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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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号,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南非印度人大会的执行委员们在伊丽莎白港召开了会议,宣布抗议活动将在6月26日开始,这天是全国抗议日活动一周年纪念日。他们还组建了一个全国行动委员会指导运动,建立了一个全国志愿者委员会招募和培训志愿者。我被任命为全国运动志愿者统帅和行动委员会与志愿委员会主席。我的职责是组织运动、协调各地区分支机构的关系、动员志愿者和筹集资金。
我们还就运动是否遵循非暴力的甘地原则或“不合作主义”展开了讨论。不合作主义是一种设法通过转化来征服对方的斗争方法。有的人站在纯道德的立场上赞成非暴力原则,并认为从道德上讲,非暴力原则比其他任何原则都优越。马尼拉·甘地十分赞成这个思想。他是圣雄甘地的儿子,也是《印度舆论》(Indian Opinion)的编辑和南非印度人大会的著名成员。马尼拉·甘地举止文雅,俨然就是非暴力主义的化身。他坚持认为,抗议运动要遵循其父亲在印度举行抗议活动时所采取的路线。
其他人则认为,我们不应从原则的观点,而应该从战略战术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斗争方式。如果某种斗争方法或战略战术能够让我们打败我们的敌人,那么,我们就应该采用这种斗争方法或战略战术。在当前情况下,政府远比我们强大,我们任何使用暴力的企图都会遭到毁灭性的镇压。这种情况使非暴力成为实践的必然,而不是一种选择。这是我的观点,我按照甘地的模式看待非暴力。不能把非暴力看作一种神圣不可违背的原则,而应当把它看作一种根据形势需要而使用的战略战术。正如甘地本人认为的那样,这个原则并没重要到即使它已在妨碍我们的目的时,仍需坚持不变。我们主张非暴力抵抗,但前提是它是有效的。尽管马尼拉·甘地坚决反对,但是这种观点仍然占了上风。
联合计划委员会同意根据情况灵活运用不合作和非暴力战略战术,并建议采取两个阶段进行抗争。第一阶段,少量训练有素的志愿者将在几个市区违反要求废除的法律。他们不经允许就进入前面讲过的区域,使用只有白人才允许使用的设施,例如卫生间、火车厢、会客室和邮局入口。他们将故意在宵禁后滞留在市区。每批反抗人员都有一个领导人,由他提前把这些不服从行为告诉警察,这样,小范围的骚乱就会导致逮捕行动的发生。第二阶段,按预想的谋划采取大规模反抗活动,同时在全国举行大罢工和其他大规模行动。
在开始发动反抗行动前,我们于6月22日在德班召开了一个大会,并取名“志愿者日”。纳塔尔非洲人国民大会主席鲁图利酋长、纳塔尔南非印度人大会主席奈克医生都在会上讲了话,表示全力以赴地参加这个运动。我在那天前就驾车来到了德班,而且是这次德班会议的主要发言人。大约有一万人出席了会议,我告诉大家,这次反抗运动将是南非被压迫群众采取的最大的行动。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在那么多人面前发表过讲话,这是一次令人兴奋不已的经历。一个人面对广大的听众发表讲话不可能像面对少数人发表讲话一样,但是,我总是试图做得就像面对少数人发表讲话一样。我告诉大家他们将创造历史,要求他们密切注意南非的种族歧视政策。我强调,黑人,其中包括非洲人、有色人和印度人,要加强团结。在南非,这一点终将成为现实。
在全国各地,那些参加6月26日反抗运动的人们就是带着勇气、热情和历史感这样做的。当天一大清早,反抗运动在伊丽莎白港开始。在那里,33名反抗者在雷蒙德·穆拉巴的带领下,从只允许白人进入的一个入口进入火车站并遭到逮捕。他们高唱着自由歌曲,在朋友和亲属的喝彩声中往前行进着。反抗者和聚集的群众一唱一和地高声呼喊:“Mayibuye Afrika!”(让非洲再回来!)
26日上午,我在非洲人国民大会办公室里密切关注着当天的示威活动。德兰士瓦的志愿者计划中午在约翰内斯堡东面一个靠近非洲人居住区的城镇上采取反抗行动。在N. B.坦茨的带领下,他们将由于未经允许而进入博克斯堡市区而被法院拘留。坦茨是一位上了年纪的人,他是非洲卫理公会英国教堂的牧师,也是德兰士瓦非洲人国民大会的执行主席。
那是快到中午的时候,我正在等待坦茨牧师从比勒陀利亚过来,他从办公室给我打来了电话。他声音中带着遗憾告诉我,他的医生反对他参加反抗运动和去坐牢。我向他保证,我们将为他提供暖和的衣服,并且保证他只在监狱里住一个晚上。但是,我的努力没有起作用。这使我很失望,因为坦茨牧师是一个著名人物,我们选择他的目的是向政府表明我们并不是一伙年轻的闹事者。
我们很快找到了一个同样德高望重的人代替坦茨牧师——德兰士瓦南非印度人大会的主席纳纳·西塔。他在1946年的抗议运动中因为消极反抗而在监狱里待了一个月。尽管他年龄偏大,而且患有关节炎,但是,西塔是一个斗士,他愿意带领我们的反抗者进行抗议。
下午,正当我们准备去博克斯堡的时候,我发现德兰士瓦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书记不知去向,我们本来打算让他陪着纳纳·西塔去博克斯堡。这是又一个紧急事件,我转身对瓦尔特说:“你必须去。”这是我们在德兰士瓦的第一件大事,必须有著名的人物带领反抗者,不然,当群众遭受惩罚的时候,领导人倒显得畏缩不前。尽管瓦尔特是组织者之一,并且按计划是在运动的后期参加反抗,但是他还是欣然同意了。我主要担心他正穿着的西装不适合监狱,但我们设法给他另弄到了一些旧衣服让他换上了。
然后,我们动身去博克斯堡。在那里,玉苏福·凯查利亚和我打算给博克斯堡的市长发一封信,告诉他,我们50名志愿者将在那天不经允许进入他辖区里的非洲城镇。当我们到达市长办公的地方时,我发现有大批的新闻记者聚集在那里。当我把信递给市长的时候,摄影记者纷纷拍照。市长躲开照相机的闪光灯,然后邀请玉苏福和我到他的办公室里私下进行商谈。他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他说,他的办公室总是对我们敞开的,但是过多的公开将只能使问题进一步恶化。
我们从市长办公室直接去了市区,那里正在进行着示威活动,即使是在半英里以外,也能听见我们的志愿者和前来鼓励他们的大批支持者的高昂歌声。到了现场,我们看见进入市区的大铁门被上了锁,我们的志愿者耐心地在门外等候着,要求进入市区。总共有52名志愿者,其中有非洲人,也有印度人,另外还有几百名热情的围观者和记者。瓦尔特站在志愿者的最前列,他的存在显然起到了预期的作用。但是,示威者的精神领袖是纳纳·西塔,尽管他患有关节炎,但他仍然精神饱满地在示威者中间走动,用他的自信鼓励示威者,使他们增强了胜利的信心。
不到一个小时便出现了僵局,警察从来没有那么克制,他们的行为使我们感到困惑。难道他们的克制是一种消耗志愿者斗志的策略?难道他们等候记者们散去后再在黑暗的掩护下采取大屠杀?难道由于逮捕我们将会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因此他们将按我们的要求去做?就在我们捉摸不定的时候,形势突然发生了变化——警察命令把门打开。志愿者立即跨过大门,这样志愿者们就违反了法律。一个警察中尉吹了声口哨,几秒钟后,警察就包围了志愿者,并开始逮捕他们。运动正在按计划进行,示威者被用车送到当地的警察局并被提起公诉。
