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冷酷仙境(手镯、本·约翰逊、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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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橱里面仍像上次那样黑洞洞的。也许因为知道夜鬼存在的关系,更加觉得阴森森冷冰冰。至少在其他地方见不到这般完整无缺的黑暗。在城市使用街灯霓虹灯和陈列窗灯具撕裂大地黑幕之前,想必满世界都是这种令人窒息般的黑暗。
女郎领头爬下梯子。她把夜鬼干扰器揣进雨衣的深口袋里,身上斜挎大号手电筒,吱吱有声地踩着长胶靴一个人快速滑下黑暗的底部。片刻,语声随着水流响从下面传来:“好了,下来吧!”旋即有黄鱼灯光摇晃。看样子这地狱之底比我想象的深得多。我把手电筒插进衣袋,开始沿梯下爬。边爬边回想爬山车上那对男女和嘭嚓嚓的旋律。他们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我怀揣手电筒和大号小刀带着肚皮创伤正下往漆黑的洞底。他们头脑中有的,只是时速表的数宇、性关系的预感以及从排名榜上一落千丈的不咸不淡的流行歌曲。当然我不能责怪他们,他们仅仅不知道罢了。
我如果也一无所知,也可以免遭这份苦难。我想象自己坐在爬山车驾驶席,身边载着女孩,随同嘭嚓嚓的旋律在夜幕下的都市里风驰电掣的光景。女孩在交欢时是否摘掉左腕上两只细细的银手镯呢?但愿不要摘掉。即使脱得一丝不挂,也不摘去两只手镯,就像它已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问题是她很有可能摘掉。因为女孩淋浴时要卸去所有附件。这样,我势必要在淋浴前同她发生关系,或者央求她别摘掉手镯。我不知哪种做法合适。但不管怎样,务必千方百计地使她戴着手镯同我交合。这是关键。
我想象同戴着手镯的她同衾共枕的场面。面部全然无从想起。于是我调暗室内照明,暗了自然看不清面孔。扯掉藤色或白色或淡蓝色的玲珑剔透的三角裤,手镯便成了她身上惟一的附着物。朦胧的灯光下,手镯泛着白光,在床单上发出令人心神荡漾的清脆声响。如此想入非非地往下爬梯之间,我感觉出阳物开始在雨衣下脖起,莫名其妙!何苦偏偏选在这种地方冲动?为什么在同图书馆女孩——那个胃扩张女孩——上床时它垂头丧气,却在这不伦不类的梯子正中神气活现?充其量不过两只银手镯,到底有何意味可言?况且正值世界将完蛋将步入尽头之际!
我爬下梯子在盘石站定。女郎把手电筒光四下一晃,照亮周围景象。
“夜鬼真的像在这一带转悠,”她说,“听得见声音。”
“声音?”我问。
“用腮叩击地面的噗噗声。很小,但注意听还是听得出。还有气味。”
我侧耳倾听,又抽了抽鼻子,并未感到有什么异常。
“不习惯不行的,”她说,“习惯了就能略微听出它们的语声。说是语声,其实不过近似声波罢了,当然跟蝙蝠不同,一部分声波可涉及人的可听范围。它们之间则完全可以沟通。”
“那么符号士们是怎样同它们打交道的?语言不通岂非打不了交道?”
“那种仪器随便造得出来。就是说可以把它们的声波转换成人的语声,同时把人的语声转换成它们的声波。估计符号士造了出来。祖父如果想造,当然不费吹灰之力,但终归没有动手。”
“为什么?”
“因为不想和它们交谈。它们是邪恶的,语言也是邪恶的。它们只吃腐肉和变质的垃圾,只喝发臭的水。过去住在坟场下面吃死人肉来着,直到实行火葬。”
“那么不吃活人喽?”
“抓到活人要用水泡几天,先从腐烂部位依序吞食。”
“罢了罢了,”我叹息一声,“真想就此回去,管它天塌地陷!”
但我们还是沿河边继续前进。她打头,我随后。每次把手电筒照在她背上,那邮票大小的金耳环便闪闪发光。
“总戴那么大的耳环,不觉得重?”我从后面开口问道。
“在于习惯。”她回答,“和阳物一样,你觉得阳物重过?”
“没有,没有的,没那种感觉。”
“同一码事。”
我们又默然走了一阵子。看来她十分熟悉落脚点,边用手电筒东晃西照,边大步流星地迈进。我则一一确认脚下,鼓足劲尾随其后。
“我说,淋浴或洗澡时你也戴那耳环?”为了使她免受冷落我又搭腔道。她只有说话时才多少放慢步履。
“也戴。”她应道,“脱光时也只有耳环还戴着。你不觉得这挺富有挑逗性?”
“那怕是吧,”我有些心虚,“那么说倒也可能是的。”
“干那种事你经常从前面干?面对面地?”
“啊,基本上。”
“从后面干的时候也有吧?”
“唔,有是有。”
“此外还有很多花样吧?比如从下面干,或坐着干,或利用椅子……”
“人各所不一,场合各不一样。”
“那种事,我不很涛楚。”女郎说,“没看过,也没干过。又没人教我是怎么回事。”
“那东西不是别人教的,是自己发现的。”我说,“你有了恋人同他睡过之后,也就如此这般地自然明白了。”
“我不大喜欢那种套数。”她说,“我喜欢更加……怎么说呢,喜欢更加排山倒海式的。排山倒海般地被干,排山倒海般地接受。而不是如此这般地自然明白。”
“你恐怕同年长的人呆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同天才的、具有排山倒海式素质的人。可是世上并非全部是那样的人。都不过是凡夫俗子,在黑暗中摸索着生活,像我这样。”
“你不同。你OK。上次见时我也说了吧?”
