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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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小说集》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

源远流长

1517年,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①神父十分怜悯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着非人生活、劳累至死的印第安人,他向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五世建议,运黑人去顶替,让黑人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非人生活,劳累至死。他的慈悲心肠导致了这一奇怪的变更,后来引起无数事情:汉迪②创作的黑人民乐布鲁斯,东岸画家文森·罗齐博士在巴黎的成名,亚伯拉罕·林肯神话般的伟大业绩,南北战争中死了五十万将士,三十三亿美元的退伍军人养老金,传说中的法鲁乔③的塑像,西班牙皇家学院字典第十三版收进了“私刑处死”一词,场面惊人的电影《哈利路亚》④,索莱尔⑤在塞里托率领他部下的肤色深浅不一的混血儿白刃冲锋,某小姐的雍容华贵,暗杀马丁·菲耶罗的黑人,伤感的伦巴舞曲《花生小贩》,图森特·劳弗丢尔⑥像拿破仑似的被捕监禁,海地的基督教十字架和黑人信奉的蛇神,黑人巫师的宰羊血祭,探戈舞的前身坎东口舞⑦,等等。

①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1474—1566),西班牙教士,在墨西哥恰巴斯任主教,曾十二次渡海回国,为印第安人请命。

②汉迪(1873—1958),美国黑人乐队指挥、短号吹奏家、作曲家,有“布鲁斯之父”之称,著有《圣路易斯布鲁斯》等。

③法鲁乔,阿根廷黑人士兵安东尼奥·路易斯的绰号,1824年2月7日在秘鲁卡亚俄国拒绝向西班牙国旗持枪致敬,被枪决。阿根廷首都的雷蒂罗广场现有他的青铜塑像。

④《哈利路亚》,美国1930年摄制的以黑人和宗教为题材的电影。

⑤索莱尔(1793—1849),阿根廷将军、政治家,独立战争中曾指挥1812年的塞里托战役。罗萨斯独裁期间,移居蒙得维的亚。

⑥图森特·劳弗丢尔(1743—1803),多米尼加反抗法国统治的黑人领袖,起义成功后,颁布宪法,自任终身总统。后被监禁,死于法国。

⑦坎东贝舞,南美黑人一种动作怪诞的舞蹈。

此外,还有那个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解放者拉萨鲁斯·莫雷尔的事迹。

地点

世界上最大的河流,诸江之父的密西西比河,是那个无与伦比的恶棍表演的舞台(发现这条河的是阿尔瓦雷斯·德·比内达,第一个在河上航行探险的是埃尔南多·德·索托上尉①,也就是那个征眼秘鲁的人,他教印加王阿塔华尔帕②下棋来排遣监禁的岁月。德·索托死后,水葬在密西西比河)。

①埃尔南多·德·索托(1500?—1542),西班牙军人,和比萨罗一起征服秘鲁。被任命为古巴总督,1539年征服佛罗里达,在现为美国的东南部探险,发现了密西西比河。

②阿塔华尔帕(1500—1533),最后一个印加王,秘鲁皇帝,受西班牙军人比萨罗欺骗遭监禁,虽献出满满一间屋子的黄金,仍于1533年被处死。

密西西比河河面广淼,是巴拉那、乌拉圭、亚马孙和奥里诺科几条河的无穷无尽而又隐蔽的兄弟。它源头混杂;每年夹带四亿多吨泥沙经由墨西哥湾倾注入海。经年累月,这许多泥沙垃圾积成一个三角洲,大陆不断溶解下来的残留物在那里形成沼泽,上面长了巨大的柏树,污泥、死鱼和芦苇的迷宫逐渐扩展它恶臭而阒寂的疆界和版图。上游阿肯色和俄亥俄一带也是广袤的低隰地。生息在那里的是一个皮肤徽黄、体质孱弱、容易罹热病的人种,他们眷恋着石头和铁矿,因为除了沙土、木材和混浊的河水之外,他们一无所有。

众人

19世纪初期(我们这个故事的时代),密西西比河两岸一望无际的棉花地是黑人起早摸黑种植的。他们住的是木板小屋,睡的是泥地。除了母于血缘之外,亲属关系混乱暧昧。这些人有名字,姓有没有都无所谓。他们不识字。说的英语拖字带腔,像用假嗓子唱歌,音调很伤感。他们在工头的鞭子下弯着腰,排成一行行地干活。他们经常逃亡;满脸大胡子的人就跨上高头大马,带着凶猛的猎犬去追捕。

他们保持些许动物本能的希望和非洲人的恐惧心理,后来加上了《圣经》里的词句,因此他们信奉基督。他们成群结伙地用低沉的声音唱“摩西降临”①。在他们的心目中,密西西比河正是污浊的约旦河的极好形象。