同一天晚上,行动委员会的几个领导人,其中包括奥利佛·塔博、玉苏福·凯查利亚和我本人,在市内出席了一个会议,讨论白天要采取的行动,并计划下一周要采取的措施。开会的地点就在由非洲人国民大会中心支部主席弗拉格·博西亚罗带领的第二批反抗者被司法拘留的场所附近。晚上11点过后不久,我们发现他们整齐地行进在大街上。按规定,宵禁在晚上11点钟开始,此时非洲人在外面活动需持有许可证。
会议一直开到午夜,我感到疲惫不堪,此时我正在想的不是反抗,而是吃一顿热饭并睡上一觉。就在这时,一个警察走到玉苏福和我的面前。很明显,当时我们正准备回家,而不是准备去参加反抗。“不,曼德拉,”那个警察说,“你跑不掉了。”他用警棍指了指停在附近的警车说:“上车。”我想向他解释,我负责抗议运动的日常组织运行,而不打算这么早就自己参加反抗并受到逮捕。当然,这有点对牛弹琴。我看着他逮捕了玉苏福。面对这具有讽刺意味的一切,玉苏福突然大笑起来。他笑着被警察带走的情景简直就是一幅生动的图画。
不大工夫,玉苏福和我来到了弗拉格·博西亚罗带领的那50多位志愿者面前,他们正在被用卡车送到被称作马歇尔广场的红砖警察局。作为行动委员会的领导人,我们担心别人不知道我们的去向,我也关心谁将领导下一步的行动。但是,我们的精神是振奋的。就是在走向监狱的路上,警车在反抗者高唱的《上帝保佑非洲》(Nkosi Sikelel’ iAfrika)的歌声中摇晃着向前行驶,那是一曲曲调优美的南非国歌。
第一天晚上,我们有位同志在军队操练大院里被一位白人狱警野蛮地推倒在几步之外,扭伤了脚脖子。我对那个狱警的野蛮行径提出了抗议,他一脚踢在我的胫骨上。我要求给受伤的人治疗,发动了一个规模不大但却声势强烈的示威活动。我们被告知,如果受伤的人希望去治疗,第二天可以申请找医生。那天,我们听见他痛苦地呻吟了一整夜。
当时,我虽然只在监狱里度过了很短的时间,但是,这却是使我第一次具有强烈仇恨的一次经历。马歇尔广场是肮脏而黑暗的地方,但是,我们大家在一起情绪十分高涨,因而似乎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环境。反抗战士之间的友谊使我们感到那两天的监狱生活过得十分快乐。
在举行反抗运动的第一天,全国有250多名志愿者因违反不公平法律而被投进了监狱。这是一个好的开端。我们的队伍是一支整齐的、守纪律的、充满信心的队伍。
在随后5个月的时间里,共有8500人参加了反抗运动。医生、工人、律师、教师、学生、牧师中都有人因参加反抗运动而走进了监狱。他们唱着:“嗨,马伦!打开监狱门,我们要进去。”运动不仅蔓延到威特沃特斯兰德、德班、伊丽莎白港、东伦敦和开普敦等大城市,也蔓延到了东开普和西开普等地区的小城镇,甚至渗透到了农村地区。多数人所犯的“罪”都比较小,受的惩罚从监禁几天到最多监禁几周,罚款很少超过10英镑。反抗运动得到了广泛的支持,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会员从2万人左右猛增到10万人。会员数量增长最快的地区是东开普,有一半新会员来自那里。
在历时6个月的反抗运动期间,我在全国走了很多地方。我一般都是驾驶汽车天不亮就出发。我去了开普、纳塔尔和德兰士瓦,向一个个小型的社团宣传反抗运动,有时只能在一个城镇内挨家挨户地宣传。我的任务大多是为了消除准备发起运动与当时刚刚发起过运动的地区间的分歧。那时候,非洲人的群众通信手段是原始的,或者说是根本不存在的,在政治方面也是目光短浅的。我们必须一个人一个人地去争取人民的支持。
有一次,我开车去东开普,解决与艾尔克特·格温奇有关的争端。当时,艾尔克特·格温奇正在东伦敦开展活动。他是一个成功的商店店主,曾在两年前组织“6·26东伦敦罢工”中起到过重要作用。这次反抗运动一开始,他就毅然走进了监狱。他是一个能力很强的人,但是,他又是一个个人主义很严重的人,他无视执行委员的劝告,单独作出决定。现在,他与执行委员又发生了争执。这种问题主要发生在知识分子之间。
格温奇明白如何利用特定的问题对付他的对手。他会在当地工人会员而不是知识分子会员面前演讲,而且用的是科萨语,他从来就不用英语,因为英语是知识分子使用的语言。他说:“同志们,我想你们知道,我在这次斗争中遭受了很大的损失。我本来有一份好工作,但是在反抗运动一开始我就进了监狱并丢了工作。现在我虽然出了监狱,但这些知识分子来了,他们对我说,‘格温奇,我们受的教育比你好,也比你有能力,应该让我们领导这次反抗运动’。”
在我了解情况的时候,我发现格温奇确实没有理会执行委员的劝告。但是,他后面有群众支持,他造就了一支训练有素、组织严密的志愿者队伍,这支志愿者队伍在格温奇进了监狱之后仍然以整齐的阵容参加了反抗。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格温奇无视执行委员是错误的,但是他工作做得不错,他的权力地位很牢固,难以直接罢免他的职务。当我见到执行委员们的时候,我说,现在对现状进行任何变动都是不切合实际的,如果想更改,只有在下一轮选举中击败他。我第一次看见他们如此鲁莽地违背人民的意愿。群众不赞成,采取什么行动都没有用,因为强迫将是不可能的。
政府把这次反抗运动看作对他们本身的安全和种族隔离政策的一种威胁。他们不是把公民的不顺从看作一种抗议活动,而是看作一种犯罪,他们因为非洲人和印度人之间的合作而忧心忡忡。种族隔离本来是打算把种族分开,但是,我们却表明不同的种族能够在一起工作。非洲人和印度人、温和派和激进派之间组成联合阵线的前景使他们大伤脑筋。国民党人坚持认为,共产主义鼓吹者煽动并领导了这次反抗运动。司法部长宣布,他将很快通过立法对付我们的反抗。在1953年议会召开会议期间,作为对我们的威胁手段通过了《公共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公共安全法》授权政府可以宣布戒严令,不经审判即可逮捕人;而《刑法修正案》则授权政府可对反抗者实施肉体惩罚。
政府使用了许多卑鄙手段阻挠这次运动。政府宣传喉舌一再叫嚷,运动的领导人都在舒舒服服地过日子,而群众却在监狱里受苦。这种指控远非事实,但是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政府还派遣间谍和密探打入非洲人国民大会组织。非洲人国民大会自然是欢迎任何人士加入的。尽管我们的志愿者在被选中参加反抗活动之前已经经过了认真的挑选,但是警察还是设法不仅打进了我们的地方分支机构,而且也打进了某些志愿者队伍。当我被捕后被送到马歇尔广场的时候,我看见反抗志愿者中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我从来没见过。他身上穿着非同一般的监狱服装:系着领带,身穿外套,脖子上还有一条丝绸围巾。什么样的人在监狱里还有这身打扮?他名叫拉麦拉,第三天我们被如期释放时,他干脆消失了。
第二个人名叫马克汉达,他因为举止酷似军人而十分显眼。我们都是来自农村,情绪都很高。反抗者们走到玉苏福和我的面前都要给我们敬礼。马克汉达是个瘦高个,他以军人的姿态走到我们两人面前行了个非常正规的军礼。许多人都与他开玩笑,说他敬礼敬得那么好,一定是个警察。