但不管怎样,我决心把有关性的场景从脑海中一扫而光。勃起仍势头未减。问题是在这黑漆漆的地下勃起也毫无意义,况且首先影响行走。
“就是说,这干扰器发出夜鬼讨厌的声波喽?”我试着转移话题。
“正是。只要在发声波,大约15米内夜鬼就别想靠近。所以你也得注意别离开我15米。要不然它们就会把你抓进地穴,吊入井里,先从腐烂部位大吃大嚼。你要从肚皮伤口先烂,肯定。它们的牙齿和爪子尖锐得不得了,简直是一排尖锥。”
听到这里,我赶紧贴在她身后。
“肚皮伤口还痛?”女郎问。
“敷过药,好像有点麻木了。身体动得厉害了倒是一剜一剜地痛。一般情况下还过得去。”我回答。
“要是能见到祖父,估计会把你的疼痛去掉。”
“你祖父?那怎么会?”
“简单得很。我也求他处理过几次,脑袋痛不可耐的时候。只要把促使忘却疼痛的信号输入到意识里边即可。本来疼痛对于身体是个重要的信息,是不可以采用这种做法的。但眼下处于非常事态,也未尝不可吧?”
“果真那样可就帮大忙了!”我说。
“当然这要看能否见到祖父。”
她左右摇晃着强有力的光柱,迈着坚定的步伐往地下河的上流继续行进。左右岩壁布满裂缝般豁然闪出的岔路和令人毛骨悚然的横洞。岩隙到处有水浸出,汇成细流淌入河中。河旁密密生着泥一洋滑溜溜的地苔。苔鲜绿鲜绿,绿得近乎不自然。我不理解无法进行光合成的地苔何以有如此颜色。大概地下自有地下的奇妙规律吧。
“喂,夜鬼知道我们现在正这么走路么?”
“当然知道。”女郎一副轻描淡写的语气,“这儿是它们的领地,发生的任何事情都瞒不过它们,此时就在我们周围,眼睁睁地看着我们。我一直听见有窸窸窣窣的声响。”
我把手电筒往四周岩壁晃了晃,除了凹凸不平怪模怪样的岩石和地苔,别的一无所见。
“全部藏在岔路或横洞那样光照不到的暗处。”女郎说,“也有的跟在我们后头。”
“打开干扰器有多少分钟了?”我问。
女郎看了下表,答说10分。“10分20秒。不要紧,再有5分钟就到瀑布。”
我们恰好用5分钟赶到瀑布跟前。消音装置似乎还在运转,瀑布几乎同上次一样无声无息。我们牢牢地戴好雨帽,系紧帽带,扣好风镜,钻进无声的瀑布。
“奇怪,”女郎说,“消音装置还在运转,说明研究室没遭破坏。要是夜鬼们袭击过,该把里边搞得一塌糊涂才是,本来就对研究室恨得要死。”
不出其所料,研究室的门好端端地上着锁。假如夜鬼闯入,断不可能离开时重新锁好。突袭这里的定是夜鬼以外的什么势力。
她很久才对准密码锁,用电子钥匙打开门。研究室里冷飕飕黑幽幽的,有一股咖啡味儿。她火速关门上锁,确认万无一失之后,按开关打开房间的灯。研究室中的光景,同上面事务所和我住处的惨状大同小异。文件遍地,家具仰翻,碟碗粉碎,地毯翻起,上边洒有一桶分量的咖啡。博士何以煮这么多的咖啡呢?我自是揣度不出。纵使再嗜喝咖啡,独自一人也绝对喝不下去。
但研究室的破坏,较之其他两个房间有一点根本不同:破坏者将该破坏的东西和不该破坏的严格区分开来。他们将该破坏的糟蹋得体无完肤,而对另外的东西则全然不曾染指。电脑、通讯装置、消音装置和发电设备完完整整地剩在那里,按下电源开关便迅即起动。惟独大型夜鬼干扰声波发射机被扭掉了几个部件,不堪再用。但若安上新部件,也可马上投入工作。
里面房间的情形也相差无几。乍看好像混乱得无可救药,其实一切都是经过精密计算才动手的。搁物板上的头骨好端端地安然无恙,开展研究所需计量器具也一样不缺。被捣毁得面目全非的,仅限于可以买到替代品的廉价器械和试验材料。
女郎去墙壁保险库那里打开门,查看里面情况。门没有锁,她双手满满捧出白色的纸灰,洒在地上。
“看来紧急自动燃烧装置相当灵验,”我说,“那帮家伙落得个空手而归。”
“你看是谁干的?”
“人干的。”我说,“符号士或其他什么人勾结夜鬼来这里打开门,而进去翻东翻西的则只有人。他们为使自己事后能利用这里——我想大概是为了让博士能继续在此研究——而把关键设备完整保留下来,并重新把门锁好,以免夜鬼乱来。”
“可是他们没能得到重要东西呀!”
“有可能。”说着,我环视一遍房间,“不过他们反正把你祖父弄到手了。若说重要莫过于此吧。这样我已无从得知博士在我身上做了什么手脚,完全束手无策。”
“不不,”胖女郎说,“祖父绝不至于被抓,放心好了。这里有条秘密通道,祖父一定从那里逃走了,使用和我们的同样的夜鬼干扰器。”
“何以见得?”
“确凿证据固然没有,但我心中有数。祖父为人十分谨慎,不可能轻易被俘。一旦有人企图撬门进屋,必定从通道一逃了之。”
“那么说,博士现在已在地上了?”
“不,”女郎说,“没那么简单。通道出口如同迷宫,加之和夜鬼老巢相连,再急也要5个小时才能出去。而夜鬼干扰器只能坚持30分钟,因此祖父应该还在里边。”
“或者落入夜鬼之手。”
“不用担心。为防万一,祖父在地下还保有一处夜鬼绝对无法靠近的安全避难所。估计祖父是藏在那里,静等我们到来。”
“果真无懈可击。”我说,“你晓得那个场所?”
“嗯,我想晓得。祖父详细告诉过我去那里的路线,而且手册上也有示意图,标明好多应注意的危险点。”
“什么危险?举例说?”
