能作出其他判决。

举行听证会当天早上,莎兰德被人从儿童精神病院——自从旧城区事件后她便被关在这里——带到法院。她觉得自己像个集中营的囚犯:没有希望活过那一天。她在法庭上第一个见到的是潘格兰,过了一会儿她才发觉他并非以受托人的身份出席,而是她的代理律师。

出乎她意外的是,他很坚决地站在她这边,并强力抗议住院的决定。她并未扬起眉毛之类地显露自己的惊讶,但却仔细倾听他说的每一句话。潘格兰反诘当初签名建议将莎兰德关进医院的耶斯伯·罗德曼医师,两个小时下来的表现令人喝彩。他仔仔细细研究了医师评鉴的每项细节,进而要求医师解释每项陈述的科学根据。结果发现,由于患者不肯接受任何测试,医师所下的断论其实全凭臆测。

听证会最后,潘格兰暗示:强制住院大概不只违反国会对于类似情形的决议,本案例更可能成为政治与媒体报复的议题。所以,为大家着想,最好另外找出适当的解决之道。在协商此种状况时使用这样的言语并不寻常,法院的人员都显得紧张而局促不安。

最后结果也是采取折中方案。法院判定莎兰德确实有情绪障碍,但情况尚不需强制住院。另一方面,法院也将社会福利部主任对于设置监护人的建议纳入考虑。庭长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转向一直担任她的受托人的潘格兰,问他是否愿意承担监护之责。庭长显然认为潘格兰会退缩,试图将责任推给他人。不料他却说自己很乐意担任莎兰德小姐的监护人,但有一个条件:“就是莎兰德小姐必须愿意信任我,并接纳我为她的监护人。”

他转身面向她。一整天来来回回的言词交锋,让莎兰德脑子有点混沌。在此之前,谁也没问过她的意见。她看着潘格兰许久,然后点了一下头。

潘格兰是法律专家和旧派社工的奇特混合体。最初,他是社会福利部指派的代表,后来几乎一辈子都与问题少年为伍。这个监护对象确实是他所接触过最难应付的一个,但他二人之间终究产生了一种勉强的敬意,几近于友情。

他们的关系持续了十一年,从她十三岁生日直到去年圣诞节前几个星期。他们每个月都会约定见面,那天潘格兰没出现,所以她上他家去找他。

虽然可以听见屋里有声响,他却没来开门,她便顺着排水管爬上四楼阳台。她看见他躺在门厅地板上,意识清醒但无法说话或移动。她叫了救护车,陪他到索德医院途中,她渐渐因为惊慌而胃绞痛。整整三天,她几乎都待在加护病房外的走廊,像只忠犬似的注视每个进出那扇门的医师护士。她失魂落魄地在走廊上来回地走,一有医生靠近便直盯着看。终于有个医生——她始终不知道他的名字——带她到一个房间,向她解释情况的严重性。潘格兰先生因严重脑出血病况危急,恐怕不会再恢复意识。他才六十四岁。她没有哭也没有表情变化,只是站起来,走出医院,再也没有回去。

五星期后,监护局召唤莎兰德与新的监护人作首次会面。她的第一个冲动是不予理会,但潘格兰已经让她深深意识到每个举动都会有所影响。她学会了分析后果,因此得到的结论是:脱离目前困境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表现得似乎很在意监护局的意见,以便让他们满意。

于是十二月,调查布隆维斯特期间她抽了个空,来到毕尔曼位于圣艾瑞克广场的办公室,一名年纪较长、代表监护局的女人便在这里将莎兰德厚厚的档案交给毕尔曼律师。女人和善地询问莎兰德的近况,见对方以闷不吭声作为响应,她似乎很满意。约莫半小时后,她便独自离去,将莎兰德留给毕尔曼律师处置。

莎兰德确定自己不喜欢毕尔曼。她趁着律师翻阅她的档案时偷偷研究过了。年纪五十多岁。高个。星期二、五打网球。金发。头发渐稀。下巴有个小凹洞。胡戈波士刮胡水。蓝色西装。红领带加上金色领带夹,还有刻着姓名缩写NEB的装饰袖扣。金属框眼镜。灰色眼珠。从茶几上的杂志分析,他的兴趣是打猎与射击。

认识潘格兰这些年来,他总会请她喝咖啡、和她闲聊。无论再怎么逃离寄养家庭或逃学,他也从未失控发过脾气。唯一真正惹恼他的一次,就是她在旧城区遭到那个人渣性骚扰后,被控伤害罪。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吗?你伤害了另一个人呀,莉丝。他的口气就像个年迈的老师,而她也耐心地将他责骂的每一句话当成耳旁风。

毕尔曼没有时间聊八卦。他马上就总结出:潘格兰并未遵守监护规定尽己之责,因为他显然允许这个莎兰德女孩负责自己的家用与财务。毕尔曼一开口就像审问似的:你赚多少钱?我要你给我一份你的财务状况记录。你平常都和谁在一起?房租都有按时缴吗?喝酒吗?潘格兰同意你在脸上穿那些环吗?有没有注意卫生?

去你妈的。

就在“天大恶行”发生后,潘格兰成了她的受托人。他坚持每个月至少见一面,有时候更频繁。她搬回伦达路后,他们更几乎成了邻居。他住在霍恩斯路,只隔着几条街,偶尔在路上巧遇还会相约到“吉飞”或附近其他咖啡馆喝咖啡。潘格兰从未试图强迫她,只是曾经找过她几次,替她买过一些生日小礼物。他说过只要她愿意,随时都能上他家去,但她几乎没有利用过这项特权。不过自从她搬到索德,每年圣诞夜去看过母亲后,她总会和他一起过节。他们会吃圣诞火腿、下棋。她其实对下棋没有太大兴趣,但学会规则后便未曾输过。潘格兰是个鳏夫,莎兰德则认为自己有责任怜悯他,以免他一人孤单过节。

她觉得自己亏欠他,而她向来不喜欢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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