马克汉达以前只是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一个看门人。他很勤快,人缘也算不错,因为不管谁饿了,他都会出去买鱼和炸薯条。但是,在后来的审判大会上,我们发现马克汉达和拉麦拉两人都是警察派来的间谍。经证实,拉麦拉打进了反抗者的队伍,而那个被认为信得过的马克汉达原来是警探中尉莫特龙。
非洲人当间谍对付他们自己的兄弟一般都是为了钱。南非很多黑人认为,黑人向白人挑战的任何努力都是有勇无谋的,并注定要失败,因为白人太精明、太强大。这些间谍认为我们的行动不是对白人权力构成威胁,而是对黑人利益构成威胁,因为白人会由于少数煽动闹事者的所作所为而虐待所有的黑人。
也有许多黑人警察偷偷地帮助我们。他们是正派人,知道自己的处境在道德上是进退两难的。他们忠于他们的雇主,需要有个工作来养家糊口,但是又对我们的事业非常同情。我认识少数在安全警察局工作的黑人官员,当警察要袭击和搜捕我们的时候,他们会向我们通风报信。这些人是在冒着生命危险帮助我们的爱国志士。
政府不是我们的唯一障碍物,其他一度帮助过我们的人也可能会成为我们的绊脚石。在反抗运动处于高潮的时候,合众党派了两个议员督促我们停止反抗运动。他们说,如果我们响应合众党领导人J. G. N.斯特劳斯的号召,放弃我们的反抗运动,将有助于该党在下一轮选举中击败国民党。我们拒绝了这个要求,因此斯特劳斯也开始采用国民党人的手段攻击我们。
我们还受到一个从非洲人国民大会分裂出去的“民族意识团体”组织的攻击。当J. B.马科斯当选德兰士瓦非洲人国民大会主席的时候,在前全国执行委员会成员赛罗佩·苔玛的领导下,这个团体从非洲人国民大会中分裂了出去。苔玛是《班图世界报》的编辑,他在他的报纸上对反抗运动进行了猛烈的批评,声称共产党人把持了非洲人国民大会的大权,印度人的经济利益与非洲人的经济利益是冲突的。虽然他们在非洲人国民大会中只是少数,但是苔玛的这种观点在一些激进青年团团员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月份,J. B.马科斯在反抗运动中期遭到了“禁止”,依据的是1950年《镇压共产主义条例》,罪名是“继续坚持共产主义目标”。这种“禁令”是政府下达的一种法律命令,一般是强制被禁止的人脱离某些组织,并被严格禁止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会,具有监外关押的性质。禁止某一个人,政府不需要证据、不需要起诉,由司法部长作简单宣布即可。这是一种用来限制个人参加斗争,只允许他远离政治、在一个规定的狭小空间中生活的措施。如果违反或无视禁令,就意味着请你去坐牢。
在那年10月召开的德兰士瓦大会上,我被提名取代被禁止的J. B.马科斯,他推荐我继任他的职务。我是青年团全国主席,是继任马科斯职位的最佳人选。但是,我的候选人资格却遭到了德兰士瓦非洲人国民大会内部一些人的反对。这些人自称“Bafabegiya”(宁死不屈的人),主要由极端非洲民族主义者组成。他们企图切断与印度积极分子的一切联系,把非洲人国民大会拉到对抗主义策略的方向上去。他们的领导人是麦克唐纳·马赛库和赛皮瑞皮尔·马如朋。麦克唐纳·马赛库以前是共产党人,曾经在反抗运动期间担任过非洲人国民大会奥兰多分部的主席;赛皮瑞皮尔·马如朋则是威特沃特斯兰德反抗运动志愿者的带头人。马赛库和马如朋都想当德兰士瓦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主席。
人们大多认为马如朋有点儿像蛊惑人心的政客。他习惯于穿带有肩章和金色扣子的卡其布军衣,随身带着因陆军元帅蒙哥马利而闻名的那种类似于警棍的东西。他常常把警棍夹在腋下站在会场的主席台上说:“我等自由等得不耐烦了,我现在就要自由!我要在十字路口见马伦,并告诉他我所要的东西。”然后,把警棍往讲台上一放,高声说:“我现在就要自由!”
因为他的这番讲话,马如朋在反抗运动期间特别出名。但是,在选举中被大家熟悉仅仅是一个因素。他认为,自己最近一段时间知名度高,因此一定能当上主席。在选举前,当我已经知道自己将是候选人的时候,我走到他面前说:“我想让你当执行委员会的候选人,这样,我当上主席你就可以与我一起干。”他对我所说的话不屑一顾,认为我实际上是让他降级,他拒绝了我,自己坚持要当主席。但是他失算了,因为我以压倒多数的选票当选了主席。
1952年7月30日,反抗运动正处在高潮期。当时,我在H. M.巴斯纳律师事务所工作,警察拿着逮捕证来抓我,罪名是违反了《镇压共产主义条例》。政府同时在约翰内斯堡、伊丽莎白港和金伯利逮捕了许多反抗运动的负责人。在那个月初,警察在全国各地突袭了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南非印度人大会人士的家和办公室,并没收了资料和文件。这种突袭以前很少见,它开了普遍非法搜查的先河,非法搜查到后来成为政府行为的一大特点。
我和其他人士被逮捕后,一直到9月份才进行审判。在约翰内斯堡有21人被指控,包括非洲人国民大会、南非印度人大会、非洲人国民大会青年团和德兰士瓦南非印度人大会的主席和总书记。在约翰内斯堡受审的有莫罗卡医生、瓦尔特·西苏陆和J. B.马科斯。几位印度领袖人物也遭到逮捕,其中包括达杜医生、玉苏福·凯查利亚和阿迈德·卡特拉达。
我们出现在法庭时,法庭很快就变成了一场政治集会。大批示威群众穿过约翰内斯堡大街,聚集在地方法院。其中有来自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的白人学生,有来自亚历山大非洲人国民大会的老会员,也有来自小学和中学的印度学生。各种年龄、各种肤色的人都有。这个法院过去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人。审判大厅也挤满了人,此起彼伏的“Mayibuye Afrika!”喊声不时打断审判的进程。
这次审判也应被看成一次显示决心和团结的机会,但是,它却由于莫罗卡医生制造的信仰分裂而变得逊色。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主席、反抗运动的头面人物莫罗卡自己雇用辩护律师之举使我们感到震惊。我们的计划是大家一起被审判。我们这批被指控的人让我去同莫罗卡商量此事,想说服他不要把自己同大家分开。审判前的那天,我到约翰内斯堡迪珀村去见了莫罗卡医生。
在我们见面一开始的时候,我向他提了几条建议,但是他都不感兴趣,反而有几次表现得很不冷静。他认为,他已经被排除在运动策划者之外。莫罗卡对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事相当不感兴趣,并且以后也会如此。他说,最让他不安的是与我们其他人一起进行辩护,那样的话他就会跟共产党扯上了关系。莫罗卡与政府一样对共产主义怀有仇恨。我规劝他,说与任何反对种族压迫的人合作是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传统。但是,莫罗卡没有被说服。
最令人震惊的是,莫罗卡为了让拉姆颇福法官对他从轻判决而提出了一个耻辱的请求,他当着证人的面正式同意放弃非洲人国民大会确立的原则。当他被问及是否认为在南非的黑人与白人之间应该平等的时候,莫罗卡回答说绝不会平等。对此,我们感到非常失望。当他的律师问他在反抗者中是否有共产主义者时,莫罗卡真的用手指指向了许多人,包括达杜医生和瓦尔特·西苏陆。法官告诉他没有必要那样做。