“我想你还是不知道为好。”女郎道,“再打听下去,有人会变得过于神经兮兮。”
我喟叹一声,只好不再询间即将落到自已头上的危险。本来现在我就已变得相当神经过敏。
“要多长时间才能到达夜鬼无法靠近的那个场所?”
“25分至30分钟可走到入口。从入口到祖父存身的场所还要1个小时到1个半小时。只要到入口就再不用担心夜鬼,问题出在抵达入口之前。必须走得很快,否则夜鬼干扰器的电池就会用完。”
“真用完怎么办?”
“那就只能凭运气。”女郎说,“可以用手电筒光往身体上下左右照个不停。防止夜鬼接近,逃离危险。因为夜鬼讨厌光亮。可是只要光亮略一间断,夜鬼就伸手把你我抓走。”
“糟糕糟糕。”我有气无力地说,“干扰器可充好电了?”
女郎看了看电平表,又觑了眼手表:
“还要5分钟。”
“事不宜迟。”我说,“如果我的推断不错,夜鬼恐怕已经把我们来到这里的消息通报给了符号士,混蛋们马上会卷土重来。”
女郎脱去雨衣和长胶靴,穿上我带来的美军夹克和运动鞋,说:
“你也最好换一下。现在要去的地方,不轻装简行是通不过去的。”
于是我和她同样脱去雨衣,把防寒服套在毛衣外面,拉链一直拉到领口。然后背起背包,脱掉长胶靴换穿运动鞋。时针已接近12点半。女郎走去里面房间,拿出壁柜里的衣挂放在地上,双手抓住衣挂的不锈钢柄来回旋转不止。正旋转间,听得咔一声齿轮吻合的响动。女郎仍朝同一方向继续旋转,壁柜右下端随即闪出一个70厘米见方的洞口。往里看去,但见一色浓黑,黑得像要把人手吞噬进去,一股带有发霉气味的凉风直冲房间。
“巧妙至极吧?”女郎依然双手攥着不锈钢柄,转过头问道。
“的确妙极,”我说,“这地方居然有出口,一般人哪里想得到。实在偏执得可以。”
“哎哟,哪里谈得上偏执。所谓偏执,指的是死死拘泥于一个方向或倾向的人吧?祖父可不是那样,他在所有方面都超群出众,从天文学、遗传学到这种木工枝术。”她说,“世上再无第二个祖父这样的人。电视荧屏和杂志封面倒出来不少人,吹得天花乱坠,其实全是冒牌货。真正的天才则是在自家领域安分守己的人。”
“问题是,即使本人安分守己,周围的人也不容你如此。他们偏要攻破你安分守己的壁垒,挖空心思利用你的才能,所以才发生眼下这场横祸。无论怎样的天才怎样的蠢货,都不可能真正自成一统。哪怕你深深地潜身于地下,纵令你高高地筑墙于四周,也还是有人迟早赶来捣毁,你祖父同样不能例外。惟其如此,我才被人用刀划破肚皮,世界才将在35小时后走入尽头。”
“只要找到祖父,一切都会转危为安。”说着,她贴在我身旁踮起脚尖,在我耳下轻吻一口。被她如此一吻,我全身多少暖和起来,伤痛也好像有所减弱。或许我耳下有这种特异之点,也可能仅仅是好久未被17岁女孩吻过所使然。此前接受17岁女孩的吻已是18年前的往事了。
“如果大家都相信会万事如意,世上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她说。
“年龄一大,相信的东西就越来越少,”我说,“和牙齿磨损一个样。既非玩世不恭,又不是疑神疑鬼,只是磨损而已。”
“怕么?”
“怕的。”我弓身再次往洞里窥看,“向来不习惯又窄又黑的地方。”
“不过已有进无退,是吧?”
“从道理上。”我说。我开始渐渐觉得自己的身体已非自己所有。高中时代打篮球便不时有这种感觉。球速过快,越是想使身体与之适应,意识就越是跟不上来。
女郎定定看着干扰器的刻度,对我说声“走吧”。充完电了。
和刚才一样,女郎打头,我随后。一进洞,女郎赶紧回身飞快转动洞口旁的手柄,关上洞门。随着门扇的闭合,正方形射进的光亮一点点变细,进而成为一缕竖线,倏忽消失不见。于是比刚才还要完全彻底的、从未经历过的浓重黑暗从四面朝我拥来。手电筒光束也无法打破这黑暗的一统天下,只能钻开一个隐隐约约令人忐忑不安的小小光穴。
“真有些不可思议,”我说,“你祖父何苦非要把逃跑通道选在连接夜鬼老巢的地方?”
“因为这样最为安全。”女郎用手电筒照着我身上说,“夜鬼老巢对它们来说是神圣地带,它们没有办法进入。”
“宗教性的?”
“嗯,想必。我自己没见过,祖父那么说的。祖父说由于实在令人厌恶,无法称之为信仰,但定是一种宗教无疑。它们的神是鱼,巨大的无眼鱼。”说罢,她把手电筒照向前面。
“反正往前走吧,没多少时间。”
地道的顶很低,必须弯腰行进。岩壁基本平滑,较少凹凸,但有时脑袋还是重重地磕在突起的岩石棱角。而又计较不得,毕竟时间有限。我把手电筒不偏不倚地照在女郎背部,盯准她,拼命前行。她身体虽胖,动起来却很敏捷,脚步也快,耐力也好像相当可以。总的说来,我也算身强体壮的,无奈一弯腰小腹伤口就阵阵作痛,有如一把冰锥嵌入腹部,衬衣早已被汗水浸透,浑身冷汗涔涔。但较之离开她而一个人孤零零剩在这黑暗之中,伤痛尚可忍耐。
越往前走,身体并非自己所有的意识越是一发不可遏止。我想这恐怕是因为不能看见自己身体的缘故。可谓伸手不见五指。
不能看见自己身体这点总有些叫人奇妙。假如长期处于如此状态,很可能觉得身体这东西不过是个假设。不错,头撞洞顶即觉疼痛,腹部伤口连连吃紧,脚心感觉出地面。然而这单单是痛感和触感,单单是建立在身体这一假设之上的概念。所以,身体业已消失而独有概念发挥功能这一情况也不是不能发生的。如用手术截脚之人,截去后仍存有关于趾尖感触的记忆。
好几次我都想用手电筒探照自已的身体以确认其仍否存在,但终因害怕找不见她而作罢。身体依然存在,我自言自语,万一身体消失而惟独所谓灵魂存留下来,我应该变得更加逍遥自在。如果灵魂不得不永远背负我的腹伤我的胃溃疡我的痔,那么将去何处寻求解脱呢?而若灵魂不能从肉体分离,那么灵魂存在的理由又究竟何在呢?