①摩西,《圣经》中率领希伯来人摆脱埃及人奴役的领袖。

这片辛劳的土地和这批黑人的主人都是些留着长头发的老爷,饱食终日,贪得无厌,他们住的临河的大宅第,前门总是用白松木建成仿希腊式。买一个身强力壮的奴隶往往要花一千美元,但使唤不了多久。有些奴隶忘恩负义,竟然生病死掉。从这些靠不住的家伙身上当然要挤出最大的利润才行。因此,他们就得在地里从早于到黑;因此,种植园每年都得有棉花、烟草,或者甘蔗收成。这种粗暴的耕作方式使土地受到很大损害,没几年肥力就消耗殆尽:种植园退化成一片片贫瘠的沙地。荒废的农场、城镇郊区、密植的甘蔗园和卑隰的泥淖地住的是穷苦白人。他们多半是渔民、流浪的猎户和盗马贼。他们甚至向黑人乞讨偷来的食物;尽管潦倒落魄,他们仍保持一点自豪:为他们的纯粹血统没有丝毫羼杂而自豪。拉萨鲁斯·莫雷尔就是这种人中间的一个。

莫雷尔其人

时常在美国杂志上出现的莫雷尔的照片并不是他本人。这样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的真面目很少流传,并不是偶然的事。可以设想,莫雷尔不愿意摄影留念,主要是不落下无用的痕迹,同时又可以增加他的神秘性……不过我们知道他年轻时其貌不扬,眼睛长得太靠拢,嘴唇又太薄,不会给人好感。后来,岁月给他添了那种上了年纪的恶棍和逍遥法外的罪犯所特有的气派。他像南方老式的财主,尽管童年贫苦,生活艰难。他没有读过《圣经》,可是布道时却煞有介事。“我见过讲坛上的拉萨鲁斯·莫雷尔,”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一家赌场的老板说,“听他那番醒世警俗的讲话,看他那副热泪盈眶的模样,我明知道他是个色鬼,是个拐卖黑奴的骗子,当着上帝的面都能下毒手杀人,可是我禁不住也哭了。”

另一个充满圣洁激情的绝妙例子是莫雷尔本人提供的。“我顺手翻开《圣经》,看到一段合适的圣保罗的话,就讲了一小时二十分钟的道。在这段时间里,克伦肖和伙计们没有白待着,他们把听众的马匹都带跑了。我们在阿肯色州卖了所有的马,只有一匹烈性的枣红骚,我自己留下当坐骑。克伦肖也挺喜欢,不过我让他明白他可不配。”

行径

从一个州偷了马,到另一个州卖掉,这种行径在莫雷尔的犯罪生涯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枝节,不过大有可取之处,莫雷尔靠它在恶棍列传中占了一个显赫的地位。这种做法别出心裁,不仅因为决定做法的情况十分独特,还因为手段非常卑鄙,玩弄了希冀心理,使人死心塌地,又像一场噩梦似的逐渐演变发展。亚尔卡庞和“甲虫”莫兰①拥有雄厚的资本和一批杀人不眨眼的亡命徒,在大城市活动。他们的勾当却上不了台面,无非是为了独霸一方,你争我夺……至于人数,莫雷尔手下有过千把人,都是发过誓、铁了心跟他走的。两百人组成最高议事会发号施令,其余八百人唯命是从。担风险的是下面一批人。如果有人反叛,就让他们落到官方手里,受法律制裁,或者扔进滚滚浊流,脚上还拴一块石头,免得尸体浮起。他们多半是黑白混血儿,用下面的方式执行他们不光彩的任务:

①亚尔卡庞和“甲虫”莫兰,20世纪初期,美国黑社会的领袖人物,在芝加哥等大城市活动猖獗。

他们在南方各个大种植园走动,有时手上亮出豪华的戒指,让人另眼相看,他们选中一个倒霉的黑人,说是有办法让他自由。办法是叫黑人从旧主人的种植园逃跑,由他们卖到远处另一个庄园。卖身的钱提一部分给他本人,然后再帮他逃亡,最后把他带到一个已经废除黑奴制的州。金钱和自由,丁当作响的大银元加上自由,还有比这更动心的诱惑吗?那个黑人不顾一切,决定了第一次的逃亡。

逃亡的途径自然是水路。独木舟、火轮的底舱、驳船、前头有个木棚或者帆布帐篷的大木筏都行,目的地无关紧要,只要到了那条奔腾不息的河上,知道自己在航行,心里就踏实了……他给卖到另一个种植园,再次逃到甘蔗地或者山谷里。这时,那些可怕的恩主(他已经开始不信任他们了)提出有种种费用需要支付,声称还需要把他卖一次,最后一次,等他回来就给他两次身价的提成和自由。黑人无可奈何,只能再给卖掉,干一个时期的苦力活,冒着猎犬追捕和鞭打的危险,做最后一次逃亡。他回来时带着血迹、汗水、绝望的心情,只想躺下来睡个大觉。