他的表现对组织是一次严重的打击。我们马上意识到,莫罗卡作为非洲人国民大会主席的日子已经不多了。他犯了把个人利益置于组织和人民的利益之上的错误。他不愿意因为政治信仰危害他的医生生涯和财富,因此,他毁坏了他个人通过三年代表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反抗运动所作的大无畏努力而树立起来的形象。我认为这是一个悲剧,因为,莫罗卡医生在法庭上的背信弃义有损反抗运动的光辉形象。曾经到全国各地宣传反抗运动并具有重要意义的人现在却背离了反抗运动。
12月2日,我们都被拉姆颇福法官判定犯有“法定共产主义罪”。换句话说,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共产主义。按照《镇压共产主义条例》的规定,事实上,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反对政府都可以被判处“法定共产主义罪”,哪怕是你从来就没有参加过共产党。拉姆颇福法官很公正,也很理智。他说我们策划的行动属于“公开不遵守法律并达到了与叛国罪相等的程度”,但是,他承认我们一贯坚持要求我们的会员“遵循和平行动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暴力”。我们被判处9个月的监禁,并参加重体力劳动,但缓期两年执行。
我们犯了许多错误,但是,反抗运动标志着斗争历史翻开了新篇章。我们列出的6部歧视性法律没有被废除,当时,我们从来没有幻想过他们会废除这6部法律。我们选择的这6部法律是压在人民身上的直接负担,最好的办法是让广大的人民都参加斗争。
在这次反抗运动之前,非洲人国民大会说得多但采取行动少。我们没有付给组织者们任何报酬,也没有付给非洲人国民大会工作人员和会员任何报酬,我们所做的充其量不过是为我们的事业提供嘴皮子服务。作为反抗运动的结果,我们的会员一下子剧增到10万人。非洲人国民大会真正作为一个以群众为基础的组织展现在世人面前。它拥有一支活跃而富有经验的积极分子队伍,敢于直接面对警察、法院和监狱。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因为害怕坐牢是解放斗争的一大障碍。因参加反抗运动而走进监狱,在非洲人中成为一种荣誉标志。
我们为自己在6个月反抗运动期间的作为而感到特别骄傲和自豪。我们没有采取过任何暴力行动,我们的反抗战士的纪律性堪称楷模。在反抗运动的后期,伊丽莎白港和东伦敦发生了暴乱,40多人在这场暴乱中丧生。尽管这些暴乱与反抗运动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政府却企图把这些暴乱与我们联系在一起。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是成功的。因为暴乱使一些白人的观点发生了转变,不然的话,这些白人是会同情我们的。
非洲人国民大会内部有些人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相信通过反抗运动能推翻政府。我们提醒他们,反抗运动的目的是让政府了解我们的冤情,而不是想推翻政府。他们坚称我们要让政府疲于应对,我们应该无限期地进行反抗运动。我插话说,这个政府太强大,也太残忍,用这样的方式无法推翻它。我们能反抗它,但是,通过反抗运动去推翻它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我们开展反抗运动的时间太长了,当初我们应该听从埃克苏玛医生的劝告。当计划委员会在反抗运动收尾期间去看望埃克苏玛医生的时候,他告诉我们,反抗运动的势头很快就会减弱,在它完全失去动力之前立即刹车是聪明的。在反抗运动仍然处于高潮阶段的时候立即停下来,将是具有重大新闻效应的明智之举。埃克苏玛医生是正确的,反抗运动的势头很快就衰减了下来,但是,我们却凭着我们的热情,甚至是高傲自大,把他的劝告放在了一边。我的内心想把这场反抗运动继续进行下去,但是,我的大脑却让我把运动停下来。我主张停下来,但是没有坚持自己的主张,而是从众了。到了那年年底,反抗运动真的衰败了下来。
反抗运动从来没有超过第一阶段主要由市民构成的反抗队伍的规模,群众性的大规模反抗,特别是在农村的大规模反抗,从来没有实现过。东开普是唯一把反抗运动成功地推进到第二阶段的地区。在那里,农村出现了声势浩大的反抗运动。从总体上说,我们没有把反抗运动渗透到农村,这是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一个历史性缺点。反抗运动实际上是受到了没有专业组织者的限制。我想去组织,但是我必须同时要干律师工作,没有办法组织大规模的反抗运动。我们仍然是反抗运动的业余组织者。
但是,我仍然有很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我从事了一种正义的事业,我有力量为这个正义事业去战斗,并在战斗中取得胜利。反抗运动使我摆脱了我也许仍然存在的不自信或自卑感,使我从被某种力量压倒的感觉中和白人及其制度似乎永远不可战胜的感觉中解放了出来。现在,白人已经感觉到了我们的力量,我能够抬着头像男子汉那样走路了,也可以用自尊的目光去看每一个人了。这种尊严来自没有屈服于镇压和恐吓。我已经成长为一名自由战士。
第四部 斗争是我的生命
15...
在1952年年末召开的非洲人国民大会年会上,我们的领导班子有了新的变化。非洲人国民大会任命了新的、更有朝气的主席,开创了一个新的、更积极的时代,即阿尔伯特·鲁图利酋长时代。按照非洲人国民大会宪章,我作为德兰士瓦省级非洲人国民大会主席,成了非洲人国民大会四个副主席之一。而且,全国执行委员会任命我为第一副主席。鲁图利作为为数不多的有实权的酋长之一,积极主持非洲人国民大会的工作,坚决抵制政府的种族歧视政策。
鲁图利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一位牧师的儿子,生于当年的南罗得西亚,在纳塔尔接受教育。他在德班附近的亚当学院接受过师范教育。他个头相当高,体格粗壮有力,皮肤乌黑,笑声爽朗;他谦虚而非常有信心,也很有耐心,是一个坚韧不拔的人;他讲话不慌不忙,口齿清楚,好像每个字都一样重要。
我在20世纪40年代第一次见到他,他当时是土著代表委员会的一个成员。1952年9月,距离召开非洲人国民大会年会只有几个月,鲁图利被召到比勒陀利亚。他被下了最后通牒:政府要求他必须放弃非洲人国民大会会员身份,并不再支持反抗运动,不然,他将被免去已当选并由政府支付薪水的酋长职务。鲁图利是一位教师,是虔诚的基督教教徒,也是引以为豪的祖鲁部落酋长。不过,他更是坚定地献身于反抗种族隔离斗争的志士。鲁图利拒绝辞去非洲人国民大会的职务,因此,政府撤销了他的酋长职务。作为回应,他发表了一项原则声明“通向自由的道路避不开十字架”,在声明中,他重申对非暴力消极反抗运动的支持,并用至今仍悲哀地回响着的一句话对他的选择进行辩护:“谁会否认我30年的生命中一直在徒劳地、耐心地、顺从地、谦让地叩响那扇紧闭且上了闩的大门?”