我一边如此思索,一边追逐胖女郎身上的橄榄绿作战夹克及其下面探出的正合身的粉红色西裙和耐克牌粉红色运动鞋。她的耳环在光束中摇曳生辉,俨然一对围绕其脖颈往来飞舞的萤火虫。
女郎全然不回头看我,径自缄口疾行,仿佛早已把我这个存在忘到九霄云外。她边走边用手电筒光迅速观察岔道和横洞。每到岔路口,便止住脚步,从胸袋掏出地图,用光束照着确认该往哪边前进,这时我便可赶上来。
“不要紧?路走得可对?”我问。
“没问题,眼下一点不差。”她斩钉截铁地回答。
“何以知道不差?”
“不差就是不差。”说着,用手电筒照了照脚下。“喏,看这地面!”
我弓腰盯视她照射出的圆形地面。发现岩石凹陷处散落着几枚闪着银光的小东西。拿在手里一看,原来是金属制的回形针。
“瞧,”女郎说,“祖父经过这里。预料我们会随后追赶,才留下这东西做标记。”
“果然。”我说。
“过15分了,得快走!”
前边又有几条岔胳,但每次都有回形针指点,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往前急赶,这也节省了宝贵时间。
有时地面豁然闪出深不河测的地穴。好在地图上用红签字笔标有穴的位置,我们便在那附近稍微减慢速度,用手电筒小心照着地面前进。穴的直径大约50至70厘米,或一跃而过或从旁绕行,很容易通过。我捡起身旁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试着投下去,但无论多久都无声响传出,简直就像一直掉到巴西或阿根廷去了。万一失足掉进穴内——光这么一想胃部都有痉挛之感。
道路蛇一般左右拐来拐去,分出几条岔路之后,一直向下伸去。坡并不陡,只是一直下斜,似乎每走一步,地面那光朗世界便被从脊背剥去一层。
途中我们拥抱了一次。她突然停止,回头关掉手电筒,双臂抱住我的身体,用手指摸到我嘴唇,吻在上面。我也把胳膊搂在她的腰肢,轻轻抱拢。在一片漆黑中相抱甚是无可名状。司汤达好像就黑暗申拥抱写过什么,书名我忘了。想也想不起来。莫非司汤达在黑暗中抱过女人?假如我能活着走出这里,并且世界还没完蛋的话,一定要找找司汤达的这本书。
女郎脖颈已不再有香瓜型科隆香水味儿,而代之以17岁女孩特有的气息,颈下发出我自身的气味。那是我沾在美军夹克上的生活气味,我做的饭菜我煮的咖啡我出的汗水等味儿。它们已紧紧附在夹克上面。而在地下黑暗中同17岁女孩相抱时间里,我恍惚觉得那样的生活己成为一去不复返的幻影。我可以记起它的一度存在,却无法在脑海中推出回归原处的情景。
我们长时间静静抱在一起。时间飞速流逝,但我觉得这并非了不得的问题。我们在通过相抱来分担对方的恐惧。而这是此时此刻最为重要的。
进而,她把Rx房紧紧贴在我的胸口,张开嘴唇,软绵绵的舌头随着热乎乎的呼气探进我的口腔。她用舌尖舔着我舌头四周,指尖摸弄我的头发。但持续不过10秒便突然离开,以致我活像独自留在太空的宇航员,顿时跌入绝望的深渊。
我按亮手电筒,见她站在那里。她也打开自己的手电筒。
“走吧。”言毕,她猛地转身,以同样的步调开始前行。我的嘴唇还剩有她唇部的感触,胸口仍然感受到她心脏的律动。
“我的,很不错吧?”女郎未回头地问。
“很不错。”我说。
“意犹未尽是吧?”
“是的,”我回答,“是有些意犹未尽。”
“什么意呢?”
“不知道。”我说。
此后沿平坦的路向下走了五六分钟,我们来到一个空旷的场所。这里空气的味道不同,脚步声也随之一变。一拍手,中央发出膨胀般的异样反响。
女郎掏地图确认位置之间,我始终用手电筒四下照来照去。顶部恰呈穹隆形,四周也相应地呈圆形,并且显然是经人工改造过的流畅的圆形。墙壁甚为光滑,无坑无包。地中间有个直径约1米的浅底抗,坑内堆积着莫名其妙的滑溜溜的东西。虽不臭气扑鼻,但空气中飘有一股口臭般令人作呕的气味。
“这大概是圣域的入口。”女郎道,“这下可以喘口气了,再往前夜鬼进不来的。”
“夜鬼进不来倒求之不得,可我们通得过么?”
“这就交给祖父好了。祖父定有办法。再说把两架干扰器交替使用,电可以一直把夜鬼排斥开来,是吧?就是说,一架干扰器工作时,另一架充电。这样就没什么好怕的了,也用不着担心时间。”
“有道理。”
“勇气可上来一点了?”