最终的自由

这个问题还得从法学观点加以考虑。在黑人的旧主人没有申报他逃亡、悬赏捉拿之前,莫雷尔的爪牙并不将他出售。因为谁都可以扣留逃亡奴隶,以后的贩卖只能算是诈骗,不能算偷盗。打官司只是白花钱,因为损失从不会得到补偿。

这种做法再保险不过了,但不是永远如此。黑人有嘴能说话。出于感激或者愁苦,黑人会吐真情。那个婊子养的奴隶坯子拿到他们给得很不情愿的一些现钱,在伊利诺斯州埃尔开罗的妓院里胡花,喝上几杯黑麦威士忌就泄露了秘密。那几年里,有个废奴党在北方大吵大闹;那帮危险的疯子不承认蓄奴的所有权,鼓吹黑人自由,唆使他们逃跑。莫雷尔不想跟那些无政府主义者平起平坐。他们不是北方扬基人,而是南方白人,祖祖辈辈都是白人。这门子买卖他打算洗手不干了,不如当个财主,自己购置大片大片的棉花地,蓄养一批奴隶,让他们排成一行行的,整天弯腰干活。凭他的经验,他不想再冒无谓的危险了。

逃亡者向往自由。于是拉萨鲁斯·莫雷尔手下的混血儿互相传递一个命令(也许只是一个暗号,大家就心领神会),给他们来个彻底解放:让他不闻不问,无知无觉,远离尘世,摆脱恩怨,没有猎犬追逐,不被希望作弄,免却流血流汗,同自己的皮囊永远诀别。只消一颗子弹,小肚子上捅一刀,或者脑袋上打一棍,只有密西西比河里的乌龟和四须鱼才能听到他最后的消息。

大祸临头

靠着心腹的帮助,莫雷尔的买卖必然蒸蒸日上。1834年初,七十来名黑人已得到“解放”,还有不少准备追随这些“幸运”的先驱。活动范围比以前大了,需要吸收新的人手。参加宣誓效忠的人中间有个名叫弗吉尔·斯图尔特的青年,阿肯色州的人,不久就以残忍而崭露头角。他的叔父是个财主,丢了许多黑奴。1843年8月,斯图尔特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检举了莫雷尔和别人。警方包围了莫雷尔在新奥尔良的住宅。不知是由于疏忽还是受贿赂,被莫雷尔钻了空于逃脱了。

三天过去了。莫雷尔一直躲在图卢兹街一座院里有许多攀缘植物和塑像的古老的宅第里。他似乎吃得很少,老是光着脚板在阴暗的大房间里踱来踱去;抽着雪茄烟,冥思苦想。他派宅第里的一个黑奴给纳齐兹城送去两封信,给红河镇送去一封。第四天,来了三个男人,和他谈到次晨。第五天傍晚,莫雷尔睡醒起身,要了一把剃刀,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好衣服出去了。他安详地穿过北郊。到了空旷的田野,在密西西比河旁的低地上,他的步子轻快多了。

他的计划大胆得近乎疯狂。他想利用对他仍有敬畏心理的最后一些人——南方驯顺的黑人。他们看到逃跑的伙伴们有去无回,因此对自由还存奢望。莫雷尔的计划是发动一次大规模的黑人起义,攻下新奥尔良,大肆掳掠,占领这个地方。莫雷尔被出卖后摔了个大跟头,几乎身败名裂,便策划一次遍及全州的反应,把罪恶勾当拔高到解放行动,好载入史册。他带着这个目的前往他势力最雄厚的纳齐兹。下面是他自己对于这次旅行的叙述:

“我徒步赶了四天路,还弄不到马。第五天,我在一条小河边歇歇脚,打算补充一些饮水,睡个午觉。我坐在一株横倒的树干上,正眺望着前几小时走过的路程,忽然看见有个人来近,胯下一匹深色的坐骑,真俊。我一看到就打定主意夺他的马。我站起身,用一枝漂亮的左轮手枪对着他,吩咐他下马。他照办了,我左手抓住缰绳,右手用枪筒指指小河,叫他往前走。他走了两百来步停下。我叫他脱掉衣服。他说:‘你既然非杀我不可,那就让我在死之前祷告一下吧。’我说我可没有时间听他祷告。他跪在地下,我朝他后脑勺开了一枪。我一刀划破他肚皮,掏出五脏六腑,把尸体扔进小河。接着我搜遍了他的衣服口袋,找到四百元零三角七分,还有不少文件,我也不费时间一一翻看。他的靴子还崭新崭新,正合我的脚。我自己的那双已经破损不堪,也扔进了小河。