我支持鲁图利酋长,但是,我却不能出席会议。开会前几天,全国52名非洲人国民大会的领导人遭到了禁止,6个月内不准出席任何会议或集会。我就属于这52人中的一员。6个月中,我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约翰内斯堡地区之内。
对我的禁止包括参加各种会议,并不仅仅限于政治性会议。例如,我连我儿子的生日舞会也不能参加,并且也不准我同时与一个以上的人谈话。这是政府对那些为种族隔离而战的领导人实行全面封杀而作出的一系列努力的一部分。他们不让这些领导人说话,对这些领导人实行迫害,限制这些领导人的行动。这也是对我采取的一系列封杀中的第一次,这种封杀断断续续地进行着,直到几年后,我被剥夺了一切自由。
禁止不仅是从肉体上进行限制,而且也从精神上进行禁锢。禁止还会导致一种心理上的幽闭恐惧症,被禁止的人不仅渴望行动自由,而且渴望精神上的逃脱。禁止是一种危险的处罚,因为被禁止的人并没有被铐在或锁在监狱里。法律、法规就是监狱,这种法律、法规是可以轻而易举地违反的,并且常常被违反。一个人可以短时间地迅速走开,并且可以暂时幻想自由,但禁止后面隐藏着的影响是,被禁止的人在某个时刻开始感到压迫者并非来自外界,而是已经潜入内心。
尽管不准我参加1952年的年会,但是有人立即把会上发生的情况告诉了我。其中一个重要的决定在当时是要保密的,不能公布于众。
与许多其他人一样,我相信政府将会宣布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南非印度人大会为非法组织,就像宣布共产党为非法组织一样。政府似乎必然要尽快禁止我们以合法组织开展工作。心里想到了这个问题后,我建议全国执行委员会必须有一个应付不测情况发生的方案。我说,我们作为人民的领导人,如果没有这样的方案,那就是失职。全国执行委员会让我起草一个能使非洲人国民大会在地下运转的方案。这个方案后来被称作“曼德拉方案”,简称“曼氏方案”。
曼氏方案的主导思想是建立一种能使非洲人国民大会上下政令畅通的组织体系,通过这个体系,最高层形成的决议不需要召开会议就可迅速传达到整个组织。换句话说,通过这个组织体系,一个非法的组织仍可继续发挥作用,被禁止的领导人仍可继续起到领导作用。曼氏方案可以使非洲人国民大会招募新会员,能够对地方和全国性问题作出反应,使会员与地下领导之间保持正常的联系。
我与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南非印度人大会的领导(包括被禁止的和没有被禁止的)召开了几次秘密会议,共同讨论方案的内容。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最后完成了这个组织系统的起草工作。该系统涉及面很宽,适合地方的条件,也不会挫伤个人的积极性。就详细程度而言,它足以保证工作秩序。最小的单位是基层组织,在城市内,一个基层组织基本由一条街上的10户人家构成。每个基层组织有一个干事负责。如果一条街道有10户以上人家,那么街道干事将负责整条街道的组织工作,基层干事要接受街道干事的领导。几条街道组成一个区,这个区由一名区长负责,该区长又对非洲人国民大会当地分支机构的书记处负责。当地分支机构的书记处是分支执行委员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向省级书记报告情况。我们主张,每个基层干事和街道干事应当熟悉本组织内的每个人和每个家庭。因此,干事就会得到本组织内各组织成员的信任,并且也会知道谁值得信任。基层干事负责召集基层会议,组织政治学习班,并收缴会费。基层组织的干事是该方案的关键环节。尽管这个方案从战略上主要是以市区为主,但也适合于农村地区。
该方案被采用了,并准备立即实施。我们随即通知各分支机构开始准备秘密调整组织机构。尽管多数分支机构都接受了这个组织方案,但是边远地区的分支机构的某些人士却认为,这个计划是约翰内斯堡为加强对边远分支机构控制的一种努力。
作为曼氏方案的组成部分,非洲人国民大会引入了对全国会员讲授政治基础知识的机制。这种讲座的目的不仅是对会员进行教育,而且也是一种把全国非洲人国民大会团结在一起的方法。讲座由分支机构的领导人秘密进行,听过讲座的会员依次再把听到的讲座内容传达给各基层成员。开始,讲座内容不太系统,几个月后,我们有了成套的课程。
当时有三种教材,即《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我们是如何被统治的》和《变革的必要性》。在第一种教材中,我们讨论了世界和南非之间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这是一种概括了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情况的教材。例如,我们探讨了南非黑人如何作为一个种族和经济阶级受压迫的问题。讲授者多数都是被禁止的会员,我本人也经常在晚上开授讲座。这种安排有利于保持被禁止的个人之间的沟通,也有利于使会员与这些被禁止的领导人保持联系。
在这个时期,被禁止的领导人经常秘密地单独见面,然后再设法与现任的领导人见面。新老领导人之间配合得很好,决策程序和以前一样,仍然是通过集体研究。我们有时感到,似乎除了必须秘密见面之外,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曼氏方案构思很好,但是,实施情况却并不理想,事实上从来没有真正普及到基层。实施情况最好的地区还是东开普和伊丽莎白港。反抗运动的精神在其他地区早已销声匿迹之后仍然在东开普继续着,那里的非洲人国民大会会员们认为,贯彻曼氏方案是继续反抗政府的有效途径。
该方案遇到了许多问题:在会员中宣传不够,没有专职的组织者负责实施或监督,分支机构内常常意见不一致,无法形成实施这项方案的一致意见。有的省级领导人抵制这一方案,因为他们认为这个方案不利于他们的权力。对有的人来说,政府的镇压似乎还很遥远,因此,他们没有必要提前采取措施。但是,当政府的铁拳落下来的时候,他们却没有任何准备。
16...
在反抗运动期间,我的生活遵循着两条不同的轨迹:我在斗争中工作,并通过当律师维持生计。在非洲人国民大会中,我从来也没有专职担任过组织者。非洲人国民大会只有一个专职组织者,那就是托马斯·提图斯·恩考比。我要做的工作必须围绕我作为律师的计划作出安排。1951年,我与“维特金-希代尔斯基-埃代尔曼律师事务所”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我又到“特布兰奇-布雷基施合伙律师事务所”工作。在完成合同约定见习后,我仍然不是一个羽翼完全丰满的律师,我的工作只是起草辩护书、寄送传票、找证人谈话,都属于一个律师必须在案子递交法庭前所做的工作。
离开希代尔斯基之后,我找了许多家白人律师事务所,因为当时没有黑人律师事务所。我对这些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很感兴趣。我非常气愤地发现许多获利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对黑人收取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律师费远远高于他们对富裕的白人当事人的收费。
在“特布兰奇-布雷基施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大约一年后,我又加入了海尔曼-迈克尔合伙律师事务所。这是一家思想自由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为数不多的对黑人收费合理的律师事务所。另外,这家律师事务所以热心于黑人教育著称,他们在捐助黑人教育方面非常慷慨。海尔曼先生是律师事务所的第一合伙人,在很少有人关注黑人事业之前就开始参与黑人事业。该律师事务所的另一个合伙人罗德尼·迈克尔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位退伍军人,思想也十分开明。他是一名飞行员,几年后,他帮助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人在镇压最严重的时期飞离南非。迈克尔的唯一恶习是抽烟,他一天到晚都在办公室不住地抽烟。