“一点点。”我说。
圣域入口的两旁,饰有精致的浮雕。图案是两尾巨大的鱼口尾相连地簇拥圆球。一看就知是不可思议的鱼。头部宛似轰炸机的防风罩赫然隆起,无目,代之以两条又粗又长的触角如藤蔓一般卷曲着突向前去。较之身体,口大得很不谐调,一直开裂到靠近鳃的地方,下面鳍根处跃出短粗而结实的器官,如被截断的前肢。乍看以为是具有吸盘功能的部件,细瞧原来其端头生有三只利爪。带爪之鱼我还是初次目睹。背鳍则呈异形,鳞片如毒刺一样突出体外。
“这是传说中的生物?还是实有其鱼?”我问女郎。
“这——怎么说呢,”女郎弓身从地上拾起几枚回形针,“不管怎样,我们总算没有走错路。好了,快进去吧!”
我再次用手电筒照了照鱼浮雕,跟上女郎。夜鬼们居然能在如此无懈可击的黑暗中完成这般精美工致的雕刻,对我是个不小的震动。即使我心里知道它们能够在黑暗中看清东西,实际目击时的惊骇也不至于因此而减轻。说不定,此刻它们正从黑暗深处目不转睛地监视我们。
步入圣域之后,道路转为徐缓的土坡,顶部亦随之骤然升高。不一会,手电筒光便够不到顶部了。
“这就进山,”女郎说,“登山可习惯?”
“过去一周登一次来着。摸黑倒是没有登过。”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山,”她把地图塞入胸袋,“算不得山的山,也就是小山包吧。不过对它们则是山,祖父说。这是地下惟一的山,神圣的山。”
“那我们不是要玷污它了?”
“不,相反,山一开始就是脏污的。所有的脏物全都在这里集中。整个世界就像被地壳封住的潘多拉匣子,我们马上要从中心穿过。”
“简直是地狱。”
“嗯,不错。真的可能像地狱。这里的大气通过下水道等各种各样的洞穴和钻孔吹上地表。夜鬼虽不能爬上地表,但空气可以上去,也可进入人们的肺叶。”
“进入后我们可还能存活?”
“要自信!刚才说过了吧,只要自信就无所畏惧。愉快的回忆、倾心于人的往事、哭泣的场景、儿童时代、将来的计划、心爱的音乐——什么都可以,只要这一类在头脑中穿梭不息,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想本·约翰逊可以么?”我问。
“本·约翰逊?”
“约翰·福特导演的旧影片中出场的善于骑马的演员。马骑得简直出神入化。”
她在黑暗中喜不自胜地吃吃笑道:
“你这人妙极了,非常非常喜欢你!”
“年纪相差悬殊,”我说,“且一样乐器也不会。”
“从这里出来,我教你骑马。”
“谢谢。”我说,“你在想什么?”
“想和你接吻,”她说,“所以刚才和你接吻了。不知道?”
“不知道。”
“可知道祖父在这里想什么?”
“不知道。”
“祖父什么也没想。他可以使头脑呈现一片空白。这也是他的天才,若使头脑一片空白,邪恶空气便无法进去。”
“原来如此。”
如她所言,越往前走,道路越是崎岖难行,终于成了不得不借助两手攀援的陡峭石崖。这时间我一直考虑本·约翰逊,骑马的本·约翰逊形象。《阿柏支城堡》、《黄绶带》、《大篷车》以及《里奥格拉德城堡》中都有本·约翰逊骑马的镜头,我尽可能使之在脑海中一一浮现出来。骄阳朗照荒野,天空漂浮着浑如毛刷勾勒出的纯白的云絮,野牛群聚在山谷。女子们在门口用白围裙擦拭双手。水流潺潺,风摇光影,男女放歌。本·约翰逊便在这片风光中箭一样疾驰而过。摄影机在轨道上无限移行开去,将其雄姿纳入镜头。
我一边在石崖上物色落脚点,一边思索本·约翰逊和他的马。不知是否因此之故。腹部伤痛居然奇迹般地消失,可以在排除受伤意识困扰的情况下坦然前行了。如此想来,女郎所说的将特定信号输入意识可以缓和肉体痛苦,未必言过其实,我想。从登山角度看,这种攀登绝对算不上艰苦。落脚点稳稳当当,又没有悬崖峭壁,适于抓扶的石坑伸手可及。用外面世界的标准衡量,可谓安全路线——适合初学登山者,星期天早晨小学生一个人攀登亦无危险。但若处于地下黑暗之中,情况就不同了。不用说,首先是什么也看不见。不知前面有什么,不知还要爬多久,不知自己处于怎样的位置,不知脚下是何情形,不知所行路线是否正确。我不晓得失去视力竟会带来如此程度的恐怖。在某种情况下,它甚至夺去了价值标准,或者附属其存在的自尊心和勇气。人们试图成就某件事情的时候,理所当然要把握住以下三点:过去做出了哪些成绩?现在处境如何?将来要完成多少工作量?假如这三点被剥夺一空,剩下的便只有心惊胆战、自我怀疑和疲劳感。而我眼下的处境恰恰如此。技术上的难易并非重要问题。问题是能自我控制到何种地步。
我们在黑暗中登山不止。手靠电筒无法攀登石崖,便把手电筒塞进裤袋。她也像挂绶带似的把手电筒挎在背后。我们的眼前于是一无所见,惟有她腰部摇摇荡荡的手电筒,朝漆黑的空中射出一道虚幻的光束,我则以此为目标默默攀登。
为了确认我是否跟上,她不时向我搭话——“不要紧?”“马上就到。”等等。
“不唱支歌?”片刻,女郎道。
“什么歌?”我问。
“什么都行,只要有旋律带词就行。唱好了!”
“在人前唱不出来。”
“唱嘛,怕什么。”
无奈,我唱起《壁炉》:
燃烧吧,可爱的壁炉
在这雪花纷飞的夜晚
燃烧吧,壁炉
听我们讲那遥遥的远古
下面的歌词记不得了,就自己随口编词哼唱。大意是大家正烤壁炉的时候有人敲门,父亲出去一看,原来是只受伤的驯鹿站在门外,说它肚子饿了,央求给一点东西吃,于是开桃罐头让它充饥。最后大家一起坐在壁炉前唱歌。
“这不挺好的么,”女郎夸奖说,“非常精彩,抱歉的是不能鼓掌。”
“谢谢。”
“再来一支。”她催促道。
我唱起《夏威夷的圣诞节》:
梦中的夏威夷圣诞节
皑皑的白雪
温馨的情怀
送你一个
古老的梦
那是我的礼物
梦中的夏威夫圣诞节
如今闭起眼睛
依然萦绕在心怀
雪橇的铃声
雪花的莹白
“好极了!”她说,“歌词是你作的?”