“就这样,我弄到了迫切需要的马匹,以便进纳齐兹城。”

中断

莫雷尔率领那些梦想绞死他的黑人,莫雷尔被他所梦想率领的黑人队伍绞死——我遗憾地承认密西西比河的历史上并没有发生这类轰动一时的事件。同一切富有诗意的因果报应(或者诗意的对称)相悖,他的葬身之处也不是他罪行累累的河流。1835年1月2日,拉萨鲁斯·莫雷尔在纳齐兹一家医院里因肺充血身亡。住院时用的姓名是赛拉斯·巴克利。普通病房的一个病友认出了他。1月2日和4日,有几个种植园的黑奴打算起事,但没有经过大流血就被镇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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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

南美的打手

在寥廓天幕的衬托下,两个身穿黑色衣服、脚登高跟鞋的打手在跳一个性命攸关的舞,也就是一对一的拼刀子的舞蹈,直到夹在耳后的石竹花掉落下来,因为刀子捅进其中一个人的身体,把他摆平,从而结束了没有音乐伴奏的舞蹈。另一个人爱莫能助,戴好帽子,把晚年的时光用来讲述那场堂堂正正的决斗。这就是我们南美打手的全部详尽的历史。纽约打手的历史要芜杂卑鄙得多。

北美的打手

纽约黑帮的历史(赫伯特·阿斯伯里1928年出版的一本八开四百页、装帧体面的书里作了披露)像野蛮人的天体演化论那样混乱残忍面庞杂无章,织成这部历史的是:黑人杂居的废弃的啤酒店的地下室;多为破败的三层楼建筑的纽约贫民区;在迷宫般的下水道系统里出没的“沼泽天使”之类的亡命徒帮派;专门收罗十来岁未成年杀手的“拂晓少年”帮;独来独往、横行不法的“城郊恶棍”帮,他们多半是彪形大汉,头戴塞满羊毛的大礼帽,衬衫的长下摆却飘在裤子外面,右手握着一根大棒,腰里插着一把大手枪,叫人看了啼笑皆非;投入战斗时用长棍挑着一头死兔当做旗帜的“死兔帮”;“花花公子”约翰尼·多兰,油头粉面,夹着一根猴头手杖,大拇指套着一个铜家伙,打架时专门剜对手的眼珠;“猫王”彭斯能一口咬下一只活耗子的脑袋;“瞎子”丹尼·莱昂斯,金黄色头发、大眼睛失明的妓院老板,有三个妓女死心塌地为他卖笑;新英格兰七姐妹经营的红灯区一排排堂子,她们把圣诞夜的盈利捐赠慈善事业;饿老鼠和狗乱窜的斗鸡场;呼卢喝雉的赌场;几度丧夫的“红”诺拉,“田鼠”帮的历届头子都宠爱她,带她招摇过市;丹尼·莱昂斯被处决后为他服丧的“鸽子”利齐,结果被争风吃醋的“温柔的”马吉割断了喉管;1863年疯狂一周的骚乱,烧掉了一百所房屋,几乎控制全市;会把人踩死的街头混战;还有“黑鬼”约斯克之类的盗马贼和投毒犯。他们之中鼎鼎大名的英雄是爱德华·德莱尼,又名威廉·德莱尼,又名约瑟夫·马文,一又名约瑟夫·莫里斯,又名蒙克·伊斯曼,是一千二百条汉子的头目。

英雄

那些扑朔迷离的假姓名像累人的假面游戏一样,叫人搞不清楚究竟谁是谁,结果反倒废了他的真姓名——假如我们敢于设想世上真有这类事。千真万确的是,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户籍登记所里的档案表明他的姓名是爱德华·奥斯特曼,后来改成美国化的伊斯曼。奇怪的是那个作恶多端的坏蛋竟是犹太人。他父亲是一家饭馆的老板,饭馆按照犹太教规调制食品,留着犹太教博士胡子的先生们可以在那家饭馆放心吃按规矩屠宰、放净血水、漂洗三遍的羊肉。1892年,他十九岁,在父亲的帮助下开了一家兼卖猫狗的鸟店。他探究那些动物的生活习惯,观察它们细小的决定和捉摸不透的天真,这种爱好终身伴随着他。他极盛时期,连纽约民主党总部满脸雀斑的干事们敬他的雪茄都不屑一顾,坐着威尼斯平底船似的豪华汽车去逛最高级的妓院时,又开了一家作为幌子的鸟店——里面养了一百只纯种猫和四百只鸽子——再高的价钱都不出售。他宠爱每一只猫,巡视他的地盘时,往往手里抱一只猫,背后跟着几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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