我在海尔曼-迈克尔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几个月,当时我正在准备律师资格考试,一旦通过这个考试,我就会成为一个合格的正式律师。在几次未能通过考试后,我不得不放弃在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攻读法律学士学位。我选择了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因为只有通过这种考试我才能当律师,并且能挣足够的钱养家糊口。那时候,我妹妹和我们在一起生活,我母亲也经常来。艾韦琳当见习护士的工资加上我那点少得可怜的收入,并不足以让家中的每个人都吃饱穿暖。
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后,我在H. M.巴斯纳律师事务所当了一名正式的律师。巴斯纳一直是参议院的非洲人代表,是一位比较早的共产党员,也是非洲人权事业的热情支持者。作为一名律师,他是非洲领导人和非洲商会领导层的辩护人。在那里工作的几个月时间里,我经常代表事务所出庭为许多非洲委托人辩护。巴斯纳先生是一个杰出的老板,只要我做好所里的工作,他就鼓励我参加政治活动。在该律师事务所取得经验后,我准备离开那里,去开办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1952年8月,我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正式开门营业。我早期能够事业有成,还应该感谢我的秘书祖备达·帕特尔。我是在她去H. M.巴斯纳律师事务所取代讲南非荷兰语的秘书科克女士时认识她的,科克女士拒绝过我的口授。祖备达是我朋友凯西姆·帕特尔的太太,凯西姆当时是南非印度人大会的会员。祖备达没有丝毫种族歧视的思想,她的朋友圈子很大,在法律界认识很多人,在我出去自己开办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她同意跟着我干。她通过她的门路给我带来了大批生意。
奥利佛·塔博当时在一家叫“考瓦尔斯基-塔克合伙律师事务所”工作。在他的午餐时间,我经常去看他,我们进的是只有白人才能进的会客室,坐的是只有白人才能坐的椅子。奥利佛是我很要好的朋友,在午餐期间我们主要讨论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事情。我第一次对他产生印象还是我在福特黑尔大学读书的时候。在那里,我注意到他思维敏捷,特别善于辩论,他的冷静和重逻辑的风格可以击败任何对手。更准确地说,这种才能在法庭上更为有用。在去福特黑尔大学之前,他一直是约翰内斯堡圣皮特学校的优秀学生。他遇事冷静,这与我容易冲动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很值得我学习。奥利佛笃信宗教,并且一直期许成为一名神职人员。他也是我的一个老乡,来自旁多兰地区的毕扎纳,是特兰斯凯的一部分,他脸上有明显的氏族印记。我们一起做事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我邀请他跟我合伙干。几个月后,奥利佛可以从他工作的律师事务所脱身了,于是,我们在约翰内斯堡市中心开办了我们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我们的办公地点设在法官大厦,办公室门上挂着“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的铜牌。法官大厦位于约翰内斯堡市中心,与市法院前高耸的大理石正义女神雕像相隔一条马路。这座大厦属于印度人,是市内为数不多允许非洲人租用办公室的几个地方之一。从一开业,“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就被委托人围得水泄不通。当时,我们虽然不是南非仅有的非洲人律师,但是,我们的事务所却是南非唯一一家非洲人开办的律师事务所。对于非洲人来说,我们这个律师事务所是首选的最后的求助对象。每天早晨到办公室上班,我们都不得不从拥在走廊里、楼梯上和我们的小会客室里的人群中挤过去。
非洲人对于在政府大厦中获得法律援助往往感到失望:走只有白人才能走的门是犯罪;乘坐只有白人才能乘坐的公交汽车是犯罪;使用只有白人才能使用的饮水机是犯罪;行走在只有白人才能在上面行走的海滩上是犯罪;晚上11点后在大街上走是犯罪;没有通行证是犯罪;通行证上签字有误是犯罪;在不恰当的地方被解雇是犯罪;在不恰当的地方被雇用是犯罪;在某些地方居住是犯罪;没有地方居住也是犯罪。
我们每周都会接待从农村来的老汉,他们告诉我们,他们祖祖辈辈都在一块荒凉的土地上劳作,现在他们被驱逐出了那块土地。我们每周都接待老妪,她们以酿造非洲啤酒作为她们微不足道的收入的一种补贴,而现在她们却面临着被判处监禁或被罚她们支付不起的款项的困境。我们每周都会接待一些委托人,他们在同一座房子里已经住了好几十年,但是,现在那里被宣布为白人居住区,他们被迫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条件下离开自己的房子。每天,我们都会听到和看到普通非洲人日常生活中遭遇的形形色色的侮辱性事件。
奥利佛有惊人的工作能力。他在每一位委托人身上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并不是因为专业上的问题,而是因为他是一个有无限同情心和耐心的人。他完全进入了当事人的案情和生活之中,被群众的困境,即作为一个群体的困境和单个人的困境所触动。
我很快认识到,“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就是普通非洲人的家。这是一个他们可以随时进来并能找到同情和支持的场所,一个不会被拒绝和欺骗的场所,一个他们可以实实在在地为有与自己肤色相同的代表而骄傲的场所。这是我当初选择当律师的原因,我的工作常常使我感觉自己作出了正确的决定。
我常常一上午处理五六个案子,整天在法院里进进出出。有些法院对我们很客气,而有的法院则对我们不怎么尊重。即使是我们准备充分,经过论战打赢官司的时候,我们也始终很清楚,无论我们作为律师工作做得多么好,我们也不会成为监察员、地方法官或法官。尽管我们在与能力不比我们强的官员打交道,但是,他们的权威却是建立在他们的肤色基础之上并因他们的肤色而受保护的。
我们常常在法庭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白人证人常常拒绝回答黑人律师的质询。地方法官并不指责他们藐视法庭,而是重复提出他们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我例行公事地让警察到庭,向他们提出质询。尽管我能当场抓住他们说话前后不一致和撒谎,但是,他们绝不把我放在眼里,他们认为我只不过是“黑人律师”。
记得有一次,一开庭我就被要求确认身份,这本是一个惯例。我说:“我是纳尔逊·曼德拉,是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地方法官说:“我不认识你,你的执照在哪里?”营业执照是镶在框子里并挂在墙上的证书,并不是律师随身携带的一种文件。这就像是要求人出示大学学位证书一样。我请求地方法官开庭,到时候我会提交我的营业执照。但是,地方法官拒绝听案情,甚至让一名官员赶我出去。
这显然违反了法庭的有关规定。这件事最终被上诉到最高法院,我的朋友乔治·毕佐斯律师出庭为我辩护。在听审会上,首席法官批评了那位地方法官的违规行为,并责成另一位地方法官审理那个案子。
尽管我是一名律师,但也不能保证受人尊重。有一天,在我的办公室附近,我看见一位白人老太太的汽车被夹在两辆车中间,我立即走上前去帮助她把车推出来。说英语的老太太转身对我说:“谢谢,约翰。”约翰是白人用来向任何不知姓名的黑人打招呼时的称呼,然后她递给我一枚6便士的硬币。我很客气地谢绝了。她又一次强塞给我,我又一次谢绝了她。她大声说:“你拒绝6便士,是想要1先令,对不对?但是你捞不到!”她说完后,把钱扔在地上就开着车走了。
不到一年,奥利佛和我发现,按照《城市区域法》,没有部一级的批准,不允许我们在市内拥有经营场所。我们的申请被拒绝,但是,按照《社团区域法》我们得到了临时许可。临时许可很快就要到期,当局拒绝为我们办理新的临时许可,要求我们把办公室搬到许多英里之外的非洲人居住区。事实上,我们的当事人到不了那里去。我们认为,这是当局为把我们挤出律师这个行当而出的黑点子。他们不断地以驱逐相威胁,并非法侵占了我们的营业场所。