“信口开河罢了。”
“冬天呀雪呀为什么总唱这个?”
“这——怎么解释呢?怕是因为又黑又冷吧,只能联想起这个。”我把身体从一个岩窝提升到另一个岩窝。“这回轮到你了。”
“唱《自行车之歌》可好?”
“请请。”
四月的清晨
我骑着自行车
沿着陌生的路
蹬往林木森森的山坡
刚刚买来的自行车
全身粉红色
车把粉红车座粉红
统统粉红色
就连车闸的胶皮
也是粉红色
“好像唱的你自己。”我说。
“那当然,当然唱我自己。”女郎说,“不中意?”
“正中下怀。”
“还想听?”
“当然。”
四月的清晨
最合适的是粉红色
其他颜色
一律不合格
刚买的自行车粉红
皮鞋粉红帽子粉红
毛衣也粉红
全是粉红色
裤子粉红内衣粉红
统统是粉红色
“你对粉红色的感情,我完全理解了,继续往下进行好么?”
“这部分必不可少,”她说,“嗳,你看太阳镜可有粉红色的?”
“爱尔顿·约翰好像什么时候戴过。”
“呃,”她说,“无所谓的。听我往下唱。”
骑车路上
我遇见了祖父
祖父的衣服
全是蓝色
好像忘了刮胡须
胡须也是蓝色
深蓝深蓝
犹如长长的夜晚
长长的夜晚
总是一片蓝色
“指的是我?”我问。
“哪里。不是你,你不在歌中出场。”
祖父告诉我
森林去不得
森林里面
是野兽的居所
即使四月的清晨
河水也绝不会倒流
也绝对倒流不得
但我主意已定
依然蹬着自行车
驶往林木森森的山坡
在粉红色的自行车上
在四月晴朗的早晨
没有什么可怕的
不用害怕
只要不下自行车
不是红色不是蓝色不是褐色
而是不折不扣的粉红色
她唱罢《自行车之歌》不大一会儿,我们终于像是爬到了崖顶,来到一片高台般宽阔的平地。稍事歇息,两人用手电筒照了照四周。看样子高台面积相当大,俨然桌面一样平光光的地面无限延展开去。女郎在高台入口那里蹲了半天,发现了六七枚回形针。
“你祖父到底跑到哪儿去了?”我问。
“马上到,就这附近。这高台听祖父不止提起过一次,大体不致弄错。”
“那么说,你祖父以前也来过这里好多次?”
“那还用说。祖父为了绘制地下地图,这一带点点处处全都转过。没有他不知道的,从小岩洞的出口到秘密通道,无所不知。”
“就一个人到处转?”
“嗯,是的,当然。”女郎说,“祖父喜欢单独行动。倒不是说他本来就讨厌人不信任人,不过是别人跟不上他罢了。”
“似乎可以理解。”我赞同道,“对了,这高台又是怎么回事呢,究竟?”
“这座山原来有夜鬼们的祖先居住来着。它们在山间掘了洞,全都住在洞里。我们现在站的这块平地,是它们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是它们的神居住的地方。祭司或巫师站在这里,呼唤黑暗之神,献上牺牲。”
“所谓神,莫不是那个怪模怪样的带爪鱼?”
“不错,它们深信是那条鱼统治这片黑暗王国,统治着这里的生态系统、形形色色的物象、理念、价值体系以及生死等等。它们传说其最初的祖先是在那条鱼的引导下来到这里的。”她用手电筒照亮脚下,让我看地面挖出的深约17厘米宽约1米的沟。
这道沟从高台入口处一直朝黑暗深处伸去。“沿这条路一直过去,就是古代的祭坛。我想祖父大概就藏在那里。因为即使在这圣域之中祭坛也是至为神圣的,无论哪个都靠近不得。只要藏在那里,就绝对不用担心被俘。”
于是两人顺着这沟一样的路径直前行。路不久变为下坡,两旁的石壁亦随之陡然增高,简直像从左右拥来把我们夹成肉饼。四下依然如井底一般死寂,不闻任何动静。惟独两人胶底鞋踩地的声响在壁与壁的夹缝中奏出奇异的节奏。行走之间,我几次朝上仰望。人在黑暗中,总是习惯性地搜寻星光和月光。
然而无须说,头上星月皆无。只有黑暗重叠地压在身上。亦无风,空气沉甸甸地滞留在同一场所。我觉得环绕我的所有东西都比先前沉重得多。就连我自身也似乎增加了重量。甚至呼出的气和足音的回响以至手的上下摆动都像泥巴一样被吸往地面。与其说是潜身于地底深处,莫如说更像降落在某个神秘的天体。引力也好空气密度也好时间感觉也好,一切一切都与我记忆中的截然不同。
我举起左手,按下电子表的显示灯,细看一眼时间:2点11分。进入地下时正值子夜,因此不过在黑暗中逗留了2小时多一点点,但作为我却好像在暗中度过了人生的四分之一。就连电子表那点微光,看久了眼睛里也针扎似的作痛。想必我的眼睛正被黑暗慢慢同化。手电筒光也同样刺眼。长此以往,黑暗便成了理所当然的正常状态,而光亮反倒令人觉得是不自然的异物。
我们缄口不语,只管沿着狭窄深沟样的路不断往下移步。路平坦笔直,且无撞头之虞,我便关上手电筒,循着她的胶底鞋声不停地行走。走着走着,渐渐弄不清自己是闭目还是睁眼。睁眼时的黑暗同闭目时的黑暗毫无二致。我试着时而睁眼时而闭眼走了一会,最后竟无法判断二者的区别。人的一种行为同一种相反的行为之间,本来存在显而易见的差异。而若差异全部消失,那么隔在行为A与行为B之间的壁墙也就自动土崩瓦解。
我现在所能感觉到的,仅有女郎在我耳畔回荡的足音。由于地形、空气和黑暗的关系,她的足音听起来甚是异乎寻常。我试图将这奇异的动静设法此为标准发音,然而任何发音都与之格格不入,简直同非洲或中东我所不知晓的语言无异。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在日语发音的范围内将其框定下来。若用法语德语或英语,或许能勉强与之接近。我暂且用英语一试。
最初听起来似乎是:
Even—through—be—shopped—degreed—well
但实际说出声来,却又发觉与足音迥然有别。准确的应该是:
Efevén—gthouv—bge—shpèvg—égvele—wgevl
而这又很像芬兰语。遗憾的是我全然不知芬兰语为何物。就语言本身印象而言,似乎是“农夫在路上遇上了年老的恶魔”。但这终归是印象,无任何根据。
我边走边以各种词汇同这足音相配,并在脑海中想象她那粉红色耐克牌运动鞋在平坦的路面交替落地的情景:右脚跟着地,重心移向脚尖,左脚跟在右脚尖离地前着地,如此无穷尽地循环反复。时间的流逝遽然放慢,仿佛螺丝脱落的表针,迟迟移动不得。粉红色的运动鞋则在我朦朦胧胧的头脑中一前一后地缓缓前行。足音回响不已:
Efevén—gthouv—bge—shpèvg—égvele—wgevl
Efevén—gthouv—bge—shpèvg—égvele—wgevl
Efevén—gthouv—bge……
年老的恶魔在芬兰乡间小道的一块石头上坐下身来。恶魔有一两万岁,一看就知道已经疲惫不堪,衣服和鞋沾满了灰尘,胡须都磨损得所剩无几。“急急忙忙地到哪里去?”恶魔向农夫搭话道。“铁锹尖缺了个口,赶去修理。”农夫回答。“忙什么,”恶魔说,“太阳还高挂中天,何苦忙成那个样子!坐一会听我说话好了。”农夫警觉地注视恶魔的脸。他当然知道和恶廉打交道不会有什么好事,但由于恶魔显得十分穷困潦倒心力交瘁,农夫因而……
有什么打我的脸颊——软乎乎,平扁扁,不大,温煦可亲。是什么来着?正清理思绪,又一下打来。我想抬起右手挡开,却抬不动。于是又挨了一下。眼前有个令人不快的发光体在晃动。我睁开眼睛。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已原来已闭起双眼,闭目合眼!我眼前的是女郎那大号手电筒,打我脸颊的是她的手。
“住手!”我吼道,“那么晃眼睛,又痛。”
“说什么傻话!在这种地方睡过去,你不想活了?好好站起来!”
“站起来?”
我打开手电筒,照了照四周。原来不觉之间我已靠墙坐在地上,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地面和石壁全都湿漉漉的,如水淋过一般。
我慢慢直身站起。
“怎么搞的,稀里糊涂睡过去了?既没觉得坐下,又没有要睡的感觉。”
“那些家伙的阴谋诡计,”女郎说,“想使我们就势在这里昏睡过去。”
“那些家伙?”
“就是住在山上的嘛。是神是鬼不晓得,反正有什么东西存心想陷害我们。”
我摇摇头,抖落头脑里残存的疙疙瘩瘩的感觉。
“脑袋昏昏沉沉,越走越搞不清是睁眼还是闭眼,而且你的鞋发出的声响又很怪……”
“我的鞋?”
我告诉她年老的恶魔如何从她的足音中粉墨登场。
“那是骗术,”女郎道,“类似催眠术。要不是我发现,你肯定在这里睡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无可挽回?”
“嗯,是的,无可挽回。”但她没有解释是怎样性质的无可挽回。“绳子大概你装在背包里了吧?”
“唔,一条5米来长的绳子。”
“拿出来。”
我从背部放下背包,插进手,从罐头威士忌水筒之间掏出尼龙绳递给女郎。女郎把绳的一端系于我的腰带,另一端缠在她自己腰上。而后顺绳拉了拉双方的身体。
“这回不怕了,”她说,“这样绝不会走散。”
“如果两人不一起睡着的话。”我说,“你不怎么困的吧?”
“问题是不要造成可乘之机。要是你由于睡眠不足而开始同情自己,邪恶势力必然乘虚而入。明白?”
“明白。”
“明白就走吧。没工夫磨磨蹭蹭。”
我们用尼龙绳拴住双方的身体,继续前进。我尽量把注意力从其鞋音移开,并把手电筒光照准她的脊背,盯着橄榄绿美军夹克挪动脚步。记得这夹克是1971年买的。1971年越南战场仍在交火,当总统的是长着一副不吉利面孔的理查德·尼克松。当时所有的人都留长发穿脏鞋,都听神经兮兮的流行音乐,都身披背部带和平标记的处理的美军作战服,都满怀彼得·冯达般心情,一切恍惚发生在恐龙出没的远古时代。
我试图想起当时发生的几件事,却一件也无从想起。无奈,便在脑海中推出彼得·冯达驾驶摩托飞驰的场面。俄顷,这场面便同斯特佩沃尔夫的《让人生充满野性》重合起来,而《让人生充满野性》不觉之间又变成了马宾·基的《悲哀的谣言》。大约是序曲相近的缘故。
“想什么呢?”胖女郎从前面投过话。
“没想什么。”我说。
“唱支歌?”
“歌就算了。”
“那,你看做什么好?”
“说话吧。”
“说什么?”
“说下雨如何?”
“好的。”
“你记得的雨是怎么样的呢?”