在南非,当律师意味着在一种恶劣的法律制度下工作。那不是一种神圣、平等的法律制度,而是一种根本无平等可言的制度。在这方面,最说明问题的例子是《人口登记法》,这个法使不平等合法化。有一次,我接了一位有色男子的案子。由于疏忽,他被错划为非洲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为南非去北非和意大利参战,但回来的时候,一位白人官僚却把他划成了非洲人。这是一个在南非比较典型的案子,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道德拼板难题。我不支持也不承认《人口登记法》的原则,但是,我的当事人需要一种代表权,他被划进了他本不属于的那个群体。被划成有色人而不是非洲人,有很多好处。例如,有色人就不需要随身携带通行证。
我代表他上诉到人口划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审理有关《人口登记法》的案子。该委员会由一名地方法官和两名其他官员组成,他们都是白人。我为这个案子收集了许多证据,检察官也正式表示他不反对我们的上诉。但是,那位地方法官似乎对我们收集的证据和检察官的意见不感兴趣。他直视着我的委托人,并粗暴地让他转过身去,让他背对着审判台。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的委托人的肩膀,在发现他属陡肩型后,才向另外两个官员点头示意,确认了这一上诉。那时候,当权的白人认为,陡肩是有色人典型的体形特征。这样,这位男士的命运纯粹由地方法官对其肩膀的结构形状的认识来决定。
我们受理了许多涉及警察施暴的案子,尽管我们的胜诉率很低。警察施暴问题通常难于取证。警察很聪明,总是拘留被施暴的犯人很长时间,直到他的伤口愈合、伤痕消退。而且,警察的陈述常常与我们的委托人的陈述不一致。地方法官自然是站在警察一边。警察监管下的验尸官所作的死亡结论常常是“多种原因造成死亡”,或者作一个模糊不清的解释,使警察轻易就能摆脱责任。
当我受理约翰内斯堡以外的案子时,我就申请暂时对我解除禁止,而且常常会得到批准。例如有一次,我去东德兰士瓦为卡罗莱纳镇的一个当事人辩护。我的到来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因为许多人以前从来没见过非洲人律师。我受到了当地法官和检察官的热情接待,案子等了好大一阵子才开庭,因为他们就我的职业和怎样成为律师问了我许多问题。当时,法院里挤满了看热闹的城镇居民。
在附近的村子里,我遇到了一个当地医生被指控使用巫术的案子。这个案子也吸引了很多人,他们不是来看我,而是看白人的法律是否适用于桑戈人。那位医生在当地有很大的势力,许多人对他既崇拜,又害怕。在法庭上,我的当事人强烈地打喷嚏,使法庭产生了混乱,多数人都认为他正在施巫术。他被证明无罪,不过我怀疑,当地人并不把这次胜诉归功于我的辩护技巧,而是归功于那位医生的巫术。
作为一名律师,我在法庭上很红火。在白人的法庭上我并没有感觉黑人低人一等,而是感觉大家不论黑人白人都是法庭上的客人。当我介绍案情的时候,我常常做大幅度的挥手动作,使用夸张的语言。对于法庭规定,我常常是一丝不苟,但是,有时我也同证人使用非正统的语言技巧。我喜欢盘问对方,常常制造出一种紧张气氛。听众席上常常坐满了人,因为城镇上的人把出席法庭当成一种消遣。
我记得有一次为一个非洲女士辩护的情景。她在城里做家政工作,当时被指控偷了她的“太太”的衣服。依照要求,被偷的衣服被摆在法庭里的一张桌子上。那位“太太”举证后,我走到放物证的桌子前开始质问。我仔细地查看了那堆衣服,然后用铅笔尖挑起了一件女人的内衣。我慢慢转身走到证人席挥舞着那件内衣问:“太太,这个……是你的吗?”“不是。”她快速回答,窘迫使她不承认那件内衣是她的。因为这个回答和她所作的证词存在着矛盾,所以地方法官驳回了这个案子。
17...
在约翰内斯堡市中心以西大约4英里,在露出地面的岩石上坐落着非洲人城镇索菲亚顿。该城镇最伟大的朋友之一特瑞弗·赫德尔斯顿神甫曾经把它比作意大利的一座山城。从一定的距离远远看去,那里确实有许多漂亮的东西:彼此紧紧挨着的红顶房屋、袅袅升入粉红色天空的炊烟、高耸云霄的橡胶树,但近距离则只能看到贫穷和悲惨。太多太多的索菲亚顿人就生活在这种贫穷和悲惨中。那里街道狭窄,并且是土路,街道两旁都是拥挤不堪的简陋小房。
索菲亚顿是西部城区的一部分,同属西部城区的还有马丁代尔和纽克莱尔。这个地方原本被划为白人区,一家房地产商在这里为白人买主建造了许多房子。因为市政部门拒绝为这里提供服务,所以白人另选了其他地方,房地产商只好把这些房子卖给了非洲人。索菲亚顿是德兰士瓦地区非洲人在1923年《城市区域法》出台前能购买小块地皮的为数不多的地区之一。许多砖石结构的铁皮圆顶房屋仍然耸立在索菲亚顿城内,使它具有一种古朴、优雅的感觉。随着约翰内斯堡工业的发展,索菲亚顿成为快速膨胀起来的非洲劳工的家园。这里距离市区很近,生活十分方便。劳工们就住在老住户前后院内建造的简陋小房子里。他们可能几家人共住一个小房子,40人共用一个自来水龙头。尽管贫穷,但是索菲亚顿很有特色,对于非洲人来说,它就是巴黎的左岸和纽约的格林威治村。它是作家、艺术家、医生和律师的家园。它既时髦又传统,既有生气又非常安静。它既是埃克苏玛医生的家乡(埃克苏玛曾在那里行医),也是各种各样的强盗横行之所,住在那里的著名强盗有柏林帮和美国帮——他们都采用美国电影明星的名字,例如约翰·韦恩和亨弗莱·鲍嘉等。索菲亚顿有约翰内斯堡为非洲儿童建的唯一的游泳池。
在约翰内斯堡,西部搬迁计划意味着要把索菲亚顿、马丁代尔和纽克莱尔腾出来。当时,这三个城镇共有6万到10万人口。1953年,国民党政府买了一片名叫“牧场”的土地,距离市区13英里。三个城镇的人将分成7个不同的种族重新在那里安置。政府的借口是清除贫民窟,这是试图把整个市区都划为白人区,只准非洲人临时在市区居住而放的烟幕弹。
政府受到了来自维斯特迪恩和纽兰兹周围地区支持者的压力。这些地区是相对贫穷的白人区,那里的白人羡慕索菲亚顿黑人拥有的好房子。另外,政府要控制一切非洲人的活动,而这种控制在自由拥有不动产的城镇是很难做到的。在那里,黑人可以有自己的房地产,人们来去自由。尽管通行证制度仍然实行,但是,非洲人进入自己永久拥有房地产的城镇不需要特别许可,不像非洲人进入市内某些区域那样,必须要获得特别许可。非洲人在索菲亚顿生活并拥有自己的房地产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现在,政府无情地计划把索菲亚顿的全部非洲人都搬到另一个黑人城镇,政府的计划是如此不怀好意,以至安置搬迁户的房子还没有建好就开始实施搬迁。索菲亚顿的搬迁是继反抗运动之后对非洲人国民大会及其同盟组织能力的又一次重要考验。
尽管政府对索菲亚顿的搬迁计划从1950年就已经开始,但由于非洲人国民大会的努力,使得它直到1953年才开始实施。到了1953年年中,非洲人国民大会、德兰士瓦印度人大会(TIC)和当地纳税人协会发动人们进行抵制。1953年6月,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德兰士瓦印度人大会省级执行委员会在索菲亚顿奥丁电影院召开了公共大会,讨论反对搬迁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活跃而很有生气的大会,有1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他们根本不惧怕全副武装的大批警察的存在。
召开这次会议的前几天,我和瓦尔特的禁止期满。这意味着我们不再被禁止出席会议和在会上发表讲话,因此,根据安排,我要在奥丁电影院发表讲话。
会议马上就要开始的时候,一个官员看见我和瓦尔特正在电影院外与反对搬迁的一位带头人赫德尔斯顿神甫讲话。旁边的一位官员告诉我,我们作为被禁止的人无权到那里去,然后命令警察逮捕我。赫德尔斯顿神甫冲着朝我走过来的警察高声说:“不,亲爱的,你们要逮捕就逮捕我。”警察命令老人站在一边,但是,他拒绝躲开。在警察把老人推到一边的时候,我对那位警察说:“你们必须搞清楚我们是否仍然是被禁止的人。小心,我们的禁止已经期满,你们对我们逮捕是错误的。你想,如果我们的禁止期未满,我们今天晚上能在这里与你说话吗?”