“父母兄弟死的那天下雨来着。”
“说点愉快的吧。”
“也好。我是很想说。”女郎道,“况且除了你,我也没人可说这种话。……要是你没情绪听,当然不说也可以。”
“既然想说,还是一吐为快的好。”我说。
“那是一场分不清是下还是不下的雨。从一大清早便一直是那样的天气。满天空是灰蒙蒙的云,一动也不动。我躺在医院床上,始终仰望天空。时间是11月初,窗外长着樟树,很大的樟树,叶子差不多落了一半,从树枝空隙能望到天空。可喜欢看树?”
“啊,怎么说呢,”我应道,“算不上讨厌,只是没特别注意看过。”
老实说,我还真分不出柯树与樟树有何区别。
“我顶喜欢看树。一向喜欢,现在也喜欢。一有时间就坐在树下,或摸树干或仰望树枝,就这样呆呆过几个小时。当时我住院的那家医院院子里长的,也是一棵相当气派的树。我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只顾看那棵樟树枝和天空,一看就是一整天。最后连每条树枝都一一印在了脑海。对了,就像铁道迷对线路名和站名倒背如流一样。
“樟树上常有鸟飞来。各种各样的鸟:麻雀、伯劳、白头翁,还有不知名的颜色好看的鸟,有时鸽子也来。飞来的鸟在树枝上歇一会脚,又不知飞去了哪里。鸟对下雨十分敏感,知道?”
“不知道。”我说。
“每当下雨或快要下雨的时候,鸟们绝对不会出现在树枝上。但雨一停就马上飞来,唧唧喳喳叫个不停,简直像在一齐庆贺雨过天晴。不明白是为什么,或许雨过后虫子马上爬出地面,也可能单单因为鸟喜欢雨停。这么着,我得以知道天气变化。见不到鸟便是有雨,鸟一来叫雨就停了。”
“住院时间很长?”
“嗯,将近一个月。以前我心脏瓣膜有问题,必须动手术。据说手术非常难做,家里人都对我不抱多大希望。结果却只有我活下来并活得好好的,其他人都死了,也真是不可思议。”
她就此止住话头,默默前行。我边走边想她的心脏、樟树和小鸟。
“家人死的那天,也是鸟忙得不可开交的一天。因为雨下下停停停停下下,鸟便随之忽儿出来忽儿离去折腾个没完。那天很冷,像冬天的尖头兵似的。病房里通了暖气,窗玻璃迷濛一片,我不得不再三擦拭。从床上爬起,用毛巾擦罢,又折身回来。本来是不能下床的,但我很想看树看鸟看天空和雨。住院时间久了,那些东西竟成了命根子。你住过院?”
“没有。”我说。总的说来,我健康得如春天的熊。
“有一种红翅膀黑脑袋的鸟,行动时总是成双成对。相形之下,白头翁的装束朴实得活像银行职员。但它们都同样雨一停便来树上啼叫。”
“那时我这祥想来着:世界这东西是多么神奇!世界上长着几百亿几千亿棵樟树——当然也可以不是樟树——上面有阳光照射有雨水浇淋,有几百亿几千亿只鸟儿歇息或飞离。每当想起这幅光景,我就不由涌起莫可名状的感伤。”
“为什么?”
“世界上大概有不可胜数的树木不可胜数的小鸟不可胜数的雨珠,而我却连一棵樟树一个雨珠都好像理解不了,永远理解不了。或许将在这连一棵樟树一个雨珠都无法理解的情况下年老死去。想到这里,我就感到无可救药的怅惘,独自掉下泪来。边掉泪边盼望有人紧紧搂抱自己。然而没有这样的人,只好孤零零地在床上哭个不止。
“哭着哭着,日落了,天黑了,鸟们也看不见了,我也再不能确认雨下还是不下。就在这天傍晚,我的家人全都死了。而我知道这个噩耗则是那以后很久的事。”
“知道时很难过吧?”
“记不确切。当时也可能什么感觉都没有。我记得的只是没有任何人能在那个秋雨飘零的黄昏紧紧拥抱自己。对我来说,那简直就像是世界的尽头。在又黑暗又孤寂难过渴望别人拥抱的时候周围却没有人拥抱自己——你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吗?”
“知道,我想。”
“你失去过所爱的人?”
“不止一次。”
“所以如今只身一人?”
“那也不是。”我一边用手指撸着腰带上系的尼龙绳一边说道。“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只身独处。大家都在某处多少相接相触。雨也下,鸟也叫,肚皮也被割,也有时在一团漆黑中同女孩接吻。”
“不过。如同没有爱世界就不存在一样,”胖女郎说,“如果没有爱,那样的世界就和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没什么区别,既不能用手抚摸,又不能嗅到气味。即使花钱买很多很多女郎同床,即使同很多很多萍水相逢的女孩困觉,也都不是实实在在的,谁都不会紧紧搂抱你的身体。”
“我可没动不动就买女孩,也没见谁和谁困觉。”我表示抗议。
“一回事。”
也许,我想。任何人都不会紧紧搂抱我,我也不会紧紧搂抱别人。我就这样一年老似一年,像贴在海底岩石的海参一样孤单单地一年年衰老下去。
由于想得入神,没有注意到女郎已在前面站定,撞在她软乎乎的背部。
“对不起。”我说。
“嘘!”她抓住我的手腕,“有什么声音,注意听!”
我们定定站在那里,侧耳倾听黑暗深处传来的声音。声音似乎发自我们所行道路前面很远的地方。音量很小,不注意察觉不到,既像微乎其微的地动之声,又如沉重的金属块相互摩擦的音响。但不管怎样,声音持续不断,并且似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一点点加大音量。声音给人以阴森森冷冰冰的感觉,仿佛一条硕大的虫子蠕动着爬上自己的背脊。而且音量很低,勉强触及人耳的可听范围。
就连周围的空气也好像开始随其声波摇摇颤颤。混浊而滞重的风俨然被水冲卷的泥沙在我们身旁由前而后地缓缓移动。空气也似乎饱含水分,湿漉漉凉浸浸。一种预感——正在发生什么的预感弥漫在四周。
“莫不是要地震?”我说。
“哪里是什么地震,”胖女郎道,“比地震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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