那位官员以不做记录而广为人知,当禁止期满的时候,他常常并不清楚,要不就是装傻。那位官员和我一样对此心知肚明,他掂量了一会儿,然后命令警察退后。他们站在一边,看着我们走进大厅。
在大厅里,警察仍然傲慢无礼。他们挎着手枪和来复枪,大摇大摆地四处走动,不时地推搡人群,说伤害别人的话。我同其他几位领导人在主席台上就座,正当会议准备开幕的时候,我看见普林斯陆少校带领着几个武装警察从通往主席台的门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我冲着他的眼睛打了个手势,意思是说:“找我?”他摇了摇头,然后走上主席台,命令逮捕玉苏福·凯查利亚。此时,玉苏福已经在演讲台的后面开始演讲。就在他们抓住玉苏福的胳膊往下拽的同时,警察在外面已经逮捕了罗伯特·莱沙和阿迈德·卡特拉达。
人群开始喊叫并发出阵阵嘘声,我发现如果不控制事态的发展,将一发不可收拾。我跳上演讲台,带领大家唱起著名的抗议之歌。我一唱出歌曲的开头几个字,大家就同我一起唱起来。如果大家失去控制,我担心警察会开枪。当时,非洲人国民大会每天晚上都在索菲亚顿城镇中心的自由广场举行会议,动员大家反对搬迁。这些会议的场面声势浩大,会上不时回响着“Asihambi!”(我们不想搬迁!)的喊声和“Sophiatown likhaya lam asihambi”(索菲亚顿是我们的家,我们不想搬迁)的歌声。在会上发表讲话的有非洲人国民大会领导人、房产持有人、租房户和镇上的政务委员。赫德尔斯顿神甫不顾警察让他把行为限制在教堂事务之内的警告,也频频在会上发表讲话。
有一个礼拜天晚上,在奥丁电影院发生那次事件后不久,我准备在自由广场发表讲话。那天,大家心情很激动,他们的激情无疑影响了我的情绪。那天晚上有许多年轻人在场,他们义愤填膺,准备采取行动。和往常一样,警察聚集在周围,身上带着枪和铅笔,铅笔用来记录谁在会上发表了讲话和讲了些什么。我情愿与警察保持透明,让他们知道我们并没有什么要隐藏的。即使是他们厌恶的东西,我们也想让他们知道。
我开始讲话,话题从反抗运动之后政府的镇压愈演愈烈开始。我说,政府现在惧怕非洲人民的力量。发表讲话时,我越讲越激动。那年月,我被认为是煽动闹事的演说家。我喜欢鼓动群众,并且那天晚上我正是这样干的。
当我谴责政府残暴、不讲法律的时候,我有点讲过了头。我说,消极反抗的时期结束了,非暴力是一种行不通的反抗策略,依靠这样的策略绝不会推翻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己统治地位的少数白人政权。那天晚上,我说暴力是唯一能够消灭种族隔离的武器,我们必须准备在不久的将来使用这个武器。
大家都很激动,特别是青年人,他们一阵一阵地鼓掌和欢呼。他们准备按照我当时说的去做。那时,我开始唱起一首自由之歌,歌词是:“有敌人,让我们拿起武器,对他们展开袭击。”大家也跟着唱起来。当唱完这首歌曲的时候,我指着警察说:“那里有我们的敌人!”大家又开始欢呼,并冲着我指的方向做出挑衅的手势。警察看上去有些紧张,他们有的人指着我,似乎在说:“曼德拉,我要让你对此事负责。”我没有理会,在我头脑发热的时候,我没有想到后果。
我那天晚上说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我一直在考虑未来怎么办。政府采取了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反抗运动之类的事情。我开始分析考虑其他斗争方式。非洲人国民大会决心开展群众斗争,让南非广大的工人、农民都投入到同一个运动之中,形成足够强大的、能推翻白人压迫的力量。但是,国民党政府正在千方百计地使一切合法的表示异议或抗议的方式都变成不可能的事情。我看到,政府无情地镇压广大非洲人举行的任何合法的抗议活动,一个警察政府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我开始怀疑,合法的和宪法规定之外的抗议都将很快失去可能性。在印度,甘地一直与外国统治势力周旋,最后外国势力变得更实际、更有远见。南非的白人却是另一种情况。只要坚持同样的准则,非暴力消极反抗就会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和平抗议中发生暴力,其作用也就变得不复存在。在我看来,非暴力并不是一种道德原则,而是一种斗争策略。使用无效的武器就没有道义可言。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当时我的思想还不成熟,对我来说还是一件言之过早的事情。
非暴力消极反抗当然是全国执行委员会的一贯原则。当他们知道我发表了这个讲话的时候,我因为宣扬这个有违既定方针的激进思想而受到了严厉责备。尽管全国执行委员会也有人同情我的观点,但是,没有人支持我发表这些观点的过激方式。他们告诫我,我宣传的思想不但太超前,而且是很危险的。这样的讲话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将会导致敌人彻底摧毁我们的组织。我接受了执行委员会的批评,从此之后,我在公开场合都忠实地捍卫非暴力策略。但是,我心中明白,非暴力策略并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方式。
那些日子,我常常与执行委员会发生摩擦。1953年初,鲁图利酋长、Z. K.马修斯教授和非洲人国民大会一小部分高级领导人被邀请与一伙正在组建自由党的白人见了面。后来,非洲人国民大会执行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我们几个人要求他们提交与自由党人会见情况的报告。而参加会见自由党人的几个人拒绝提交这样的报告,说他们是以个人身份而不是以非洲人国民大会的名义与那几个自由党人会的面。我们继续就此事与他们纠缠,最后,马修斯教授说,那是一个被特别授权的会谈。马修斯也是一位律师,我有点气愤地说:“你们能与白人自由党讨论问题,事后又不在非洲人国民大会内与大家通报情况,你们是什么领导人?那是你们找的麻烦,你们惧怕白人,你们把与他们合作看得比与你们的非洲同志合作还要重要。”
这次冲突使马修斯教授和鲁图利酋长都很恼火。首先,马修斯教授反驳说:“曼德拉,你们了解过白人吗?我告诉你,不管你是否了解过白人,你仍然是无知的。即便是现在,你也仅仅是刚刚脱下学生服装罢了。”鲁图利则冷冰冰地发着火说:“好,如果你们责怪我害怕白人,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辞职。如果你那样说,那么我也就那样干。”我不知道鲁图利是否在吓唬人,但是,他的威胁确实让我很害怕。我说话太鲁莽,没加考虑,不负责任,现在我很后悔。我马上收回我对他们的指责,并向他们赔礼道歉。我是个年轻人,企图用战斗性弥补自己的无知。
我在索菲亚顿发表讲话的同时,瓦尔特·西苏陆告诉我,他被邀请以客人的身份出席在布加勒斯特召开的“世界和平与友谊”青年学生节。由于邀请的时间紧迫,他没有机会向全国执行委员会请示。我十分希望他去,不管请示执行委员会与否,我都鼓励他去出席会议。瓦尔特决心去参加这个会议,我帮助他办理了证明他身份和国籍的代用护照(政府绝对不发给他正式护照)。以瓦尔特·西苏陆和杜马·诺克韦为团长的代表团,将乘坐唯一允许持代用护照者乘坐的一个以色列航空公司的航班,飞往布加勒斯特出席会议。
尽管我遭到了执行委员会的责备,但是,我仍然相信国民党人的政策将很快使非暴力策略变成一个更有局限性、更不起作用的策略。瓦尔特知道我的想法,在他动身去布加勒斯特之前,我向他提了个建议:他应该设法顺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他们讨论向我们提供武器以便开展武装斗争的可能性。瓦尔特赞成这个主意,答应顺便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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